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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之间借款协议书

时间:2024-08-08

个人之间借款协议书精选。

在校园里,我们阅读过许多范文,在平时多阅读优秀的范文是一种积累,通过阅读范文我们可以学会如何去记录重要的事情。好的优秀范文更具有参考意义,你觉得哪些优秀范文是值得借鉴的呢?考虑到您的需要,教师范文网(jk251.com)小编特地编辑了“个人之间借款协议书精选”,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个人之间借款协议书【篇1】

私人借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借款合同有效的条件,另一个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就前者而言又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借款合同的形式;二是借款合同的内容。

1.就形式来说,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97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一点在我国的《商业银行法》第37条也有明确的规定,即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不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可以不采取书面形式。

2.就内容来说,借款合同的效力在于双方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这一问题在借款合同的订立实际中往往又是复杂的。具体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当事人货币借贷关系本身的合法性问题。例如超过国家规定利率的高息贷款,其高出部分就是无效的。另一种情况是,借款合同附加内容和条件的合法性问题。

3.就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来讲,依据我国《合同法》第201条和第210条的规定,如果双方约定的,就自约定的时间起生效;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则是自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的时间起生效。所以,除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之外,其他的借款合同都是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即在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事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时生效,而不是贷款人将货币实际交付给借款人时生效。

个人之间借款协议书【篇2】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

(小写)¥30,000,000.00元。

二、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11%,借款利息自乙方划出借款之日起计算,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收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所借款项打入乙方(借款人)账户。

借款人用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六、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3、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一的违约责任。

4、当甲方认为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借款人应及时返还,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借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约责任。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个人之间借款协议书【篇3】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伍佰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

二、借款用途为众人科技工程用款。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3 %,按月收息,利息在放款之日扣除。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3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所借款项打入乙方账户。

借款人用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六、约束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金。逾期不还的部分,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3、乙方还款保证人(丙方)太原高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丙方)在支付乙方工程款时监督乙方及时清还甲方甲方出借款。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还款,应按未按期偿还金额的1%承担违约责任,对未偿还部分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3%)支付利息。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个人之间借款协议书【篇4】

汽车抵押贷款协议

抵押:,以下简称甲方的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借给甲方,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风险,约束双方遵守诚信,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贷款协议

第一条 抵押品的名称和数量.

名称:捷达汽车,车号为KZN660,发动机号为:G。上述抵押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几个月,从 _____, _____ 开始,到 _____, _____, _____ 结束。

第三条抵押声明、临时管理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一日内,双方应共同清点抵押财产的数量、质量,以示认可。

2.临时管理:甲方负责对抵押品进行临时管理,所有保管及保险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其为抵押权的合法所有人, p>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将所有原始文件,

与担保物有关的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担保物,不得遗失或损坏。

第五条

1.合同期满,甲方仍无法清偿本息时,甲方抵押物(车)归乙方所有。

第六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对方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所附借条表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抵押:_________(印章)

抵押权人:_________(印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Jk251.com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有借条

借条

我今天借了人民币一万元,期限是真的。本借条与协议一并生效。

借款人:

____年__月__日

个人之间借款协议书【篇5】

个人贷款协议 - 个人贷款协议

个人贷款协议样本

个人贷款协议样本

个人贷款协议

合同编号:

借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贷款人:中国银行分行(支行)

担保人:

身份证号:

抵押名称:

身份证号:

特别提醒:

借款人、担保人抵押人,请仔细阅读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条款,尤其是粗体字。贷方会解释的。借款人、担保人和抵押人一经签署本合同,即视为借款人、担保人和抵押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全部条款。

本合同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明确责任,恪守诚信,确保共同遵守和执行。

贷款条款

第一笔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的申请,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个人贷款(以下简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和(小写)元。

第二个贷款目的。贷款用于。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用于其他目的。借款人未将借款用于本合同约定的用途的,借款人有权对挪用借款的部分收取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以上百分之一的罚息。自盗用之日起。如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发生调整,罚息将分期计收。

第三次贷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贷款利率按月利率‰确定,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按月结清。贷款期限不足1年(含1年)的,上述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无论法定利率是否调整,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执行,不分期计息;贷款期限为1年以上的,上述贷款利率为1。执行利率为每年贷款发放日,按当日法定利率确定,贷款人公告营业场所法定贷款利率的调整。

第四条贷款期限为月,从年月到年月。实际借款日期及到期日以借款借条为准,借款借条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在合同生效后以借款人的名义将贷款转至借款人名义在银行开立的账户(银行账户: ;账号: )。支付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用途。上述行为视为借款人借款,借款人有权对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贷款人和借款人约定,借款人自贷款发放次月起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一次性还本付息除外),还款日为每月的某日。借款人自愿按以下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如贷款日期与借方日期不同,首末还款金额按实际天数计算):

< p> (1)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每月偿还本息之和;

(2)等额本息还款方式:首期还本付息,利息逐月递减; strong>

(3)到期还本付息;

(四)其他:

第七条借款人在中国银行开立账户、账户名称、账号,并保证在每个还款日前存入当期全额还本付息的押金,并在每月还款日授权贷方。贷款本金和利息从该账户中扣除。如果账户中的资金不足以偿还当期付款,贷方可以将借款人在贷方开设的其他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抵销贷款债权。账户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的,按抵销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折算。贷款人应将上述扣除情况通知借款人。

第八条借款人应当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的,借款人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增加借款本息。将收取 % 罚款利息。如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发生调整,罚息将分期计收。借款人用长城信用卡偿还贷款本息发生透支的,借款人应立即无条件偿还透支本金,并按信用卡透支利率支付透支利息。贷款人有权按照信用卡透支的追讨方式直接向借款人收取托收款项。

第九条借款人如需提前还款,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贷款人,经贷款人确认后不可撤销。同时,贷方有权按提前还款金额的‰计算并收取损失补偿。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借人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前到期发生,并向借款人支付贷款。与保证人出具《提前还款函》,要求借款人在《提前还款函》规定的期限内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

p> (1)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足以使借款人认为借款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偿还借款人本息的义务借款人;

(2)借款人本人因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死亡,无继承人、监护人、财产托管人、受遗赠人的;

(3)贷款 死者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托管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strong>

(4)借款人在合同期内连续三个还款期或累计六个还款期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5)借款人连续三个还款期以信用卡透支的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strong>

p>

(6)借款人挪用贷款的;担保人需要提前履行义务或贷款人提前处分担保物的;

(八)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贷款人有确凿证据的借款人其他可能影响向贷款人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形.

第十一条 贷款人或借款人中的任何一方如需变更借款合同条款的,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只有在同意后才能进行更改。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

第十二条 订立和执行本合同所需的相关费用,按以下方式承担:

抵押条件

第十三条 抵押人自愿其有权处分的财产抵押给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作为本合同项下贷款偿还的担保,并承担法律责任。担保物详情请参阅本合同所附的“担保物清单”。

第十四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条计算的罚息,以及按本合同第八条计算的罚息) 、偿还贷款产生的信用卡透支本息,以及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

第十五条抵押权期限自抵押权登记之日起至本金清偿之日止。抵押人应当于本合同抵押权成立登记之日,将抵押财产的其他权利证明或者抵押登记证明交抵押权人保管。

第十六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当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确保抵押物完好,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随时。

第十七条在抵押期间,因抵押人的过错导致抵押物价值下降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抵押人应向贷方提供相当于减值价值的担保。抵押人不能提供等值担保的,抵押权人可以选择提前处分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

第十八条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的,抵押人应当通知贷款人;人们同意。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给出借人造成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设立抵押,须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应当与贷款人和保证人配合。

第20条 因本合同第十一条所述情形,出借人宣布提前支取借款而借款未归还的,出借人有权处分抵押物提前。

第二十一条借款人应当向保险公司投保,抵押权人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抵押期内,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为防止保险中断,贷款人可以代借款人投保,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承担,保险权利属于贷款人。抵押期间,抵押财产遭受保险范围内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财产价值下降的,保险赔偿金或者损害赔偿金应当用于清偿被担保债权人的债务。贷款人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本抵押条款设立的担保是独立的。在任何情况下,本抵押条款都不会因为其所担保的贷款条款的无效或可撤销而无效或可撤销。 .

担保条款

担保人应借款人要求,同意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人承诺并遵守以下条款:本合同:

保证条款

p>

第二十三条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当借款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时,保证人承诺按照贷款人的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第二十四条担保责任范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本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条计算的罚息、罚息的计算和收取)、本息偿还贷款本息引起的信用卡透支,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

第二十五条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借款条款项下债务的最后一次还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根据本合同贷款条款约定,贷款人声明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部分或全部债务,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十六条 保证人未按照约定履行保证责任的,出借人有权向保证人追索,只有在通知的情况下,出借人才能将保证人转移至所开立的账户由贷方。这些资金与担保债权相抵销。账户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的,按抵销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折算。

第二十七条保证人承诺督促借款人按时偿还贷款,并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帮助贷款人收回借款人的债务。

第二十八条出借人与借款人和保证人约定,出借人认为有必要时,出借人只需在将债权转让给保证人或第三人前通知借款人即可。保证人同意接受转让的债权,转让价款不得低于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以及罚息、罚款、违约金等的总和。

< p>第二十九条贷款人因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需征得保证人同意。

第三十条本合同中的“借款条款”因故部分或全部无效的,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责任。协议。

其他条款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解决:

(1)仲裁委员会仲裁;

( 2) 向下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被告所在地;

2.合同履行地;

3.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自借款人、贷款人、抵押人和保证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自抵押登记完成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借款人按期偿还本合同约定的债务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贷款人将协助借款人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财产权属证明退还借款人。

第三十四条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出借人享有追索权。贷款人为行使上述追索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三十五条借款人、担保人、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的,贷款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强制执行

(1)直接强制执行经公证,借款人、担保人、抵押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二)司法判决后的执行/strong>

第三十六条贷款人有权向相关个人征信系统提供贷款信息;当借款人严重违约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时,有权以公示的形式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人、贷款人和保证人各执一份,登记、公证机构各执一份。

第三十八条其他规定:

1.

2.

p >

3.

贷款人(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借款人(签字盖章)):抵押人(签字盖章):

保证人(盖章):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合同附件:

抵押物清单

抵押人姓名

抵押财产所在地

建筑面积(??平方米) 估价或原值(元) 房屋产权证号

备注

经双方协商,上述抵押财产由抵押人保管(使用),并按合同要求负责管理。抵押期间,抵押人将抵押财产的所有权出售、赠与、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抵押权人必须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抵押人将抵押财产出租或者再抵押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签字盖章):

贷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字时间:年月

注:本“抵押品清单”为“个人贷款合同”(编号)的附件。法律快报合同法频道为您整理合同效力相关知识。合同有效期栏是完全分类的。欢迎浏览。感谢您访问 2016 年个人贷款协议。 p> 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本合同,并保证遵守。

1.贷款金额: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人民币

元。 2.贷款的目的是

3.贷款利息:贷款利率为月息

%,按月收取,利息随本金还清。

四、借用期限:借用期限为

日,自

月到

月。如实际出借日期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出借日期为准。乙方收到贷款后,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V.保证条款:

1.借款人使用__________________ 价值

元作为贷款抵押品。由贷方或公证人保管。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出售、赠与抵押财产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财产。抵押期间,抵押财产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甲方如发现乙方违反本条款,将处分抵押财产。

2.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将借款用于非法活动。

3.借款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偿还本息。 对于逾期部分,贷方有权在一定期限内收回贷款。

经典个人借贷协议

借贷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执行。

1.借款金额:借款人向甲方借款

人民币

元。 .

2.贷款的目的是

3。贷款期限:从

日到

一天。

4.保证条款:

1.借款人使用

作为贷款的抵押品。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出售、赠与抵押财产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财产。抵押期间,抵押财产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甲方如发现乙方违反本条款,将处分抵押财产。

2.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将借款用于非法活动。

3.借款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偿还本息。 甲方有权在逾期部分的期限内收回借款。

V.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归还贷款的,乙方承担违约金,诉讼费、诉讼费、差旅费、鉴定费、拍卖费等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品偿还贷款本息。直至乙方还清甲方贷款的全部本息。

2.如乙方未将贷款用于合同规定的用途,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贷款。

六、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由第三方调解解决。 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签署日期:

个人之间借款协议书【篇6】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在综合考虑乙方清偿能力及甲方债权实现风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上述民事调解书所指债务的清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共同确认,

截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就上述民事调解书所指债务,乙方尚欠代偿款__________元、违约金__________元(违约金应以尚欠代偿款为基数按每日的标准计至债务全部清偿之日止),以上款项共计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二条 双方一致同意,

1、乙方应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万元,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还清。

3.利率,按照________________的利率执行,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担保

债务人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还款的抵押。抵押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债务人还清债权人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款项及利率为止。

第三条 双方义务

(一)债权人的义务,

1.对债权人交来抵押物的单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债权人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将抵押物的单证完整交给债权人。

(二)债务人的义务,

1.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债权人的欠款及利率。

2.债务人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交付抵押物的所有权证书。

第四条 违约责任

债务人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给债权人欠款及利息的,债务人应负责违约责任。

第五条 本合同经见证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见证单位留存二份。

债权人,(签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债务人,(签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之间借款协议书【篇7】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

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大写) (小写:_____)。

二、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__________%,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所借款项打入乙方账户。

借款人用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3、乙方还款保证人(丙方) 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的违约责任。

3、当甲方认为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及时返还,借款人及保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之间借款协议书【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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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之间相互借贷,历来为我国法律和政策所禁止。但是,近年来,企业之间以各种形式相互借贷的情况仍然大量存在,因借贷纠纷引起诉讼的案件亦不在少数。一、企业之间借贷的表现形式企业之间借贷关系,是指企业法人之间或企业法人与非法人经济组织之间,由于一方向另一方给付一定数量的货币,并要求接受给付的一方在约定的期间内归还相同数量的货币,同时支付一定数量的利息或利润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本文所指的企业法人,不包括经国家批准有权经营金融业务的各种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通常,企业之间借贷的表现形式是双方以协议形式直接确定借贷关系,协议内容把借款数额、利息、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都加以明确。有的还设定了保证、抵押等担保条款,并有担保单位参与签订协议。企业之间借贷除了这种典型的表现形式外,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表现形式还有如下几种:(一)以联营形式借贷。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这是联营的本质特征。但有的企业法人之间签订的联营协议,虽约定共同经营某一项目,协议却约定其中一方只负责出资,不参与具体经营活动,只负责在经营活动中监督资金使用情况。不论经营项目盈亏,出资方均按期收回本息,或按期收取固定利润。这是审判实践中常见的一种企业之间的借贷。(二)以投资形式借贷。法律意义上的投资,是指投资者通过注入资金,成为被投资者的股东,并以投入的资金对被投资的企业法人承担经营风险和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审判实践中见到有的投资合同,投资者并不对所投资的项目或对被投资的企业法人承担经营风险,也不以所投入的资金对被投资法人承担民事责任,且对所投入的资金不按股权处理,只按债权处理,无论被投资项目盈或亏,均要按期收回本息或利润。这种投资关系,本质上是借贷关系。(三)以融资租赁形式借贷。规范的融资租赁,是由有金融业务经营权的机构出资,向借贷人购买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并按期收取租金,承租人只有在合同期满并付清租金之后,才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但审判实践中见到有的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并不具有金融业务经营权,其出资向借贷人购买租赁物后,在提供给承租人使用的同时,把租赁物的所有权也一并让给承租人,承租人只须承担一次性或分期付清租金的义务。这实质上也是借贷关系。(四)以补偿贸易的形式借贷。有的补偿贸易合同,由一方向另一方提供资金,另一方必须限期归还或分批归还本金,并无偿提供一部分货物作为利息或利润。有的还约定接受资金一方必须以优惠价向对方提供货物,对购销关系双方另行结算。这种一方向另一方提供货币并要求对方归还货币的合同,在本质上仍是借贷合同。此外,还有以买卖国库券,买卖企业债券或签订购销合同等形式借贷的。有的在签订买卖国库券、买卖企业债券合同后,卖方从对方取得货币,但并不把国库券、企业债券交给对方,或者根本没有国库券和企业债券。但到了合同约定的期限,卖方又以更高的价格把并不存在的国库券、企业债券从对方“买回”。这里,双方给付和收回的只有货币,并无其他标的物,因此这也是一种借贷。以购销合同的形式借贷的当事人双方中,“购方”向对方“预付货款”后,到了一定的期限,又向对方收回“货款”及利息或“违约金”,双方都不打算交付和接收所“购销”的货物,或者根本就不存在所“购销”的货物。由此可见,双方实施的实际上也是一种借贷行为。二、企业之间借贷关系的法律效力货币借贷是一种金融业务,只能由国家指定的机构专营。当前,可以经营借贷业务的,有国家各专业银行、各地方银行、交通银行、城市及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经批准的外资银行、合资银行、金融信托投资机构。除此之外,各级财政部门可以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从事财政性借贷;经国家批准设立的各种科学、教育基金会、各种社会发展基金会、各种福利基金会、教育基金会,可在经批准的基金会章程规定的范围内,有限度地开展借贷业务。上述所有金融机构和经批准的非金融机构开展借贷业务时,都应当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企业之间的相互借贷之所以为法律所禁止,除了违反国家有关金融货币专营的规定外,还因为:第一,信贷杠杆是国家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如果允许企业之间借贷,而人民银行又无法对这种借贷进行管理监督,信贷杠杆的宏观调控作用便会大为削弱。第二,资金市场的发展规模及资金这种特殊资源按市场规则的优化配置,与国家经济建设的全局有极大关系。资金市场的主体历来都是银行,并且历来由国家通过制订和执行金融法规政策调控。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使资金脱离银行控制而形成“体外循环”,形成不受国家金融法规政策调控和不受人民银行监督管理的地下资金市场。其发展结果必然使资金市场规模失控,并且使资金不能按市场规则优化配置,这对市场经济的健康发育和有序运转及国民经济的健康均衡发展十分不利。第三,无论是从事商品生产、商品流通的企业还是从事其他服务业的企业,他们制定企业章程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他们的营业范围时,不可能批准该企业可以从事借贷活动。因此,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也违反企业设立的宗旨和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由此可见,企业之间相互借贷,由于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后果的危害性,在一般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其借贷行为属无效行为。但在某些特殊条件下,也可不按无效处理。司法实践中,不按无效处理的有以下几种:一是有上下级关系的企业及有投资和被投资关系的企业之间的借贷。例如,集团总公司对集团成员企业之间的借贷,母公司对子公司之间的借贷。二是有联营、协作关系的企业之间的借贷。例如,一方企业向为其加工生产零部件、半成品的另一方企业之间的借贷。三是依照合同协议有扶持与被扶持关系的大中型企业对小型企业之间的借贷。上述几种借贷,应以帮助对方缓解资金困难为目的,出借资金的一方,也不应向对方收取高于银行同类借款利率的利息,并应当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三、企业之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处理对于企业之间的借贷纠纷,应当按照维护金融秩序原则、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原则处理。维护金融秩序原则是指对企业之间借贷关系的效力,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金融信贷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来认定,对这类纠纷的处理,应当有利于维护金融信贷专营的秩序,有利于国家对资金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有利于引导企业正确使用资金。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对引起企业之间借贷合同无效的责任及引起纠纷的责任应当正确区分,对在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的损失,主要是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作为借贷标的物的资金被占用期间的损失,应当按过错责任来承担。公平原则是指在案件审理期间,应当公平地保护双方企业的合法权益,既要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损失的一方得到合理弥补,又不应使任何一方从无效借贷中获得不应当得到的利益。根据以上原则,企业之间借贷关系被确认无效后,对涉及的借贷本金、利息及损失可作如下处理:(一)对借贷本金的处理。借贷本金作为无效借贷合同的标的物,应当全额返还给出借方。除了借款人按破产程序清算的以外,即使借款人在使用借款时发生亏损,暂时缺少支付能力,也不能免除或部分免除其返还本金的责任。因为免除或部分免除借款人的返还责任,既于法无据,也不符合公平原则。发生亏损是借款人经营失策或使用借款不当引起的。借款人不应把自己的经营风险和经营过错转嫁给出借人。至于返还本金的期限,可根据借款人的支付能力合理确定。(二)对借款利息和损失的处理。在借贷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对合同中约定的利息和利润一般不予保护。但出借人在资金被占用期间,一般都有损失存在。损失的类型有:出借人从银行贷款后转借他人,需对银行承担利息及逾期还款的罚息;出借人把自有资金出借他人而被长期占用,自身经营所需资金依靠银行贷款,因此需要支付利息和罚息;出借人向私人或其它企业以相当于或高于银行的利率借款后又转借他人,因此而需要支付利息;出借人因借出的资金无法按时收回,因此而影响自身经营,减少企业收益,甚至产生亏损。对出借人的上述损失及借贷合同中约定的利息、利润,可区别不同情况处理。1、借款人将借款用于合法经营时的处理。对借贷合同中约定的利息、利润不予支持,但借款人如果无偿使用资金亦有失公平。因此,不管出借人是否存在损失,借款人均应比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基准利率向出借人支付占用资金的补偿费。如果借款人所付的补偿费尚不足以弥补出借人对银行承担的利息及罚息,其差额部分可按双方责任分担。在一般情况下,出借人违反规定发放贷款,是主要的过错方,如果出借人以此谋求高于银行贷款利率的利益,则过错更甚,差额部分也可由出借方适当多承担一些。借款人使用所借资金通过合法经营如果有盈利,所得利益应归借款人。因为资金使用中经营风险由借款人承担,盈亏自然亦由借款人承受。2、借款人将借款用于非法经营时的处理。在这种情况下,除其非法经营活动应由有关职能机关依法处理,或由人民法院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处罚外,还应参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借贷合同中约定的利息或利润应予收缴,并对借款人处以相当银行利息的罚款。出借人在出借资金时,并不明知对方用于违法经营的,对出借人的损失,应由借款人相应承担一部分;出借人明知对方用于违法经营而仍然出借资金的,损失应由出借人自行承担。3、对出借人其他损失的处理。出借人从私人借款或从其他企业借款后又转借他人,其前后两个借贷环节属违法。其基于前一非法借贷环节因支付利息等产生的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不应把该损失转嫁到后一借贷环节中来,因为其前一环节的利息是依法应当发生的。这同从银行贷款后又转借他人所产生的利息损失是不同的。因为银行借贷是合法借贷,其利息依法应当支付。出借人因资金出借他人而影响自身经营,减少企业收益,甚至引起亏损,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一般应由出借人自己承担。因为这种损失是出借人自身过错引起的,并且企业减少收益,增加亏损的原因很多,并不必然和借贷关系有关。虽然企业间直接借贷为法律所禁止,具有较大的法律风险,但企业之间借贷的可以通过一些途径使其合法化。以下方式仅供参考!(一)委托贷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只收取手续费,不得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的规定,允许企业或个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代为发放贷款。贷款对象由委托人自行确定。这种贷款方式解决了企业间直接融通资金的难题。它是企业间借贷受到限制的产物,是一种变相的直接企业借贷。由于商业银行将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所以会增加交易成本。但通过此方式可以实现企业之间借贷的合法化。由于企业有权决定借款人和利率,所以对企业来说拥有较大的利润空间,在企业间借贷受到限制的情况下,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选择方式。(二)信托贷款按照《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可以作为委托人以信托贷款的方式实现借贷给另一企业。信托贷款的贷款对象是由受托人确定的,信托贷款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企业间借贷关系,因为委托人在乎的是收益,而不是借款给谁。(三)其他变通方式除上述两种法律明确规定的方式以外,在实践操作中可以采取以下变通方式,在形式上实现企业之间借贷的合法化,从而达到企业之间借贷的目的。1、改变法律上的借贷主体除法律限制的几种情形外,企业和公民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依法受法律保护。所以可以个人为中介,将拟进行借贷的企业连接起来,从而实现企业之间资金融通的目的。出借方先将资金借给个人,该个人再将资金借给实际使用资金的企业(称实际借款方)。同时要求实际借款方为个人的该笔借款,向出借人提供连带担保。如果个人不能还款时,则出借方追索个人借款人,并同时要求实际借款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维护了出借方的利益。2、先存后贷,存贷结合企业可以将资金存入银行,然后用存单为特定借款人作质押担保,实现为特定借款人融资的目的。同时,出资人可以收取有偿担保费,这是符合《合同法》和《担保法》规定的。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是出借人,拟出借资金方在法律上被认为是担保人,并不违背相关法律的规定。但这种借贷安排对银行和出资人有利,但不利于借款人,因为这会增加借款的借贷成本。3、通过买卖合同中的回购安排实现企业之间融资的目的在买卖合同中安排回购条款,“买方”向卖方“预付货款”后,到了一定的期限,或回购条款成就时,又向卖方收回“货物、货款”及利息或“违约金”。通过形式上的买卖合同,实现企业之间借贷的目的。

个人之间借款协议书【篇9】

私人住房抵押贷款协议

贷款人:(以下简称甲方)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向乙方贷款,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风险,双方均有义务恪守诚信。

我。贷款金额、利息及期限:

甲方一次性贷款现为大写人民币:元

(小写人民币(年复一年,不计息)一年后,乙方应一次性将贷款还给甲方。

二、其他事项:

在为使本协议更加合法,乙方自愿将位于外立面的房屋抵押给甲方,乙方负责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产证编号为:共M2,国有土地使用证:位于2号土地使用区,甲乙双方的借款协议需经公证处公证,如乙方不归还甲方借款而乙方自愿将甲方的土地拍卖,如拍卖,甲方有优先购买权,如甲方不购买,拍卖所得款项将由甲方先行支付,P乙方无异议,乙方未按时还款的,自愿接受依法执行。一份,公证处留一份,双方在公证处签字,具有绝对法律效力。

附借条

借条

< p>今天借了一万元人民币,期限是一年

是真的。本借条与协议一并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公证处签字:

借款人:日期

合同编号:房屋抵押贷款合同

抵押(即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 p>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即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明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申请贷款。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以其全部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作为向乙方借款的抵押品,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双方约定的借款金额。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向甲方借款的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___________)。

第二条债务履行期: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总计:__________ 年。在期限届满之日还款。

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担保,地点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书编号

是),建筑面积??房屋,以自己的房屋作抵押,本合同抵押 被抵押的房屋应向政府主管部门登记(即房屋其他物项的产权证明)。抵押权设定后,甲方一次性将全部贷款交付给乙方。 (担保范围:本金、利息、违约金)

第四条办理抵押登记后,房屋的所有权、其他权利凭证和设置合同归乙方所有。收据。

第五条本合同抵押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及代理费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执行。

第七条甲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时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分抵押品。

第八条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本合同为止。

第九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后,如乙方偿还贷款,甲方应一并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不得刁难或故意拖延.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的房地产土地。

第十条 本合同签订后,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出租、出售、转让、转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财产不得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乙方如发现甲方违反本条款,将处分抵押财产。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因自身责任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对违约负责。

第十二条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归还借款的,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财产,抵销借款人的本息。贷款。有权向甲方追偿。在甲方向乙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之前。

第十三条甲方逾期不履行义务的,乙方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有一份,乙方持有一份,房地产交易中心持有抵押证明一份。

第十五条签字盖章生效

本合同各方均已阅读并同意遵守本合同的全部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个人之间借款协议书【篇10】

借 款 协 议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 款 利 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 款 期 限,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_______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__________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

八、其他,__________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__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

(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 据

今借到 人民币 ________元(本金),借款期限自 起到 ________日止。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明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收 据

今收到 人民币 ________元(本金),借款期限自 起到 ________日止。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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