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稿具有观点鲜明,内容具有鼓动性的特点。在生活中,演讲稿在我们的视野里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那么一般演讲稿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的读书故事演讲稿,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赫尔岑曾经说过:“书,这是这一代对另一代人精神上的遗传,这是将死的老人对刚刚开始的青年人的忠告,这是准备去休息的`哨兵前来接替他哨兵的命令。”马克思曾经说过:“与其用华丽的外衣装饰自己,不如用知识武装自己。”
我认为,读书不仅仅是为了丰富自己的知识,更是为了祖国,就像周总理说的一样“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多么锵镪有力的话啊!假如你没有钱,但不能没有书,书正是人类精神的所在啊!
我爱读书,喜欢读黄蓓佳系列的倾情小说,《我飞了》、《遥远的风铃》、《今天我是升旗手》、《亲亲我的妈妈》、《我要做个好孩子》等,我都看过了,生动的语言,活灵活现的人物,使人浮想联篇。
现在,我再看一些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那精彩篇章,让人看得目不转睛,动物小说之所以那么吸引人,是因为它突破了人类社会的恶与善,美与丑,还有一些骗人的谎言,动物、小说是那么真实,那么生动,我那么喜欢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是因为它不像其他动物小说一样是泛泛之谈,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笔下狼不再是恶贯满盈的代名词,狼也一样爱护子女,对家庭有责任感;狐狸也不再是狡猾来形容,它也很聪明,甚至可以为子女献身。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以明朗而优美的语言、深沉而饱含情感的笔触来写动物生活。
我推荐大家去读一读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读后一定会受益匪浅。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读书,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种爱好。因为读书能增长我的知识,陶冶情操,提高我的.习作水平。所以,我认为“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这句话说的很对。
记得有一次,阿姨给我带来了好几本书,我都特别喜欢,一送来,我便欣喜若狂的收下这些书,并谢过阿姨。从那天起,我做完作业便挤出一些时间看书,如果不过瘾,我还会傍晚偷偷地看。有一次,星期五的晚上,我急急忙忙地写完作业,吃饭和洗澡。以最快的速度,躺在床上看着阿姨送来的《淘气包马小跳》《一千零一夜》。
可每次妈妈都说我:“王婕,太晚了,别看了。”就把灯给关了。因为明天休息,所以,这次我可没这个耐性了,趁爸爸妈妈在房间睡觉时,我便打开灯开始偷偷看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但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
可令人意外的是,爸爸出来上厕所的时候,好像听到了些动静,便向我的房间走来,打开房门便看见我在床上笑嘻嘻的看书,当时,爸爸就气冲冲的走了进来,大声喊道:“王婕,这么晚了,还在看书,要不要眼睛了。”我还一无所知,转头一看,急忙把书藏好。妈妈也闻声走了过来,脸上十分惊讶,然后生气的说:“在这种灯光下看书,眼睛很容易疲劳,影响你的视力。”
自从那以后,我就不敢这么做了。我知道错了,也因那次,我只在白天看书。虽然念念不忘,可我并没有放弃,总是挤出一些时间“窃读”一下,尝尝味道。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有人曾说:“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千古历来对书都有各种美称,而读书者,必是千古之高尚者也。“勤学苦读”的故事,多得像一条珠串;而在这样一长串带流苏的珠串中,有一颗不太显眼的,便是属于我的……。
犹然记得那是拼搏的初三时光:年级上下,人心惶惶;作业卷子,不胜枚举——万类考试竞自由。处在这样的环境中,怎叫人不怅寥廓,问谁主沉浮?
而在这种情况下,读书便成了一件奢侈的事了。
所以当我在书店前踱了N次步,思想斗争了N次,攒了N次钱,买了一本与学习无关的书时,你知道那该是一种怎样的勇气?那是一本封面是两个美丽女生,刻着两行温暖话语的青春小说——《甜酸》。
一个人如果为一件事疯狂起来,是谁也阻止不了的——就像当我拿到这本书,一路上目不转睛地盯着它,生怕它“飞”走了;是疯狂摩挲着它那光滑的扉页,是能把那晦涩难懂的`文字一字不漏地背下来,甚至是想像着书中的画面吃吃地笑……。书给了我力量,我是书的孩子。
可是我的故事并没有嘎然而止。一旦我到家,首先接受的是一定是妈妈的嘘寒问暖外加大规模的书包勘查——我怎么能让它被发现?!不行!我左躲右藏地将它放入了衣袖里(因为衣袖很宽,将书折几折后可塞进去),不管了,一路冲进书房,不理会妈妈是否有狐疑的眼神。有那么一刹那,我觉得,书是我的孩子。
接下来的经历,必是会让我终身难忘的:我将它夹在大大的教科书中,“一人分饰两角”:真正的我在如饥似渴地读,另一个我则在门口“望风”——那是怎样的一种刺激感,是外人绝不所知的。我感到我的新似乎在剧烈地跳着劲舞,使我的身体甚至无法负荷。从小到大,从未这样读过书,也从未如此感受到书的召唤——当妈妈的脚步声走进时,我的“频道”立刻调到英语单词,咿咿呀呀地读起来;一旦声音远去,哈哈,我早就迫不及待了,光速似的翻到我刚才读的烂熟于心的一页,接着读……书中的女主角平凡而开朗,仿佛与我有着千丝万缕的共鸣,友情、亲情与爱情的交织,如歌一般,共同谱写一曲甜与酸的乐章。青春的疼痛与感悟,尽是这本书带给我的。
血与泪,我已淡忘,刻骨铭心记得的还是那一本甜到蜜里、算到脾里的那本书和读书时有趣的故事。
抬起头,星空斑斓点点。我轻轻关上回忆的匣子,闭上眼,凝神细思。到底是书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书?其实这已不再重要,只要曾经有一段读书的记忆,便是人生最美的回忆。
我们是和书一起成长的一代。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嘿,你们知道我叫什么名字?今年几岁?在哪个学校上学?在几班?哈哈!不知道吧,我叫:孙依迪,今年十岁,在育才学校上学,在三(一)班。
我最大的爱好是:读书!告诉你们一个秘密:我半天就能的一本书。不信,你们就来听听我和书的故事吧!每天上学的`时候我的书包里总要放几本故事书。课间,同学们都在玩耍的时候,我常 常拿出自己心爱的故事书,静静地坐在座位上读几页书,直到上课铃响了我才恋恋不舍地把书收起来。
放学回家,我写完作业后,总要拿起我的好朋友——故事书,美美的读上几页。连妈妈叫我吃饭,我都没听见,因此,妈妈常说我是一个“小书虫”。
我的小书架每过一段时间,就要“饱餐”一顿,因为我隔两天就想让妈妈给我买几本书,所以我小书架上的故事书就渐渐增多了。
这就是我,一个爱读书的女孩。同学们,你们喜欢看书吗?让我们捧起书一起在书的海洋里遨游吧!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我的读书故事》。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中有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找到了它,就会使生活变得五彩缤纷。
我是一个小书迷,在我牙牙学语时,妈妈就买来一堆故事书,陪我一遍遍地翻看。书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我也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那是我四岁的时候,妈妈回家后把包放在沙发上就去做饭了。出于好奇,我爬上沙发,把妈妈包里的东西翻了个底朝天,发现了几本故事书,我翻了几页觉得挺有意思,就拿到房间里偷看去了。看了一会儿,我觉得这本书很奇怪,什么都是倒过来的,人好像在倒立,悬崖在天上,于是,我便去找妈妈问个究竟。妈妈一看,哈哈大笑:“说你把书拿反了。”我一看,还真是上下颠倒了,不知是太入迷,还是糊涂了怎么会这样?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看的书越来越多,虽然再也没拿反过,但也闹出了不少笑话······
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一本好书就像一位旅伴,陪你度过漫长的人生之旅,在我家,随处可见各种各样的书,桌上摊开的是书,床头摆着的是书,沙发上放着的'是书······就算我走遍天下也会带上书,我常常在书海中无法自拔;在我心中,书就像我的挚友,在我伤心时,它可以帮我抚平伤口,又可以告诉我,在人生之路上,这点小事不算什么。对于爱读书的人来说,再无聊的书也会变得很有生机,而对于不爱看书的人来说,再有趣的书也会那么枯燥无味。
书可以让你变得有自信,可以让你变坚强,可以使你从黑暗中走出来,可以让你走向光明,可以让你走向成功。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每当想起这句话,我就会捧起一本书,仔细的阅读想找到书中的“黄金屋”。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读书可以让我们增长知识,让我们在知识的王国里自由翱翔;读书还可以帮助我们提高作文水平,让我们的作文发挥的淋漓尽致。读书是一件快乐的事,读书让你终身受益。
我是一个喜欢阅读的小女孩,醉心阅读大大的拓展了我的想象力和理解力。
一次,我坐在教室里看书,同学看见我如此认真,便想考考我是不是真正的把知识记到脑子里去了。她走到我的座位旁边,在我的耳朵边拍了拍手,说:“别看了,我来考考你。”听见她的声音,我才把目光转移到她的'身上,笑着回答:“好啊,你考吧!”她撑着脑袋想了想,骄傲的问:“我就问问你我国的四大名著有那些?”我不假思索地回答道:“是《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和《红楼梦》。这个太简单了吧!”她听见我这样说,失落地走了回去。这点小小的成功使我明白了:阅读可以让你的知识超越别人,让老师也对你刮目相看。
读书不仅可以让你的知识丰富,还可以让你的作文水平稳步提高。
那天是星期二,老师让我们写了一篇作文,题目是《走遍天下书为侣》。这是一篇仿写课文的作文。当大多数同学都学这课文,开始写“书是我的伴侣”时,我的心里忽然“怦”的一声,想:大家怎么都写书啊?这样多没新意。我要写写别的东西,这样才有意思嘛。于是我谢了一只口琴。果然,这次的的作文得到了好评。
好书会像长生果一样滋补我们的精神,像好伙伴一样陪着我的童年,像知识大门的钥匙,让我们走进知识的殿堂。我们和书做好朋友,可以让我们得到如此之多的益处,何乐而不为呢?
我的演讲结束,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对我而言,读一本书,就像交了个朋友;每读完一本书,我就觉得多了个朋友,十分快乐。
一天晚上,我独自在家,我望着书架上一排排整齐的书,眼珠子滴溜溜地转,四处寻找着,《乱世佳人》?这本书好厚哦!可以和《现代汉语词典》媲美。光看这个题目,我的心中就产生了疑问。我美美地想着:这本书里一定装满了学问,我要是看完它,我就是一个大博士了,到时老师妈妈都要对我刮目相看了!于是,我蹑手蹑脚地搬来椅子,小心地爬上去,抽出《乱世佳人》,好沉哪!我可没抱过这么沉的书。
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啊,一张倾国倾城的美人照引入我的眼帘,斯佳丽。奥哈拉,好美!我忍不住往下翻,又一张粗犷的脸,他笑得好开心,也许这本书里有什么好笑的事吧!继续翻,一个娇小的女人手里拿着一把折扇,静静地坐着,脸上露出圣母般的微笑,她一定是个非常善良的人,我想。她就是玫兰妮……
一张张迷人的照片像蘑菇力一样吸引着我。里面的内容一定很精彩,我开始看正文。塔拉庄园美丽的景色犹如仙境:白色的房屋,宁静的土地,缓缓流动的黄浊河流……“烤肉宴会”,我可从来没听说过,一睹为快哦!“成群的孩子有白人的',有黑人的,在新绿的草坪上又跑又叫,玩造房子和捉迷藏……”好不快活!要是我也这样,该多好啊!当我看到美蓝骑马跳高栅栏不幸丧身,我的心都快跳出来了。美蓝死后,作为父亲的瑞特无比悲伤,不让女儿下葬。他说,美蓝怕黑,并把美蓝放在他的小床上,每天晚上,把百叶窗打开,点上灯任凭他人怎么劝告都不听。我想:一个父亲这么爱自己的女儿,这是太难得了,父爱有时比母爱更深沉。要是我死了,爸爸会不会也这样呢……
一个星期下来,当我翻到1301页时,我模模糊糊地感到一阵快慰,我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斯佳丽最终还是选择回到她的故乡——塔拉庄园,还是家乡好啊,要是没有战争,该多好啊!
《乱世佳人》跌宕起伏,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深深地打动了我,它开启了我阅读名著的大门。于是我开始新的阅读旅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简。爱》、莫言的《蛙》……
读书不仅会给我带来快乐,还给我带来了启迪!
有一次,我英语测试只得了93分,我十分沮丧,心想:哎,这次怎么这么差劲儿,破天荒啊!我拖着沉重的脚步往家走去。哦,对了!“只要花五毛钱从他那儿买一张带红点的卡片,就可以使你的愿望得以实现!”这时我的脑海中跳出了《五毛钱的愿望》,我快步向家走去,一回到家,赶紧从书架上拿出《五毛钱的愿望》,火速打开,再次津津有味地读着读着,我想:波利是个说话没有分寸的女孩,没有努力,克制不了自己的情绪,就想让大家都喜欢她,结果一生气说坏话,就会“咕——呱呱——咕——呱呱”像牛蛙一样叫……没有付出努力,怎么可能实现愿望呢?最近我的确没有认真读英语,认真记单词,认真做英语作业,没有努力,怎么可能有收获呢?我恍然大悟!于是,从那以后,我每天坚持听英语录音,读课文,记单词,我的英语成绩果然提高了不少。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书,对我们是大有裨益的。
阅读,是一种习惯,是需要长期养成的。
首先,要主动读书。要对书内的内容、知识有一种渴望,想要使自己的生活、知识、精神丰盈起来。若一个人不想读书,心思闲游,就算你如何强迫他,他都不会去认真读书,做自己不愿做的事,想必一定是痛苦的。所以,读书是强求不得的。
其次,要有浓厚的兴趣。所谓的兴趣,其实是一种想象。我在阅读文章时,脑子里总是浮想联翩,将书内一个个文字,转化成丰富的影像,把文章内所描绘的人物,渲染的环境添加到这些影像之中,便与文章所表达的内容极为接近。最后将这些影像串联起来,便就成了自己创作的.独特的“电影”,对文章的印象便也就加深一层,更有助于我们对文章的理解。
我酷爱读书,是著名作家冰心、杨红缨、钟墨、秦文君、梅子涵、童喜喜的铁杆粉丝。有句名言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明了读书的重要性,对我来说,“书是我的精神食粮”,我的生活里一日不可无书。
听妈妈说,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和书之间就有过有趣的故事。老北京有一个风俗叫“抓周”,孩子周岁抓到什么,将来就和什么有缘。在我一周岁的那天,爸爸妈妈也让我“抓周”。他们在我的面前摆满了花花绿绿的物品:有玩具、钢笔、图书、糖果等等,我毫不犹豫地抓起了一本书。妈妈故意把书拿走,我马上莫名其妙的哇哇地大哭起来,也许从那时候起我便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天我都央求着妈妈给我读书、讲故事,讲了一本又一本。有时,妈妈太累了就说:“今天咱们只讲一本好不好?”我就把书架上最厚的《睡前故事》拿出来,弄的妈妈哭笑不得。
现在我成了一个地道的小书迷,图书馆、书店是我每周都要光顾的地方。因为经常去图书馆借书就连图书馆的阿姨都叫我“小书妹”。读书开启了我智慧的闸门,它让我展开稚嫩的翅膀飞翔在知识的天空,开阔眼界;它让我开启脑海的空白去汲取无尽的学问,无法自拔;它让我敞开单纯的心扉去探索生命的真谛,完善自我。我有一个雷打不动的习惯———每天晚上必须看一会书才能入睡。妈妈不让我在睡觉前看书,因为我一看就忘了时间,第二天早上要等妈妈叫好几遍才能爬起来。为了不让老妈发现,我便和她打起了“游击战”。妈妈来了我就把灯迅速关掉,妈妈走了又把灯打开。可是,毕竟妈妈比我吃的盐多,我还是瞒不住妈妈那智慧的双眼。一次,老妈假装走出房间关了门,可实际上人还在门外,当她突然打开房门时,我一下子惊呆了,不敢再和妈妈打游击战了。
我迷恋书籍,可妈妈的政策又难以违抗,于是我就装做肚子疼利用上厕所的时间看书,有时一蹲就是个把小时,幸亏我家是坐便不然我的小腿儿可就吃不消了,经常能听到妈妈大喊:“你是不是掉厕所里了?”我才如梦初醒,连声应和着:“哦!马上!马上!”却对内容精彩的书籍爱不释手。妈妈见我如此的痴迷图书,懂得了我的心思,也就不再过多的限制我了。就这样,我一天天长大,书也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在我一生当中,我读过几百本书,但至今还记得清楚的,只有几十本书。
记得其中有《三国演义》、《聊斋志异》、《西游记》、《红楼梦》……《三国演义》是我三年级时看的,那是我正在找人借书,无意之间就借到了这本书。我漫不经心地翻了几下,觉得好看极了,便丢下其他书看《三国演义》了。第一章“桃园结义”真是精彩极了,越往下读,就越有滋味,连上课了也不知道,直到把一本书读完,我才发觉上课了,急忙把书收下去。
《聊斋志异》是我四年级看的。这本书是我在下课的时候发现的,那时候我无意间看见这本书,觉得外壳特别好看,便借来看,谁知“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我发现这本书特别好看,就津津有味的读起来,连放学了都不知道,知道老爸到教室来找我,我才放下书跟爸爸走了。
我是在五年级上册看的《西游记》,由于那个时候我看多了电视上演的《西游记》,所以对《西游记》书不感兴趣。当经人介绍,我才对《西游记》书产生了好感。当我第一次拿到那本书时,很索然无味,但看了才知道,那个精彩呀,是说不出来的。
最后一本书——《红楼梦》是我五年级下册读的,这本书是我自己发现的,我在回家后把所有书都看完了,很无聊,便拿起那本书来看,谁知越往下读我就越感兴趣,直到把一本书给翻到底了,我才把书收起来,做作业了。
以上五本书就是我最爱看的`书,这也使我想到冰心奶奶说的一句话:
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
我一定要做到冰心奶奶说的话!成为一位像她一样的人!
作文是挥洒青春的笔墨分香不分场传递情感不分岁数,写作就是把思想和语言结合起来打造出崭新的作品。我们写作文要具体有内容,不要空泛。根据您的要求,编辑为您整理了一篇“我和书的故事作文”,此网址资料仅供参考请谨慎决策!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这些都是读书的名言,一谈到书我的话就多了。
去年暑假,我、爸爸和妈妈从延安回来时,我本可以在火车上痛痛快快地玩我的手机,但是妈妈却在上车之前,把我领到书店里,让我挑一本书,在火车上看。我猜是因为在来的时候,只要有时间我就玩手机,所以我落得如此下场,唉,命苦呀!我就随便拿了一本?和乌鸦做邻居?。
在火车上,我漫不经心地翻开了书,就被第一篇文章所吸引,我就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我突然发现读书也挺有意思的,我如痴如醉的沉迷于书中,就连到宝鸡下车都不知道。妈妈很纳闷的说:“你这小兔崽子,平时连书都不翻一下,今天这是怎么了?”
这本书里,我最深刻的画面是一只母鹅的伴侣死去,而那只母鹅也过渡伤心整天不吃不喝,因为鹅是一种很重感情的动物,他一生只找一个伴侣,这里也体现出那两只鹅深厚的感情。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动物也是有情感的,不要任意分开它们其中的一个。
书像一位良师,传授给我知识书。书像一把钥匙,帮我打开智慧的大门。书,做我永远的朋友吧!
我和书的故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多数人的故事中都布满着夸姣的事情,而我的故事是和一本书有关的:记得那是一个发生在春天的事,地点在我家和学校,那时我爸给我买了一本格林童话,我整天都抱着它,只要功课一做完,我就从盒子中将它轻轻的拿出来,小心翼翼的放在桌上,津津有味地读着它,上学带着它,去玩时带着它,可是有一次,当我又一次找开书包拿书时,书竟然不见了,当时我就惊慌失措。
最后,我在同桌书包中找到了那本书,当时我嬉皮笑脸,又蹦又跳,结果同桌平话是他的,当场我就和他吵翻了天,回到家,扔下沉重的书包,做完功课,便睡了,这时,我闻声有人在呼叫我,我一看,是格林童话,是它在叫我,这时,它拉着我的手,到了另外一个世界里去,它向我先容,这里是格林童话里面的故事,我和“书人”在童话中游玩了一翻,从中我学到了要学会宽收留别人,这时,书说:“这就是我带你来这里游玩的真正意图,对了,你找到的东西不一定,就是你的,若是别人也有和你一模一样的呢?”这时,书在我面前消失了,之后我落进了一个深深的黑谷,那里面有许多的格林童话,它们都会说话,它们不停的在我耳边说:“宽收留,宽收留……”最后说了一句:“你的东西不一定是你的!”我便被惊醒过来,醒来一看,床仍是床,被子仍是被子,格林童话仍是……不合错误,这本书上怎么多了一个小黑点,我原来的书都书没有,于是我一掀被子,又看到了一本格林童话,不外这本书上没有黑点,这时,我仔细一看,黑点的书是我的同桌的,没有黑点的书才是我的,原来那本格林童话我睡前放在枕头后面,忘了带上,啊!那我不是冤枉了我的同桌了,于是我用抹布小心翼翼地把乌点抹掉。
第二天,我把格林童话完整无缺地还给了我的同学,向他报歉,我们又成了好朋友。正所谓人为钱迷,狗为骨活,我为书迷。
是谁在黛玉葬花时吹干她的泪花?是谁在安娜·卡列尼娜走向铁轨的时候,拖住了她的步伐?是谁在卢浮宫里展现不会褪色的《蒙娜丽莎》,又是谁在琴键敲击古钢琴时谱出了千古吟唱的《水边的阿狄丽娜》?回看千年来这个世界上存在的经典,无论书籍、乐曲仍是油画,都是众人值得收藏的财富。
从小,母亲老是从书架上取下一些纸页早已泛黄的书籍,像是历尽沧桑的老者又重新站立了起来。母亲在我空闲的时候教我吟诗,我的床头仿佛还回荡着母亲的声音,那是《红楼梦》里的爱恨情愁,是《水浒传》里的一百零八条好汉,是《西纪行》里孙悟空一行人降妖伏魔,终极五圣成真的玄幻。
后来,父亲老是带回一本又一本经典的披发文,是《目送》,是《朝花夕拾》……我们时不时谈论起对这些艺术的理解,体会其中深邃的意境,共享着这些“财富”,一起揭开“财富”后面的故事——是龙应台作为母亲的感触,是鲁迅揭露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丑陋现象。
曾几何时,我曾梦见马克吐温幽默的语言取代了通俗小说漫画;我看见课本里泛起了列夫托尔斯泰的名字,让更多的中学生了解了他;而巴尔扎克在深夜里一边喝咖啡,一边写的文章,和年青的一代产生了共识。
我也曾被无聊的明星八卦撩乱入眼——我爱慕麦当娜的多姿,却发现我无法忽略了包法利夫人的美艳。从前的时光镀了金,需要后人来慢慢品味。现在书店里的名著经典包上了烫金的封皮,纸页也不再泛黄,但却像是被封印在那里,几乎没什么读者会去瞧上两眼,更别说品读。《哈姆雷特》被人解读成《哈利波特》;李清照的词被谱成歌,却被批判没有内涵;“羽扇纶巾”被读成了“羽扇伦巾”……多少垂馨千祀的经典、财富正在离我们远去,被人们深深遗忘。
葡萄架下曾有奼女在品读经典,风抚过她的发梢也衬托她嘴角漾起的笑意;荒凉的古堡里曾有白叟用羽毛制成的笔诉说时代的故事;没落的家族的继续人记实着它的兴起与衰亡。他们创造经典,创造财富,被世世代代的人收藏,我想我也一定不会遗忘那些金色的年华。它们使我愉悦,在我碰到难题的时候,为我指路,在我迷失的时候让我知返,它们如我的财富一般,被我收藏在心中最重要的地方。前人酿造的百年纯酿,会因时间的悠久而变得醇香。
那些少有人关注的经典书籍和艺术,是我收藏的,细品的,也是带给我愉悦欢欣的宝贵的财富。
书,在很多人眼中是一个无聊、浪费时间、废话连篇,是老年人拿来消遣时间的无用的东西;可我认为书,是一个教会我们不只是课本上的知识的非常渊博又很有耐心又非常亲近的富有责任感的好老师。也是一位严父慈母,用着自己亲身体验和经历所有的感悟和总结来教诲我们,一心一意为我们好,想着让我们少吃一点苦,让我们以后更幸福!还是一个带给你快乐的好朋友好伙伴。当你开心时捧起它,将会更加快乐,当你伤心时它会默默的抚慰你幼小的心灵。书,是一种奇妙的东西,只有你有一颗真诚的心,它就会为你打开一扇神奇的大门!
小时候,我看的只有童话和漫画,可后来我渐渐长大了,上了学认了字,我便开始了我的书生活。我头一回看书,是去姐姐家玩,姐姐比我大两岁,已经十岁了。可姐姐并不陪我玩,因为她作业还没写完,于是她拿了一堆破破烂烂的玩具给我。可我发现了一个好东西,那是一个落了少许灰尘的大书柜。这里装满了许多老师要求姐姐买的名着,可姐姐随便翻了两下就不看了。看着这么多书我心中突然有种想不间断的一下子读完的想法,于是我小心的拿出一本《王子与乞丐》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不一会儿,我完全沉浸在整个故事中,仿佛我就是其中的一员似的,如果事情变得欢快那我也就不由自主的为他们高兴起来,如果故事很伤心,那我也会跟着默默的流出两滴泪花。看着看着时间就像一条窄窄的小河一跳就过去了!现在我也长大了,看的书自然也不会少,别的孩子都玩去了,而我确在书城里抱着一大堆书着了迷似的看着。五年级了我也快十二岁了,长大的我看书会记笔记了会去联想会去理解作者要告诉我们什么道理会去发现会去发现会去观察会去做
书,有大有小,有厚有薄,可千千万万不可小看它否则你就是在小看自己;书,有深友意,有理有心,所以,只有你抱着一颗明亮的心去照耀它,它才会为你打开一扇明亮圣神的窗户,让你能够看懂这缤纷的世界!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眼中的书;“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是莎士比亚眼中的书;“读一切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这是笛卡儿眼中的书。书对我们来说是受益终身的,所以我很喜欢看书。
我最爱看的书是《动植物世界》。因为里面讲了很多我不知道的知识,或让我更深的了解一些我知道的植物,比如:戴胜鸟、桂皮、太阳鸟等。有一次,我刚做完作业,就去书架那边拿书,“哇,琳琅满目,该选哪本呢?不管了,我还是把《动植物世界》看完吧!“那时是晚上9点,我觉得还早,就坐在床上,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而我并不知道,时间飞快的流逝。而我,越看越入迷,津津有味,吸收着书里的知识。“哒哒哒┄┄”,脚步声越来越近,像一只可怕的魔鬼,步步靠近,“妞妞,还不睡觉,你知道几点了吗?”妈妈大声叫道,我一猜就知道,绝对过10点,不过我还想看,就又孜孜不倦地读了起来,外面一点声音也没有,好像世界上就我一个人。看着看着,我就睡着了,明天保证起不来了。
看书是快乐的,也是辛苦的。
有一次,我在看书,名叫《昆虫记》,在我津津有味地看书的时候,妈妈叫我把好词好句抄下来,我对妈妈笑了笑,表示已接收到了信息,于是我就拿起笔,开始抄了起来。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终于找到了一个好段,我开始抄,过了5分钟,终于把一个好段给抄完了,好累!手都麻了。
古人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在学校也离不开书。
我们学校有一个日新阅读时间,可以让我去图书角借书看,于是我拿了《99颗鹅卵石》。我看的真入迷,连我同桌在讲话,我都听不到,仿佛我有一个隔音层,隔掉外面的声音,直到下课铃声我都没听见。上课铃响了,大队委喊了一声起立,我才发觉已经下午第一节课开始了。我恋恋不舍地放下书,乖乖地开始第一节课。
我从书中学到了很多知识,也获得了很多快乐,让我们一起遨游在书的海洋里,快乐地成长吧!
我和书的故事还在继续……
“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这是毛爷爷说的一句话,我非常赞同。因为我就是一个“小书虫”。我看过的书不计其数,我和书也有过很多故事哦!
早上,有一段我看书的最佳时间,那就是一边啃馒头一边看书。有一次我啃着啃着,“啊!”我把手当馒头啃了。这让我突然想起王羲之练字时把馒头沾墨水吃的事,不禁笑了起来:“王羲之当时那种投入的状态我终于体会到了。”
在学校,我也忍不住“笑猫”的诱惑。有次上英语课,老师让大家写作业,这时我把书立在书桌里,把英语书放桌上,假装在看“正课”。其实,我的目光已经被“笑猫”吸引了。老师过来站在我旁边,我都没发觉,只到同学们都笑出声时,我一抬头吓了一跳。最后,老师没收了我的《笑猫日记》并批评了我。“呜呜!”我可怜的《笑猫日记》呀!
晚上睡前当然也要看会书啦!很快就到睡觉时间,妈妈说:“恩环,关灯睡觉了。”我很听话马上躺下,当然不是马上睡,而是在被窝里拿出我早就准备好的小夜灯,和我的“爱丽丝”一起去历险。
最开心的时光当然是周末,我像一只被放飞的小鸟兴奋的飞向图书馆,开始在书的世界中遨游。我捧起《童话故事》,走到童话里去冒险;拿来《卖火柴的小女孩》,为她的为她的命运感到悲伤;又拿起《幽默故事》,悲伤的情绪烟消云散,进入开怀大笑中。
赵树理说:读书也像开矿一样“沙里淘金”。是的,一点都不错。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好像就和书中的主人公对话,令人受益匪浅。
我家客厅有一个巨大的书柜,有一部分书是给客人看的,如《老人与海》、《童年》、《巴黎圣母院》……有漫画书和古文,还有许许多多我至今没有看过的书籍。
我自小就很讨厌看书,我觉得书像佛经一样,很没意思,很多时候都是爸爸强迫着我读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说什么要学好语文就是要多阅读名著,因“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多读书就是用心对照、感悟、学习古圣先贤,中外名士的智慧,建立自己的思维,开启智慧的钥匙。
直到有一天,夜不能寐,凌晨4点钟就醒了。我顺手把书架中的《漂亮老师和坏小子》给拿了出来。不知怎么的,以前那些看似模糊的字,现在已经变得十分生动了。H4四人是全校闻名的坏小子,在新老师的帮助下不断成长,成功的由捣蛋鬼变成好学生了……
阅读《农夫与金蛋》,为渔夫夫妻因为贪婪取金蛋杀鸡感到悲哀。要警示自己不能被利益蒙蔽了双眼,不能贪小便宜,要靠自己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阅读《鲁宾逊漂流记》,主人公因一次大风浪流落荒岛,而他去坚持开辟荒岛求生。让我知道天无绝人之路,遇到困难要用智慧解决,坚持就是胜利。阅读《西游记》,“齐天大圣”孙悟空刚开始桀骜不顺,无法无天,变得没有一点怨言,忠心耿耿非常有担当,有爱心不畏艰难困苦,勇往直前,事事迎难而上,保护师父,一路降妖除魔,最后取得真经令我感动。让我遇到考试难题不轻言放弃,生活中不向困难低头屈服。阅读《桥》《七律长征》诗中红军不畏强敌夹击,不向困难低头,不怕险阻,不怕流血牺牲。这些英雄把生的希望留给他人,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令我敬佩,感动不已。我暗暗勉励自己要发愤图强,好好学习,长大也要人民服务,为祖国社会做巨大贡献。
可是,太认真读书,投入角色,也会引起好笑或忧伤的事——
一天,我在家里认认真真看书,不知不觉走入了角色。人物欢喜:我也欢笑,人物悲哀,我也忧伤。有时放声大笑,有时泪眼朦胧。书啊书,让我欢笑让我哭,让我甘心付出宝贵的时间读懂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妈妈喊吃饭,我应了一声,可没有行动。妈妈又大声叫才把我从书海中拉了回来。我右手悠然夹菜往嘴巴送,但心神还在回味书中故事的情节,好像今天的饭好难吃。“呸呸呸,我吃到个那么难吃的东西。”我定睛一看,原来是生姜啊!爸妈却在一旁哈哈大笑。我愕然……
“读过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书是我成长高尚的伙伴,我们密不可分。我和书的故事太多太多了,他让我懂得了,如何去面对成功的喜悦,如何去面对失败的痛楚。如何看清自己的思绪起伏,回味亲情、友情,体验欢乐、忧愁、激动……
最让我受益的是:这一年多来,让我最害怕的语文,在刘大大“无以易之”的特殊新式教学帮助下,对语文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慢慢喜欢上了阅读,也不那么畏惧作文了,还敢和古文打交道了……
书,你是我的良师益友,你让我的人生有无限可能……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就像浩瀚的大海,而我驾着一叶小舟在这海洋中自由自在的遨游。
小时候,每天晚上妈妈都会给我讲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的故事。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喜欢读书了,家里的书也越来越多。由原来的一、两本,到现在家里的书堆成了一座小山。
上四年级的时候,放学回家,看见妈妈买了许多书。我问妈妈:你怎么买这么多的书呀?妈妈回答说:你都上四年级了,需要增加阅读量,这些书都很好看的。我不耐烦的说|有什么可看的?不就是一些故事书。我刚说完,妈妈就又来了一句:从今天开始,写完作业后,看半个小时的书。我说:知道了。
写完作业,我翻了翻妈妈买的书,有《西游记》、《水浒传》《小王子》。我随手拿起一本,心不在焉的看了看。谁知,里面的故事把我吸引了,连妈妈喊我吃饭都没听见。从那时开始我认识了调皮捣蛋的马小跳、一唱歌就不结巴的张达、喜欢跳芭蕾舞的夏林果、大小孩丁文涛。还在《西游记》中,认识了与师傅去西天取经的能七十二变的孙悟空、好吃懒惰的猪八戒、诚恳老实的沙僧
现在,我与书之间就像是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我高兴的时候会去看说,伤心时也会去看书。所以,书是我最好的伙伴。
书,就是一位终生伴侣,也是一座巨大的知识宝库。它给我的学习和生活中添加了一道道靓丽的风景,在我们的记忆长河中是一颗最璀璨的明珠。
早在我牙牙学语时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从幼儿时的启蒙书到少儿时阅读的四大名著,再到二三年级时看的儿童古典文学,直到现在阅读的经典名著、中外小说、科幻作品样样不落,以致于现在的我一坐下,手不离书已成为习惯,一天不看书就心发慌的现象。
记得有一个周末,我在清晨五点不到就醒来了,却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只能无所事事地躺在床上发呆,这时我的眼角余光一瞥,竟然看到了我的好伙伴——书!我一骨碌从床上翻起,立即把它从书柜上请下来,“哗啦哗啦”书页被我翻的沙沙作响,我就像一只饥饿的狼见到了可口的猎物一般,两眼放光地狂啃着。这本书也不知怎的,故事情节煞是吸引人,好几次想笑,却又怕惊醒家人,只好憋着,两腮都憋痛了!天色蒙蒙发亮,我的肚子就开始抗议了,时而咕咕地响,我也不管不顾,只顾着我手中埲着的“宝贝”,正好这段故事里是一个艳阳高照的上午,繁华街上到处都是琳琅满目的商品和美味可口的美食,优美的文字使我完全融入故事情节之中,忘记了肚子的抗议。这时我瞄一眼窗外,太阳还是“犹抱琵琶半遮面”,心想还早着呢,继续看书吧,很快我又沉浸在故事中无法自拔,我如化身书中角色,急书中之急,乐书中之乐。我的思绪被它牢牢抓住,时而大笑,时而忧愁,随着故事跌宕起伏。不知不觉书已接近尾声,此时的太阳已是像是个朝气蓬勃的少年般雄赳赳气昂昂了。哎呀呀!快八点了,赶紧起床写作业!
书,使我的忠实伴侣,又是我的良师益友,它给了我知识和才华,又教会我做人和处事,它是一把开启财富之门的金钥匙,也是攀登科学高峰的智慧宝典!
人们在业余生活中各有所好,画画、歌唱、跳舞各得其乐。而我的乐趣大部分是泡在书海里。
星期天早上,我为了买我梦寐以求的小说,软磨硬泡哀求着妈妈给我买书,可妈妈还是不肯给我买,面无表情地对我说:“不可以,你看你的书架,摆放的书还不够多吗?”我只好委屈的低着头走进房间,躲在被子里哭泣,嘴里含着痛苦的滋味,心想:“难道我买书都有错?书,它不但能给我带来知识,而且还能给我带来欢乐,但妈妈为什么不肯呢?”想着想着,我竟然睡着了。突然美好的梦境展现在我的脑海里。“哇,我梦寐以求的小说,今天竟然得到了……”
接着,我的美梦被一阵声音打破了,傻笑的我马上回过神来,原来是在做梦呀,看来我连做梦都想得到那本小说。是妈妈叫我下楼吃饭,我无精打采地走下楼,客厅里黑乎乎,“哪里像是吃饭,分明就想在黑暗中吓人,她们真是的,没有听说过人吓人的事吗?会吓死人的。”我自言自语道。就在这一瞬间,灯光跟随着音乐的节奏一个个都亮起来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祝你生日快乐……”我惊奇地挣大了眼睛,原来今天是我的生日呀!顿时,我的心情由阴转晴。随后,妈妈神秘地拿出一个盒子,我好奇地打开。“是我梦寐以求的小说!”我激动地抱住了妈妈,“原来妈妈想给我一份惊喜。”
书,像一缕阳光,带给人们光明和温暖;书,像一片大海,让我们尽情遨游;书,像一首美妙的乐曲,还给我们无穷的快乐……
书籍是我们的精神粮食、书是人类提高的门路,从古到今,书就像是一艘船,带领我们驶向聪明之岸,是书让我们得到知识,是知识让我们有了现在的夸姣糊口,假如一个人没有知识,就即是是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
我喜欢书,书陪我一直走到现在。书,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也帮了我良多忙。
那是我读一年级的时侯,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是写在碰到危险时,应该怎么做。有一天,小伙伴们来家里玩躲猫猫,大家都找到了自己的藏身之处,我躲在衣柜的一个小角落里,用许多衣服盖住自己,过了好久,一点消息也没有,我感到很呐闷,为什么一点声音也没有呢?我刚想打开柜子,发现门怎么也打不开,原来小伙伴们故意把我关在衣柜里,自己逃走了,我真是又急又慌。过了许久,我发现我的头很晕,很想睡觉,忽然我猛得想起,爸爸给我买得那本书中说过,要是被困在柜子里,感到头晕的话千万不能睡觉,应该在柜子的空地空闲里呼吸氧气,假如你睡着了,说不定就会室息而死。我拼命地按照书里说的那样,在空地空闲中呼吸空气,忽然我闻声了一阵开门声,我知道妈妈回来了,于是我用力地拍打柜子,拼命地呼喊:妈妈、妈妈,妈妈闻声后飞快地奔上楼上,把我从柜子中解救出来。
过后,在妈妈的求全声中我不由得暗暗感谢那本书。
相信我们大家都是有读过一些范文的,这些优秀的范文里有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通过阅读范文可以把我们心中的想法表达出来。阅读范文需要我们不断地积累阅读,你是否在寻找有关优秀范文的模板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和猫的故事作文”,相信您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我家有只猫,它有一身油亮油亮的毛发,脖子上有一个项圈,上面写着:露西。
那天,我和我弟弟去买猫,进了宠物店,当时我第一眼就看见了这只苗条的小猫。我问弟弟:“弟弟,你说这猫好不好看?我觉得它太可爱了。”弟弟说:“我也很喜欢。”
我对老板说:“那就这一只吧!”我把钱付给老板,就打开笼子,抱起来这只刚出生不久的小猫。现在小猫还在睡觉,老板还说它一生下来,就一直在睡觉,睡到现在。
一到家,它就醒了,可能是被我家温暖的空气热醒的吧!它一睁眼,就看见了我,还对我“喵喵”叫了几声,可能是把我当成了它的主人。
有一天,爸妈不在家,我就想给它喂吃的。当时我才七岁,我把它抱出来,抱出去玩,便忘记了喂食。但它看到我就精神百倍,也就忘记了吃东西,它一会儿跑这,一会儿跑那,活蹦乱跳的,玩的开心极了。
还有一天,我正在吃饭,我夹了一条鱼正准备吃,可是“嗖”的一声,一个影子跑过来,又“嗖”的一声跑开了。我一不小心,咬到了筷子上,我生气地大吼道:“是谁拿走了我的鱼?”“喵!喵!”只见它用无辜的眼神看着我,我顿时没有了脾气。接着我听到了“咯吱咯吱”的声音,我走到它跟前,看到了一条只剩骨头的鱼。说都不用说,肯定是它“抢”了我的鱼。我只能说:“哎,又不能打你。”
这就是我的猫,它可爱又调皮。
在暑假的时候,妈妈送给我了2只小猫,有了这两只小猫我无趣的暑假生活充满了快乐。
“叮咚—————”“谁呀?”“是我,妈妈,快看我给你带什么好东西了。”“哇!是小猫。”我惊讶的叫着。“嘘,小点声。”妈妈说“这两只小猫刚出生20天,小心下着它。”我点了点头,心想:这个小猫可是真漂亮啊,我们小区养猫的人那么多,估计就数它俩最漂亮了。接着,我拿出一根火腿,放在笼子中,小猫立刻用它们刚长出来的小尖牙去咬,可它的牙还是太小,咬不动,我真怕小猫会饿,我突然眼前一亮,对了,我可以……我拿起,一碗牛奶,把火腿切成末,混合在一起,我把这放到笼子里,不一会就被两只小猫一扫而光了。它们刚抬头,便把我逗得捧腹大笑,、它们吃得太不像样了,弄得满脸都是牛奶。
过了几天,它们不怕我了,也会走路了。
一天,我打开了阳台的门,小猫立刻就扑到我怀里,我想:我还没给它们起名字呢!小黑猫爱玩就叫玩玩,小黄猫全身金黄就叫黄黄吧!
一次我带它们出去玩,发现它们比以前更漂亮了:黑宝石般的眼睛;粉嫩嫩的鼻子:米粒一样大的两颗牙。我让它们自己玩,一眨眼玩玩就不知道哪里去了,我心急如焚。我想起了有一次一只猫在沙发上,一只猫在客厅里,通过叫声找到对方,我让黄黄找玩玩,果然立刻我就找到了。
我喜欢这两只小猫,因为它们使我的生活充满了乐趣。我和小猫的故事,我永远也忘不了。
猫虽然是动物,但它可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所以请大家好好善待动物,善待猫,不然后悔莫及!我和猫的故事过去已经有好多年了,可我依旧无法释怀,都是我的错……
那年放九天假,我刚从学校回来,就听到“喵喵喵”的声音。我走了过去,满满的意外,我能感受到我的双眼直发亮!那是一只猫,小小的一只,惹人怜爱,它很好看,有着一身雪白掺杂着黄色的外表,黑宝石般的眼睛,长得机灵可爱。它此时正趴在铁笼里,一双前腿抓住铁笼,那双黑黑的大眼睛眨呀眨,楚楚可怜的,好像在对我说:“我想出去。我要出去。”我的心一下子就变得软绵绵的,但我怕打开了它就走了,再也不回来了,一切等问过妈妈再说吧!这小猫实在是太可爱了,我小心翼翼的伸出了一只手,想摸摸它身上的毛,这时,妈妈却来了一句:“不能玩小猫!会把它玩死的。”听了这话,我缩回了手,以前还小的时候,妈妈爸爸确实养了一些小动物,可是都死掉了,我想可能是我的原因,所以我决定不玩了!
后来我知道,妈妈已经关它好几天了,放出来是不会逃的,还有就是人生地不熟的,它也没地儿可去,可是妈妈不同意打开,无论我怎么说。到后来,我偷偷去看它的时候,发现它一直撞那个铁笼。这样不疼吗?看着它那双眼睛闪闪的,我忍不住就打开了,它迫不及待的爬出来,高兴的“喵喵喵”叫。
那天我没有怎么理它,半天后就没看到它了。我一直找它也找不着,吓得我差点哭了,因为我怕被骂。心里后悔极了,可世界哪有什么后悔药?
第二天早上,我发现它就在铁笼旁边,我心里想着,得把它放进铁笼里,可是我不敢接近它,我怕把它吓跑了。最后我想了又想,觉得,诱惑它进去比较好!然后我盛了一点饭加点鱼骨和肉,放进它的铁笼,结果小猫真的进铁笼里去了。但我没有绑上门,因为我害怕它对我失去信任。
后来我从它身边走过,它不怕我了,还黏着我的小腿,痒痒的。看着它那个可爱的模样,我忍不住摸了一下它的头,就赶紧跑了。它还追着我跑,因为妈妈的那一句话,我始终没有去抱它,玩它。小猫这么反常,一定是饿了吧?我给了它食物,它果然吃了。前几次,给它食物时,它不肯吃,我走了,它才肯吃。我终于看到它吃的模样了,很斯文。
接着我带它一间一间的房间找老鼠的踪迹,无奈,找了很久也没找到,然后我也不管它了。平时总见到老鼠,自家的米还被偷吃,这回老鼠机灵了?
本来我很喜欢这个猫的,可是不知道它去了哪里,浑身脏兮兮的。看到它这副模样,我离它远远的。
可恶的是,它趁我不在房间里,跑进我的房间,拉大便小便的,还在床上踩的那些被子,我的作业本也是它的爪印,又臭又恶心。我赶它出去,它不出,继续趴在那被子上。我生气的跑出去拿了一把破竹,想吓唬它走,而破竹却迟迟没有落在它身上,因为舍不得打它。
几天下来,我终于爆发了,气冲冲的冲我妈妈吼,心里决定以后不买这些动物来养了!可妈妈却没怎么把我的话当回事,还骂了我几句,对那个猫好得不得了。我心里对那个猫厌恶又加了几分。
到最后趁妈妈不在家,我抱起猫走进村里,走了很远的一段路,把它随地一扔,就赶忙的跑回家。接下来的假期,它的情况如何,我就不得而知了。我只知道,扪心自问我不曾后悔。
等到放周末假,我又看到了那只猫,它瘦骨如材,身体被狗咬了两口,身上的毛很毛糙,越来越脏。它看到了我,就急忙的跑掉。那天再也没有看到它,直到星期六下午的时候,在路口我看到了它,五六个人都在那里围观。只见它被一条狗狠狠的咬住,而我没有去阻止,并没有是怕那条狗,只是我不想拯救它。因为我厌恶它,恨它!后来它就在我眼下一点点的断气,我清晰的看到它眼角挂着一滴泪,它是哭了吗?我才反省过来,我做了一个愚蠢的决定。它虽然是动物,但它也是有感情的……
接下来我和妈妈,好好的埋葬了它。尽管这样,却无法除去我的罪孽……
我和猫的故事到最后阴阳两隔,我们的缘分从此消失。“对不起。”我喃喃说了三个字,可是它听得到吗?
大家都知道,我爱猫。
猫是受人喜爱的,连大作家老舍先生对猫也是情有独钟。对于我们这些小公民来说,“喵星人”的魅力可谓是“所向披靡”的。
记忆中,我养的第一只猫是一纵贯身洁白无瑕的可爱猫咪,那个时候对我才两三岁,与那只小猫相处的日子虽记得不清了,但她那慵懒,可爱的神情仿佛就在我面前。她叫咪咪,很普通的名字,我幼时的玩伴。咪咪很乖,很懂事,譬如有时妈妈忘了收起来的食品没经由答应她是从不碰的,譬如她在院子里利便后总会用爪子刨土埋上……凡此种种,她一直做的很好,让我们家一个劲儿的直夸。猫喜干净好像是生成的,稍微的洁癖让她一直保持着“白衣翩翩”的形象,灵动而引人喜爱。
咪咪一直在乡下爷爷家呆着。
每次,我出门无法带上她时,她就会在门前目送我远去:等我回来时,她便又迎面跑来扑到我的怀里,舔舔我的手指向我撒娇。每晚,她会蹭蹭我的掌心,寻个舒坦的地儿去睡觉,可每当第二天,妈妈都会告诉我咪咪在夜里捉老鼠的功勋伟绩,是何等威风!遗憾的是,我至今都没有亲眼目睹猫捉老鼠的“神迹”。
后来,一次暑假回老家时,喵喵的啼声却怎么都听不见了,爷爷说咪咪走了,悲伤将我掩埋,记忆中那个洁白的身影再也没有扑到我的怀里,我哭了,泪水朦胧中,我看到一团白影缓缓消失了,怎么都抓不住……
过了两三年,一直黑白灰相间的调皮小猫又闯了我的糊口。功课本上的一个个梅花印儿令我恼,可一看到他那可爱的小样子容貌,我便打也不是骂也不是,只好任由他撒欢。可在他看来,就这成了变本加厉的`“许可证”了。可悲的,我幸幸苦苦埋头几个夜晚赶出来的暑假功课变成了漫天飘动的“雪花”,邻居家爷爷养的几只小鸟也被他残忍地纳入腹中,不外他那爽利的动作还真让人咂舌。我其实忍无可忍,无奈之下没收了他最爱的小黄鱼,可不想,在一次晚饭过后我们将他锁在家中出去披发步回来时,他竟将挂在厨房门上袋子里的小黄鱼给撒了一地,抬头看去,只见袋子破了个大口子,只有零星几只小黄鱼在里面,孤零零地挂在门上。再看他那鼓起的小肚子和知足回味的神情,真叫我们哭笑不得。
最后,这只淘气可爱的猫咪也走了,听说他是不小心吃了安顿在小区角落里的老鼠药而殒命的。不是说猫有九条命的吗?为什么他是个例外呢?对了,他也叫咪咪,咪咪又不在了……
大约十岁的时候,别人又送我了一只老猫,她叫贝贝,母的,是只长毛猫。不久,她怀孕了,平安诞下一窝小崽,却只活下了两只。一只纯白,另一只除了头上有团聚圆的黑点外,其他也是纯白。一只叫白白,一只是点点,名字是我取的。他们刚生下来的时候好丑,皱巴巴的,没有毛,手掌一半的大小,眼睛紧闭着,乍一看像只小老鼠,一点儿也不可爱。对于见惯了毛毛的像个小绒团的小猫的我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
徐徐地,他们长大了。
两个毛绒绒的小肉球立即让我喜爱极了。我不知道其他猫儿们是怎么样学会走路的,反正白白和点点可是我“上行下效”的。
在夏天午后还不错的阳光下,我将他们放在小区花坛边的小道上,而我呢,先甩甩脚,“卖弄”一下我鲜艳的鞋子,然后一步一步慢慢往撤退退却,他们想抓鞋子,便随着我的鞋子往前走。一步,两步,摔倒,爬起,再走……点点很勤奋,卖力地跟跟着我的脚步,而白白呢,懒洋洋的趴在地上晒太阳,跟动画明星懒羊羊有的一拼。这时我就只好再去白白面前晃晃我那鲜艳的鞋子“引诱”白白站起来继承走路……
我还给他们洗澡,他们都不喜欢被泡在水里,他们更喜欢用舌头舔舔身子来给自己梳毛。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一次我们一起晒太阳,他俩吐出舌头披发热,我才发现他们用舌头梳毛的“秘密”。原来,猫咪舌头上有几排倒刺,用舌头舔身子,便可像拿一把大刷子梳毛能清除污垢,整理时觉得他们很智慧。
白白与点点终极由于爸妈的原因被送走了,从此,我再没养过猫。可有时在街边看到一只可爱的猫咪仍是忍不住会驻足一阵。
我与猫的故事好像还在继承……
说起小猫,大家都会觉得猫活泼可爱,很讨人喜欢,可是我家这只猫却有点不一样,会让人哭笑不得。
这只小猫我给它取名字叫乐乐,是由于它很讨人喜欢,我看见它总想和它说些话,而它也老是“喵喵”的叫两声,似乎能听得懂我的话似的。小猫小猫身上有良多颜色,像是穿了一件小迷彩服,身后的小尾巴很灵活,老是不停的摇着,最有趣的是它的眼睛,左眼睛四周的毛是黄色的,右眼睛四周的毛是白色的,真是有趣极了。
有时,乐乐会很懒。有一次我写完功课想跟乐乐玩,可是乐乐一点也不想搭理我,优哉游哉的走到了我的房间,我认为它是要玩我房间里的什么玩具,它却停在了床边不动了,突然间身子一跃跳到了床上,当我想让它下来的时候,它却卧倒床上用舌头舔舔毛掌,再舔舔身上的毛,让后朝我“喵”叫了一声,似乎说:“别嫌弃我,我也洗脸了”,紧接着它又伸了伸懒腰,又“喵”的叫了一声,似乎说:“我要睡觉了,别打搅我”。我一看这情况,我不干了,我还没和它玩呢,可不能让它睡觉,于是,我拿着一把尺子,戳戳它的身子,戳戳它的脖子,谁知,它竟发火了,站起来,往撤退退却了几步,然后前身趴着翘着屁股,尾巴直直的,还发出“嗷”的声音,可把我吓了一跳,过了一会儿,它看见我没反应,又心平气和的圈卧在了床上,慢慢的竟然睡着了。我心里真气愤,可有看到它那懒洋洋享受的样子,又很想笑。
有时,它也很讨人喜欢。一每天气很好,我正在披发步,忽然,乐乐跑到了我的脚下,我不得不停下来,然后,它不停地用脸蹭我的腿,还围着我的脚绕来绕去,把我逗得很开心,接着,它又踩到我的鞋子上,扭来扭去的,似乎在给我撒娇,似乎在说:“喵喵!我这么可爱,抱抱我吧”,真让我忍不住把它抱在怀了,这个小可爱。
小动物和人之间发生的事是很有趣的,只要你专心和它慢慢相处,一定也会像我一样,找到良多的乐趣的!
我家外面的冷巷里有一只猫,毛茸茸的身躯,十分引人喜爱。这只猫从早到晚爬上爬下,窜来窜去,邻居们都很讨厌它。但是,谁也想不到,我和这只猫有着浓厚的情感。
记得那一天早上,我在家造作业,忽然闻声阳台有什么声音。我的心整理时砰砰直跳,生怕是小偷一个,便抄起木棍,躲在阳台门旁边。许久,外面仍有步伐声,可是小偷却不见踪影。我心里纳闷了:希奇,这小偷怎么还不来偷东西?我小心翼翼地向外一瞥,整理时松了一口吻:原来是只猫。我仔细端详了这只猫一下,只见它的脸骨瘦如柴,眼睛对着竹竿上正在晾晒的鱼干,闪闪发光。我见着可怜的样子,便放下了木棍,在冰箱拿出一点昨天剩下的鱼肉,丢给了这只猫,它用圆圆的眼睛紧盯着我,心里似乎有良多说不出的话。片刻,它叼起鱼肉,跳下一楼的窗台,扬长而去。
从此,每逢周末,这只淘气的猫总会窜上我家的阳台寻乐,每次窜上来遇见我,总能有东西吃,哪怕我给它一团小小的冷饭。
过了不久,我和妈妈都发现,家里比以前干净多了。老鼠再也没有放肆横行,垃圾桶也没有被老鼠弄翻。这样的糊口再好不外了。不外,阳台上的花盆老是东倒西歪,老鼠把家搬到阳台上了吗?
一天半夜,我去上厕所,模模糊糊地开了门,环顾周围,猛然发现一双碧绿的眼睛在客厅不中断移动。我的心凉了半截,猛然关上门。不,不合错误,世界上是没有鬼的!我咽了咽口水,重新打开房门,再次环顾周围——一只猫在饭桌旁边,爪子下按着一只大老鼠。我恍然大悟,整理时明白了一切。当我回过神来时,这次只猫已经窜出阳台,扬长而去了,只留下了几个东倒西歪的花盆和几个生死梅花的脚印。这么久以来,原来都是这直冒再为我们捉老鼠啊!看来,我必需好好款待一下这只猫!
“对面的小子,那死猫又到你家阳台去了!”对面的大爷皱起眉头,对着那猫狂吼。我走出门来,只见阳台上一片散乱,那猫浑身泥巴,眼睁睁地看着我。我忍不住哈哈大笑。
我真喜爱这只淘气的小猫!
“喵喵”,面前这个白球就是“萌猫黑炭”,我和它有着许多故事。
“萌猫黑炭”有着雪白的身躯可头上却有一块黑又爱卖萌,所以叫“萌猫黑炭”。
“萌猫黑炭”会说人话。有一次,夏天阳台上热火朝天,可萌猫黑炭却偏偏要在阳台上玩,怎么说它,它也无动于衷,只是眯着一只眼睛看着我,最后,我抱起它来,把它放回笼子里。“萌猫黑炭”一怒之下打开笼子,对我大吼“你干什么?”哈哈!“萌猫黑炭”说人话还带点家乡口音,哈哈,“萌猫黑炭”会说人话真有趣!
网上有许许多多陪学生做作业的可爱的小猫咪,只不过有的是“垫脚石”,有的是“绊脚石”,“萌猫黑炭”是“绊脚石”。因为,有一次,我写好了作文,放在桌子上,我一转头,作文本不见了,我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到处找,最终,我在可爱的萌猫的猫砂盆儿里找到了作文本,“萌猫黑炭”真是让我哭笑不得呀!
“萌猫黑炭”看上我的一个玻璃球,可我不敢给它,怕它一口吞下去,所以我把玻璃球放在一个盒子里,心想它是一定不会打开的。没想到“萌猫黑炭”发现了这个盒子,它枉费心机的想打开盒子,我得意洋洋的看着,心想:“这下。你没办法了吧?”。谁知,五分钟后,“萌猫黑炭”成功的拿到了玻璃球。你说,它有多聪明!
我和“萌猫黑炭”还有许多许多的故事。我爱这个说人话、绊脚石、又聪明的萌猫!
猫固然是动物,但它可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所以请大家好好善待动物,善待猫,不然后悔莫及!我和猫的故事过去已经有好多年了,可我依旧无法释怀,都是我的错……
那年放九天假,我刚从学校回来,就听到“喵喵喵”的声音。我走了过去,满满的意外,我能感触感染到我的双眼直发亮!那是一只猫,小小的一只,引人垂怜,它很好看,有着一身洁白掺杂着黄色的外表,黑宝石般的眼睛,长得机灵可爱。它此时正趴在铁笼里,一双前腿捉住铁笼,那双黑黑的大眼睛眨呀眨,我见犹怜的,似乎在对我说:“我想出去。我要出去。”我的心一下子就变得软绵绵的,但我怕打开了它就走了,再也不回来了,一切等问过妈妈再说吧!这小猫其实是太可爱了,我小心翼翼的伸出了一只手,想摸摸它身上的毛,这时,妈妈却来了一句:“不能玩小猫!会把它玩死的。”听了这话,我缩回了手,以前还小的时候,妈妈爸爸确实养了一些小动物,可是都死掉了,我想可能是我的原因,所以我决定不玩了!
后来我知道,妈妈已经关它好几天了,放出来是不会逃的,还有就是人生地不熟的,它也没地儿可去,可是妈妈不同意打开,无论我怎么说。到后来,我偷偷去看它的时候,发现它一直撞那个铁笼。这样不疼吗?看着它那双眼睛闪闪的,我忍不住就打开了,它迫不及待的爬出来,兴奋的“喵喵喵”叫。
那天我没有怎么理它,半天后就没看到它了。我一直找它也找不着,吓得我差点哭了,由于我怕被骂。心里后悔极了,可世界哪有什么后悔药?
第二天早上,我发现它就在铁笼旁边,我心里想着,得把它放进铁笼里,可是我不敢接近它,我怕把它吓跑了。最后我想了又想,觉得,诱惑它进去比较好!然后我盛了一点饭加点鱼骨和肉,放进它的铁笼,结果小猫真的进铁笼里去了。但我没有绑上门,由于我害怕它对我失去信任。
后来我从它身边走过,它不怕我了,还黏着我的小腿,痒痒的。看着它那个可爱的样子容貌,我忍不住摸了一下它的头,就赶快跑了。它还追着我跑,由于妈妈的那一句话,我始终没有去抱它,玩它。小猫这么变态,一定是饿了吧?我给了它食品,它果然吃了。前几回,给它食品时,它不肯吃,我走了,它才肯吃。我终于看到它吃的样子容貌了,很斯文。
接着我带它一间一间的房间找老鼠的踪迹,无奈,找了良久也没找到,然后我也不管它了。平时总见到老鼠,自家的米还被偷吃,这回老鼠机灵了?
本来我很喜欢这个猫的,可是不知道它去了哪里,浑身脏兮兮的。看到它这副样子容貌,我离它远远的。
可恶的是,它趁我不在房间里,跑进我的房间,拉大便小便的,还在床上踩的那些被子,我的功课本也是它的爪印,又臭又恶心。我赶它出去,它不出,继承趴在那被子上。我气愤的跑出去拿了一把破竹,想恐吓它走,而破竹却迟迟没有落在它身上,由于舍不得打它。
几天下来,我终于爆发了,气冲冲的冲我妈妈吼,心里决定以后不买这些动物来养了!可妈妈却没怎么把我的话当回事,还骂了我几句,对那个猫好得不得了。我心里对那个猫厌恶又加了几分。
到最后趁妈妈不在家,我抱起猫走进村里,走了很远的一段路,把它随地一扔,就赶忙的跑回家。接下来的假期,它的情况如何,我就不得而知了。我只知道,扪心自问我不曾后悔。
等到放周末假,我又看到了那只猫,它瘦骨如材,身体被狗咬了两口,身上的毛很毛糙,越来越脏。它看到了我,就急忙的跑掉。那天再也没有看到它,直到礼拜六下战书的时候,在路口我看到了它,五六个人都在那里围观。只见它被一条狗狠狠的咬住,而我没有去阻止,并没有是怕那条狗,只是我不想挽救它。由于我厌恶它,恨它!后来它就在我眼下一点点的中断气,我清楚的看到它眼角挂着一滴泪,它是哭了吗?我才反省过来,我做了一个愚蠢的决定。它固然是动物,但它也是有感情的……
接下来我和妈妈,好好的安葬了它。尽管这样,却无法除去我的罪孽……
我和猫的故事到最后阴阳两隔,我们的缘分从此消失。“对不起。”我喃喃说了三个字,可是它听得到吗?
鱼缸中有一条小鱼,它在那个狭窄的空间里摆动着自己的身躯,他自己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都是他独自看着喧嚣的城市,突然有一天,他的鱼缸下来了一只猫,一直纯白的小猫。从那天开始,小猫都会来到鱼缸下坐下,抬头静静地看着鱼缸中的小鱼。小鱼接触到那束目光时,他就知道他不会伤害自己。小鱼慢慢的习惯了在特定的时刻等待小猫的出现,期待他的到来。其实小鱼心中想冲破鱼缸,想和猫一起旅行,想和猫在一起,想对他说我也是喜欢你的。
小鱼一直坚信小猫不会抛下她的,他是爱自己的,会守护在自己的身边。有一天,小猫依然像往常一样静静地坐下,可是他不是像以前一样来对小鱼说外面的世界的故事,而是来向小鱼到别的。猫对鱼说:我要离开了,我要去旅行了,我是来向你告别的。鱼,我是爱你的,但我更热爱我的自由,你永远是我心中最柔软最温暖的那个地方。说完他看了小鱼一眼就转身走了。在小猫转身的瞬间,鱼想挽留他,他在大声的说着,请你别离开我,请你带我一起走吧,小鱼声声的呼唤着,眼泪滴滴地向下流。可是小猫没有听见没有看见,声音在水中消失了,眼泪融进水中已无踪迹,小鱼就这样伤心地看着小猫离去了。小鱼又回到以前独自一个的在鱼缸里抬头看那蓝的很忧郁的天空,想这在外面流浪的猫。我想鱼在每个转身的时候都会流下泪,只是无法看见罢了。
也许猫会爱上鱼;也许这是个狡猾的借口;也许他们本是朋友,我努力去相信这荒缪的逻辑,但最后还是原始的结局。我不怕猫咪吃掉勇敢的鱼,我在乎的是在当你要离开我时,你曾知道我背过你哭泣吗,我不怕猫咪背叛勇敢的鱼,我在乎的是你对我说我们是朋友,你不知我的情的无力。
你曾经对我说过你不会离开我,你会永远陪伴我,守护我,不让我在孤单。可是,结果你还是离开我了。我就想鱼缸中的鱼,而你就是鱼缸外守候的猫,到最后鱼爱上了猫,我爱上了你。可是你已离我而去,在那樱花盛开的时候。当你对我说再见时,我隐忍着泪水,微笑的对你说:祝你一路顺风。只因你曾对我说过,你最爱看我的笑容。但我转身时我忍不住了,我的泪如决堤般流下。那是爱你的泪水,那是不舍的泪水。我不能开口挽留你,因为我知道你如那猫一样,热爱自由,你是个热爱自由的旅行者。我是多么想大声对你说,我爱你,请你留下来,别让我一人啊!可是到最后我还是没有说转身跑走了!我怕多看你一眼我的不舍会多一分。再见了,我的爱!
终究你还是走了,去寻找你的自由去了,而我就像鱼缸中的鱼一样,仰望着蓝的更忧郁的天空思念着你。我想如果忘记你真的不容易,那就让我慢慢的回忆吧,也许会有那么一天,把你彻底忘记!也许会有那么一天……
大家都知道,我爱猫。
猫是受人喜爱的,连大作家老舍先生对猫也是情有独钟。对于我们这些小公民来说,“喵星人”的魅力可谓是“所向披靡”的。
记忆中,我养的第一只猫是一直通身雪白无瑕的可爱猫咪,那个时候对我才两三岁,与那只小猫相处的日子虽记得不清了,但她那慵懒,可爱的神情仿佛就在我眼前。她叫咪咪,很普通的名字,我幼时的玩伴。咪咪很乖,很懂事,譬如有时妈妈忘了收起来的食物没经过允许她是从不碰的,譬如她在院子里方便后总会用爪子刨土埋上……凡此种种,她一直做的很好,让我们家一个劲儿的直夸。猫喜干净似乎是天生的,轻微的洁癖让她一直保持着“白衣翩翩”的形象,灵动而惹人喜爱。
咪咪一直在乡下爷爷家呆着。
每次,我出门无法带上她时,她就会在门前目送我远去:等我回来时,她便又迎面跑来扑到我的怀里,舔舔我的手指向我撒娇。每晚,她会蹭蹭我的掌心,寻个舒坦的地儿去睡觉,可每当第二天,妈妈都会告诉我咪咪在夜里捉老鼠的功勋伟绩,是何等威风!遗憾的是,我至今都没有亲眼目睹猫捉老鼠的“神迹”。
后来,一次暑假回老家时,喵喵的叫声却怎么都听不见了,爷爷说咪咪走了,悲伤将我掩埋,记忆中那个雪白的身影再也没有扑到我的怀里,我哭了,泪水朦胧中,我看到一团白影缓缓消失了,怎么都抓不住……
过了两三年,一直黑白灰相间的淘气小猫又闯了我的生活。作业本上的'一个个梅花印儿令我恼,可一看到他那可爱的小模样,我便打也不是骂也不是,只好任由他撒欢。可在他看来,就这成了变本加厉的“许可证”了。可悲的,我幸幸苦苦埋头几个夜晚赶出来的暑假作业变成了漫天飞舞的“雪花”,邻居家爷爷养的几只小鸟也被他残忍地纳入腹中,不过他那利落的动作还真让人咂舌。我实在忍无可忍,无奈之下没收了他最爱的小黄鱼,可不想,在一次晚饭过后我们将他锁在家中出去散步回来时,他竟将挂在厨房门上袋子里的小黄鱼给撒了一地,抬头看去,只见袋子破了个大口子,只有零星几只小黄鱼在里面,孤零零地挂在门上。再看他那鼓起的小肚子和满足回味的神情,真叫我们哭笑不得。
最后,这只调皮可爱的猫咪也走了,听说他是不小心吃了安置在小区角落里的老鼠药而殒命的。不是说猫有九条命的吗?为什么他是个例外呢?对了,他也叫咪咪,咪咪又不在了……
大约十岁的时候,别人又送我了一只老猫,她叫贝贝,母的,是只长毛猫。不久,她怀孕了,平安诞下一窝小崽,却只活下了两只。一只纯白,另一只除了头上有团圆圆的黑点外,其他也是纯白。一只叫白白,一只是点点,名字是我取的。他们刚生下来的时候好丑,皱巴巴的,没有毛,手掌一半的大小,眼睛紧闭着,乍一看像只小老鼠,一点儿也不可爱。对于见惯了毛毛的像个小绒团的小猫的我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
渐渐地,他们长大了。
两个毛绒绒的小肉球立刻让我喜爱极了。我不知道其他猫儿们是怎么样学会走路的,反正白白和点点可是我“言传身教”的。
在夏天午后还不错的阳光下,我将他们放在小区花坛边的小道上,而我呢,先甩甩脚,“卖弄”一下我鲜艳的鞋子,然后一步一步慢慢往后退,他们想抓鞋子,便跟着我的鞋子往前走。一步,两步,摔倒,爬起,再走……点点很勤奋,卖力地跟随着我的脚步,而白白呢,懒洋洋的趴在地上晒太阳,跟动画明星懒羊羊有的一拼。这时我就只好再去白白眼前晃晃我那鲜艳的鞋子“引诱”白白站起来继续走路……
我还给他们洗澡,他们都不喜欢被泡在水里,他们更喜欢用舌头舔舔身子来给自己梳毛。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一次我们一起晒太阳,他俩吐出舌头散热,我才发现他们用舌头梳毛的“秘密”。原来,猫咪舌头上有几排倒刺,用舌头舔身子,便可像拿一把大刷子梳毛能清除污垢,顿时觉得他们很聪明。
白白与点点最终因为爸妈的原因被送走了,从此,我再没养过猫。可有时在街边看到一只可爱的猫咪还是忍不住会驻足一阵。
我与猫的故事似乎还在继续……
每个人都有机会参加社交活动但人际交往能力不同,写作有助于我们更加敏锐地感知身边的艺术和美学。作文要真实,避免捏造。言而有实更能打动人心。以下“我与书的故事作文”由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希望我的观点能够让您对未来有更加清晰的规划!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是啊!书能使我们的思索能力变强,写作水平变高。
“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花间一壶,独酌无相亲”,这些诗写得悲欢离合,使我泪流满面。以前的我是不会懂得去赏识这些柔美的句子的,不会懂得沉下心来看书的。
那时,我把读书当作一个任务,可到最后,连这个“任务”都不想完成了。每次,妈妈老是在后面催呀,催呀,我的头就像一个定时炸弹,马上就要“绽放出火花”。直到有一次,老师推荐我们读一本书——《草屋子》。起先,我觉得很烦,甚至我看了一眼便一溜烟儿跑掉了。不幸的是,我仍是被妈妈无情地抓了回来。这时,我才心不甘情不愿地看了起来。我慢慢地读着,心里满是诉苦。读着读着,读到《根鸟》这篇时,我被打动到了。根鸟是一个人,他听信别人的谗言,进入了鬼谷。他一次次摆脱魔抓,想尽办法逃离,可一次次地失败。他在生命的危急关头,仍是善良地救了一个失忆的小男孩……我被他的一举一动深深感动吸引着。于是,我从“慢条斯理”变成了“风卷残云”,从“心存诉苦”变成了“满怀感谢感动”。从那以后,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我爱上了看书。
从故事到小说,到披发文到文言文;从童谣到唐诗宋词,徐徐地我爱上了看书,学会了赏识,也懂得了书里许许多多的奥秘。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因为我读的书越来越多,我脑袋瓜里的知识也越来越丰硕,我在写作上也有了小小的成就,还常常代表班级参加比赛,经常获得证书。也深深地让我体会到读书给我带来的收益和快乐。
“书籍是人类提高的门路”,书是脑袋的润滑剂,“一日无书,百事荒凉”,书使我提高,我爱看书!
书这位朋友,我在很小的时候就熟悉了它,并决定和它一起走完一生,由于它能带给人无穷乐趣,让人健忘烦恼。
在我很小的时候,硬是逼着妈妈买了一本绘本,可我哪看得懂字呐,于是只好边看图边让妈妈讲文字。那时,小小的我听得入了迷,就这样和书结下了缘,想要在书的世界里一探毕竟。
长大后的我,为了实现小时候的“梦想”,就一直在看书。不管是小说,仍是披发文,只要是书,它就总能像一块磁铁一样紧紧地吸引我,让我沉醉在它那独特的世界里;只要一看到书,就像财迷见到金子似的,两眼发光,捧起来细细品读;双休日,随便看一本书,它都能带我去天堂。
不外,我在书的世界里过得并不好,由于一位大魔王——妈妈,老是向我发起进攻。她只答应我一天看半小时书——天呐!这也太短了。每次刚看到出色部门,半小时就到了。我恨不得自己会魔术,把时间调慢点。
为此,我想了良多鬼点子,跟妈妈斗智斗勇。这些点子都是经由我反复实践、细心观察后得出的,一定靠谱。第一,进厕所看书,这个方法仍是不错的,能坐着看,而且风险不大,枢纽是一定要控制时间,不然妈妈一定会在门外吼:“你掉进粪坑里了?!”第二,晚上睡觉时偷偷看,不外风险仍是挺大的,首先要轻手轻脚;其次,妈妈来查房时一定要眼疾手快。有一次,我就失了手,硬是被老妈“赏”了。
天永日久,不用老妈监视,我也知道看书要控制时间了,由于看久了眼睛很难熬难过。还有一点,课堂上千万不能看书,固然书的魔力大,仍是要公道安排学习时间。
知识就是力量,是彻底改变个人命运的第一推动力。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中,一个有知识的人能改变自己的命运,一群有知识的人能改变国家的命运。书籍,是知识的宝库,读书,可以让人的知识不断积累、不断发展,从而变得博学多才。
在你的生活中,书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给你的生活带来了什么乐趣?通过读书,你的命运发生怎样的改变?作为“全民阅读”活动的一部分,贺州日报社与贺州市图书馆联合开展“知识改变命运——我与书的故事”有奖征文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1.叙述读书在个人学习、工作、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如读书对个人成长的影响,读书给个人带来的思想观念的变化,读书给个人带来的生活方式的转变,读书给个人带来的生活、工作环境的改变,甚至是带来个人、家庭命运的改变等等。
2.叙述个人读书、买书、借书、淘书等与书有关的故事。
3.结合个人读书经历,抒发读书感悟、心得体会或人生启迪和思考。
二、征文要求
1.体裁不限,字数不超过2000字,可配发图片。
2.作品原创,未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过,不得抄袭、套改。
3.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叙述生动,内容健康、真实,能以小见大,见人见事见精神,融真实性、故事性、思想性、艺术性、趣味性为一体。
三、征文时间
2015年x月10日至2015年x月10日。
四、奖项设置
征文将择优在贺州日报副刊刊出。活动结束后,由贺州日报社、贺州市图书馆组成评委会,从中评出:一等奖2名,奖金800元/人;二等奖6名,奖金600元/人;三等奖10名,奖金400元/人;优秀奖若干名,奖金100元/人。评选结果将在《贺州日报》和贺州传媒网公布。
五、投稿方式
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将征文作品投到贺州日报副刊部邮箱(hzrbfkb@)。邮件主题请注明“我与书的故事”有奖征文,并在作品内详细注明作者姓名、地址、联系电话。贺州日报副刊部联系电话:5130156。活动期间,读者可随时登陆贺州传媒网查询本征文启事。
贺州日报社 贺州市图书馆
2015年x月3日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我是一个爱书的女孩,家里有很多很多课外书,放满了我的书柜。我也是一个爱看书的女孩,书柜里的书不知让我翻了多少遍都数不清了。学期初,老师说要在班级中设一个阅览角,叫大家把自己看过了不想看的书捐给班级。第二天,就有不少同学把书拿来了,我也拿来了好几十本!班队课时,老师说:“阅览角的书不少啊!都是谁拿来的呀?”拿来书的同学纷纷举起手来,但嘴里却异口同声地说:“周宁拿来的最多!”我听了,心里别提有多高兴啊!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同学们都在阅览角那边兴致勃勃地看书,有的同学边看边说:“写得太好了!”有的说:“把我们都写进去了!”有的说:“你们看,这是写我的呢?这周宁,把我也写进去了,真有趣!”原来同学们都在阅览角看我写的书呢!第二天来到学校,那个梦还在我的脑海回荡,心想:对啊,要是同学们看到的是我写的书那该多好啊!我看看那个阅览角,暗暗下定决心: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多看课外书,将来做一个真正的作家!
书,被莎士比亚称为全世界的营养品。在我的眼里,书就是从小和我一起度过一生的朋友。为什么说书是我的朋友呢?那得从幼儿园说起了。
小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格林童话》可是,我不认识字啊!爸爸妈妈很忙,也没有时间给我讲故事,我只能看故事书中的插图了。当我看见一个个的大哥哥大姐姐从幼儿园门口走过。我就想:我什么时候才能像那些大哥哥大姐姐一样,可以认字呢?
终于,我上了小学,认识的字越来越多。只要下课铃一响,我就从书包里拿出那本我日夜思念的《格林童话》来看。因此,同学们送给我小书迷的称号。
到了小学三、四年级。我开始看一些小说、童话、科幻类的书了,我的阅读量越来越广了。可是,因为功课越来越紧了,作业也越来越多了。书,也渐渐远离了我。只有等到暑假,我才可以好好地饱览那些书。
现在的我,已经是一位五年级的学生了。和以前不同了,我觉得童话太幼稚了。如今我的读物只有小说和科幻类的书了。我最喜欢的小说就是《读友》了。里面的一个个故事,令我又哭又笑。《读友》里有一篇小说让我哭笑不得。前面一段,写了他美好的暑期生活,后面一段又写了他的妈妈因为癌症去世了,给他留下了几篇遗书。这一片小说深深地刻在我的心里,使我无法忘记。
我觉得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想去就去的故地。一本好书,令我百读不厌,令我受益无穷。
“沙坝翁唧唧……..”我的顺风耳好像收到情报耶,听仔细点。哦!原来是冯钧童说:谁想看《青铜葵花》?”我一听,有书看!心乐得开花。连忙以时速八十公里的速度赶过去,“轰——轰——”好像现场转播到五•一二泗川汶川大地震,我还没赶过去,就已经有八九个同学把冯钧童围个水泄不通,个个争着说:“我看,我看!”怎么办呢?没书看!急得我团团转,连忙向大脑司令求助,司令绞尽脑汁,片刻,一条妙计就油然而生了。
我心中暗暗奸笑,冯钧童呀!《青铜葵花》是我看定了,等着看吧!便行动起来。我做出一个刀子的pose,慢慢向冯钧童“逼”去,说:“冯钧童,就借《青铜葵花》给我看了,不然别怪姐姐我无情,大义灭亲咯!”我特意摇了摇手。被我这么一说,她愣住了!过了一会,她才回过头来说:“得了得了,我借给你。”说完,她把我拉到一旁,低声说:“你要快快看呀,刚才你也看到了,后面还有许多人排长龙呀!”我一听,皱了皱眉头,连忙说:“这绝对不行!囫囵吞枣,走马观花,这些都是读书的大忌呀!别的我都答应你,这个绝对不行!!”冯钧童刚想说些什么,见我如此生气,又把话咽了下去。真让我想不到,冯钧童会这么快就败下阵来。
耶!书到手了,我好开心呀!老天似乎也很开心,天蓝蓝的,小树向我招手,小草为我弯腰,小鸟为我歌唱……这一切似乎有人早就安排好了。
借到书,我当然是迫不及待的看书,争分夺秒,与时间赛跑!
一次,上科学课时,我忍不住想看书,把书放在抽屉里看,没想到,陈老师发现了49双眼睛中溜了号的眼睛,立刻向我走过来,把我的书给没收了。糟了,那可是是冯钧童的《青铜葵花》呢!待会儿下课了,叫我怎么向她交待呢?我急得汗如雨下,陈老师讲了些什么我都不知道……“铃铃铃铃铃铃铃铃——”下课铃响了,科学陈老师把我叫了过去,没等老师开口,我便说了起来:“陈老师,对不起,上课看书是我不对,希望你能够原谅我!我保证,上课看书,已经不会有下一次的!”陈老师望了我一会:“好吧,看在你真么诚恳,我就原谅你吧!”我又低声说:老师,“可以把书给我吗?”陈老师笑了笑,“好吧,你以后一定要记住,上课不许再看课外书!”“嗯,没问题!”我高兴得在陈老师手中接过书。
我看过的书很多,一天一夜我也未必能说完,有《淘气包马小跳》,《草房子》,《鲁滨逊漂流记》,《阿米星星的孩子》……….
因为我爱看书,所以我常常做错事,闹出一个又一个的大笑话,令人笑破肚皮呀!
你说,我是不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书痴呢?
与书为伴,我可以从沸腾的地心岩浆,跳到广阔无垠的宇宙太空;从史前社会读到未来文明。我与书,就像一对形影不离的伙伴,也像一团解不开的结。
我与书的故事,是从一岁半时翻开了第一页。那时候妈妈经常给我念书听,慢慢我就开始一个人捧着抱着有我一半高的书,连蒙带猜地读着。慢慢地,也有了自己喜欢的书。
一年级时钟情《哈利。波特》,二年级迷上《简。爱》,三年级爱上金庸全集,四年级喜欢沈石溪……最近,我又一头扎进了福尔摩斯的世界。
期末考试前一周,妈妈给我买了一套精装版福尔摩斯全集,说提前屯粮,考完再看。望着那三大本大厚书,幻想着里面的精彩故事,让身为“书虫”的我口水直流,真是可望而不可及呀!
我心痒无比,想出了一个计划。
首先,我趁爸妈没注意,一本一本地,把书悄悄搬运到自己房间里。一切准备完毕,一个周五的晚上,行动开始!
当“啪嗒”一声关上灯时,我没有去和周公相会,而是睁着眼睛,一听到动静就闭上装睡。
等到确定所有人都睡着时,我关上门,打开灯,拿出准备好的零食,迫不及待地叼着棒棒糖,跳进伦敦贝克街221号B的房间,去经历《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正在看《蓝宝石案》的我注意到已经5点50了,爸爸妈妈就要起床了。我立马把零食包装纸丢掉,装作早起看书,名正言顺地又继续看了起来。
这次行动虽然实施得天衣无缝,但是——我一整天都顶着黑眼圈,成了名副其实的“熊猫”。
书籍,是人类提高的门路;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籍,是营养丰硕的‘永生果’;书籍,是我们的朋友和良知;书籍,是知识的海洋。书籍对我们很重要!
以前,我并不是那么喜欢读书,我更偏爱小说一些。我觉得文言文很无趣,无非就是一些大道理让我们自己去理解,相对来说,我更喜欢披发文,披发文写的生动有趣,让人读起来很相宜。由于不是那么喜欢读书,所以不会去读与课本无关的书,只会读小说。
后来老师让我们读一下《城南往事》这本书,假如不是由于考试可能会考到的话,我就不会读与课本无关的书。读的时候我老是会拿小说与这本书来对比,我觉得小说搞笑有趣,让人读了还想读,比拟之下,这本书倒是显得索然无味了,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无非就是一个小女孩经历了种种事情,我以为这很寻常啊人的一生总会经历一些事情,磕磕绊绊的,只是人与人的做法和理解不同而已吧!
当我当真读这本书,读到中间的时候,我觉得这本书越发好看了,如作者住的地方有个疯子,别人不愿意理她,觉得晦气,都躲她远远的,倒是作者这样一位善良的小女孩愿意,给了这位疯子暖和,提现了作者的不同凡响。如那位疯子有位女儿,竟是作者的好朋友,出乎意料的是竟然被作者发现出来了,表现出书的离奇,电视剧的情节竟然会发现在作者身边。我越来越喜欢这本书了,并不觉得这本书平凡又索然无味了,而是有趣起来了。
实在,书有不有趣,在于你自己,每本书都有长处,只是你自己有不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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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笔记本上记着莎士比亚的一句话:“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我很庆幸我的生活里充满阳光,那么多的书,让我像一只鸟儿在知识的天空中自由的翱翔。
孤独的时候,书是陪我玩耍的朋友;郁闷的时候,书是照在我心头灿烂的阳光;失意的时候,书是点燃我自信的熊熊火焰。
书就像我的好朋友。我每时每刻都想和她在一起。早上起床,一睁开眼,我就会翻一翻唐诗宋词。星期天放学完成家庭作业后,我便捧起四大名著讲得如痴如醉。等到吃饭时,我才恋恋不舍地把书放下。睡觉前半小时,是我阅读的黄金时刻,我经常看书看得忘记了睡觉,妈妈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批评我,可我总改不了。
我一天天长大了,一本又一本新书充实着我的头脑。我有许多老朋友,又不断认识许多新朋友,当他们坐在电脑前开心地玩电脑时……我都静静地坐在书桌前,和我的好朋友——书,一起品味着属于我们的快乐。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著名的文学家高尔基说的。书的确很有用,我从小就爱读书,我在书中畅游了神秘的海洋世界;我在书中认识了许多伟大的人物;我在书中知道了大千世界中的奇闻轶事……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知识和快乐。
一本好书就像一个好朋友,能带给你许多帮助与乐趣,消除你的寂寞与烦恼。这个暑假我又读了很多书,有《福尔摩斯探案集》、《鲁宾逊漂流记》、《三国演义》等。最近,我刚读完了一本叫《中国神话故事》的书。这本书让我知道并了解了许许多多动人的中国神话故事。我要把这本好书推荐给大家。
这本书中有一百来个经典、生动的神话故事。有我们喜爱看的《盘古开天地》、《女娲补天》、《哼哈二将》、《孙悟空出世》等等。这些神奇的人物和有趣的情节汇成了一篇篇生动的神话故事。只要你认真地去读,就会被这美妙、曲折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住。仿佛让人走进了奇妙的神话世界:跟孙悟空一起腾云驾雾,大闹天宫;帮盘古开天辟地;与哼哈二将斗智斗勇,一决高下……
《中国神话故事》这本书不但能让我们知道许许多多的故事,而且从中会让我们懂得很多的道理。这真是一本好书呀!我推荐这本好书与大家共享,希望让它给你也带来快乐!
生活中,有一种收获,让人一生受益,那就是读书的收获;人生中,有一种经历,让人难以忘怀,那就是读书的经历。是读书,让我在朦胧的世界中,学会生活并调动缤纷绚烂的生活积累去塑造生活、塑造自我、塑造理想、塑造人生……于是,在我的人生之旅中就有着这么的一段让人回味的读书经历。在喧嚣的都市中,人们往往忘记了许多原始的生命的本能与需求。汽车代替了行走,电视代替了观察,网络代替了流。
我们不否认进步,但我们知道有的东西是永远不能代替的,如一片纯净的自然,如一本翻黄的旧书,如一首经典老歌。即使我们已经有着时代的时尚外形,在内心的最深处,也许我们还执着于那种红袖添香的雅致、青梅煮酒的风趣,还有雨夜读书的清幽。还记得,小时候,好玩。还因为这样闯祸了,被父亲痛打了一顿。当时不懂得把书好好珍惜,只知道玩。把父亲心爱的那本《水浒传》撕下几页,用来折成小时候很流行的四角板和同伙一起玩耍。被打后还不理解为什么父亲会为这几页纸打了心爱的我。但从此以后,我再不敢对书这样残忍了。慢慢还懂得了珍惜它!
我上小学了。读书让我知道:冰心老奶奶对我们的殷切期望、列宁让我们知道了怎样才算是一个诚实的孩子、狼牙山五壮士让我们对英雄有了敬慕。随着我逐渐地成长,读的书也越来越多了,原来的小人书、机器猫、故事会,都不能满足我对知识的那种渴求。于是努力寻求更多更喜欢的书籍来陪伴我度过快乐的时光。中学,是我读书人生不可忽视的重要部分。各种各样有品位的书都看。细细品味读书,我发现原来读书就像喝茶,一杯永远也喝不完的茶,感觉由淡变浓,愈品愈有味道。而我对读书的追求也变得越来越强烈了。我尝试着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向别人借来书并慢慢地品尝。
很快地,我喜欢上了小说,特别是古典的小说。很多时候,为了追求小说的某一个情节,渴望知道事情发展的结局,我一读就是好几个小时,有时甚至读到深夜,读到挨父亲的“骂”。可是每当我读完一本小说后,我心里却有一种自豪的感觉,一种说不出来的高兴。读书已成了我生活的重要内涵。我喜欢读春季的鸟语花香,读夏季的雷鸣雨飘,读秋季的梧桐落叶,读冬季的冰封雪塑。还有课后,我和同学们常聚在一起,为梁山好汉喝彩,因火烧赤壁兴叹,随黛玉葬花落泪,被保尔精神鼓舞,我们一起体味独孤九剑后的超然境界,品悟金戈铁马后的历史风云,有时还会因分歧争得面红耳赤,而更多的时候则是会心一笑。
别忘了,留一个位置,给自己最爱的那本书!我们无法丈量自己生命的长度,但我们可以拓展自己生命的宽度,一本让人受益的好书,也许就是一次生命的拓展。总希望在浮生半日的悠闲里,陪伴我们的,是一杯清茶,一卷好书;总希望喧嚣繁复之后,留一隅书香,让好友相聚往来吟唱……从来没有想到,还会有这样寂静、无所欲求的心情。古书翻开在几上,微微发黄的书页上清晰地镌刻着淡远的记忆,轻轻将一种心境,一种绵延一代又一代人的心境,穿越岁月的烟尘后,合订为线装的珍本,留传至今。
寻觅那初始的真挚悸动,其实人生也是一本书,现实生活的人更需要一些古典的心情,温柔的心情和一颗经过污染还能沉静的心去品读回味,桌上摊开的是人生,窗外流逝的是岁月,灯下独坐的,不是过客,是归人。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读书的旅程永远也没有终点,知识的海洋需要不断地注入新鲜的源头活水。只有这样人生才能不断地充实,生活才会更加的阳光灿烂。面对读书,我会快乐,我会努力,高扬知识的风帆,在时代竞争的大潮中,挂云帆,济沧海……
读书是我一大乐趣,有句话是这么说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爱读书,所以我快乐。
每到周末,我都会迫不及待地到图书馆看书、借书,家里堆满了我的书。
记得有一次,妈妈叫我到超市买点面包,我答应了,但还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书。妈妈过来看我还在,生气地对我说:“怎么还没去?”我这才依依不舍地出了门。我走到商店摸了摸口袋才发现没带钱原来是刚才看书看得太入迷,忘记拿钱了,我回去向妈妈说明了原因,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头。
我读过一些名著,如《西游记》、《三国演义》、《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等。《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把我带到了童话世界,《三国演义》让我对中国历史有了了解,《作文大全》可以提高我的作文水平,就是看一些漫画,也可以使我更有想象力。
我四年级了,开始读英语丛书——“书虫”,我很喜欢它的一句话:“要坚持不懈地读下去,要广泛而丰富地读下去……你已如蛹变蝶,振翅欲飞了!”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伟大的前苏联文学家高尔基曾经这样说过。的确,书的作用是无限大的,它不仅丰富了我们的知识,开拓了我们的视野,而且让我们明白了为人处事的道理,从而让我们受益终生。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刚开始的时候是《唐诗三百首》,虽然连字都认不全,仅仅是靠着拼音来阅读,我还是整天咿咿呀呀地念着“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后来上了幼儿园,我不再满足于那本《唐诗三百首》,开始央求妈妈给我买童话故事书。妈妈买了一本又一本,后来嫌麻烦,干脆给我订了全年的《幼儿画报》,这本杂志里面不但有好玩的故事,还有许多益智游戏,真是让我爱不释手。等我上了小学,开始读起了带插图的成本的童话书,妈妈给我买了很多本知识童话,这样一来,我不仅能读到有趣的童话,还能明白一些道理,一举两得,从此我便爱上了阅读。到了七八岁,我开始把目光投向了儿童文学。杨红樱的作品、黄蓓佳的作品……我怎么读都读不够,尤其是那些我喜欢的书,真可谓是百看不厌,现在偶尔还会翻开读读呢!小学高年级的时候,我开始阅读世界名著。我真正意义上读的第一本名著是《简·爱》,紧接着是我非常喜欢的《茶花女》,爸爸说要读就要读没有经过改编的,虽然难懂,但意义更重要些,也会从中受益更多些。因此,我从来没有读过少年版之类的书籍,现在想想,果然还是没经过改编的书籍读起来更有滋有味呀!
目前,我正在读《傲慢与偏见》,读完这本,还有《荆棘鸟》、《呼啸山庄》、《珍妮姑娘》等名著等着我去阅读。我相信,书籍是无穷无尽的宝藏,有许多知识埋藏其中,待我们去发掘。
“初读好书,如获益友;重读好书,如逢故知。”书真的就像是我的挚友,一直伴我左右,陪我成长。“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我坚信自己一定会在读书的道路上稳步前进。
“人生”这个大题目,我们一生都在解读,而答案只能留给后人。但我们却可以在阶段性的进程中总结经验教训,尽量少犯错误,少走弯路,以便后来人阅卷时会宽容得多给我们几分。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思考人生这个话题的,好像在某个时候开始感觉到生活总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日升日落、暮鼓晨钟,生活原来是这样的平凡,而我是谁呢?我就是编织这种平凡生活的平凡人。其实,我是用了好多勇气,下了很大决心,费了好多力气才最终证实和确认了自己的平凡,平凡得不能再平凡。这个结果曾经让我很伤心。
这本书用主人公的命运告诉我们人生就是平凡的,平凡得让你感觉你就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简单位移,而你的位移好像丝毫不会影响到大家的阵形。但平凡不等于平庸,平凡可以缔造和孕育不平凡。主人公正是在自己的平凡生活中创造出属于他们自己的精彩与辉煌,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他们平凡人生背后所蕴藏的巨大冲力,这是一种隐性的含蓄的人生张力,不温不火,绚烂夺目。其实我们每个人都需要这种力量,平凡背后的力量,用这种力量创造出属于每个人的精彩,而这些精彩汇集起来就是推动社会前进与人性升华的滚滚洪流。
人需要向往伟大,因为伟大有一种感召的力量。但人不能拒绝平凡,平凡是人生的一种常态,是一种生活方式;确认平凡是一种境界,在平凡中不平凡是一种态度,一种热爱生命的精神。
我喜欢的这本书是路遥的《平凡的世界》。
书籍,是永远不会辜负你的。它能帮你扩展知识面,让你增长见识。所以,我们一定要走进书的海洋,去探索,遨游……
最近我正在读一本书——《小妇人》。我在读这篇文章时,有认不识的字或不懂的词就会先用铅笔画出来,然后再把那一页折起来,看到章节最后时,我会用查字典的方式去搞懂那些词。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奥尔科特。她以优美的笔调生动地刻画了乔·贝思、艾米、梅格、马奇太太等人。
书中的女主角乔是作者的影子,所以写来更具光彩。她生性豪放,强调自我奋斗。当初父亲马奇先生因为帮助一个不幸的朋友而失去家产,两个年龄稍大的女孩恳求让她们自己谋生……
在父亲病重需要母亲照顾时,乔剪掉了自己一头浓密的.秀发,卖了25美元带给母亲。在家中乔很关心姐妹们,在她们受到伤害时用心呵护,在她们作出成绩时倍加赞赏。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人在逆境中更要勇于担当,勇于面对挫折。我非常敬佩乔,我被她的精神打动了!
《小妇人》的故事打动了我的心,因为里面有些东西是我们生活的真实写照。作者写作时想的不是名声、金钱,而是倾注了自己全部心灵,描绘了一幅充满爱心的生活场景。
同学们,我希望我们一起多读书,与好书交朋友,书籍让我成长,让我快乐,让我变的充满智慧。
我的生活因书籍而精彩!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是啊!知识的海洋是无边无际的,只有勤奋刻苦的去学,才会使文化和知识充实我们的大脑,丰富我们的羽翼,将来成为有用的人。
书中的知识真是数不胜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是我无意中看到的。书中的主人公保尔是一个很坚强的人。他在小时候被神父赶出了学校,以后只能打工。后来他长大了,参加了革命。他也做过傻事错事,犯过军纪。在生命陷入绝境的时候,他也一度动摇,绝望。而这一切都是缺乏经验,然而多半是由于年轻无知造成的。可是他并没有放弃,而是站起来面对一切。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只要你肯坚持,成功就会出现在你的面前。
我想,如果没有这本书,就没有这个坚强的我。还记得四年级上半学期的时候,在一次考试中,我的成绩出乎意料的差,面对如此差的分数,我灰心了。从此,我失去了往日的活泼,从未受到一点打击的我遇到一点挫折就倒下了,成绩直线下滑。直到我无意中看到这本书。起初,我以为这本书没什么特别之处,可我继续阅读发现里边的主人公在一点点变坚强,而他的坚强,在不知不觉中也给了我自信。之后我的成绩像上楼梯一样越来越高。我知道了,是好书给了我力量,让我勇敢地站起来去面对这一切。
书是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是通往知识大门的铺路石,是书把我带到了一个美丽神奇的世界,让我展开了梦想的翅膀。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让我们热爱读书吧!
我们身边有很多快乐的事情,唯独读书使我最快乐。沉浸在书的海洋里,会使我心情愉悦,充满激情。
我可以伴随着书中的主人公去探索世界,有时我会变成白雪公主,有时我会变成一匹骏马奔驰在大草原上,有时我会成为宇航员翱翔在太空,突然我又成为一粒原子无孔不入。
我读书,我快乐。此时,我又读起了心爱的《西游记》。师徒四人不远万里,惩恶扬善,斩妖除魔,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取得真经。让我倍受启发,我们可以在书中获得许许多多的知识,做人的道理。读书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获得无穷的乐趣。
我读书,我快乐……我又哼着自创的小曲坐在温暖的阳光下读起了书。兴许是被书中的世界感染了吧!读到开心的地方我会拍手叫好,读到伤心的地方我会默默流泪,读到优美的地方我会驻足欣赏,读到不解的地方我会用心思考,因为我喜欢读书。
合上书本,我总会回味着书中的乐趣。我还依然身临其境,心旷神怡。这乐趣让我久久不能忘怀,耐人寻味。我读书,我快乐……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爱读书,胜过老鼠爱大米。
记得小时候,我趁爸爸上厕所的时候,学着爸爸的样子,拿起报纸,跷起二郎腿,坐在椅子上,看了起来。嘴里还念念有词,爸爸看见了哈哈大笑起来,说:“傻丫头,你在干嘛呢?”“我在读书呢?”我一本正经地说。爸爸说:“你把报纸都拿反了,还读书呢?既然你这么想读书,我就教你读书认字好吗?”“好啊,好啊!”我立即欢呼起来。
过了几天,爸爸就给我买回了各种五颜六色的书。从那以后,我就爱上了读书,每本书拿着看了无数遍,真是百读不厌。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喜欢看的书也越来越多,书籍就像块吸铁石,把我带进了书的王国,在书的世界里遨游,书的世界里是五彩缤纷的。在书中我知道了爱迪生发明了电灯,知道了地球引力的发现者——牛顿,知道了美国首富——比尔。盖茨。我从书中吸取了精华,吸收了营养。
在我的那一堆堆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书要数《水浒传》了,虎眼圆睁的黑旋风李逵,骁勇善战的豹子头林冲,足智多谋的智多星吴用……这一群群勇猛的绿林好汉敢于和黑暗的势力作斗争,一百单八位英雄好汉来自四面八方,只因志同道合,共聚一堂——梁山泊。
我现在还清楚的记得当初看这本书的情景。去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我跳的都能碰到房顶了。然后,我就迷上了这本书,不论白天黑夜,我都捧着这本书看,连妈妈叫我吃饭我也听不见。吃饭的时候,我也抓紧时间与爸爸探讨这本书。有一天,爸爸妈妈吃完晚饭后去散步,我趴在床上看书。天有点黑了,但我想这页马上就看完了,看完这页再去开灯吧。可这页看完了,又想:还差几页这一回就看完了,看完这一回再去开吧。不一会儿,这回也看完了,可是后面讲要发生什么呢?它吸引着我,我离不开那,就这样,我一回一回地看了下去。后来妈妈回来了,就问:“天黑了,怎么也不开灯?”我默然的看了看周围,“天黑了吗?”我把妈妈搞得哭笑不得,然后去给我开灯。
读书,常常使我废寝忘食,但是它给我带来更多的快乐。我爱读书。
如何在作文中全面地描述自己的学习呢?作文是个人自由表达意见和思考的重要方式,通过写作我们可以更好地展示自己的思想观点和态度。写作文的时候不要抄袭材料,作文不是单纯的“流水账”,以下是一些有关“如何全面描述自己的学习”的资料供大家了解和学习,希望本文能够为您开启一扇新的大门拓展您的视野!
书是灯火,可以点亮人的心灵之明光;书是相机,可以记录万年之史;书是信仰,可以教导使徒之心;书是一滴水,是人们生命和源泉。
说起读书,如同蝴蝶穿过花丛,如同泉水流进山谷。从我步入一年级时,我就十万分地疑惑,书是什么?可以吃吗?为什么要读书?读书又能让我怎样?五年在指间中流逝,至今,我也有对此有所感悟。
在我小学中旬时期,我就对书有了巨大的观点,哦!读书能让我聪明伶俐,书是财富!但是每一次的学习我都十分的迷茫,突如其来的培训和满天的作业,如同一块巨大的石头压得我喘不过气儿来!读书太累了,从而,讨厌读书,厌烦读书,等等都向我迎来,还不如去玩呢!
但在三下的课堂上,老师点到了我的名字,我在梦中惊醒,我十分蒙圈地被叫到了办公室,老师问:“你长大了想干什么?”我当时啥也不知道,便想起了梦里的:“我想飞在天上,到未来!这一切都来源于书!”老师笑了。我不知是好,也跟着笑,但是心中一个小小的读书的念头油然而生!从此,我开始了认真学习的状态!心中不由自主地流出一句话:
书是改变人生的用具,打开心灵之窗的钥匙,人生的折点!
人生短短几十年,为何不品味书中的乐趣呢!
我的妈妈非常喜欢读书。我好像被妈妈影响了,从小也十分喜欢读书。
小时候,我每晚睡觉前都要缠着妈妈讲故事。妈妈告诉我,这些故事都是从故事书上看到的。于是,我请求妈妈和我一起读书。
在我幼儿园的时候,妈妈总是给我买一些绘本。当时,我认识的字不多,妈妈总是说:看看书上的图片,想想讲的什么故事呀?那些书,好多都被我翻烂了,但它们承载了我许多的童年回忆。当我的好朋友来家中玩的时候,我还会拿出我珍藏的绘本给他们讲上面的故事呢!有时,我们也会互换绘本看!
等到我上三年级时,妈妈开始给我买没有图片、没有拼音的书。我很喜欢和妈妈一起读书,让妈妈点评。有一次,我给妈妈读书:小白兔正在散步,遇到了大火狼,被大火狼追的团团转妈妈笑出了眼泪:大火狼?哈哈,是大灰狼吧!从此,我记住了大灰狼的灰字。通过读书,我还认识了许多没学过的字和词语呢!真是应了那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每天晚上,妈妈看小说,我在一旁看书。我们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分享当天看到的精彩内容。从那时起,我懂得了分享使人快乐。
我摔破了碗,就会想到《匹诺曹》中写的要做一个诚实的人,我向妈妈道歉,妈妈也会原谅我;我在一个地方摔倒,就会想起《红袋鼠故事会》中的一句话遇到挫折千万不要怕,勇敢面对他;当我发现我与别人不同时,会想到《狐狸列那的故事》中写的做独一无二的自己才是真的自己。和妈妈一起读书,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和妈妈一起读书,就像走进了知识的海洋。每读了几句,就像走进一座小岛。认真读完,才会发现每座岛都很美丽!我希望你也可以加入进来,与我一起畅游这美丽的珍宝岛!
今天我读了一篇关于夏威夷丰富多彩的文化的文章。
说到夏威夷,大家都很熟悉。现在让我们简单介绍一下夏威夷是一个美丽的岛屿。
夏威夷是美国唯一的群岛国家,由中太平洋132个岛屿组成。首都是瓦胡岛上的檀香山。
第一批居民是波利尼西亚人。1778年后,欧洲和亚洲移民陆续迁入。1795年建夏威夷王国。1898年被美国吞并。
1900年归属美国。1959年成为美国第50个州。如今,大多数居民是欧洲人、白人和日本人,其次是混血儿、菲律宾人和中国人。
夏威夷是美国唯一的群岛国家,由中太平洋132个岛屿组成。土地面积16700平方公里。
夏威夷属岛屿型气候,常年季风调节,气温每年约26℃—31℃。 这就是美国的夏威夷州。
下面我们就来说一下夏威夷的精彩文化。
首先来说一下当地的传统:火奴鲁鲁的唐人街的花环。
在檀香山的唐人街,你会发现各种各样的文化景点和活动。这里有异些异国情调的商店:一些陈列草药,一些摆满了中国食品,还有一些提供各种服务,如针灸。
当然,游客也应该去莫纳卡亚山街看看花圈。人们戴着花环走在夏威夷的街道上是这里一个独特的风景区。
其次就是观赏漂亮的草裙舞。
夏威夷另一个象征是草裙舞。草裙舞是一种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同时扭动臀部和优雅地摆动手臂的舞蹈。草裙舞经过多年的演变,从男人专门跳的宗教性舞蹈,变成今天男女都可以参与的消遣型现代舞蹈。
现在,呼啦舞主要由两种形式:旧风格和现代风格。
最后去了夏威夷最神圣的寺庙
在夏威夷大岛的可哈拉海岸上,有最古老、最大、最受尊崇的宗教圣地,即mo’okini heiau神殿。这座寺庙有三层楼高,由石头建成,可追溯到公元480年。
夏威夷文化是该州历史的产物。夏威夷有着丰富、新鲜、神秘和独特的文化,这正是夏威夷与众不同的地方。
说了这么多有关国外的多彩文化,瞬间让我想起在学校给学生讲《我眼中的世界》。虽然,在学生的眼中,对于世界的的文化知识不是很明白,但是他们通过我的一点点教授,他们从不懂到感兴趣,有了一个很大的变化。
所以我认为有必要教学生一些外国文化知识。让学生在知道自己的国家文化知识的同时,也要学会了解国外的一些文化知识
这样,学生会学到越来越多的知识。
18日下午,我同264名同学在老师的带领下来到了位于怀柔的白河峡谷度假村,一下车,我们便立即睁大了好奇,惊喜的眼睛:这里群山环绕,溪流清澈,天空通透,明亮,蝉鸣,鸟叫悦耳动听,我一下子就爱上了这里。
分完宿舍后,我们便立即成立自己的小队。我所在的小队共有16人,几乎每个人都有职务,而我则十分“荣幸地”成为了若干工兵中的一员,在队长王琳的带领下,我们有了一个颇有创意的队名“Going”,它象征着坚持不懈,不断进取。之后,我们又发挥集体智慧,拥有了自己的队训,队歌和队旗。我们还亲切地称我们小队的教练员为“老大”。
在老大的带领下,我们来到离度假村不远处的白河河滩,开始进行野外生存训练的第一课——烧开这次活动的第一锅水。我们分工协作,有的打水,有的搭灶台,有的捡柴禾,有的生火……,俗话说,众人拾柴火焰高,虽然一开始我们显得笨手笨脚,但最终火焰还是欢快地燃烧起来,一锅清水在我们的欢呼声中沸腾了。在随后的几天里,我们就是靠着这个手艺,熬出了世界上最美味的大米粥,至今回想起来还令我唾津潜溢,齿间留香。
老师讲了她读书的故事,我也有,要说我读书的故事,还得从第一次开始。
那时候,我刚刚懂事,我走进书房,看见姐姐在津津有味地看书。我说:姐姐,书有什么好看的,你陪我一起来玩游戏吧!姐姐说:书可以提高写作水平,还可以让人变得更加有文化,要不然,你也看一会儿吧?我这本你看不懂,我书柜里有一本《安徒生童话》,你去那边看好吗?可以。我说。说着,我接过书,走进自己的房间开始看了起来。
我走进房间之后呢,我把书拿了出来,坐在书桌前认真地看起来。我看见书的封面,深深地把我吸引住了,封面上有许多动画片里头的人物形象,有可爱的小鸭子,冰雪女王,拇指姑娘等。我打开书本的第一面,一看,呀,这么难!好多字,我都不认识,就在这时,妈妈进来了,说:姑娘,看什么呢?我说:姐姐给我的书。这书你一定有许多看不懂吧?妈妈说。我说:这太难了,你有许多字不认识,妈妈,你给我读,好吗?好!妈妈说。从此,妈妈每天晚上都给我读书听,这本书很快就被妈妈读完了。我又要妈妈去买新的书,直到上了小学,妈妈读的越来越少了,我自己看的越来越多了。
我上了小学后,经常会跑到附近的书店看书,也买了很多的书来看。比较爱看的书有:《查理九世》《故事作文》《读书与作文》等。读书让我的语文水平提高了,作文更是有了大的进步。
读书的故事让我明白了,要多读书,读好书。我会继续读书,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经过了第三天庄严神圣的退队仪式,回味无穷的集体野炊,紧张刺激的挑战300秒,别具特色的篝火晚会和盼望已久的集体野营,我们迎来了最后一天的“负重行军18公里”。
当我穿梭在那崇山峻岭之间,当我走在那刀削斧砍般的岩壁旁时,那里的山,那里的\'水,那里的一草一木,都深深地吸引着我,我的心又一次被大自然征服了。
陶醉之余,我们还必须要面对“危机四伏”的征途——毕竟,大自然既有她美丽温柔的一面,也有它残酷的一面。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在过一条河时,由于水面上长极快,轮到我们班过河时,水已经到腰了(据小道消息说后三个班过河时水已经到脖子),我们便不得不由同学互相拉手改为拽着绳子过河。河水又深,水流又急,可以说是举步维艰,但是我却一点也不害怕,因为我知道不管在任何时候,都有教练员和同学们陪伴着我,支持着我,是他们给了我前进的信心与动力。结果上岸后我才发现,我的上衣,裤子,书包都湿了,连挂在书包带上的装着旅游鞋的塑料袋都泅满了水。虽然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但同学们不但没有觉得累,反而大呼“过瘾”,“爽快”。
又到了离别时。许多同学都哭了,就连老大也没有克制住自己激动的心情而热泪盈眶,空气中仿佛弥漫着离别时伤感的气息。
现在,虽然我的人已经回到了家,但我的心还徜徉于那山那水之间。晚上,我做了一个梦,在梦中,我笑了……
孤独的时候,书是我玩耍的朋友,失意的时候,书是点燃我自信的熊熊火焰。走进书中,我与书中的人物进行心灵的交流,在书中寻找自己。细细品读,我感受到隽永的文字之美,同时,也找到自己所需的精神食粮。
自从3岁开始,《小红帽与大灰狼》等经典童话成了我每晚必听的催眠曲,它们陪我度过一个个美好的夜晚。同时,醉心的阅读使我很快得到了回报,三年级第一次写作文时,我整整写了500字整。
记得那次作文的题目是《第一次》,当时,我拿起作文纸冥思苦想,突然,眼前一亮,我想道:“为什么我不写我8月8日我去赣洲参加钢琴考级的事呢?那时我不是因为迟到了而哇哇大哭吗?我只要在里面增加一些好词好句不就成了一篇好的文章了吗?”说干就干,于是我拿起笔如同有神助一般,三下两除二就将文章写完了,交上去给老师,结果得了个a+棒。
因为醉心的阅读还使我闹出了不少笑话呢,有一次,我正在房间里津津有味的看着明代陈仲琳写的《封神演义》,里面的精彩剧情着实把我吸引住了,不知不觉中,我已经读了两个多小时了,仿佛一切都不存在似的。突然间,门嘎吱一声打开,门口站着端着葡萄的妈妈,“要不要吃葡萄呀,这可是新疆的哟!我为难的看着书又看着妈妈手上的葡萄,终于决定让妈妈把葡萄放到桌子上,让我想吃的时候自己去拿。不知不觉中,我又读了几个小时,感到有点口干舌燥,这时,我想起了那盘葡萄,于是我头也不动的就往桌子上抓,将手上的东西放进嘴里嚼,可没想到这葡萄又苦又涩,我赶紧将它吐了出来,可没想到,吐出来的葡萄竟然是黄色的,我将它拿起来看了看、又闻了闻才晓得这是我用5块买的海宝香味橡皮,可惜它现在已是一摊烂泥了,唉,我的钱啊!
饥读书已当肉,寒读书已当裘,孤寂而读书已当友,幽忧而读书已当金石琴瑟,这句妇嬬皆知的读书名言已经在我多年的读书生活中验证了,同时它也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里。
我,就是一个平平淡淡的人,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是,我却有一个很好的习惯那就是喜欢读书。
我不清楚在座的同学们平常都喜欢看什么书,我是很喜欢读杂志、月刊等一系列的书籍的。因为我认为,围绕一个主题写的书,在读的时候,有一些思维是固定的,不能把外界的元素结合进来,但是,杂志、月刊、儿童画报等就不用担心这样的问题。这些书籍不是围绕一个主题去写,知识面那是相当的丰富,故事都很有趣并且很有意境,很轻松的就勾起了我的好奇心和读书的欲望,这就是我为什么喜欢看这一类书籍的原因了,当然这只是我的个人观点而已,毕竟每个人的喜好不同。在这里我想向大家推荐几本杂志像《小学生之友》、《意林少年版》就很不错。
另外我还很喜欢看科普类和文学类结合在一起的书,比如法布尔写的《昆虫记》和凡尔纳写的《八十天环游地球》,如果说成是文学作品的话这两本绝对是佳作,不仅给我普及了昆虫类和关于地球的知识,还运用了很多好词好句,所以说这部作品在文学基础上又科普了很多知识。
通过这近十年来读的书,我学到了很多,不仅仅是掌握写作技巧、收获好词好句、开阔眼界等,还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我一直相信,书是给我们带来快乐与自信的。用高尔基的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来激励我们吧,让我们张开翅膀,翱翔在知识的海洋里吧,希望每位同学从此都能爱上读书!
编写人员特意为您准备了关于“我爱读书作文”的精彩内容。养成写作习惯可以使我们更专注于文字创作,并有助于更深入地认识自己的职业规划。要写出出色的作文,需要多读多写多练习。我们建议您密切关注我们网站发布的最新资讯,以及时参与营销活动!
我是个爱读书的女孩,书是知识的海洋,每当我潜入书海遨游,就会有许多收获。
一天,我和妈妈去新华书店买书。我一下子买了好多书,回家时,我拿起一本《中华上下五千年》边走边看。妈妈三番五次地劝我不要边走边看书,可我就是不听。正当我看到精彩片段时,突然,“嘣”得一下我撞到了电线杆上,“哎呀,好痛呀!”我摸着额头叫道。妈妈摇了摇头对我说:“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我虽然不服气,但为了避免再次撞到电线杆,我不得不把书放回袋子里。我像箭一样冲回了家,迫不及待地拿起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一次考试,最后一道题要求我们写出十个世界之最,同学们个个抓耳挠腮,绞尽脑汁,可最后却一无所获。我见同学们这个样子,心里暗自称快。我一下子把这道题做了出来。同学们见我得意洋洋地笑着,都用异样的眼神看着我。公布考试了,我是唯一做对最后一道题的人,同学们见我敬畏三分。我心想,读书真有用呀!有的知识竟然能用到学习上来。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句话一直记在我脑海里。有时,智慧并不能帮上忙,而书籍,却实实在在地能帮我们解决问题,我们一定要多读书呀!
我爱读书,因为读书,能让我学到很多知识。因为读书,能给我带来希望。因为读书,我才快乐。
我最喜欢的书是《小故事大道理》。当我失去自信时,它树立我自信心;当我遇到挫折时,它教我坚强;当我缺少想象力时;它教我用灵活的方式看问题……
每到周末,我都和妈妈到书店买书。有时,书店要关门了,我还拿着书翻着,看着……现在,我家的书已是不计其数了。这些书是我每天的“营养品”。
记得有一次,我遇到了一点挫折,我想放弃,突然想起来书中的一句话;挫折是意志力的试金丸,我的心情一下子好多了。
还有一次,我不能宽容同学,生了一些气,气呼呼地回家,随手打开了一本书,看到一则故事,它的大意是:不要长久的仇视他人,爱能化解一切仇恨,我心里惭愧极了,一点也不生气了。
我爱读书,正如别林斯基所说:“书是我们时代的生命”。
我很喜欢读书,对书如痴如醉,读起来就忘了吃、忘了睡。
从小学三年级起,我就开始去图书馆借阅书籍,到现在为止我已经读了一百多本书了!
一开始我读的是故事书,慢慢地,这类书籍以满足不了我了。我又开始热衷于科幻小说这类的书籍。从一开始的动物小说,在到人物的英雄小说,最后到不切实际的二次元小说……
我看书很快,囫囵吞枣,大有“不求甚解”的味道
因为读了很多书,所以我的写作水平一直在不断的提高。但我还不能满足,从这时起,我做起了笔记。照猫画虎,学着老师的样子,在优美的词语上画个圈,在写得好的句子下画个横线。这时,我发现我的写作水平又提高了!
五年级时,我忽然发觉我们的课文偏向于了国学。我自觉得意识到,看小说已经不行了。我又借阅起了国学书籍:四大名著、施公案等我都看过。
记得有一次老师开班会,讲的是读书主题。语文老师在班会上说:“书不仅要看,而且还要记会里面的重点句子、词语等”老师说完后,我就去问:“要怎么记呢?”“要用心去看,正如朱熹先生所说‘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我如老师说的去做,果然,写作水平、学习积累都提高了!
我爱读书。因为书让我增长了见识,开阔了视野。书,是我的长生果。我已经读过许多书,什么《西游记》呀,《外国寓言故事》呀,《成语故事》呀,《中外神话故事》呀,《一千零一夜》呀!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外国寓言故事》,珍藏了我小时候忘不去的回忆。
我爱看书,有时看得很入迷,完全不闻窗外事,所以常常闹出一些笑话来呢!记得有一次,我在房间里看《外国寓言故事》,当我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时间却不知不觉地过了,到了晚饭的时间。奶奶见我还没出来吃饭,便大声喊我:“出来吃饭啦!”由于我看书看得十分入迷,就随随便便应了一声,却仍没有出去吃饭。
过了几分钟,奶奶见我依然没有反应,实在等得不耐烦了,就冲进我的房间里,怒气冲冲地对我说:“赶紧出来吃饭,再不吃饭都凉了,你到底还吃不吃?真是越大越不让人省心啊!”这时,我才从迷人的书香中走出来,嘴里还不停地嘀咕着:“唉!时间爷爷怎么还会跑步啊?跑的还真快,都能去参加跑步比赛了!”最后,我才恋恋不舍地放下手中的书,实行奶奶的“命令”啦。
读书很好,但不能因为读书而废寝忘食。读书要掌握好时间,该看的时候就认认真真去看,不该看的时候就请你放下手中的书。这样,才是有益的,才能从中收获!
在小的时候,我便喜欢在睡觉前躺在妈妈的怀里,听她讲故事。
慢慢的我上了幼儿园,会用拼音拼出文字,妈妈给我买了法布拉的《云朵工厂》,还有奥布劳思的《父与子》和叶圣陶的《稻草人》。
在《云朵工厂》里,我看到了理想国里的天空,它让我相信,只要我们带上一点点乐观期望,那些一点一滴的美丽总会把世界变得更好。在《父与子》里讲了193个小故事,虽然一个文字也没有,但是这本书能让你开怀大笑和伤心落泪,它的意思不言而喻。
《稻草人》也是由许多个小故事组成的,它告诉我人生的世界观:要从多个角度来看这个世界。如:红鲤鱼们因为觉得世界很美好而差点丢了命,快乐的人因为不会同情别人伤心而嘲笑小男孩,小燕子因为受伤了而担心不会有人发现它。
慢慢的,我上了小学,学会认字了。妈妈又给我买了许多书:杨红樱的《笑猫日记》、科伦华斯的《屋顶上的小孩》、洛贝的《苹果树上的外婆》、李相培的《爱读书的妖怪》和弗雷德的《僵尸小孩日记》等等,让我打开眼界,更爱读书了。
但是,妈妈也不是时时都支持我读书的。有一次,我看书看得入迷,忽然想上厕所,可又舍不得《夏洛的网》,于是我就把书一同带进了厕所。后来,我便天天在厕所里藏书,看书。可是好景不长,有一次,我在厕所里看书时忘了时间,妈妈觉得不对劲,于是推门而入,发现我居然是在看书,气得火冒三丈。从此,我再也不在厕所里看书了。
读书有很多的好处,刘向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也就是说书就像药一样,好好读书可以医治愚昧,成为一个有文化的人。所以,同学们,从今天开始,请好好读书吧!
轰隆,轰隆,列车窗外的景色匆匆掠过,窗外的景色由绿到白,列车在铁道上飞驰。那年冬天,我从杭州坐特快列车回老家过年。
上车后不久,我就从背包中翻出一本大部头小说,爬上二层,津津有味地读着。吃饭时,我匆匆吃完一碗泡面,又爬上去看书,就这样过了好几个钟头。晚上睡觉时,我还对那本书念念不忘,等其他人睡着后又打开床头灯,借着微弱的灯光慢慢地读,一页,两页,我像一个饿了十天的人一样扑在这本“精神食粮”上,故事中的情节不断吸引着我,各种各样的神秘事件,都被大侦探一一破解,我每看到这些案件时,由于黑暗,背上冒出了冷汗,直到谜底揭晓时,我又长吁一口气,被大侦探的聪明,机智和勇敢折服,被这些不可思议的事件和结果震撼。当列车一声长鸣,飞快地蹿进山洞时,手表打了12点,这时我才依依不舍地合上书,盖上被子,脑子里依然是那些故事情节。
隔天早上,我的手表打了5点,我被奇特的梦惊醒了。我望了一下窗外,冉冉红日已从天边升起,打破了黑夜的寂静,铁路旁的农家屋顶飘出白烟,月亮西沉,星星也随之而去,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望着火红的太阳,我毫无倦意,下了床,穿好衣服,洗漱完毕后又拿出了书,在走廊上认真地读着,不知不觉,太阳已经越来越高,手表打了7点,这时,父亲突然走出房间,见我正在阅读,就没有打扰,我那时已经完全忘记了时间,完全沉浸在故事中。当列车到站时,书从手中滑落,我这才感觉到了肚子在叫。原来我已经读了四小时。
在我看来,书是旅程中最好的陪伴,这次经历使我难以忘却。
好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伟大的诗人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些关于读书的名言时刻激励着我。
小时候,妈妈常给我读睡前故事,《皇帝的新衣》常常让我捧腹大笑,《美人鱼》的故事又让我牵肠挂肚,从那时起我便喜欢上了书。
读一年级时,妈妈给我买了几本故事书,让我每天晚上读一个故事。我照妈妈的话做了,可我还是控制不住自己,觉得每天只读一个故事不过瘾,有时要连续读四五个故事。
那时,我最喜欢的就数故事书了,因为它伴随着我进入梦乡,因为它让我的童年充满了无限的遐想和无限的乐趣。这种乐趣是难以言表和难忘的。
随着年龄的增长,故事书已不能满足我了。读三年级时,刚开始写作文我不太会写。回家后,妈妈便给我买了本作文书,让我自己多看一看。渐渐的我的作文字数增多了,我的写作水平也有了一定的提高。我爱上了作文书。
虽然我看的书还不够多,但从这些书中我学到了怎样去观察周围的事物,怎样在作文中表达自己的情感……
我爱读书,就像海洋生物离不开海洋一样;我爱读书,就像雄鹰离不开湛蓝的天空一样;我爱读书,就像人类离不开哺育万物的大地一样。
读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书,是我的良师益友,我爱读书。
“为中国的崛起而读书”,这是周恩来总理说的,也是我最喜欢的格言。
我从识字开始就喜欢看书。当我有时间的时候,我就钻研成堆的书。我读的书有很多种,比如:科学丛书、世界名著、神话故事小书架上堆满了又薄又厚的书,就像我们去春游一样,字里行间挤得水泄不通。
只要我有一本好书,我就会忘记一切。我周围的一切似乎都消失了。世界就像我一样。别人叫我,我只是随便同意,别人叫我做事,我会背着书去做,结果可想而知。当我读完后,大家都开玩笑说:“真是个书呆子!”但我兴高采烈地说:“一天吃不下,一天睡不着,一天看不懂。”
因为我沉迷于阅读,有时我会开玩笑。有一次,妈妈让我做饭,我很自信地答应了她。但我还是忘不了小说里扣人心弦的情节,它们都是不同的人物,结果,我把饭煮了!毫无疑问,我母亲狠狠地骂了我一顿。看着米糊,吃在嘴里,是苦的;但我的心是甜的,书的味道真的很甜!从那时起,妈妈叫我“书虫”,爸爸给我起了“书虫”的绰号,但我不在乎,因为书让我知道了生活的真相,学到了很多知识,给生活增添了很多乐趣。
古人说:“读书破千卷,写字如神”,每次读到一篇文章,我都会不由自主地想到老师教我们读书的好方法。手拿笔,画下你喜欢的句子和诗歌,然后写下你的真情,最后写下读完这篇文章后的收获体会。有时,读一篇文章会让我感到悲伤,因为作者的一些悲惨的个人经历会引起我的同情,会让我忍不住为作者的痛苦而痛苦,为他的不幸而哭泣。但有时读一篇文章会让我发笑。因为作者写的是自己经历的趣事,生动的语言,让我无法再控制自己的情绪。
阅读并不难,但你是否能真正理解这本书的意思是困难的。如果你真的“钻”进这本书,你会觉得文字里的人物似乎就是你。你会为这本书的情节伤心,作者,你是伤心的;作者是担心的,你是担心的;作者是担心的,你是担心的;作者是担心的,你是担心的;作者是快乐的,你是快乐的。
书籍像磁铁,像泉水,吸引和滋养着我。书中的知识丰富多彩。每次我拿着书,似乎一切都不见了,我的整个身心似乎都进入了书中描述的神奇世界。从书中,我得到了很多知识,也给了我很多快乐的享受。书籍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我喜欢读书。
我是个美食家,一看到食物,就流出长长的口水。但是,只要我一读书,就算是妈妈端着我最爱吃的红烧肉来了,我也闻不到那扑鼻的香味。
我最喜欢躺在床上,津津有味地看书。一本书,一旦打开,就再也舍不得放下。每个星期天,是我读书的日子,读得昏天黑地。哪怕外面已是深夜,没有了一道光,所有人都沉入了梦乡,我房间的灯光仍然开着,直到凌晨,妈妈发起了怒火,我才恋恋不舍放下书。
我最爱看《笑话三百句》,边看边笑,笑到牙齿都要掉下来了。看完书,我来到学校,讲起了这些幽默的笑话,大家都围着我。我成了最大的明星,同学们都越来越喜欢我了。
老师说过:“人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我就是这样的人。
沙发上坐着一个小女孩,她手里拿着一本书,认真地读着,时而笑出声来,时而落下了热泪,你知道那个小女孩是谁吗?
没错,那就是我。我是一个小书虫,每天我都会坐在糖果似的小船里,在书的海洋中自由自在地划来划去。
记得我在幼儿园的时候,妈妈就给我买了一本书,每天晚上妈妈都要陪我看这本书,虽说这本书现在已经破旧不堪,但是妈妈却把它看成宝物一样,把它放在最明显的地方。
这本书就是我的第一本课外书,正因为她,让我懂得了读书的快乐,从此我喜欢上了读书。读书陪伴着我度过了懵懂的幼儿园,又陪伴着我度过了充满童趣的五年小学生活。
在我所读书中,最喜欢看的就数杨红樱写的书,是那么有魔力,让我着迷,又是那么的纯洁,能洗涤我的心灵。她的书中,我又最喜欢读《笑猫日记》,其中有许多故事情节,印象深刻,历历在目。
有这么一个故事,笑猫的朋友小白(一条狗),它的主人被一阵龙卷风刮上了天空,好几天没有回来。趁此机会,笑猫去找小白,向它借它主人的油纸伞,因为笑猫知道这把伞能帮助他飞起来,并且能预见别人的未来,于是,他和小白说好只借三天。笑猫拿着伞来到户外,果然带着他飞了起来。
他首先来到的是马小跳家,时间已经很晚,他飞进屋里,马小跳正在酣睡,他转动了一下伞柄,马小跳的未来立刻就出现在他的面前。看过后,他用同样的方法接二连三看了许多伙伴的未来,之后他得出一个结论,有些小时候淘气的孩子长大却能成就一番大事业,而有些小时候学习很好的长大却不如那些淘气包,一事无成。
我也喜欢看外国人写的书。如罗尔德·达尔的书,他的书幽默,风趣,还有神秘感。让你看后哈哈大笑。《大仙桃》、《好心眼巨人》等等,里面的人物都很善良,有的人物甚至有超能力,能透视,能变出他想要的东西,太有趣了。
我爱书,书是我的忠实朋友,我喜欢看书!
书海浩瀚,知识无穷。每当读到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就像交了一位志趣相投的朋友,又像遇到一位循循善诱的老师,真是一件乐事。
书是忧伤时的解闷的良药。记得有一次,同桌不小心弄坏了我最心爱的自动笔,同桌一再向我道歉,我也只好口头原谅了同桌,可在我心里却一直不能释怀,放学后我闷闷不乐地回到家,书桌上放着爸爸为我新买的《三国演义》为了排遣心中的不快,我拿起书读起来。不一会儿,我就看得入了神,书中的“草船借箭”、“三气周瑜”的诸葛亮,他真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刘备、关羽、张飞三请诸葛亮……一个个精彩的故事扣人心弦,引人入胜。我看着看着,把那不高兴的事全抛到九霄云外了。
书是灰心时激励我继续前进的导师。这次期中测试,我又没有打败自己的竞争对手。两年了,为了考到任睿的前面,多少日子我起早贪黑写生字、记单词,节节课上我竖起耳朵、目不转睛生怕漏掉老师讲的任何一个知识点,可怎么就是比不了吊儿郎当的任睿呢,难道自己真的天资不够?哎,算了,放弃吧!放学后,我拿出《资源与学案》准备做家庭作业,这时一篇课外阅读短文《滴水穿石》映入眼帘,作者悟出的道理何其浅显,有如此深奥。不论干什么事情不都应像水滴一样持之以恒,只要肯坚持无论结果如何,只要无愧我心。
伟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是我人生旅途上的好朋友,读书是我终生的乐趣。
大家好,我叫姚易林,来自一年级三班。我爱唱歌,踢足球,打羽毛球,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读书。
自一岁半起,我就特别喜欢让妈妈给我读故事,并且要求看着绘本听。渐渐的,我认识了很多字,期间,我到超市里看到“好丽友”会读成“好美朋”,好玩吧!不过,因为我的“大胆”,幼儿园以前我就可以自主阅读了!那时我特别喜欢《小兔子汤姆系列》,我会因为汤姆走丢了而着急难过,因为汤姆上幼儿园了而兴奋,汤姆受到惩罚而揪心,汤姆让我变得勇敢,我也可以像他一样去掉辅助轮骑上了自行车!上了幼儿园,我读书便不再局限于绘本,我更喜欢科学书,历史书,漫画书。我喜欢和丁丁一起去冒险;喜欢《父与子》里幽默会玩的爸爸;酷酷的山姆叔叔让我长大后要成为像他一样伟大的消防员!我崇拜法布尔,喜欢风趣幽默的卷毛老师!
上了一年级,家里的书架上摆满了我的书,《大中华寻宝记》让我了解了祖国各地的风土人情;《世界寻宝记》真是让我大开眼界;我喜欢在《小牛顿科学馆》里遨游;更喜欢在《植物大战僵尸系列》里面了解我们国家的历史文化,学习成语故事,掌握更多的科学知识!
我爱读书,阅读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有一次,我犯了严重的错误,妈妈罚我睡前不能读书,我伤心的哭了一晚上。“书是我的生命”我哭着脱口而出!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里有我的喜怒哀乐。书能让我捧腹大笑,也能让我伤心流泪。我的生活中不能缺少书籍。
在不同的时期,我们看过不同的范文,这些优秀的范文能我们学到很多的东西,阅读范文可以提高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和想象力。对于一些人来说,多看一些范文能增进知识,有哪些可以借鉴的教师相关优秀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我和书包的故事作文八篇”,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书包中有亲人的关爱,个人的小秘密,顽皮的隐私……但我的书包里却有父母对我的的期望,它始终激励着我前行。
从小父亲就教我练字,母亲就教我说英语,我知道,他们都想让我考一个好大学。所以我要努力学习。
记得有一次,我在学校看见了别的同学都把写完的作业放在学校,而只有我把写完的作业拿回了家,没写完的也拿了回去。我不仅背着一个沉沉的书包,也背了一个沉重的心情,好像有一块大石头总在我身上压着。今天,我又背着那个沉重的书包回了家。每天,老妈都要把我书包里的东西拿出来认真地检查一遍,如果发现有错题,妈妈就会语重心长地问:“女儿,你这是马虎的',还是不会做呀?”“妈,我马虎的。”我垂头丧气地说。妈妈就会说:“马马虎虎可不行,在平实马虎,你就会在重大考试时也马虎,你马虎一题,别人不马虎,那你不就落后了吗?”听了妈妈的话,我自责地点了点头。
我次看到妈妈批到我的错题时,就会想起那句话。每次我写作业时,也记得那句话。
我还是每天背着那沉重的书包,我知道,书包中有父母的期望,我就开心了。看到书包里的书时,就会想到妈妈认真给我查作业的样子,每次我看到本上的叉子时,我就想起妈妈对我说的那些话。
我知道我和别的孩子没有什么不同,但我要比别的孩子学得更好,因为书包里不仅装着父母对我满满的期望,更装着父母对我无限的爱!
我的书包里有许多书,分别是:语文书,数学书,英文书……有一次,他们发生了争论,争论的题目是"谁的内容里知识最多。”
语文书先发话,它说:“我的内容里包含的知识最多。因为每次主人有不会的字,词或者不会改的句子都会把我翻出来找答案,所以我的内容里的知识最多。”语文书刚说完,数学书马上接者说:“我的内容里的知识才是最多的呢。因为主人每次遇到不会做的数学题都会把我翻开来找答案,所以我的知识最多”。它们俩吵了起来。这时,英语书用它那又粗又响亮的声音说:“我的内容最丰富,因为我这里有许多单词和有趣的课文,所以我的内容最多”。就这样,三本书吵啊,吵啊,吵啊……
这时,有一个小记事本,看到了,它说:“你们为什么要吵架呢?你们的内容里包含的知识最多,只是科目不同。请你们不要在吵了。
三本书听了,都觉得自己很惭愧。相互道歉,和好了。小记事本开心的笑了。从此以后他们成了最好的朋友。
道理:做人不要和别人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和不足,是无法相比的。人人平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
到了,书包带着她的们出去。走了好长时间,书包累了,他对大家说:“我快走不动了,你们先下来让我好好的休息一下,再让你们进来可以吗?”大伙儿说:“可以,我们先下来,大家都闷坏了。”于是大家纷纷跳出来,铅笔盒、语文、数学课本、油画棒……大家都找一个阴凉的树阴下休息,有些在听音乐、有的则拍起照片来。原来的世界是如此的精彩。
过一会儿,书包对大家说:“我休息好了,你们也都回家吧,我们继续上路。”语文、数学、科学都快速的跑回到原来的位置。油画棒上气不接下气的回到的它的'小空间里。开始点到了,当
书包叫了铅笔盒好几声,都不见回答。书包就问大家:“刚才她和谁在一起。”大家异口同声的说:“没有看到。”这下大伙儿都急了,纷纷跑出来。书包让大家分头寻找铅笔盒,这时大家听到油画棒大叫:“找到了,找到了,她在这里睡觉。”大家跑过来一看,只见铅笔盒正躺在花丛中,正在睡大觉呢?油画棒不好意思的说:“刚才躺着太舒服不知不觉就睡着。”书包把她抱起来,大家也纷纷回到自己的位置,又继续上路了,去寻找快乐。
一天,我在上学的路上,肩上的书包突然变得很轻,我感到很奇怪,真想打开书包看个究竟,忽然,书包不见了,我越想越怪,这时,妈妈拿着书包从后面追来,对我说:你个熊孩子,上学连书包都不带,去学校干啥?我真想跟妈妈说明一切,但又不知怎么开口,我看了一眼表,完了,快迟到了,我背上书包向学校跑去。
幸好我赶在上课铃打响的前一秒钟走进教室,才没有挨罚,老师叫我回到座位坐好。作文于是,我回到座位上,拿出了语文书。这时,语文老师说:打开课本20页,今天我们学习古诗三首。我打开课本20页,上面写着:1+1=2,不对呀,我一看,一年级数学。这时,身后的书包笑起来,说:叫你平时一回家就把我摔到桌子上,疼死我了,这就是教训。
我急忙说:书包大哥,饶了我吧,让我正常上课吧。书包一笑,我发现我回到了一年级的教室,书包笑道:好了,上课吧。我只好打开课本,发现这竟然是五年级语文。我把书包摔在地上,气冲冲地走出教室。
我突然感觉很饿,于是,我去校门口的包子铺吃了一斤肉包子,又回到学校。
在我走进校门的那一刻,校长出现在我眼前,校长对我说:你已经逃课三天,本校决定开除你!
我突然心跳起来。不要啊校长!我喊道。这时我听到妈妈的声音:儿子,快起床,太阳晒屁股了。啊!原来是一场梦,吓死我了。
在我们的学习生涯中,书包是我们最诚挚的朋友,它装载了我们很多的难以忘怀的记忆,让我们无法忘怀,思绪像洪水一样向我涌来……
不知道是不是感冒了,脑袋头晕的厉害,眼前书本上的字好像两个那么大,但是还是强忍着在课堂上坚持着,不想因为一点点不舒服就做了“逃兵”,于是咬着牙坚持着自己的行为,直到视野越来越模糊,我还是低估了病魔的战斗力,我还是被它打倒了,一阵喧闹后,我被同学们七手八脚的送到了医院。
等我和病魔做了一次异常艰难的战斗后,回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夜幕降临的时候,教室里没有开灯,黑漆漆的,我忐忑的打开教室外,幸好还没有关门,我把门推开,门咿呀呀的开了,在寂静的夜晚发出令人惊悚的声音。
“糟了,我的作业还没交呢!”想到这里我赶紧上前跑去了我的桌子前,摆在我面前的是什么?本来有些凌乱的书包现在却被收拾的整整齐齐的,看着书包现在的模样,我简直不敢相信眼前出现的场景。
心里一阵暖流流过,我知道这肯定是同学们帮我收拾好的,我小心翼翼的将书包打开,发现里面花花绿绿的全都是纸条,我的双眼瞪大了,这些是什么?
抽出一张便利贴,我用颤抖的手将它缓缓打开,里面好像藏着珍宝一般,里面的字让我心口一酸,却又仿佛塞满了糖果般甜蜜,上面写道:“致亲爱的××,不要抗拒吃药哦!要好好的养病,作业帮你抄好了,不会可以问我哦!加油!”又是一张:我们在等着你!还有,从书包里一抓就是一大把,我的心颤抖了,月光斜斜得照进来,仿佛在给我又一道光芒,着满满的,全都是同学们对我的关心啊!
我把这些纸条一张一张温柔的放进书包夹层,这将会成为我的回忆,再次推开教室的门,星星亮的竟然闪了我的眼,我揉了揉眼睛发现星星变多了,不再孤独,不再一个独自发光,它们全都在天上,露着八颗牙齿,在朝我笑呀笑!我下楼的步子是轻快的,背着那满载着同学们关爱的纸条,向家的路上走去。
书包里的纸条我放在了盒子里,这将会是我的回忆。书包里积聚着关爱,它是我青春的故事;我关爱的故事;我友谊的故事,它将永远留在我的心中!友谊之水将聚成大海,形成春天!
天蓝色的书包,印着机灵的米老鼠的图案。这可是我上小学时,妈妈给我买的而第一个书包呢!
书包里的玩具
虽然看我的书包很普通,但是里面可藏有许多玩具呢!每当中午,我吃完午饭时,都会背着小书包趁着同学们不注意,快如闪电般地冲出教室,然后跑到操场上,拿着我的玩具小汽车,到处开。可当我发现有人经过时就会把它放入我的书包口袋里面,装作很悠闲的样子,在散步,等他们走了之后在偷偷拿出来玩,怎么样?我很机灵吧!
书包里的收藏
我的书包可是一个“百宝箱”,在学校,每当我看到我们班发行财富卡时,都会悄悄地去捡起来,收入我的“百宝箱”里,经过日积月累,我已经藏了十张了呢!
悄悄告诉你这个是我的小秘密!别告诉别人!我会一直收藏着,也是我和书包之间的小秘密!
我的书包,我的伙伴,它是神奇的百宝箱,我爱我的书包!
我有一个好朋友,她就是我那酷酷的书包。她每天和我一起上学,一起放学,我和她发生了许多故事。
我的书包是红色的,上面有一只波斯猫,它又大又圆的眼睛总是盯着你。它长得圆滚滚的,可爱极了!书包的空间很大,晚上你会听到里面的文具在聊天,聊得可热闹啦!她是一个双肩包,每次背上它,总有一种非常熟悉的感觉。
有一天晚上,我开开心心地走到校门外,奶奶问我:你的书包呢?我一看,天啦!我居然忘了拿书包回来呀。我急得像热锅里的蚂蚁团团转,着急地问奶奶:那怎么办,我的作业本还在那里呢!你帮我拿出来吧。奶奶说: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你自己拿吧!
我想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把它拿出来了。并对书包说:以后我再也不会把你丢下了。在一旁的奶奶笑了,我也笑了。
我和书包之间有一种深厚的感情,它陪我经历了许多大大小小的困难,我爱我的好朋友书包。
评语:小作者采用了很好的写作方法表达了自己与书包的深厚情感,层次清晰,结构严谨,文句优美,叙事生动。
我的书包不大也不小,里面却装着很多东西,每天都鼓鼓的,也装满无穷的回忆。
一次我去海南,买了一个精美的贝壳,我十分喜欢,爱不释手。我几次想把贝壳带到学校去玩,可老师不让带一些与学习无关的东西到学校去。我心里一直在做斗争,坏精灵好像对我说:你就带吧,装在书包里,只要不被同学发现就行了。好天使好像对我说:别听他的,要被老师没收了,那你肯定舍不得,还不如在家里玩儿呢!我纠结半天,最后,还是决定把贝壳带学校去。
我用包装盒把贝壳装了起来,放在了书包的一个最不起眼的地方。第二天上课时,我的心怦怦直跳,不时想起贝壳,就看一下书包。这一举动,引起了老师的注意,幸亏同桌悄悄地告诉我,让我认真听讲,还告诉我讲到了哪道题,才躲过一劫。
到下午第一节课下课的时候,我拿出贝壳,同桌一看,立马要用东西跟我换它,我当然不肯。她跟我抢了起来,只听啪一声,贝壳掉在了地上,碎了。她一看大事不妙,连忙说:对不起!我心疼地把它捡起来,放在了盒子里,又放进书包。直到放学,我伤心的把它带回家,发现书包还被贝壳的碎片划了一个口子,我抱着书包和贝壳大哭一场。虽然妈妈又给我买了一个新书包,但是,我觉得没有那个书包好。
书包里的故事很多,但唯有这件事让我至今难忘。
利用写作训练有助于学生更好地认识语文学科的重要性,因为写作可以增强我们的思维和表达能力。坚持每天写点东西,我们就能为写作文打下坚实的基础。我们是否能够找到一些优秀的作文值得我们学习呢?如果您需要再次阅读,不妨先点击收藏按钮。
颜真卿说过,“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读书,是我们从小到大,每天都在做的事情,读书给我带来许许多多的知识与乐趣,同时,也带给我许多启示。
放暑假之前,老师给我们推荐了许多课外书籍,其中有《洞》、《西游记》、《繁星春水》……放暑假后,我便迫不及待地读了这些书,整整一周,我都沉浸在书的世界里,终于读完了大部分书。之后,我又把几本有趣的书,反反覆覆看了几遍,只剩下了一本《繁星春水》,看了一眼说明,我就把它扔到了一边。这是什么书呀!看名字就不好看。偶尔一天,顺手拿起那本书,看了看作者,居然是冰心,嗯!这是个大作家,应该不错,试着看一看吧。在打开第一页时,我便惊讶了!看了几首之后,我的思想便紧紧被抓住了,这都是一些短小的诗歌,但是每一首诗都非常有特色,一首一首读出来,我的脑海里出现了千万幅画面:闪闪的星星在对我说话、大海起伏不定的波涛在跟我讲故事、还有的是篱笆下的牵牛花在晨光中唱歌……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任何一本书,都能给我们带来知识、带来能量。《繁星春水》给我带来了许许多多有特色的诗以及梦幻的美景;《洞》让我明白了,不能做违心的事,不然会受到惩罚;《西游记》让我进入了神魔的世界,感受到了想象的魅力,并且记住了只要要团队合作,一定能保护祝你想要保护的人和信仰……
趁着大好时机,我们一定要好好读书、多读书、读好书,从书中汲取力量,让自己强大起来。
书,自古以来被人们称为知识的源泉,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人类文明的长生果。接下来让我来跟大家讲一讲我与书的故事吧!
我十分喜欢看书,书是我最最最要好的朋友,只要我手中一有了书,我就兴奋无比,好像发现了一座金矿一般,如获至宝。
记得有一次,我放学回家,还在上班的妈妈正好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让我赶紧写作业,说晚上要带我去看场电影。我急忙挂掉电话,飞快地拿起《黄冈小状元》翻到要写的那一页,刚开始,我是全神贯注地写作业的。可是,刚写完一两道题我就耐不住性子,放下笔,走到书柜前,左翻翻,右找找,最终目光锁定在一本书上,这本书就是《鲁西西传》。最吸引我的是它那精美的封面。封面上画着一个美丽可爱的小女孩,背景犹如世外桃源一般,那上面有许多鲜花,就像花仙子一样,十分美丽。我拿起书,拍了拍封面对它说:就你了!我捧着它,坐在沙发上,小心翼翼地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看得津津有味,仿佛自己就是书中的主人公。我看着看着,时间飞快地流走了。正当我看得正入迷时,妈妈下班回家开门发出的声音,我被吓了一跳,小心脏怦怦地跳个不停。我赶快把书藏在身后,不让妈妈发现。妈妈走过来查看我的作业,一看只写了这么几题,马上就大发雷霆说:张诗晗,你怎么才写这么点作业,这一个小时都干嘛去了?听到这话我把背后的秘密藏得更紧了。可是眼尖的妈妈一下子就发现了。你身后那是什么?交出来!我哆嗦着手,忐忑的把书交给了妈妈。妈妈看我那熊样,无可奈何地笑了笑,说:以后一定要写完作业才能看书,不能一心两用哦!
我爱书,书让我开心快乐,书让我在知识的海洋里茁壮地成长。我想,书将会是伴随我一生的好朋友!
我慢慢地想,慢慢地写,键盘敲出了书与我的几个故事。
儿时,住在长长的巷弄里。天天傍晚,我都会和我的玩伴相约着,到巷弄中间的一处小小的藏图书馆里看书。他住巷头,我住巷尾,我想这颇有点“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却“共饮长江水”的味道了。我印象中,藏图书馆很古,有很陡的一楼到二楼的门路。木质的书架,是那种给人以厚重感的木头,上面放着书,只记得有良多,详细的一些名目已记不太清了。我小,就爱看童话书;玩伴稍大些,常常来告诉我有些字怎么读。他喜欢读诗词,也常读给我听,我也对此徐徐有了爱好。特别喜欢一句,至于现在还记得:“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活泼的蜻蜓早已等不及了,不负夏阳,不负荷香,立在了小荷上头,它可真会享受,悠哉游哉!有一次看书乏了,居然在那楼里睡了一宿……后来,家里买了商品房,离开了冷巷。回忆里,印象最深的仍是那个小小的藏图书馆。最近想着回那儿看看,冷巷安好,不外那藏图书馆,由于种种原因,竟旷废了,终于成了古物,成了我的回忆。
家里书厨里,有本书和其他书有些不同,它的表面已经完全发皱,面目恍惚,全拜6岁的我所赐:当时觉得这本书上沾了油渍,不干净,便想着把它给弄干净了,思虑很久,接了一盆水,倒了洗洁精,书就丢进去了。还拿了刷子,我想着要刷一刷才更干净……这时,母亲回来了,看见了遍地散乱——及时救出了那本发皱的书。都烂成那样,却不知怎么竟一直留下来了,安然地躺在书厨里。时常谈起,母亲都会说,我做出这样的傻事,仍是由于书读得不够多啊。
相视而笑。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风是乍起的,不外吹皱的是一池秋水了吧。这样的秋天,不算寒凉,罩一件薄薄的衫,走出家门,便是轻风拂面,雁阵夕阳,心里笼一层淡淡的夸姣。前头不远处,似是个书摊呢。书摊很旧,甚至瞅见一本近似明朝的线装本,黄皮子,上面写着——三国演义。拣了几本,竟找到渴想已久的泰戈尔的《飞鸟集》,兴奋地买下,很便宜,才几块钱。书捧在手上,香香的,是油墨的味道,放在胸口,暖暖的,是纸张的温度。往身后看看,书摊在那儿安详着,我惟愿它长安。
往后再寒凉的天,书一卷,便可暖人心。再想起我与书的故事,就仿佛触遇到了心底暗生的痣,总会给我一些念想。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而对我而言,书是神秘的宝库,里面藏着无限价值;书是知识的海洋,使无知的我变得多才;书也是忠实的朋友,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总会默默给予我帮助和支持。所以,我热爱读书。
我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每天下班回来,总会把我抱在她的腿上,手里拿着一本故事书,一篇一篇给我讲。我总会静静的坐着,津津有味的听着,仿佛自己置身于书中所描绘的世界,这个时刻成为了我每天最期待的时刻。
上二年级的时候,我拥有了第一本属于自己的文字书《海底两万里》。那天晚上,我正在聚精会神地写着作业。妈妈把一本书递到我的面前,我定睛一看,在书的封面上画着一幅神秘的图画:一个戴眼镜的科学怪人,正坐在一艘鱼形的怪船中开怀大笑。几只全身布满彩色条纹的石斑鱼,正围着怪船游来游去,似乎在打量这个闯进他们世界的不速之客。我立刻被它深深吸引住了,立刻从妈妈的手中抢过书来,立刻翻开书看了起来。管他什么作业,先放到一边去了。书中的怪鱼,勇敢机智的尼摩船长,此时已经成为了我的一切。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突然听到妈妈的叫声:女儿,作业做完了没有。,直到这时,我才想起作业还没完成,匆匆忙忙的补完作业后,我把书偷偷带到被窝里。夜深了,家中静悄悄的。我又轻轻的把书翻开,和书中尼摩船长一起继续神游奇妙的海底的世界
从接触《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开始,我嗜书的情结,一发不可收拾。《安徒生童话》、《十万个为什么》、《狼王梦》、《昆虫记》、《森林报》书本象漩涡一样一下就把我吸入书海,久久不愿浮出水面。
我热爱读书,经常一读就是一整天。有些时候眼睛会因为看书时间太久,很不舒服,但是我的内心却是十分开心、幸福的。我总记起林海音的国文老师说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放假的时候,舅妈送我了一套《笑猫日记》,我早就听说这本书十分的好看。便迫不及待的拿起一本,心里就像有只小鹿乱蹦乱跳,期待着书里精彩的内容。我急迫地翻开第一面,仔细地看了起来。看了一会儿后,我发现其中的内容糟糕透了。让我失望至极,心里期待的火苗也被冰冷的水浇得熄灭。于是我把书丢到一边,就出去玩了。
舅舅带我去河边钓鱼,钓着钓着,我就没了耐心,该死的鱼儿仿佛在跟我作对,无奈之下,我只好拿出《笑猫日记》看了起来。慢慢地我发现这本书写得精彩极了。人物写得生动形象,它就像一艘非凡的战舰,把你带进书的世界遨游,里边的笑猫引得我哈哈大笑;里面人类的残忍又引得我十分悲愤。在悲欢离合下,我渐渐地看得如痴如醉,我已经忘掉了周围的一切,完全沉迷在书的世界里。我已经分不清我是清醒着还是在梦游。当我看见书里描述花时,我仿佛听见花绽放的声音,当我看见孩子们做游戏时,我仿佛听见孩子们银铃般快乐的笑声。慢慢的,天空中飘起了朦朦胧胧的细雨,可是我丝毫没有觉察到。我继续看着,雨越下越大,打在伞上的声音也越来越大,仿佛要发疯般的把伞砸出个洞,我的椅子也悄悄地陷进泥土里,在毫无察觉下,我的椅子越陷越深,水不知不觉地淹没椅子脚,我也越来越清醒。当我完全清醒时,椅子仿佛踩到水藻,一下子我就砸进水里,我急忙抓住椅子站起来,衣服湿透,都怪我看书太入迷,害得我这么悲惨。
读书,如果你不静下心来,那就糟糕透了,但你静下心来,你会发现精彩极了。
小作者:蔡雨田
夜晚的天空繁星点点,总有最亮的一颗闪烁在我们眼前。历史的天空烟云千重,总有一些鲜活的面孔,穿越了岁月的烟尘,树百年后仍熠熠生辉。是什么将这逝去的流年保存完好?是书,是文字。
书的世界广阔无比,从我懂事的那一天起,书已经勾起了我求知的欲望。《城南旧事》中的英子,有着一颗纯洁善良的心灵,那冬阳下的骆驼队、惠安馆里的疯女人、与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都能与作者建立深厚的感情。回想我的童年,虽也是无忧无虑,但远不如英子的童年生活那般精彩。我想,是她能用一双纯真的眼睛看世界,生活才会如此纯朴快乐吧!
还记得《鲁滨孙漂流记》吗?鲁滨孙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艰难,但他从未放弃生的希望,他带给我的不仅是挑战人类极限和智慧的震撼,更多的是对逆境中反抗的深深思考……还有《绿山墙的安妮》中活泼可爱,喜欢闹事又不断给大家增添笑料的安妮:《欧也妮·葛朗台》中吝啬贪财的富翁葛朗台……书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似乎带着我去领略那个未曾触及的时代,体会作者所倾注与故事中的那份情感。
有一个故事让我记忆尤深。故事讲述了作者与父亲一起种苞米,临近夜晚的时候,“我”想回家,父亲却说今晚必须得种完,苞米晚钟了一宿,将来会歉收。而事实证明了这个道理,晚种的苞米错过了最佳的授粉期,收成差了许多。而我们看似漫长的人生不也像种子一样短暂吗?我们正值青春,如果像晚种的苞米,开始就落后于别人,如果不努力追赶,就无法得到预期的成果了!我终于明白,人的一生就是在与自己的梦想角逐,当你疲惫了,受伤了,书就是指引你生活方向的路标,让你鼓起信心继续前进。
岁月依旧,往事如烟,唯有文字的力量不可湮灭。相信书会陪我走过人生的道路,引导我走向更广阔的人生天地。
“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书是陪伴我一生的朋友,我与读书的故事,有很多很多……
我出生后不久,妈妈要去上班,爷爷奶奶从遥远的老家赶来照看我。爸爸给我讲,在我六个月大的时候,家里有本画着“三十六计”的台历,爷爷抱着我,一边翻着台历,一边念着“声东击西”、“暗渡陈仓”这些故事,只有二年级文化水平的爷爷,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我当然也不懂,但我在爷爷怀里很是安静,不哭也不闹。但有时换成奶奶抱我,奶奶牛大的字不认一个,她只是翻着台历,我就用“哼哼”来表示我的抗议。这些故事,都是从爸爸妈妈那儿听到的,是我与书最早的相遇。
到了一岁半的时候,家里的墙上挂着北京地图,花花绿绿的地图,上面密密麻麻的地名,“海淀区、西城区……”爷爷一边指一边念,我听得津津有味。过了段时间,我学会了说话,有一次,爸妈带我去逛超市,突然,在路边的一块大大的广告牌上,我发现了一个非常熟悉的好朋友,我伸出稚嫩的小手,指着它,大声而非常清晰地读出了“区”,爸妈都惊讶坏了,觉得不可思议。当我又在一块楼牌中找到了熟悉的老朋友,念出“区”的时候,他们才知道我认得字了。后来,他们才从爷爷口中问出了答案。从此,我得到了鼓励,认字便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
两岁多的时候,由于我非常喜欢汽车,爸妈便给我买了一本《汽车百科》,里面的自行车、小轿车等车辆激发了我的兴趣,虽说像“警”呀、“救”呀这些难字,我一个都不认得,但这本书却成为了我的启蒙读物。十年过去了,这本书已经变得有些残破不堪,书页都变软了,装订书页的棉线也换了一遍又一遍,被我小心翼翼地收藏了起来,如同一件珍贵的文物。随着年龄的增长,属于我的书也越来越多,历史书、小说、学习用书、漫画……。如今,我所拥有的图书已经塞满了书柜,但我还不知足,三番五次、绞尽脑汁地去书店看书,一定要耗上一天时间大饱眼福,去细细品味。
我现在已经是一名中学生了,需要每天获得更多的知识及信息,我就抓紧时间查阅资料,而这样的积累也给我带来了很多益处;杂志和报刊业也是我重点阅读的对象,他们不但使我知道了一些新闻,也让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人情世故。杂志《读者》里的一些故事,将人的各种性格描写得淋漓尽致,让我对世界有了一个新的理解。
从此,一个又一个方方正正的汉字,为我打开了一扇又一扇的窗户,窗外的风景一片美丽,应接不暇,使我陶醉其中。
书是人类的朋友,也是我们的老师。我原先是一个不怎么爱读书的孩子,就连字少图多的书也不爱看,每一本书都静静地躺在书柜里。
但是我现在变成了一个小书虫,总想看书,一拿回新书,就抱着不放,不管谁叫都不愿意放下。就像高尔基说的: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其实每个曾经不爱读书的人,最后都有可能爱上读书。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自己读的第一本书了,我读的第一本书就是《格林童话》。《格林童话》是由格林兄弟收集并整理的一本书。我原以为这整本书是格林兄弟编写的,其实不是,我现在才知道,那是因为我读的书多了,所以懂得知识和道理也多了,而且我在格林童话里还认识了好多人物,比如: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勤劳的小矮人,好心的灰姑娘等等,我从他们身上也学到了好多优良的品质。
由于我读书多,好多问题别人回答不上来,而我能回答上来,比如:老师问,贝多芬在听不见声音之后写的第一首曲子是什么?大家都说是《献给爱丽丝》,而我读过《音乐家的故事》,所以我说的是《命运交响曲》;还有一次,上语文课的时候我读了《夜莺的歌声》这篇课文,里面有一个孩子让我印象最深刻。这是发生在二战时期的事,就是德国军官问前苏联的一个孩子:村子里就剩下你一个人吗?村子里怎么会就剩我一个呢?这里有麻雀、乌鸦、猫头鹰多着呢,夜莺倒是只有我一个。这句话让我的理解是这样的:这句话一语双关的讽刺了德国鬼子,像麻雀、乌鸦、猫头鹰一样让人厌恶,麻雀是吃人们种的谷物,乌鸦吃腐肉,长得难看,叫声还难听,猫头鹰是益鸟,但传说猫头鹰是女巫的宠物,晚上发出咕咕的叫声,非常可怕。德国鬼子就像这些动物一样,是令人讨厌的坏蛋,只有小夜莺是好人。小夜莺的机智,勇敢,爱国使我非常敬佩,也深受教育。
我懂得东西越来越多,书真的是我的良师,也是我的益友。每当我在书海遨游,总是不想出来,那是因为我爱读书,我喜欢书,一进书店,总是待到大半天还是不想出来。我希望书能伴随我一直快乐成长。
从很小的时候起,我就爱看书,就觉得与书有了不解之缘。
我爱看书的程度达到了一看书就要看到晚上十一点。趴得看累就躺得看,有时上厕所也要看,这时爸爸妈妈知道了就会批评我。也正因为我如饥似渴的读书,导致了我的眼镜度数急剧下降,成了近视眼。但是也阻挡不了我对书的渴望,我还是一如既往疯狂的读书。
我对书几乎达到忘我的境界。有次,我正看着一本书,妈妈让我去扔垃圾,我只是嘴上答应,其实我的心还飘在书上。直到妈妈再叫我时,我才依依不舍的把书放下。我先虽然只有十一岁,但我看的书可多啦!像《狄公案》、《七侠五义》、《鲁宾逊漂流记》、《小游击队员》……
书,是我走向知识海洋的航船。
书,是我生活中的方向盘。
书,是我生活中的水彩笔。
书,是我进步阶梯。
我永远喜爱书!
我喜欢看书,什么类型的书我都爱看:《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中国童话》、《狼王梦》、《皮皮鲁传》、《一千零一夜》说起来一晚上也说不完。因此,我与书有很多有趣的故事。
我喜欢看书,可是父母没时间带我去图书馆,怎么办呢?这可难不倒我,放学后,我快速地写完作业,之后便飞快搭乘11路公交车双脚到达目的地书店。
那个时候,时间已经不早了。我急忙打开书,翻到昨天看到的地方,一页,两页,我像饿狼见到了小羊,贪婪地阅读着。
有一次,我在看书时突然想上厕所,但我没去上。因为我正看到关键上呢!我憋着尿,看到主人公终于摆脱了敌人追捕时,我长吐一口气,然后像旋风一般跑向楼上的厕所。下来时,我到刚才放书的地方一瞧,嗯。书不见了!我心急如焚,恨不得长两只火眼金睛,看看它在哪里。我把书店这层楼找了一遍,终于在另一个很不起眼的地方找到了那本书。于是,我又津津有味地看起了那本书。
每当看书的时候,我连眼睛都不会眨一眨。晚上,我都是被妈妈生拉硬拽拽回家的,不然,我相信自己可以看到天亮。
为了读书,我可以废寝忘食,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难道不是吗?
一本好书就是一位聪明的长者,也是一把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多读书能使愚蠢的人变智慧,多读书能不中断晋升一个人的涵养。书是所有聪明大门的钥匙,是人类永阔别不开的朋友。
夜晚,我正津津有味地看着《白叟与海》这本书,忽然妈妈的“畏妻如虎”把我从书中硬生生地拉了出来。
只闻声老妈对我说:“张萌,快去睡觉!”这一刻,我觉得妈妈真是烦透了,但是迫无奈,我只好不情愿地爬上了床。
在床上,我的脑海里像播放片子一样,放映着书中的内收留,可刚播到一半就掐中断了。这时,我想:可怜的圣地亚哥白叟到底有没有钓到大鱼呢?他都八十多天没有鱼获了,可是他依然不抛却,满怀但愿地又再次划着自己的划子出海了,真但愿他今天能钓到鱼啊!
心中就像有一种气力在驱使着,我又重新拿回那本书。为了不被妈妈发现,我躲在被窝里,拿着手电,照着书继承看。一页,两页,三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着迷地读着。“太棒了,圣地亚哥终于钓到大鱼了!”读到这里我不由自主地叫道。刚说完,我才发现自己“暴露”了,急忙合上书开始装睡。果然不出我所料,妈妈开门进来了,看见我还在“睡”,便嘀咕了一句:“希奇,明明闻声房间里有声响,怎么回事?”说完便走了。我闻声外面没了声响,又爬起来接着看起了书。
一直到深夜,那本书才看完。“真是太可惜了,白叟千辛万苦,钓到那么大的鱼,终极却只带回了一副大大的鱼骨!”感叹着感叹着,我终极被打盹儿虫给打败,睡着了……
书,是我的`好伙伴,是我最忠实的朋友。它带给我无尽的乐趣,让我的糊口更加丰硕多彩。
我知道,我和书的故事是永远都不会划上句号的。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是我的朋友,当然我与书之间也发生过许多令人哭笑不得的事。
有一次,我在房间里津津有味地看书。突然,妈妈对我说:宝贝,能帮我下楼买包盐吗?妈妈的命令我不得不听从,于是我放下手中的书说:好的妈妈。正当我要出发时,我的脑子里蹦出了一个馊主意可以把书也带下去呀!想到又可以继续看书,我兴高采烈地带上钱和书下了楼。
再去买盐的路上,我读到了一则十分吸引人的故事。于是我便忘记了买盐这个任务,坐在小区公园的板凳上,再一次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我看书入了迷。忘记了还有买盐这件重任。突然,一个熟悉的身影边跑边抹着眼泪跑我到身边。我仔细一看,哦!原来是妈妈。妈妈抽泣着,对我说:你这孩子,怎么在这看书。不是叫你去买盐吗?我还以为你被坏人抓走了呢!我帮妈妈抹去眼泪说:对不起,妈妈我错了妈妈又伤心地说:下子可不要这样了!我立即说:是的,母亲大人小的下次再也不敢了!妈妈看到我这一本正经,滑稽可笑的样子,红扑扑的脸上再一次露出了灿烂的笑。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高尔基说的没错。我们要多多看书,但也不能想我一样忘了做正事呀!
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间和空间,同睿智而高尚的人对话,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都喜欢阅读,并善于从书中汲取营养,从而走上了成功之路。
我喜欢读书。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套我梦寐以求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一拿到书,我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了,一页、两页,我就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终于一本书读完了,我看了看时间,已经读了一个半小时了。我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了下去,然后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
我爱看书。记得有一次早上,妈妈生气地喊:王梓萌,你上完厕所了没有?再不出来就没饭吃了!我不急不慢地说:快了,快了,你再等等。妈妈哪知道,我正在厕所里津津有味地读着书呢!直到把一本书读完,我才走出厕所。咦,我的饭呢?原来弟弟这个大胃王吃完了自己的饭还没吃饱,以为我已经吃完了,于是就把我的饭也给吃掉了。爸爸和妈妈有事出去了,家里面只剩下我和弟弟两个人,上午我只能饿肚子了。虽然饿了肚子,但我获取了知识。
书,是一盏启明灯,为我们指明了正确的人生方向;书,是一位不说话的老师,有什么问题都能从中找到正确的答案;书,更像是一艘小船,载着我们划到知识的彼岸
在我的脑海中,我和书有很多故事,其中有两件事是让我永远磨灭不掉的。
在我七岁那年,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去给姐姐买书。妈妈让我一个人在大门口站着,她自己到里面去买书。哎,在外面站着真无聊,于是,我的头便往书店里探,左看看右看看,我隐隐约约看到了一本我最爱看《百问百答》,我连忙跑进书店,拿起书,开始疯狂的阅读,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一页,两页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妈妈突然跑过来,敲了我一下头,对我说:我不是叫你在门口站着吗,你跑到这来,就不怕我找不到你吗?我听了说:在这里看书,我收获了很多知识,而且书中的一些好词好句可以运用到作文中,这样,可以提升我的写作水平。妈妈听了,认为也不无道理,也就没有责怪我了。
还有一次,我在家里写作业,爸爸和妈妈都出去了。在他们走之前,妈妈千叮万嘱告诉我要写完作业才能干别的事。等他们一走,我实在忍不住,一把拿起我的《百问百答》开始阅读。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爸爸妈妈回来了,我居然还不知道,妈妈走进房间看见我正在看书,作业却还没写完,便直接没收了我的书。哎,只能怪我自己,没有听到妈妈回来的声音。
我早已经和书成了好朋友,好朋友之间的故事说也说不完。这次就先说到这里吧,因为我还要赶紧去看好朋友去了。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与书的故事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高尔基曾经说过:“读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很喜欢读书。书仿佛就是我的一日三餐,我每天都要品尝它。在我眼里,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力量的'翅膀,书是生命的方向盘,它会改变着我们的命运。
生日那天,妈妈给了我一本期盼已久的《安徒生童话》,一吃完饭,我就坐在沙发上像一只饿狼疯狂地吸食着它,此时的我像一座雕像,一直坐在那里看着书。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转眼间,已经是傍晚时分,我仍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品尝它。“快来吃饭!”妈妈大声叫道,见我还是一动不动坐在那儿,“吃饭啦!再不过来菜就要凉了!”妈妈接着喊道。我沉醉在其中,完全听不到妈妈的话,她见我没动,快步朝我走来,一把夺走我手中的书说:“赶紧过来吃饭,再不来下次不给你买书了!”为了看到更多的书,我只好去乖乖吃饭。
我以为吃完饭就可以接着看书,可是妈妈又让我把作业改完,照看弟弟,下楼扔垃圾,洗脸刷牙……我虽很不敢情愿,但也不敢抱怨,只是为了尽快看到那本书。经过一系列杂活,我终于可以上床睡觉了,但在睡觉前我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没做,那就是看书。正当我津津有味地读着书时,一个耳熟的声音传来了“快点关灯睡觉”。我只好放下书,关了灯,可是我怎么也睡不着,但还是慢慢地闭上了眼睛。
在梦中,我梦见白雪公主跟我说:“要不是我的善良,我就不会差点被苹果毒死。”乐佩公主跟我说:“要不是我的金色长发,我就不会被女巫给抓走。”人鱼公主跟我说:“要不是我对人类王子的一见钟情,我就不会化为泡沫。”
醒来后,我把梦里的事告诉了妈妈,她还直夸我:“真是一个小书虫。”
书是知识的源泉,以后我还会和它一起度过许多快乐时光。
书,像沙漠里的指南针,又像黑夜里的北极星,时时刻刻都默默地为人们导航,指引着正确的方向。我和书是有缘的。自小,我看到书柜里总是整整齐齐的放着一柜子爸爸的藏书,每次看见爸爸在读时,心里总感觉痒痒的。现在,人长大了,视野也放大了,从儿时的浅书中,跳进了书的海洋,让读书成为了我的一种休闲,一种时尚。我对书的狂热,随时都可以看出,上厕所时,手中总不忘带着一本书,有时一看就是好几个小时,要么就是将这本书看完,要么就是过久了脚发麻了,我才会出来。久而久之我妈妈也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当看见我在厕所里呆上十分钟左右是,总会喊到:“儿子,怎么还不出来,是不是又在看书啊!”而我,就会说没有,然后马上收拾一下,把书藏起来,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走出厕所……读书虽然对我有益,但也是有害的,那就是搞得我眼睛上加了两块镜片。当然,就是这样,我也无怨无悔。我喜欢书给我带来的`感觉,有时像一缕清风;有时,又恰似一阵秋雨,让我欢喜,让我忧愁。欢乐与忧愁同在,失败与成功并行。费兰西斯说得好:“人生犹如野生的花草,读书学习好比修剪和移栽。”所以我认为:书——我心灵的朋友;书——我成功的阶梯;书——我快乐的源泉;书——我知识的起点。只要有了书,我还缺少什么呢?我爱书!
书,是我们在成长中必不可少的一个朋友,在我的成长道路上,书,一直在陪伴着我长大。
我读小学一年级那会,在农村读书,条件也不是特别好,连看课外书都是一种奢望,只要遇到人家有书,我就绞尽脑汁让人家给我看,那时候的我什么书都看,不知道什么书看了对我有帮助,什么书有害。后来,我从农村转到了城市,学习条件变好了课外书也不再是件难事了,但我也没有因此对阅读减少半分喜爱,我继续看书,那时我读的书有《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十万个为什么》……这些书让我受益匪浅。
我喜欢看很多书,我最喜欢看的一本课外书,名叫《笑猫日记》,但他也让我受了苦。有一次,我在看那本书,就在要结尾时,妈妈催我睡觉了,我像妈妈求情:“妈妈,就让我看完吧!就五分钟。”妈妈无情的就绝了我。我眼珠子一转,嘿,有啦!我假装答应了妈妈,关上灯和门,盖上被子,用手电筒照着看书。第二天,我的眼睛特别疼,早知道就不那样看书了,真后悔!
阅读时,我在书中看到好词好句,我都会写在笔记本中,遇到不懂的`地方,我会多读几遍,再联系上下文来理解,要还是不太懂的话,我就会去问别人,或者上网搜索答案。
好书伴随我们一生,爱阅读的孩子都很懂事,从现在开始,让我们一起阅读吧!
我是一个十足的小书迷,有事没事就看书。而且不知怎么,我对书还挺“情有独钟”的。如果你不相信,那你听听下面的故事,就知道了。
记得我小时候,才刚刚学会说话。妈妈一喂我吃饭,我就哇哇大哭,拿什么玩具也哄不住我。可如果妈妈一对我说:“好了,乖啊,不哭,吃完饭我们去买书。”我马上就止住了哭,还咧开嘴笑呢。从此以后,我每次吃饭,都要边吃边“看”着书。
我特别爱看书。只要一有钱,就马上去买书。有一次,妈妈让我去买醋,可一看钱包,没有零钱了,只好给了我一张十元的。可我走到半路,看见有卖书的,我眼前一亮,想见了救命恩人一样。
于是,我连忙跑到卖书的那儿,我看呀看,差不多看了一个小时。最后,还是老板说:“小姑娘,该回家了吧?”于是,我只好选了一本书,名叫《小学生必背古诗文》。我问老板:“这本书多少钱呀?"老板说:“十元。"于是,我像模像样地把十元钱掏出来给了他。到了家,妈妈面如土色,担心地问:“你到哪里去了,可把我急死了."我高兴地把书亮了出来让妈妈看,看了书,再看看我空空的`手,妈妈很奇怪,说:“醋呢?”我这时才想起来,自己自顾买书,结果把醋的事忘到九霄云外了。我把事情的原委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妈妈,妈妈听了哭笑不得,只好重新拿钱买醋。
听了上面的故事,你们知道我是何等地爱看书了吧?我一直把书当做我的朋友,当做我再生父母。因为是它,传授了我知识。
书是我的好朋友,我的好老师,我的好帮手,我的好家人。书是知识的海洋,而我是一叶小舟,自由地在书的海洋里遨游。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象鸟儿没有翅膀。”我们天天和书打交道,书自然而然的成为了我最好的朋友。
记得有一次,母亲教我念诗歌,让我通过诗人的眼睛看世间万象,通过诗人的耳朵听人间万籁,通过诗人的大脑来思天下大事。“上学多好啊,有书读,可以知道好多东西。”从那时起,“我要读书”的种子便深深地埋在我幼小的心里。
记得有一次,是在我小时候。我从爸爸的书柜上找了一本《红楼梦》。那本书很厚很厚,封面上那两个美丽的主角便吸引了我的注意力。那本书不仅厚,而且还很重,我使出吃奶的劲才把它拿下来并且翻开。但是,那书里的字我一个也不认识,看来是白费力气了。可是上次表姐看了以后,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掉下来,我很不甘心,表姐能看懂,我为什么看不懂?我问了爸爸和其他人,都是同一个回答:“你还小,不太识字。”我苦苦哀求爸爸,爸爸才愿意买本“彩图注音版《红楼梦》”给我,我如获至宝,整天拿着它看。随着时光流逝,现在我都已经把《红楼梦》看了好几遍了。回想起来,还真是有点好笑。
现在,一间卧室,一张书桌,一本好书,对我而言,读书,就像吃东西一样,有时甜甜的,有时咸咸的,有时酸酸的,有时辣辣的,味道各不相同,而且让人回味无穷。所以,读书的滋味在我心中永远是酸甜苦辣,各种滋味都有的。而且不仅仅是我,在我们班的每一个人都是这样,因为在每天,我们都有一个“快乐阅读二十分”的读书时间。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车如簇。”这些话说得太好了。书,真是让我受益匪浅,置身于书中,我不禁为唐朝昌盛叫好,为清朝腐败而伤心……读书,让我领略了今日中国的风采,科技发达,国力强盛……作业遇到困难时,《新华字典》总会教我知识,感到不开心时,《老夫子》总会惹我发笑,感到心情不好时,名人名言会让我忘记烦恼。也许,读书是我最大的快乐。
冰心曾说过:“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这句话让我记忆犹新,释放自我,陶我情操,让我们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吧。让书丰富我们的知识。
我和书有着很多有趣的故事。为了能看更多的课外书,我和妈妈整天玩“智商”游戏。
快期末考试了,同学们都在紧张的复习,而我还是那样沉迷与书中世界。妈妈终于发威了,就给我下了“禁shu令”说:“从明天开始,只允许看一个小时的课外书,其它时间,一律禁止阅读!”啊!如此开明的妈妈怎么会这样?我看,这次妈妈可是真的生气了。但是,没办法,我已经掉进了知识的海洋,无法自拔。
午休的时间我被《东周列国志》这本书吸引住了,里面的情节,错综复杂、引人入胜、耐人寻味。我真想把最后一章看完,不想睡觉,但我总得想个办法既不被妈妈发现又能找个借口在卫生间看书。于是,我灵机一动,办法有了。我先把书藏到的衣服里,装出肚子好疼的样子,连连喊:“哎哟,我的肚子好疼呀!我要去卫生间!”妈妈不知是计,让我赶快上卫生间。我捂着肚子,弓着腰连忙锁上门,急忙打开书,如饥似渴、如痴如醉的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一旦被妈妈抓个现行,我就不得不承认我的“罪行,”结果就可想而知了。
但是,我也不得不佩服自己,我咋有那么多想尽一切读书的办法呢!
书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我真想永远在这种读书的境界里,一点一点地啃食书中的知识和精华。
“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这是韩愈眼中的书。“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眼中的书 。而在我眼中,书是一把钥匙,让我打开文学之门。
记得有一次,我想看狼图腾,但怎么也找不到。最后因为我翻箱倒柜,把家里弄得一片狼藉,才好不容易找到了它。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当我看到陈阵他们一行人,找到那一窝可爱的小狼崽时,我的内心就很喜悦;当我看到他们把其它无辜的七条小狼一条一条的`抛向空中时候,心里便涌起了一团不知名的怒火;当我看到小狼由于禁不住病魔的折磨而孤独的死去时,我的心里就情不自禁的悲哀起来,就像有一个人在用勺子挖我的心,用针刺我的心一样。我看得十分入迷,仿佛自己已经和书融为一体了。就好像人书合一了一样。
“婷婷,吃饭了。 ”妈妈高声叫道。可沉迷于书中精彩情节的我哪里听得到呢?我还在津津有味地看着狼图腾,大约过了两三分钟,我突然觉得耳朵上火辣辣的疼,原来是妈妈揪着我的耳朵又来催我去吃饭了:“快去吃饭!”我本来还想看一会儿狼图腾的,可看到妈妈在旁边虎视眈眈的看着,没办法。我合上书,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咽了下去,然后才恋恋不舍的把书放回书柜。
书,像一把金钥匙,帮我们打开知识的大门;书,像一叶扁舟,载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
书,是我的最爱,每日我都会挤出零碎的时间与它相伴。多年来,它如我的朋友,更是我的知己,因为它,懂我。
说起与它发生的故事,有的感人至深,有的让人啼笑皆非。曾经有段时间,我疯狂地迷恋上了《哈利·波特》,这套书如磁石般深深吸引着我,让我无法自拔。
“小Q,该休息了,不早了,别再看了,对眼睛不好……”哎,真是的,妈妈的高音喇叭又准时地响起来了。“太吵了,让我多看一会儿不行啊!”我一边手捧着《哈利·波特》一边扯着嗓门回应着,眼睛依旧死死地盯着书本不放。哈哈!J·K罗琳这位女作家简直太神了,书里面的内容真精彩,情节跌宕起伏。她笔下的每个人物都写得那么有血有肉,深入人心。我越看越起劲,仿佛自己也走进了故事中,与哈利一起抗战伏地魔,好过瘾啊!
时间仿佛像沙漏中的沙子,无声无息地流着。我好似忘了时间,忘了世界,深深地陶醉其中……“吱”门开了,坏了,老妈进来了!还没等我反应过来,那双“魔爪”已经悄然无息地伸向了我,“啪”的一声,一丝凉凉的风从我眼前拂过,就这样我和书被硬生生拆散了……我怔在那里,活像一尊佛。“洗刷,睡觉!”一声令下,把我拉回来了。“好吧,先听你的。不过,我还是有办法的`。”我暗自窃喜。
于是我故作镇定,假装去洗手间,其实是偷偷地跟在老妈后面试探究竟。我从门缝里望去,只见狡猾的老妈把书塞在了枕头里面,并拉上拉链,好家伙!还真会藏啊!她见周围没有动静若无其事地走进了书房忙去了,哈哈,开始行动!我脱下鞋子赤着脚,屏住呼吸,蹑手蹑脚地走进房间,找到藏书的枕头,轻轻拉开拉链,哇,摸到了我的《哈利·波特》,我赶紧拿出,拉上拉链,前后两秒,搞定!
我把书搂在怀中,一溜烟进了厕所,锁上门,又疯狂地啃起书来。没过多久,门外又响起了大喇叭声:“还在磨蹭什么啊,睡觉去!”“哎哟哟,老妈,我肚子疼,再蹲会哈!”可是,没等我说完,妈妈已经用钥匙打开了门,两只眼睛瞪得滴溜圆,仿佛一只即将发怒的狮子。好吧!我投降,乖乖钻进被窝,与哈利只能在梦中相会了。
后来,我依旧藏书、找书,不知不觉中,书已经不离不弃地陪伴着我走过了好几个春夏秋冬。有你,真好!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以前,我对这句名言百思不得其解,书和阶梯有什么关系?它有什么特别之处?可是现在,我对这句名言深有体会,它已深深印在我的心里。
我或许没有一些同学那么早就开始自己独自阅读,甚至上了三年级还是很慢很慢地读,一句话至少要读五六遍才能初步理解。可是我却酷爱听妈妈讲故事,虽然有时也听不太明白,但是我的心灵仿佛与书籍相通似的,总可以细细感受到每个人物的情感,每次都听得津津有味,那时的我还以为自己有魔法呢!
两岁时,我家旁边有一所小学,我时常摇头晃脑地站在围栏边听他们朗朗的读书声,这种声音抑扬顿挫而又不失少年志气,它们灌输到了我的.全身,使我懵懂又兴奋。
“这个字念‘人’,那个字念‘天’……”每次看到文字,妈妈总是不失时机的教我念。还告诉我,这个东西叫什么名字,那个东西叫什么名字。这下我可犯糊涂了,“名字”是什么意思?妈妈告诉我,名字就是人或事物的称谓。从此,我又多了一本属于我的书——《新华字典》。所以,从我二岁起我便会认自己的名字了:李妍槿。
三岁时,妈妈带我来到了一个无比“繁华”的地方——图书馆。这里,聚集着一群爱学习的人,他们或是在写作业,或是在查阅资料,每个人都安安静静,显现着自己的教养与素质。但我第一眼看到的不是人,而是一本本五颜六色的书籍,它们整整齐齐地摆放在书架上。我开心地手舞足蹈,踉踉跄跄地跑过去,这一刻加深了我与书之间的友谊。
我在父母的呵护下渐渐长大,在书籍的陪伴下渐渐懂事,原先空空如也的书架如今都“超载”了。在《爱的教育》中,我见到了人间温暖的真情;在《小兵张嘎》中,我看到了中国少年的英勇与智慧;在《红楼梦》中,我读到了封建末年的人间百态和当时社会的黑暗腐败……这些好书时刻提醒着我,轻柔地安抚着我小小的心灵,浇灌着我的大脑,让我的生活乐趣无比。
书是钥匙,能开启智慧之门;书是阶梯,能让人不断进步;书是朋友,能陪伴我们的一生。
太好了,太好了!”一听这声,就知道我肚子里的“小书虫”吃到“好吃的”了。
这回是什么书呢?原来是《福尔摩斯全集》呀!我高兴地拿起书,目不转睛地看着,一小时,两小时,三小时过去了,这本书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突然,一个人一下就把书给拿走了。“谁呀?没看我看书呢吗?我看书不希望有人打扰我!”我生气地说。只听一个熟悉的声音说:“赶紧吃饭去,菜都凉了!”我回头一看,原来是妈妈,听声音有一股“杀气”,让人十分害怕。“那也犯不着抢吧”我十分不满,“你可以喊嘛!”“我叫了你那么多遍,你也听不见。还说我没喊,真是的!”妈妈反驳道。“啊?唉!”我心想:都怪我看书太入迷了。
我十分不情愿地吃完了饭,便又开心地拿起书接着看了起来。“作业写完了吗?”妈妈这句话提醒了我,“对呀!今天还有作业呢!我怎么把这事给忘了呢?”哎,我在心里深深地叹了口气。我匆匆忙忙地写完左右,刚想回去拿书来看,只听妈妈喊到:“都几点了,快去刷牙睡觉!”我迅速地做完一切,又迫不及待地拿起书来看,妈妈见了十分生气。一把抢过书,生气地说:“你今天再看这书,我就把书给撕了。”随手就把书扔到了地上。看着躺在地上的`书,我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一颗一颗地掉在地上。
我太爱看书了,常常因为这个挨妈妈的骂,但我依然不会改变我的这个爱好。因为于谦说过:“书卷多似敌人,晨昏忧乐每相亲。”
书籍是人类的精神家园,它能陶冶情操,让你品尝酸甜苦辣;它能呼风唤雨,让你领略神话的色彩;它能教导我们,让我们谱写自己的人生乐章。
莎士比亚曾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生活离不开书,我们天天在和书打交道,书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我的好朋友。
在璀璨无比的中国文学宝库中,四大名著总能发出耀眼的光芒,我就拿四大名著中的《西游记》来说吧!这本书充满了许许多多的'神话色彩,堪称经典。这本书刻画了许许多多的人物形象,个个都栩栩如生,活灵活现。这本书记载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艰难险阻,成功地度过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的故事。我读这本书的时候,就像在与书中的人物对话,陶冶了我的情操。读完此书,我领略到了孙悟空的高超,猪八戒的憨厚,沙僧的任劳任怨,唐僧的一心向佛,个个浮现在我眼前。
记得有一次,我大概在7岁左右,还是个天真无邪的小孩子。我特别喜欢看小说之类的书,我发现书桌上放着一本《红楼梦》,一拿起此书,心想:这可真是个大家伙,不知道里面到底讲些什么。于是,我便小心翼翼地掀开了书,居然连一页都看不懂。而有一次我却看到姐姐看这本书看得哭了。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她看得懂而我却看不懂……时间飞逝,去年暑假的时候,我又拿起了这本《红楼梦》,这次我似乎能从中体会到什么了。我便从中发现一个道理:有一些书是要读一辈子的……
书是无穷无尽的,《爱的教育》向我们展示了纯洁善良美丽的心灵;《三国演义》向我们展示了三国时期的刀光剑影;《鲁滨逊漂流记》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神奇而又惊险的冒险之旅……
冰心曾说过:“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这句话让我记忆犹新,释放自我,陶冶情操,让我们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吧!
书给我打开了知识的大门,丰富了我的生活,把我带到了一个无限广阔的天地。正像高尔基说的那样:“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当我打开书,就会走进一个奇妙的世界,那里有喜怒哀乐,有悲欢离合。
书使我懂得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丑恶,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提起我和书的故事,还记得从我第一次去新华书店说起。一走进新华书店,我就被眼前的这一切惊呆了,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书!无所不有,真是书的海洋。于是我一本接一本地看起来,我像一只贪婪的饿狼。那一天,我第一次体会到读书的魅力。还有一件事更有意思。
一天,我读着一本书,正读到入迷时,妈妈叫我去买一瓶酱油,我飞快地跑到小买店,张口就说:“小二,拿一瓶酱油来。”店主瞪大了眼睛,我又喊到:“小二,拿一瓶酱油来。”只见店主没反应,我这才恍然大悟,我竟用了书里的语言在说话。我马上改口说:“叔叔,对不起,我要买一瓶酱油。”
在回家的路上,我边走边忍不住捂着嘴笑,笑自己读书太入迷了我在书的陪伴下一天天长大,我从书中学到了很多知识,书也教给我做人的道理,书是我永远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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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是中国古代的爱国诗人和政治家,生于两千多年前战国时代的楚国,当时正是中国历史上奴隶制度向封建制度转变的时期,秦、楚、赵、魏、燕、韩、齐七大诸侯国割据称雄,不断进行兼并战争。战国七雄之中,秦国最强,而对秦国的军事压力和楚国的政治腐败,屈原极力主张对外联齐,对内变法图强,进而统一中国。屈原的政治主张虽然遭到奴隶主贵族集团的破坏,未能在楚国实现,公元前278年,秦国大将白起挥军南下,攻破了郢都最后屈原在绝望和悲愤之下怀大石投汨罗江自尽,但他的诗篇“离骚”,“天问”等,却在中国文学发展史上,闪耀着不可磨灭的光辉。
通过上述所叙及不断的学习使我懂得了一个强烈的爱国主义者对国家和人民做出的重要贡献从来都是可歌可泣的一段悲壮历史的展示。在学习先辈屈原感人的爱国主义先进的思想中,令我记忆犹新的是屈原与奴隶主权贵之间的斗争,其次,就是他门下的两个门生对人生观,价值观差异的鲜明区分和对照,下面就我个人用所学习的观点阐述以下两点学习心得体会:
公元前3楚国内忧外患,国贫兵弱,内有奴隶暴动反抗,外有强秦压境,以奴隶主贵族势力为代表的南后集团在此国家生死存亡的危机关头为保其贪图享乐,荣华富贵及小集团利益向楚怀王游说亲秦顺从策略;而以奴隶,百姓、有识之士为代表的屈原集团则主张彰明法度,举贤任能、改革政治,联齐抗秦的策略;这些表现可以在一次众大臣及屈原与楚怀王的交谈中得以佐证:
楚怀王言:楚国内外交困长此以往岂不是动摇国之根本。南后言:如今强秦压境,大王还是与秦国订立盟约世代修好顺从秦国。屈原言:难道顺从秦国楚国就可以安然无恙吗?秦国自变法以来,国力大增,他不仅攻占韩国,魏国、赵国的土地,如今又想来攻打我们楚国与齐国,秦国处心积虑要完成一统霸业,征服六国席卷天下,在这种时候还想用讨好秦国的办法来换取楚国的太平岂不是异想天开,自欺欺人吗?楚国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内修法制,弃旧图新才能扫除疾病富国强兵抗拒秦国的兼并。
因屈原反对楚怀王与秦国订立黄棘之盟,但是楚国还是彻底投入了秦的怀抱,使得屈原亦被楚怀王逐出郢都,流落到汉北期间,在这最艰难的时刻,他曾精心教导赋予厚望的门生宋玉弃他而去投奔权贵南后集团,这使得屈原不得不发出由衷的表白感叹道:急风劲草,日久见人心啊!而这一突变却将宋玉其人贪图享乐及荣华富贵的丑恶贼脸暴露的昭然若揭,向这样追逐名利,胸无大志、背信弃义之人岂能留在志向远大,刚正不阿、爱民如子、博学多才,忧国忧民的屈原身边呢?因此,向宋玉这样的卑鄙小人只能屈服于南后集团
通过以上屈原与奴隶主权贵之间的斗争及门下门生对人生观,价值观差异的鲜明区分和对照,使我感慨万分,屈原一生追求推行变法谋富国强兵之略,言废除不耕而食,不织而衣,无功而受事,无爵而显荣的制度;主张铲除这些危害楚国的蛀虫,应将他们押送至边远地区开荒;宋玉的胆小弱落及婵娟的赤胆忠心;这一切的一切反映了万恶的旧社会对国家和人民离心离德腐朽的一面,见证了中华民族的爱国诗人和政治家屈原在中华文学发展史上,闪耀着不可磨灭的光辉,佐证了一个国家的命运并不能因政治腐败专权而改变灭亡的宿命。假设,屈原的政治抱负能得到当时楚怀王坚定而强有力的支持的话,那么,毛主席那个年代的制度将在中国历史进程中提前两千多年得以实现啊!而后的中华民族现在的情景又将是什么样的一个结局不得而知,估计,历史学家会给出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通过以上我个人对学习屈原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的心得体会的叙述,让我受益匪浅,收获额丰,受益匪浅的是让我懂得了人生是如此的渺小而又辉煌。收获额丰的是使我懂得了一个真理,那就是我们的国家和民族真正强大缘起于高瞻远瞩,深谋远虑,运筹帷幄的一代又一代领袖伟人而定。
通过屈原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对我的熏陶,使我倍感珍惜,也让我感到将来在工作中的责任重大,虽说我个人的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工作能力远不及先辈屈原所贡献的万分之一,但是,只要我不断的加强学习,树立坚强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一定能够为祖国,单位、集体的强大与辉煌做出我应尽的责任。
古之立大事者,不为是超事之才,益有藏书百万。
书籍是人类的不老药,营养品,其功效能使人在有书相随的日子里感到快乐。
人在书香中长大,在书香中成长。儿时,翻开五彩的画卷,我常在金碧辉煌的童话故事中留恋忘返。《渔夫和他的妻子》中,我为妻子的贪婪和渔夫的顺从,而叹息;为灰姑娘以善良而得到的来之不易的幸福,而为她祝福。我也从中辩明了真善美,分清了假丑恶。
因为有了书,才有了古埃及、古巴比伦和古印度的文明;因为有了书,才有了华夏五千年的文明;因为有了书,人类才拥有了精神的食粮。在其中我读得更多,想得更多。书使我渐渐成长。
古语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可以丰富知识,陶冶性情,启迪智慧。几年来,我已与书结下了永世不灭的情感。因此,朋友,要多读书,为自己的人生添上一片精彩吧!
《散步》描述了三代人在一齐散步的小事情,语言朴实真挚,但是我读后心里是沉甸甸的。
南方初春的田野,大块小块的新绿随意的铺着”——呵呵,到处都是生命的痕迹。“我和母亲走在前面,我的妻子和儿子走在后面”温馨,恬静。人到我们这个年纪,已经说是人到中年了,父母健康,孩子活拨茁壮成长,这就是福气。
作者不是仅仅要告诉我们这些——“到了一处,我蹲下来,背起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儿子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爱就是》幸福,爱是模范,爱是职责,爱需要传递。简简单单的文字就把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尊老爱幼”就这样从一代传到下一代。我不语,深深感受作者在文字里的心意。
我的父母把我扶养成人,我来养育我的孩子,教育他成长成人,把爱的接力棒一棒棒传下去,我就是他的模范。我父母,我孩子,我,我爱人,想到他们心中会泛起一阵阵柔情来消融初读此文的沉重。我们大家在一齐,手牵手,肩并肩,只要我们在一齐,生活就是完美的,生命就是完幸福的。我的世界就是完整的。
感谢生命,让我和我的亲人在一齐,携手并肩传递爱。
在三十年时间长河的流逝中,新旧思想碰撞出激烈的火花,一个新旧性质的家族在这炫丽的撞击中走向泯灭。这是一个注定的悲剧,一个彻头彻尾底的悲剧,更是一个时代的悲剧。这本由曹禺所写的《雷雨》便是向我们展示了这样的悲剧。它让我们在悲中反思,在悲中觉醒。
故事的核心人物周朴园出身地主家庭,但接受了新式教育。他是一个矛盾的人物,他曾与婢女侍萍热恋并育有一子,可却最终抛弃了侍萍,娶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大家小姐,侍萍也被迫跳江,生死不明。难道他不爱侍萍吗?他以"萍"字为儿子取名证明他的确是爱过的,只是他的爱无法让他从封建泥潭里挣脱出来,无法使他看破这金钱利益下的种种诱惑。是的,他沉沦了,彻底地成为一个一味剥削下层人民的资本家。为了赚钱,他视人命如草芥,以牺牲工人的生命来获取利益。那个时代,那个混乱的时代让他放弃了爱,更放弃了人性,这是一种莫大的悲哀。
而周朴园的长子周萍与继母蘩漪相恋,因为这段不伦的关系,他苦闷,他彷徨。最终,他选择放弃了这段感情,并与婢女四凤相爱,可当四凤是他同母异父的妹妹的身份大白时,一切甜蜜的外表之下是罪恶的深渊,让他失去了光明,永沦黑暗,并选择了以死亡来寻找救赎,祭奠他的爱与罪。这个残酷的悲剧恰恰是上一辈所酿造的,而那个黑暗的时代就是这一切悲剧的根源,周萍的悲剧只是当时千万悲剧中被今日之人所窥见的其中一个罢了。
而蘩漪是封建大家族观念下的牺牲品。她漂亮、年轻、聪慧,但她却没有生机,如同一具木偶。她渴望冲破条条框框的约束,渴望得到属于一个人的自由,但她终生都只是华丽棺材里的死人罢了,拥有的只是肉却失去了灵。她所珍视的一切,她的爱人和她的儿子全都埋藏在那个雷雨天的夜晚,在痛苦之中她疯了。
这场雷雨,惊醒的不应仅是那一代人,那个腐朽的旧社会,更应惊醒当代中国青年,惊醒今天乃至未来的社会。今天的我们更应努力警醒自我,让这个悲剧只是过去的悲剧,而绝不会是以后的悲剧。我们要尽吾辈之力,造就一个光明且繁荣的新时代,让国人有灵,让国家有明。
当我第一次触碰到它,我便喜欢上了它。贪婪的吮吸着它带给我的财富,它让我着迷,有时甚至到了废寝忘食的境界。它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它是一位知识渊博的老人,它是人类精神的粮食。它就是一本平凡的书,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个品位高尚的人谈话。
当我初读《鲁滨孙漂流记》时,我为主人公鲁滨孙的身处困境而担心,但是他靠他顽强的意志,不屈不挠的精神,独立生活的能力和聪明机智脱离了险境,令人不得不佩服,不得不赞不绝口。他让我们懂得在孤独与困境降临的时刻,不能绝望,不能放弃,而应该勇敢地战胜困难,不屈不挠。
当我捧起《爱的教育》这本书时,书里一个有一个充满爱的小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在爱的国度里自由翱翔。让我深深的明白: 如果每个人都有一颗爱心的话,那么我们的世界将更加美好,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里都处处洋溢着爱的味道。
每当我有了一本新书时,就会抱着新书爱不释手,然后就看得废寝忘食。吃饭时,妈妈喊七、八遍,我还舍不得放下自己心爱的书。即使妈妈把饭端到我的桌前,总会有一股香味扑鼻而来,但我感受到的不是饭菜的香味,而是浓浓的书香。
在五年级时,妈妈给我买了好几本书,但我总是囫囵吞枣的看了一下大致内容,并没有认真品味书中的真谛。渐渐地,我便对书失去了兴趣,觉得书不仅有些枯燥、烦闷,而且看完后还没有收获。自此,我好久没读书。“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没书的日子也真是够无趣的,每天游手好闲。终于,我再一次的捧起了书,仔细端凝书的名字,心想这次我不能再走马观花了,要用心去看。我慢慢地翻开书的第一页,书中的每一个字都细细品味。“书中自有黄金屋”以前的那些枯燥、烦闷统统都没有了,而且,我还真的有了收获。当我把以前的书再看一遍时,我才知道了自己以前看的多么的不细心,让我错过了许多精彩的地方。我把过去的书看了一遍又一遍,觉得好极了。最近我都不想买书了,觉得自己的这些书,仿佛是一个个的老朋友,不忍心再一次把他们忽略。现在我是躺着也看,坐着也看,我的心随着书中的内容而上下起伏,一时半会没有书的陪伴都不行。
读书使我快乐。书,丰富了我的生活;书,让我增长知识和才干;书,是我最忠实的伴侣。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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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提高的门路,书就想一扇大门,时时刻刻等着你们的到来,书香伴我成长。
一、阅读书目:
《草屋子》《时代广场的蟋蟀》《塔克的郊外》《鼹鼠的月亮河》《作文工具王》《老子、庄子》这六本好
书,我决定要一个月读一本书,那么六个月我就要把它读完。
二、阅读时间:
天天晚上的时候读书30分钟,然后及时做好词佳句本5张,天天早上读书10分钟,也要做好词佳句,中午,我在读书的时候更要当真,仔细,不同心专心二用。
三、阅读措施:
1、读完书后及时打读后感1篇,2、做好词佳句本10张,3、还要做一份读书笔记
以上就是我的读书计划了!
要写一篇令人满意的作文,需要掌握一些技巧。写作在学好汉语方面起着关键作用,它可以帮助我们提高语言表达能力。为了提高作文水平,背诵和增加课外阅读都是非常有帮助的方法。在众多文章中,我精心挑选出了“狗的故事作文”,因为它在众多文章中脱颖而出。希望我的建议能够帮助您更加自信地面对写作挑战!
1960年,哈佛大学的罗森塔尔博士曾在加州一所学校做过一个著名的实验。
新学年开始时,罗森塔尔博士让校长把三位教师叫进办公室,对他们说:“根据你们过去的教学表现,你们是本校最优秀的老师。因此,我们特意挑选了100名全校最聪明的学生组成三个班让你们教。这些学生的智商比其他孩子都高,希望你们能让他们取得更好的成绩。”
三位老师都高兴地表示一定尽力。校长又叮嘱他们,对待这些孩子,要像平常一样,不要让孩子或孩子的家长知道他们是被特意挑选出来的,老师们都答应了。
一年之后,这三个班的学生成绩果然排在整个学区的前列。这时,校长告诉了老师们真相:这些学生并不是刻意选出的最优秀的学生,只不过是随机抽调的最普通的学生。老师们没想到会是这样,都认为自己的教学水平确实高。这时校长又告诉了他们另一个真相,那就是,他们也不是被特意挑选出的全校最优秀的教师,也不过是随机抽调的普通老师罢了。
这个结果正是博士所料到的:这三位教师都认为自己是最优秀的,并且学生又都是高智商的,因此对教学工作充满了信心,工作自然非常卖力,结果肯定非常好了。
在做任何事情以前,如果能够充分肯定自我,就等于已经成功了一半。当你面对挑战时,你不妨告诉自己:你就是最优秀的.和最聪明的,那么结果肯定是另一种模样。
励志小故事作文素材3:“牛仔大王”李维斯
“牛仔大王”李维斯的西部发迹史中曾有这样一段传奇:当年他象许多年青人一样,带着梦想前往西部追赶淘金热潮。
一日,突然间他发现有一条大河挡住了他前往西去的路。苦等数日,被阻隔的行人越来越多,但都无法过河。于是陆续有人向上游、下游绕道而行,也有人打道回俯,更多的则是怨声一片。而心情慢慢平静下来的李维斯想起了曾有人传授给他的一个“思考致胜”的法宝,是一段话:“太棒了,这样的事情竟然发生在我的身上,又给了我一个成长的机会。凡事的发生必有其因果,必有助于我。”于是他来到大河边,“非常兴奋”地不断重复着对自己说:“太棒了,大河居然挡住我的去路,又给我一次成长的机会,凡事的发生必有其因果,必有助于我”。果然,他真的有了一个绝妙的创业主意――摆渡。没有人吝啬一点小钱坐他的渡船过河,迅速地,他人生的第一笔财富居然因大河挡道而获得。
一段时间后,摆渡生意开始清淡。他决定放弃,并继续前往西部淘金。来到西部,四处是人,他找到一块合适的空地方,买了工具便开始淘起金来。没过多久,有几个恶汉围住他,叫他滚开,别侵犯他们的地盘。他刚论理几句,那伙人便失去耐心,一顿拳打脚踢。无奈之下,他只好灰溜溜地离开。好容易找到另一处合适地方,没多久,同样的悲居再次重演,他又被人轰了出来。在他刚到西部那段时间,多次被欺侮。终于,最后一次被人打完之后,看着那些人扬长而去的背影,他又一次想起他的“致胜法宝”:太棒了,这样在事情竟然发生在我的身上,又给了我一次成长的机会,凡事的发生必有其因果,必有助于我。他真切地、兴奋地反复对自己说着,终于,他又想出了另一个绝妙的主意――卖水。
西部黄金不缺,但似乎自己无力与人争雄;西部缺水,可似乎没什么人能想它。不久他卖水的生意便红红火火。慢慢地,也有人参与了他的新行业,再后来,同行的人已越来越多。终于有一天,在他旁边卖水的一个壮汉对他发出通牒:“小个子,以后你别来卖水了,从明天早上开始,这儿卖水的地盘归我了。”他以为那人是在开玩笑,第二天依然来了,没想到那家伙立即走上来,不由分说,便对他一顿暴打,最后还将他的水车也一起拆烂。李维斯不得不再次无奈地接受现实。然而当这家伙扬长而去时,他却立即开始调整自己的心态,再次强行让自己兴奋起来,不断对自己说着:太棒了,这样的事情竟然发生在我的身上,又给我一次成长的机会,凡事的发生必有其因果,必有助于我。他开始调整自己注意的焦点。他发现在来西部淘金的人,衣服极易磨破,同时又发现西部到处都有废弃的帐蓬,于是他又有了一个绝妙的好主意――把那些废弃的帐蓬收集起来,洗洗干净,就这样,他缝成了世界上第一条牛仔裤!从此,他一发不可收拾,最终成为举世闻名的“牛仔大王”。
如果我们只知道说那句话,那就成了不折不扣的阿 Q;如果我们把那句话作为我们走出沮丧的警句,转变面对失败时的心态,换个角度思考、行动,成功的就有可能是你、我、他!
故事:爱的“习作”
多年过去了,在刘宇的心中还一直珍藏着一份爱的习作
那一年,刘宇读高三,来了个叫乔婷婷的新班主任,她是个比刘宇大不了几岁的女孩。
婷婷老师长得很漂亮。刘宇在当天的日记中用这样一个成语来形容自己当时心中的感受怦然心动。刘宇曾为自己的这种感受感到脸红,但随后又渐渐释然对于这么一个漂亮的女孩,刘宇敢肯定,班上的男孩没有谁不怦然心动的。
随后,刘宇还发现,漂亮的婷婷老师上的课那才更为漂亮呢。婷婷老师上课时,旁征博引,那些古今中外文学名著中的故事被她巧妙地结合到课堂中,使大家听得入了迷,就连班上的瞌睡大王鲁石也忘了睡觉。
婷婷老师来了以后,刘宇的语文成绩突飞猛进,很快跃居班级之首。而刘宇的强项作文更是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婷婷老师也很喜欢刘宇这个学生,他的作文常被婷婷老师当作范文在班上朗读。每当自己的作文在讲评课上从婷婷老师那红润的双唇中抑扬顿挫地被读出时,刘宇的心中甜滋滋的,他觉得那是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刻。
当得知婷婷老师发表过很多文章,刘宇便也跃跃欲试,在课余写了许多习作。那时刘宇心中的理想大得惊人将来当个诗人,第一部诗集就是要献给最敬爱的婷婷老师。于是,读诗、写诗便成了刘宇的业余爱好。写诗的目的除了前面所说的之外,还有就是可以拿习作让婷婷老师修改,这样就可以多接近她。
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刘宇的一篇习作经婷婷老师修改后,终于发表在一本杂志上,巧的是那期杂志上也有婷婷老师的一篇文章。能和婷婷老师的作品发在同一本刊物上,这令刘宇兴奋不已,心中也产生了一个美妙的遐想。从那以后,刘宇倒更愿意把婷婷老师当作自己的姐姐,而不只把她当作老师。
渐渐地,刘宇心中有了要给婷婷老师写信倾诉的冲动。这个想法才在脑中出现,刘宇就被自己大逆不道的想法吓了一跳。刘宇不敢贸然下笔,但这个念头并未就此熄灭,反而越来越强烈。终于,刘宇偷偷写了封给婷婷老师的那种信,但是,刘宇并没有胆大妄为到敢把信寄给她,只是把信藏在自己的箱子里。因此,刘宇感到非常苦恼。
从此,刘宇多了一份作业给婷婷老师写信,信写完了就锁到箱子里。渐渐地,从课余时偷偷写发展到上课时也忍不住写起来。终于,可怕的事情发生了,那天是婷婷老师的课,刘宇又忍不住写起那种信来,写着写着,不知不觉婷婷老师已走到他身旁,把信纸拿了起来。刘宇脑中一片空白,不由自主就傻乎乎地站了起来,不知如何是好。婷婷老师扫了一眼信纸上的字,微微一笑,然后拍拍刘宇的肩膀说:这是你的习作吧?多多练笔能提高写作水平,不过,上课还是要认真听课,别因为写作影响学习。
习作?婷婷老师没有看清楚信上的内容?刘宇还是有些担忧。但过了几天婷婷老师都没有叫他去谈话,刘宇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周五的班会课上,婷婷老师忽然问:同学们,想不想知道我的初恋故事?想!全班沸腾起来。
于是,婷婷老师讲起了她的初恋故事:高中的时候,我喜欢上了帅气的物理老师。终于有一天,我鼓起勇气给他写了一封信。说到这婷婷老师顿了顿。那位老师批评你了?有同学调皮地问。
没有,老师找到我只简单说了句有本事,到大学再寄给我。为了这句话,我拼了,高考的时候,我考上了重点大学。
那后来你把信寄给物理老师了吗?刘宇急忙问。
寄了,上了大学我就寄了,可是,他却收不到了。说到这里,婷婷老师声音低了下来,眼中闪着泪光,那个暑假,老师去看他资助的那个山区里的小学生时,恰巧那里发生水灾,他在救一位老人时不幸被洪水卷走
啊!同学们惊讶地惋惜道。
同学们,生命中总会有令人遗憾的地方,有些遗憾我们可以弥补,但有些不行。为了不留下遗憾,我们都得努力。如果你曾经努力过,还是有遗憾,那么,遗憾也是一种美丽、一种历练。同学们,你们就要参加高考了,为了不留下遗憾,我想你们应该知道怎么做了。
从那天起,刘宇专心于学业而不再整天神思恍惚,因为他不想留下遗憾包括高考和心中的那份爱恋。
果然,接下来的日子,刘宇的成绩又开始稳步上升了。
高考过后不久,刘宇收到了一所重点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而且还是婷婷老师以前就读的那所大学!
捧着大学录取通知书,刘宇兴冲冲地从家中跑到学校去找婷婷老师,但却没见到她。有个老师告诉他:乔老师回老家结婚去了。
回去结婚?
是啊,去年她就打算结婚了,可是后来不知什么原因推迟了婚期。
推迟了婚期?刘宇似乎知道是什么原因了。
回到家中,刘宇把自己那一箱习作带到河边。他把那些习作叠成一只只纸船放入河中。纸船悠悠远逝,那是一个懵懂纯真的少年爱的释放
如今,刘宇依然还记得那份年少轻狂的遗憾,当然,他也永远记得婷婷老师当年的那句话:生命中总会有令人遗憾的地方,但是,遗憾有时也是一种美丽、一种历练
在一个村庄里,住着一位睿智的老人,村里有什么疑难问题都来向他请教。有一天聪明又调皮的孩子,想要故意为难那位老人。他捉了一只小鸟,握在手掌中,跑去问老人:“老爷爷,听说您是最有智慧的人,不过我却不相信。如果您能猜出我手中的鸟是活还是死的,我就相信了。”
老人注视着小孩子狡黠的眼晴,心中有数,如果他回答小鸟是活的,小孩会暗中加劲把小鸟掐死;如果他回答是死的,小孩就会张开双手让小鸟飞走。老人拍了拍小孩的肩膀笑着说:“这只小鸟的死活,就全看你的了!”
每个人的前途与命运,就像那只小鸟一样,完全掌握在你自己的手中。升学也罢,就业也好,创业亦如此,只要奋发努力,均会成功。一位哲人说:人生就是一连串的抉择,每个人的前途与命运,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只要努力,终会有成。
有个人一生碌碌无为,穷困潦倒。
一天夜里,他实在没有活下去了勇气了,就来到一处悬崖边,准备跳崖。
自尽前,他号啕大哭,细数自己的种种遭遇和挫折。
崖边岩上生有一棵低矮的树,听到它的种种经历,也禁不住地流下了眼泪。
生在这岩石的缝隙之间,终年营养不足;环境恶劣,让我枝干不得伸展;根基浅薄,又使我风来欲坠。
看我似坚强无比,其实我是生不如死呀!
树说:我死倒是极其容易,但这崖边便再无其他树了。
你看我头上这个鸟巢没有?此巢为两只喜雀所筑,一直以来,它们在这里栖息生活,繁衍后代。
我要是不在了,两只喜雀可咋办呀?
此人听罢,忽有所悟,就从了悬崖边退了回去。
人生的真正价值在于对社会的贡献。
其实,每个人都不只是为了自己而活着,一个再渺小、再卑贱的人,对于他人来说都是一棵伟岸的树。
成功象是甜甜的荔枝,在我接到第一封编辑阿姨的来信时,我觉得自己象是吃了荔枝,甜甜的!因为我的努力没有白费,我的作文终于被人们认可了,付出就会有回报这句话在我心头围绕。
我前不久发现了一个超好玩的东西,那就是作文网,他真的让我长见识了。
您看见高高举起右手的我了吗?您看见那双热切的眼睛了吗?哦,不。今天是暑假,您看不见我,您看不见高高举起的右手和热切的眼睛,您看不见。我想借作文网一角,对您说:给我一次锻炼的机会吧!我认为,我可以向(淋雨一直走)里面的歌词一样
让真情自然流露六年级作文5人的一生中有很多久久都不能忘怀的事。真情像一缕阳光,照亮了我们的心灵;真情像一滴雨露,滋润我们的生活。
请以一起走过的日子为话题写一篇作文,自拟题目,文体不限,字数不少于600字。
《丑小鸭》的故事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不要怕自己笨,只要用心去做,就一定会成功。不管面前还有多少风浪,我都要勇敢去闯。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彩虹?
今天,我们生活在幸福和平的时代,虽然,我们不能象老班长做出那样伟大的事。但是,老班长忠于革命和忘我牺牲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让我们永远牢记《金色鱼的钩》这个故事,让子子孙孙都来瞻仰这个闪烁着灿烂的金色光芒的鱼钩吧。
作文题目:《喝彩是跋涉者的阳光》、《掌声响起来》、《最后一圈时的掌声》、《难忘的一次颁奖仪式》、《最醒目的那张奖状》
走进石林,感觉这是片石头的海洋。随心所欲,仪态万千,无需精雕细琢,本质流露出来的粗狂豪野便是那么自然。灰蓝的颜色有种质朴与暗暗的亮的感觉,一根根直指苍穹的石柱,在坚强中对游客诉说良心石的故事
三、讲故事时还缺了一点神秘感,表情神情还要跟多变化及丰富起来。如将脸擦干净后要表现出非常非常开心。来感染幼儿,让幼儿也觉得很开心。
前不久,在奥运会开幕式上,我看到玛丽阿姨打败了伏地魔,问妈妈:玛丽阿姨是谁?妈妈也不知道。后来,妈妈帮我找到了《随风而来的玛丽阿姨》,你看,她说,这就是你要找的玛丽阿姨。我说:这真是玛丽阿姨的故事吗?
书中故事选材新颖,故事真实,并且很容易理解,感染力、说服力很强。故事虽小,但却告诉我们做人要自信、诚实、勇敢、不畏强权、珍惜时间等等。让我们勇敢面对挫折,不向挫折低头。
种种关系,了解了你的过去,不知为何让我很是感动,或许你根本没有想到我会了解,就好像一段故事,竟会让我陷入沉思,然后嘴角上扬。
是《守则》和《规范》让我知道了,我应该像故事中的狮子们那样:尊重、帮助他人,而不是讥笑和戏弄他人。于是我暗下决心:我一定要改正这方面的不足,做一个关心、尊重他人的好学生。
这是一篇命题作文,题目清一词多义,可以不同意项的角度来为文章立意,也可以结合材料对清的解读来从正反两个角度立意:清白、清高、清廉、清净、清平、旁观者清,当局者迷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
发电影票了,大伙儿高兴极了,目光都集中在中队委朱静身上,盼望着她早点把票发到自己手中。突然,朱静抽出一张票,看了看,迅速放进了自己的裤袋。我和同学们看到朱静这胆大妄为的举动,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没吱声。我心想:朱静啊朱静,你是个中队委,应该以身作则,把方便留给别人,把困难留给自己。你怎么能把好票先留起来呢?这时,多嘴多舌的陈明不管三七二十一,站起来大声吼道:朱静,你太自私了,把好票留给自己!陈明的话正好说出我们的心娶话,于是我和另几个同学也附和着闹了起来,教室里顿时像一锅开了的水沸腾起来。
有的说:朱静,真想不到你这样自私。有的说:朱静一向关心集体,不可能这么做。看到这情景,朱静的脸一下子变得通红,大步跑回座位,捂住贼伤心地哭了起来。陈老师走进了教室,看见教室乱哄哄的,拿起教鞭在讲桌上敲了两下,教室里的喧闹声像收音机关了电门一样嘎地止住了。陈老师叫于幼菌同学把朱静裤袋里的电影票拿出来看一看。于幼菌从朱静裤袋里掏出电影票大声念道:三十排二十八号。大家愣住了,不知谁带了个头,教室里马上又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在作文辅导班中,我认识了很多很多的好朋友,他们为我带来快乐和幸福,我能认识他们我感到无比的幸运,特别是老师。
读罢:记得那天作文课,就我留到最后,我十分不擅长的就是写景作文。这是我回家后参考了作文本后,通过自己的想象才写下的。突然想起有人说,回忆一次一件事,那件事就失真一次。
有时,我觉得刘老师像一本作文书。每当上作文课的时候,我们就要打开这本内容丰富的作文书了。这本作文书可教会了我们不少写作的知识呢!我们的每一次习作都注入了老师的心血,都是经过老师的细心讲解和修改才完成的。因此,我们的习作水平才能不断提高。
小时候,我并不爱看书。但有一次,我漫不经心地打开一本小人书,只看了两页,就被那丰富多采的画面和曲折离奇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我觉得书是那么的富有魅力,那么的神奇奇妙,我仿佛被引领到了一个又一个奇妙的神话世界中,不能自拔。慢慢地,随着年龄的增长,我阅读的胃口越来越大,故事书、作文书、文学着名等我无所不读。在书的大千世界里,我学会了一些写作的技巧;明白了什么是真善美和假丑恶;也了解了我们祖国文化的历史悠久和博大精深。
小编倾尽全力打造的“雷锋的故事作文”将会给您留下深刻印象,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把它添加到您的收藏夹中。作文是一种展示创造力的方式让你尽情地展示自己的创造力,写作文是一件比较享受的事情。一片优秀的作文通常是叙述完整有韵致的。
星期天在家休息,下午我到小区下面去玩,玩着,玩着,看到小区围绿化的围装倒在地上了,我想这样的话,小区的人不小心会踩到绿化的地上,小草会受伤的。于是我马上跑回家拿了工具,尽我最大努力把它修好,我先拿起榔头把木桩扶正一个一个的钉好,花了很长的时间再用布带把他们重新再围起来,看着修好的绿化护栏,我虽然有些累了,但是也很值得。因为我们要学习雷锋的那种不怕累,不怕苦的.精神。
文明从我做起,更重要的是我们把学习雷锋的精神,雷锋永远在我们心中!
篇二:雷锋的故事200字作文
记得在雷锋的日记中写道“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昏暗?如果你是......在我的生活中也有像雷锋一样的人。
有一次,我在大街上骑自行车,红灯了,我停在了人行横道前。一位年迈的老奶奶慢悠悠地走过人行横道,此时绿灯只有十秒了,可老奶奶还没有走过去。许多汽车已经响起了马达的轰鸣声,眼看老奶奶就要在车水马龙的车道里走过了。这时一位叔叔走了过来二话没说就背着老奶奶跑到了对面。在微风中我仿佛听到老奶奶在向叔叔说谢谢,人们都露出了微笑。
还有一次,我们在花园里玩,当时花园的单元门角落前有一袋不为醒目的垃圾。我们都没注意到,只见单元门里出来一位叔叔,他瞟了一眼垃圾袋,于是弯下了腰拿起了垃圾袋,扔进了垃圾桶里。
一个微小的动作体现出他们的品质是多么高尚!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
我曾经听到过这样一句话:“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今天,我就看了几个关于雷锋的故事。雷锋叔叔是一名解放军战士,虽然只活了22岁,却为人民做过许多好事。
《雷锋的星期天》讲的是:一个星期天,雷锋因为肚子突然疼得厉害,到卫生所去看病。当他回去的时候,听到一个建筑工地里响起了广播:“同志们,快加油,砖快供应不上了”,他就连忙在工地里找了一辆小车,帮助工人们运砖头,一连运了十几车。在他的带动下,整个工地掀起了你追我赶的劳动热潮。大家很快就完成了运砖头的任务。雷锋却说这只是尽了应尽的义务,不要别人的表扬。
我还读了《我是解放军》这个故事,主要讲了雷锋冒着大雨送一位大嫂和两个孩子回家,自己全身都湿透了。当大嫂问雷锋名字时,他只说了“我叫解放军”,就匆匆忙忙地走了。
我觉得像雷锋这样无私奉献、乐于助人的人在现在的社会里真是非常少啊,我们都应该积极响应毛主席的号召——“向雷锋同志学习”,让世界充满爱!
雷锋一直是我们学校几千个人学习的榜样。 但是我真正了解雷锋式在看完了雷锋的故事以后。 这本书让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
雷锋是一名普通的战士,却在平凡的岗位上做不平凡的事。 他是一滴水, 却能反映整个太阳的光辉。 他只是冬日里一嵝阳光 ,却能温暖人们的心。 它是一盏刚点亮的灯,不过每一分光都没浪费。 他是刚敲响的鼓,却能把每一声都化成雷。 他是刚展翅的鸟,却能够一心向着党飞 。 1995年春天,县委决定在团山湖开办一个农场。 让沉睡的荒地变成鱼米之乡。 全县青少年积极响应党的号召,提出捐献一台拖拉机作为献礼。 雷锋是全县青少年捐献最多的一个。 县委书记知道后,让雷锋去学拖拉机。 拖拉机一开进农场,雷锋就开始勤学苦练了。他不仅白天跟着师傅出车,晚上还在灯下阅读有关拖拉机的书籍。 黄天不负有心人,3月1日下午雷锋终于会开拖拉机了。
雷锋的精神永垂不巧。 我自己在生活中虽然没有像旧社会的地主、恶霸那样为非作歹,但是像雷锋那样舍己为人、刻苦学习的精神也不足,可自从看了《雷锋的故事》后,我就下定决心从现在起,用雷锋那先人后己的精神鞭策自己,使自己在生活中,成为像雷锋一样的人。
在我们身边生活着这样的一群人——他们既没有三头六臂,也没有大富大贵,有的甚至三姑六婆的有些八卦,既没有才子的翩翩风度,也没有美女的优雅气质,但却有着一副天生的“爱管闲事”的热心肠,凡事爱凑个热闹,爱管个闲事,谁家的家长里短他们都清楚,谁家有个大凡小事的他们都帮忙,遇上个陌生人,他们也能搭个讪,拉个瓜,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们认识了很久呢,自诩有些文化的人称这些人为“八卦的人”。你可别小瞧了他们,正是因为有了他们的存在,我们的社会才有了温暖,变得和谐。
我的身边就有这样一个“典型八卦”的老头儿,他不是别人,正是我的外公。
今年年过古稀的外公耳不聋,眼不花,腿脚灵活,身板硬朗,啃得动骨头,干的动农活,十几亩的庄稼被他侍弄的妥妥帖帖。黝黑的脸上时常挂着灿烂的笑容,看上去是那么的亲切,在很远的地方就能听见他和别人攀谈时爽朗的笑声和说话声。他最爱听的话就是别人夸他年轻,最爱干的活儿就是帮助别人,姥姥最爱抱怨他的话就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听妈妈说外公年轻的时候可是个大木匠,除了活做的精细,为人实在,还喜欢给主人出谋划策,替人节省成本。因此四邻八乡凡是盖新房的都喜欢找外公,她们姊妹几个念书都是靠外公干木匠活供养的。现在外公早已经不再做木匠活了,但家里还有很多做木工的工具呢。因此,队上的人今天这个安个锹把推个擀面杖,明天那个做个板凳修个桌子的,都找外公去解决,只要人家找来,他都会立即放下手中的活儿去帮忙,哪怕是正吃着饭呢,因此外婆对此很是不满,常常给妈妈告外公的状,说外公是“家活懒,外活勤,吃家饭,拉野屎”。
我印象中的外公也真是爱管闲事。
去年冬天,外公的村里来了个拉高压线的施工队,看工地的是个四川人。外公没事的时候就和这个人拉拉家常,扯扯外边的世界。有一天他回来让舅妈拌了满满一盆咸菜二话没说就给端走了,弄得舅妈还莫名其妙呢,回来才知道是因为外公看见那个四川人看工地,村子离城远,吃饭没有菜,他自告奋勇的送人咸菜。
外公家有一件“法宝”——木质的人力手推车,外婆管它叫外公的“雷锋车”。现在家家都实现机械化了,谁还会用这个古董呢?原来,外公家离村里的米面加工厂近,邻居们碾米磨面的时候都从外公家门前过,爱管闲事的外公看着有的人家加工一半袋子粮食也要开着个三轮四轮的很不方便,于是他发挥自己的特长做了个木质的小型人力车,专供邻居们使用,因此这车便真的成了外公的“雷锋车”。
外公有个特点就是爱修路。他们家门前屋后的路都被他修的平平整整的,每逢下雪天,他总是起的早早的,把路扫的干干净净的,好像生怕把人给滑倒了。尤其是到收粮食的季节,外公总是先早早扛个锹从大路上巡逻一番,凡是路上有个坑坑洼洼的,他都垫的平平的。外婆总是嫌他多管闲事,浪费时间,可他总是笑呵呵的说:“路虽然是大家走,但是铺平了也会节省我们的时间”。
外公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是喜欢的事儿也不少,看书、拉二胡、唱秦腔、听眉户好像都很像回事的,尤其喜欢看什么《朱子治家》啦、《好话一百句》啦什么的,我最爱听的还是他讲关于《趣联话谈》中的故事,这书我看过了却没留有多少影响,但是经过外公绘神绘色的讲述之后,我忽然才发现这书趣在哪里了。外公教育我们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还生怕我们听不懂,再用最土最土的话给我们解释一遍,还不时的举一个身边的实例。引导我们深思。
雷锋,是一个了不起的大英雄。他是我们大家心目中的大英雄。他做了无数件好事,做了一辈子的好事。有人说:雷锋在外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
雷锋从小出生在一个及为贫困的家庭里。年幼时,父母双亡。长大以后,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
有一次,雷锋再回去坐火车时,看见了一位妇女,手抱婴儿,可怜凄凄地。一群人围着她说东说西地。那个妇女的手,在身上的每一个口袋里找了又找,翻了又翻,还是没找到火车票。雷锋上前一步,赶紧把口袋里所仅剩的钱,为他买了一张火车票
雷锋再一次执行工务时,因公殉职。年仅22岁。
雷锋入伍时,所有积蓄共是:200元。有一次,工友落了难,一个工程落了难,雷锋共捐了:100元;有一次强地震,雷锋又捐赠了:100元。
雷锋叔叔这种无私奉献、默默无闻地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
我可以在生活中,帮助一些贫困的人;我可以在学习上,帮助同学,来解开一道道难题。
毛主席曾为雷锋亲笔写字,写到:向雷锋学习。
虽然,雷锋叔叔已经去世那么多年了,但他的形象,我永远不能忘记。
每当来到3月5日,我们就会想起只活了22岁的雷锋叔叔。一提起雷锋,大家都会翘起大拇指,而遗憾地说到:“好事做满一火车的雷锋,却只活了22岁,真是遗憾啊。”可是,我还是要对全世界说:“今天仍需要雷锋叔叔,需要雷锋,就是说要弘扬雷锋精神。不仅在20世纪60年代应该学习雷锋,进入21世纪新阶段的今天,我们仍应该学雷锋,应该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把它持续不断地学下去。”虽然现在和过去不同了,社会随着事业的发展也改变了,但是我们还是要牢牢记住:雷锋精神无疑是崇高的,但它不是高不可攀,众人难以达到的。
雷锋同志说过:“为人民服务是我应尽的义务。”,“我活着,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做一个对人民有用的人。”,“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愿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雷锋同志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走到哪里就把好事做到哪里,人们流传着这样一句话:“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
其实在现在的社会上,你扶爷爷奶奶过马路,主动让座位,献一份爱心,或是做一个无名小英雄……这些都是学雷锋主要的基础,所以我们凡事都要从小事开始做起,做好了小事,长大才可以做大事。
发扬了我党、我军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伟大的贡献。对于当代少年儿童来说,要奋斗就不要怕艰苦,就要有那么一股艰苦奋斗的精神。
请你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或感受,以享受的乐趣为题,写一篇600字左右的文章。不限文体(诗歌除外);不少于600字。
我在心底记下步骤,谢过她便离开了。一路上,陆陆续续有人开始烧纸,嘴里念念有词,550字作文《关于冬至的作文600字》。三五成群,也有一个人。人们伫立着,安静的看着火苗,嘴里念念有词,时不时用小棍将即将暗淡下去的火苗拨地更旺。那明亮的火焰伴随着袅袅青烟既有淡淡的伤感,也是对已故先人一种深深的缅怀。
老师看了看表,把手里的脸盆放回来,让大家闭上眼睛。过了30秒钟,我们只听见下课的铃声和同学们的欢呼声。我想起来,下节生物课要将昆虫,老师不会不小心把教室变到了树林里吧?
石竹山座落在福清市西郊十公里处,因石能留影常来鹤,竹欲摩空尽作龙而得名,它全程有1400级台阶,8座凉亭,还有石竹寺,壮元峰等旅游景点。
我常常想:雷锋做了那么多的好事,可是今天的人们还有多少会记得他或他的事迹?今天的人们还有多少人会为雷锋的一些事迹感动呢?人们真的理解雷锋的所作所为吗?……
“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这首歌伴随过许许多多的人度过了那美好的童年时光,老师经常告诉我们,3月5日是学雷锋日,要学习雷锋同志助人为乐的精神。我们也不曾忘记毛主席的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
人们真的都没忘记雷锋吗?有些人总在会对我们有启发,会让我们永远记住这个响亮而熟悉的名字,这个使人倍感亲切的名字,会让我们对雷锋的精神一生不忘!
读了《雷锋的故事》,我们仿佛看到了一个活生生的雷锋,他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战士,他也有缺点,他也有自己的想法和感想,他也有面对困难不知怎么办的时候……大家不要忘记,他去世时才仅仅不怕累、不怕危险的精神,他先人后己、不计较个人得失的精神,他为人民服务、做了好事不留名的精神则更显的闪亮。
雷锋虽然离开了我们,但我们不能忘记他的傻子精神,更要学习他乐于助人的高尚品德。不管现在还是将来,我们都需要雷锋精神,不论什么时候,雷锋精神都不该被遗忘,应该永驻人间!
读了雷锋所写的这篇日记后,我深深地感到了自己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消磨时间了,要想学得好,就必须像雷锋叔叔那样,善于挤和钻。
每一个人的成长故事中,都充满了喜怒哀乐,既丰富多彩,又连连不断,甚至在成长中的一个发现和一句话,都是成长故事中的精彩亮点,值得我慢慢地去回味。
湖面上有一座约30米长的石拱桥,走过石拱桥,就来到了最吸引小朋友的地方—游乐场。这里可以玩碰碰车、小火车、海盗船、摩天轮等五花八门的游戏。小朋友们经常玩的乐而忘返。
雷锋这个人特别爱帮助人,走到哪帮到哪,这不电影中演到他来到盖楼工地,看到一位老大爷挺辛苦,便主动帮忙,看到身穿军装的他,工友们猜他是好事做了一火车的雷锋时,他却默默的干完活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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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学期,我们学习了高尔基。在查他的资料时。我看到了他的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其中《童年》讲述了高尔基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对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字里行间涌动着一股生生不息的热望与坚强。
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三岁时,失去了父亲,母亲把他寄养在外祖父家。外祖父家住尼日尼城。外祖父年轻时,是一个纤夫,之后开染坊,成了小业主。阿廖沙来到外祖父家时,外祖父家业已经开始衰落,由于家业不景气,外祖父变得也愈加专横暴躁。阿廖沙的两个舅舅为了分家和侵吞阿廖沙母亲的嫁妆而不断地争吵、斗殴。在这个家庭里,阿廖沙看到人与人之间弥漫着仇恨之雾,连小孩也为这种气氛所毒害。阿廖沙一进外祖父家就不喜欢外祖父,害怕他,感到他的眼里含着敌意。他以优异的成绩读完了三年级,就永远地离开了学校课堂,自我就开始谋生。
我再想想我自我,我已经11岁了,高尔基早就走上独自谋生的路了。而我却连一本寒假作业都解决不了,我和高尔基的差距真大呀。我们要和高尔基一样,自我的事情自我做,坦然应对一切!
我们踩着曾经洒下血汗,充斥着贫穷的土地一路走来,看着血汗绽放成满园的花,望着贫穷逐渐稀释,变成饱食暖衣的小资。那些不甘贫穷,拼命奋斗的日子,在这个平凡的世界占据它应有的价值,也收获它应得的回报。初次读《平凡的世界》,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且不评判它的文学价值,能被里面各色的人物牵引出我的思绪,对我而言,已是这部小说的精美之处。
读完这部小说,说不清楚结局是喜是忧,只是觉得有稍许的仓促,不过倒也突出了平凡的世界里小人物的悲欢离合。在主人公孙少平的带领下,我们走进了这个平凡的世界,窥探了这个平凡但不平庸的有志青年的大半个人生。要说孙少平的优点,太多。不过,最震撼我的是他的坚毅。我无法想象在暗无天日的煤矿工作环境下,他是如何保持最初的梦想与坚持,在毫无生机与希望的揽工日子里,他是如何能保持阅读与看报的好习惯。在当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不说阅读,就连静下心来好好闻一闻花香都会被嘈杂和粉尘给覆盖。现在的人们太浮躁了,静不下心做研究、做学问,也很少坐下来听听自己的内心,听听这个世界的呼吸。街上的人们要么行色匆匆,要么高谈阔论。其实这些也不能完全归咎与我们,每个时代有它特有的背景,自然也存在这个背景下衍生出的产物,或高尚或颓唐,总之不能避免它的出现,可作为个人,我们却有权选择是否接受。
孙少平在平凡的世界里摸爬滚打,他所做的每一件事,在我看来,都凝结着信念,支持他一直奋斗的,除了那个大气善良的姑娘田晓霞,就是他的信念了——平凡但不平庸。现在的我们,在物质上,早就过了那个为口粮日夜不辞辛苦的年代,我们比孙少平拥有的更多,可是我们的精神呢?或许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们才能听到风吹麦浪、蟋蟀弹琴的声音。
世界是转动的,那如果我们不动,是不是就意味着在你打个盹的时间里就被世界悄悄地遗弃。曾经听过一句话,“如果你觉得迷茫,要么是因为很久没旅行,要么是因为很久没读书。”不要在最能吃苦的年纪,选择了安逸,世界是平凡的,我们每个人也是平凡的,但在平凡的日子里,我们也可以让心灵、让身体开出一朵不平凡的花。
在路遥的这部小说里,感受到最强大的气流就是小人物的艰辛与不甘困苦而与命运的顽强抗衡。而在众多的权欲、物欲的轰击下,我却为另外一抹暗淡的悲情久久地惆怅、思索,那就是田润叶。路遥笔下的女子真诚、善良,在《平凡的世界》里,我慨叹田润叶的一生,她善良但却悲情,执着却又固执。她的一生都没有真正为自己而活,全用善良与妥协成全着别人。其实,从某种程度上说,她的爱是病态的,因为一个人,只有懂得如何爱自己,才能奉献出我们的爱给世界,给某人。我们就暂且认为她对少安的爱是深沉的,是把整颗心都奉献出来的无畏与忠贞,当少安和秀莲结婚后,润叶的心也被那场婚礼埋葬,一埋就是整个青春。对于这种感情观,我是觉得有点沉重。
现实中,不乏有深爱,但像田润叶这种让爱主宰了整个生命的却是不常见的。润叶和少安的悲剧说到底也是时代造成的,不过,每个人都应该做命运的主宰者,而不能做它唯唯诺诺的奴隶,悲情的田润叶就做了《平凡的世界》里感情的奴隶。或许也是因为时代的不同,让彼此关注的点不同,我总是觉得,人不能总倚靠爱情生活一辈子。得不到,那就无须强求,何苦让虚幻的爱情禁锢了自己的生命,那样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更是对身边爱你的人的一种折磨,就像深爱着润叶的李向前,他心里的痛苦与无奈,寥寥数笔怎么能道的透彻。
世界是一个整体,而每个人又是独立的个体,你的所有喜怒哀乐只是属于你自己,而与世界无关,就像雨打芭蕉,滋润的是芭蕉,而雨却不知道。所以,你的生活过成什么样子完全取决于你的内心,而与外界无扰。某些时刻,我们被打压、被摧残,那颗玻璃心一碰就碎。我想告诉大家的是,玻璃心可以有,它透明晶莹,盛放纯洁、善良,可是同时我们也要煅烧出它钢铁一般的坚毅。在世事变故面前,保持理智,保持坚强。回到《平凡的世界》,润叶因为失去心爱的人而放逐了生活,每次读到她晦暗惨淡的婚后生活,我就觉得无比压抑。我理解她内心的悲苦,但她却任性地不从痛苦的泥沼中走出来,我就倍感焦灼。
她因为爱不到,所以选择自我折磨,同时也刺痛着身边爱她的人,虽然她后来也选择了跟李向前在一起生活,可是这样的结局她若早一点看破,是否就能够让心里的那层灰尘落得少一点,再少一点。
现实里,我们往往会碰上一个敌人,他叫“得不到”,我们可不要因为他自甘沦落。生活是自己的,既然活着,那就选择让自己快乐的方式去生活,不要让“得不到”这个恶魔捆绑了我们的内心。并且世间万物,于你来说,存在,即心存感激;逝去,便温柔相送,切不可在有生之年,辜负了日月,蹉跎了青春。
在《平凡的世界》里,我们感受劳苦人民的艰辛,体会底层人民的奋斗,敬仰在黑暗中仍擦亮眼睛寻找光明的坚毅,也惋惜为了爱情而放弃了生活的愚昧。回到现实,世界仍是平凡的,依旧生老病死,依旧潮涨潮落。面对芸芸众生,她不卑不亢,给你足够的自由去谱写属于自己的那一页篇章。在该奋斗的年纪,选择奋斗吧,物质的丰裕远不如精神的璀璨更让人愉悦。选择让自己好过,让自己快乐的方式去生活,去拥抱这个平凡的世界,拥抱平凡的自己。去聆听,去感受,平凡的世界里总会有他的动人之处。
我从中了解到了在当时混乱的社会里,人们过着什么样的生活。虽不太懂什么艺术特色,社会意义,但觉得祥子很惨。这个形象就这样以纯粹感性的方式进入我的心灵,同时却非常深刻地落下痕迹。老舍的这部小说用朴素的叙述手笔,生动的口语,简洁地画出了一幅幅色彩鲜明的北京风俗画和世态画,富有地方色彩的生活画面和具有性格特征的人物形象。在老舍的笔下,出现了很多北京市民阶层的人物形象,如小商人、小职员、巡警……小说大概是通过一个洋车夫的苦难史,描绘了旧社会如何把一个正直,好强,好体面,自食其力的洋车夫从肉体到灵魂加以毁灭的过程。骆驼祥子善良淳朴,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精神,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后来,经过3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崭新的洋车,但是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骗去了他所有的积蓄,虎妞对他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身心都带来磨难。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熄灭了他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任何乞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一个勤劳善良的农村青年,就这样成为一个行尸走肉般的无业游民。书中有这么一句话:
“个人主义的末路鬼”,我很赞同这个称谓。祥子身上生长着像虱子一样自然的世俗的缺陷,他自私,有时候到了冷酷的地步。他“只想着自己的钱与将来的成功”,所以他会去抢别的车夫的生意,所以当他想娶小福子时,要抛弃她的老父弱弟,“仗着狠心维持个人的自由”。因此,祥子的堕落,并不是一只纯洁的碟子掉到了地上。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小人物,他的悲剧倘若可以抛开一切意识形态的左右,不过就是个人理想在大环境里的破灭,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个悲剧具有抽象的普遍性。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深刻地揭示了生产这个悲剧的原因。
《老人与海》了一个不屈不挠、心定志坚的一个形象。一个老人,在出海打捞鱼,在48天之前,无一收获,但凭借他的意志力,在48天后他捞到一只巨大的马林鱼。鱼力气大拖着小船跑了两天两夜,老人经受了前所未有的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骨骼是精神的支柱,海明威看似没有让老人桑提亚哥成功,却以光秃秃的骨骼奏出了老人生命的硬度。“我和你奉陪到死”——这个硬汉面对挑战如是说。暗喻他自身的英雄主义所在,还有他趋向坚韧的力量。故事的头尾,都出现了名叫明诺林的男孩——他希望继承老人的事业。何止捕鱼的事业要被传承,这副铮铮铁骨又何尝不为我们所崇敬、所供奉、所学习呢。在老人的故事里为什么有这个孩子的出现?年轻,象征着力量和希望,即便是老人,他的内心同样是年轻的。文中多次描写到狮子,阿非利加海滩上,狮子在笑闹嬉戏,它们浮现在老人的梦中,一直在老人的心中,同样揭示了老人永远不会老的意志。
俗语道:不以成败论英雄,他那坚强的意志,勇敢的精神不比英雄的行为逊色,他将成为经历磨难而战无不胜的巨人,值得每个人倡导。
古时的愚公移山,他明知开山绝非易事,也非一朝一夕就可完成,他“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仍坚持带领子孙后代来开山。终于感化天帝,命山神搬走了这几座山。还有“水滴石穿”,“铁杵成针”,“冰冻三尺”等等,不都意味着“有志者,事竞成”吗?
读完《老人与海》才明白:“人生能有几回搏”,我们要全力以赴,以全心的面貌去挑战,坚信成功将不再遥远。“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当我们碰到困难而灰心丧气时,一定要坚持,古人云: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我们要满怀信心的去迎接挑战。因为我相信成功永远属于我们自己。
加油吧!努力吧!奋斗吧!
也不能说:鲁迅是伟大的,然而谈者太众,以至失了新鲜感;又不能说:我这篇是不同的,我是想要说些不一样的。所以,确乎是个困难的话题。然而,一本《呐喊》,薄而沉重,中国的学生们,无论如何算是读了大半的,年来岁去,谁人读起开篇自序里的字句能不唏嘘自叹的?有多少人到中年,累了歇了,坐椅子上一声叹息,连吐落的第一口气里都有着疲惫的痕迹,于是他们能够想到的,有时候惟有鲁迅。一个民族文化的着落点,有失便就有重构,倘若说旧文化隳于五四,则新文化的构建,有一大部分乃可以说是从《呐喊》而起,这之间,有着总体与个人差异的说法,所公认的,是鲁迅作为旗手,举的标志物明白而辉煌。
在自序中,鲁迅写道:"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这是作者最初的困惑和最审慎的态度,得来的回答不够令人满意,却现实功利且无可奈何。
一个问题浮现:究竟是谁人的呐喊声?——关于呐喊者,关于呐喊本身。困惑首先在于鲁迅的身份定位:知识分子否?还是作家?抑或学界同声呼唤的启蒙者?最切实际、最大的可能是三者兼具。我们意愿读懂《呐喊》,向往理解作者,因而这是困境,也是高潮。
竹内好眼中的鲁迅,是个孤独的知识分子,之所以说"作为启蒙者的鲁迅和近似于儿童的、相信纯粹的`文学的鲁迅这种二律背反同时存在的矛盾同一",恐怕也是由于看出了鲁迅形象注定无法单一的历史文化定位。
郜元宝有言,"在现代中国,纯粹观念形态的思想很难生根,能在现代中国生根的思想必须像鲁迅的文学那样,带有个体生命的气息,就是说,必须具有文学的形态。文学之外无思想"——能不能这样说呢?正是由于鲁迅身上既承传了古士大夫们的风骚之骨,又显露出新的社会阶层敏锐的洞察和感悟力,且兼具之前所未有的时代启蒙者的特殊方法论意义,其难得的完整性和客观性决定了他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特殊地位。
首先,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建国前大部分的知识分子归类于资产阶级,然而作家不是,甚而有众多作家誓言与知识分子的固有身份定位决裂,如沈从文所宣称的那样。我们会发现,一旦历史政治形势与时代命运非正常的密切起来,此一现象便绝不单一。这种令人尴尬的情形似乎反映出特定历史阶段作家层与知识分子阶层的剥离,纵然作为时代丰富性的标志之一,但却造就了同时代文学最大的暗伤:斗争无所不在,且都局限于当下和表层,无法深化作品主题,亦不能超脱自身于时代之外。
读书笔记,是指人们在阅读书籍或文章时,遇到值得记录的东西和自己的心得、体会,随时随地把它写下来的一种文体,熟读原文,这是写读书笔记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不可能写出读书笔记来,哪怕是最简单的摘录,因为没有熟读原文,就连原文中那些精彩的字词句都找不到,更不用谈什么其他高级的写法了,当然,读书笔记的形式多种多样,还有如存疑式,评论式等等,如果有很多的心得,甚至都可以专门编写为札记、评注。
生活中,有太多的人把自己装在自制的套子里,远离流言,远离浊世,避开一切对自己不利的人或事物,以找寻心灵的宁静与安全感,并自以为是地认为可以在套子里高枕无忧,安居乐业。可他们一旦遇到触及自我界线的恐怖事件后,就会在慌张忐忑中躲得更远,将套子勒得更紧。越多越复杂的事物使他们不由自主,畏惧地将套子勒得越来越紧。久而久之,他们在套子中感到窒息,却又不敢伸出头与别人在同一片蓝天下呼吸。他们尽力在套子中保护自我,却也像在服用慢性毒药一样将自己慢慢逼向绝望。
别里科夫的套子毁灭了自己,他是一个时代的畸形儿,时代造就了一个个的畸形儿,也让越来越多的畸形儿毁掉这个时代。套子里的别里科夫活在自己制定的规则中,他无法感受生活的趣味,也不愿去接触有欢声笑语的生活,内心过分的平静与孤寂,致使别里科夫在自己的套子中孤独死去,最终也没有得到他人的半点怜悯。
套中人是可笑的,可悲的,可怜的。
妈妈曾告诉我说,她高中三年都没有和男生说过话,男女之间是决不会坐同桌的,更别提嬉笑打闹在一起,简直是伤风败俗之事。我听完觉得不可思议,那时的人太封建太胆小了。这些现在我们看似再平常不过的事,放在以前那个套子年代竟会如此严重,真可笑。男女之间因封建关系不能沟通交流,结识朋友,与同学共同学习进步,这也是可悲的。封建制度下的人们是可怜的,盲目的约束已使人们失去本该有的快乐。
但套子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却又都是必不可少的。自己制定合适自己合情合理的套子可以适当的约束,控制自己。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套子的管辖,整个社会就会乱成一团,人们为所欲为,这将又会成为一大祸害。
总之,每个人应该在适当的时机为自己选择正确的套子,严于律己,将更多的人从旧时代的套子中解救出来,同时也会拯救这个装在套子里的时代。
“那些没有接受过'善'的教育的女人,上帝总是给她们指出两条路,一条通向痛苦,一条通向爱情。”可怜的玛格丽特把两条艰辛的路都走过之后,最后还是无奈的发现,前面根本没有路。
玛格丽特与阿尔芒之间的悲剧,是有其必然性的。这听起来似乎是一句废话,但是每一对热恋中的人们都会忽略这一事实。爱情给了他们强大的力量和坚强的自信,两个人之间深深的吸引所激发出来的勇气让他们可以挑战任何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规律法则。恋人们总是以为只要有对方就可以抛弃一切,可是人类的社会性却是他们肆意妄为的最大限制。
自认为已经进入开化社会的人类,早已用自己最纯洁的智慧创造出了这些文明社会的规矩。每一场惊世骇俗的爱情悲剧的主角们都试图挑战过他,却发现这一小小的冲动都会引起蝴蝶效应般的恶果,才知道我们从出生时,就已经对这个世界的主栽作出了承诺,服从这一社会的所有安排。
在这一故事中,我们的主角已足够勇敢,他们超越了普吕当丝的预言,他们用感情中仅有的理智保证了自己没有沉溺在巴黎纸醉金迷的生活中。玛格丽特勇敢的告别了过去,他们在这一繁华而孤寂的城市中找到了自己最安稳的一隅,也天真的以为,可以在这里守侯永恒。
恋爱中的人们总是很傻很天真的。他们以为躲到一个角落里,就可以挣脱束缚。然而,总是有那么一个因素,就像是一缕丝线,纤细却柔韧的将你重新连接到这个社会中。
玛格丽特当卖掉所有的奢侈品,在无人认识的小地方像个小女孩一样捉蜻蜓逮蝴蝶。似乎她过上正常的生活了,但世俗怎么饶恕的了她?她已经被戴上了枷锁贴上了标签,必须接受既定的命运。即使跑到天边,世俗也像装着狗鼻子一样嗅出她的味道,把她揪出来,旋即打入地狱。
她不是懦弱,她真的尝试过追求幸福,只是社会没给她空间。正因为她尝试了,经历了从地狱到天堂又从天堂到地狱的大悲大喜,才让她的生活更加悲剧。也正因为她尝试了,试图把人生悲剧扭转过来,眼看着快要实现的时候幻想破灭,让她的悲剧更加悲剧。
玛格丽特的付出是值得的,她的幸福是真切的。因为,她正为之付出出的阿尔芒,也正以同样无私地付出全身心地爱着她。她曾经的美丽只为他的到来,她的衰败也只因为他的离开。花开了,那样光彩夺目。花谢了,却如此心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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