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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时间:2024-02-29

劳动合同锦集。

在学校,我们看过许多范文,学生多看一些范文对学习帮助很大,阅读范文可以帮助我们平复心情,让自己冷静思考。阅读范文还能够让自己加深对写作的了解,那么,优秀范文的优秀模板有哪些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劳动合同锦集”,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劳动合同【篇1】

论文的选定不是一下子就能够确定的。若选择的毕业论文题目范围较大,则写出来的毕业论文内容比较空洞,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各位同学准备的4000字经济法论文。

一、《劳动合同法》给劳动者带来五大福祉

1。凡是提供了劳动,都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限为1个月;用人单位拒绝的话,就要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代价。过去,由于绝大多数民营企业主原本就是刚刚洗腿上岸的农民,小农经济意识浓厚,劳动方面的法律保护意识比较淡薄,重自身利益而轻农民工权益,不愿意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再加上相当部分的农民工自身素质差,自我保护意识缺失,不懂得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甚至错误理解签订劳动合同的意义,视劳动合同为卖身契,以为一旦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就如同将自己卖给了企业,从而导致害怕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使得整个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一直徘徊在25%左右。现在,《劳动合同法》一改以往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双方对劳动签约的那种随意态度,采取了强硬的法律举措,加重了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法》第10条明确作出硬性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82条进一步补充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显然,《劳动合同法》对那些规避义务,拒签书面劳动合同,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做法,严正说不!

2。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用工单位必须报酬照付;除劳动者自己不愿续订外,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合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无效劳动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那么,既然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都无效了,农民工为用人单位付出的劳动是否也就白干了呢?《劳动合同法》第26条给出了明确的回答: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根据以往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后自然终止时,是不用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之外,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同时,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均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法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应支付劳动报酬。更重要的是,假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从而导致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或劳动者自己不再要求继续履行的,还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标准数额的双倍赔偿金。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对用工企业动辄以解除合同为要挟、严重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恶招,第一次亮出了法律之剑!

3。用人单位招工时,再也不能收受押金、扣押证件;劳动者的试用期不再是漫漫无期,最长为半年。前些年,基于民工荒、技工荒,一些用工企业为避免员工的跳槽,节省企业用工成本和培训费用,往往利用招工聘用之际,要求农民工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强迫其缴纳抵押金、风险金或者扣押其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以束缚劳动者的自由流动。《劳动合同法》第9条对用人单位的这一错误做法亮出了红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接着,第84条对用工单位违反前述的做法,进行了经济惩罚式的规制: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身份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期限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下20xx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另外,由于在这之前的《劳动法》对企业用工的试用期限没有作出硬性规定,为节省劳动成本计,不少用工单位就打起了试用期的主意,一些企业采用多次约定试用期,延长试用期的损招,严重地侵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但是,针对用工企业这种利令智昏的短期行径,《劳动合同法》第19条给出了非常明朗的答案: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4。员工违约金不得超过培训费,企业不缴保险劳动者可解除合同。用人单位特别是一些高科技行业,为了提高竞争能力,不惜花重金对劳动者进行培训,为防止受训者学成之后另寻高就或在服务期内跳槽,避免为他人作嫁衣裳的被动,用人单位往往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天价违约金。这一限制劳动者自由流动的做法,虽然也体现了业主留住人才的良苦用心,但毕竟与国际劳动市场的用人惯例背道而驰,曾引发社会的不少诟病。对此,《劳动合同法》第22条对用人单位能否用巨额违约金强留人才给出了说法: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当今时代,已是全面建设小康构建、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阶段,所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是帮助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及其亲属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生育、失业等风险时,防止收入中断、减少和丧失,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一种必不可少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是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为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让企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劳动合同法》第38条明文规定: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一规定,显然彰显了法律对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

5。国家鼓励稳定劳动关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有特权;农民工讨薪有捷径,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欠债人发出支付令。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疑是非常有利于劳动者拥有一份长期稳定职业,完全符合我国大众安居乐业的心理认同规律,是保证社会和谐的基本底线。由此,国家鼓励、倡导、支持用人单位积极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要求用工企业勇敢地承担起和谐、稳定的社会责任,积极构建长期平衡的劳资关系。《劳动合同法》第14条赋予了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种特权:(1)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没有法律规定不可订立情形的,劳动者可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对拒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处罚,第14条第三款、第82条第二款采用重典形式予以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为了更好地化解农民工的欠薪问题,国家在强化三方协调机制的前提下,更加重视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和鼓励农民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除此之外,《劳动合同法》第30条进一步为劳动者指明了一条讨薪捷径: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从此以后,对于单纯拖欠农民工工资劳资纠纷,农民工既可凭工资欠条等关键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向法院直接申请支付令,劳动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种对自己最为有利的法律救济方式,以减少诉讼成本,这显然也是《劳动合同法》立法为民宗旨的又一真实写照!

二、对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合法权益劳动保障制度的法律思考

1。应将含有包工头性质的劳务合同或者雇佣合同,纳入《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畴。众所周知,包工头们,虽说在改革开放之初曾经为激活一滩死水式的计划经济立下过汗马功劳。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健全,其又成为政府难以驾驭的一匹野马。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相关统计报告,导致农民工欠薪问题浮出水面的根本原因,就是80%的大小包工头曾欠过80%外来务工人员的薪金,成为许多背井离乡的农民工心中永远的一个痛,追根溯源,大大小小的大包头、二包头们,之所以能够肆无忌惮地置国家劳动法律制度于不顾,是因为无论过去的《劳动法》,还是现行的《劳动合同法》,都未能将这种带有包工头性质的劳务合同或者雇佣合同,纳入《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畴。笔者认为,这才是最根本的要害。比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条关于劳动合同适用范围之规定,包工头除符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个广义要件之外,既不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也不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更被排除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适用范围之外。显然,包工头就成了《劳动合同法》调整范畴的灰色地带。现实生活中,每个包工头的背后都影子般地跟随着一支四处揽活的农民工队伍,包工头与农民工之间的实质只是劳务关系;而包工头与用人单位之间才可以称之谓有真正意义的劳动关系。然而,干活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却横亘着包工头这一类似皮条客的中间商,由此导演了一出做工的不知道在为谁做,用工的不清楚用了谁的工的用工闹剧,形成了一种有关系没劳动,有劳动没关系的特殊形态。笔者建议,努力与国际社会劳动法调整范围不断扩大的立法趋势相衔接,将劳务关系或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三位一体统一为劳动合同,统一纳入《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畴,从而有效防止包工头们借雇佣合同之名而行规避劳动法规调整之实的不法行为,理应成为下一步《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必须加以思量的重大问题。

2。劳动行政监察部门,应与财政金融等系统密切配合,统一打造一份国内所有用人单位用工情况的信用档案。我国的个人和企业信用档案已运行两年,实践中它已使守信者受益,让失信者付出代价。例如,20xx年2月5日,宁夏某建筑公司到农行申请贷款。农行发现该公司信用档案中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记录,于是拒绝了其贷款申请。此事对该公司触动很大,公司决定,在20xx年2月15日前如数发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这个案例至少给我们拓展了两个方面的思路:一方面,如果政府各行政部门联手打造这样一份国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的权威信用档案,肯定能够推动企业更好地履行其应该承担的社会职责,如依法纳税、环保、劳动用工等基本义务;另一方面,如果由劳动行政监察部门将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如实地发布在广为人知的大众媒体上,让那些不良企业的不良用工行为公诸于众,使其坑害农民工权益的不法行为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进而构筑起一本诚信者受其益,失信者受其害的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账簿,一堵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铜墙铁壁。

劳动合同【篇2】

案例:去年10月,小刘在某地产公司做中介一直持续到今年11月,这期间,单位迟迟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小刘提出签合同时,单位负责人还声称:“像你这种岗位一般不签合同,要签合同你就走人。”小刘对此很气愤,但又舍不得丢掉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

点评:新法的一大任务就是防止合同短期化和频繁签订劳动合同,新法首次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也是社会最关注的条款。当然,对于劳动者来说,有了职业预期,是利好消息,但并非就是“救命稻草”,对个人来说,还是要兢兢业业工作,体现价值,才能确保合同稳定;对用人单位来说,只要员工犯错误,还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亮点4

不签劳动合同企业要付双倍工资

案例:来自河南的小陈去年10月,通过老乡在龙岗一家企业当上了包装工。刚进厂时,有关负责人告诉他,试用三个月后才决定是否正式录用。为了转正,他在公司干得很卖力,一直盼望着能与公司签订正式合同。谁知,在公司干了近1年时间,公司也没有与他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在这期间,小王多次找过负责人,可这位负责人却说:“你现在不是有工干,有钱领吗?签了合同也不过这样。”可小陈觉得这不是长久之计,没有签合同,也没有上保险,心里总是不踏实。若不在这家公司干吧,一时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所以不得不维持着这种现状。

点评:新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亮点5

劳动合同【篇3】

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首先,用人单位必须革新用工观念,建立先订合同后用工的习惯,最迟必须在一个月内订立合同;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继续工作的,抛弃双方可随时终止劳动合同的观念,也应当在一个月内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实施条例》的这一规定,对劳动者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了用人单位一个终止劳动关系的选择权。当然,这里用人单位需举证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合同,而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具有证据意识,在书面通知送达时应当有劳动者的签收证据或其它可证明已经向劳动者送达书面通知的证据,否则事后可能发生争议纠纷,而用人单位无法举证。

那么,对于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还可以采取哪些处理方法呢?

(1)对初来应聘的可以不予录用;

(2)对已经招收并且用工的要保留相关证据,在一个月之内向劳动者送达签订合同通知书,要求劳动者必须书面表示意见,书面拒绝要作为证据保存;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且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3)对已经超过一个月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除保留好有关拒签的书面证据外,应当严肃向其提出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也是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随时通知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只支付正常工资,不支付经济补偿。

一份好的劳动合同可以有效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如果拒绝签劳动合同,显然是对劳动者是不利的。在发生纠纷的时候,也无法让用人单位为自己负责。

劳动合同【篇4】

甲方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 乙方(管理人员)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 年龄:________

出生年月日: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附正反两面复印件)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和国家有关规定,为了安全文明施工,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健康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一年__ 期限合同。

本合同期限从______ 年 月____ 日起至 ______ 年农历自然年年底或提前完成工程任务付清工资后自动失效,其中试用期从 ____年 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__ 日止,试用期为______ 个月。

二、 工作内容和地点: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 第项目部 (项目部名称)担任 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兹保证有能力及意愿从事上述工作,所为之工作成果符合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任务和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随时调动乙方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乙方无充分理由必须服从公司正常工作调动,否则按旷工论处,并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三、 劳动(工作)条件: 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四、 工作、报酬及保险和福利待遇:

公司的薪酬制定标准为满勤月薪制及单价承包制;按满勤月薪工资标准或按单价承包的,内均含所有法定节假日、休假等各种假期及所有社会保险及养老保险待遇等所有补贴津贴。如有需要公司办理养老保险的需书面申请,费用从工资中扣除。保险金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承担,由单位承担的部分已补贴在工资内。公司为所有管理人员及工人统

一购买工伤保险,具体按工伤保险管理制度办理。

乙方的劳动报酬依照甲方的人事管理及薪酬制度执行,乙方标准满勤月薪为: 元,试用期间的'满勤月薪为元。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 元,或按约定终止本合同。

五、劳动纪律:

执行《XX劳务管理制度--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手册》《XX劳务人事管理及薪酬制度》等制度;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是本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为本合同附件,对乙方进行教育和管理。安全技术、卫生规程和保密要求,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条第2项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6项解除本合同: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产期、哺乳期内的。

7、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法律另有规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8、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生产、经营等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D、违约金管理人员为1000元。

2、乙方若在正式任用期限内因自身原因辞职或自行离职,应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的范围同本条第1项,乙方自行离职的还需按旷工论处。

八、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

造成的后果,概由乙方自己负责。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十、劳动争议处理: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甲乙双方均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有效时间为农历自然年年底或提前完成工程任务付清工资后自动失效。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XX市XX建筑劳务分包有限责任公司第 项目部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部门负责人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章或手印)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

劳动合同【篇5】

甲方:

经营地址:

乙方(受聘人员): 性别 身份证号

居住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合同期限内双方应自觉遵守和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签订条件:

受聘人员满足以下条件可签订本劳动合同:

1)按公司规定已办理入职手续;

2)能胜任本职工作;

3)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愿效忠本企业,愿为企业发展和个人发展不懈努力。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工作内容:

本合同受聘人员的工作岗位为 ,工作内容以岗位职责为基本要求。 公司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及受聘人员的能力、表现,调整受聘人员的岗位,受聘人员应服从公司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岗位工作内容及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 劳动报酬:

公司实行月薪制。月薪额以招聘时确定的工资为起点,根据员工个人能力和贡献大小,以及公司经营效益进行调整。

本公司实行薪酬不公开制度,任何受聘人员谈论自己和询问他人薪酬都将被视为违规行为。

公司发薪日期为次月中下旬,实行先工作后付薪。

本合同受聘人员起始月薪为: 。

第五条 保险和福利待遇:

对于受聘人员(转正后)公司负责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因此产生的意外伤害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员工自愿放弃缴纳保险的,公司给予员工每月保险费用支出,具体支付标准依据年度[员工手册]的相关条例。

后附

受聘人员的各种福利待遇依据员工手册执行。受聘人员需认真阅读并完全接受。

第六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公司应为受聘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受聘人员在人身安全及身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第七条 教育培训:

聘用期间,公司将定期对受聘人员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专业知识、礼仪、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受聘人员应注重个人能力提高,充分利用公司提供的平台。

第八条 劳动纪律:

受聘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

受聘人员应遵守公司规定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

受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利益 ;

受聘人员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试用期内,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违反公司文件通知、员工手册、企业制度、工作流程等手册的条款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的附件:

2、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提起诉讼。

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保险协议企业和员工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员工自愿放弃企业给缴纳的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由企业每月给员工保险支出,如出现各种问题,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与现企业无关。

特此证明!

员工本人签字: 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篇6】

甲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聘用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退休单位或下岗单位:__________

退休证号或下岗证书号:__________

外来人员就业登记卡号: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所列各项条款,违约者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_______同志(简称乙方)为_______部门计划外用工。聘用时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 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试用期_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条 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在_______部门、_______岗位为计划外用工。其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乙双方权益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法律,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2.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乙方实施奖励或处罚;

3.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

。经费来源甲方或甲方所属用工部门。

①以出勤天数计发聘用期间月酬金,病假期间不支付酬金,由聘用单位负责考核,并于次月1日将上月考勤报人事处,计财处每月 5 日(节假日顺延)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聘用酬金。

②聘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实行月酬金与奖金相结合,奖金根据对乙方的用工考核情况由用工单位发放。

(二)乙方权益和义务:

2.享受甲方根据乙方自身条件和岗位情况支付的工作报酬;

3.劳动合同期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按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同意可继续签订计划外用工聘用合同。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1.乙方在聘用期间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不能胜任所聘用的岗位要求;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甲方的管理制度;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不履行聘用岗位合同规定的义务;

5.患病医疗终结后且不能继续从事聘用岗位工作;

乙双方又不能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第五条 任何一方解除协议,必须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方可解除合同。

第六条 担保人推荐聘用人员的承诺:

1.聘用人员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爱护学校的公共设施和财产。

2.在工作中如出现由本原因给学校造成财产损害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及财产的赔偿,担保人同时承担财产的赔偿。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聘用单位、人事处),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担保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甲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备注:1.本人愿意参加社会统筹,交纳养老保险。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本人不愿意参加社会统筹,养老保险费要求发给本人。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篇7】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订立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按合同内容来划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按合同无效程度来划分,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类。

无效劳动合同适用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26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无效。双方应当在订立劳动合同、拟定劳动合同条款时出于自愿,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关系的一方违背了他们的真实意愿。

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无效。劳动合同订立应遵循公平原则,核心含义就是要求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相一致。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免除己方法定责任如“一律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生死病老都与企业无关”等条款无效。

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主体、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主体必须合法。即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资格和劳动者资格。内容必须合法,我国在《劳动法》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中,有很多强制性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如果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则该条款无效。程序必须合法。

无效劳动合同常见情形

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

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

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

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殊工时制度等。

职业病,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等。

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股金等。

冒签合同等。

结婚、生育。

9、侵犯健康权利的劳动合同。如约定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正常休息休假。

侵犯报酬权利的劳动合同。如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等。

侵犯自主择业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设定巨额违约金、培训费,限制职工流动。

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如设定无偿或不对价的竞业禁止条件等。

民事责任用人单位有过错的

劳动部于1995年5月制定了《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该《办法》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的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下列规定赔偿劳动者损失:(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保护津贴和用品;

(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保险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持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对于上述规定中有关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赔偿,鉴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有相关规定,应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予以执行。

劳动者有过错的

对于因劳动者的过错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按照《民法通则》所确立的实际损失原则,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因其过错而对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这里要指出的是,在对劳动者追究民事赔偿责任时,要贯彻以下原则:一是赔偿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责令有过错的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的同时,要注重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承办案件的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对有过错的劳动者要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做耐心的思想教育工作,使其真正认识到行为的危害性,这不仅有利于提高劳动者守法的自觉性,而且能增强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的主动性。二是合理赔偿原则。所谓合理赔偿,是指在查请案件事实,确认用人单位确实因为劳动者的违法行为而实际存在经济损失的前提下,根据劳动者的过错程度、情节轻重、责任大小、认错态度好坏、实际承受能力等综合认定劳动者实际应承担的赔偿费用,以确保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劳动合同【篇8】

甲方: 名称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

用工形式_____________

鉴证编号_____________

编号: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为 工人。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录用乙方从事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 基本权利和义务:

甲方:1.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奖金、津贴以及保险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补贴;

卫生要求的劳动作业;

4.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乙方:季节工、农民轮换工的权利,义务及各项待遇另行商定;

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纪律;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4.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

第三条 双方应明确的具体事项:

1.工资待遇:

2.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

3.根据行业特点协议劳动合同保证金和人身保险:

4.其他:

第四条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 ##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 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按责任大小负责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篇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北京市有关条例及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

第一条 工作岗位、地点和内容

1.01 甲方依照此合同条款聘用乙方为员工。

乙方工作岗位/职务: ;

工作地点:北京市或公司规定的其它地区

工作内容: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或任务确定。

第二条 合同的期限与实施

2.01 本合同有效期 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到期;其中包括试用期从_ __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02 乙方保证熟知并承认公司所有规章制度均为合同附件,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03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出入的,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2.04 本合同一式两份,加盖公司骑缝章和员工签字后有效,双方各保存一份。

2.05 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涂改或代签无效。

第三条 劳动报酬

3.01 工资发放

(1) 甲方规定考勤和工资发放周期为每月1日至本月月末,甲方根据考勤记录,于考勤截至日的次月15日,通过银行或者直接向乙方发放劳动报酬。

(2) 乙方工资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该工资水平以乙方能恰当履行职责为前提。乙方工资中包含浮动绩效奖金部分,根据乙方工作绩效浮动,其范围为:绩效奖金基数*(0—200)%.

(代缴乙方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中个人应承担的部分。

(4) 本合同中所有提及的工资均指税前工资。

3.02 下列情况下,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对工资进行调整或者扣除,但工资数额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水平:

(欺骗等非法手段(包括但不仅限于填报个人虚假信息)获取入职资格的(可以溯及合同签订之日);

(2) 乙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且情形较严重的;

(3) 因乙方个人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4) 乙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5) 因各种原因,乙方工作时间未达到规定时间的。

重大创新、促使公司经营得到改善的,甲方将给予乙方荣誉或物质奖励;乙方的行为违反公司制度和规定的,甲方将给予乙方扣薪、降薪、辞退等形式的处罚。

3.04 因工作性质决定,乙方不要求加班加点工资;但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休息时间和综合计算的工作时数不超过法定工作时数。

3.05 乙方在工作时间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时,发放基本工资。

第四条 工作时间及休假

4.01 乙方每周工作5日,共计40小时;除午餐时间外,每个工作日不安排其他休息时间。

4.02 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可变更工作时间,或要求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到岗工作,乙方如

无特殊理由应积极支持和服从甲方安排,但甲方应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次数和时间。

4.03 乙方根据国家或北京市的规定,享受法定假期;也可根据甲方内部规定享受各种假期;

4.04 乙方在事假期间没有工资。

第五条 员工教育

业务技术及各种规章制度的培训,乙方应积极配合。

接收协议。

第六条 工作安排与条件

表现和态度,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劳动工具。

6.03 甲乙方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共同保证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第七条 劳动保险与福利待遇

7.01 社会保险

(1) 乙方签定劳动合同后的三个月内,甲方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甲方代扣代缴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2) 乙方申请缴纳社会保险的,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文件或证明;

(减少或不能缴纳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因此导致甲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7.03 乙方按照甲方的规定,享受甲方的其他福利待遇。

第八条 劳动纪律

北京市和工作地点的法律法规。

8.02 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护甲方财产;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8.03 乙方造成甲方财物(包括个人领用的甲方财物)损失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8.04 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乙方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扣款,直至辞退。

经营管理、客户信息等商业机密,违反此条者,公司有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追究其责任

8.06 在本合同期间,除非得到甲方的许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自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与甲方存在竞争的业务,也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任职,乙方也不得动员甲方其他员工直接或间接与离职后的乙方展开任何合作合伙等活动。如果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有权按照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理。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签字后生效;任何其他形式如口头、邮件等都无效。

9.02 因国家法律法规或甲方内部规章制度变更,导致本合同相关内容变更的,自动生效。乙方有不同意见的,应在甲方内部规章制度公布之日起2周内提出异议,否则视为同意。

第十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10.0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1) 劳动合同期满的;

(2)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技术发生变化,确实无法调剂安排的富余人员; (10.06 条款规定的。

欺骗、伪造等非法手段获取入职资格的; (劳动教养、判刑的; (6) 乙方连续3个次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7) 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10.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又不能依照本合同 9.01 条款就变更达成协议的。

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健康的; (2) 甲方侵犯乙方人身权利的; (3) 乙方应征服兵役的;(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06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1) 需离职进修的 (2) 移居国外的 (3) 其他正当理由

辞退,乙方都应按照甲方规定办理以下离职手续:提出书面通知、进行工作交接、填写离职相关文件资料、交还所有与甲方有关的文件资料和财物等。如有遗失、损坏应予赔偿。不按规定办理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及一切后果。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01 甲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国家规定标准向乙方一次性发给终止(解除)合同赔偿金。

11.02 甲方或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未提前通知日数*乙方辞职当月的日工资基数。

11.03 乙方未按照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的,视为擅自离职,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乙方私自带走公司物品或资料的,甲方保留向公安机关控告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乙方行为给甲方带来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后果和赔偿责任。

十二条 争议处理

12.01 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条 附则

学历学位、职业技能等证明;工作经历、职业技能、个人法定住址、现住址、健康情况、家庭状况等信息。未提供证明/信息或证明/信息不实的(如隐瞒重大疾病等),无论隐瞒信息内容及种类,一律视为乙方以欺瞒手段获取入职资格,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和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全部损失。

13.02 甲方有权对本合同所提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变更,其效力等同于《劳动合同》变更;但其内容须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文件规定,否则,为无效条款。

13.03 乙方于甲方签订的其它书面文件及甲方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04 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内容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乙方:

住所: 住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紧急情况联系人: 关系: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方式:

劳动合同【篇10】

甲方(聘任方):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现专业技术职务: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家庭通讯地址: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的规定,经学校授权,《_________》大学校长作为甲方与受聘人员(乙方)签订职位聘任合同书,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教师劳动合同范本。

第一条 职位聘任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无固定期限聘任合同。这里所说无固定期限是指国家法律,政策或学校规定的被聘任者退休之前的期限。

乙方在受聘期内辞职,应提前6个月通过所在院系向学校递交辞呈。

第二条 工作任务与目标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被聘任在教授职位工作。如果院系发生变化,双方应该根据需要重新确认乙方工作的院系和职位。变动之后,乙方原来合同规定的待遇等内容原则上不应该改变。

2.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书约定及甲方关于本职位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实现工作目标。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教学安排,每学年完成研究生或本科生教学任务,总学时数达到200学时以上。

5.争取和主持科研项目,科技创新研究任务及目标

(。

(2)乙方对主持的科研项目,应该认真负责,必须按照项目计划书的内容以及学院科研项目中后期管理的相关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

;或考核期内有学术论著(第,合同范本《教师劳动合同范本》。

7.乙方应该积极参加学院以及所在教研室的学科建设工作,协助完成相关的学科建设目标。

8.乙方应该完成学院以及教研室分配的与教学相关的工作以及行政管理工作。

第三条 乙方权利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持,配合履行职位职责,要求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能力允许的前提下,为乙方提供教学和科研必要的工作条件。

乙方在本校每连续工作满五年,在学院允许的前提下,可享受6个月的学术假,职从事学术研究工作;学术假为有薪假期,乙方在享受学术假的学年,基本教学工作量要求减半;乙方要求享受学术假,需提前6个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乙方如主持重大科研项目,或参加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并且在项目中负有较重要责任,在课题进行期间,可申请额外享受不超过二年的有薪学术假,在享受学术假期间,乙方教学工作量免于考核。

甲方必须为乙方申请项目提供必要的条件。

甲方应该从人力、物力和时间上为乙方主持和完成项目提供便利。

第四条 乙方义务

乙方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恪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乙方同意按照聘任期内甲方施行的《教师编制核定,职位设置与职务聘任规程》的要求履行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乙方必须完成《_________医学院教师职务基本责任标准》中所要求完成的工作任务,并达到相应职务所规定的考核指标。

同意履行本合同所承诺或约定的义务和职位职责。

乙方承诺,未经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并获甲方许可,不在校外兼任有报酬性的职业。

第五条 工资和福利

1.在聘任期内,甲方应该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的标准和乙方的工作性质等支付工资给乙方。

。在学校津贴制度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上述津贴制度应同时变化。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减发或停发乙方基本工资,校内津贴和生活补贴,并视情形解除本合同:

(1)当月事假,病假超过学校规定工作日;

(2)出现旷工行为;

(3)受党政纪律处分;

(4)不能很好履行职位职责的,且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4.乙方有权享受国家法律,_________省地方法规和学校规定的各种社会福利待遇,包括保险,医疗等费用。甲方同时为乙方子女就学提供可能的方便。

5.甲方不提供住房。有关住房的待遇按学校现行政策执行。

按照学校教职工出国(出境)办法执行。

出现本合同第七条所列举情况,被甲方解聘者,乙方不再享有甲方提供的上述权益。

第六条 聘任考核

1.甲方按照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定期对乙方履行职位职责状况进行考核。

2.在聘任期内,乙方有义务每学年向甲方考评机构提交书面述职报告或履行职位职责情况总结。

3.考核标准

(1)乙方同意按照学校《教师编制核定,职位设置与职务聘任规程》以及《_________》中所列各项内容与指标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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