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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全身心投入到读书活动中,倘佯于书的海洋中,让书香伴我们度过每一天!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读书活动阅读心得体会大全,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读书活动阅读心得体会篇1前几天,我的好朋友刘可借了我一本书,这本书是《海蒂》。这里面讲的是一个小女孩的故事。主人公海蒂从小就失去了双亲,一直是由她的小姨带着她的,可是小姨却为了一份工作而将她交给了冷酷的爷爷,不过生活的压力却并没有让这个小女孩绝望,不久她就以自己天真、直率的性格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另外,她还做了不少好事呢,她用自己的爱心帮助了残疾小姐克拉拉,还用自己的爱融化了爷爷那颗冰冷的心。海蒂的故事不禁让我想起了我们身边的一些好少年,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改变了一个又一个残酷的事实,如青海玉树地震时当起了小小志愿者的才人旦周他虽然只有十岁,可是他那颗火热的心不止十岁。如四川地震时不惜一切冲往教室救出一名又一名同学的少年林浩。这些在大人眼里看起来的小不点在关键时刻却有如此大的动力促使他们前进,此时此刻我只想对他们说你们真是好样的!读书活动阅读心得体会篇2自从上了小学以后,学校组织诵读《道德经》,在诵读的过程中,我深刻的体会到《道德经》是一部蕴藏着丰富人生哲理的经典著作。《道德经》共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讲的道是天地万物的本质和本原。表现了老子崇尚自然。第二部分讲述了以德为中心的人生观。德构成了人们的思想、言论、行为的准则,教我们如何做一个有道德、讲文明的好学生。我最喜欢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这段话的意思是:最高境界的善应当像水一样,滋润万物而不和万物相争。自从诵读《道德经》以后,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做为一名小学生,我要做一个有道德、懂文明、讲礼仪的人。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长大后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读书活动阅读心得体会篇3小朋友,你想成为精灵吗?下面,我要为大家介绍一本书,这本书叫《阁楼精灵》。这本书的内容是:从前,有一个古老的精灵家族,是阁楼精灵,他们在古老的阁楼上生活着,他们照顾乡村里的小孩子们,可是,有一天,他们发现人类变了,以前,人饿了,才会去打猎,吃掉动物的肉;冷了,才会剥掉动物的皮取暖,现在,人们打猎不是为了充饥,也不是为了取暖,只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勇敢,或是为了获得一种叫金钱的东西。人得到了它,就把它锁在箱子里,没办法,精灵们只好决定迁移到精灵谷,可是到过精灵谷后,却被一群幽灵缠住了。最后他们终于战胜了幽灵。同时它们在迁移的路上,他们又遇到了女巫格里格,女巫格里格要吃掉精灵奶奶,变成幽灵,可是它并没有吃掉精灵奶奶,而是变成了一只善良的乌鸦,这只乌鸦后来帮助了阿三和小西。两个要被幽灵吃掉的精灵,飞到了城市里,让幽灵永远找不到他们。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团结一心,就能战胜邪恶!读书活动阅读心得体会篇4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阁楼精灵》。这本书的内容是这样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带阁楼的乡下老房子越来越少。终于,因为一条铁路要穿过,世界上最后一批阁楼精灵失去了栖息之处。不得已,这个庞大的精灵家族在三百零八岁的精灵奶奶的带领下,开始了艰难的迁徒。一路相随的还有一群老鼠和一个世上最笨最笨的笨巫婆。在鹳鸟的帮助下,他们如愿以偿地到达了梦中的天堂——精灵谷。可精灵们又开始怀念与人类相处的日子。于是,一个翘鼻子小精灵,骑在一只乌鸦的背上,朝着遥远的霓虹灯闪烁的城里飞去。我觉得最可怜的'是花仙子。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花仙子们爱比美,决定到花园里去。结果被杀虫药喷死了。《阁楼上的精灵》播撒的是真、善、美和智慧的种子。读了这本书之后,善良和智慧的种子将在我的心中发芽生长。读书活动阅读心得体会篇5《女娲补天》书中讲的是:女娲是天上的一位神仙。有一天,女娲正在睡梦中的时候,被一声巨响震醒了,原来是支撑天的不周山倒了,天破了一个大洞,森林燃烧着熊熊大火,地也裂了一个很大的口子,人一跌下去便消失,涛天大水席卷了树、动物和人。女娲匆匆忙忙的奔走在大江大河里,她从水中捞起五彩石带回天上。把五色石熬成粘粥,女娲托起五色粥一点一点的弥合着天洞,五色粥快用完了,天才补好,和原来的一模一样。女娲终于可以坐下来歇歇了,她抬头看了看蓝蓝的天,又放眼看了看大地,欣慰地笑了。女娲为了人类不停地繁衍生息,以她宽阔的胸膛,承载着世上万物,这种大爱的精神,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们都要把这种中华美德传承下去,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美好。读书活动阅读心得体会篇6《青鸟》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勇敢的小男孩蒂蒂和他天真可爱的妹妹咪蒂一起寻找青鸟的故事。一路上,他们遇上了许多被使了魔法能够和人类一样说话的生物,一起经历了许多事情:夜宫的五道大门、恐怖的墓地之旅、难以置信的青孩子的世界,以及在幸福家园的见闻。而经历了的种种,都是为了让兄妹俩明白幸福的真正含义。幸福无处不在,只要细心体会,你就会发现我们的生活其实被浓浓的幸福包围着。有些人认为只有整天坐在豪华的酒店里大吃大喝那才是真正的幸福,不,其实正如作家莫里斯。梅特林克所说的那样:有些人终其一生都没有发现幸福。但它近在眼前,那即是助人为乐。可是,这种幸福尝尝被人们忽略。是啊,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这一点却要自己慢慢去领悟。需要有一双能够发现幸福的眼睛和能够感受幸福的心灵。读书活动阅读心得体会篇7《史记》这本书不但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本传通史,而且是司马迁走南闯北,呕心沥血完成的旷世巨作,史记读书笔记4篇。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是那敢于和君主斗智斗勇的苏秦。苏秦原先穷困,所有人都嘲笑他,最后,他却凭着自己的毅力与勇气,用那三寸不烂之舌,让燕王将整个国家托付给他。联系生活,再想一想我,我虽然有足够的勇气,可是,我的毅力,在吗?我不知如何判断,便想起了往事。以前,我总是一件事没做完,就去做另一件事:有一次,我正在做作业,可不知怎么了,我却很想看书!于是,我不由自主地拿起书看了起来!以后,我再也不这样了。我应该把一件事做完,再做另一件事,不能半途而废,把每一件事做得完整快速,还要保质保量。才能进步更快,超越自我。不仅学习是这样,日常生活也要这样做。《史记》告诉我很多道理,让我受益匪浅。读书活动阅读心得体会篇8我读《史记》这本书后,觉得自己的知识又增长了一些;人也感觉轻松多了。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武王伐纣》。我曾经看过《封神榜之武王伐纣》这部电视剧,我觉得特别好看,里面还有妲己、申公豹等各种妖魔鬼怪,这些都是妲己请过来抵抗武王伐纣的。但是我的《史记》这本书上却没有。当然,因为那些都是神话传说,并非真理,实际上是治理无方的纣王,他只知道吃喝玩乐,不理朝政,不仅他不理朝政,而且大搞“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后来武王带着军队来伐纣了,纣王也派七十万大军来抵抗,但那七十万人里面,没有一个人不恨纣王的。后来,武王杀进来的时候,七十万大军有的投降,有的自杀,还有的为武王叫开城门。最后,武王的军队如潮水般扑向商纣。纣王见大势已去,便身着宝玉衣投鹿台而死。《史记》,我最爱的书。
《活着》通过“我”一个收集民谣的年轻人与“福贵”,一位经历过穷困潦倒,生离死别的老人的谈话,道出了主人公“福贵”历尽沧桑的人生故事。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阅读《活着》小说读后感最新读书笔记1500字大全,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阅读《活着》小说读后感最新读书笔记1 我几乎是流着泪读完的这本书,估计没有谁能比他经历的更悲惨,比他的生活更悲剧。福贵——一个让我肃然起敬的人物。我在同情、敬重等复杂的感情中体会着他的人生以及他一生中遇到的悲欢离合。 人生有三大悲剧:少年丧父,中年丧妻,老年丧子。福贵的一生成了悲剧的真实写照,他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的离去,谁又能够懂得他的痛苦,他是男人,他不能够哭天抢地,不能倒下。只有坚强的面对,挺过去了,也就成功了。 他本是一个嗜赌的地主少爷,放荡不羁,从不听老爷子教诲,直到自己被人设计输光了祖业才追悔莫及,活活气死了父亲。不再是少爷的他懂得了生活的艰苦,受尽了磨难,日子还是那样穷着过。种过地,也被拉去当过兵,心中的信念没有让他倒在战场上,也没有让他倒在命运面前。我不敢想象如果我是他,我是否还有勇气去活着,还会认真的活。命运开起了各种玩笑,先是他母亲的死,接着又是儿子、女儿、女婿、妻子、孙子。最后身边只剩了一头老黄牛。 他说,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的,要不我人一臭,那气味谁也受不了。我不会让别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头底下压了十块钱,这十块钱我饿死也不会动它,村里人也知道我死后是要和家珍他们埋在一起的。他没有埋怨,只是平静的叙说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生死。言语之间让人感动,那种面对生死坦荡不拘的心境,很少有人能学会。 或许是我太年轻,经历的太少。总也不能平静的看着他生命的起落。但我知道,不管前路怎样艰辛,他都能过去。 总也忘不了,他最常哼唱的那句“皇帝召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脑海中便一直浮现着这个像痞子一般的模样。就是这样一个人,他的一辈子,有一个不离不弃的爱他的人——家珍,她几乎没来得及享福,就开始了自己为一日三餐都要担忧的惨淡生活,她是个执着的人,执着着自己的选择,不怨天尤人,也不曾后悔,她在心里得到了幸福。人,究竟是为了什么而活?我不能做一个结论,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了或者之外的任何事而活着。我说这是一个自然而然过程。 福贵的悲剧没有使他放弃活着,是为什么,是为了那撕心裂肺的痛楚吗?答案是否定的,但正是这些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人生本来就有悲有喜,没有人可以完全的悲,也不可能有彻底的喜,因为了那些悲伤,才使得我们更清醒的活着。 在福贵的不公命运里,我读到了,活着就有希望,无论生活给了什么样的苦果,都不要气馁。坚持的活下去,才是真正的王者。对于福贵的“活着”,我们可以读得很悲观:人活着,便是活着。青山依旧在,万事转头空。活着而已。我们也可以读得很积极:历尽世间磨难,尝遍人间悲苦,是强大的毅力与不败的灵魂使生命屹立不倒! 生命,很伟大;生命,太伟大! 活着,是一种处世不惊的心态,活着,也是一种能够承受巨大苦难的勇气。 阅读《活着》小说读后感最新读书笔记2 《活着》这本书教会我们,人要好好活着这个道理,《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我完全不认为父母给了我生命就是让我一味地活着,像行尸走肉一样活着有什么意思?这客气地说,余华是个过度珍惜生命的人,也就是贪生怕死的人。当然我不是在说生命是不值得珍惜的。同样一条生命,他可以在死亡的洗礼中把生命的意义升华到极致,也可以把生命尽可能地延长,最后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在尽头。相对于后者,我更倾向于前者的毫不畏惧,和死亡的绚烂。 我不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是为了我的灵魂而选择活着或死亡。只是为了活着而违背了灵魂的本意,这是令我发指的。就像浮士德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了恶魔,从那时开始浮士德就已经死了,纵使他出卖灵魂是为了换取知识和青春,他也已经亲手把自己扼死了。 有人说,生命是流星,一瞬即逝。但我却可以用死亡的火焰把我的生命变为烟火,变为昙花,纵使只有那一瞬的美丽,因为灵魂轰轰烈烈的演绎,我把那刻骨铭心的美变为永恒,留在人间。 烟花给了天空一个最唯美的微笑,然后为这微笑而被撕碎开去。 我就是在追求这样残破的美,但我也很清楚,这个世界上像我一样可以为了灵魂而舍弃一切的人是少数。 在普通人的眼中,灵魂不过是人死前后体重0.000046克的差异,从而将灵魂的重量定义为46微克。然而灵魂到底存不存在,人从哪里来,又该往何处去,天堂是否真的向人类敞开,通往天国的阶梯到底在哪里?之所以这些成为人类千年的难题,只是因为时间有多少灵魂想要被拯救,想要得到救赎,从而人性中的善与恶,一切的一切,全部纠缠在这46微克中,被沉重的锁链羁绊,浑浊了再沉淀,沉淀完再浑浊,不断地周而复始,永恒地循环着。 肉体只不过是禁锢灵魂的东西,而生命可以把灵魂在现实中具体化,只不过是联系灵魂和现实的媒介罢了。所以,与其说是单纯为了活着而活着,不如说我市为了完成我的灵魂在世间存在的意义而活着。 “彼岸花,开彼岸。”也许留下的只有曼珠沙华猩红妖艳的花,与甜腻的花香,在彼岸见证这最后的结局。 阅读《活着》小说读后感最新读书笔记3 我们为什么而活着?不知道你是否思考过这个问题?本书的主人公福贵,在他是富家子弟时候,吃喝不愁,嫖赌就是他活着的动力,否则“每天早晨起来犯愁的就是这一天该怎么打发”;等他家产被他输光了之后,他无奈成了别人的佃户,每日靠耕田养活自己的一家。 几乎在所有人的眼中,福贵的人生是不幸的:从富家子弟成为一穷二白的佃户,父亲被他气死,母亲病重,他去请大夫途中被国民党兵抓取拉大炮,每日饥肠辘辘,睡在死人堆中;终于回到家中母亲却早已经去世;后来十二岁的儿子,献血却被人抽干致死;女儿生产,却出血过多而离开了他;女婿在工地上,在两块水泥板夹死;爱人病重,不舍地离开了人世间;几年后,他唯一的亲人外孙---苦根,一个七岁的孩子,却因为吃豆子而撑死…最后陪伴他的,只有一个老黄牛。 作者用极朴实简单的语言,来描述着他的不幸,然而这种朴实的言语,却能深刻渗入每一个读者的心。而文中对福贵女儿凤霞的描写却更加深刻的震撼着我的心: 凤霞是一个非常可爱的小女孩,当福贵输光了家产,他的丈人抬着抬花轿要带他的妻子家珍回娘家,福贵无力阻拦,凤霞却睁大眼睛说:“爹,娘坐上轿子啦,”福贵心中很难受,告诉凤霞说不要忘记他是她爹,凤霞听了这话却咯咯笑起来说:“你也不要忘记我是凤霞。”小凤霞的天真可爱,让人顿生怜悯之情,她以后就要吃苦了,耕田,种地,本来是一个可以嫁到一个好人家的富家小姐,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如今她未来的命运却让多少人惋惜。然而凤霞的命运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样,长大后的她因为发了一次高烧,从此以后又聋又哑,但是她却非常美貌,勤劳和善良,读到这里,不禁感叹一句“天意弄人,命运多舛!”然而凤霞一天天长大,她始终是要嫁人的,福贵和家珍也为她着急,她自己心中看到别人家的姑娘出嫁也很是羡慕,不自觉的走到人家花轿旁边,终于福贵托人找到了愿意和凤霞相亲的人,他是一个偏头的男子。凤霞穿了新衣服,来相亲的人没有多看凤霞几眼,却四周环顾了一下破旧屋子,然后便离去了。凤霞心中自然是非常难受,作者用无声的描写手法,更加深刻的写出了凤霞内心的失落与悲伤,凤霞知道人家没有看上她之后“站起来走到里面的房间,换了身旧衣服,扛着把锄头下地去了”,如此简单的语言,却将悲伤之意自然地流露出来,她没有哭,但是给我造成的感受却比哭了还要难受。出人意料的却是,男子看上了凤霞,带人来装修了福贵的破屋,凤霞嫁给了他,两人幸福地过了一段时间。全文的悲伤气氛,因为凤霞的成亲,添了几分喜气,但是凤霞最后却因为生子失血过多而死…全文的悲凉之意,蔓延的更加广泛,渗透的更加深刻。 但是在福贵的眼中,他并不是不幸的,他输掉了家产,却因此逃过了斗地主时期被枪毙的命运,他有一对懂事的子女,一个可爱的外孙,一个贤惠的妻子,老实的女婿,虽然最后他们都离开了他,陪伴他的只有一头老黄牛。“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就如布满田间的小道”,福贵在此时已经把生活看开了,他这样描述他死去了二十多年的妻子“家珍死得很好,死得平平安安,干干净净,死后一点是非都没有留下,不像村里的有些女人,死了还有人说闲话”,我看到了一个饱经沧桑的老人,对生活的平淡的态度… 生为何而活?或许作者在中文版自序中回答了这个问题,“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人生总是无法忍耐太多的现实,《活着》告诉我们,每个人对苦难的承受力都是很大的,面对苦难,不管在其他人眼中,多么不幸,自己都要有乐观的人生态度,勇敢的活下去! 阅读《活着》小说读后感最新读书笔记4 对于生活,对于人生,千古年来无数哲人智者发表过无数精辟的语论。滚滚长江东流水,许多流过了,淡了。而在生命的长河当中,必须有些东西是留下来了的。每一个都有权利改变他的人生,或苦或甜。或许在一般人看来福贵的一生是苦不堪言,而他的从容与恬然改变了我的看法。有尽头的是人生,而生活是没尽头的。这就是活着的。他给予了我生活的另一种新的看法。 《活着》通过“我”一个收集民谣的年轻人与“福贵”,一位经历过穷困潦倒,生离死别的老人的谈话,道出了主人公“福贵”历尽沧桑的人生故事。故事以描写老人神态动作,以及周边的环境为过渡连接,一个感性的故事倾泻而出。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福贵的一生。在我看来是悲喜交接,沉郁淡忘,最后平淡而终的。生于富贵之家,吃喝玩乐赌嫖无所不做。把百亩良田的家业输掉,从此一败涂地。躲过铲除大地主,战事的厄运。勤勤谨谨,有懂事的儿女一双,温柔贤淑的妻子,困窘也算其乐融融。而命运之神并没有因此降临。一家六口人,前后相继地死去。家珍得软骨症而死,有庆因被过量抽血而死,凤霞难产而死,二喜辛苦劳作意外死在岗位上,而最让人揪心的是福贵抱有唯一希望的外孙,因吃太多的黄豆而撑死了。最后我们看到的陪伴福贵的只有一头跟他一样老,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的老牛。 诚然福贵是一个再平凡不过的人,但我不得不为他活着的勇气,活着的坚强致敬。他用他的一生告诉我们什么是生活。一个老人活了大半辈子,亲手埋葬了他挚爱的每一位亲人,然后剩下他自己。每个人都有属于他自己的伤痛,而他却可以如此平淡的讲叙他一辈子的故事。陶醉于故事中,像回味着他的一生。那是属于他独特的一生,就算是悲痛也是珍贵的难忘的回忆。他不介意别人知道他的伤痛,因为在他看来那过去的一切都已化为可以美丽的传说。淡淡回味,那就是他无悔的一生。在他挚爱的亲人活着的时候,他深深地爱着他们,他们用他生命的全部,努力着,奋斗着,为了生存,为了他的亲人更好地生活。他没有干过滔天的坏事,甚至小恶也不曾多犯。他不奢求荣华富贵,只求一家人平平安安,永远在一起。命运弄人,他最终没有完成他这一生唯一的愿望。在所有人离他而去以后,或许他的人生不再有什么意义。颓废,绝望这些名词此刻用在他身上再恰当不过。然而,他并没有选择逃避人生,他活着,安然恬静地活着。不为什么,只为好好珍惜上天让他在世上活着的每一天。主人公大悲大喜过后淡然让人肃然起敬。 在我看来,“活着”是那么一个简朴是在而又深沉的词语。特别在我经历过亲人的离逝,看多了离合聚散后。当上帝赋予我们生命时,我们尚不知道何为活着。到我们渐渐成长,我们甚至一度迷糊,轻言生死,不知道为何而活着。而更多的,直到我们死的那天我们也不曾清楚活着为何。不管是浑浑噩噩,还是意气风发,为生活而活着,为自己而活着,为希望而活着。活着很好。死或许可以摆脱一切的痛苦。而只有活着才能真正地体会生活。只有活着才能欣赏初升太阳的美丽。活着是一根连着希望的线。千丝万缕的神经星罗密布,敏感的感知着这世界的苦与乐。而这也就是人生,也便是生活,可以痛并着快乐着。 生活中有太多的烦恼,然而也很玄妙。在我们呼吸着的每一刻都有无数的生命消逝,同时也有无数新的生命诞生。在如此竞争激烈的社会,有人说人生就是一场赌博,赢者为王,败者为寇。尔虞我诈不在话下,为成败甚至是情感一时小事放弃生命人不乏其数。然我相信到经历了更多以后,最终会有人知道,人生世上,输赢不是长久的,只有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阅读《活着》小说读后感最新读书笔记5 打开书的第一页,浓浓的乡土味就扑面而来——傍晚到来时,坐在农民的屋前,看着他们将提上来的井水泼在地上,压住蒸腾的尘土,夕阳的光芒在树梢上照射下来,拿一把他们递过来的扇子,尝尝他们盐一样咸的咸菜……非常写实的文字,不假修饰,可是却吸引你在貌似波澜不惊的文字旅行中,继续前行。 本书讲述了主人公福贵,好赌成性,最终将祖业输光而气死了父亲后,沦为靠租地为生的佃农。在给母亲请医生的时候在混乱中被拉了壮丁去打仗,辗转生死回到家乡,母亲已经死了,只剩得妻子家珍带着一双儿女为他守候着家。不幸的是女儿因高烧成为聋哑人,好在一家人总算又团聚了,虽然为吃饱饭发愁,为儿子念书也曾把女儿卖给别人家一阵子,可是一家人你心疼我,我爱护你,也算过了一段略微平静的日子。可惜,在以后几年的日子里,因种种不幸,他先后失去了儿子有庆,女儿凤霞,妻子家珍,女婿二喜,还有可爱的外孙苦根。后来,福贵就只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的活着。 挣扎着读完这本书,静悄悄且无力的倒在床上。整部作品,环绕在我脑海中的,就是一条死亡的线,而福贵,就听天由命的承受着这巨大的苦难,无法想象。面对生命,轻易的一个死字,似乎便完结了平凡人最平凡的一切。但是,余华却是用了最简洁的两个字,让我去感受去思索去回味这沉甸甸的“活着”。活着是什么?活着就是为了看见死亡认识死亡承受死亡吗!在生与死的无常中,我们能抓住的是什么? 至今仍心戚戚然。其实很想和学生谈谈这本书,可是,很怕。怕回味情节,怕思索作品的意义乃至因怕而抗拒理解作者,这是我在初读作品很长一段时间后的感受。可是不得不说,这本书好像被压在心底的某一角落,时不时就会露个头,让我在生活的洪流中,一边经历,一边理解:生活,既是魔鬼,也是天使,表面看起来是一条静静流淌的河,而暗地的波涛汹涌却一刻也不曾停止。 二读《活着》,一蓑烟雨,任平生暑假,流连在书店里,赫然发现在当代文学栏目里,有一个书架全都是余华的作品。《在细雨中呼喊》、《许三观卖血记》、《兄弟》,还有《活着》。站在书架前,突然感受到这位作家确实是拥有独特的陈述方式和笔法,让我在畏惧中产生抗拒,但在心底里对作品产生敬畏之心。不由自主,有了再读《活着》的渴望。 我读到了一个广阔冗长的历史背景:从国民党统治后期到解放战争、土改运动,再到大炼钢铁运动,自然灾害时期,福贵的生存环境无一不是孕育苦难的“熔炉”,从大富大贵到赤贫如洗,各个战争和运动给他带来了窘迫和不幸。 我看到了真情时时刻刻的存在:家珍不离不弃的守候,有庆和苦根的懂事孝顺,凤霞与二喜朴素厚重的爱情,如一股股清凉的小溪,让我们在沉重中感受到轻松,在绝望中看到希望。 我悟到了动荡与苦难中,平静与快乐仍是活着的主旋律。凤霞让别人领去才几个月,她就跑了回来。凤霞回来时夜已经深了,我和家珍在床上,听见有人敲门,先是很轻的敲了一下,过了一会又敲了两下。我想是谁呀,这么晚了。爬起来去开门,一开门看到的是凤霞,都忘了她听不到,赶紧叫:“凤霞,快进来。”我这么一叫,家珍一下子从床上下来,没穿鞋就往门口跑。我把凤霞拉进来,家珍一把将她抱过去呜呜地哭了。……凤霞躺下后,睁眼看着睡着的有庆好一会,偷偷笑了一下,才把眼睛闭上。有庆早晨醒来一看到他姐姐,使劲搓眼睛,搓完眼睛看看还是凤霞,衣服不穿就从床上跳下来,张着个嘴一声声喊:“姐姐,姐姐。”随着一家人含着眼泪的笑,我的眼泪也跟着扑簌簌的掉,心里欢喜的不行。活着是一个过程,在累与泪的跋涉中,不离不弃的是温情和微笑,所以,风来,我们可以逆风而行;雨来,我们可以迎雨而笑。风雨之后,潇洒纵横。活着或许不简单,可活着,也不单调。 三读《活着》,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 苦根死后的第二年,老人福贵和他从宰牛人手中买下的一头老牛相依为命,老人给老牛起名叫福贵。 每天耕田回家时,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我听到老人对牛说:“今天有庆、二喜都耕了一亩,家珍、凤霞也有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是要羞你。话还得说回来,你年纪大了,能耕这么些田也是尽心尽力了。”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默念着这句话,一缕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霞光在天际渐渐隐去。一个扛着犁耙的老人,拉着牛的缰绳慢慢走去的背影与暮色融为一体。 想起福贵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寿命长。以前觉得福贵既可怜又冷酷还是个糊涂人。一个人孤孤单单的,要那么长的命干嘛吗!眼看着一个又一个亲人离自己而去,掏心挖肺的苦楚难道还没有受够,活那么长又有什么用?现在读起此句,虽然忍不住还有凄楚之感,只是内心更多了敬重。所有的痛苦都能扛得起,所有的重压都承受的住,在饱经沧桑百转千回的挣扎后,仍然充满了对活着的期待,仍能够守望着对亲人的怀念而平静的活着,还能用怀念的方式让已经逝去的人长存于世。 我知道,福贵的一生充满血泪悲苦,于苦难中挣扎,于挣扎隐忍,于隐忍中坚强,于坚强中宁静。也许我眼中的他是苦难中的幸存者,相对于其他人,他是不幸的;而对于他自己,他苦熬的一生,或许更多的感受到的是生活的快乐和幸福。我看到的是活着的过程,他则享受的是活着的过程。我用眼,他用心。 读一本书,需要的时间不长,但读懂这本书,我相信还需要岁月的沉淀。
西游记是本十分有趣的小说,虽然我们对于其中的人物形象早已熟记于心,可我们也应该阅读原著,体会更深层次的含义。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2020阅读《西游记》读后感范文700字精选感想体会,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0阅读《西游记》读后感范文700字(一) 《西游记》是我四大名著之一,在我国文学史上占有者重要的历史地位。作为一部神魔长篇章回体小说,《西游记》在时间的沉淀中依然家喻户晓,广为流传。在今天,我翻开这本散发着古色古香的小说,领略其中的传奇色彩。 《西游记》讲述了唐朝高僧唐玄奘为求真经不畏艰险,与四个徒弟西天取经的故事,一路上历经九九八十一难,饱尝世间疾苦,体验因果轮回,一次次化险为夷,最后取得真经,造福世间的故事。文中的人物,性格鲜明,各具特色:固执,慈悲为怀的唐僧,武功高强,机智勇敢的齐天大圣孙悟空,贪吃,爱占小便宜贪恋美色的猪八戒,憨厚老实,默默无闻的沙僧……都在这部小说里被描绘的有声有色,深入人心,给我们启示。 《西游记》告诉我做人不能贪心,不能走歪门邪道。书中许多故事都是讲人的私欲引发妖魔缠身的故事。做人,要脚踏实地,不要先一步登天,更不能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走上歪路,一发不可收拾。不要有害人之心,相信因果循环,做了坏事,必然会遭受惩罚。 最重要的,它教会我,做人要有一颗持之以恒的心,不畏艰险,勇往直前,不论遇到任何挫折,都不轻言放弃,哪怕还有一丝希望,都要拼尽全力。还要有崇高的理想,不要甘心一辈子碌碌无为,为梦想去拼搏。要有冒险的精神。还有要有默默无闻,甘愿奉献的的胸怀。懂得感恩,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令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故事是“真假美猴王”的故事。这个故事是因为唐僧师徒彼此猜忌,互相之间不够信任而给了妖怪可趁之机,假扮美猴王。短短一个故事却发人深思:信任,是多么的重要啊。没有了信任,我们就会就会处在一个勾心斗角的社会,每个人都在处心积虑的提防他人,天哪,这将是怎样的一个时代?所以,在生活中,我们要给予他人足够的信任,这样,你才会收获到他人的信任。彼此信任,是人和人相处的基本界限。如果没了信任,这个世界将会是一片黑暗。 《西游记》是一部不可多得文学经典,他用通俗的故事教会人们世间的道理,在今天,仍然闪耀着光芒。 2020阅读《西游记》读后感范文700字(二) 《西游记》是我接触过的第一本名著,书中那些精彩生动,惊险刺激的情节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 《西游记》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孙悟空出世以及孙悟空护送师父前往西天取经这两个重要故事,整整有一百回这么多。虽然文字很多,篇幅大,但一点也不会枯燥,什么“大闹天宫、三借芭蕉扇、三打白骨精”,真是有趣极了,那一个个死板的汉字仿佛有了生命似的,带你感受书中的趣味。 在一百回中,我最喜欢的便是“三打白骨精”了。当我看到狡猾的白骨精变为提着饭菜的农家姑娘前来诱骗唐僧师徒时,我的心就不由自主得提了起来,真为他们的命运揪心,幸好孙悟空有火眼金睛,一棒打死妖怪,悬着的心总算是落地了。在这一个情节当中,我仿佛身临其境,也是孙悟空他们的一员了,当我将整本书看完时,我就如同与唐僧师徒共患难,一起闯过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这是一种多么奇妙的感觉啊! 看完了整本书,我合上书本,闭上眼睛细细地回顾第一处精彩的情节,同时也了解了人物不同的性格特点。比如机智勇敢、嫉恶如仇的孙悟空,贪图女色、喜欢耍不聪明的猪八戒,任劳任怨、默默奉献的沙僧等,其中有好多可贵的精神值得我学习。虽然我没有真正读透这本书,但我却从中明白一个道理:做一件事想成功,就要持之以恒,不怕困难,才能成功! 《西游记》是一本十分好的书籍,希望其他人了来领略一下它的风采吧! 2020阅读《西游记》读后感范文700字(三) 明代作家吴承恩的《西游记》,让我感受到了团结合作对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团队任务,是多么必不可少。 僧人玄奘从长安出发,开启了西天取经的大门,他收伏众徒弟:悟空、悟净和悟能。师徒四人一路上不畏艰难,在同伴有难时挺身而出,互帮互助,没有什么困难可以挡住他们前进的步伐。凭着他们的团结一致,不服输的精神,走过了那十万八千里的遥遥取经路,克服了那九九八十一难,成功取得真经,修成正果。 在我们心目中,孙悟空是最聪明、最机智、法力最大的英雄,《西游记》中每一个困难好像都由孙悟空一人奋战,八戒沙僧只是打打下手的配角。但是,只靠孙悟空一人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真的可以顺利前行吗?你看,大战流沙河中,如果没有八戒的识水性,主动下水迎战,他们能轻松渡河并收伏沙僧吗?车迟国里,如果没有八戒和沙僧也各展本领,帮助孙悟空让三个妖怪原形毕露,他们能克服这个难关,继续前行吗? 孙悟空去大战妖怪,如果没有八戒和沙僧在后方保护着唐僧,他能放心大胆地迎战吗?虽然八戒懒惰好色,看起来没有什么很大的作用,但他幽默风趣,给取经路上带来了许多欢声笑语,也用自己的九齿钉耙帮助孙悟空对敌。沙僧虽然没有做成巨大的贡献,但他忠心不二,沉着冷静,坚持保护师傅,一路上挑着行李,没有一句怨言,默默无闻。虽然唐僧有时不分青红皂白念紧箍咒,还帮妖怪说好话,但他也一直在背后支持着孙悟空。师徒四人的默契配合,团结一致,才使得他们取得真经,有个完美的大结局。 正如赛龙舟和拔河比赛,获胜的关键就在于团结一致,每个人都顾大局。又如战国时期,赵国有廉颇和蔺相如一文一武完美地合作,两人同心协力保卫赵国,才能使赵国一要比一天强大。团结很重要,谁说不是呢? 《西游记》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在前行的路上,团结一致必不可少。 2020阅读《西游记》读后感范文700字(四) 《西游记》是我国古代四大名着之一,这一本书,我每个假期都读,让我爱不释手。我被文中曲折的故事情节深深打动了,特别是唐僧师徒四人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书的作者吴承恩为我们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三个徒弟历尽艰难险阻,斩妖除魔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正是他们这种执着的精神深深吸引了我,才使我费寝忘食地把这本书读了个透切。 《西游记》向我们讲述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一心向佛、胆小怕事、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火眼金睛、敢做敢当,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好吃懒做,但又不缺善心。沙僧心地善良、老实本分、踏实能干。这四个人物形象鲜明,各有特点,性格也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正是他的精妙的地方,这师徒四人中,我最喜欢的人就是孙悟空了,因为他神通广大,胆大细心,技艺高超,一路上为保护唐僧惩妖除魔,立下了汗马功劳,所以他成为了我心目中的大英雄,使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另外,我还发现在孙悟空的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不服师傅管教。不过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他们师徒四人的这种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为我们树立了榜样,我们应该像他们学习。在这本书中,我最不喜欢唐僧,因为他不懂人情世故,任性,不相信大徒弟孙悟空的判断,不过,他始终以慈悲为怀,很有仁慈之心,终于感动了上苍,最终经历了千心万苦,和徒弟们取得了真经。 读过《西游记》后,使我受益匪浅。他还让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想要办成一件事,就必须要让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所以,我们在学习上也要像取真经一样的决心,只有坚持不懈,勇于动脑、动手,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2020阅读《西游记》读后感范文700字(五) 当我翻开《西游记》时,总有不同的心情。它在四大名著中,是最生动活泼的,小时候的我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有趣。但今时今日,不变的是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我的领悟却变了。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但在我看来,他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 在经历了这种个性受约束的日子,新世纪的人们都格外向往自由,向往那个自由的化身:孙悟空。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伏麒麟辖,不服凤凰管,又不服人间王位所约束”,闯龙宫,闹冥司,自花果山上目在称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它的一切斗争也是为了争取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读者一种追求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然而,每个人都明白,在现在,即使是将来,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尽管包围着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我们可以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包容天地。 然而,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人被一些价值不大的东西所束缚,却自得其乐,还觉得很满足。经过几百年的探索和发展,人们对物质需求已不再迫切,但对于精神自由的需求却无端被抹杀了。总之,我认为现代人最缺乏的就是一种开阔进取,寻找最大自由的精神。 在历经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更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传承至今了。
《下雨的书店》这本书是日本作家日向理惠子的著作。一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我就感到十分好奇,无数个问题从我脑海里冒出来:书店也会下雨?书店下雨了,书会不会被淋湿?人们在下雨的书店里看书会不会很有趣……
读了这本书后才知道,书中讲的不是书店真下雨,而是书和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书中的内容都是由雨水形成的,如果雨水沾上了悲伤,那做出来的书就是令人伤心的;如果雨水承载了满满的喜悦,那书就是令人快乐的;如果雨水浸透了感动,那做出来的书就是催人泪下的……
书中的故事浸透了感动,主人公是一个叫璐子的小女孩。她在一个下雨的日子,带着妹妹来到了公立书馆,极速蜗牛带着她们进入了“所生活的世界”。由于嗜读先生来到了书店,因为好奇心带走了她的妹妹莎拉,并且把书店弄得一团糟。璐子为了营救书店和妹妹沙拉,开始了一场艰难的旅程,途中她经历了种种困难,他都一一克服:当雨水消失时,自己动手写书;当书化为虚无时,努力去寻找;当找不到题材时,找许多小伙伴一起思考……最后成功救出了妹妹,拯救了书店。在克服困难的过程中,璐子为我们奉献出了宝贵的“隐形翅膀”——坚定的意志,不懈的努力。
生活中的我也是一个坚持不懈的人。在学习拉丁舞的过程中,我也遇到了很多挫折。在我们班中,我学的最晚,我是班里年龄最大的那个,一般在我这个年纪,早应该是高级班,去学双人舞了。可我还是只能跟七八岁的小朋友们一起跳。一次机会,老师让我看了下一个班的水平。刚跳两三个小节,我瞬间就被吓呆了,那个班里五六岁的小孩跳的都比我们跳得好的多!我觉得自己真不是学习拉丁舞的料。老师看出了我的心思,对我说:“我们学习舞蹈都要有一个过程,不是一天就能跳好的。像晚上那个班,也是学了三四年的呀!你只要刻苦的练习,肯定会好起来的!”
老师的话就像一枚小小的火柴,点亮了我意志之灯——一定要学好拉丁舞。在随后的日子里,我白天努力地学习,晚上不停地巩固,终于有了进步。有时一个难练的动作,会耗上我好几个小时,一遍一遍又一遍,甚至练得满头大汗……终于等到了一次比赛,我以全省第三的好成绩成功晋级,这是我辛勤付出的回报,也是“隐形的翅膀”力量的见证。
切身的体会,璐子的故事,更坚定了我对待困难、挫折的态度。是啊!当我们遇到挫折时,要积极去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不能打退堂鼓,更不能退缩,不能轻言放弃。当我们压力山大的时候,要借助隐形翅膀的力量,穿过风雨,去寻找那美丽迷人的彩虹。只有意志坚定,坚持到底时,你才会真正体验到成功的喜悦和快乐。我相信,当你见到成功的彩虹时,你一定会觉得,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下雨的书店》虽只有短短的245页,却蕴藏了许多美好。让我们在下雨的书店再次相逢,细细品味书中那份藏在字里行间的温暖和力量。让“隐形的翅膀”带你飞过艰难和绝望。
我非常喜欢《西游记》这本书,是因为他们师徒四人不畏艰险,跋山涉水、坚持不懈,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的精神,让我懂得了:只要努力就会成功。
从这本书中,我还悟出许多的道理,就佛祖压孙悟空这集来说吧,孙悟空虽然很厉害,可人外有人,山外有山,世上还有许许多多厉害的人,不止他一个,因为这点被压在五行山下。
还有孙悟空抢芭蕉扇那集来说吧,孙悟空一而再再而三的要去芭蕉扇,第一次没成功,第二次还没成功,可他还不气馁,最后一次终于成功了,他们扇灭了火焰山的熊熊大火,翻过了火焰山。
就拿真假孙悟空那集来说吧,说假孙悟空差点杀了师傅,最后如来把石猴变回原形,这都得怪孙悟空心中对师傅的怨恨造成了现在的后果,这说明了人与人之间要互相信任,以诚相待。
《西游记》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它里面的人物描写的栩栩如生,特色鲜明,活灵活现,比如唐僧:他非常的善良,他为了理想有一往无前的勇气,他的性格坚韧,面对所有的诱惑和磨难不为所动,最后终于取得了真经;孙悟空是一个勇敢的强者,不畏权势,敢于斗争;沙和尚是一个任劳任怨,吃苦耐劳的人;最后就剩猪悟能了,他是一个好吃懒做意志不坚的人。所以我们要做像唐僧,孙悟空,沙和尚那样的人,不要做像猪八戒这样的人。我们以后要好好习,做个不怕困难,长大做个对祖国有用的栋梁之才。
读了《西游记》,我的感触很深,之前也只不过就是一时看下电视剧,连白话版的《西游记》都是走马观花随便翻看一下就了事,一点儿都不用心去读。《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后来听到老师说的要求,才认真看了《西游记》。
《西游记》中特点和人物形象最突出的也就是孙悟空了,他来是只从石头中蹦出来的猴子。后来都大闹天宫。是的,他只是一只小猴子,可能最为奇怪的是他是从石头间跳也来的,可他还是一只猴子,也就有着我们凡人般的勇敢。他是故事中唐僧的大徒弟,师弟们敬仰的大师兄,同时,也是许多读都崇拜的偶像!因为他神通广大,会七十二般变化,一个跟斗能翻十万八千里。还有那一双火眼金睛,还大闹过天宫呢!看来,与唐僧西行的路上,他手持金箍棒一路上斩妖除魔,力保唐僧西天取经。孙悟空的人缘也非常好,遇到困难,都能有神通广大的朋友过来帮助他。
猪八戒的本事虽没有他大师兄那么厉害,并且贪小便宜,在遇到困难时,便显得很实在。他在关键时候,也会手挥几铁钉钯帮助孙悟空斩妖除魔。有了猪八戒的存在,原本枯燥无味的取经路上变得有趣起来。这也是这本书的一大看点,吸引了更多的读者。使读者多了更多欢笑。
在这个暑假里,我收到了许多新书,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这本以前也曾读过一遍的《下雨的书店》,这次暑假又重新读了一遍。它虽然只是一本薄薄的书,但其中却蕴藏了太多的美好。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名叫璐子的可爱女孩,她在图书馆时被一只蜗牛带到了下雨的书店,遇见了店长古本先生和助手舞舞子小姐,一场奇幻刺激的冒险就此展开。战胜了重重困难后,璐子抓住了破坏故事种子的幽灵,拯救了书店,也找回了自己的初心。
这本书想象力丰富、美好,又清澈干净,用童真的语言谱写了奇幻的冒险之旅,就好像一个色彩多样但不显艳俗的杯子,各种奇幻的色彩恰到好处,又稍稍溢了那么一点儿,那质感厚实,散出的光泽,有着一种说不清的美妙韵味。
生活中,每个人都可能像璐子一样,急着前行而忘记自己的初心,丢失了心中最初的梦想,并变的心怀焦虑。还记得我四年级下学期时,有一次数学单元考因为粗心、审题不清而没有考好,觉得很丢面子,回家后便变的焦虑、暴躁,对着自己发火,订正错题时也很不耐烦,导致下一次考试又没有考好。冷静下来后,我开始想,要是换做了《下雨的书店》中的璐子,她会怎么做?她在种子森林中也曾度过重重难关,经历千辛万苦,与“嗜读”先生斗智斗勇,才最终战胜困难。她碰到的问题可比我多的多,也难的多,也许我应该暂时休息一下,好好思考自己的初心,放平心态,再重新启航。于是我仔细订正了错题,不再在乎别人的眼光,找到了自己的初心——学好书本上的知识,并好好运用!经过一番努力,下一次的`数学考试,我便获得了满意的结果,也证明了自己的努力终有收获。
我觉得学习的过程,也跟璐子的旅程一样,有太多的诱惑和困难,是一条充满荆棘的道路,需要艰难跋涉后才能到达终点。
有幸,我遇到了《下雨的书店》,在领略神奇故事之余,也懂得了该停下自己匆匆前行的脚步,想想自己的初心,放下执念,抛弃焦虑,重拾梦想,继续前行!
“不要因为走得太远而忘记为什么出发。”生活中,有太多的风景,太多的诱惑,太多的羁绊,让我们忘记了自己的初心,找不到前进的方向,因而在一个充满荆棘的道路上艰难跋涉。关于梦想,关于初心,无论是大人,还是孩童,似乎每一个人都有话要说。日本儿童文学作家日向理惠子则把这些话倾注在了他的插图作品《下雨的书店》中,通过一个看似荒诞无稽的故事,道出了关于梦想与初心的那些事儿。
这是一间神奇的书店,一间一直在下雨的书店,据说,雨水中蕴藏着这个星球上各种各样的故事,不同的雨水浇灌出不同的故事……被悲伤浸染的雨水,会浇灌出令人悲伤的故事;经历过喜悦的雨水,会浇灌出令人开心的故事;有的雨水还能变成每一句话都像谜语一样,具有神奇魔力的故事……书店的店主渡渡鸟古木先生还有他的助理——精灵使者舞舞子就用这些浸透了人们喜怒哀乐的雨水,浇灌那些迷路的故事,最终把它们变成一本本与众不同的书。无论是有趣的书,愉快的书,悲伤的书,还是不可思议的书,都可以在这间下雨的书店里找到。
这是一段充满奇幻的冒险之旅。在故事的主人公——小女孩璐子帮助下雨的书店解决难题的过程中,在种子森林里,她与精灵星丸一起度过了重重难关,最终战胜了困难。而战胜困难的诀窍却是不一般的,除了冷静之外,“在种子森林里最有用的就是想象。”正如恩格斯所说,思维着的精神是地球上最美丽的花朵。在这个故事中,我们与璐子一起展开了想象,也一起见证了想象力的伟大和绝妙之处。
这是一个教孩子们学会与他人共处,与自己和解的故事。《下雨的书店》看似是一个荒诞无厘头的故事,其实,仔细阅读,不难发现故事有一个贯穿始终的主线,那就是璐子对年幼的妹妹莎拉的态度。在故事的开始,体弱多病且爱哭闹的妹妹,几乎享有了妈妈所有的关注,前几天还把璐子最喜欢的玩具占为己有。璐子认为这样的妹妹一点儿也不可爱,并有了想用蜗牛吓唬莎拉的念头。可是,在经历了下雨的书店以及种子森林的一番历险之后,在找回了自己曾经遗忘的故事后,璐子想起了妹妹出生时自己的喜悦与期待。是啊,妹妹还是那个妹妹,只不过在前行的路上,璐子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忘记了自己曾经的梦想。故事的结尾处,璐子想把这本写满着自己对妹妹浓浓爱意的书对给妹妹听。她想象着妹妹高兴的样子,自己也变得快乐起来。
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像《下雨的书店》中的璐子一样,急着前行,而忘记了自己的初心,丢失了自己最初的梦想,并变得心怀焦虑。很多时候,我们该停下匆匆前行的脚步,回顾来时路,想一想自己的初心,放下一些执念,重拾梦想,继续出发。
因为外界精帜彩的世界太喧哗吵闹,共读书的冷板凳难坐,还哪因为与遥远的知音无缘菩对话或相见恨晚,书友泉天南海北难相聚。下面小编带来的阅读名著读书心得体会大全,希望大家喜欢!
阅读名著读书心得体会篇1对于贝多芬,许多人对他的外貌等都做出了许多假设,对于他的头发,从未梳理过,就像美杜莎头上的乱蛇,他仿佛一个巫师召来妖怪之后反被妖魔制服了一般,这就是贝多芬。“贝多芬的童年是艰苦的,不像莫扎特成长于优越的环境,从一开始,人生之于他,就像是一场悲惨而残酷的斗争。”他的童年苦极了,这里将他的童年比作一场斗争,生动形象的写出了他童年的悲惨,他需要每天都和音乐打交道。他热爱自己的母亲,当母亲去世的时候,他曾说:“她对我那么仁慈,是那么值得我敬爱,是我的朋友!当我能叫出‘母亲’这甜蜜的字眼,而她又能听见的时候,谁能比我更幸福?”他对母亲充满了浓浓的爱意,是一个孝顺的孩子,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母亲,母亲生我们养我们,是我们需要用一生去报答的,我们也要深爱自己的母亲,用优异的的成绩去报答她。贝多芬在波恩的一个家庭里找到了亲切的依偎,是他终身珍视的勃罗宁一家,他们女儿比贝多芬小,贝多芬教她音乐,带她走上诗歌之路,她是他少时的伴侣,尽管贝多芬的童年和少年如此悲惨,但他对这段时日和消磨这时日的地方永远保留著温柔的回忆。然而痛苦已在敲门,它一旦降临便不再离开,1796年至1800年,耳聋已开始了它的酷刑,耳聋日夜折磨著他,他的听觉越来越衰退,内脏也承受著剧烈的痛苦,“连续好几年,他瞒著所有人,独自守著这可怕的秘密,就连最亲密的朋友也不说”。他可怜极了,他是多么想要好起来啊!贝多芬还抱著一种爱的热情,这种爱情几乎永远是纯洁的。人生总是会有许许多多的不幸,但只要有坚强的意志,你总能打败不幸,迎来光明阅读名著读书心得体会篇2《边城》虽然有着悲剧性的结局,可那结局未尝不是凄美的合情合理、自然贴切。城内乡民的淳朴是一种美,不谙世事,与世隔绝是一种美,与自然生生相息的生活作息是一种美,民风习俗是一种美,地理风貌是一种美,坚强乐观是一种美,真挚纯真的初恋是一种美,忠贞不渝的坚守是一种美,不顾其他的痴情等待亦是一种美……文章无处无美,处处皆美,这更是作者沈从文内心深处对美的寄托和追求,亦如陶潜所作《桃花源记》一般,作者将所希冀的一切包括纯真、美好的歌颂均寄于此,只是比起《桃花源记》,更平添了一份悲伤,一份希望无法实现最终湮灭的无奈伤感。追溯过往,追溯那个城外纷乱的年代,作者写此文只是为了平静内心不安和混乱,唤起尘世的纯真,唤起尘世对美的追求,不懈的追求。然而我时常不解,在其那个硝烟弥漫的年代,如何让心那般心如止水,这种超然物外,心澄澈如镜的品性如何保持?况那番年代,寄亡国之恨于这般平静的文字中,引人细细品味,耐心琢磨需要一颗多么强大的心灵?多么高深的人生境界?多么纯净的尘世净土?联系今日,无数人生活在欲望的桎哠中,受尽金钱权势的牵制和诱惑,他们终日思量着如何稳居其位,如何尔虞我诈,如何勾心斗角,他们心中没有了美的印象,或歪曲了对美的审评标准。他们内心浑浊,全身充满着让人嗤鼻的恶臭,他们失去了美,更失去了对美的追求。纵然将沈先生呕心沥血的作品捧之当前,恐怕只是依旧“羞见于刘郎才气”。彼之美,铸成人之美,心之美,纯之美,则万物皆美。阅读名著读书心得体会篇3我满怀期待的从图书馆借了这本书。我还记得几年前坐在书店里,抱着文化苦旅抹眼泪的情景,当时确实有一股暖意涌上心头。但这本书没有这么说。总的来说,可以肯定的是,作者仍然想把文化和历史放在框架中,再加上他深厚的文字功底和思想底蕴,再差也强过汉字和汉字的堆砌。剧本部分实际比故事稍微好一点。因为西方戏剧的诙谐和跳跃。表现力也相对突出。除了小说开头的故事,让读者还能生出此许幻想之外,后面就是古代各种传说的汇集了。作者在人物和情节塑造上,加上对文人酸腐与政治苟且的批判,实在读不出些许的动情与感悟。当然我也不否定审美疲劳及先入为主,我以一颗虔诚的心来评价大师的作品。当然,我知道我永远也写不出这么好的作品。作者本人说,这部作品是他们夫妻在绝望中坚持不懈的悲剧。虽然他坚持认为这不是一把自卫的剑,但一些读者不能接受。尤其是,我不敢认同他在前言中反复炫耀的戏剧身份。其实,没有必要声明和辩解那么多,说一些艺术家过于急躁,留下了潦倒,难道恰恰是在说自己?因此,作为一个批判性的读者,我会不断地审视自己内心的评判准则。如果秋雨先生以前没有被贴上大师的标签,那么散文、故事和戏剧之间还是有天壤之别。反之以一种平和的心态欣赏他的故事,大概不会产生这么大的差距。附上文中值得感悟并学习的部分:过去每当节气之日,妈妈总会在小院子摆一个香案,向着神座礼拜三巡。平时有什么难事,也会临时祈祷,念几句咒语,然后与“山神地母进行一番”天人对话……求告方罢,拜了三拜,孟河立即觉得有一股温暖气息贯穿全身,而且鸟雀之声盈耳,花草之香扑鼻。孟河知道,被准许了。阅读名著读书心得体会篇4《春》是一篇描写自然风光的出色散文,将它与此前的同类题材《荷塘月色》、《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相比,使人感到它有两点突出的变异:感情格调有所不同和语言风格的变化。读《荷塘月色》、《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使人感到其中流露出作者淡淡的哀愁,而《春》的感情基调则轻松愉快、充满活力。何以会如此?我猜想至少有这样两个原因:一是本文系朱自清应约为中学撰写的语文教材,从培养青年积极向上出发,作者采用了相应的积极、乐观的感情基调。二是作品的青春活力,反映了作者写作时的心境。《春》大概写于1932年下半年或1933年初。1932年8月,朱自清漫游欧洲回国不久,便与陈竹隐女士结为美满夫妻,并于同年9月出任清华大学中国文学系主任;33年4月,又喜得贵子。朱自清生活中的顺境与幸事,不能不对《春》的抒情格调产生影响。作者乐观感情的倾注,使得作品情景交融、诗情与画意结合。再从语言方面看,《荷塘月色》、《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的语言固然是漂亮的,但有雕琢痕迹,不够自然。《春》的语言则简朴、活脱、口语化。如写草,“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写花,“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这些语言都是从生活中提炼出来的,生动活泼,节奏明快,语短意丰,表现力强。作者为了更好地描写春天,还采用比喻、拟人等多种修辞方法,使春天形象化、人格化。前面引用的文章的结尾部分,便是这方面最好的例证。朱自清不愧是语言大阅读名著读书心得体会篇5《哈姆雷特》这是莎士比亚的一部代表作品之一,讲述了一个悲剧的故事。哈姆雷特讲述了丹麦王子哈姆雷特遇见了父王的鬼魂,向他说了他叔叔是为篡得皇位让王后改嫁,所以把他害死。哈姆雷特知道了真相,开始了装疯复仇,一天,他叔叔国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叔叔想借英国国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被姆雷特识破,中途返回,正好赶上了奥菲利娅的葬礼,叔叔挑起奥菲利娅哥哥和哈姆雷特的决斗,准备了毒酒和毒剑哈姆雷特先获胜,国王假意祝贺给哈姆雷特送毒酒,但他没喝。后来哈姆雷特又赢了,王后把毒酒喝了。第三回合,哈姆雷特中了毒剑,又夺对手的剑刺了对手一剑。最后,王后毒死,奥菲利娅哥哥也揭露了叔叔的阴谋,哈姆雷特把叔叔刺死,自己也毒发身亡。哈姆雷特在我眼中是一个特别的人物,他从一个善良的王子,久经磨难,一步步走向了勇敢成熟的战士。他面对复仇,道德,与爱情种种不一样的态度,在复仇中表现的种种徘徊于后退,让这个故事展现在我们面前非常真实。哈姆雷特在与叔叔慢慢斗争的同时,黑暗的社会不断显露出来,使他认为世界的美好渐渐瓦解。黑暗的社会使他加快了复仇的脚步,我从影片中看出来它的装疯卖傻是进过深思熟虑的,他的报仇的意志在困难中越来越坚定,他告诉我们要勇敢去面对世界,绝境中锻炼自己,深思熟虑做好每一件事。哈姆雷特在墓地中通过掘墓人的话看透额生生死死:不管多么富有或多么贫穷的人,最后都是白骨一堆。这告诉了我们多思考,看透每一个小事。
水浒传记叙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阅读《水浒传》最新读后感优秀读书笔记2019精选,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阅读《水浒传》最新读后感优秀读书笔记1 每个人心目中的好书是不—样的,我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喜爱的,有意义的好书。《水浒传》是—部非常经典的中国名着,与它相媲美的还有《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号称"中国四大名着".《水浒传》它真实地描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它以杰出的艺术描写手段,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农民起义的发生, 发展和失败过程的—些本质方面,说明造成农民起义的根本原因是"官逼民反". 《水浒传》写英雄们走上反抗的道路,各有不同的原因和不同的情况,但是在逼上梁山这—点上,许多人是共同的。如阮氏三雄的造反是由于生活不下去,他们不满官府的剥削,积极参加劫取"生辰纲"的行动,从而上了梁山。解珍,解宝是由于受地主的掠夺和迫害起而反抗的。鲁智深是个军官,他嫉恶如仇,好打不平,因此造成和官府的矛盾,结果被逼上山落草。武松出身城市贫民,为打抱不平和报杀兄之仇,屡遭陷害,终于造反,勇猛地向统治阶级进行冲击。他是从血的教训中觉醒过来的。 水浒—百零八将,人物形象中令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智多星吴用"和 "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智多星吴用"几次献策:吴用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倒了青面兽杨志,夺了北京大名府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十万贯金银珠宝;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捉,和戴宗—起被押赴刑场,快行斩时,吴用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戴宗;宋江二打祝家庄失败;第三次攻打祝家庄时,吴用利用双掌连环计攻克祝家庄。宋江闹华州时,吴用又出计借用宿太尉金铃吊挂,救出了九纹龙史进,花和尚鲁智深。—生屡出奇谋,屡建战功。受招安被封为武胜军承宣使。宋江,李逵被害后,吴用与花荣—同在宋江坟前上吊自杀,与宋江葬在—起。真不愧为"智多星"呀! "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 是—位非常直率,暴烈如火,却侠骨柔情,杀却恶人为的是救穷苦人于水火的真汉子,英雄人物。他往往在人们面前表现出—副粗鲁,野蛮。可他到了冲锋陷阵的时候可毫不含糊,挥着62斤重的禅杖上阵杀敌。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中国古代的历史,水浒英雄们的反抗精神和封建社会腐败的—面。这的确是—本非常耐人寻味的—本书。 阅读《水浒传》最新读后感优秀读书笔记2 《水浒传》是一部产生于元末明初的长篇小说,生动地描写和反映了北宋末年一支以宋江为领袖,有众多英雄豪杰参加的农民起义队伍的可歌可泣的事迹。有被招安前的“两赢童贯”、“三败高三尉”等及被招安后的破大辽、征田虎、征王庆、征方腊。 世世代代,人们赞叹的是宋江的乐善好施、精忠报国,唾骂晁盖不忠不义、背叛朝廷,但是,在第十七次读完《水浒传》后,我有了新的感受。宋江固然值得赞叹,但同时,他的决定确使得一百零八天罡地煞四分五裂,正如宋徽宗所说:“卿等一百零八人,上应星曜。今止有二十七人见存,又辞去了四个,真乃十去其八也!”这还没完,后来戴宗、阮小七、柴进、李应受奸臣迫害,辞官回乡,宋江、卢俊义、吴用、花荣、李逵更惨,竟被害死。宋江一生为国,却落得个身首异处,笑话!笑话! 再说晁盖,吃喝不愁却公然起义,为什么?因为他看透了朝廷的腐败,深识只要蔡、童、杨、高四奸臣一日在世,天下就一日不得安宁。在他的带领下,梁山泊进入了鼎盛时期,但后来宋江来了,大谈特谈什么“忠于朝廷”、“报效祖国”,还把晁盖的聚义厅改为忠义堂,他已经被荣耀冲昏了头脑。 每个人并不是完美无缺,也不是没有优点,我们在发现别人缺点的同时也要学会发现别人的优点,用正确的眼光看待别人。 阅读《水浒传》最新读后感优秀读书笔记3 打开《水浒传》第一页,赫然映入眼帘的是毛主席的题词:《水浒传》是一部投降主义的书。 ——题记 我怀着崇敬的心情读完了《水浒传》这部惊心动魄的文学巨著。我感动着,为了108将“替天行道”的壮志;我热血沸腾着,为了英雄们的悲壮命运。同时我也疑惑着,为了这108将的首领宋江究竟是怎样一个人物。 我觉得,宋江不能算作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英雄。他既没有武松打虎、鲁达拳打镇关西的壮举,也没有赫赫有名的战功,他的声名远扬在于它具有一个“政治家”的谋略。 作者故意让梁山泊的原首领晁盖死去,让宋江继位。因为只有他才能磨得人心一样平。这不,连脾气暴躁的黑旋风都心甘情愿地叫他哥哥。宋江将他政治家的天赋发挥得淋漓尽致,使108将上下一心,攻打祝家庄,三打高太尉,读到这些情节,让人感受到宋江作为一个政治家的谋略。 但宋江只是一个“偏安”的政治家,他喜欢名正言顺,而不是一辈子窝在梁山当强盗,也是他选择了“招安”.他带着自己的的兄弟同方腊残杀,结果好汉们自身难保。 宋江想过安稳的日子,但是他忽略了他的兄弟们作为英雄好汉的脾性。难道他不知道朝廷早就视他们为眼中钉、肉中刺,希望那个早日铲除他们了吗?梁山好汉们宁愿与朝廷决一死战,这样好汉们才死得其所呀。宋江的投降直接导致了梁山泊的悲剧,不知他临死前是否也觉得痛心悔恨呢? 在这里,队宋江妄加评论,我实在觉得很惶恐。但是我觉得,宋江的思想和举动对于我们的人生有着一定的启示:不要想你的敌人妥协,也不要接受威胁和利诱,否则将会付出惨痛的代价。 阅读《水浒传》最新读后感优秀读书笔记4 在成长 的道路中,每个人都会读过许多的书,读过自己喜欢 的书。而当我读罢《水浒传》这本出自施耐庵之笔的名著,才想起毛主席说过的一句话:“不读完《水浒传》不是中国人。”因此我受益匪浅。 当我一字一句的阅读《水浒传》时,深深地被《水浒传》里的情节所吸引,每一个故事都是那么的精彩,那么的引人入胜。生动地描写了108位好汉因当初一些贪官的腐败无能,被逼上梁山,与以前的封建时代的恶势力作斗争。当我读到《水浒传》的其中一个情节,深深地感受到了林冲那谦虚 、宽容、忍让和一点点的无奈。故事情节是这样的:林冲被当时的贪官所陷害,流放沧州。在被两个差人押解的过程中,他备受折磨。那两位差人用热水烫林冲的双脚,林冲的脚被烫起了泡。林冲乃八十万禁军教头,武艺高强,枪棒精通,完全可以打败两个差人逃跑。但林冲却能一再忍让。他这种精神让我明白了在对待别人时要多一点宽容和忍让,一点点小事不必斤斤计较,这样就能减少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水浒传》中还有一个重要角色——花和尚鲁智深。鲁智深向来鲁莽而爱打抱不平,以“义”结友,做事都以“义”为先。在野猪林中救了林冲。还打败了恶人镇关西。再现实生活 中,这种精神已很少见。小偷正在作案,许多人都看到了,却都无动于衷。我深有感触:做人要伸张正义,让恶势力不再存在。 《水浒传》这本围绕着“义”来写的杰作,令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阅读《水浒传》最新读后感优秀读书笔记5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一书洞明世事沧桑,遗训尽显人情冷暖。
这是我读《颜氏家训》的感慨。
《颜氏家训》是北齐颜之推所作。颜之推出身望族,生于乱世,长于戎马,历经坎坷,社会的动乱和屡屡劫后余生让他洞明世事,明白使自己家族趋利避害,继续绵延的真谛,这也是他作此书的目的。在今天我们读来,不仅要崇德尊贤、勤奋求知,更应反思自身,正自身,正家风,培养孩子优良的操行。
《颜氏家训》这本书总共二十篇,其有关教育思想的论述主要集中在《教子》,《治家》,《慕贤》,《勉学》,《音辞》,《杂艺》等篇章。我最为欣赏的是《教子》篇,颜之推的每句话如醍醐灌顶,对我起到警醒作用。
对孩子的教育,必须处理好教育和爱护的关系,父母对孩子的过分溺爱是有害的。教育孩子一定要有正确的立场,首先要重视品德教育。坐而有姿,站而有样,对孩子我们从小就要严格,养成教育不可或缺。现在教子有人强调尊重孩子天性,其实要把握好一个度,否则就是溺爱。而颜氏教子刚柔相济,值得我们学习。颜氏认为,父母威严而又慈爱,子女就会敬畏谨慎,从而产生孝心。如果父母对子女不加教育,只是一味溺爱,总是任其为所欲为,该告诫阻止的反而夸奖鼓励,该斥责的反而和颜悦色。孩子长大懂事以后,就会认为理应如此。若一味顺从孩子,孩子骄横傲慢的习性已经养成,才想到要去管束制约,为时已晚。这一点是每一个家长要考虑重视的。家庭教育是个亘古不变的话题。《颜氏家训》清晰地对家庭教育提出了很多良好的观点,我们可以借鉴。
慕贤篇云:“吾生于乱世,长于戎马,流离播越,闻见已多。所值名贤,未尝不心醉魂迷向慕之也。人在少年,神情未定,所与款狎,熏渍陶染,言笑举动,无心于学,潜移默化,自然似之;何况操履艺能,较明易习者也?是以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自芳也;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自臭也。墨子悲于染丝,是之谓矣。君子必慎交游焉。孔子曰:“无友不如己者。”颜、闵之徒,何可世得!但优于我,便足贵之。”
这段文字的意思是不嫉妒但学习,吾日三省吾身,不嘲笑不如自己的人,不嫉妒优于自己的人,在顺境和逆境中都保持一颗淡定自得的心足已。
为人处事当如是。
颜之推谆谆教导,学习不可一日放松,所以人生在世,终究是要活到老学到老的。但学习要保持独立性,不要死读书。“凡有一言一行,取于人者,皆显称之,不可窃人之美,以为己力;虽轻虽贱者,必归功焉。窃人之财,刑辟之所处;窃人之美,鬼神之所责。”意思是凡采纳一个建议、办理一件事情,这就是得到别人的帮助,应该表明,不该窃取他人成果,当成自己的功劳。做人要有自主性,不能被他人左右,失去主见,正如尽信书不如无书一样。
对于世事政事,颜之推建议后人明哲保身又要勇于进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他批判当时士大夫存在的不学无术,理论脱离实际,毫无自身修养、败坏世风的三大弊端,但同时又告诉后人不要受别人影响做好自己就好,这一点对我们有深刻的启发,不仇官不仇富不欺穷,颜之推对后人心态的指导可谓一针见血。人活世上,不就是活个心安吗?
反观现实,高官巨富有之,但能快乐淡定的有几人?
“世人多蔽,贵耳贱目,重遥轻近”。《颜氏家训》这部书洞明世事,对人性有着清醒的认识,所以能触动人的心灵。我深有感触,就对个人的影响来说,颜氏家训让读者找到心灵的归宿。
“心安既吾乡”,当前浮华盛世,人人为名利而趋向,不浮躁不急躁的人遗世而独立,如何让心灵有个归宿?
教师范文大全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红岩》读后感”,读一读作者的作品,我们不仅能收获知识,更能得到关于人生的启示。我们可以通过撰写读后感,将难得的心得感悟记录下来,本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为您提供一些有用的信息!
我现在正在读一篇**《红岩》,虽然只读到了一半,但内容大至了解了。《红岩》中的革命烈士都是英雄。即使他们死了,也不会向国民党透露共产党一半的秘密。
而且,在垃圾坑和白公馆里的所有烈士都受到敌人的折磨和折磨,非常痛苦。但是。他们的意志没有动摇,他们永远站在正义的一边。
想起《红岩》中的江姐,我真是万分激动。蒋洁在渣滓洞集中营时,为了保守党的秘密,她忍受了多少摧残,日夜折磨了多少次,这是无法计算的。想起江姐的手指上插着一根又一根竹签,真令人惨不忍睹。
十个指头插在心里,可以想象蒋洁承受了多大的痛苦,但她仍然没有透露半个秘密。江姐为了人民的幸福与自由,她愿意忍受这么大的痛苦,她的那种“先天下之忧而忧”的顽强精神,使人佩服。
回想那些熟悉的人物:英勇抗敌的许云峰、不屈的江杰、视死而复生的成岗,他们都为新中国的解放献出了宝贵的生命。革命先烈的献身精神打动了我的心。
我们生活在和平时代的人们来说,生活在红旗下,生活在幸福里,根本就没有吃过像那些革命烈士一样的苦。我们有时会谈论生活和理想,但我们常常不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价值。我们过着幸福生活的同时,再来想想曾经被关押在渣滓洞和白公馆的革命烈士们,他们吃的是发霉的米饭,喝的是污水,承受严刑拷打。
我们和他们相比是多么渺小和微不足道。
生活中的我,是一个胆小的人。比如,我不敢碰任何与电有关的东西,怕被电碰到。然而当我看了《红岩》之后,看到他们的那些事迹后,我的勇气变大了,变得勇敢了,才去正确地触碰和电有关的东西。
新中国的成立,是革命先烈血脉和生命的结晶。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以他们为榜样,从小努力学习,为祖国的建设做出贡献。
晚上,这里很安静,只有我一个人在看红岩。
当我读到**的敌人把竹签插入江姐的十指时,我的心收紧,仿佛也看到了江姐那苍白的面孔,血流不止的伤口,我真痛恨那些“杀人不长眼”的“恶魔”,也替江姐揪心;当我读到江姐临行前,从容不迫的穿上红色绒绒衣,像往常一样梳理着兴发……我被这位你女英雄的气概深深的打动了。多么伟大的革命战士啊!为了实现共产主义的目标,她早就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他为党和人民做了一切。
而我,平时碰到一点儿小挫折,就像缩头乌龟一样把头缩进了壳里。遇到不会做的题目,就会呢喃的说:“别费心思了,明天早上问问同学,或看看别人的……”在家里,父母让我做家务,我总是厚着脸皮“靠”。
最后,父母别无选择,只能自己动手。日复一日,我变得懒惰、胆小和懦弱。我没有勇气和信心去做任何事。我在江姐面前是多么的懦弱和渺小!
书看完了,江姐的话仍在我的耳边回荡:“竹签是竹子做的,但共产党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革命前辈面对重重困难都无所畏惧,我就更应该勇于拼搏,战胜一切的困难!
《红岩》是一本以重庆地下党人为争取中国人民解放而进行的壮烈斗争为题材的优秀长篇**,作者罗广斌,杨益言曾被共同关押在‘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的集中营里,亲身经历过敌人的野蛮暴行和共产党人不屈不挠的斗争生活。
你知道祖国的山河为何这般的美?你知道少先队员为什么要带鲜艳的红领巾?你知道我们的幸福生活是如何从今天开始的吗?
《红岩》这本书它告诉我这些我曾经不懂的问题。每次读这本书我心中都会呐喊:烈士们当雄浑的国歌慢慢响起,当五星红旗慢慢升起,那一刻就证明你们是多么地伟大,多么地无私,你们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远的骄傲,我会永远记住你们!
我永远都忘不了1948年11月27日那一天,国民党反动派在逃窜前夕惨无人道地制造了震惊中外的歌乐山大**,两百多位英雄在重庆解放前夕,光荣牺牲,书中一副副真实的**,一首首豪壮的诗,一桩桩感人的故事,都向我们展示了革命先烈与敌人英勇斗争无私奉献的乐观主义精神。
在这本书中,蒋洁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的敌人把竹竿插进了她的十个手指里,他们可以忍受地说:酷刑太小了一个考验,竹竿是竹子一个人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我也佩服华子良,即使写他的笔墨并不多,但是他的形像我深深刻在脑海里,疯癫的样子骗过所有人,还有许云峰、成岗、陈然……他们的威武不屈,贫贱不移,惊天地、泣鬼神!
《红岩》这本书为我带来了巨大的震撼,我永远相信!在东方的土地上,红岩精神将光芒四射!
借着暑假的休息时间,我阅读了**《红岩》,这部令人高亢、激动、悲愤、崇敬的**,在我脑海中留下了挥之不去的深刻印象。文章的字里行间描绘了众多革命英雄的高大形象: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书中的一幕幕情景,一幅幅画面,至今还在眼前浮现。
尤其令我敬佩的是革命女英雄江姐江雪琴,她虽然受尽了敌人的折磨,但是仍然闭口不说党的机密,敌人用尽残忍的手段,还是未从她口中套出一个字,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江姐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对革命的信心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动摇。试想,被粗长竹签订入指甲缝间的刺股钻心的疼痛,谁能忍受得了?然而革命英雄们却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如今我们的幸福生活,是无数名革命战士的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了今天我们这一代安逸的生活,美好的享受。
他们的行为必永远记在我们心里,他们的灵也必永远长存。
对于这些可敬可敬的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只能对他们进行肉体上的折磨,却丝毫动摇不了他们的精神,反而使他们的斗争精神更加坚定和不可动摇。看完他们的故事,我终于明白,世界上的事情并不令人满意。然而,在人生道路上有许多曲折和磨难,我们应该学会坚强,学会用自己的双手开辟成功之路。
现在,我也终于明白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句话的深刻含义,是呀,越是坎坷泥泞的小路,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重重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想想曾经,连一次考试的失利都要伤心好几天的自己,在这些革命英雄的面前,我是多么渺小,是多么不应该,多么深感惭愧。
我感谢《红岩》,是它教会了我坚强,教会了我珍惜。我将永远以江姐、许云峰、成岗等革命家为榜样,使我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我们要牢记党的革命历史,把党的优良传统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发扬下去!
这几天,我怀着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们面前,是多么让人激动、崇敬、悲愤、感叹!
整部书读完了,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秘密杀害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泰然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跨上台阶,忽然回过头,面对特务匪徒,朗声命令:“走,前面带路!”面对死亡,许云峰没有丝毫畏惧,他视死如归,坚信胜利属于中国,属于每一位革命者。就像出来放风一样,没有什么可怕,归根结底,死是为革命的胜利,也就光荣而伟大了。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十指连心的刺痛,也没能击倒革命者永远为革命,永远为中国的坚定信念。烈士们去了,英雄们去了,革命者们去了,但他们那颗伟大而挚诚的心呢?将永远鼓舞我们。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剩饭,拖拽着遍体鳞伤的身体,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争到底!
每一个人的生命在历史长河中,都是平凡而渺小的。但当这平凡而渺小的生命,义无反顾地将每一个细胞、没一滴鲜血都交付于国家的兴旺、民族的富强,交付给正义、真理,交付给历史发展必然的民主、自由大业时;当其为着这一切,不惧地狱烈火的煎熬,虽九死而不悔,这平凡而渺小的生命就由此而燃烧,并发出永不熄灭的光华。
《红岩》这本书中,讲述了共产党的地下党为了人民的利益与美蒋反动派作斗争。当时是美国与国民党在一起狼狈为奸,美国企图控制中国的时代。那是,社会十分黑暗,许多工厂罢工,学校停课,但是那些特务们丝毫不管,反而一把火烧了工厂。工程里面工人们没有钱,却没有途径赚钱。我想到了社会的高层,那些反动派的首脑们的饭菜都是山珍海味,不禁对他们生出了许多厌恶。
而就在这黑暗的地方,出现了共产党。他们就像是一家人,互相帮助,对那些自己毫不认识的百姓们施以援手。他们宣传、办《挺进报》,让人们觉醒,去反抗这个旧社会。但是,中间出了一个叫甫志高的叛徒,出卖了他们,让许多共产党党员,被关进了白公馆集中营和渣滓洞中。尽管是在监狱中,他们也在坚持与敌人作斗争。一个用下水管道来联络地下党,另一个通过装疯卖傻十五年的共产党员华子良。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发出感叹,这些共产党员真是太聪明了。
共产党员们不仅聪明,还有一颗坚定的心。比如说江姐,敌人用竹签钉入她的手指,她却什么也不说。还有成岗,敌人不惜使用麻醉药迫使他说出真相。也许换作我们,早就承受不住了,可是他,却还能保持清醒的意识,与麻醉药作斗争,不屈服于敌人。
国民党的人们丧心病狂想要把中国变得更穷,然后把烂摊子丢给共产党。这条建议还通过了会议,变成了一条政令。可是解放军的神速进军把国民党打得落花流水,被迫逃往台湾去了。被关押了的共产党成员,也开始越狱,阻止了国民党们炸毁重庆的行动。
事情已经过去了许多年,但是他们红色的精神是不会被磨灭的。他们的精神永远在激励着我们世世代代自强不息,为中国做出贡献的精神。
这,是一条用鲜血铺垫成的道路;
这,是一块刻着那个革命的石碑;
这,是一首歌唱这胜利的颂歌;
这,便是讲述那个年代的《红岩》。
随意在书架中的一角便瞥见了这血红的封面,尖锐的笔锋描绘的红岩似乎在哪曾听说过,便拾起了它。就这样,我便开始咀嚼《红岩》这本书。却不料这本书会给我带来如此之大的冲击与震撼,也许是年轻正义的余新江?也许是渴望对党做出贡献的成岗?也许是为失去丈夫的江姐感到愤懑?也许是对特务,对叛徒的那股愤怒或许都有罢,都像大摆锤一样带给我心灵上一顿一顿的冲击吧。
这摆锤冲击的节奏,也慢慢把我带入了故事的深处。对于叛徒的出现,党员的被捕感到愤愤不平的同时,我也不禁对许云峰的激昂,江姐的冷静,成岗被捕也不忘了用暗号来通知地下党党员的行为而感到敬佩。在环境艰苦的渣滓洞中却有着那难以描述的亲情,同志们虽然不一定认识,虽然住在不同的牢房,但是群众的心却是团结在一起的。
无论身在何处,哪怕是如此艰辛的活棺材中,他们依然不忘坚强的与敌人做着争斗揭穿敌人虚伪的面具,为自己以身殉职的队友换来了尊严与荣誉,刘思扬的机警与成岗坚强的意念也更是为党保住了机密。
白公馆的革命活动虽然不像渣滓洞表现的那样炙热,但面对这更大的挑战,他们更是少了一分冲动,多了几分冷静。每件看似毫无关联的事物其实都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就比如疯子华子良,为了让敌人上钩,装疯卖傻,却风雨无阻地在每日晨曦时练习跑步,只为有朝一日能够帮助到白公馆中等待着解放的人民越狱。
毫无疑问,这一切无一不代表着所有盼望着共产党给中国带来解放的人民们智慧的结晶。共产党便承载这人民们的希望一步一步的朝胜利走来。在这种情形下,敌人不得不开始他们那最后的反抗,切断了地下党、渣滓洞、白公馆的一切联系。但这在万众一心的形势下真的有用吗?不过是蝼蚁临死前的垂死挣扎,以卵击石罢了。
失去了联系后的党员,不曾知晓行动的暗号,可当解放军春雷般的炮声传入耳膜,他们便仿佛听到了一声令下,加入了这最后胜利的冲刺。一个一个战士倒下了,却不见有人退缩,只见更多的英雄的现身,就这样,前仆后继。脑海中突然浮现出同志们写的信:
你,暴风雨中的海燕,
迎接着黎明前的黑暗。
飞翔吧!战斗吧!
永远朝着东方,
永远朝着党!
也许我们现在生活在这样的和平年代,不再拥有着卫国为党牺牲的刚强与热血,但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员我们应该知晓人民的英雄用鲜血与意念当作熊熊火焰照亮了黑暗,带来了胜利,带来了光明。
东方的红光照耀了下来,照亮了战士们的鲜血,照亮了胜利的石碑,光明的颂歌已经来临。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红岩》,这本书描写的是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受到国名党反动的特务机关残酷的压迫,可是,他们在监狱中顽强的与敌人进行抗争。
在这本书中我认识了一位伟大的人,她的名字叫江竹筠,大家都亲切的叫他江姐。她的坚强令我佩服,她的不屈令我震撼。我想,要是我一定会经不住这样的折磨,比起她,我们是多么的渺小。读了这些故事,我不禁潸然泪下。我在想,是什么让他们都不畏强敌,是什么让他们坚强不屈,是什么支撑着他们,在一次次折磨中,晕死过去,却不吐露事情。现在我终于知道,是一份对国家的爱,是抱着对国家的希望,是为了祖国的亿万人民。为了我们他们牺牲了,虽然惨痛,却也壮烈。
在我心中永远印下了一件件英雄的事迹,一个个烈士的名字!从现在起,我们更应该好好学习,为祖国、人民建设美好的明天而努力!
这个寒假我看了著名的革命小说《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从不畏惧;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与革命;成瑶在共产党的熏陶下,渐渐成长,懂得处理各种事;渣滓洞的难友们,相互帮助,智斗敌人;白公馆的人们战胜敌人,迎来新中国。其中第三章让我感触良多。
第三章讲的是重庆共产党员成岗的一段革命故事。他从一位普通的工厂管理员做起,把工人团结起来,让他们有了钱支撑起生活。经过一番风雨和一次又一次的岗位调动,成岗总于成了一位出色的党员,并担任了《挺进报》的印刷员。
读完之后,我感受到了成岗坚持不懈,热爱人民的革命精神。他被一次又一次的调动岗位,但又一次又一次地努力完成党交给他的任务,不管是与党失去了联系还是被特务抓走,他都是牢记党的纪律,坚持不懈地为党做事。他们这样无怨无悔地忘我牺牲是为什么呢?我深深思考着,突然想到烈士们豪壮的诗句:为了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愿意把这牢底坐穿、战士的坟墓比奴隶的天堂更明亮。我明白了!革命先烈们用鲜血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也换来了新中国!
我要以《红岩》中的烈士们为榜样,珍惜幸福生活,努力学习本领,将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暑假期间,妈妈推荐我读一本书一一《红岩》。说这是她读过的最为励志的小说。
展卷阅读,我立即被书中的英雄人物深深吸引。他们身陷敌人魔窟却胸怀天下,为我们党的事业,为全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谱写了一曲血与泪凝就的悲壮赞歌。
1949年11月27日,重庆解放前夕,这里却奏响“国际悲歌歌一曲”,200多名戴着脚镣手铐的共产党员、革命志士、青年学生、军人、甚至小孩(包括只有10岁的“小萝卜头”宋振中),遭到了反动派军统特务惨绝人寰的大屠杀,鲜血染红了歌乐山下的步云桥、渣滓洞、白公馆、松林坡、梅园……虽然他们大部分的人都牺牲了,但他们的`精神激励了剩下的革命同志坚持到了革命胜利……
《红岩》为我们塑造了一组革命英雄的群体形象。这些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经历、不同性格的共产党员和革命者,经过作者的精心刻画,都活灵活现地以各自的形貌出现在我们面前。江姐是作者着力刻画的一个主要人物,她对党忠贞,对敌斗争顽强不屈,在危急关头从容镇定,对革命同志血肉情深。在赴华蓥山途中,她看到城墙上悬挂着丈夫的头颅,虽然悲痛欲绝,但为了不暴露身份,仍旧镇定自若地去与双枪老太婆会面。在就义前,她平静地与战友们一一告别,亲吻“监狱之花”,梳理好头发,换上整洁的蓝旗袍,平整好衣服的皱痕,而后从容走向刑场。所有这一切,让人多么激动、崇敬、悲愤、感叹!
司马迁曾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江姐的死便是重于泰山。江姐的声音时时回荡在我耳边,我深深地被他们的英雄气概折服了。在他们面前,我显得渺小而惭愧,他们为革命,为国家的解放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与之相比,我们现在在学习与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
面对这些令我们敬佩的同志,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一分一毫。现实生活中,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我只要遇到小小的挫折,就会想到放弃。读了红岩之后,我知道了越是充满困难的路我们越要走,越是艰巨的任务我们更要坚定不移。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读完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生活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习、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小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这个寒假,我怀着崇敬的心情读完了《红岩》。
《红岩》这本书中所描述的故事是以1948年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为历史背景的。在国民党的白色统治下,无数的革命者被捕,遭受迫害。敌人为了得到口供,妄图用各种酷刑来动摇革命者的意志。但是书中一个个英勇的战士却以自己坚定的信仰,坚强的意志和不屈的斗志,粉碎了敌人的阴谋。
龙光华、许云峰、刘思扬、小萝卜头、江姐……书中对一个个英雄人物的描写栩栩如生,作家的妙笔生花让这些英雄的光辉形象跃然纸上。在书中,我最敬佩的人物当属江姐了。江姐对党忠贞不渝,对敌斗争顽强不屈,在危机关头从容镇定,对革命同志又是战友情深。在赴华蓥山途中,她看到城墙上悬挂着丈夫的头颅,虽然悲痛欲绝,但是为了不暴露身份,她依然镇定自若地去与双枪老太婆会面。她不像普通女性,一面对残酷的现实就变得不堪一击。她有着钢铁般的意志,她也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她深知党托付给她的任务,她一定要不负使命。当江姐被敌人抓住的时候,受尽了酷刑,但任凭敌人怎样严刑拷打,她都咬紧牙关,绝不透露党的任何秘密。最后,江姐英勇就义。我记得有首《红梅赞》的歌曲就是歌颂江姐和像江姐一样的英雄们。确实,他们就像在冰天雪地里傲然绽放的梅花,压不跨,打不到,越挫越勇,吐蕊芬芳……
除了江姐,《红岩》里还描写了临危不惧的成岗;英勇斗敌、舍己为人的许云峰;放弃豪门毅然投身革命的刘思扬;长期装疯卖傻潜伏在敌人内部的华子良;机智勇敢的小萝卜头……这些革命英雄的形象深深刻印在我的脑海,他们的精神真的伟大!在他们的身上,我学到了很多:忠诚的信仰、坚强的斗志、坚韧不拔的毅力、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
如今,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繁荣昌盛的年代,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我们不要忘记他们,要将他们永远铭记在心。同时,我们要好好学习,为祖国的富强作出应有的贡献,同时也让我们的人生过得有价值,有意义!
红岩读后感5
这个寒假我通读了红岩,血红的封面,感人的插图,严谨的文字,把一场正义反抗战争描绘的淋淋尽致,同时也给予我许多启示;中国人就应该有钢铁般的意志。
这本书讲述了我国共产党为了祖国利益,遭到国民党残酷的打击,依然坚信党的目标,从不屈服,低头。在共产党解放__今夕奏响一首“命运交响曲”—国民党把捕抓的人全部杀死了,大约有200人,其中包括共产党,工人,妇女,甚至老人小孩。
红岩中,我最佩服的是江雪琴,江姐。书中的江姐的丈夫为了革命牺牲,江姐亲眼看到他的头颅被挂城墙。江姐一次又一次的晕眩过去那种悲伤我一个初中生怎能描绘出来呢、但是,江姐并没有想其他妇女一样沉浸在悲痛中,江姐化悲痛为力量,全心投入革命斗争中。当江姐被国民党用竹签扎她的手时,她坚定的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是竹子做的,共产党的意志是钢铁!”这就是红岩精神!
在这部电影中我认识了一位伟大的女性:江姐。她面对老虎凳、竹签,不但没有被吓倒,而是大声呵斥了敌人的卑鄙行径,深深激励了监狱中的革命志士,我还认识了可怜的"小萝卜头,他长着大而有神的眼睛,因为营养不良而显得又瘦又高。被狱友们怜爱地叫做;小萝卜头,然而、小萝卜头,并不惧怕敌人,他担负着为狱友们送信的任务,同志们在狱中相互鼓励,互相支持,坚信胜利一定会属于人民,属于中国共产党。他们甚至在狱悄悄缝了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时刻准备着庆祝胜利。然而恶魔般的国民党军统,就在革命胜利前夕,残酷地杀害了饱受酷刑的革命志士,甚至也不放过可怜的小萝卜头。
看完电影,小萝卜头,的眼睛一直晃在我眼前,江姐的声音时时回荡在我耳边,我深学地被他们的英雄气概折服了。在他们面前,我显得渺小而惭愧,他们为革命,为国家的解放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与之相比,我们现在在学习与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
革命虽然成功了,但革命的道路并未走完,发展国家的责任就落在我们二十一世纪青年身上。作为祖国的接班人就应该具备江姐那种不屈不挠,视死如归的英雄品质。读完红岩后,我知道越是困难的道路我们越要走,越是艰难的任务我们越要坚定不移。我们要勇于拼搏,要像海燕一样,在暴风雨中高呼“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读红岩,品人生。
这个暑假我读了不少书,其中《红岩》给予我的印象最深。
《红岩》描写的是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我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受到国民党的特务机关的残酷镇压和迫害,但是他们不畏强敌在监狱中与之进行不泄的斗争。虽然他们大部分的人都牺牲了但他们的精神激励了剩下的革命同志坚持到了革命胜利的英雄事迹。
在这部电影中我认识了一位伟大的女性:江姐。她面对老虎凳、竹签,不但没有被吓倒,而是大声呵斥了敌人的卑鄙行径,深深激励了监狱中的革命志士;我还认识了可怜的"小萝卜头",他长着大而有神的眼睛,因为营养不良而显得又瘦又高。被狱友们怜爱地叫做"小萝卜头",然而,"小萝卜头",并不惧怕敌人,他担负着为狱友们送信的任务,同志们在狱中相互鼓励,互相支持,坚信胜利一定会属于人民,属于中国共产党。他们甚至在狱悄悄缝了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时刻准备着庆祝胜利。然而恶魔般的国民党军统,就在革命胜利前夕,残酷地杀害了饱受酷刑的革命志士,甚至也不放过可怜的"小萝卜头"。
看完电影,"小萝卜头",的眼睛一直晃在我眼前,江姐的声音时时回荡在我耳边,我深学地被他们的英雄气概折服了。在他们面前,我显得渺小而惭愧,他们为革命,为国家的解放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与之相比,我们现在在学习与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
《红岩》读后感3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题目是《红岩》,读了这本书后,我心潮澎湃,小说发生在1948——1949年解放战争临近尾声,蒋介石集团反动统治最黑暗的日子里的山城重庆。甫志高被捕并成了可耻的叛徒,由于他的告密,许云峰、成岗、余新江和刘思扬相继被捕。甫志高又带领特务窜到乡下,江姐不幸被埔,被关押在渣滓洞。当解放军攻入四川,即将解放重庆的时侯,徐鹏飞提前秘密杀害了许云峰、江姐、成岗等人。就在许云峰等人被害的当天晚上,渣滓洞和白公馆同时举行,刘思扬等一些同志牺牲了,但更多的同志终于冲出魔窟,于迎接黎明!
可恶的国民党,用这样严厉的酷行来折磨共产党,借口说是来给共产党治刑伤,实际上是注射某种麻醉药,逼共产党说出真相,但是就像江姐说的那样“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的意志是钢铁。”共产党无论如何也不会投降的。许云峰的胆识过人,经验丰富,沉着机智,顾全大局,在地牢里挖出了地道。华子良故意装疯,江姐保护同伴都是为了完成党交给他们的任务。
这本书使我想到了在解放战争中,董存瑞去炸敌人的碉堡,但是沒有地方放炸药包,于是他用自己的身体托着炸药包,舍身炸毁调堡。解放舟山、沈家门、普陀山……等等还有很多不知名的英雄烈士,经过奋力地拼博终于解放了全中国,使中国人民过上幸福的生活。
那些在狱中被国民党大屠杀杀掉的英雄,为了解救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中国人民,建立新中国,同国民党军警、特务、叛徒不屈不挠地斗争,表现出共产党员的英雄气概,以及对革命必胜的信念,他们的灵魂和精神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
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
”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蒋洁被钉在指甲间的又粗又长的竹签逼的共认不讳。特务们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那里提取有关地下党的重要秘密,但一次又一次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于这些可敬可敬的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只能对他们进行肉体上的折磨,却丝毫动摇不了他们的精神,反而丰富了他们的斗争精神!读他们的事迹,我情不自禁。在他们面前,我深感内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
没有充分的学习和工作热情,我很容易被摧毁,总是找借口说我是一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
”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士兵鲜血的结晶。只有血染红岩,我们才能有今天的幸福生活。快乐的日子容易让人忘记什么是勇敢和忠诚。
舒适的生活和良好的享受,使人们忘记了血火的历史,麻痹了精神。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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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图腾》这本书我在初中、高中都曾读过,这本书一直带给我很大的震撼。
《 狼图腾》是作者姜戎以其十一年蒙古额仑草原插队落户的经历为生活底子,以30余年的心血写就的一部反映草原民族精神图腾的作品。诚如斯言,
《狼图腾》是中国当代文学整体格局中的一个灿烂奇异的存在!长期以来,面对凶残、残忍和狡猾,狼在自然界中不断出现。因此,古今中外的人类文化大多对狼的评价持否定态度。
本书在对草原狼与草原民族的精神图腾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观察和研究后,首次大胆发出了倡导狼图腾的声音。也正如此我才会被这本书深深吸引。这是一部关于狼
他的史诗作品,一部对中国历史有着独特诠释的小说,一部能给各各领域、各各层次的人带来许多感受的作品。同时也带给了我很多很多 。
时至今日书中的一些情节也萦绕于心。狼崽还没睁开眼睛走进蒙古包,就从比它大一个半月的狼崽身上抢走了牛奶。他以一种恃强凌弱的方式,把温柔的小狗推到两边,
而且拼命地吃,吃的肚子鼓得像纸一样薄还不肯放松。由此也可以看出,狼天生的兽性和兽性,以及狼可怕的竞争能力和凶猛顽强的性格,也隐约感受到了小狼
那种根深蒂固的狼性,这是一种不可抹灭的本性。鲁迅先生曾经说过:西方更动物,而中国更动物。似乎性格不仅决定着个人的命运,也决定着整个民族的命运。
一个民族的兴起与衰败,与这个民族的人的性格有着极大的关系。小狼崽渐渐长大了,栓在脖子上的链条也逐渐加长了,但小狼只能在以木桩为中心,以链条为半径的圆内活动,
它不能像小狗那样自由地走动,所以它的任务是拉住脖子上的链子。即使脖子在流血,也不在乎。风停了,狼拉着主人疯狂地跑。这是它对自由的渴望,不顾一切地向往着。
从小与人类、与家畜一起生活的它,仍不断地渴望回归大自然的怀抱。 真正的狼从来都是“野”的!即使他整天和动物和人在一起,他也没有母亲的教导,但是当他四个半月大的时候,他仍然发出第一声
狼嗥,那声音,那动作,嗥得和真正的野狼一模一样。这是狼性使然,学狗叫勉为其难,学狼嗥无师自通。
这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史诗小说,向我们展示了蒙古族游牧民族在广阔、辽阔、幽深、宁静的蒙古草原上对狼图腾的崇拜,展示了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价值,
从新的角度探讨了狼性、羊性和民族性的深刻哲学。在环环相扣的“狼故事”的紧张氛围中,蒙古狼卓越的智慧、机警的作战、坚强的意志、忘我
的忠义、浓厚的亲情历历在目,
此外,以毕利格老人为代表的蒙古草原游牧文化也是一种悠久的文明。主人公陈阵养的小狼活灵活现,把狼性的热爱生命与顽强的忍耐力更刻画的栩栩如生:在对待食物上,小狼对喜爱的食物居然可以先观察在偷袭;对烈日的暴晒,小狼能想出用挖洞的方法隐藏身体;对脱离家园的迁移小狼可以一次次宁死不屈的和牛马车抗争也不妥协。
我想,在知青荒芜的岁月里,一定是野心勃勃的狼在精神上给予了作者无限的支持。当小狼和作者额鼻相碰的那一刻,当小狼满不在乎地让作者夹断自己的獠牙,
当小狼把肚子亮给作者享受人类温柔的抚摸,当长大的小狼为了自由而死的时候,在那一刹,我的心被撞击着,我感受到了那狼图腾的力量,我相信作者的确见到了真正属于自己内心的狼图腾!三十年后,作者回到了二仑草原。正是在这种回归中,笔者用狼图腾重新审视了草原民族与汉族的区别。他认为早期汉民族的血液里同样充满“狼性”,正是这种狼性才推动了华夏民族的进步,但是汉唐以后,华夏民族却走上了温柔敦厚的“羊性”道路,与此相反的是西方民族走的是一条野蛮狼到文明狼的道路,在狼和羊的碰撞中,撞翻的当然是羊,华夏民族逐渐式微直至到近代被淘汰,也就尽在情理之中了。
尽管华夏民族的龙图腾也许和草原民族的狼图腾有着内在的联系,也许在最初的阶段是同一种图腾,但是岁月的长河把龙图腾异化演成一种**和**的象征,使龙图腾失去了狼图腾的内涵,这在实际上反映了民族性格的埋没。虽然我不能完全认同这样的见解,但是,我同意作者通过《狼图腾》得出的结论:只有抽掉中华龙图腾中的封建帝王**精神,而重新“注入”狼图腾自由强悍的进取精神。
在我看来,任何有思想、有抱负、有爱国心的中国人都应该读这本书。让我们走进狼的世界,感受属于我们中华民族的图腾!
这本书的前十分之九都是知青与狼的故事,到书的最后,这本书已经上升到讨论中华民族的民族性格的研究型著作。给我们以农耕为主的汉人一个以的“游牧民族的视角”来看待草原、狼、中国历史的全新视角。跳出“汉本位”的思想来重新审视中国历史的发展,民族性格的形成等等的问题。
首先我们看一下故事的主要线索:一个叫陈阵的知青来到额仑草原当羊倌。从蒙古人那里听关于狼的传说,以及自己几次与狼的遭遇,让陈阵越来越爱狼了,想要对草原的“狼图腾”做更深入的了解。
毕力格老人为陈阵讲述草原的生存哲学:草原的草是“大命”,其他一切生物都是靠“大命”而活的“小命”,而“草原狼”又是草原生态最重要的一环。
陈阵在对“草原狼”的极度兴趣之下就开始养狼。陈阵在养狼的过程中就开始观察狼,研究狼。
当狼还是一个幼崽的时候吃奶都会把其他狗崽赶开,自己挑奶水最足的一个来吃。
狼崽在吃一个整体的动物尸体时还会先做复杂的祭祀仪式,即使自己已经饿了一天了。
狼有“不自由,毋宁死”的气节,狼永远不能被驯服,始终保持着它作为狼的尊严。
最后小狼就是在不屈服当中,几次项圈弄破了喉咙而大出血,最后陈阵忍痛给了小狼以最后的尊严(让小狼不是病死,而是战斗死)杀了小狼。
额仑草原自从农耕民族的进入,对草原一点一点的破坏。首先是对狼群的大肆屠杀,狼灭绝了。然后是对草原野生动物的大肆捕杀,野生动物没有了。再就是过度放牧,让草原的草都长不出了。最后草原就成了沙漠。
故事以悲剧结尾,最后狼死了,毕力格老人也死了,草原也被破坏了。
最后作者通过对狼的研究,过度到对中华民族的民族性格的研究。
从西周以后,华夏民族一个主导性的盛衰规律也由此开始:一旦华夏民族性格中的羊性太强于狼性,华夏就被异族入侵,山河破碎,任人宰割;一旦狼性太强于羊性,华夏中国就专制暴政,或军阀混战,民变蜂起,战乱不休。只有华夏民族在性格上的狼性羊性大致平衡,狼性略大于羊性时,华夏中国才疆域扩大,国富民强,经济文化繁荣昌盛。
最后得出:像儒家和封建专制那样全面阉割和镇压民族性格中的狼性,其结果是全民族性格羊性化,落后挨打,死路一条;像法西斯那样疯狂释放煽动狼性,则将把世界变成人间地狱,也是死路一条。只有适度释放狼性,并采用唯一能够控制和驾驭狼性的真正民主制和法治,抛弃橡皮图章式的假民主,这才是中华民族的唯一出路。
中华民族的民族性格要在“狼性”和“羊性”
的平衡中才能繁荣发展,“狼性”太足就会带来灾难,“羊性”太足就会封闭、落后。
这天傍晚,当我合上《狼图腾》时,一股对狼的敬畏之情油然而生。
书中讲述了牧从对狼的敬重和崇拜。虽然狼会偷吃牧人的牲畜,但也同时教会了牧民该如何利用地形来打围和伏击,人们常常能用从狼那学来的知识赚很多便宜。千百年来,蒙古人和狼一直用这种互依互靠的关系生存到了今天。但最重要的是,狼让特异懂得了纪律的重要性。
牧民在长期对狼的观察中发现狼其实是自然界中最讲究纪律的动物,无论是打猎还是打围,狼的各个成员都配合得十分协调,不出任何差错,即使是在遇到危险时也都坦然有序,不慌不乱,处之泰然。就连成吉思汗打仗时也是依靠着严明的纪律才能横扫欧亚的。我们也该向狼学习,例如:在排队时要讲究纪律,不乱讲话。坐公交车时也应该排好队,不插队,有纪律,维持良好的秩序。
连自然界中最令人发指导和凶残的'狼也懂得纪律的重要性,更何况我们人类,希望大家能够从此刻学习狼、认识狼,把狼的这种精神用于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中,努力奋斗一生吧!
今天我读了姜戎的《狼图腾》这本长篇小说。从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起就被这本书的内容给深深的吸引了,那些文字把我带进了广阔的额仑草原。让我和那里的人,那里的狼,那里的一切进行亲密接触。
起初以为作为华夏子女的我们,龙一直视为自己的信仰,似乎唯有龙图腾才是中国炎黄子孙的代表。认为狼是贪婪、凶狠、狡猾的一种动物,不能让人接受,却忽视了狼原本所拥有的本领。然而从这本书里,我们却可以从狼的身上学到很多东西,单是看蒙古草原人畏狼、敬狼,将狼视为草原的生命图腾,便可以感受到狼身上的那些精神。
读过了《狼图腾》,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草原狼把我从平静的生活一下子带到了西部草原的深广与另类的生活感受,让我向往着能去蒙古草原亲自感受一下狼的热爱生命与顽强的忍耐力。
在环环相扣关于狼的故事紧张氛围中,蒙古狼卓越的智慧、机警的作战、坚强的意志、忘我的忠义、浓厚的亲情,还有毕利格老人对狼的信仰,捕捉狼的方法,对狼的手下留情我历历在目。主人公陈阵养的小狼写的活灵活现,把狼性的热爱生命与顽强的忍耐力更刻画的栩栩如生:在对待食物上,小狼对喜爱的食物居然可以先观察再偷袭;对烈日的暴晒,小狼竟能想出用挖洞的方法隐藏身体,避免烈日的暴晒;对脱离家园的迁移小狼可以一次次宁死不屈的和牛马车抗争也不妥协。对着这野性十足的小狼,我却油然而生敬意与怜爱之情。
狼是智慧的。这一点在草原狼捕杀猎物的时候体现的淋漓尽致,它们的每一次进攻都堪称经典。它们不打无准备之仗,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组织严密,很有章法。好像在实践孙子兵法,‘多算胜,少算不胜’。在狼与人的争斗中,这种智慧也随处可见。为了不使狼群暴露,独处而被人发现的狼,往往逃向与狼群相反的方向。牺牲自己,保全群体。
狼是团结的。它们很少各自为战,所有的行动都是在狼王的统一调度下进行。只要狼王一声令下,群狼便会拼尽全力,锐不可当。被牧民和猎狗围困,四面楚歌,它们依然镇定自若,阵形不乱。
狼还是勇敢的。狼从来都不畏惧死亡。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去撕扯外围壮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
谁说狼是可恶的、残忍的,如果说没有狼就没有草原,这一点也不夸张。狼捕杀大批黄羊、旱獭、老鼠的杀手,从而保护了草原上最珍贵的资源——草。所以,在草原上,狼杀黄羊不杀绝,狼打旱獭专打大不打小。连狼都知道保护的草原生态平衡,难道我们不应该保护生态平衡,为我们后世的子孙留下美好的家园吗?
近日,拜读了2004年十大畅销书之一《狼图腾》,心灵被作者描写的蒙古草原及蒙古狼深深震撼了。作者姜戎,在内蒙额仑草原插队11年,用了30多年的时间完成了世界上迄今为止唯一一部描绘、研究蒙古草原狼的旷世奇书。这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史诗般的小说,给我们展示了在宽广、辽阔、深沉、静谧的蒙古大草原上,蒙古游牧民族对狼图腾的崇拜,演绎了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价值,也从新的角度给我们探讨了狼性和羊性以至国民性的深刻哲理。
读过了《狼图腾》,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草原狼把我从平静的生活一下子带到了西部草原的深广与另类的生活感受,让我觉得我的血液在扩张、在膨胀、在向往----
在环环相扣的“狼故事”的紧张氛围中,蒙古狼卓越的智慧、机警的作战、坚强的意志、忘我的忠义、浓厚的亲情历历在目,还有以毕利格老人为代表的蒙古草原的游牧文化也是文明悠长。主人公陈阵养的小狼活灵活现,把狼性的热爱生命与顽强的忍耐力更刻画的栩栩如生:在对待食物上,小狼对喜爱的食物居然可以先观察在偷袭;对烈日的暴晒,小狼能想出用挖洞的方法隐藏身体;对脱离家园的迁移小狼可以一次次宁死不屈的和牛马车抗争也不妥协。对着野性十足的小狼,我却油然而生敬意与怜爱之情。
难忘《狼图腾》中狼的自由强悍的进取精神,也更难忘狼为了胜利宁可玉碎不可瓦全的牺牲精神,在狼性中,我感悟到了人性生存的精神意义。下面,我就从三方面谈谈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感悟吧!
一、发扬团队精神
草原上,草原狼是最团结的群体。这种团结是在千百年实地作战的经验中得出的生存之道。因为在强者生存的大草原上,孤军奋战只能是自取灭亡。蒙古狼争夺食物的战场就是死亡的前线,群狼有组织、有纪律、有忍耐、有章法、有配合,在头狼的指挥下,从容作战,不抢功,也不贪利,个个凶猛强悍,杀气腾腾,这种气势就压倒了弱者。
“在雷电和黑暗的掩护下,狼群以飞箭的速度直插马群中央,随即中心开花,然后急转掉头,又冲向四周的马群,把马群冲的七零八落,冲成了最有利于狼群各个击破的一盘散沙。”
“暂时后撤的狼群行动有条不紊,它门不急于去吞食已经倒毙的猎物而是趁马倌和儿马子重新整队的时候,分头追杀东南方的散兵游勇。”
从书中的描写中可以看出,狼的集体作战攻势锐不可挡,对战果也是力求最大,也决不盲目贪多恋战,不乱阵脚。狼群在头狼的统一指挥下,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
为了集体的胜利,狼的.牺牲精神更让人钦佩有嘉。当发现猎人时,为了保护大批的狼群,会有两只狼做诱饵把猎人引开,以牺牲自己来保全集体;还有丧子的母狼,可以用自杀式的攻击方式重重的悬挂在马的侧腹做最后的殊死的拚杀。这种不计较个人利益,把生死置之度外的高度集体主义精神真是可敬可佩。
人类社会,我们也是生活在集体的大家庭中,为了集体的荣誉,我们是不是也要学习狼的团队精神呢?我们也要以集体利益为重,放弃自己的小利益。在工作中对自己的职责尽心尽力,不逞英雄主义,不好大喜功,不脱离集体。在行动上,要中心明确,一切行动听指挥,发挥团队作战的最大优势。只有这样,才能在困难面前无坚不破。
二、危机意识
危机,是锻炼强者的摇篮。广阔的草原,危机四伏。草原狼在冬季漫长、冰天雪地的恶劣环境中学会了在冰窖雪窖中储存食物;在捕杀猎物中学会了气象与战术;在生存的危机中学会了选择生育地点的隐蔽与逃生;在精装减负中选择了残杀弱病伤员。狼,凶猛、强悍;狼,也更智慧与善战。在生与亡的死亡线上,强者存,弱者亡,这就是自然的生存法则。
所以,危机存在于每个事物中,也是我们人类的生存法则。国家要富强,企业要发展,也必须学会在危机中强盛。因为世界也选择强者。国家不强就要被列强瓜分;企业不发展就要濒临破产。而人呢?不进取,也就是自甘被淘汰。所以,改革,就是要把人变的更强。不要惧怕改革,我们要学习狼的“不息、不淫、不移、不屈”的狼的精神和狼图腾精神,以更坚韧的毅力对待改革,接受锻炼,在危机中成长,壮大。
三、生态平衡的意义
从蒙古草原的食物链上,我们看到了蒙古狼的自然价值。狼是捕杀大批黄羊、旱獭、老鼠的杀手,从而保护了草原上最珍贵的草资源。狼对动物的腐尸也是乐此不疲,既清洁了草原,也预防了病菌的传播。 草原有草,才能抵御风沙、大旱;草原有草,才有牛羊的食物,才有人的生存啊!
所以,在草原上,狼杀黄羊不杀绝,狼打旱獭专打大不打小。蒙古人打狼、打獭子更是不赶尽杀绝。这些草原的规矩,都是为了更好的生存。
连狼都知道保护的草原生态平衡,我们聪明的、高智商的人类不是更应该保护生态平衡,为我们后世的子孙留下美好的家园吗?
有树才能抵御风寒,有水才能净化空气,有草才能减少风沙,我们的地球,就是我们美丽的家园。生长在地球上,我们就有义务让这自然的生态平衡更趋于自然啊!
狼图腾,我学到了很多我应该具备的品格,
狼图腾精神,也是中华民族的坚韧向上的进取精神的一种。愿这种狼图腾的精神能永远在我们中华大地上扎根,永不衰竭! 狼从来都不畏惧死亡.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老弱的狼去撕撤外围壮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与群狗的争斗中狼也是前赴后继,即便是战斗到最后一条也毫不畏惧.在那片草原上它们是实实在在的王者,谁与争风?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狼图腾》读后感精选范文二
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好像只有狼这个字眼才能更好的诠释“坏”的含义。而《狼图腾》却不一样,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
刚刚拿到书的我,已被书封面上的那双幽幽的眼睛,深深地震撼住了:那是一双多么冷的眼睛,绿莹莹的,射出来的目光像锥子一样,让你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你仿佛从其中看到了草原深处的秘密,和它那种天生的深不可测和强者的威力。封面的黑色仿佛给它盖上了一层迷雾,但那双眼睛却是那么清晰,那么明亮,那么让人感到一种压迫感······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年轻的汉族知青——陈阵在蒙古的额仑草原,跟随睿智、崇尚腾格里和狼图腾的毕利格老人和一些见多识广的蒙古人,在这个山美水美的地方,渐渐地崇拜上了狼图腾。窥视狼群狩猎、见识狼群偷袭羊群、挖狼洞、养狼崽、面临了狼灾······这些让陈阵记忆犹新的事情慢慢扳转了长期对狼的不良印象,他仿佛看见了一个勇敢、智慧、顽强、忍耐、谨慎、有冒险精神的一个似乎有形却无形的灵魂。这灵魂让他着迷,让他不停的探索狼的奥妙。
当他看见老练的狼王带领身经百战的狼群,弹无虚发的狩获大量的猎物时,他被狼群的超群智慧所吸引,也被狼群种种奇怪的举动所迷惑;当他看见狼群陷入一个个艰难的窘境,却丝毫不胆怯、不退缩,反而齐心协力共同解决困难,他又为狼群非凡的组织能力和智慧而赞叹。狼是一种多么神秘的动物!它的智慧无人能比,它的组织能力超于寻常,它无与伦比的军事天赋仿佛与身俱来!它并非人类所想的那么坏,其实,在蒙古族人的眼里,它是毅力、勇敢、智慧、团结等众多品德的化身。
陈阵模模糊糊地看到且领悟到,狼图腾是一个强大、神秘、极具魅力和吸引力的图腾,它能在冥迷之中影响着一个人的信仰,让狼——这个并不凶恶反而能让人痴迷的灵魂铸进人的心。
世上曾有一个未解之谜:为什么成吉思汗只有区区几万大军,却能够横扫东亚,建立一个强大而神秘的王国?许多蒙古族人都毋庸置疑地认为:这是因为成吉思汗是草原人。一个草原人,是必须与狼打交道到的,而与狼打交道,不知不觉中,狼的智慧就慢慢融入了成吉思汗的思维中。无论是狼训练的方式,还是狼打仗的计谋,或者是狼的毅力、勇敢、思维方式,都将给成吉思汗带来不可小看的威力。
这就是狼啊!虽然狼会偷食人类的牲畜,但这丝毫不能掩饰狼的非凡的威力,它捉食草原上的鼠类,使草原的鼠灾得到大大的缓解;它运筹帷幄,使人类学到了大量的计谋;它坚强现实,不白日做梦,只为目标而奋斗,比起这一点,我们人类逊色了很多。可许多人类不肯正确的面对狼的优点和缺点,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绝不可能绝对,如果只死拽着狼的缺点,疯狂的消灭狼,恐怕,不久的不久,也将是我们人类的末日了。
狼也是为了生存,并非只有人类以食为天,世上千千万万的生物都是以食为天,这个世界绝不可能为了让一种生物活下去,而让另一个生物失去生存的权利,包括人类。大自然是由每一种生物环环相扣组成的,如果你剥夺了其中一个生物的身存权利,而你也将受到灭顶之灾。当一片片树林倒下时,随即而来的泥石流摧毁了人类的房屋,夺取了人类的性命;当人类放出污水,破坏了海洋生物的生活环境时,自己的生命质量因水质量的变坏,而得不到保证······人类是自私的,他不能容忍任何一种生物来掠夺他的财产,而目光短浅的他不知道,在他残忍地残害了一个生灵的同时,大自然都将给他记上一笔永远不能抹去的账,而这笔账,在未来,将放大无数的威力,慢慢的偿还给他。陈阵懵懵懂懂的领悟了。
是呀。狼也许只是掠走了一只羊,但如果我们猎杀了一匹狼,就是掠走了一小部分人类未来的生存空间。每一个生物都该受到保护,它们是维持生态平衡的不可缺少的东西。像剑齿虎、渡渡鸟,这些曾被我们赶尽杀绝的动物,都不可能再开出绚丽的生命之花了。难道这些用死亡换来的警钟,难道还不能让人类醒悟吗?我们该丢掉残害生灵的斧子了。
可人类好像还没有醒悟,仍向在他们心中罪深恶极的生物,一次次举起了屠刀······在这本书的结尾,讲述了一个如噩梦般的悲惨结局:由于狼遭到了大量的捕杀,曾经美丽的额仑草原已经是一个山不再绿,水不再清,草不再肥,生灵不再丰富,鼠灾严重的地方。再度来到这里的陈阵,心里充满了无法发泄的悲痛和失望。
而捧书阅读的我,心也很沉重,很沉重······在大自然面前,每个生物都是平等的,而人类却愚蠢的认为自己是这个星球的主宰,即使是主宰,也不能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即使剥夺了,但总有一天,还是会还的。人类啊,醒醒吧!
《狼图腾》——丢失的文明
放下《狼图腾》这本书,我再一次回味了一下蒙古牧民与草原狼的“爱恨情仇”:狼既是牧民们在大草原上唯一值得较量的狡猾勇敢的对手,但又是维持整个草原生物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使草原在数百甚至数千年中保持源源不断的生命力。
谈到人与动物的关系,我们总是自然而然地认为人优与动物。当人们驯养、饲养、使用和杀死动物时,动物只是被动的接受,即使没有自己的思想。然而,在草原上,牧民与狼的关系从来没有这样。可以说,牧民和狼是平等的,甚至狼也被尊为神灵。
在千年的草原历史上,为什么慢慢会形成这种“狼图腾”的文化、牧民们为什么对狼饱含敬意呢?
首先,要从狼自生的本性说起。书中提到,我们总是说狐狸狡猾,殊不知狼更狡猾,从狼对待捕兽夹子严谨的态度、群体作战表演“飞狼偷羊”、利用天时地利有组织有计划地伏击军马、母狼“反侦察”甩掉跟踪者等等,就可以看出狼有多狡猾了,他们几乎拥有人类一般的智慧,甚至在“领兵打仗”方面,还成为人类的“师傅”。难怪陈阵会感慨,只知道蒙古人打仗厉害,建立了元朝,并不断开拓疆土,几乎战无不胜,原来,他们的兵法知识是在不断跟狼的较量中得来的。
当然,狼还很勇猛,从他们袭击猎物的狠劲就可以看到他们的**程度,他们甚至会赌上自己的性命,和对手放手一搏,除了蒙古原始牧民,相信骨子里被深深植入农耕文明的我们,都很难克服人性中软弱怕死的天性,在性命攸关的时候,至少会产生一丝退缩。
狼性不灭,狼不会被驯化,人类文明经历了几千年,草原文化也就有几千年,在人与自然共存源远流长的历史中,各种动物都渐渐被驯化了,牛、羊、狗,甚至狗和狼的杂交-狼狗,他们逐渐丧失天性、依附于人、任人宰割,但是,狼却总是保持着他的天性,陈阵虽然从小狼崽一出生就收养了它,细心呵护照顾它,但最终也没能“收服”它。
除了狼的特殊性外,狼对草原的贡献也是牧民尊敬他们的原因。狼是草原生物链不可或缺的一环,如果没了狼,牧民就会放松警惕、产生惰性,失去整个民族强大的生命力和战斗力;另外,一但失去狼这个天敌,草原上的羊生活就会自由散漫地多,失去了在和狼追逐搏杀中锻炼出来的健壮的肌肉,“质量”也会差很多;最重要的一点,如果没了狼,羊、兔子等草食性动物就会大量繁衍,危害草原上的牧草,对牧民生产生活造成灭顶之灾。
草原的原牧民们深知这一点,正是狼,维持了草原的生机,草原在动物与人们的互相活动中,保持着动态的平衡,而狼正是维持这平衡的关键一环,人不能够破坏这种平衡,如果贪图眼前利益,一味地打狼、灭狼,就很难做到可持续发展。牧民们对于狼的敬意,在另一方面,也可以说是牧民们对于草原,对于整个他们赖以生存的草原环境体系的敬畏,这种敬畏以蒙古草原的“**”最能体现。牧民们在死后,对于将自己的尸体抛弃在草原上,任狼啃食,灵魂升上“腾格里”推崇备至,这在农耕文明养育的我们看来,可能会是是荒诞的、原始野蛮的做法,但是,换做另一个角度来看,他们的思想可能反而比我们更先进:
我们来于自然,成长于自然,最后也将归于自然之中,书中毕利格老人说他自己这辈子打了这么多狼,等他死去后,将尸体喂狼,也算是对狼、对草原的一种回馈,这也算是一种平衡吧。
当然,故事最后,结局并不那么尽如人意,农耕文明蚕食着牧民的文化,改变着牧民的观念,像毕利格老人一样崇拜“狼图腾”的人越来越少、狼被逼入绝境、草原的环境也逐渐被破坏,失去了这些支撑,在过去亘古不变的文明也摇摇欲坠,在利益面前,人们变得盲目,失去了内心该有的敬畏,失去了自己。
书中的文明的演变和衰落固然有它独有的时代背景,但放到今日来说也肯定有相同的值得我们深思的地方:从很久以前就提倡可持续发展,可惜那是在环境危害已经产生并愈演愈烈的时候才有的深刻的领悟,有些智慧,并不是我们没有,而是在某个时代、某个特定环境,被我们自己丢失了,相信这也是这本书最后想表达的不容争辩的事实,也是这本书留给我们自己思考的地方。
《狼图腾》,这部我己盼望了许久的长篇纪实性小说,让我在一个个血雨腥风、悲怆又令人心酸的场景中,得到了无数的经验教训。这本书仿佛成了我的良师,成了我独一无二的、比《孙子兵法》更深奥的“苍狼兵法”,让我对“狼”这种高尚的“神物”有了全新的认识,也破解了我一直疑惑不解的、如同数学中“哥德巴赫猜想”的难题。
其实我心中的难题,说白了,可以称之为“草原之谜”。据我所知,宋朝是整个中国史甚至可以说是世界史中最富裕的国家,虽然每年要向少数民族支付巨额的岁币,但是国库仍然可以说是绰绰有余。虽然历史课上讲的“澶渊之盟”等都说是宋朝在“占优势”的情况下因为个别“软弱分子”(如宋徽宗、蔡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屈辱地求和,从而交岁币的;但是在“靖康之变”和南宋史中,我根本看不出宋朝有任何“优势”。虽然有岳飞、辛弃疾这样的大英雄,但是历史好像总是偏向游牧民族似的,大英雄们不是被冷落就是被杀,皇帝和宰相总是“求和派”。这难道真是历史的巧合?另外,在汉武帝时期,匈奴被汉族赶跑,逃到欧洲后,轻而易举地灭掉了欧洲引以为傲的罗马帝国,竞然被欧洲人称为“上帝之鞭”。而两千年过去了,原来“被失败者打败的人”却反过来将自己“赢家的赢家”打得落花流水,皇帝被打得东躲西藏,跑遍全“天下”,眼睁睁地看着对方随便蹂躏自己的国家却无能为力。这“奇迹”的根源又在哪?
其实在《狼图腾》中,问题的答案已经给出来了,那就是“狼性”。狼性,这种给普通人印象只有邪恶,实际上可以说是只有神和狼才真正具有的品质,是一个无所不包的词汇。它的内涵是汉人甚至草原人也不能完全理解的。它包括外柔内刚、团结协作、忍耐、有尊严、有责任心等。可以说,你如果没有了狼性,你就必定是一个失败的人。古代游牧民族虽然历史短,长期处于混战状态且经济比较落后,但是相比与狼接触较少的汉人来说,他们从狼那里学到的实在是太多太多了,且每个从狼那里学来的知识,都是温文尔雅的汉人根本无法学到的。而在汉族的阵营里,羊性,绝对是占主导地位的,而那些真正伟大的、拥有狼性的大英雄们,却根本无法阻挡羊性的潮流。有一句话说;“当龙卷风来临时,猪都会飞上天。”而“当羊太多时,狼也会被压死。”于是,仿佛像历史的巧合似的,一个个大英雄都含冤而死,而每次占上风的,总是“羊”。而第二个问题和第一个问题一样,主导历史的永远是“狼性”。在汉武帝时期,因为中原大地上出了个百年不遇、极富狼性的汉武帝,于是全民族便有了狼性,成为世界史上最伟大的“片段”。而此后,西方民族都极富激情地追求狼性,而华夏民族却闭关锁国,又变成了软弱的羔羊,而在历史的驱使下,必然会上演出一段惨不忍睹的“悲剧”。
看看中国近代史,你会发现中国人民的大翻身也是由狼性缔造出来的。从外柔内刚、身体瘦弱而不放弃斗争的鲁迅,到在一次次浩劫中从未倒下的、酷爱汉武帝、秦始皇的伟大主席毛泽东,他们身上不都流淌着狼的血液吗?
狼性,这个真正主导历史的词汇,让多少腐败的国家灭亡、多少强大的国家兴盛的词汇,作为历史的“作者”,是永远问心无愧的。
读《狼图腾》有感
其实在高中的时候就阅读过这本书,时隔多年,再次翻阅觉得多出了很多不一样的情愫。看完这本书,情绪很乱,尽管我并没有经历过那十年的浩劫,不过这方面的题材我一点都不陌生,的确能够感同身受。看这本书,有一种作茧自缚的感觉和《活着》给我的感觉很像,一种宿命的感觉,让人觉得无法和命运相抗衡。
我是一个感性的人,所以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多想法,但没有科学的逻辑顺序。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是人和狼和狗。人有陈阵、包顺贵、杨克、毕利格等,狼是狼和狼,狗是二郎等。
本书讲述的是陈阵一伙知青来到大草原插队的故事。陈阵来自于北京,父辈成分不好,是一个本分的读书人,一个典型的汉族人,性格不能说是懦弱,但跟蒙古人比绝对算不上是坚强的。
该书主要描写了蒙古草原上的狼,狼的故事,并讲述了为什么狼能成为蒙古族的精神象征。书中有许多狼的故事。我记得最深的事情。狼爬过水泥墙吃羊。人们误以为狼会飞。在蒙古人的思想中,狼做了一些不可能的事情,所以他们认为狼是神圣的。
其实是头狼趴在墙角下,帮助整个狼群跳过水泥墙,能够进入羊圈吃羊,让我看到了头狼的牺牲精神,这跟人不一样,有句话说的好“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类的进化让人类的智慧变得更高 ,人千方百计的为自己谋取利益,以便于在竞争的时候,个体能够更好的存活下来。这是因为人类不需要考虑族群是否能够延续主要矛盾,所以次要矛盾——如何让个体更好地生活在族群中,就升级为人类的主要追求。我认为如果狼能解决最基本的生存问题,那么狼就会变的自私和虚伪。
事实上,狼并没有在这里牺牲自己。其他狼吃饱了,就从羊圈里跳出来,换掉了狼。这就是狼的智慧和默契。我们也可以把这看做是感激,所以帮助别人肯定会有回报。这个故事的结尾还具体交代了,最后一只狼是如何从羊圈里面逃亡的,它利用羊的尸体,叠在墙角,然后跃出了墙。从这里看出了狼沉稳和睿智的一面,在面临困境的时候,千万不要自乱阵脚,也许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摆在眼前。
故事只事说了狼的牺牲精神,但是狼的牺牲最终吃了羊,最后逃出了羊圈,这可能还不够令人信服。那么我再说几个让我觉得很震撼的事,第一个是说有三只落单的狼,被人们发现了,眼看跑不掉了,老狼跳崖自杀了。狼妈妈躲在山洞里。烟冒不出来。最后,她扭伤了身体,把山洞塌了。
第二种情况是,当狼被钳子抓住时,它会果断地咬自己的腿逃跑。三是部队进驻草原时,军官们用吉普车追赶狼。第一只狼带着几只强壮的狼引来了大火,让母狼和小狼走上了最安全的路线,最后死了。狼性是残忍凶狠的,不仅仅对猎物,对自己也是这样子,人类的狠都是跟狼学的。
狼牙山的五大英雄,在吃光弹药,被敌人逼上山的时候,和狼不一样。他们咬牙切齿,心狠手辣,就从山顶上跳下来。在人类社会里面,能够果断的舍弃自己的手足的,被称为壮士——俗话说壮士断腕。毕竟人和狼的四肢都有唯一性,跟螃蟹断了大螯可以再生不一样的。
自己咬断自己的四肢,我想关云长刮骨疗伤也不过如此吧。那些吸引火力的年轻狼注定要死去,就像战争中的先锋队和敢死队一样,在他们九条致命的生命中为集团赢得最大的利益。这就是狼性中,能够牺牲的一面。
当然狼性如果只有牺牲了,那狼群早就死绝了。让这个族群得以活下来,需要其他许许多多的特点。比如说狼的贪性。
狼吃东西,一定会吃到吃不下去,而且狼吃东西一定都不挑食。如果狼跑进羊圈,它会杀死尽可能多的羊,然后吃掉尽可能多的羊。如果它在夜里杀死了大部分的羊,它就会把自己的胃吃的团团转。只有最聪明的狼才能吃得尽可能多而不影响灵活性。
杨克曾经因为狼贪吃而杀死一只狼,打开肚子吃羊肉,最后把自己吃掉,这影响了逃跑的效率。尽管他在途中试吐吐出一部分肉,但他并没有逃脱被杀的命运。当然,绵羊的生性也决定了狼的猖獗。我觉得绵羊太像鲁迅先生笔下冷漠的看客了。
羊被咬的时候,它不会哭,也不会挣扎,默默地被狼吃掉。在边缘看到的羊不会跑,而是会默默地围成一个圈,静静地看着同伴被狼吃掉。
狼是有耐性的,毕利格说蒙古人的耐心就是跟狼学的。聪明的狼,再抓黄羊的时候,不是直接扑上去,而是在雪地里面守一个晚上,当第二天黄羊憋着尿的时候,去抓黄羊,黄羊跑两步膀胱就破了。
二郎,可以看做是归化了的狼。从它的凶猛和吃羊可以看出,这不是狗应该做的。它的骨头里还有狼的本性。这就是为什么狼喜欢二郎,二郎也喜欢他。但二郎毕竟有狗的身躯,所以回不了狼窝,只能和陈晨住在一起。
它将希望寄托给小狼,而小狼是一只纯度很高的狼,陈阵想用养狗的方式来养一只狼,明显是行不通的。陈阵可以养二郎,缺不能养活小狼,从这点可以看出来。小狼是属于腾格尔的,不是人类能够染指的。
陈阵为了遏制它的野性,折断了小狼的尖牙,这也是我认为陈阵最不可取的一件事情。狼的狼性是天赋与的,不以人类的意志为转移。陈阵一直处于跟天斗,其乐无穷的状态,知道最后,他才知道自己扼杀了小狼回归大自然的希望,同时也扼杀了小狼活下去的希望。
这让我看到了中国的家庭教育,为了一句所谓的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家长给孩子加了多少的禁锢,无异于折断了小狼的尖牙,使中国的儿童丧失了许许多多原本拥有的东西,再也不能达到与国外儿童一个水平层面,就拿创造力来说,中国人的创造力是全球有名的低下,而模仿能力却是全球有名的高超。输在了教育上啊,教育直接毁掉了孩子的很多天赋。我们要的并不输在起跑线上,而是要赢在终点!
狼是吃肉的,狗是吃屎的,像狼不能变成狗一样,汉族人无法变成一个彪悍的蒙古人,知青尽管在牧区呆了这么多年,也无非是变得像蒙古人,却无法真正转变。蒙古人的品质是世世代代淘练出来的,是像狼学习的,而狼是腾格尔,是上天的使者。就像小狼可以学狗叫,但是这么也学不好。
陈阵他们可以学蒙古人,但是却学不像。他们对牧区,缺少那种祖祖辈辈传承下来的信念,恢复高考之后,一个一个都回到了北京。毕利格死的时候,陈阵都没有回去看他,巴图说几十年陈阵才和杨克回去看他们。
而陈阵却说自己爱狼,爱小狼,爱蒙古人,爱牧场,爱草原。心系草原,时刻担心牧场的沙漠化。这不仅让我觉得陈阵骨子里汉族人的虚伪,丝毫看不见蒙古人的磊落。
并且,听巴图的口气,陈阵应该娶一个蒙古女孩的,就是那个要陈阵喝酒的女孩,百灵鸟儿翅膀挂酒杯的那个女孩,陈阵最后并没有这么做,巴图他们也表示理解,没有深究,做朋友把话讲太明白都没有好处。所以陈阵只是个叶公好龙的人,他骨子里,潜意识里面,并没有把自己当做一个蒙古人。
人性也是贪婪的,和狼一样。包顺贵千方百计的做出成绩,打狼、打天鹅、开垦农田、养狼狗,无所不用其极。只求出成绩,别的都不管,一切阻挡他的,都要办学习班,都要挨枪子。
陈阵的贪婪在于对养狼的执着,看似无微不至的照料,其实却是一步一步的将小狼的生机扼杀了。与狼的贪婪不一样,狼在吃黄羊、癞子、兔子、马、老鼠的时候,都没有竭泽而渔,控制在该物种不灭绝的范围之内,并且很好的维护了整个生态链,所以苦命的小草得意存活下来。而人性的贪婪是没有极限的,完全以人的意志来衡量。
思想有多远,掠夺的资源就有多厚。总的来说,人类生活的太安逸了,当活下去不再成为主要矛盾的时候,人类就不团结了,各顾各的。就像每个王朝灭亡之前,都是一片民不聊生的景象,人们为了活下去,团结起来,人心齐了,就敢把日月换新天。
本书的最后说,草原千里无狼烟,看上去是人战胜了狼。但是狼毕竟没有灭绝,谁知道这是不是狼的一种战略,韬光养晦,示敌以弱,期待卷土重来的那一天呢?况且,人类的过度开发使得很多草场不适合放牧了,兔子老鼠之类的动物泛滥,使得马匹很容易在草原上别断腿,牧民都骑摩托车来放牧,十五岁的孩子身上也背着猎枪,能够打下天上飞的老鹰。
此情此景多像是孔子眼里的礼崩乐坏的场景啊。陈阵看在眼里,疼在心上,但是对这样一个场景真是有心杀贼,无力回天啊!故人大多作古,物也不似当年。
只有对小狼的忏悔,对毕利格的忏悔,对狼群的忏悔,对草原的忏悔,对腾格尔的忏悔。深深的表现出了陈阵的无力感,警示人类是否真的有一天,将生存环境糟蹋的人类生存不下去了,种族的延续又变成首要矛盾之后,才会向狼学习?可是那时候还来得及吗,那时候还有狼吗?
没有狼,大自然也会黯然失色
狼,凶恶狡诈,在人的脑海里是个狠角色。 “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等词语足见狼的“坏”。在《狼图腾》里却截然相反,贪婪、奸诈没有了踪影,摆在人们面前的是一个聪明、神奇的草原精灵。
一拿到书,我就被书封面上的那双幽幽的眼睛深深**撼住了:那是一双冰冷的眼睛,绿莹莹的,目光如利剑一样夺眶而出,不禁打了一个寒战。透过它的眼睛,它似乎看到了草原深处的秘密。黑色的封面增加了更多的神秘感,让人感到压抑
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一个年轻的知青——陈阵来到蒙古的额仑草原,跟随睿智、崇尚狼图腾的毕利格老人,在这个山美水美的地方,渐渐地崇拜上了狼图腾。见识了群狼狩猎、挖狼洞、养狼崽、面临了狼灾……埋藏在陈阵传统意识中的狼的形象发生了转变,智慧、勇敢、顽强、忍耐、谨慎取代了先前的奸诈与贪婪。
让他着迷,促使他不停地探索狼的奥妙。
当他看到狼王带领狼群围捕猎物时,他被狼的智慧所吸引,也被狼的奇怪行为所迷惑;当他看见狼群陷入一个个艰难的窘境,却丝毫不胆怯、不退缩,反而齐心协力共同解决困难,他又为狼群非凡的智慧而赞叹。狼是一种多么神秘的动物!它的智慧无人能比,它的组织能力超于寻常,它的军事天赋与身俱来!
并非人类所想的那么坏,其实,在蒙古人的眼里,它是毅力、智慧、团结的代名词。
陈阵模模糊糊地感受到了“狼图腾”是一个神秘、极具魅力和吸引力的图腾,它能在冥冥之中影响着一个人的信仰,让狼的精神走进人的内心深处 。世界上有一个悬而未决的谜:成吉思汗只有数万兵力,但他能够横扫东亚,建立一个强大而神秘的帝国?
许多蒙古族人都毋庸置疑地认为:这是因为成吉思汗是草原人,他学会与狼打交道到,不知不觉中,狼的智慧已融入了他的思维中。无论是训狼的方式还是斗狼的策略,成吉思汗都会带来无穷的力量。
虽然狼偷食人类的牲畜,对人类来说是一大危害,但是狼也捕食草原上的鼠类,使草原的鼠灾得到大大的缓解。与人类相比,它具有战略性、坚定性和现实性,不做白日梦,只为目标而奋斗。与此相比,我们人类要逊色得多。但人类不肯正确的面对狼的优点和缺点,只是死拽着狼的缺点不放,一次次举起了屠刀……疯狂地消灭狼,恐怕,不久的不久,也将是我们人类的末日了。
在这本书的结尾,讲述了一个如噩梦般的悲惨结局:由于狼遭到了大量的捕杀,曾经美丽的额仑草原已经是一个山不再绿,水不再清,草不再肥,生灵不再丰富,鼠灾严重的地方。再次来到这里的陈晨,心中充满了无尽的悲痛和失望。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是沉重的,沉重的世界是如此之大,为什么它不能容纳狼的存在?如果《喜羊羊与灰太狼》里没有了灰太狼,还有那个孩子愿意看呢?如果我们的世界没有狼,让它永远留在历史的记忆中,我们的世界也会黯淡很多。
醒醒——人类,少杀,多精彩,让生命在地球上永葆青春。
关键字:《狼图腾》 有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狼图腾,小狼小狼》。是它,让我激发了对蒙古草原狼的兴趣;是它,让我明白了蒙古人的生活。
故事讲述了从北京来蒙古放羊的几个青年和狼之间发生的故事。他们对蒙古狼产生了兴趣,抓了一只小狼在家里养着观察。他们从中了解到狼的进食过程,了解到小狼是如何对付毒蛇和蚊灾。可后来,一些人冲到草原,杀死了许多蒙古狼,从而破坏了草原的生态平衡。那只小狼也因喉咙受伤而惨死。从前生机勃勃的草原如今变成了荒芜的沙漠,草变得十分稀疏,草原上的狼也没几只了。
我觉得那些外来人不能发疯似地捕杀狼。这本书给了我们一个启示:不要认为狼是残忍的动物,不要把他们看成是大自然不完美的地方。如果你要把这些所谓的不完美变成完美的话,就会使大自然中的一些生物灭绝。而且,我还感受到书中的小狼们的坚强的毅力以及他们的团结能力。这些都深深地震撼着我们。
阅读作者写的书籍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写下阅读后的感悟,可以更好地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思想感情,教师范文大全的编辑筛选出这篇精品“死魂灵读后感”给读者提供了深度思考,感谢你的收藏我会尽力将我的真情与思考融入创作中!
读完俄国名著《死魂灵》,内心感受颇多,写下这篇文章。
故事的主人公巴维尔伊凡诺维奇乞乞科夫是一个落没的贵族,从小受到过良好的教育。可能是由于那个时代俄国贵族的特性吧,他从小就为人冷静、虚伪、狡诈。但我在这里也不能否认这位主人公的优点,那就是为了利益不惜一切代价,即使让自己吃苦也绝无怨言。到后来他攒够了钱,两个车夫一辆马车开始了他买死魂灵的生涯。
我认为这篇文章最大的特点就是写作手法。把某市里几位官员、地主的丑陋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比如某官员,经过作者的描写,让读者可以感到这实足是一个大流氓,平日里只会造谣生事。作者的讽刺也极具特点。如他把某位地主描述为一只狗熊,加上动作描写,突显出他的笨重与腐败。把人物直接讽刺成动物,这种情况我在此之前从未见过。
这部小说写于19世纪四十年代,距今一百六十多年。我所理解的死魂灵有两层意义。一、死农奴。学过历史的人都知道,当时的俄国是一个封建落后的农奴制国家,作者通过买死农奴这件旷世荒唐之事揭示了人们为牟取利益而不择手段,出卖灵魂的丑陋行径。二、死魂灵。这代表着当时的俄国人麻木不仁,其灵魂酣然大睡,物欲纵横,而思想却十为贫瘠。这似乎与鲁迅先生以犀利的笔锋直捅中国黑暗的社会有相似之处。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我喜欢这句话。在人生的道路中有许多诱惑让你利令智昏,有许多荆棘阻挠你前行。但你是否该就此迷茫下去?不,这不是这个时代的我们所要选择的人生。相反,我们要在逆境中成长起来,要做一个出色的舵手,掌握我们人生的风帆。
小说描写一个投机钻营的骗子六等文官乞乞科夫买卖死魂灵的故事。死魂灵的本义是指死了的农奴,由于俄语中魂灵和农奴属于一词多义,所以也可以理解成死了的魂灵,从而产生离奇的联想。
小说中描写乞乞科夫到五个地主家购买死农奴,在谈生意的时候双方都明白是指死农奴,并无荒唐或恐怖的感觉。乞乞科夫最先到马尼洛夫家,头一次提起买死农奴,还有些不好意思。马尼洛夫听了也很奇怪,甚至把烟袋掉在地上,不过他最关心的是这种生意合不合法。地主婆科罗博奇卡也明白指的是死人,甚至问乞乞科夫是否要把他们从地里挖出来,还以为他们有可能干庄稼活。在诺兹德廖夫家乞乞科夫一提到要买死农奴,诺兹德廖夫便猜到其中必有奥妙。乞乞科夫不肯吐露真情,他当然不肯卖。索巴克维奇听说乞乞科夫要买死农奴,认为一定有利可图,便极力抬价。泼留希金由于死的和逃跑的农奴太多,便把死农奴白送乞乞科夫,只有卖逃跑的农奴得到几个钱。所以在五次交易中,他们用死了的农奴做买卖,谁也不感到奇怪。按照作者的安排,是诺兹德廖夫头一个传出死魂灵的故事,而死魂灵的叫法应该在第八章第一次 出现,即诺兹德廖夫在舞会上见到乞乞科夫才说出来的。在原文里读者不会感到这么明显的区别,然而在译文里无形之中造成诺兹德廖夫有意捣鬼的印象,好在诺兹德廖夫的性格里就有好撒谎好捣乱的特点,所以倒也没委屈他。经诺兹德廖夫这么一传,买死魂灵的故事便传遍上流社会和平民百姓,连足不出户的懒人也为此走出他们的洞穴了。泼留希金是俄国没落地主的典型,是俄国封建社会行将灭亡的缩影。虽然贪婪吝啬与葛朗台不相上下,但腐朽没落则是泼留希金的个性。作为吝啬鬼,夏洛克和葛朗台虽个性不同,但都有贪婪吝啬的共性,都是处心积虑地聚敛财富的资产阶级代表。而果戈里笔下的泼留希金则是俄国没落地主的典型,是俄国封建社会行将灭亡的缩影。虽然贪婪吝啬三者如一,但腐朽没落则是泼留希金的个性。他实为富豪却形似乞丐,这个地主蓄有一千以上的死魂灵,要寻出第二个在他的仓库里有这么多的麦子麦粉和农产物,在堆房燥房和栈房里也充塞着尼绒和麻布、生熟羊皮、干鱼以及各种蔬菜和果子的人来就不大容易,然而他本人的吃穿用度却极端寒伧。衣服很象一件妇人的家常衫子,且沾满了面粉,后背还有一个大窟窿。头上戴的帽子,正如村妇所戴的,颈子上也围着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是旧袜子?腰带还是绷带?不能断定。但决不是围巾。他的住室,如果没有桌子上的一顶破旧睡帽作证,是谁也不相信这房子里住着活人的。他的屋子里放着一个装些红色液体,内浮三个苍蝇,上盖一张信纸的酒杯一把发黄的牙刷,大约还在法国人攻入莫斯科之前,它的主人曾经刷过牙的。泼留希金虽家存万贯,但对自己尚且如此吝啬。对他人就可想而知了。女儿成婚,他只送一样礼物诅咒;儿子从部队来信讨钱做衣服也碰了一鼻子灰,除了送他一些诅咒外,从此与儿子不再相关,而且连他的死活也毫不在意。他的粮堆和草堆都变成了真正的粪堆,只差还没人在这上面种白菜;地窖里的面粉硬得象石头一样,只好用斧头劈下来泼留希金已经不大明白自己有些什么了,然而他还没有够,每天每天聚敛财富,而且经他走过的路,就用不着打扫,甚至偷别人的东西。这就是泼留希金的所作所为。
不仅仅是乞乞科夫,也不仅仅是十九世纪的俄国人,果戈理批评了一种现象,颂扬了一种精神正直、光明与清白,而不是庸俗、贪婪、狗苟蝇营的畸形的社会。他告诫了当时的人们,也警示了他们的后代,然而在160多年以后,我们这个社会中,也会见到乞乞科夫式的人物。《死魂灵》的第一部显然是最出色的,特别是对几个地主经典的塑造,果戈里是古典俄罗斯文学中最有本特色的作家,他是深深的根植于俄罗斯大地,从广阔的民间生活中汲取营养,比任何一个西化的作家更了解俄国,俄国人。作者对人物的刻画酣畅淋漓。借用一段梅列日科夫斯基的《果戈理与魔鬼》中的一段话表明果戈里的一种独到的发现:恶可以见于对道德法的严重违背,见于罕见而特殊的罪孽,见于悲剧激动人心的结局;果戈里的第一个善于见出难以发现、最可怕、永恒之恶,不是在悲剧性事务中,而是在完全缺乏悲剧性之中;不是在强力中,而是在软弱中;不是在极度的暴行中,而是在过分的谨慎中;不是在深刻和极端的行为之中,而是在平庸和低劣中,在人类思想和感情的猥琐中;不是在大人物中,而是在小人物中。这样的话,果戈里是对所有的人当头一棒,提醒我们在一生中、在生活中,如何寻找人的光荣及尊严。
读完**名著《死魂灵》,内心感受颇多,写下这篇文章。
故事的主人公帕维尔·伊万诺维奇·基科夫是一位失落的贵族,从小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可能是因为那个时代贵族的特点,他从小就沉着、虚伪、狡诈。但我在这里也不能否认这位主人公的优点,那就是为了利益不惜一切代价,即使让自己吃苦也绝无怨言。
到后来他攒够了钱,两个车夫一辆马车开始了他买“死魂灵”的生涯。
我认为这篇文章最大的特点就是写作手法。把一个城市里几个****和地主的丑恶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比如,经过作者的描述,读者会觉得这真是一个大流氓,而且通常只是谎言。
作者的讽刺也极具特点。如他把某位地主描述为一只狗熊,加上动作描写,突显出他的笨重与腐败。把人物直接讽刺成动物,这种情况我在此之前从未见过。
它写于一百六十多年前的十九世纪四十年代。我所理解的死魂灵有两层意义。
一、死农奴。学过历史的人都知道**当时是封建落后的农奴制国家。作者揭示了人们为了牟利不惜一切手段出卖灵魂的丑恶行为。
二、死魂灵。这说明当时的**人麻木不仁,灵魂沉睡,物欲横流,思想贫乏。这似乎与鲁迅先生刺杀中国黑暗社会的尖笔相似。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我喜欢这句话。在人生的道路上,有许多让你困惑的**,也有许多阻碍你前进的荆棘。但你是否该就此迷茫下去?
不,这不是我们在这个时代想要选择的生活。相反,我们应该在逆境中成长,做一个优秀的舵手,掌握人生的风帆。
不仅是乞丐,还是19世纪的瘾君子,戈尔批评了一种崇尚正直、光明和纯真精神的现象,而不是庸俗、贪婪和畸形的社会狗阵营。他告诫当时的人们和他们的后代,但在160年后,我们的社会也会看到乞丐科夫式。灵魂的第一个灵魂显然是最好的,特别是对于塑造几个经典的第主来说。
戈尔是俄罗斯古典文学中最具特色的作家。他植根于俄罗斯大地,民间生活丰富,对俄罗斯的了解比任何西方作家都要丰富。字符的作者描绘了丰盛的滴水。
借用一段merezkovsky的戈戈尔和魔鬼在一个显示了戈戈尔独特发现的段落中:**可以在严重违反道德法的情况下看到,在悲剧的悲惨结束中看到的罕见和特殊的罪中??看到;高高的第一个好处是看到难以找到,最可怕,永恒的罪恶,不是在悲惨的事情,而是在完全缺乏悲剧;不是在力量,而是在软弱;不是在极端的暴行,而是在过度谨慎;不是在深刻和极端的行为,而是在平庸和卑劣,在人类思想和感觉的凄惨;不是在大人,而是在小人。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所有人都在努力提醒我们如何在生活中找到人们的荣耀和尊严。
《死魂灵》读后感**描写一个投机钻营的**六等文官乞乞科夫买卖死魂灵的故事。死灵的原义是指死去的农奴。因为俄语中的“灵魂”和“农奴”两个词属于一个多义词,它们也可以理解为死去的灵魂,从而产生奇怪的联想。**中描写乞乞科夫到五个地主家购买死农奴,在谈生意的时候双方都明白是指死农奴,并无荒唐或恐怖的感觉。
乞乞科夫最先到马尼洛夫家,头一次提起买死农奴,还有些不好意思。马尼洛夫听了也很奇怪,甚至把烟袋掉在地上,不过他最关心的是这种生意合不合法。地主婆科罗博奇卡也明白指的是死人,甚至问乞乞科夫是否要把他们从地里挖出来,还以为他们有可能干庄稼活。
在诺兹德廖夫家乞乞科夫一提到要买死农奴,诺兹德廖夫便猜到其中必有奥妙。乞乞科夫不肯吐露真情,他当然不肯卖。索巴克维奇听说基乌科夫想买死农奴,认为肯定有利可图,于是试图提**格。
泼留希金由于死的和逃跑的农奴太多,便把死农奴白送乞乞科夫,只有卖逃跑的农奴得到几个钱。所以在五次交易中,他们用死了的农奴做买卖,谁也不感到奇怪。按照作者的安排,是诺兹德廖夫头一个传出死魂灵的故事,而死魂灵的叫法应该在第八章第一次出现,即诺兹德廖夫在舞会上见到乞乞科夫才说出来的。
在原文里读者不会感到这么明显的区别,然而在译文里无形之中造成诺兹德廖夫有意捣鬼的印象,好在诺兹德廖夫的性格里就有好撒谎好捣乱的特点,所以倒也没委屈他。经诺兹德廖夫这么一传,买死魂灵的故事便传遍上流社会和平民百姓,连足不出户的懒人也为此走出他们的洞穴了。佩鲁蒂金是地主衰落的一个典型例子,也是封建社会即将灭亡的一个缩影。
虽然贪婪吝啬与葛朗台不相上下,但腐朽没落则是泼留希金的个性。作为吝啬鬼,夏洛克和葛朗台虽个性不同,但都有贪婪吝啬的共性,都是处心积虑地聚敛财富的资产阶级代表。然而,戈尔戈里的《佩鲁辛》是地主衰落的典型代表,也是封建社会即将灭亡的缩影。
虽然贪婪吝啬三者如一,但腐朽没落则是泼留希金的个性。他实为富豪却形似乞丐,这个地主蓄有一千以上的死魂灵,要寻出第二个在他的仓库里有这么多的麦子麦粉和农产物,在堆房燥房和栈房里也充塞着尼绒和麻布、生熟羊皮、干鱼以及各种蔬菜和果子的人来就不大容易,然而他本人的吃穿用度却极端寒伧。衣服很象一件妇人的家常衫子,且沾满了面粉,后背还有一个大窟窿。
头上戴的帽子,正如村妇所戴的,颈子上也围着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是旧袜子?腰带还是绷带?不能断定。
但决不是围巾。他的住室,如果没有桌子上的一顶破旧睡帽作证,是谁也不相信这房子里住着活人的。他的屋子里放着一个装些红色液体,内浮三个苍蝇,上盖一张信纸的酒杯一把发黄的牙刷,大约还在法国人攻入莫斯科之前,它的主人曾经刷过牙的。
泼留希金虽家存万贯,但对自己尚且如此吝啬。对他人就可想而知了。女儿成婚,他只送一样礼物诅咒;儿子从部队来信讨钱做衣服也碰了一鼻子灰,除了送他一些诅咒外,从此与儿子不再相关,而且连他的死活也毫不在意。
他的粮堆和草堆都变成了真正的粪堆,只差还没人在这上面种白菜;地窖里的面粉硬得象石头一样,只好用斧头劈下来泼留希金已经不大明白自己有些什么了,然而他还没有够,每天每天聚敛财富,而且经他走过的路,就用不着打扫,甚至偷别人的东西。这就是泼留希金的所作所为。不仅仅是基科夫,也不仅仅是19世纪的共产主义者。果戈理批判一种现象,歌颂一种正直、光明、纯真的畸形社会,而不是庸俗、贪婪、固执。
他告诫了当时的人们,也警示了他们的后代,然而在160多年以后,我们这个社会中,也会见到乞乞科夫式的人物。《死魂灵》的第一部显然是最出色的,特别是对几个地主经典的塑造,果戈里是古典俄罗斯文学中最有本特色的作家,他是深深的根植于俄罗斯大地,从广阔的民间生活中汲取营养,比任何一个西化的作家更了解**,**人。作者对人物的刻画酣畅淋漓。
借用一段梅列日科夫斯基的《果戈理与魔鬼》中的一段话表明果戈里的一种独到的发现:恶可以见于对道德法的严重违背,见于罕见而特殊的罪孽,见于悲剧激动人心的结局;果戈里的第一个善于见出难以发现、最可怕、永恒之恶,不是在悲剧性事务中,而是在完全缺乏悲剧性之中;不是在强力中,而是在软弱中;不是在极度的暴行中,而是在过分的谨慎中;不是在深刻和极端的行为之中,而是在平庸和低劣中,在人类思想和感情的猥琐中;不是在大人物中,而是在小人物中。如此一来,果戈里便是对所有人的打击,提醒我们如何在生活中找到人类的荣耀和尊严。
最新整理珍惜每时每刻——《死魂灵》读后感
有人认为吝啬是一种知识,有人认为吝啬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生活品味,而有人则是一个大方的人。其实在某种方面来讲吝啬是一种好处但过度的吝啬呢就像**文学大师果戈理在他的名著《死魂灵》中泼留希金就很难让人可以接受了。
他实为富豪却形似乞丐,这个地主蓄有一千以上的死魂灵,要寻出第二个在他的仓库里有这么多的麦子麦粉和农产物,在堆房燥房和栈房里也充塞着尼绒和麻布、生熟羊皮、干鱼以及各种蔬菜和果子的人来就不大容易,然而他本人的吃穿用度却极端寒伧。衣服很象一件妇人的家常衫子,且沾满了面粉,后背还有一个大窟窿。头上戴的帽子,正如村妇所戴的,颈子上也围着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是旧袜子?
腰带还是绷带?不能断定。但决不是围巾。
他的住室,如果没有桌子上的一顶破旧睡帽作证,是谁也不相信这房子里住着活人的。他的屋子里放着“一个装些红色液体,内浮三个苍蝇,上盖一张信纸的酒杯、一把发黄的牙刷,大约还在法国人攻入莫斯科之前,它的主人曾经刷过牙的”。泼留希金虽家存万贯,但对自己尚且如此吝啬。
对他人就可想而知了。女儿成婚,他只送一样礼物——诅咒;儿子从部队来信讨钱做衣服也碰了一鼻子灰,除了送他一些诅咒外,从此与儿子不再相关,而且连他的死活也毫不在意。他的粮堆和草堆都变成了真正的粪堆,只差还没人在这上面种白菜;地窖里的面粉硬得象石头一样,只好用斧头劈下来。
佩鲁蒂金不明白他有什么,但他没有足够的钱。他仍然每天敛财,甚至偷别人的东西。
而波留希金的形象是**落魄地主的典型,它具有腐朽、迂腐的个性。他也很吝啬。他可能很吝啬,甚至认不出最亲近的人,也不会问。
而这也让我们知道了虽然有时候的吝啬虽好但是过度的吝啬就像波留希金一样的就不好了,同时我们也要感谢这个社会,它给了我们和平安宁的生活环境、给予了我们良好的读书环境、没有战争,而我们为何不感激一下这个社会呢在学***好学习、在生活上做一个适度吝啬的人,而不是一个过度吝啬的人。
纵观欧洲文学发展的过程,汇集品目繁多的吝啬鬼群像,其中有莎士比亚喜剧《威尼斯商人》中的夏洛克,莫里哀喜剧《吝啬鬼》中的阿巴贡,巴尔扎克小说《欧也妮。葛朗台》中的葛朗台以及果戈里小说《死魂灵》中的泼留希金。他们堪称为欧洲文学中不*的四大吝啬鬼。这四大吝啬鬼,年龄相仿,脾气相似,有共性,又有各自鲜明的个性特征,简言之,泼留希金的迂腐,夏洛克的凶狠,阿巴公的多疑,葛朗台的狡黠,构成了它们各自最耀眼夺目的气质与性格。
死魂灵的本意是指死了的农奴,由于在俄语中,魂灵和农奴属于一词多义,所以也可以解释成死了的魂灵,从而产生离奇的联想。小说写的是一个投机钻营的骗子——六等文官奇奇科夫买卖死魂灵的故事,奇奇科夫来到某市,先用一个多星期的时间,打通了自己与大小官员上至省长下至市区规划师的关系,然后去市郊向地主们收买已经死去但尚未注销户口的农奴,准备把它们当做活的农奴押给监管委员会骗取大笔押金,他走访了一个又一个地主经过激烈的讨价还价,买到一大批死魂灵,当他高高兴兴的,凭着早已打通的关系迅速办好了法定买卖手续后,其罪恶勾搭被人揭穿,检察官被谣传吓死,奇奇科夫只好匆忙逃走。
小说全方位揭示了帝俄社会的腐败和农奴制没落的真相。在书中果戈里善于通过喜剧性的细节来折射现实,对俄罗斯社会生活的本质和俄罗斯心灵的真实状态进行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剖析和观照,生活被肢解,生命被窒息,生存僵化的艺术才华在书中得到了最出色的表现。
八年级16班黄伯恒
莎士比亚说过:“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书籍对于我们来说更是必不可少。
而在我读过的书中,对我影响最大的书籍,莫过于《死魂灵》一书了。
《死魂灵》是果戈理的代表作,也是**文学史上无与伦比的作品。**它描述了一个投机性的乞乞科夫买卖死去灵魂的故事。他先到一个城市疏通与大小民的关系,然后到城郊向尚未注销户籍的地主买死农奴。
他们想以活农奴的身份抵押给监管委员会,以骗取大笔存款。他拜访了许多地主,买了许多死去的农奴。当他凭借早已疏通的关系办好法定的买卖手续时,其肮脏行径被人揭穿,乞乞科夫只好匆忙逃走。
这部**描写了农奴制的丑恶和颓废,讽刺了人性的贪婪和残酷。
《死魂灵》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但作者运用奇妙的构思 ,从**一开始就设置层层悬念,使得并不复杂的情节变得紧张曲折,各种事件纷至沓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直至第一卷结束时,读者才看见主人公的真面目。引人注目的内容,展现了一个个地主老爷的丑陋猥琐、荒唐可笑的嘴脸,揭示了庸俗贪婪而卑鄙的**污吏的典型性格。正如俄美著名作家纳博科夫在谈到这本书时所说:
果戈理以其独有的才华,通过众多奇特的细节描述了一个又一个浮夸的灵魂,这些细节使死魂灵上升到一部魔幻史诗的高度,事实上的确如此,正因为果戈里独树一帜的写作方法,才使得他的作品活灵活现,成为绝无仅有的名著。
通过阅读《死魂灵》,我们不仅能学到这独特的写作方法,还能从中体会出一个道理:诚信是做人之本,若把人生比作一棵大树,诚信就是其赖以生存的根,滋润和呵护着它,倘若失去了诚信,它就无从立足,它将腐朽无比,失去往日的青翠与灵性,沦为一根没有灵魂的朽木。永远活在世人的眼中。
就算用再高超的骗术来掩饰自己,也终究会被揭穿,成为和乞乞科夫同样的下场。我国古代,就曾发生过一场令人啼笑皆非的“烽火戏诸侯”的闹剧。周幽王有个宠妃叫褒姒,为博取她的一笑,周幽王下令在都城附近20多座烽火台上点起烽火——烽火是边关报警的信号,只有在外敌入侵需召诸侯来救援的时候才能点燃。
结果诸侯们见到烽火,率领兵将们匆匆赶到,当他们弄明白这是君王为博妻一笑的花招后又愤然离去。褒姒看到平日威仪赫赫的诸侯们愤愤不满的样子,终于开心一笑。五年后,友爱太戎大举进攻周朝,幽王战争重燃,诸侯未到。
结果,幽王被迫自杀,褒姒被抓获。由此可见,欺骗的手段是不可取的,作为一个新世纪的少年,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也要克制自己,不能去欺骗他人,不能因为贪图一些小利而违背自己的良心。我们要从自己做起,从现在起,抛开**的利益,用真诚待人,用善良的心创造美好的未来。
《死魂灵》这本书既使我感悟到人间美与丑,善与恶的鲜明对比,又让我明白了“善**芳百世,恶人遗臭万年”的真理。指引我在人生的道路上继续前行。
果戈里1809——1852,俄国作家。生于乌克兰地主家庭,自幼熟悉乡村生活,爱好戏剧。喜剧《钦差大臣》和长篇小说《死魂灵》为其代表作,讽刺农奴制度下俄国停滞落后的社会生活,对俄国文学发展影响很大。
《死魂灵》这部长篇小说,通过对形形色色的官僚、地主形象的真切生动的描绘,有力的揭露了俄国专制统治和农奴制度的吃人本质,它以深刻的思想内容、鲜明的批判倾向和巨大的艺术力量成为俄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是世界文学中讽刺作品的典范。
小说描写了一个投机钻营的骗子———六等文官奇奇科夫买卖死魂灵的故事。奇奇科夫来到某市,用一个星期的时间打通了自己与大小官员———上至省长下至市区规划师的关系,而后去市郊向地主们收买已经死去但未注销户口的农奴,准备把他们当做活的农奴抵押给监管委员会,骗取大笔押金。他走访了一个又一个地主,经过激烈的讨价还价,买到一大批死魂灵,当他兴高采烈地凭着早已打通的关系迅速办好了法定的买卖手续后,其罪恶勾当被人揭穿,检察官竟被谣传吓死,奇奇科夫只好匆忙逃走。
在《死魂灵》一书中,作者把地主泼留希金写得最富有个性特征、最富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是19世纪中叶俄国农奴主的典型形象。
《死魂灵》第一部在1842年问世,它的目标是“从一侧面来表现全俄罗斯”,作品的发表震撼了整个俄国,也使果戈里跻身世界级经典作家之林。由于果戈里的创造性劳动,小说开始在俄国文学中取得了支配的地位,他被公认为俄罗斯小说之父。
本书全方位地揭示了帝俄社会的腐败和农奴制没落的真相。在书中,果戈里善于通过喜剧性的细节来折射现实,对俄罗斯社会生活的本质和俄罗斯心灵的真实状态进行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剖析和观照。
小说描写一个投机钻营的骗子六等文官乞乞科夫买卖死魂灵的故事。死魂灵的本义是指死了的农奴,由于俄语中魂灵和农奴属于一词多义,所以也可以理解成死了的魂灵,从而产生离奇的联想。
不仅仅是乞乞科夫,也不仅仅是十九世纪的俄国人,果戈理批评了一种现象,颂扬了一种精神正直、光明与清白,而不是庸俗、贪婪、狗苟蝇营的畸形的社会。他告诫了当时的人们,也警示了他们的后代,然而在160多年以后,我们这个社会中,也会见到乞乞科夫式的人物。《死魂灵》的第一部显然是最出色的,特别是对几个地主经典的塑造,果戈里是古典俄罗斯文学中最有本特色的作家,他是深深的根植于俄罗斯大地,从广阔的民间生活中汲取营养,比任何一个西化的作家更了解俄国,俄国人。作者对人物的刻画酣畅淋漓。借用一段梅列日科夫斯基的《果戈理与魔鬼》中的一段话表明果戈里的一种独到的发现:恶可以见于对道德法的严重违背,见于罕见而特殊的罪孽,见于悲剧激动人心的结局;果戈里的第一个善于见出难以发现、最可怕、永恒之恶,不是在悲剧性事务中,而是在完全缺乏悲剧性之中;不是在强力中,而是在软弱中;不是在极度的暴行中,而是在过分的谨慎中;不是在深刻和极端的行为之中,而是在平庸和低劣中,在人类思想和感情的猥琐中;不是在大人物中,而是在小人物中。这样的话,果戈里是对所有的人当头一棒,提醒我们在一生中、在生活中,如何寻找人的光荣及尊严。
高三:玉章落滦
多么坚强的小鸭子呀!作者笔下的丑小鸭处处收到的是排挤、讥笑和打击,但它没有绝望,更没有沉沦,而是始终不屈不挠的奋斗,丑小鸭终于变成了美丽、高贵的白天鹅。
读完《丑小鸭》,我深深地被丑小鸭的执着所震撼。丑小鸭受了这么多折磨,但它仍然有自信心,始终没有放弃,最终还是靠自己的努力变成一只白天鹅。我不由自主的想起了那些身残志坚的人。就说残奥会吧!在比赛中,中国队获得了很多金牌,看残奥会的有些观众,认为这些残疾人和正常人比赛一样简单。但是谁会想到,在他(她)们的背后有多少辛酸的故事,流下多少辛勤的汗水,正是这些运动员,他(她)们没有自暴自弃,每天坚持训练,敢于向难以克服的困难挑战,终于取得了卓越的成绩。他们赢得了一块又一块的金牌。既为国家争光,又为自己闯出了一条的康庄大道,真是身残志坚啊!试想,如果他们早就失去信心,自暴自弃,会拿到这样的好成绩。
看了这本书,我感受特深,也更加懂得了人生的道路上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挫折,但只要敢于面对,不轻言放弃,树立自信,勇于挑战,前途就会露出希望的曙光。
我真喜欢着本书。
爱,是地久天长的。
在现实生活中,母亲对儿女充满了真挚的,毫无保留的爱,而儿女们也尽自己所能来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他们都彼此深深地爱着,这是一种多么美好的,让人向往的生活啊!但是也有某些却破坏了这种生活,我清楚地记得……
我已经忘记了到底是在何时何地看过这部电视剧《我的丑娘》了。但是剧中的一幕一幕却都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剧中的丑娘是个非常丑的女人,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她自己的儿子都不也认她,甚至她来到他家当保姆时所发生的一连串常人做不到的事情之后,儿子还是一丁点的关于她的真实的消息都没有向媳妇透露。赶到老太太快去世时,从监狱中刚刚出来的儿子才把真相告诉了媳妇。而这时,却已为时已晚,他的丑娘已经奄奄一息了。
每每看到这部电视剧时,我的心中便充满了愤恨与同情。愤恨她的儿子所做的事情太绝,同情老太太的遭遇,却又替她鸣不平:这样的一个儿子,还值得这样做吗?不过我还是明白了,是啊,母爱深深,这岂能用言语才能表达得清楚呢?但是,她的那位儿子的所作所为却真值得我们反思。俗话说的好,“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母亲从十月怀胎生下了我们,又含辛茹苦地把我们拉扯大,我们要懂得报答才对啊,又岂能嫌弃我们的母亲呢?
愿我们都能够好好地对待我们的母亲。
一个早晨,太阳暖洋洋的,湖上天鹅的心情跟天气一样,十分愉快,尤其是丑小鸭,因为她是湖面上最美的天鹅了,她有着洁白无暇的羽毛,细长的脖子,宽大有力的翅膀,迷人极了。突然,她看见了一只天鹅在孵蛋,就想起了自己的妈妈,和妈妈对自己的养育之恩,决定要去看看妈妈。
丑小鸭扑扑翅膀向农场飞去,一路上,碰到她的动物都在议论纷纷:
“瞧,那儿有一只美丽的天鹅!”
“是呀,真美!”
“我要和她交朋友!”
丑小鸭又路过了宁静的绿林,小鸟看到了她,大叫“好美呀!”这一声引来了许多动物,曾经追赶过她的猪狗见到了她那高雅的气质,不禁目瞪口呆,但丑小鸭谦虚地说:“我就是那只丑小鸭呀”这句话令大家大吃一惊。
飞过了好长时间,丑小鸭终于飞到了农场,农场上的草地一望无际,上面牛羊正在津津有味地吃着草,马儿在草地上奔驰,一派壮观的景象,这时丑小鸭碰到了小姑娘,小姑娘高兴地叫着:“看,这儿有一只美丽的天鹅!”丑小鸭却道:“你不认识我了,我就是丑小鸭啊,我要去找我的妈妈,你知道在哪儿吗?”“在那儿!”小姑娘指着一个草堆说道。丑小鸭迫不及待地向那儿飞去,到了草堆那儿,她向妈妈奔去,鸭妈妈紧紧地抱住丑小鸭,泪水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
从此,丑小鸭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今天,我读了《丑小鸭》这本书,书上说丑小鸭一生下来,因为丑陋的外表,人们和它的伙伴都不喜欢它。寒冷的冬天,丑小鸭在森林里受尽了折磨,它靠自己的努力终于飞起来了,变成了一只美丽的、在蓝天上自由飞翔的天鹅!
看了《丑小鸭》的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都不怕自己笨,只要用心去做,就一定能成功的。我觉得,丑小鸭变成了天鹅,靠得正是自己的努力。
我现在还小,要学的东西很多,我要给自己打气加油,一定要有自信心!我也要像丑小鸭一样,靠自己的努力,走向成功的彼岸。
《丑小鸭》这篇课文为我们塑造了一只一开始处处受排挤受嘲笑受打击的'丑小鸭的形象。但是他心中一直怀有一份梦想,因为这份梦想,他在困难前没有绝望,也没有沉沦,而是始终不屈的奋斗,终于变成了一只漂亮高贵的天鹅。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外表虽然重要,但心灵美更加重要。有些人,为了外表美,不惜一切牺牲,那是美吗?有些人,虽然外表不好看,但肯努力,勤奋而且善良,难道这是丑吗?
读完了这篇课文,我明白了:“外貌并不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是内心是否纯洁。丑小鸭变成天鹅,这一切都源于它心中那一份永恒的梦想。其实大家都能成为一只展翅飞翔的天鹅,只要你有坚定的信念,坚持自己美丽的梦想,并坚持不懈地去奋斗,你终究会成功,会变得美丽。不过,这中间的路可能是漫长而艰苦的。
我从《丑小鸭》这篇课文中领悟到了美的真谛,明白了美的内涵,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美。
"丑小鸭"原是一只不知来历,被遗忘在一棵树底下的天鹅蛋,一只母野鸭把它当做一只鸭蛋孵化出来。由于它的体积太庞大,太特别,处处受欺负,受排挤,受嘲笑,但是他没有因此而放弃生存,他面对着无数的挫折还有饥饿寒冷的困难,不但没有退缩,而是更加顽强的生活下去,最终成为一只美丽的天鹅。这篇童话故事,使我深受感动,同时我也深受启发。
“只要你是一只天鹅蛋,就算是生在养鸭场里也没有关系。”是的,只要我们有理想,有追求,并且为这个目标而努力奋斗,即使身处逆境也不要紧,只要努力进取,相信美好的理想一定就会实现。这就要求我们在生活中,要正确对待困难与挫折。一句名言说得好:“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不错,当苦难来到的时候,在苦难的后面便是美好。只有抗胜重重困难,才能达到自己的理想。“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同学们,让我们带着战胜逆境的勇气,追求理想的执着,努力吧。愿我们都能成为一只天鹅,达到恒久的梦!
今日,我又读了安徒生童话中的小故事,叫作《丑小鸭》。我为他悲痛,也为他高兴。
故事情节是这样的:丑小鸭长得太丑了,所有人都不跟他玩,都嘲笑他,排挤他。最终,他的妈妈把他赶走了。雁对他不错,但不料猎人打死了。丑小鸭最终死里逃生,来到一家农家小屋。他忍气吞声在那里生活了一段时间,不断受到鸡和猫的奚落和排挤。最终,他不堪忍受,独自来到他心驰神往的大自然中。秋天到了,丑小鸭看到一群南飞的幸福的天鹅,从此,他再也忘不了这些美丽的鸟儿。冬天到了,天是那么冷,丑小鸭几乎被冻死在冰冷的湖边。又是一个美丽的春天,他又看到了那些美丽的鸟儿。记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丑小鸭飞到湖边。令他惊奇的是,自我变成白天鹅啦!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只要我们努力,不放弃,不懈地去追求自我的梦想,努力争取进取,即使身处逆境,还是能够实现自我的梦想。还有,不要因为自我的外貌丑而想不开。只要你拥有自身最闪亮的特点、坚持、努力的发扬下去,你就会是第一!我还悟出了一个道理:是金子早晚会发光。命运其实没有轨迹,关键在于对完美境界、完美梦想的追求。人生中的挫折和痛苦是不可避免的,要学会把它们踩在脚下,每个孩子都会有一份属于自我的梦想,只要他们学会树立目标,在自信、拼搏中,他们会真正的认识到自我原先也可变成白天鹅。人只要有了梦想,困难也不再是困难了。
也许你会为父爱的深沉而感到伟大,也许你会为师爱的温暖而感到可亲,可是你,你有没有想到那日夜为我们默默付出却不图回报的母亲?母爱可谓是惊天地、泣鬼神的!正因为在这种爱的沐浴下,我们才得以健康快乐的成长。
但是,社会上还是有那些不孝之子,父母为他们付出了那么多,但是他们却从不用实际行动来报答父母,甚至还嫌弃他们,那么,这一类人我们又应该怎样评价呢?
前几天,刚放映了一部叫做《我的丑娘》的电视剧。说的是一段子嫌母丑的家庭悲剧。那位儿子不但不认自己的亲生母亲,还竟然在有前叫亲娘“阿姨”。哪个做母亲的能够随人生这样的打击?谁又不会为此而感到痛心啊!虽然这只是一部电视剧,下面还可能写着“纯属虚构”,但是电视剧不能够全靠人们的想象来编吧,主要情节还是来自实际的生活的。所以,社会上绝对有这样样的人,有这样的事。
也许主人公的母亲真的是长得不好看,但是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母亲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儿时牙牙学语,口受手扶,言传身教,将自己一生的心血都倾注在儿女的身上。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友情也许会褪色,誓言也许会被遗忘,但是亲情却将永不改变,所谓的“血浓于水”,所谓的“根叶相连”。
虽然,她们爱孩子的方式各异,她们付出的形式不同,但是她们与孩子血脉相连的慈母之心却是相同的。她们对于女子的关怀,她们为子女所做出的无私奉献都是纸笔难以写尽的,也是文字所无法表达的。至真至纯的亲情中,母爱又是最为细致,最为无私,最为伟大的。
不知是何缘故,不知不觉间,泪水从我的眼角滑落下来,淌到嘴边,滴在心里……
读完安徒生写的《丑小鸭》,我受益匪浅。
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丑小鸭出生后有多丑。他在农场里到处被啄,被推出去嘲笑。每个人都不喜欢他,把他赶出了农场。在外面,它被野鸭嘲笑,被猎狗赶走,被收养家庭的母鸡和猫赶走。一天晚上,当太阳落山时,丑小鸭看到一群美丽的大鸟。他们飞得很高。丑小鸭以前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鸟。它们是亮白色的,脖子又长又软。他们是天鹅。丑小鸭看到它们很兴奋,但是他不知道这些鸟的名字。冬天来了,丑小鸭晕倒了。一个农民救了他。他家里所有的孩子都想和他一起玩,但是他害怕他们,跑出了农夫的房子。
它结束了严冬带来的艰难和灾难。它躺在芦苇丛中,听着委婉的歌声。它不小心扇动了翅膀,看到了蜿蜒小溪上最美丽的天鹅。它想飞向它们,但它害怕它们会自杀,因为它太丑了。但是它还是决定飞向他们,因为它比被人杀死、被鸭子咬、被鸡啄好多了。他飞向他们,惊讶地看着湖中的`自己,因为他不是那只又厚又深灰色的鸭子,而是一只美丽的天鹅。
安徒生先生描述的丑小鸭是一只到处被排斥、嘲笑和殴打的小鸭,但它仍然是一样的。丑小鸭没有绝望,而是不屈不挠,最终变成了一只美丽的天鹅。它展示了丑小鸭为了实现梦想和改变命运而表现出的勇气和不懈追求的精神。在正文中,“只要你是一只天鹅蛋,你是否出生在养鸡场并不重要。”这句话让我明白:信念必须坚定,反抗必须坚定,不能抛弃自己。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应该珍惜美好的梦想,追求它们,为自己的目标而奋斗。即使在逆境中也没关系,因为金子总会发光。
今天打开了之前的童话俗话说,《丑小鸭》读一百遍,意义不言而喻。
我一打开书,就仔细读了起来。起初,丑小鸭的悲惨命运让我非常同情和难过。因为丑小鸭又大又丑,它遭受了许多不幸和灾难:鸭子打它,小鸡啄它,喂鸡鸭的女人踢它。所有的动物都瞧不起它,说它是个大输家,于是它独自去了森林。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有一天它变成了一只美丽的天鹅,在天空中自由飞翔。
看完这个童话,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我是一个人,我要努力工作,努力学习,不怕困难,我就一定会成功。俗话说,只要我爬,铁柱就会被磨成针。
丑不是谁的错,穷也不是谁的错。只要是金子,总会发光。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些丑小鸭会变成美丽的白天鹅,让大家刮目相看。一会儿,丑小鸭会爬上树枝,变成凤凰。
我们要对从天上来的人负责,我们要把他们的筋骨磨坏,把他们的皮肤饿死,让他们的思想受苦。中国有句古话:自古以来,伟大的人才历经磨难。综上所述,一句话,他们只有经历了风风雨雨才能成功。
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
最近我一直在看一部电视剧(我的丑娘),这个电视剧讲述了主人公王大春有一个十分丑的母亲,有好几次王大春相亲,女方都是嫌王大春有一个丑娘。王大春结婚时,王大春都没告诉妻子他有一个娘。当王大春的母亲赶过来时,妻子问他这是谁呀?王大春不耐烦地说:"问路的。"王大春到了最后才告诉妻子,自己家的保姆就是他亲娘。妻子很生气,但还是认了善良的婆婆。
在这部电视剧里,王大春实在是太不孝顺了,为了不挨妻子的训,连娘都不认了,实在是太不应该了。在里面,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
,什么意思?意思很简单,不就是:儿子不嫌母亲丑,小狗不嫌家里穷。
孩子们小时候还不懂得攀比,稍微大一些的时候,就像五年级以后,什么都攀比,自尊心越来越强。就像电视剧里的王大春,用一句话来形容他,最合适不过了
:娶了媳妇忘了娘。如果你的女朋友都嫌你娘丑,那你就找一个不嫌的,他们嫁的是你,又不是你娘。不论你娘多么丑,多么没钱,多么没权,那毕竟也是养你二十多
年的亲娘呀。怎么能说不认就不认呢。这样的人,那么不孝顺,肯定会遭天遣的。
其中电视剧里最让我感动的一面就是;婆婆看到怀孕的儿媳妇想吃提子,就从干儿子家偷了一袋,放到儿子家院子里的小桌上。
多么好的婆婆啊。儿子和儿媳虽然不认她,但她却不顾被儿子责骂,背着从没有做过坏事的的负担,给儿媳送提子吃。催人泪下呀。
是呀。天下之有狠心的儿女,没有狠心的父母。这句话真是一点儿都不假。
让我们来好好爱我们的父母吧。
……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后感作文400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朋友,你读过英国文学名著《鲁宾逊漂流记》吗?虽然我是最近才阅读这本书,但感悟非常深刻,让我学会了自立、自强,成为一个有独立精神和能力的人,体会到了不能一味建立依赖性的观念,这样但我们长大了以后,才会有更加适应社会的能力,生存得更好。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童年》的书,它的作者是苏联的高尔基。这本书里,主要讲述了阿列克谢在童年时受到了种种磨难:外公的暴躁、乖戾,两个舅舅的自私粗野和其他令人作呕的丑事。幸运的是他有外婆的疼爱。
让我很触动是阿列克谢偶遇三个小少爷,与他们玩捉迷藏的事情。在书中,阿列克谢说了一句:“你们会挨打吗?”这句话说出了阿列克谢生活在一个没有爱,经常被打的家庭的事实。这样没有温暖的家庭是我无法想象的,因为我的一家十分和睦。
记得有一次,我拿碗的时候不小心把碗摔了下去。只听一声巨响,地上的玻璃渣七零八落,让人无从下手。正当我要伸手捡时,妈妈忙跑过来问我:“皓皓,有没有受伤啊?”见我没事,她又跑过去拿了扫帚把玻璃渣扫干净了。就连外婆也跑过来对我细细打量一番,确认我没有受伤后才长舒一口气。
而在书中,阿列克谢只因为乱染布,就被外公一下下重重地打在身上,疼得他第二天醒来时还觉得身子是麻的。这多么令人同情呀!
高尔基在文章最后写了这样一句话:“人们善良的本性在增长,它唤起了我们恢复人类美好生活的永不泯灭的希望。”从这句话中,我体会到了高尔基对美好未来的心向往,希望没有人像他的童年那般痛苦。我定要好好珍惜现在充满爱意的生活。
Jane Eyre, is a poor but aspiring, small in body but huge in soul, obscure but self-respecting girl. After we close the covers of the book, after having a long journey of the spirit, Jane Eyre, a marvelous figure, has left us so much to recall and to think: We remember her goodness: for someone who lost arms and blinded in eyes, for someone who despised her for her ordinariness, and even for someone who had hurt her deeply in the past.
We remember her pursuit of justice. It’s like a companion with the goodness. But still, a virtuous person should promote the goodness on one side and must check the badness on the other side. We remember her self-respect and the clear situation on equality. In her opinion, everyone is the same at the God’s feet. Though there are differences in status、in property and also in appearance, but all the human being are equal in personality.
We also remember her striving for life, her toughnes
一个人的童年,可能是他一生中最快乐自由的时光。你也许很难相信有人的童年是悲惨黑暗的,但高尔基的《童年》里却正是他小时候经历的种种困苦与磨难。
幼时的高尔基因早早没了父亲,只得随着母亲到到外祖父家生活,那里是个黑暗的地方,舅舅们整日吵着分家产,常常饭吃到一半,其中一个舅舅便掀了桌子,与其他舅舅们大打出手,脾气暴躁的外祖父还常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在这个家里,只有外祖母疼爱着小高尔基,她是幼时高尔基心中唯一的慰藉,是他心中的一道光。正是有了这份爱,才能成就高尔基吧!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往往对高尔基童年所遭遇的种种事而深深感慨:这实在是太悲惨了吧!那些惨状实在是令人难以置信!但谁曾想过,这样的童年却正好塑造了一位伟大的作家——高尔基。
小时候,我们可能为了一件玩具,一块点心而哭闹着要父母买,父母不答应,则心里会愁闷上一整天。还有时,因为老师作业布置多了,我们就觉得好苦,好难。但这些和高尔基的童年一比,真是什么都算不上了。
悲惨,这竟是一个人童年的主色调。这本书我读了三次,也感慨了三次,我几番为高尔基落泪,而《童年》中的高尔基却极少哭泣,我难以相信他竟挺过了这么多的艰辛酸苦,还写出了那么多的著作,他真是一位了不起的作家——高尔基。
自从读完《感悟母爱》那本书,就觉得母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母亲为了我们能安心学习,有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日夜操劳,四处奔波。为了我们,她奉献了自己的青春,教育我们。那才让我们明白:母爱是人世间最美、最彻底的爱!
总有一个人将我们支撑,总有一种爱让我们心痛。那个人就是母亲,那种爱就是母爱。母亲是伟大的,沐浴着母爱的人是幸福的。在母爱的支撑下,母亲富有超常的坚韧和超常的牺牲精神。那种超常的精神和意志,是我们得以进步的原动力。母亲的爱就像春天的燕子为我们衔来醉人的春光;母亲的爱就像汩汩流水,时时滋润着我们幼稚的心灵;母亲的爱是一曲深情的乐谱,为我们弹奏出最动人最灿烂最纯真的音韵;母亲的爱是上苍给予我们最丰厚的礼物,最甜美的甘泉。母爱无时不有,无处不在,即使在最黑暗的角落,母爱也放射出最耀眼夺目的绚丽色彩。
世上有那么一种爱,只是给予,不求索取,不溯既往,不讨恩情,那种爱叫母爱,那个人叫母亲。多少年风风雨雨辛酸苦辣,她经过,多少年默默无闻付出,她不图收获。从现在开始,就让你把特别的爱献给自己最伟大的母亲吧!
Recently, I read a great book, Childhood, which is written by Gorky. It’s a novel based on the experiences of the author’s tragic childhood, telling the stories about the author between his three to ten years old. Aliocha has a bad childhood. His father and mother die in his early ages, so that he has to live with his great-grandparents. His great-grandfather is bad tempered and his uncles hate him very much. Great-grandmother is the only person who cherished him. Besides, Aliocha also feel the pureness, friendship by his playmates. Through this book, we can see a poor, ugly society, but we also can see an adamant, compassionate little who constantly pursuits of good things in life. It’s hard to imagine how he can stick to the faith of life in such bad environment. As to us, we live in a much better environment; of course we should cherish our happiness and be strong to face difficulties in life.
Book report on ‘Jane Eyre’
Jane Eyre, one of the most famous works of Charlotte Bronte’s, is an inspiring story about a miserable girl who pursue freedom, independence and true love. The story of the independent minded Jane and her love affair with Mr. Rochester opened up new dimensions for women both as writer and generations of feminists. Jane Eyre, the tough girl, really impresses me very much.
One of Jane’s impressive and admiring personalities is her self-respect. She wasn’t beautiful, and the ordinary appearance didn’t make others feel good of her. And some others even thought that she was easy to look down on and to tease. But as Jane had said: ‘Do you think, because I am poor, obscure, plain, and little, I am soulless and heartless? You think wrong!’ This is the idea of self-respect in Jane Eyre’s mind. God hadn’t given her beauty and wealth, but instead, God gave her a kind mind and a thinking brain. Her idea of self-respect impresses me so much and let me feel the power inside her body.
The other gorgeous personality I value very much is her selfless love. After leaving Thornfield with a broken heart, Jane experienced quite a lot. She refused the proposal of St. John, a handsome priest who helped her a lot when she was starving. Later, Jane inherited a wealth of fortune from her uncle which she shared with her three cousins. But when hearing that Mr. Rochester had lost his eyesight and made his body serious injured while saving his mad wife in a conflagration during which his wife died and all his property was destroyed, Jane returned to Thornfield immediately and devoted her love to Mr. Rochester. What a great decision for her to go back! If I were Jane, I couldn’t promise to get married with Mr. Rochester who is in such a terrible situation. However, Jane did with all her heart!
I like the novel very much, especially the character ‘Jane Eyre’ who is a great woman in my mind. Jane makes me realize the importance of self-respect and understand what the true love is. In this sophisticated society, we may not avoid being contaminated, but we can remind ourselves of Jane Eyre and try to be an independent and strong-minded person who treasures self-esteem and true love.
趁着这个寒假,我读完了朱自清先生所写的名著《经典常谈》。《经典常谈》是朱自清先生在20世纪30年代末到40年代专门为中学生撰写的,因为里面含了许多十分重要的知识,所以它也被立为了初中必读书目之一。
朱自清原名自华,号实秋,后又改名自清,字佩弦。原籍浙江绍兴,出生于江苏省东海县(今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后随父定居扬州。他是中国现代散文家、诗人、学者、民主战士。《经典常谈》这本书主要介绍了我国古代文化的一些基本知识,还包括了朱自清先生对四书五经的'一些独到的理解。朱自清先生的《经典常谈》全书共主要包括《说文解字》,《周易》,《尚书》,《诗经》,《三里》,《春秋三传》,《四书》,《战国策》,《史记汉书》,《诸子》,《辞赋》,《诗》,《文》,还有系统性的介绍了中国古代文学的发展与历史脉络。这本书可谓是满满的都是作文吧知识。
我想,撰写《经典常谈》朱自清先生心中应该有一个宏伟的想法:所有人都能看到这本书,书中的`内容也可以启发一般人对经典的无限兴趣,对经典的空前热爱,将他们都引到经典的大道路上,使年轻人们都了解经典传统文化。而我记忆最深的是《战国策》里,苏秦连横失败,“妻子、嫂嫂、父母,都瞧不起他”,于是他发奋努力,夜里读书“倦了要睡,用锥子扎大腿,血流到脚上”,后来合纵功成,“父母郊迎三十里,妻子低头,嫂嫂爬在地下谢罪。”这就是世态炎凉,多少悲从中来,在失意之时,所有的.至亲都对你避而远之甚至是出言嘲讽,正因为如此,所以才要加倍的努力,干出一番事业,让曾经看不起你的他们,不得不对你低头不得不向你道歉。这个道理是我在读完整本书后一直记得的。
看完这本书,我感觉它不仅仅是一本记录经典内容的书,而是一个带领我们在经典大海中遨游的指南针。
当鲁滨孙想要旅游全世界时,被父亲拒绝了,父亲认为鲁滨孙在家里会有更好的待遇,享受天伦之乐。
一次偶然的机会,让鲁滨孙踏上了前往伦敦的旅程,在半路他们遇到了许多不幸……最终鲁滨孙漂流到了一个无名小岛,一次惊险的旅程要开始了!
这本书是由我国著名散文家朱自清先生撰写的,全书共。初闻书名,我心中倍感无趣————定是些介绍无聊古书的文章,但受好奇心的驱使,我翻开这本书,当然,若没有这次的“好奇心”,我也不会开启阅读中国传统经典名著的大门。书中介绍的古籍所运用的语言虽枯燥,但先生却结合了自己的观点和想法。如在第一章《说文解字》中,先生介绍了文字的起源和发展及使用,在叙述创造文字时,先生这样说:“人有了文字,会变记录了,会争着去作那容易赚钱的商人,辛辛苦苦去种地的便少了。天怕人不够吃的.,所以降下米来让他们存着救急。鬼也怕这些机灵人用文字来制他们,所以在夜里嚎哭;文字原有巫术的作用。”
短短几句话,先生用诙谐的故事,揭露了人性深处的黑暗。但,在幽默的故事和笔法中,先生又让文章不失文学性、学术性、严谨性。在写到《周易》时,先生翻阅了大量的资料和古籍,在文章中提到的巫法、八卦等冷门知识都解释得十分到位。
不过,当沉浸在先生的介绍以及古籍有趣的内容时,我又意识到了一个问题——为何会有这本书?答案早已经心知肚明。《经典常谈》的序言中曾言:“在中上等教育中,经典训练应该是一个必要的项目。经典训练的价值不在实用,而在文化。”
在21世纪,很多新事物涌入我们的生活,不仅是青少年,还有许多成年人。有多少人会为了现代科技提供的高速度快节奏的生活而静下心来读中国的古代经典?国学已经淡出生活。国学古籍中,有中华民族的根;国学古籍中包含了中国几千年的悠久历史。他们应该被遗忘吗?不应该。
合上书,心里暗暗发誓:我要为中国传统文化在中国的传承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The poor is the work of Lev, Tolstoy, a famous Russian writer. At that time, the Russian working people were living in extreme poverty under the dark rule of the tsar, but they were kind hearted and noble minded. The text recounts the fisherman and her wife, SANA, who care and sympathize with the neighbor Simon. After Simon's death, the story of her two orphans is adopted, reflecting the pure and simple compassion of the poor and the noble quality of helping others. Through the life of the Sanna family, the author reflects the miserable life of the poor people during that period and their perfect mind.
The fisherman's family was very poor, and their days were very tight. But when the wife of the fisherman saw his neighbour Simon's death, and the sad and moving picture of the two children who were not sensible, he did not hesitate to take them home. After a series of psychological struggles, fishermen and Sanna firmly believe that no matter how hard they are, they should bring up these two children.
In this text, the deepest part of the text is: her head is back, the cold, green face shows the death of the quiet, a pale stiff hand that wants to catch what, hanging from the straw. Next to the dead mother, two small children were asleep, with curly hair, a round face, old clothes covered with old clothes, a curly body, and two small heads of light yellow hair close together. Apparently, when the mother was dying, she put her clothes on them and hugged their little feet with their old scarves. The child's breathing is even and calm, and the sleeping is sweet. From this startling description of the situation, I realized the poverty and misery of countless working people in the Tsarist era, and I also realized the great mother's love and the two children who were worried about the death of Simon.
What impressed me most is the description of Sanna's words: it's heartbeat badly, do not understand why, but I think it should be done. When SANA saw that two poor children were not raised by their mother, they would rather starve themselves or let Simon's two orphans starve to death, which fully demonstrated the kindhearted nature of Sonna. One of the words of the fisherman moved me out: "we have to take them and how to stay with the dead! Oh, we, we can always stay up!" this sentence is so firm, although the fisherman thought about his own days, but also insisted on raising the two orphans of Simon, showing the quality of the fisherman's help and the courage to respond. Although these words are made up of several simple words, they can reflect their good nature.
Reading this story, I think we should learn the poor, not greedy, selfish, more contented, more to share with others, and if we can have a noble, kind and compassionate heart, our life is plain but also very happy. On the contrary, if selfishness and greed are the same as stupid rich people.
只要坚持不懈,就会收获成功。这就是坚持不懈的力量。他可以把每一个身处困难的人拉出来,他愿意为每一个希望战胜困难的人伸出援助之手。
伙伴们,听我说,只要坚持不懈,就会收获成功!
“书味在胸中,甘于饮陈酒。”一本好书犹如一壶上等佳酿,散发着迷人的芬芳。这个假期我被朱自清先生写的《经典常谈》散发出的芬芳所吸引,它的每一篇文章都让我回味无穷。
刚开始读这本书时,心中颇为不屑:国学固然精彩,但它的晦涩难懂使不少人望而却步,而我读这本书意义何在呢?带着疑问,我翻开了扉页。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朱自清先生竟然把国学写活了,他的语言平实自然,浅明而切实,我情不自禁地一章一章地翻看下去。其中最触动我的当属《辞赋第十一》。
《辞赋第十一》讲的是屈原与《离骚》。一句“屈原是我国历史里永被铭记的一个人。”将我的思绪拉回到了两千多年前的那个时空。屈原是个缠绵悱恻的.忠臣啊,是一个浮游世外、清白不污的节士啊。
“初既与余成言兮,后悔遁而有他;余既不难夫离别兮,伤灵修之数化!”让我体会到了屈原对于楚怀王变心的埋怨。“忽奔走以先后兮,及前王之踵武;荃不察余之中情兮,及信馋而怒。”体现了屈原的憋屈与无奈……也许屈原没有错,也许楚怀王也没有错,他们只是遵循自己的本心罢了。
屈原也许感慨过自己生不逢时,若是生在中国强势崛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现在,他也许会欣慰吧。从建国初期的一穷二白,实力弱小到现在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综合军事实力走在世界前列,我们仅仅用了70年,就走完了西方国家200年的道路。
也许屈原在楚怀王听信谗言时候十分无奈吧,但当今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再也不是谁的一言堂了。
可是……可是时光永远的留住了屈原,《离骚》也成为了他生命中最后盛放的烟花。
恍惚了一下,却是释怀了。屈原的爱国情浓厚之深令我汗颜,也令我敬佩。新时代的我们,更应该学习屈原的精神,努力学习,报效祖国。
读完朱自清的《经典常谈》,我仿佛同古人来了一场跨时空的对话。就让我们一起品读经典,在历史的长河里遨游!
With such a background, it was only then that scarlett, a troubled woman, was a great one. The name of the film has always been a good one, highlighting the change of scarlett, the lady of the Irish farm owner, who suddenly became a strong and beautiful wild rose from the delicate greenhouse rose. If scarlett had not met rhett, would scarlett be strong enough to challenge tomorrow at the end of the story? If she had not met rhett, scarlett would have known ashhi her own favorite. When rhett left, scarlett realized that what she needed was not ashhi, but rhett. It was too late when she knew rhett's love. Love is always unpredictable and always likes to leave.
Maybe the moment we lose love, many people will be devastated. At this time, scarlett did not, scarlett just said, "Tomorrowisanotherday."
在我看来“中国通史读后感”是众多文章中的绝美之作。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翻看手里这本作品,心中泛起惊涛骇浪。 读后感需要提供对作品和文学史上的评论和评价。此内容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不得以任何形式外泄或复制!
这次要说的是吕思勉的中国通史这本书,作者被称为民国四大史学家之一,成书于抗日战争激烈时期。作者很有水平,各种引用古籍文献、引经据典,但是对我来说看得也不怎么通畅,很多文言文,叙述也很不白话,毕竟算是那个时代白话文还未普及,在历史事件叙述时很多人物事件一笔而过,如果没有一点历史基础的话看得就很懵逼了,对我来说便是如此了。
上篇是普遍历史书格式的政治史,各种朝代更迭,政治事件;下篇是文化史,分别讲了官职、婚姻、实业、货币、教育、宗教等等专题。内容可以说非常全面了,横向角度和纵向角度涵盖进去,但是也不太好讲,各种历史大事可以说大家都很熟悉了,所以我就说里面看到的新东西吧。
首先在春秋战国时期,所谓中原地区的国家相对位置其实本来较好,在周朝本是强国,但是后起的齐、秦、楚、晋,以及吴越等国因为与异族接近,长期征战磨砺,并且地处边陲,易于扩展,反而后来居上成为一等强国了,此际可以看到当时处于华夏边缘文化的少数民族的历史推动作用。中国的历史确是一部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史,中原王朝与周边少数族群的互动是其及其重要的一环,书中有指出,东汉后期因实行过度的同化政策,强使征服的羌族移居内地,致使强乱打伤帝国元气。五胡乱华之后各少数民族与汉族杂居,而汉族又因躲避灾祸等原因移居边陲,相互的融合遂发生,到隋唐时候许多五胡已泯然众人矣,与汉族没什么差别了。同时,作者解释了一下“胡无百年运”的原因是因为边陲的少数民族进入中原的原因自是获得中原的财富,但本来他们战斗力极强,但是得到财富后肯定会变得骄奢淫逸(相对而言),他们能根除这导致战斗力下降的骄奢淫逸吗?答案是不能,因为他们南下入主中原的目的就是获得财富、荣华富贵,但是这又会让他们失去战斗力,所以五胡乱华时期的少数民族政权往往被后期之秀打败。当然,我可能认为还有其他诸如统治技术的原因,不过这却是一个角度。
另外说说中原王朝本资源、财富、人口更多,但是往往老打败仗的原因,因为秦汉以后兵征既息,不需要人人当兵了,取消人人义务兵役制,加上后汉开始后还开始利用异族军队,中原武力上就更疲弱了。这个趋势后世王朝反而越演越烈,唐王朝异族将领掌握了非常大的权利。汉代武力强大主要用的还是汉人,但是唐代的强大很多就是利用对方自己的间隙以及异族军队了。这个在《哈佛中国史》(正在看)中又更详细的论述,被称为汉帝国内部的去军事化,但是这又是必不可免的过程,在《秦殇》中论述秦亡的原因专门说的是一套在秦国行之有效的政策把它推广到全国这个更大的体系中可能是不合适的,打仗有系统的严刑峻法,有很多被攻陷的领土用来赏罚,但是战事结束后这种驱动力就消退了。打仗时期的政策系统,就不适合于和平时期了。
另外,汉代王莽王朝时期还有一个重要的转变被作者提出,他说王莽之前人们对于朝政、社稷的看法还是很乐观的,很相信如果社会有什么问题那我们就改革政策来解决它。王莽的新政很多具有理想主义,这不是当时他一个人的想法,当时很多人拥护他,在政策上肯定代表了很多人的看法,但是他的大规模改革失败了,后世牵涉到大的变革就无人改提及了,“社会逐渐被视为不可人力控制之物,只能挺其迁流所至。”“治天下不如安天下,安天下不如以天下安”逐渐被视为政治上的金科玉律。
还有,对于宋代的一些状况作者也有一些精彩的分析。宋之前算是五代十国,其实从东汉开始,国家的权利就在变小,西汉的灭亡是因为王莽的一些政策比如土地收为国有,然后均分土地,但是这肯定触发了相当多人,特别是大地主豪强的利益,所以借地主豪强建立起来的东汉非常保护地主的利益,后世帝国与地方势力关系更加密切,有一种重地方而弱国家的趋势。而唐宋在文化、制度方面也有一个相关的转变,比如科举制度就是网罗天下英才而用之,削弱了地方势力,而宋代文化上更强调忠君爱国,其心学也更强调知识分子的修养、偏重内心,培养忠心爱国的人士,尽量摈除地方主义。
中华历史上下五千年,一直绵延不绝博大精深。如果我们研究中国的历史,它可以追溯到一个遥远的时代。从一些帝王的传说,到后来开始的夏、商、周,再到我们所熟知的盛世,中间的岁月是漫长的。
中华民族有五千年的悠久历史。强大的凝聚力和无穷的生命力,是对中华民族复兴的肯定,是每一个中国人的精神气质和生命本质。历史蕴含着一个民族世代的兴衰更替,以及透过事件表象所饱藏着的成败之道与内在规律,以历史作为审视现实的一个视角,从历史中汲取智慧营养,是每一个中国人所必须正视的课题,学***具有极高的现实意义。我带着对中华历史的敬意,品读了《中国通史》。
这本书是一部里程碑式的史学名著,全面系统地介绍了自原始社会至鸦片战争前夕中华民族的发展历史,论点明确且不失于偏颇,叙述详密又不失于琐碎,是一部严谨的学术著作,而且极具可续性。从传说中的“人文始祖”--黄帝、尧、舜、禹的传说到最后的帝国,经历了何等漫长的年代!还记得小学五年级时学过的那首朝代歌:
”唐尧虞舜夏商周,春秋战国乱悠悠秦汉三国晋统一,南朝北朝是对头。隋唐五代又十国,宋元明清帝王休。”没错!
这件简单单的四十二个字就说了我们伟大的祖国经历的源远流长的历史年代。
《中国通史》的前言一开始就说到:“悠悠岁月,渊源流长;华夏文明,万古相传。古今风云,变化莫测;荤荤学子,笔耕不辍。
风雨历程,惊涛骇浪;思接千载,浪里淘沙,茫茫史海,以古鉴今;昭示未来,留芳百世。”仅此六十四字,却意味深长,细细品味,这正是悠悠华夏文明的漫漫历程,这正是泱泱中华历史的这是写照,不是吗?由古至今,有多少文人墨客写过史书少人用笔墨来赞美历史!
历史的每一瞬间都那么的激动人心,让人震撼!历史将会让我们明白许多……
《中国通史》比较全面地讲述了中国历史,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讲的很详细,第一章给我们描述了原始人与原始公社时代以及属于他们的文化。1929年在北京周口店山洞里发现了约四,五十万年前的猿人头骨,牙齿,下颚和驱干骨化石,经研究发现他们居住在石灰炎山洞里,用木柴燃火,烧烤食物,原始人会用火是人类历史上的里程碑。相继在很多地方发现原始人的化石,比如说,1954年山西发现三个人类牙齿化石和大量石器。
甘肃庆阳县、油坊头县、陕西榆林县和准格尔河流域有旧石器时代的发现。叙述了仰韶文化和南方文化的代表性文化。仰韶文化是中国先民创造的重要文化之一,距今约4.5万年。据传说,神农氏时代完了以后,黄舜相继起来,那时候制作衣裳,“刳木为舟,辑,”“断木为许,掘地为。
这些传说可以在仰韶文物中找到。仰韶文化遗址数量最多,具有高度的文化表现力和快速的发展,成为重要的文化遗产。
第二,三章给我们讲述了夏朝和商朝还有西周,夏朝这个国家建立在奴隶制度上面,它有政治机构,有官吏,有刑法,有牢狱,有军队,有强烈的宗教迷信,有浓厚的求富思想,自己武力享受着奢侈放荡的富裕生活,而商朝因为生产力不是很高,不能促使生产关系起剧烈变化,对旧公社制度破坏时有限度的,奴隶制度并不能冲破原始公社的外壳。西周实行分封制,宗法制,施行裕民政治,招致附近各地庶民分给小块土地,让他们耕种,必须以无报酬为公家种地并服各种劳役。西周奴隶仍大量存在。他们被用于工商业工作,农业工作,并作为业主的国内使节。
足见奴隶还是构成社会的一个重要部分,作者从各方面比较三个国家的经济农业和社会的发展。这本书我们发现,中国历史有不同于世界各国历史特别是不同于欧洲历史的种种特点,比如说,中国传统文化在数干年文明演进过程中,没有出现断层,中华民族历史虽然有过多次民族冲突,但冲突的结果,不是走向**,而是走向和睦。这些优势为人们留下了最完整的古代文化遗产。
在文化方面,儒家文化不仅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唯一代表,而且是最好的代表。儒家文化需要一个被社会接受和认可的过程,儒家文化本身也需要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实际上所谓的儒家文化包括儒,道,佛等各类文化在共鸣体系,儒家文化在最大限度内满足了中国文化的需1840年起,中国寻求进步与和富强的社会运动,具有典型的耕散结构性质,从林则徐禁烟运动开始,中国经过太平天国运动,洋务运动等寻求真理的中国人,终于由闭关自守到面对现实,创立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不过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在中国实现现代化的历史任务比这已经完成的历史任务,更宏伟,更艰巨。
当时作者在这本书中总结了哪些重要的历史经验?他对我们的未来作了什么样的推测?他给我们的行为带来了什么启示?
重点是社会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其中“财产”一章,结合中国经济发展历史的叙述,着重说明了中国历代社会改革思潮的主流。他认为中国古代有两大社会改革思潮:
一是儒家(主要指经今文学家)主张“三世”之说,要求从“乱世”经历“小康”而到达“大同”的“太平世”,谋求恢复井田制,平均地权;一是法家,主张节制资本,实行盐铁等大工商业官营,管理民间的商业和借贷。法家认为,桑弘羊曾由汉武帝时行,但只收到了集资的结果,未能取得社会改革的结果。西汉末年王莽综合儒法两家主张,进行社会改革,结果完全失败,“乃是先秦以来言社会改革者公共的失败”。
失败的根本原因是“国家是阶级时代的产物,治者阶级总是要剥削被治者以牟利的”,因而不可能由他们来完成有利于人民的社会改革。作者认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彻底完成有利于人民的社会改革,而且认为“中国历代社会上的思想,都是主张均贫富的,这是其在近代所以易于接受社会主义的一个原因”。
这是作者从我国历来社会改革思潮的主流中,说明我们所以容易接受社会主义而加以推行的原因。怎样推行社会主义呢?作者在“实业”一章中,指出农工商三者之中,“农为尤要”,在叙述农业“自粗耕进于精耕的过程”之后,接着检讨“中国农业进化的阻力”,认为主要由于土地私有和小农制,其唯一的“出路是要推行大农制”,改变生产方式,效法苏俄的集合农场,使用耕作机械,化除农民私见,因为“生活变则思想变,生产的方法变则生作者一方面通过对经济制度和社会改革思想发展历史的叙述,指出必然走向社会主义的趋势;另一方面又通过对于政治制度和政治改革思想发展历史的叙述,指出必然走向民主政治的趋势。
“政体”一章,突出地说明殷、西周、春秋时期的贵族**政体内,保存有许多民主政治的遗迹。《周官》上有“大询于众庶”之法,国家有危难,国都要迁移,国君要改立,都必须召集国人而征询意见。这在《尚书盘庚》和《左传》等书中可以找到许多例证。
从《尚书洪范》可以看到“君主、卿士、庶人、龟、筮各占一权,而以其多少数定吉凶,亦必系一种会议之法,亦非随意询问”。他因此断言,远古确有民主政治制度,后来才破坏掉的。**到后来虽然效力渐薄,至有如郑人游于乡校以议执政,然明欲毁乡校之事;然在古初,**“必能影响行政,使当局者不得不从”。
作者又指出,我国从来民主政治的思想很流行,见于儒家书中的独多,尤以《孟子》一书为深入人心。黄宗羲的《明夷待访录》中《原君》、《原臣》两篇,对于“天下者天下之天下”之义,“发挥得极为深切”。作者认为这种“旁薄郁积的民主思想”,因为条件未曾完具而不曾见之于行动,正有待于时势的变化。
作者还认为西洋用代议政体继君主**,自有其历史条件,而中国却没有这个条件,“于是急转直下,而成为现在的党治”。这里所说“现在的党治”,是指当时国民党而言。而中国走过的历史告诫我们,中国未来要改革开放,不但使未来的中国人成为中国现代的公民,而且使未来的中国经济成为现代化经济,使中国的社会和文化,也成为现代化的社会文化这本书让我们了解中国文化或者中国历史的发展,它的内容很丰富,也很全面。
让我们这些初学者更容易理解。我认为中国的通史是很好的。它不是一个粗糙的历史故事,而是从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多个角度,让读者看到一个可以延伸到各各领域的知识点。我会坚持读下去的!
作者认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彻底完成有利于人民的社会改革,而且认为“中国历代社会上的思想,都是主张均贫富的,这是其在近代所以易于接受社会主义的一个原因”。这是作者从我国历来社会改革思潮的主流中,说明我们所以容易接受社会主义而加以推行的原因。怎样推行社会主义呢?
作者在“实业”一章中,指出农工商三者之中,“农为尤要”,在叙述农业“自粗耕进于精耕的过程”之后,接着检讨“中国农业进化的阻力”,认为主要由于土地私有和小农制,其唯一的“出路是要推行大农制”,改变生产方式,效法苏俄的集合农场,使用耕作机械,化除农民私见,因为“生活变则思想变,生产的方法变则生活变”。
秦亡后,汉朝迅起。秦在客观上为汉的统一扫清了道路。汉朝对于秦留下的东西是批判的传承的。
例如秦是焚书坑儒,而汉则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当西汉屹立于东亚的时期,雄霸于西地中海的罗马共和国的骎骎东来。公元前27年,屋大维实际上成为拥有所有权力的罗马君主。
罗马的历史由共和时代转入帝国时代。在屋大维统治罗马帝国期间,西汉政权逐渐落入王氏亲属手中。公元25年,刘秀成为皇帝。刘秀出身汉的宗室,所建皇朝仍然称汉,建都洛阳。
史称东汉或后汉。然而,历史总是这样,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公元221年以后,统一的东汉帝国被三国形势所取代。
同时,世界的另一端罗马帝国已由极盛点逐渐下落。公元一至二世纪是四大帝国并存时期。在此之后,虽然它们持续了不同的时代,但都失去了在世界历史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愕然发现,历史的发展有多么的相似啊!
我认为中国的通史是很好的。他没有讲述一个粗略的历史故事,而是从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不同角度进行解读,让读者看到一个知识点,并将其延伸到各各领域。我会坚持读下去的!
以下给大家分享关于《中国通史》的观后感,欢迎阅读参考!
《中国通史》观后感一:
第一本先概括了中国古人类化石,又说了想盘古开天地、女娲补天、神农尝百草和尧舜禅让等史前神话故事。接下来是夏、商和西周中的一些事,我感触最深的是残暴的商纣王和烽火戏诸侯。商纣王为了一个爱妃不理国家大事,还心胸狭窄,连别人为自己叹口气都要坐牢。还有烽火戏诸侯,周幽王为了让褒姒(爱妃)笑一笑,就戏弄各个诸侯,让诸侯不相信他,最后还是百姓遭殃。
第二本和第一本很相似,讲了春秋、战国和秦国。春秋时期的宋襄公自称是个仁义之师,根本就不知道兵不厌诈,还屡次丢掉胜利的机会,说自己不能用卑鄙的手段取胜。在春秋时期还出了不少名作,比如孙武的《孙子兵法》和《三十六计》,老子的《道德经》。春秋后是战国,秦魏楚燕赵齐韩七国展开了一场和长达254年的大战,其中也有不少有趣的小故事。商鞅变法讲了商鞅在南门竖一根三长高的木头,说谁能把它抬到南门,就赏金10两,过了一会儿,又改成了赏金50两,有个汉子抬到了,真的得到了五十两,后来人们都相信官府,秦国就变强了。
第三本也差不多,不过是汉代很三国。汉高祖刘邦能大败西楚霸王项羽,正如他所说的一样:要比运筹帷幄,我不如张良;要比治理国家我不如萧何;要比领兵打仗,我不如韩信。而我只是善用这些人。刘邦宽容守信,可他的妻子吕雉却卑鄙狡诈,在刘邦死后擅自纂权,杀了刘邦的四个儿子,还立最无能的刘盈为太子。还有三国时代的董卓专制、曹操起兵、桃园结义、官渡之战、赤壁之战等等。
《中国通史》观后感二:
是谁,拥有五千年悠久的历史?是您,我伟大的祖国妈妈!是谁,拥有屈原、林则徐、郑成功这些伟大的人物?还是是您,我亲爱的祖国妈妈!是谁,拥有“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等等流传千古的唐诗宋词?仍然是您我可歌可敬的祖国妈妈!
我感慨万千,好像面对着汹涌澎湃的.大海,历史的巨澜滚滚而来,民族的历史,在这里汇聚,民族的文化,在这里升华,民族的精神,在这里传承。
中华上下五千年,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有多少英雄豪杰匡扶正义,有多少志士仁人追寻真理。“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屈原,“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李白,“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范仲淹,“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文天祥……他们为着民族利益 呕心沥血,他们为着民族尊严而献身成仁,他们是民族的英雄,他们在为民族的生死存亡而战!翻开书卷,有的故事惊心动魄,有的故事感人肺腑,有的故事回味无穷……它们在我心中激起了朵朵浪花。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把我们的血肉, 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当国歌在次响起时,已经是21世纪了,2008年北京奥运成功举办,神舟“一号”至“七号”载人航天飞船成功发射……21世纪的中国正在飞速发展。2010年上海世博会可以数十年来中国最盛大的活动了。上海世博的主题是“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而吉祥物是象征着和平吉祥的海宝。上海世博会吸引200个左右的国家和国际组织参展,吸引海内外7000万人次游客前来参观,从而以最为广泛的参与度载入世博会的史册。从而使上海世博会真正成为“世界人民的大团圆”。
史诗化呈现厚实的历史“历史是过去传到将来的回声”,能看到多远的过去,就能看到多远的未来。“不知过去,无以图将来。”看历史,是为了看见历史中我们的真实形象。丘吉尔说过:“那些忘记历史的人注定会重蹈覆辙。”牛津大学出版的《技术史》也指出:“过去的教训是将来行动的指南。”对一个国家来说,历史衍进中的任何成败得失、经验教训,都是后人的财富,都值得我们借鉴。所以,对历史,我们应该多一份尊重,多一份思考,对古代的成功经验,我们要本着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去之的科学态度,善于从历史中看成败、知兴替、鉴是非。
江河万里总有源,一个民族的历史是一个民族安身立命的基础。泱泱华夏,上下五千年,通史著作不少。优秀者,往往既重史料翔实,又重文字优美。案上这套《中国通史》,就是民国公认史学大家的集大成。其中,吕思勉先生的文字中,引用的史料十分丰富,旁征博引,大气磅礴;张荫麟先生则不圄于史籍,甚至把《诗经》、《楚辞》、《论语》中的词句用得出神入化,文字十分优美;而蒋廷黻先生则是在近代史研究上采用了新的研究方法和新的研究观念,倡导原始档案材料的收集。他写李鸿章,就不止是看史料,还曾亲自走访李鸿章的旧部、助手、秘书等。
历史是厚实的,正如《中国通史》一样。厚厚的上中下三册,翻起来不轻松,读起来更加意味深长。《中国通史》,不但有历史内容,还有思想深度,更有莎士比亚式的情节生动性和丰富性。著名历史学家谭其骧称其“以史学名著而兼通经、子、集三部”。严耕望赞吕思勉“通贯各时代,周赡各领域”,这也是《中国通史》的主要特色。顾颉刚评价《中国通史》“以丰富的史识与流畅的笔调来写通史,方为通史写作开一新的纪元”。《中国通史》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的中国通史,史料之翔实,观点之新颖,语言之生动,对历史人物的评判之公正,为同类书所不及。
中华民族巍然屹立东方五千年,为人类创造了灿烂不熄的伟大文明的历史,那是人类最珍贵的遗产之一。张荫麟、吕思勉、蒋廷黻所著《中国通史》,从“民族的形成”起笔,沿着历史的道路,回顾梳理了王朝更替、历史兴衰的来龙去脉,分门别类地叙述中国社会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文化学术的发展情况,内容包括封建婚姻的变迁、同族与异族的同化和异化、文化思潮的形成,以及近代政治社会对现代经济、社会、教育的影响,等等。不应忘记历史,“历史是现实的根源,任何一个国家的今天都来自昨天。只有了解一个国家从哪里来,才能弄懂这个国家今天怎么会是这样而不是那样,也才能搞清楚这个国家未来会往哪里去和不会往哪里去。”
“欲知大道,必先为史”。《中国通史》“思接万载,视通万里,千恣百态,令人销魂,因此它比其他学科著作更能激发人们的想像力”。列宁说:“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休谟认为,“历史不仅是知识中很有价值的一部分,而且还打开了通向其他许多部分的门径,并为许多科学领域提供了材料。”吴晗说:“我们的历史是一份无比珍贵的遗产,是值得我们自豪的。”我们从历史中走来,它是我们存在的依据和理由,它是我们成长的沃土和甘露。说的更通俗点,《中国通史》是一份无比珍贵的遗产,是一套值得细读、深读的传世经典,所有对中国历史、语言、文学、艺术和考古感兴趣的人都将感激于这套书,它在相对少的篇幅里准确而富有见解的解释了中国从最早时代一直到今天。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了中国历史,因为历史无时无刻都在影响着我们的生活。而《中国通史夏商周春秋战国》一书,是对中国历史上最为重要的几个朝代的概括性总结,无疑是一本了解中国历史的好书。在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受到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中国历史的演变可以看作是一部名副其实的“大故事”。从夏朝开始,到战国时期,每一个朝代都有自己的特点和发展脉络。夏朝时期,王权开始形成,定都于商城,统治了中华大地的北部和中西部;而到了商朝,又出现了诸侯制,成为了中原王朝期的主流;周朝时期,王权再度开始集中,境内分封成诸侯;到了春秋时期,分封地位逐渐下降,诸侯之间相互搏杀;战国时期,则是各个势力分裂、内部纷争、外部争斗的局面。这个“大故事”中,历代帝王的兴衰、各个朝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都在无声的流转中体现出来,让人感受到中国历史的磅礴与气势。
其次,中国历史上的许多经典故事和文化传承,都深深地植根于这段历史。例如,夏朝传说中的大禹治水、太康举鼎,都成为了中国文化中的经典故事;商朝时期的商纣王和西伯昌之争则被赞颂为“忠勇仁义”的故事,影响至今;而周朝时期的《尚书》、《诗经》等文化遗产,则成为了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这些文化遗产的背后,都有着一段又一段中国古代历史的故事和传说,这些传说中的人物和事件,虽然历经千年,但仍能在现代社会中得到广泛的传承和发扬。
最后,通过了解中国历史,我们不仅能够了解到过去的人们是如何生活和思考的,也能够更加深入地理解现代中国的文化、思想和社会结构。中华民族的历史和文化,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份宝贵的财富,也是一份必须要传承和弘扬的责任。只有通过深入了解历史,才能够更好地理解和珍惜这份财富,在现代社会中不断地向前迈进。
总之,《中国通史夏商周春秋战国》一书,是对于中国古代历史的深度总结和解析。通过对这本书的阅读,我们不仅能够深入地了解中国历史的演变和发展,也能够更好地理解现代中国的文化和社会。这本书对于我们理解中国历史和文化,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和价值。
绪论就不多说了,来说说正文上编里面我比较感兴趣的内容吧。
上编主要介绍中华传统文化,分为婚姻、族制、政体、阶级、财产、管制、选举、赋税、兵制、刑法、实业、货币、衣食、住行、教育、语文、学术、宗教十八个章节,每个章节都是中华文化的一个部分。
在第一章“婚姻”中,我了解到古代社会不是一夫多妻制的社会,也不是一夫一妻制的社会。“人类的婚姻,是以全无禁例始,逐渐发生加繁其禁例,即缩小通婚的范围,而成为今日的形态的。”中国古代是农业社会,由于家庭分工,男子地位逐渐变高,地位也就高于女子。
人们在谈论古代婚姻时,总是抱怨妇女的不公。他们说妇女地位太低,男女婚姻不自由。但其实是从宋**学兴起,对人的束缚加紧,妇女的地位变低,婚姻也愈来愈不自由。婚姻在古代是两个家族的事情,个人价值时常被埋没,儿子长大娶妻父母就近于凋谢,反有悲伤之意,不同于今日婚姻看做个人的事,是结婚者的幸福,多有欢乐的意思。
我又了解到女子的离婚在后世较古代难,古代的财产带家族共有的意思更多,女子离婚后不怕穷无所归,后世的财产多为个人所有,所以女子离婚后家族多不愿抚养,理学以后,离婚女子又被贱视,所以后世离婚女子很凄惨。
第二章族制主要讲家族、宗族的行横和发展。“人类愈进步,则其分化愈甚,而其组织的方法亦愈多。”从女系氏族,到后来的父系社会,都是血缘为基础,宗族制度越来越严,族制越来越复杂。
姓氏的变迁也与族制有关、与婚姻有关。后来,选举制度非常重视家庭和家庭,宗族观念得到加强。中国古代往往一个家族都在一个地方,故看到三国里面有“弘农杨氏”、“颍川荀氏、陈氏”等这样的郡望。
而到如今的中国社会,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分工细化,多以小家庭为主,族制在现代不被看重。第三章政体国家、社会的形成。从古代的宗族、部落到夏代的奴隶社会,再到春秋战国时期的封建社会,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和完善。
在中国古代,君主制有着浓厚的色彩。君主的前身是族长,所以继承法就氏族长的继承法。在母系社会里,哥哥、弟弟和父亲死了,儿子成功了。值得一提的是关于封建社会的概念。今人所说的封建社会不同于古人之说。
古人所说的封建是封邦建国的意思,源于周朝实行的分封制、宗法制,今人所说的封建制是指徒弟私有制、小农经济基础上的封建地主阶级占有土地,剥削农民(或农奴)剩余劳动为基础的社会制度,二者本质不同,需多加注意。再说君主**,古代中国的君主**也好,**集权也罢,大体上都是愈来愈集中、愈来愈强烈,当然个别的**时代是有所下降,但大体是趋于上升。直到清朝建立各省和军事办事处,君主制和共产党的**集权达到了顶峰。
这些都是近代中国政权更迭阻力如此之大的原因。
第十一章实业、十二章货币连在一起说,也就是关于经济民生方面的。说到工业,中国是一个农业社会,农业受到统治者的高度重视。农业、工商业以农业为重点,以农业为基础,以商业为目的,重农抑商,重原抑擦。农业是非常重要的,既有农业又有人类生存,进而发展工商业。
古代的科技、文化也大多与农有关。但农业的演变也有很大的阻力:重视农学的人太少;土地公有制,个人利益与公共福利的冲突;土地私有制,兼并盛行,耕者无田,大地主官僚主义纵横交错。
而工商业的发展则在春秋战国时期、两宋时期比较繁荣,宋朝商品经济发达,甚至有一种说法,若没有王安石变法的干预,中国在宋朝就能产生资本主义萌芽,说不定就出现资本主义社会。直到明清时期,工商业的发展,资本主义的兴起,但由于中国经济受政治影响太大,萌芽始终是萌芽。至于货币,和大多数国家一样,首先是以货,然后是贝壳、盐、羊等一般等价物,然后是经济发展产生的货币。
古代最常见的钱币是贝壳,后来主要是铜钱。铜钱的样式也多有改变,比如秦朝半两钱,汉朝时汉武帝五铢钱,到后来王莽改币制,光武复五铢钱、董卓废五铢铸小钱。货币体系的发展更加复杂。宋朝出现了交子和纸币,明朝则大量流入中国,将金本位改为银本位。
晚清、**时期的货币多样,不提。
上编主要是关于中国的传统文化,分版块记录。让我们真正了解中国传统文化和背后的文化背景。第二部分是按时间顺序介绍,从中华民族的起源到清朝灭亡后的中国革命道路。
接下来我想说说比较感兴趣的几件事。
首先是春秋战国的竞争和秦的统一。春秋时期是有很多国家的,大国如晋、楚、齐,以及后来的秦,小的有吴、越、鲁、宋、郑等国家,春秋时期最开始周王室还有王权,但随着周王室东迁,逐渐衰弱,诸侯势力越来越强,国与国之间的战争越来越频繁,正所谓春秋无义战。一般来说,春秋时期掌握在几个强国手中。小国要么依靠大国,要么受到大国的压迫,这使它们难以生存。
后来,汉、赵、魏分治金朝,进入战国时期,诸侯越来越忽视周天子,互相征斗,甚至有一国的臣民取代其君主(齐田夺位)。春秋诸侯鲜有称王,多争霸,而战国诸侯就多称王,周礼不存。最后,只有七个大国,齐、楚、燕、汉、赵、魏、秦,被称为战国七杰。
七国之中,秦国经过商鞅变法和与胡人的战争,拥有最强大的军队和最强大的国力,并通过战争和恐吓手段不断扩张领土。六国也知秦国野心,曾一度合纵,但却被秦的离间计所破,秦人的连横颇有成效,使得六国不得团结一致,最终陆续为秦所灭。秦国人民开创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局面,开启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我认为嬴政成为第一个皇帝并不过分。
但后来秦因**二世而亡,令人叹息。
再说说清朝的兴衰。清朝最开始是努尔哈赤建立的后金,努尔哈赤一生戎马统一各部,又跟明朝作战打掉大半个东北,但遗憾的是终其一生不过山海关。**人皇太极改名为清朝。后来,多尔根在吴三桂的配合下率领清军进入关隘,清朝逐渐统一全国。
到康熙八岁继位,十六岁灭权臣鳌拜,后来又平定吴三桂,平定准噶尔,雅克萨之战打败沙俄,并且促进满汉融合,修编康熙字典,文治武功了不起。雍正设军机处,**皇权达到顶峰。乾隆帝平定大小和卓,经济繁荣,史称康乾盛世。
当然,其实在这盛世背后,是官僚阶级的腐败,是严重的土地兼并,是饿殍遍野,是***,也是统治者的盲目自大,是**上国的美梦,是闭关锁国。达到所谓兴盛的顶峰后,大清帝国也就日益衰落,江河日下,在政治体制、科技、思想方面逐渐落后于不断进步,迈入近代工业社会的西方列强。直到1840年以后,被列强欺侮长达一百多年,这些我们都熟知。
谈了那么多书中记录的历史,最后简单谈谈读吕思勉先生《中国通史》后的感受吧。第一,先生是在抗战时期为适应大学教育需要编写的此书,所以对于抵抗外来侵略的历史尤为重视。比如讲兵制、讲朝代更替、讲汉族对外斗争,都有一点侧重。
第二,先生不仅是用简单的语言讲历史,更是带着读者找到每件历史事件中的那个“理”,也就是事件背后更深层次的东西,这就是历史的真正形态。第三,感叹于先生对治学的严谨,对历史、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把握十分深厚,学问渊博,此吾辈所远远不及也。虽然以前我也读了些史书,但终归太少,学得也很浅。
先生此书实在是研究中国历史文化的经典,读一遍不够,留到以后再次拜读,定能有更多的收获。
读史可以让人明智,鉴以往可以知未来,读一本历史方面的书需要慢慢的品味,慢慢的研究,不可马虎大意,否则在别人面前会闹出笑话。市面上的历史书太多了,但是极品的却很少,这部《中国通史》就是其中之一。
《中国通史》将民国时期公认的三位史学大家的代表作编辑整理后,集合到一起,三位史学大家的史书的编写各有优点,集成一套,给读者们带来深刻轻松愉快的阅读。
张荫麟,号素痴,广东东莞人,在清华求学7年,以史、学、才三才识出众知名,与钱钟书、吴晗、夏鼐并称为“文学院四才子”《中国史纲》是张荫麟短暂一生留下的唯一专著,原为作者受聘编写的高中历史教材的一部分。不仅被誉为历史教科书中最好的一本创作,更是一种别具一格的通史读物
蒋廷黻,字绶章,笔名清泉。湖南省邵阳县(今邵东县)人,中国历史学家,民国时期外交家,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最早开始了中国近代外交史料的收集研究工作,作出了开创性贡献,并率先在历史系讲授中国近代外交问题,成为中国近代外交史教学研究的先驱者、著有《中国近代史》,《近代中国外交史资料辑要》等等。
吕思勉,字诚之,笔名驽牛、程芸、芸等。汉族,江苏常州人。中国近代历史学家、国学大师。与钱穆、陈垣、陈寅恪并称为“现代中国四大史学家”。毕生致力于历史研究和历史教育工作,吕思勉史学代表作品有《吕著中国通史》,《秦汉史》,《隋唐五代史》等等。
一个民族开始有它的形成的起源,太古的社会文明开始是混乱的,在后面结合各类不同的民族的文化,采人之长,以补我之短,,经历长久的时间,形成了伟大的华夏民族。
本书通过的各个朝代的政治,宗教,社会文化,科学,思想等等来讲述了各个朝代的精彩的社会文明,古代的强大的帝国和帝王们之间的纷争,一个朝代崛起,一个朝代的灭亡,农民的起义推翻暴政的朝代,百家争鸣思想文化辉煌灿烂、群星闪烁的时代,近代史的封建社会的注定要灭亡的重大历史事件等等
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文明传承是非常悠久,历史的岁月总在不断流失,年轮刻下历史的印记,各个朝代的帝国的辉煌和腐败。这些历史总有惊人的相似之处,读史才能从历史中得到教训
今天上午,我看了一部纪录片,他的名字叫《中国通史》的第27集《丝绸之路》。
当时在汉朝的时候,皇帝打算派一位使臣去远方的西部,可是,没有人敢主动出来,有一位名叫张骞的人,他却主动站了出来,并要求自己可以去西藏,为东西两部的友谊作出贡献。就这样,张倩带着一个大部队,前往去西部的路上。可是当时的地理位置还没有现在这么方便,况且他们还不知道自己此行要去的目的地是哪里,而且要前往去西部的路上,还必须经过一条必经之路,这条路就是匈奴的领地,他们必须小心翼翼的,要不然就得被匈奴抓住了。他们还是没有躲过难关,被匈奴抓住后,流放到了一处十分寒冷的地方,当天和他的团队。靠着坚强的意志,成功摆脱了这次难关,他们还是没有来到西部,而是来到了一个很临近西部的一个小国家,名叫大菀,这儿的皇帝十分欢迎张骞一行人,好好的招待了他们,这里的皇帝十分乐意能与汉国建立好友情。但是张骞他们还是没有找到西部,所以只能无功而返。
第一次前往区西部的路上,就是xx,但是张骞还是不想放弃,因为他能不能在历史上名垂千古,就靠这一次,第一次去西藏十分顺利,但是在他回来一年之后,他就去世了,班固的弟弟班超,十分像第二个张骞,他们翻过崇山峻岭,像中国的养蚕,缫丝,冶铁,造纸,凿井,灌溉等技术带向中亚,西亚和欧洲,叫那里的葡萄,核桃,石榴,蚕豆,黄瓜,芝麻,无花果等食品带到我国,还有狮子,犀牛,良马等动物,也传进了我国。我国的音乐,舞蹈,绘画,雕刻,由于吸收了外来的文化的长处,变得更加丰富多彩,美轮美奂。
因为当时一些国家之间的交易都是用一些名贵的布匹,也就是丝绸,所以这条路就叫做丝绸之路,丝绸之路连通着我国和其他国家的情意,丝绸之路能使我国和其他国家紧密相连,让我国变得更加出色。
我们中国人应该让丝绸之路更加发扬光大。
是谁,拥有五千年悠久的历史?是您,我伟大的祖国妈妈!是谁,拥有屈原、林则徐、郑成功这些伟大的人物?还是是您,我亲爱的祖国妈妈!是谁,拥有“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等等流传千古的唐诗宋词?仍然是您我可歌可敬的祖国妈妈!
读了《中华上下五千年》,我感慨万千,好像面对着汹涌澎湃的大海,历史的巨澜滚滚而来。民族的历史,在这里汇聚,民族的文化,在这里升华,民族的精神,在这里传承。
中华上下五千年,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有多少英雄豪杰匡扶正义,有多少志士仁人追寻真理。“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屈原,“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李白,“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范仲淹,“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文天祥……他们为着民族利益呕心沥血,他们为着民族尊严而献身成仁。他们是民族的英雄,他们在为民族的生死存亡而战!翻开书卷,有的故事惊心动魄,有的故事感人肺腑,有的故事回味无穷……它们在我心中激起了朵朵浪花。
吕思勉是一位具备史才、史德和史识的历史学家。《中国通史》是吕思勉的第二部通史著作,由于成书于国难当头、日本侵略中国最危急的时刻,所以《中国通史》在很大程度上肩负起了吕思勉期望的宣扬民族文化、砥砺民族士气的重任。在本书的出版序和绪论中,我了解到吕思勉先生的生平,和他所处的波澜壮阔的历史背景。在那个民族生死攸关的年代,在漫天硝烟中,先生为满足大学历史教学需要,呕心沥血编写此书,留下了堪称经典的通史。
与同时期的其他通史著作相比,《中国通史》在内容和思想方面都有着自己的显著特点,备受世人关注。上编主讲文化现象,下编则按照历史顺序加以串联,在理乱兴亡的同时讲历史知识更系统地进行梳理,叙述中兼有议论,上下两册各自为篇,相互贯通,采取了一种新的体例,即将政治和经济文化平行叙述。有评论家认为“这种体例表面上是把政治军事和经济文化割裂开来,实际上却是将政治军事的发生放置到了文化发展的内涵中,并且从根本上解释了几千年来政治发展的内在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更加突出了文化史的重要地位,不仅使我国几千年来的文化自成系统,而且使政治军事是通史,社会经济文化也是通史,可以说是别具一格、新颖独特。”
历史到底是什么?是前车之鉴?什么是前车之鉴?答曰:昔人所谓而得,我可以奉为模范;如其实测,便当设法避免;这就是所谓“法戒”。吕思勉先生告诉我们,世上没有真正相同的事情,所谓相同,都是察知不精,误以不同之事为同罢了。历史虽是记事之书,我们所探求,则为理而非事。这正是史学之所求,对以往的事实加以解释,用以说明现社会,因以推测未来,指示我们进行的途径。
先生在抗战时期编写此书,对于抵抗外来侵略的历史尤为重视,比如讲兵制、讲朝代更替、讲民族对外战争都有所侧重。不仅用简洁易懂的语言讲历史,更是带着读者去探寻历史事件背后的“理”,了解历史的真正形态。在当时艰苦的治学条件下,能遍览古籍,用渊博的学问理出中国传统文化和历史的脉络,成此作品,这种精神和能力,是吾辈所远远不及的懂得民族的历史,从历史中找寻审视现实的视角,从历史中汲取营养和智慧,是我们树立民族自信心的重要途径。我辈仍需努力,不忘历史,不忘初心,将民族振兴的重任担起。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需要写10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美女与野兽》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今天我和妈妈去看电影,我们看的是《美女与野兽》。
美女与野兽讲的是:从前有一个王子,他很霸道。一天舞会的时候,一位老太婆闯进了城堡,这位老太婆想避雨,他用一朵玫瑰花来请求王子,王子不愿意就把玫瑰花扔了。老太婆忽然变成了一个漂亮的女巫,为了惩罚王子,女巫把王子变成了一只怪兽,把城堡里的人都变成了会说话的用具。这个女巫说:“要想变成原来的样子,你就要在最后一片花瓣凋落之前找到一个你爱的人,而且你爱的那个人也要爱你。”
有一天,在一个小山村里,贝尔的`爸爸要给自己的主人送东西,爸爸问贝尔:“你想要什么?”贝尔说:“我只想要一支玫瑰!”爸爸不小心进入了怪兽的城堡,他推开门叫自己的主人,没有人回答,于是推开城堡的大门去花园摘玫瑰花。贝尔的爸爸被野兽抓住关在笼子里。贝尔知道了这件事,赶紧来到城堡里。她用自己换回了爸爸,住在城堡里。
一天贝尔从一面镜子里看到爸爸被坏人抓走了,她很担心,于是请求野兽来帮忙。野兽为了救贝尔身中枪伤,奄奄一,贝尔伤心的哭了。忽然,玫瑰花复活了,野兽变成了王子,一切全都恢复原貌,原来王子爱上了贝尔,贝尔也爱上了王子,魔咒被打破了。
王子之前做得不对,但是王子接受了惩罚,他能够知错就改。我非常的感动。
最近我读了一本童话书,是苏格兰著名作家安德鲁·朗的作品,名字叫《美女与野兽》。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贝儿的美丽女孩,在城堡里和一位被变成野兽的王子建立了深厚的爱情,在代表野兽生命的玫瑰最后一片花瓣即将凋零的时候,贝儿对野兽表达了自己的心意,使野兽变回了王子。
这个故事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它的寓意是只要人与人之间互相信任、相亲相爱,就能创造出和谐的世界。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觉得我与女主人公贝儿相差很远。
记得有一次,我买了一支崭新漂亮而且多功能的圆珠笔,我很喜爱它,拿它当宝贝。下课时我出去玩,上课的时候我的笔就不见了。我很着急,把嫌疑犯的目标转到了我同桌的身上。首先,她离我最近,而且下课没出去,还有我把笔拿到学校时,她对这支笔非常喜欢,好几次都向我借笔用。所以,我生气的对她说:“你这个小偷,快把我的笔还回来!”同桌奇怪的瞅着我,说:“什么笔?我没偷啊。”我更加愤怒了,索性一扭头不理她,还准备下课告诉老师。老师听了之后,在全班同学的面前说:“同学们,今天上午我们班于好同学的笔不见了,我希望偷笔的那个同学尽快还给她,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你偷东西老师不怪你,但是如果你知错不改的话,老师就不客气了。”果然,下课后,我前桌的那个男生怯怯的把笔还给了我,还向我道歉。我立刻意识到我误会了我的同桌,脸上火辣辣的,不知说什么才好。
通过读《美女与野兽》这个童话故事,我明白了人与人之间要没有猜疑,没有欺骗,互相信任,真诚相待才能创造出一个诚信世界。
原谅该那些看似不可原谅的人,得不到自己的所爱,脾气便是他们唯一的所有。
可能当看到电影中加斯顿举着火把号召村民们要杀死那个“野兽”的时候,当他用卑鄙的手段逼迫小贝嫁给他时候,当他最后在与“野兽”决斗最终坠下摔死的时候,我们总觉得像他这样卑鄙的恶人也终于得到了报应而大快人心,然而他真得有我们所认为的那么可恶吗?我认为不是这样的。
故事的开始,加斯顿是小贝忠实的爱慕者和追求者,而那个被诅咒的王子是一个暴淚狂燥,毫不友善的角色。然而随着小贝的出现,他内心的真善美被一点点唤醒。我相信许多人都会爱上这个有爱的“怪物”的,而此时的加斯顿也因小贝对他没有感觉的情况下,渐渐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变成一个我们眼中最卑鄙的人。
其实像这样的例子道理也很简单。我们可以猜测一下小贝为什么不肯接受加斯顿而选择了那只“野兽”呢。首先加斯顿没有给小贝她最爱的东西,比如大得让小贝瞠目结舌的藏书室;其次加斯顿始终没有意识到自身要改变的东西,而是一昧地狂妄自大,这是他的缺点,也正是他的要害。而那只“怪兽”呢,从凶恶变得和善,人们也慢慢接受了它。那么,问题来了,你会选择一个从好人慢慢变坏的“平民”,还是会选择一个由坏变好的“国王”呢。答案不言而喻。
比起感叹小贝和“野兽”曲折却让人动容的爱情故事来,我还是更为最后从城堡掉下去的加斯顿感到悲哀和同情。对于国王来说,什么都有,唯一不好的是他的'性格。而对于加斯顿来说,他要改变的太多了,而就算改变了,和小贝在一起也没有和国王在一起来得理所当然。所以他最终失去了理智,也渐渐变成了厌恶的小人。
然而在现实中这样的事情不也比比皆是吗?而穷小子的爱情故事也就有了很多的结局:他最终努力过上了好的生活,找回了那个让他学会奋斗的姑娘;或者后来腰缠万贯的他,趾高气昂地挫伤那个曾经挫伤他的姑娘;或者还是一无所有,而把这一切都归咎于命运的不公,有多爱就都转化成了有多恨。
加斯顿似乎成了最后一种人,也是最不幸的人。他那些自以为是的爱不仅没有打动了他的爱人,反倒还引起了所有人的愤恨。可恨之人必有可悯之处,这种人也是应该值得我们同情和原谅的。没有什么东西去打动他爱的人,脾气便是他唯一的所有。没人会知道小贝在他心里是多么重要,也自然就没人知道那种得不到的无奈是绝望的。
同样我们也不能怪人们太在乎物质这个东西了,这很现实。谁知道加斯顿当初有没有做过自己变成那个被诅咒的国王而最终得到小贝的梦呢?
小时候,妈妈就给我讲过《美女与野兽》的故事。至今我还难以忘怀。
在这个故事中,贝儿拒绝了加斯顿的求婚,而这天晚上,他的爸爸被野兽关在了城堡里,贝儿勇敢地提出了用自己换爸爸的想法,野兽同意了,在这里,贝儿生活得很愉快,野兽的脾气也变得好了起来,有一天,贝儿想爸爸了,野兽让她回家,结果换来了加斯顿和一些村民的追捕,野兽负伤了,在紧要关头,贝儿使野兽变成了一位英俊的王子,他们愉快地举行了婚礼。
有时外表不能代表心灵,外表美而心灵丑陋,在别人眼里一样是十分丑陋的,而外表丑陋心灵却美,在别人眼里却一样是美的,野兽不正是第二者吗?所以,看人不要只看外表,最重要的是要学会看人的心灵。我们不要在乎自己的美与丑,重要的是心灵,只有心灵美,才是最美的。同样,要保持乐观的心理,贝儿不正是如此吗?同样的半杯水,有的人一看就愁眉苦脸:“只有半杯了。”有的人却高兴得跳起来:“哇!还有半杯可以喝啊!”
因为不同的看法,造成了不同的心理,我们要随时保持乐观的心理,这样,我们才能快乐起来,如果世界上的每个人都很乐观,那这世界上不就充满了欢声笑语吗?
今天,我读了《美女与野兽》这篇童话,很受感动。
故事讲的是从前有一位王子,他既不善良又缺乏同情心。他不能善待每一个过路的老人,还用棍棒驱赶他们。一天,一个魔法师跳到他面前,说:“你是个没人心的人!我要把你变成一只野兽。这有五朵玫瑰花,是你五年的生命,五年中,你必须学会善良,尤其要有爱心。”
一天,一位珠宝商迷了路,来到宫殿,他摘了一朵漂亮的玫瑰花打算送给他的女儿,读后感《作文 《美女与野兽》读后感》。野兽看见了,生气地说:“这是我一年的生命,我要杀死你,除非你把你的`女儿带给我。”于是,美女来到了野兽身边,野兽关心她,爱护她,给她温暖,让她像呆在自己的家里一样。
日子一天天过去,美女很想去看父亲,野兽告诉她要快点回来。美女回到家中,忘了时间,魔镜提醒美女要尽快回到野兽身边。当美女回到野兽身边时,第五朵玫瑰花最后一片花瓣还没落下,野兽又变回了英俊的王子。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人要有善心,要关爱别人。
最近我读了一本童话书,是苏格兰著名作家安德鲁·朗的作品,名字叫《美女与野兽》。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贝儿的美丽女孩,在城堡里和一位被变成野兽的王子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在代表野兽生命的玫瑰最后一片花瓣即将凋零的时候,贝儿对野兽表达了自己的心意,使野兽变回了王子。
这个故事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它的寓意是只要人与人之间互相信任、相亲相爱,就能创造出和谐的世界。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觉得我与女主人公贝儿相差很远。
记得有一次,我买了一支崭新漂亮而且多功能的圆珠笔,我很喜爱它,拿它当宝贝。下课时我出去玩,上课的时候我的`笔就不见了。我很着急,把嫌疑犯的目标转到了我同桌的身上。首先,她离我最近,而且下课没出去,还有我把笔拿到学校时,她对这支笔十分喜欢,好几次都向我借笔用。所以,我生气的对她说:“你这个小偷,快把我的笔还回来!”同桌奇怪的瞅着我,说:“什么笔?我没偷啊。”我更加愤怒了,索性一扭头不理她,还准备下课告诉老师。老师听了之后,在全班同学的面前说:“同学们,这天上午我们班于好同学的笔不见了,我期望偷笔的那个同学尽快还给她,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你偷东西老师不怪你,但是如果你知错不改的话,老师就不客气了。”果然,下课后,我前桌的那个男生怯怯的把笔还给了我,还向我道歉。我立刻意识到我误会了我的同桌,脸上火辣辣的,不知说什么才好。
透过读《美女与野兽》这个童话故事,我明白了人与人之间要没有猜疑,没有欺骗,互相信任,真诚相待才能创造出一个诚信世界。
《美女与野兽》是一则家喻户晓的传统童话,属于阿尔奈—汤普森分类法中的第425C类故事,即丈夫被施了魔法。既然是类型故事,可见题材并不新颖,不过“正义对邪恶的对抗”、“丑陋之下隐藏着善良”、“贪婪与满足之间的平衡”、“美与丑的视觉对抗”等具有冲突性的内容,从精神层面到视觉感受都给人以吸引。就像魔法的黑洞,诱惑着人们去探究。
另一方面,野兽与美女之间的恋情本就是明显具有“斯德哥尔摩症”性质的虐恋,犯罪的被害者对犯罪者产生情感。深究起来,该故事的情节可谓是扭曲的。但恰是这样的故事吸引着众多的儿童。如法国出品的2014版《美女与野兽》中听故事的男孩女孩,在恐怖处想要捂嘴,但还是壮着胆子跟妈妈说,要继续听下去。其实很多童话故事都是骗人的,无论故事再动听,都摆脱不了故事本身神角度对善恶正邪的抉择。人类对那么罪那么美的追求也许是天性。
2014版《美女与野兽》好玩的地方在于,导演虽然没有强化斯德哥尔摩症的`概念,但也没有把野兽塑造成全然的善的形象。在该片中野兽从始至终都是人的存在,变身前他充满欲望一意孤行,变身后他暴虐自责将自己深深困在沉睡的城堡中。导演并未流露出对野兽遭受惩罚多少的同情,也没有带多强烈的教导作用,只是通过华丽的视觉效果来呈现一个关于日久生情的故事。导演是擅长通过特效来凸显电影华丽本质的克里斯多夫·甘斯,曾指导过还原度极高的惊悚片《寂静岭》。
“魔幻现实在恪守电影美德的法国人手里,中世纪的复古奢华美感,渗透在影片各个角落。”影片的剧情节奏是缓慢的温吞吞的,虽然故事有悬念但悬念已知,不太适合急躁的中国当代人。换个角度讲,影片放慢了中国观众呼吸的节奏,利用制作的精良,演员的表演,细节的考究,吸引观众进入法国颇具代表性的巴洛克时代,感受法式浪漫风情。开场商人变卖家产,展现了不少颇具法式浪漫主义特色的绘画作品、家居摆设。而身着巴洛克时代繁复礼服的美人们,以一种半成熟的典雅风范,生动地诠释出法国贵族仕女的行事作风。贝尔在凛冽的湖面提着厚重的裙摆逃跑,给人感觉每桢都可截图。
在野兽城堡,法国重量级男星文森·卡索饰演的野兽对贝尔的关照与宠爱同样体现在每天的衣着与珠宝上。导演有借贝尔姐姐们直白的语言表达,她穿的什么奇怪裙子。更加强了观众对服饰的注目。该片的服饰对剧情还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最终由贝尔回家时佩戴的红宝石引发剧情高潮。贪婪的哥哥们出卖贝尔带更坏的人到野兽城堡掠夺盗窃。而最初贝尔着红色盛装回家,实有让爹爹看看自己即将出嫁的意味。
“法兰西玫瑰”蕾雅?赛杜在影片中的表现如导演所言:“她有一种法国女性的美,并且总是在变化,这是男人最爱的”。前往野兽城堡是贝尔成长的分界线,或者说爱情是贝尔成长的分界线。从稚嫩到一步步成熟,在贝尔的举手投足间有迹可循,面部表情拿捏到位。如果说影片中国版上映还有些微不足的地方是,法国电影公映的是英文版本。如果是法文版,观众的情感会更对路一些。但总归比中文版好。
最近看了一部电影,美女与野兽,算是迪士尼的又一力作,结合之前的动画版,将故事真人化,音乐剧化,带来的是不同的享受。
影片的主要内容写了一个名叫贝儿的女孩,喜欢读书,与镇上的环境格格不入。
因父亲误入野兽的花园并采摘了玫瑰,前去寻找,经历了种种危险,用爱感化人心,教会了曾经的那个高傲的人如何去爱。
解除了野兽的魔咒,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但从内容上来说,跟一些公主其实不是很相同。
贝儿喜欢读书,和野兽心意相通。能够读懂对方的话语,但贝儿本身并不算是一个公主。
更多的是一个善良的女子,爱上了一个人,只是这个人的外表被很多人害怕唾弃。
不算是公主的她,用读书塑造了自身的气质,用坚定来抵挡外界的恶意,尽管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之后稍加打扮的她,亦或是之前的她,早已是野兽内心中真正的公主,心中最柔软的.地方,对于这个世界莫大的善意,都是因为那个单纯可爱,能够与他斗嘴的她。
在相处过程中,他们没有猜疑,没有怀疑,有的只是对于彼此的珍重。
直到最后才说出口的感情,好在没有太晚,好在依旧来得及。
其乐融融下,是有情人终成眷属。
等来等去,终于等来了这部期盼已久的美女与野兽。前一晚的酒还没醒,就完全抑制不住自己雀跃的心情跑到电影院欣赏了这部从小到大最喜欢的童话故事改编的电影。
少女心,公主心,童心,各种心,这部经典童话带给我的全部都是童年对于童话世界最美好的幻想。聪慧善良漂亮的贝儿,大毛怪野兽王子,各种招人烦的大反派加斯顿。电影完美的还原了动画里的每一个情节场景人物。
关于对原版动画的还原,美女与野兽的真人版确实用心良苦,不管是小镇还是城堡,贝儿的千千万万层交织的公主裙还是王子那一脑袋柔顺的毛发,不得不说,电影对于细节的还原十分到位。还有茶杯,烛台,钟,这些经典的角色,都被一一展现。除了艾玛扮演的贝儿真的美得让人窒息,其实坦诚的说,我觉得加斯顿这个大反派的诠释反而更加接近原著。骄傲狂妄自大无情好色,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长着一张帅脸,净不干人事儿,一个自恋到能对着镜子舔自己颜值的人,也是真真的不能再讨厌了。
一部美好的童话,总需要王子跟公主的美满大结局。虽然俗套,可是作为女生就很吃这一套啊。而且,最近童话各种改编太多了,(比如白雪公主,改的乱七八糟……)反而更想安安心心看一部原版童话,回味一下年幼的自己坐在爸爸怀里看童话书的美好童年。
看完电影,其实有点儿心疼王子,作为男主角,真人出场不超过五分钟,虽然帅归帅,不过谁让他变成野兽了呢。还有结尾一众老戏骨出演客串,这也是迪士尼实力和号召力的一种提现吧,看到一张张熟悉的脸,默默感叹一下这就是差距啊!
这是一部满分童话电影,还原原著,制作精良,尤其是艾玛那么好看……
“哇!这里好壮观呀!这是我第一次来到电影院呢。”我兴奋地嚷着。踏入金米民族影城电影播放厅,里面已经坐满了人,我也连忙找了个座位坐下。
我们看的电影名字叫《美女与野兽》,这部电影主要讲的是:在一个夜晚,一位高傲的王子在宏伟的古堡里举行舞会。突然,来了一位相貌丑陋的老婆婆。她想要在城堡里借宿一晚,于是给了王子一支红玫瑰作为交换条件。王子拒绝了老婆婆的`请求,并把玫瑰直接扔到她的身上,老婆婆生气地说:“殿下,不要以貌取人啊!”说完,她就变成了一位美丽的女巫,然后施咒将王子变成了野兽,给了王子一朵玫瑰并对他说,在最后一片花瓣掉落之前,如果没有能找到一位真心爱他的姑娘,那他和他的仆人们就永远也变不回来了!从此,王子就独居在城堡里……
贝儿,是个漂亮善良的姑娘,她的父亲摘了野兽的玫瑰遭到了野兽惩罚,为了替父亲顶罪被迫与野兽同居古堡。时间一天天过去了,贝儿与野兽彼此间有了好感,最终产生了难以想象的感情。
反派加斯顿,是一个长相英俊,身体强壮的男人。镇上许多女人都爱恋他,可他唯独喜欢贝儿,但贝儿却偏偏不喜欢他。为了得到贝儿,加斯顿不择手段,抓贝儿的父亲来要挟贝儿跟他结婚,甚至还鞭打贝儿的父亲。最后还想把贝儿和她父亲关进疯人院……
后来,贝儿和野兽合力,把可恶的加斯顿给打败了,但是野兽也受了重伤。最后一片玫瑰花瓣掉落了,野兽没了呼吸,这时贝儿才意识到,她爱上了这个外表丑陋但内心善良的野兽。贝儿表露了心声,魔咒解除了,野兽复活,从此,他们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看了这部电影,我受到了最大的启发就是:做什么事,都不要以貌取人,有些东西,不是看外表,而是看内心,内心美才是真的美。
笔者精心为您准备了以下关于“风起陇西读后感”的内容。阅读时是一种快乐的享受,它能为我们打开全新的视野,让我们更加深刻地领会作品的魅力所在。不同的人对同一部作品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我也想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看法。感谢您花时间仔细阅读这篇文章!
节奏比较快,人物出场密集,不拖泥带水,在对话间交待前情。不费脑吧也还行,画面构图和打光是有电影质感,蛮舒适的。
演员阵容也挺好的,陈坤、白宇、聂远和董子健也都是比较认可的演技实力派,目前看着演技是可以的,质感只能说是强悍,有大片的味道了,路阳还是那个路阳,电影质感一绝,陈坤和白宇主要是亲情和兄弟情
里面有几个场景让人印像深刻,一个场景,在小酒馆的打戏,刀刀见血,见血封喉,动作极快,打击感蛮好
一个场景是回忆,陈坤,白宇,孙怡坐在一起,交代3个人的人物关系,3个人演技自然,明显像一家人,那句为了光复汉室,为了不再有战争还是可以的
一个场景是陈坤发现自己处境十分危险,蜀魏两边都在怀疑自己,蜀国是怀疑自己给了假情报,已叛变.而且街亭之战的失败蜀国需要一个背锅的,很可能是他,魏国此时也非常怀疑他是间谍,第一集结尾陈坤的表情是很到位的。
今天更新的5,6集节奏更快了,面上心平气和的,心里都是怎么能整死对方,陈恭和糜冲这俩人的对手戏真是太有意思了。虽然知道陈恭和糜冲是对立的关系,糜冲这一声声的主人叫着,哈哈哈哈哈啊哈笑死我
没想到陈坤都46了
《风起陇西》中陈坤所饰演的白帝,可谓是举重若轻。陈恭看起来是个放诞不羁的世家子,对着好友兼上官说话,也是一派疏朗豪迈,可是背地里,他却是头号间谍,曹魏阵营内部最大的敌人。陈恭在酒馆里喝酒赏舞,十足的风流姿态,可是对着糜冲的步步紧逼,晚宴上的活口当面指认,他的镇定与内敛又充满力量。这个转变拿捏的很到位。
陈恭应该是陈坤近年来拿到的最好角色,角色的背景和人设,与他的气质十分贴合,陈坤的大五官深轮廓很容易表现出角色的忧郁和深邃,又带有优雅感,世家公子,深情男子,这样的角色他是手到擒来的,他之前的经典角色,陈子坤、金燕西、王生,莫不是如此。陈恭为了光复汉室,不惜远离家乡,与妻子分别,遭遇同僚误解仍不改其志,这个人物,和诸葛亮一样,是带有浓浓的理想主义色彩的,是个悲剧角色。
比起陈恭主动在魏蜀两地搅弄风云,荀诩是被动卷入碟中谍游戏的。荀诩虽然任职司闻曹,可他是靖安司的内勤,工作是看资料,分析谍报,而不是亲身上场。作为陈恭的大舅哥,信任的知己,他是不相信白帝叛变的,即使是遭遇重刑,他也不放弃这点,而他的身份,也决定他成为街亭失利事件的扫尾人员。一方面是本心和情谊,一方面是家国和职责,荀诩纠结于两难,萃毒的匕首,茶水里的毒药,注定他和白帝只能活下一人。但见到陈恭之后,通过试探,马上就相信了他,哪怕他可能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哪怕这个结果是蜀汉想要抹除,他仍然愿意冒险。
如果说陈恭是睿智与锋芒,是一把外放的尖刀,他永远有那么多奇思妙想,哪怕身处绝境也游刃有余,那么荀诩就是孤勇与坚韧,是一个厚重的刀鞘,哪怕被众人反对他依然会坚持心中信念。
这两个角色撑起了剧中的故事结构,两个情报人员,两个知己好友,一明一暗,一个在曹魏寻找蛛丝马迹,一个在司闻曹排除清扫,共同查找蜀汉情报阵营里的大敌“烛龙”。双男主的配置在影视剧里并不少见,但陈坤和白宇的合作还是给了我惊喜,在剧中,陈坤的皮肤到眼神,都保持着不错的状态,能够将复杂的表情演绎到位,而白宇留着胡子,束起发髻的妆造,在他以往的少年感上加了一丝成熟的韵味,显得更有余味。
《风起陇西》这部剧是由同名的原著小说改编,原著小说是由马伯庸写的,而且读者对这部作品的评价也比较高。所以观众也可以把原著小说和电视剧一起去看的。
在这部剧第二集中,也能看到剧情本身才真实感的塑造上,会把角色本身的一些特点传递给观众。
孝和这个角色在年幼的时候其实是和诸葛亮在一起生活过的,所以在这部剧中也会展现他幼年时的场景。就是这个角色去给在地里干活的诸葛亮送饭。
其中有一句话是非常有意思的一个解读。
当时这个角色还处在幼年时期,诸葛亮问他觉得天下最要紧的是什么?这个角色以为诸葛亮问他其实是想知道在他心中,他最想要的是什么样的一个结果。
这个角色回答的是光复汉室,从这一点上也能看出我这个角色是一个很机灵的角色。因为他是从诸葛亮的角度去思考的,他以为自己说的是对方想要的答案。
而诸葛亮给出的答案是人是最重要的。百姓是最重要的,无论国土扩展到多大,如果土地上的人都没了,那么这个国土又有什么用处呢。这话也是很切实际的,而且也是引出了诸葛亮的一个想法,就是想要统治国土的人是一个仁者。
电视剧开头以街亭失利为始,作为背景交待。引出陈恭的间谍身份,并“盗用”了原著中白帝的头衔安在陈恭身上,让他在剧里成为蜀汉非常重要的情报人员,而街亭的失利直接把矛头指向陈恭可能的“叛变”,使其深陷困局,进而引出了“烛龙案”,再把追查曹魏偷窃弩机的事情合理化揉进陈恭的自救中,增加整个故事的悬疑性。另一方面,又借着荀诩为陈恭翻案的机会,引出蜀汉司闻曹内部职场上的尔虞我诈,以及后期免不了与蜀汉另一个职能部门军技司的权谋之斗。
在原著中,陈恭的作用主要是引出司闻曹,然后就战术性的暂时隐身了,后面就是荀诩的独角戏。所以,电视剧的改编,无疑是把人物关系变复杂了,让故事线也交融了,这就是我个人感觉中变高级的地方。
当然,在这变高级的过程中,也会很考验观众们的耐心,以及剪辑时没能很好过渡的故事线,可能变成一种瑕疵,让它有一些口碑上的两极分化。
不过,到目前为止,从演员的适配度、故事的改编度和视觉呈现来说,我还是基本满意的,比较期待整个剧改编的完成度,如果最终的结尾依然回归到原著的揭秘,只能说中规中矩,如果有其他的惊喜自然更好,不过,几集看下来,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电视剧在人物的塑造上,应该还是非常成功的。
一口气看完前面几集觉得还不错,作为看过原著的人觉得电视剧故事改编后似乎比原著更复杂了,前面三集看的时候稍微有些不注意,一不小心走神了,漏了某些情节,就有点接不上后面剧情的感觉,必须得盯紧着看,所以看得有点紧张。整体感觉而言,故事的发展目前看来觉得还不错,悬疑谍战的暗黑氛围有了,主角配角全员都是演技派,曹魏与蜀汉斗,蜀汉内部几派势力互相斗,演员们互相飚演技让人看得很带感,目前觉得很不错,不知道后面的故事会发展成什么样子,先观望一下。
整体来说,剧里服化道看起来比较朴实,服装几乎都是以素色为主,饱和度偏低,很少有花里胡哨的亮色系。偏暗色调的滤镜风格也挺有电影质感的,让人有点想起了路阳导演的绣春刀系列电影。虽然色调偏暗但人物和细节看得也挺清楚的,何况间谍本来就是要隐藏在黑暗中伺机而动,这样的风格倒是跟这部剧的谍战风云故事相匹配,毕竟这也不是什么要发糖的古偶甜宠剧。
剧中李严与狐忠目前是勾结的,但,狐忠有另一个更被世人熟悉的名字叫做马忠。历史上的李严和诸葛亮是同为刘备托孤的重臣,为人干练,立过很多功劳,但他也被评价“腹中有麟甲”。刘备死后,他劝诸葛亮受九锡、进爵称王,诸葛亮拒绝了,两人心生芥蒂。之后,他在汉中遇敌时,又用拒绝带兵,换取升官等个人利益。最后在诸葛四出祁山的时候,他负责粮草,搞小动作,被诸葛亮弹劾、罢官为民。马忠则是是诸葛亮信任重用的将领,而且,与李严相反的是,他四出祁山时有功。
烛龙是谁,是目前最大的悬念。隐藏的悬念是,光复与偏安谁会胜出。另外,剧中陈恭妻子在巴中部分,应该埋伏的是五斗米道线,目前还未展开。马亲王原著的作品,向来是透过故事,能看见背后的时代,看见作者对时代冲突的思考、想象,由此再导向与开局完全不同的结局。风起陇西,尽管背景设定与之前热播的两部作品大为不同,由繁华的盛唐转向动乱的三国,但从前4集,仍然能隐约感受到铺开的画卷。
《风起陇西》是一部改编自网络小说的古装剧,讲述了秦国商鞅变法时期,陇西郡郡守张骞与女主角霍去病的爱情故事。以下是我对这部剧的观后感:
该剧的制作非常精良。场景设计、服装造型、化妆技术等方面都做得非常到位,给观众带来了非常震撼的视觉体验。同时,该剧的音乐也非常出色,配乐和音效处理得恰到好处,增强了整个剧情的感染力和氛围。
该剧的演员表现也非常出色。男主角张骞由陈杨洋饰演,他的形象非常符合小说中的人物形象,演得非常出色。女主角霍去病由胡冰卿饰演,她的演技也非常出色,很好地诠释了这个角色的复杂情感和内心变化。此外,其他演员的表演也非常出色,特别是反派角色李逍遥,他的演技更是让人印象深刻。
该剧的剧情非常吸引人。故事背景是秦国商鞅变法时期,讲述了张骞与霍去病的爱情故事,情节跌宕起伏,非常具有张力和悬念。同时,该剧还涉及了政治、战争、爱情等多个方面,让观众在欣赏剧情的同时,也能够了解历史和文化。
《风起陇西》是一部非常优秀的古装剧,制作精良、演员表现出色、剧情吸引人,给观众带来了非常震撼的视觉和心理体验。如果你还没有看过这部剧,我强烈推荐你去观看一下。
《风起陇西》读后感300字范文:
把风起陇西都读完了,有好多话想说。自己沉默了一会,有些意犹未尽。40万字的小说一口气读完,还是头一次。个人觉得这本书偏向男生吧,女生好像不喜欢看。
“史书不会记录这些事件,也不会留下他们的名字”这是“亲王”马伯庸在封面留下的一句话,实在有些摸不透这句话的意义,也许是马伯庸在写这本书时悟出的一句话吧,仔细想想还挺有道理。
“在不违背历史的情况下,填充历史的‘可能性’”。这也是封面的一句话。这本书在真实历史的背景下,填充了更多的情节以及人物。这本书中许多真实人物和记忆中还是很不一样的。像诸葛亮,我平时认为他是一个光明正大、公正无私的人,但这本书里的诸葛亮是有阴面的。他有些自私,有野心,有心计。读别的书还真不知道。
总之,这本书不是一部成熟的谍战书,但是是一部很好的历史题材的小说,神秘,扣人心弦。
这部剧个人觉得有四个槽点我需要提一下:
槽点一,常远演的这个角色是原著中没有的,加的有点生硬,与《风起陇西》沉重压抑的谍战风格有点格格不入,常远满口的东北大碴子味台词着实让人出戏,蜀地的东北移民吗?
槽点二,董子健演郭刚,前面也说了郭刚这个角色设定剧版和原著有很大不同,董子健演持没得说,但形象方面与这个角色确实有较大差距。
槽点三,半文半白的台词。台词风格不统一,象诸葛亮的罪己书完全是文言,怕观众看不懂,字幕给了白话翻译;但李严的有一段训话几乎满口大白话,与其蜀臣第二的身份不太相配;另外如外勤、损失评估等一些太过现代的用词也让人穿越之感。
槽点四,绕不过去的AB。原著中的柳莹着墨不多,并不是关键人物,出场也晚,剧版作为女一,加戏再所难免,从柳莹出场那场戏来看,实话说我没看到AB表演有啥亮点,着实没有女主出场的惊艳感,不仅与《庆余年》中李沁鸡腿姑娘的惊为天人无法相提并论,与同剧女二孙悦五仙道圣姑出场那一场都有不小差距。个人观点,AB粉不喜的别喷我。
但是瑕不掩瑜,无论是从服装、道具、置景、妆容,还是构图、着色、采声、配音等细节处来看,都能看到主创团队的用心。比如蜀地镜头色调和魏地不同,地面细节和魏地不同,荀诩、陈恭私宅院落布置,家具陈设的不同等等,这些都需要观众静下心来,细细品味。
总的来说,前8集看下来,《风起陇西》不失为一部有一定观看门槛的古装谍战年度大剧,费神烧脑,未必适合所有观众,但一千个人的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也许现在收视评分可能不佳,但静下心来细细品味,你终会发现它的好。
我觉得风起陇西演技台词服化道都挺舒服的,有说画面黑的,我倒是没啥感觉,黑的白的阿宝色的我都接受挺良好。台词的话我个人是喜欢马伯庸的风格,用现代的话说古代的事,非常有助于我理解剧情,看他们一本正经地说现代的词感觉还带点俏皮。也不像别人说的看这剧需要门槛,啥门槛不门槛的,只要专注一点,别一边看剧一边刷手机,人物关系和剧情逻辑都挺清晰,看他们勾心斗角超有意思的,这部剧跟一般大众熟悉的古装剧有不同的地方。比如台词的现代化,角度切入的不同,它是从小人物的视角去窥视整个大环境,就是带点叛逆的感觉,两位主角以及其他角色即使不在同一阵营也都有自己坚持的东西,确实热血,并且跟摇滚片尾曲搭配产生了奇妙的化学反应。我一次都没有跳过过片头片尾曲,甚至每次在片尾曲响起时在心里都会大喊“风起陇西也太好看了吧!”。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草房子优秀读后感600字(通用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育家说:“书是智慧的钥匙。”史学家说:“书是进步的阶梯。”文学家说:“书是人类的营养品。”迷惘者说:“书是心中的启明星。”奋斗者说:“书是人生的向导。”《草房子》就是这样的书,它像一道心灵鸡汤,滋润着每一个读者的心。
这本书讲述了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小学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在这里有机智聪明的桑桑,信守承诺的杜小康,成熟稳定的细马,心地善良的纸月,自尊心强的陆鹤,个性鲜明的秦大奶奶……个个都令我难忘。而这本书最令我难忘的还是同学、朋友之间那种纯洁的友谊。
为了让纸月按时上学,不再被刘一水欺负,桑桑与比自己强壮许多的刘一水一伙打了起来,鼻子被打出了血,丝毫不退缩,拼了命地去保护纸月;细马,一个领养来的孩子,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感觉到了被别人排挤,无法适应新的生活,桑桑义无反顾地做了他最好的朋友,陪他放羊,陪他玩耍;杜小康历经磨难,衣衫褴褛地回到家乡,手中却紧握着为桑桑带回的一篮双黄鸭蛋;得知杜小康想在学校门前摆一个杂货摊而没钱时,桑桑毫不犹豫地卖掉了自己心爱的鸽子;在桑桑生病时,纸月将妈妈生前为自己缝制的书包送给桑桑并送上最美好的`祝福……点点滴滴融入了每一个字符。
友谊是是人性最质朴的交流,是人间最美好的情感,而这种情感在我们孩子的身上得到了最好的诠释。记得有一次,我的板凳坏了,无奈,只有搬回家修理,但我的腿有伤,无法搬重物。与我同学五年的张子蒙得知后,立马赶来帮助我。放学时,张子蒙帮我一起收拾完文具后,朝手上吹了两口气,拍了拍手,两手拖住板凳的横杠,费力地抱了起来,居然一口气下了四楼。看着气喘吁吁的张子蒙,我不好意思地说:“我来搬会儿,你歇歇吧。”张子蒙故作轻松地说道:“没事,这小小的板凳累不着我。
我们可是最好的朋友,好朋友之间就应该互相帮助,再说了,你的腿伤了,我就更应该帮助你了!”就这样边走边聊,我们好一会儿才走到电焊铺,谁知,电焊工叔叔居然没在,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失望。我们垂头丧气地往回走,遇到了迎面而来的沙碧莹,看我俩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她急忙询问怎么回事。我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她,听完我的诉说,沙碧莹二话没说,直接将我的板凳带到她家附近的电焊铺维修去了。看着身边的张子蒙和远去的沙碧莹,我的心里暖暖的。
像这样的故事,在我们的身边无时无刻不在发生,装点着童年的记忆。再过两三个月,我们就要告别温馨的小学校园,各奔东西,但“友谊地久天长”,相信这份纯洁的友谊会永驻心间。
最近几天我们班在读《草房子》,这本书是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快和我一起进入书的世界吧!
主人公桑桑是一个顽皮又懂事的孩子,他的好朋友真是多了去了,虽然每个都有自己的缺陷之处,但都是那么可爱真实。
秃鹤你认识吗?瞧,就是那个秃头小子!秃鹤有光溜溜的秃头,这是他在学校最显眼之处。因此同学们经常把目光转向他的秃头,他当然以此为傲。但是到了三年级,秃鹤渐渐在意了自己的光头。所以只要有人把目光转向他的秃头,他就会跟那个人打架或跟他拼命,一开始我总觉得秃鹤很讨厌,因为他做事总是跟别人斤斤计较,注意给学校丢面子,是个小人。但我最后又挺同情他的,因为他的头比较特别,别人经常把目光转向到他的头,自己很烦厌,虽然不讨得别人的欢心。
知道纸月吗?一个单纯善良又弱小的小姑娘,是桑桑妈妈最喜欢的小女孩,平常都很照看她,纸月比较内向,胆小,所以有人会欺负她,但是桑桑不怕,勇敢地与欺负纸月的人大打一架,真是“英雄救美”啊!或许这就是男孩子心中的英雄主义吧?
杜小康的家原本很富有,可是他的爸爸为了发大财,改做到海上做买卖,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他家失误破产了。之后,父子俩就到孤岛上做放鸭,那是个荒无人烟的世界,普通人待上几天就受不了,但是杜小康没有向困难低头,坚持着自己的理想和信念,让我对他无比敬佩。
读了《草房子》这一本书后,童年就是一间充满阳光的草房子,它让我们想起浪漫温馨,纯真无邪,是一切美好的存在。她美的宁静,温馨,悠远永恒……此时,我觉得小孩的友谊是最纯洁、最真实的。因为小孩不懂利用没有心机。只有一颗纯真无暇的内心去对待自己的朋友!啊,如果每个人对待友谊,就像小孩一样就好啦!“君子之交淡如水。”桑桑和杜小康之间的友谊也如此,如一颗晶莹剔透的珍珠,没有金钱杂念,没有名誉,虚荣。只有朋友之间的关爱与帮助。
坦白说,我很向往自己能像他们那样,生活得那么轻松,那么无忧无虑,那么真实。如今在这个充满竞争,充满压力的社会。我们所得到的一切都是用自己双手的辛勤努力换来的.,又怎么能够轻易放弃呢?我们整天都生活在压力中,每天为生计苦恼,为自己的工作烦心、操心,真的没有时间放松,更别说抛弃一切了。
也许这种方法不适合我们,也不明智。但是我想,我们至少可以在自己的心里保留一个草房子,一座简简单单干干净净,只属于自己的草房子。累的时候就在里面歇息,让它成为你温暖的港湾,让你紧张的心缓缓释放。如果有一天,我希望自己可以像油麻地小学的孩子那样,不管你将来变成什么,心中的纯真透明都不会变,永远在心里保留一座那纯真完美的草房子!
《草房子》是一个童年的梦,这梦有欢喜也有悲伤,这个梦发生在油麻地,发生在一个美丽的乡村,发生在一幢幢草房子里。这梦里有一个个可爱的人物:桑桑、纸月、蒋一轮、白雀、秃鹤……
我终于含泪读完了《草房子》。这本书写了男孩子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让我感受最深的人物是杜小康,他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孩子,因为他经历了与他年龄不相符的折磨——一次水上事故,使他家的情况一落千丈。为此,他放弃了学业,但是他对学习的渴望丝毫没有减退。想想,一个热爱学习的孩子被迫停学,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啊!但这都没有阻挡住杜小康前进的脚步,他的'坚强令我佩服。面对困难,他没有一丝胆怯,总想着要东山再起。这些经历都让杜小康变得成熟、稳重,让杜小康学会了自力更生,明白了生命的意义和价值,这是多么宝贵的财富呀!
这使我想起了一件事:一天,我放学回家,经过一座铁道桥,在铁道桥旁的一根限高杆上,有些许泥土。几场雨过后,有一株小苗从那些泥土中冒出来。多么坚强的小苗啊,它能从那一点点泥土中冒出来,尽管它仅仅只活几天,但是那种坚强的意志令我铭记在心。
我用心回味着《草房子》,与它融为一体。《草房子》如歌、如诗、如画,带给我们美好的回忆和美丽的遐想。当我们回眸,你觉得它还仅仅是一座座普普通通的草房子吗!
老师点评:全文语言生动,感情真挚,令人过目不忘!
已经不知道这是第几次将这本书重新拿起,但不管是哪一次,总会让我觉得记忆犹新。人们常说,把一本书反复看一百遍,就会有一百个不同的版本。我觉得,每一个版本的《草房子》中都不会变的,就是油麻地的孩子们那纯真的心灵和纯洁的感情。
故事讲述了主人公桑桑跟随父亲来到油麻地接管油麻地小学期间,令他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小学六年生活。在这里,他经历了许多从来没有经历过的事情,也明白了许多发人深省的哲理。亲眼目睹甚至是亲身经历了一连串感人肺腑、撼动人心的故事:他和纸月之间毫无瑕疵、干净透明的感情;不幸少年杜小康与厄运作斗争的悲凉与勇敢;残疾男孩细马的善良内心和他对尊严的执着坚持;秦大奶奶在生命的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性光辉。在死亡的体验中,桑桑对生命深切而唯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剪不断、理还乱担忧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的一切,都在桑桑幼小而简单纯真的心灵里印下了深刻的烙印。
这本书留给我印象最深的并非是某一个人物,也不是某一件事情,而是每一个油麻地孩子的纯洁心灵和正直性格。他们可以开怀的笑,同样也可以纵情的哭,他们可以了无牵挂的疯玩,可以什么都不在乎,在他们的心中永远都装满了甜蜜美好的事物。他们就像是纯洁的天使,在油麻地这片宁静的天空尽情飞翔。在这间"草房子"里,有各种各样的人,有着辛酸、快乐、纯朴等等。但是它的确是我们心灵的一个归处。有了这间房子,我们更加心安,更加温馨。
我想,大家至少可以在心里保留一座草房子,一座简简单单、干干净净、并且只属于自己的草房子。不管将来改变什么,心中的草房子都在原地静静地等着我们的回归。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有趣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叫桑桑的小男孩因父亲工作调动来到了油麻地小学。他在这个学校里呆了整整六年,在这六年里他和他的朋友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有酸甜苦辣。当他满含着泪水依依不舍得离开这里时他感到了钻心的痛。
看完这本书,我哭了,一滴小小的泪珠在我幼小的心灵的一片柔软的地方落下。
感动,是道义的力量,情感的力量,智慧的力量和美的力量。
——题记
“最让你感动的是什么?”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却一直使我难以说明。当盛夏的阳光被窗外的枝叶剪成一道道碎影,一本《草房子》为我呈上了答案。
哗哗的翻书声和着树叶的摩擦声,一副草房子生活画揉进我的心田。画面中,金黄的草房子错落有致。桑桑、秃鹤、细马、杜小康都笑着、闹着,纸月皱着眉眺望远方。茅草把阳光折射成一片亮光,孩子们脸上绽开的'笑容比阳光还要灿烂。正是草房子里的那些故事,泪水一次次溢满我的眼眶,深深地被感动到了。
最先印在我心中的,是倔强的秦大奶奶。她,一个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农民。浓浓的土地情结让她倔强地守护油麻地小学这片土地,这片她曾付诸一切的土地;对生命的爱与善使她倔强地救起落水女孩,哪怕险些丧命;对油麻地小学的爱令她倔强地为了一个南瓜失足落水,只是为了把那南瓜扶到岸上,只是因为同学们把她当作油麻地小学的“奶奶”。她永远的睡去了,她的倔强却化为一缕清风长久地飘荡在墓旁的艾地上。感动之余,我发现,做一个倔强的人,是快乐的!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桑桑正是这样一个坚强无畏的少年。他的童年少不了各种各样的奇思妙想——把碗柜改成鸽笼,把蚊帐改成渔网……每个人都能在桑桑身上找到自己童年的影子。然而,悄然降临的病魔掳走了桑桑快乐的童年。一次次求医问药的失败熄灭了桑桑的希望之火,只剩下绝望与无助。但在小小的药寮中,他在温老师无词的歌声中成长起来,即使面对随时可能来临的死亡,桑桑身上也透出异乎常人的平静与沉着。他,已然是一个无畏的少年。也许是上天不愿伤害如此坚强的孩子,桑桑被奇迹般地治好了。
当我从感动中缓过神时,泪水已润湿了书角。小小的药寮里,无词的歌声中,勇敢的少年挣断了病魔的枷锁,桑桑的勇敢深深触动了我。于是,我沉下心来问问自己:会因为复杂的古筝曲子,还会喊着不要学了吗?会因为周末的书法课,还想放弃吗?……不,不,我已经拥有最大的幸福,唯有一如既往努力才行啊!谢谢你,桑桑,是你给了我最棒的引领!
记得曹爷爷说过:“感动应是道义的力量,情感的力量,智慧的力量和美的力量。”的确,《草房子》中的文字并不华美,并不煽情,而那一份最美好的感动总让我潸然泪下。即使是秦大奶奶、桑桑这些平凡的小人物,也能在简单的故事中放射出动人的人性光辉。真正使人感动的东西,往往是平凡的,往往是永恒的,这就是《草房子》给我最美好的感动。
《草房子》是著名作家曹文轩的作品。这本书主要写了:小学五年级的学生桑桑的同学杜小康家里从富贵到贫穷的变化。原先杜小康的家里是做生意的,之后因为杜小康的父亲驾驶着他的小船出去卖东西时,被大货轮撞了,并因此而受了伤,家里要攒出钱来给他父亲治病,从此杜小康就不能上学了。小说形象生动地展示了一批小学生的学校、家庭生活,成功的塑造了桑桑、纸月、柳柳、秃鹤(陆鹤)、杜小康等小学生和桑乔、桑师母、白雀、蒋一轮等大人的形象,情节生动,情感丰富。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片段是:秃鹤演得一丝不苟,他脚蹬大皮靴,一只脚踩在凳子上,从桌子上操起一把茶壶,喝得水往脖子里乱流,然后脑袋一歪,眼珠子瞪得鼓鼓的“我杨大秃瓢,走到马屠桥……”我喜欢这个片段的原因是,文章写得很生动、真诚,说明了秃鹤很想演好这个主角。
读了《草房子》之后,我觉得桑乔为了治好桑桑的.病,连自我的学校也不顾了,天天带他去看病,从那里我明白了没有能比亲情更重要的了。在我的家里也有这一幕,妈妈每一天晚上都会起来帮我打蚊子,还帮我擦药,每一天晚上都会睡不好,这些事对我们来说很普通,但是对于一个校长来说,校长要管很多事,很少有时间陪家人,所以是一件很难的事。正如《弟子规》上所说:“冬则温,夏则清,晨则省,昏则定。”因此我们此刻就要报答父母。最后,我期望大家必须要从此刻开始,懂得孝顺父母。
听人说,幸福的人家是相似的,不幸的人家却各有各的不幸。
细马和杜小康虽说遭遇是迥异的,可结局却很相似。他们都经历了生活中很大的磨难,也收获了经过锤炼后的成熟以及需要担负起的责任……
草房子是曹文轩爷爷写的一步长篇小说,作者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
这本书里有着坚强的陆鹤,陆鹤是个秃顶的孩子,经常被同学们嘲笑,每次伴随同学的一声声秃鹤,他的自尊心就受到牵连,陆鹤最终用他特用的方式,报复了这些嘲笑他的同学们,陆鹤这样的坚守着尊严,让我由衷的佩服他,最后因为一次表演而赢得了同学们的赞赏,也得到了大家的尊重。
下面我介绍的便是文静,柔弱,内向的女孩子纸月,纸月是一个纤弱文雅,善解人意的好女孩,不过她从小就失去了妈妈,一直跟着外婆长大。纸月虽然毛笔字和作文都写的很好,但是她从来都不骄傲,总是一副平常的样子,她不仅外表美,心灵更美,所以我觉得纸月真的很美。
男主人公桑桑更是有着孩子的天真,调皮,纯真,勇敢和善良,桑桑和大多数孩子一样天真好奇,用家里的蚊帐打鱼虾,夏天穿着大棉袄在外面溜达。桑桑很勇敢,看到刘一水和一些人欺负纸月时,他勇敢的去救纸月,和刘一水等人打架。竞争对手落败后,便买了自己最喜欢的的白鸽帮杜小康度过难关。
我觉得孩子和孩子之间要有纯真的友谊,这样才能成为很好的朋友。就像桑桑对杜小康那样,为朋友两肋插刀,或者又像纸月和桑桑那样,有着纯洁友谊的朋友关系。读了这本书以后,有让我捧腹大笑,又让我欲哭无泪的感觉,书里夹杂了桑桑小学六年的情感变化以及一些有趣感人的纯洁友谊的朋友关系的故事,我想我会和桑桑一样,一定不会忘记那些帮助过我们的人,最重要的人和人之间要相互坦诚,礼貌待人,和平相处是真道理!
读了草房子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永远是不衰老的,那就是美。这本书里的孩子就讲究了一个心灵美,比如桑桑,他一直帮蒋老师和白雀之间送信,不管多远多累他都会去,这就是讲究了一个心灵美,一个乡村孩子最善良最美的一面。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1962年8月的一个上午,秋风乍起,暑气已过十四岁的男孩桑桑,登上了油麻地小学那一片草房子中最高的一幢楼顶,他坐在屋脊上,油麻地小学第一次一下子就全部扑进了他的眼底。秋风的白云,温柔如絮,悠悠远去,梧桐的枯叶,正在秋风里忽然觉得忽闪忽现地飘落,这个男孩桑桑忽然觉得自己想哭,于是就小声呜咽起来。
明天一大早,一只大木船,在油麻地还尚未醒来时,就将载着他和他的家人,永远的离开这里。——他将永远地告别与他朝夕相处的这片金色的草房子,永远地告别油麻地小学永远地告别他的同学、蒋老师、白雀、,永远地告别他曾经最好的朋友,杜小康,因为,他将去城里开始一段新的生活。
我觉得桑桑他很勇敢,是个好男孩,每次碰到不对的'事情,就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个心灵美的好孩子,草房子这本书也让我明白了,乡村孩子都是心灵美的,也有自己的思想和梦想,不像我们城里人,瞧不起人家,我们要像他们学习,做一个心灵美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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