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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

时间:2024-10-15

保管合同热门13篇。

你知道一份合同的格式要求吗?无论是在生活还是工作当中,相信很多人都曾经看到过合同。合同是多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民事法律行为,我们听了一场关于“保管合同”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

保管合同 篇1

寄托人 (简称甲方),保管人 (简称乙方)。兹为 保管,经双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因迁往而乙方愿依约受寄保管,本保管物于本合同成立日由甲方点交与乙方接管清楚。

第二条 本合同所称寄托系不定期限,但甲方可随时请求退还,而乙方亦得随时自动返还寄托物。

第三条 甲方保证保管物全部为甲方的完全所有,并无上手来历不明或与第三人间有纠葛不清的或于寄托有不法因素瑕疵,如有上列情况发生,致乙方蒙受损失时,甲方应负其赔偿责任。

第四条 本件寄托保管为无报酬,所以乙方不得向甲方请求任何名目的补偿。

第五条 乙方在受寄存续期间中除禁止第三人使用外,乙方自己或其家属可任意使用寄托物,甲方无异议。

第六条 依前条使用保管物,致保管物的自然消耗损失,乙方不负其填补赔偿责任,甲方决无异议。

第七条 本件保管物乙方应存置于并应与处理自己事务为同一的注意保管,对于保管物的`使用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为之。

异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悉依合同法关于保管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解释。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住址: 年月日第八条 前条保管处所,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变更,又不得使第三人代为保管寄托物。

第九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将寄托物使第三人代为保管,致寄托物发生损害,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保管物灭损时,应负其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力纵不使第三人代为保管仍不免发生损害者,不在此限。

第十条 乙方因保管寄托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得请求甲方偿还。

第十一条 寄托物的返还应在该寄托物保管之地行之。

寄托物因使用上的自然消耗,或减灭价值,乙方仍依该物现状返还,甲方不得

保管合同 篇2

保管人(以下简称甲方):

存货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甲方同意提供位于 仓库 号仓 平方米的仓位由乙方储存使用。?

第二条 仓储费标准和费用支付方式

2.1乙方按照 元/平方米仓储费价格标准计算每月 元仓储费支付给甲方。

2.2存储期间,因仓储物的存放致使该仓位和附属设施发生的必要费用(以下简称其他费用),如甲方代垫的水、电、维修等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违反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时,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

2.3仓储费按 结算,支付时间约定每(月/季/年) 日前,由乙方一次支付给甲方。? 2.4其他费用按月结算, 支付时间约定每月 日前。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

第三条 仓储押金 元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乙方第一次交纳仓储费时一次性交纳,如乙方出现违约违规行为扣除时,乙方应及时补足规定的押金数额。本合同期满后,经甲方检查无违约违规行为时,甲方如数退还给乙方。

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因甲方对乙方仓储物存放的仓库(库位)的周边管理不利,造成乙方仓储物的损毁,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仓储物存放库位周边的第三方库位的仓储物和仓储管理不当造成乙方库位仓储物的损毁。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4.1.2在货物存储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而造成仓库损毁,致使乙方的仓储物不能正常存放,甲方应迅速对仓库进行维修。如果仓库损坏严重,确实无法正常存放保管。

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存货方(盖章):_________ 保管方(盖章):_________

4.1.3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提供服务,造成保管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条 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

4.2乙方责任

4.2.1按本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仓储范围内的仓储物的保管责任由乙方负责。

4.2.2未按本合同约定逾期交付仓储费和其他费用的,除应如数补交仓储费和其他费用外,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违约金,同时交纳按逾期天数计算的每天欠费总额的1%滞纳金。

条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

4.2.3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超过约定储存量储存的,乙方除交纳仓储费外,还应向甲方方偿付合同总额10%违约金。

条 储存场所、储存物占用仓库位置及面积:_________。第三条 仓储物(是/否)有瑕疵。

4.2.4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甲方提供必要的保管技术资料和参数要求。

条 仓储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_。 第五条 仓储物入库检验的方法、时间与地点:_________。 第六条 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当给付仓单。

4.2.5乙方隐瞒仓储物自身的缺陷,导致存放期间发生损坏或者乙方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乙方负责。

条 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具体如下:不减收仓储费。第十四条 存货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仓储费的。

4.2.6 因仓储保管物的性质或瑕疵给甲方造成的损害,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4.2.7本合同期限届满,乙方应在期满之日搬走其所有的仓储物资,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仓储物资不能如期搬出的,乙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仓储费外,并应偿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条违约责任、保管方的责任(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应承担赔偿责任。(3)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元。(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5)其它约定责任。2、存货方的责任(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或%)的违约金。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元,(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示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5)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元。条 甲方依前条规定行使拍卖权,就仓储物拍卖其所得资金,扣去因拍卖所生的费用、仓储费和甲方为仓储管理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迟延搬走仓储物所发生的仓储费用。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

4.2.8仓储期间,乙方应遵守执行甲方关于仓储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负责仓库或仓位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和门前三包、综合管理(含货物进、出、存)等。

条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引起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库房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2.9 仓储期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货物自燃等损毁,其责任有乙方自负。

4.2.10 负责存储物的财产保险。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和续签

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5.1.1乙方在仓储物仓库或仓位范围内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仓储物仓位提供给他人使用的。

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

5.1.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累计达30天的。

5.1.3甲方对仓储地块进行整体性的房地产开发、改建、扩建需要拆迁时,甲方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按实际保管日收取仓储保管费。甲方不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

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5.2.1甲方提供的仓库或仓位因质量问题(合同签订时的现状除外)或因甲方隐瞒部分真实情况而影响乙方仓储物的存放,致使乙方另行寻找仓库或仓位存储货物的。

验收期限为天(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方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

5.2.2 因拆迁、马路扩建等政府行为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存放货物,或因其他不可抗力的。

5.3除上述原因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否则,乙方已交付给甲方的押金和未到期的仓储费用转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

条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

5.4仓储期满,如乙方要求继续存放仓储物的,可提前60天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30天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需续签仓储保管合同。

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

5.5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仓储存放权。

第六条 在仓储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本合同终了后甲方即无继续提供储藏及保管仓储物的义务,在不能续签合同的情况下,甲方可限期要求将仓储的货物搬走,倘乙方拒绝或不能搬走,逾期不搬走的,甲方有权将仓储物付诸拍卖。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

第八条 甲方依前条规定行使拍卖权,就仓储物拍卖其所得资金,扣去因拍卖所生的费用、仓储费和甲方为仓储管理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迟延搬走仓储物所发生的仓储费用。

条:乙方向甲方承诺及保证其具备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合法主体资格及进行仓储保管的合法资质,并保证严格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安全、稳妥的为甲方进行仓储保管,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赔偿甲方损失。

第九条 因仓储物的性质或瑕疵造成甲方损失在未获得赔偿前,甲方对于仓储物可行使留置权,以达清偿的目的。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随货同行联开出数量、品种一一对应的产品入库单,以便双方进行核对(并注明甲方的单号)。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出入库台账,以方便甲方不定期的抽查。乙方如未建立进销存台账。

第十条 仓储期间经双方约定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第十一条 甲方在仓储期间如有第三方就仓储物对甲方提起诉讼,主张仓储物系其所有,而对甲方诉请返还处分的执行时,甲方有即时通知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乙方应当在接收甲方的货物现场验收完毕并出具书面的验收报告(该验收报告即乙方出具的入库单)。乙方验收合格向甲方出具入库单后。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引起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库房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乙方的仓库必须具备防冻、防火、防雨等满足仓储物保管要求的基本功能,提供必要的地台板防冻、防潮、防鼠设施。

12.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北海博深投资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

代表:

二〇一〇年 月 日

保管合同 篇3

合同双方当事人:

为了更好地保护国有文物,促进文物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现就_____(以下简称甲方或寄存人)委托_____(以下简称乙方或保管人)保管国有文物的相关事宜自愿达成协议如下,并共同遵守。

经合同当事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保管由甲方依法收藏的国有文物_____等_____件,文物的具体名称、数量、质地、状况以本合同附件一的《文物名录》为准。

经双方协商,保管文物的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经合同当事双方协商一致保管期限可以延长。

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全部文物运抵_____,文物抵馆后双方授权代表在_____内对全部文物进行入馆点交。点交过程中,点交人员将对文物的名称、数量等情况与本合同附件中《文物目录》进行核对,对于双方确认的重点文物,还需要对残损情况进行核对,并对文物现状拍照确认,填写有关点交记录。如遇文物实际情况与《文物名录》不符的,双方应对不符事项及目前实际情况在点交记录上进行详细记录。点交结束后双方授权代表在点交记录上签字确认。点交记录为本合同附件二。乙方自入馆点交结束之时起对文物承担保管责任。

自本合同生效之时起,直至乙方将文物藏品交还甲方之时止,乙方承担文物的全部保管责任。如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文物丢失或文物损坏时,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专家对文物价值及损失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损失金额,乙方应依此予以赔偿,损坏后的文物仍归甲方所有。

保管期限内,乙方应根据甲方文物的具体情况,做好保管工作,为文物提供良好的保管环境,乙方提供的文物库房或展室应具备防尘、防潮、防虫、防紫外线、防火、防盗、防震等相关条件,并制定有效的定期巡查制度(保管方案为本合同附件三),随时观察文物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协商对策,如乙方未尽告知义务造成文物毁损,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一)经双方协商约定,乙方可以在保管期内针对保管文物开展学术研究活动,但此类研究活动以不对文物构成实质性损坏为限;

(二)在保管期限内,经甲方许可并另签合同,乙方可以将保管文物用于其馆内展览陈列,但乙方应在陈列中设有“_____藏品”字样或具有相同意义的标识,陈列活动不得对文物构成实质性损害。

(三)在保管期限内,经甲方许可并另签合同,乙方可以在不损害文物的前提下,对保管文物进行拍照、传拓,并可将拍照、传拓形成的照片、拓片用于乙方学术著作或公益性宣传品中,但乙方如需将上述照片、拓片用于商业用途则需与甲方另行协商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

(四)在保管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不得将文物转交任何第三方保管或展出,乙方如需利用保管文物从事外出展览或其他超出本条(一)至(三)项以外的用途均需事先与甲方进行协商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

(一)在保管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保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并对不当之处提出意见;

(二)在保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不影响乙方展陈的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临时性提用或提前取回部分保管文物,临时性提用或提前取回保管文物须提前告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并依乙方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点交手续。

(一)甲方交付的保管文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文物的性质需求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甲方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乙方,甲方未尽告知义务,致使保管文物受到损失的,乙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甲方保证对《文物名录》中的全部文物享有合法的支配权,不侵害任何第三方利益;

(三)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不与任何第三方就同一保管文物订立相同或相似类的保管合同。

保管期限内,如出现危害文物安全的紧急情况,乙方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保护文物并拍摄现场,同时及时通知甲方,并写出相关报告交给甲方,具体的文物保护方案与责任承担情况由双方代表另行协商。

文物到馆和离馆的包装与运输工作均由甲方负责,甲方应采用确保文物安全的包装和运输方式完成包装和运输工作,如因包装和运输原因造成文物毁损,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保管期限终止后,乙方应将全部文物原样交还甲方,文物离馆的包装和运输工作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负责,文物离馆前双方授权代表在_____内对全部文物进行离馆点交,点交的过程与入馆点交一致。如遇文物实际情况与《文物名录》以及入馆时的点交记录不符的,双方应对不符事项及目前实际情况在点交记录上进行详细记录,点交结束后双方授权代表和有关人员在点交记录上签字确认。如发现文物损坏,甲方在离馆点交结束前应及时申明,并根据合同约定调查损坏原因、分辨责任,乙方自离馆点交结束之时起不再对文物承担保管责任。

经双方协商确定,乙方无偿为甲方保管合同约定的文物藏品,不向甲方收取保管费用,甲方也无偿提供上述文物藏品,供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双方互不进行结算。

双方均应忠实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约定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在支付违约金以外,另行根据守约方遭受损失的实际情况向守约方或第三方进行赔偿。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应通力协作,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妥善解决。

保管期限可以因双方协商一致而延长,保管期限延长应由双方签订书面的续延协议,续延协议订立后本合同有效期随保管期限自动延续,双方无需另行签订合同。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变更或解除合同均需由合同当事双方订立书面协议。

如在保管期限内发生战争、重大疫情、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在保证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协商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无法正常履行时,本合同自动中止,待该不可抗力结束后,本合同是否恢复履行,如何恢复履行,由合同当事双方协商确定。

因不可抗力给合同当事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负有赔偿责任。

合同当事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由主文和合同当事双方代表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属文件共同构成,合同主文与各项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不可分割。

本合同主文、附件均一式两份,合同当事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管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延,全部文物经点交离馆或双方协议终止时失效。

保管合同 篇4

无偿保管合同是指一方将财产委托给另一方无偿保管的协议。在生活和商业领域中,许多人会选择无偿保管合同来保证他们的财物在特定时期内得到妥善保存和保管。无偿保管合同在很多方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本文将详细介绍无偿保管合同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情况,以及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实例。

首先,无偿保管合同要详细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委托人和保管人的身份信息,被委托物品的种类和数量,保管期限,保管地点,保管人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等。这些内容的明确规定有助于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更好地理解各自的权益和责任。

其次,无偿保管合同的执行需要一定的程序。首先,委托人必须将被委托的财物交付给保管人,保管人确认收到后应当履行妥善保管的责任。一般来说,保管人应当将被委托的财物妥善保存,确保其完整性和安全性。如果在保管期间发生了损失或损坏,保管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委托人在保管合同履行期间,可以随时要求对财物进行查验,确保其状态符合预期。

无偿保管合同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应用实例。例如,许多人在外出度假时会将贵重物品如珠宝、现金、护照等交付给亲友或银行进行无偿保管,以确保这些物品的安全。另外,一些艺术家、创作者会将自己的作品委托给画廊或展览馆进行无偿保管,以便随时展示和销售。此外,一些企业可能将商业秘密或重要文件交付给专门的存储机构进行无偿保管。

在无偿保管合同中,法律风险是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充分了解和理解相关法律条款,以及合同可能涉及的风险。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在保管合同中加入有效的争议解决条款,可以在合同纠纷发生时提供指导和保护。

总之,无偿保管合同在保护财物安全和维护权益方面起着重要作用。通过详细规定权利和义务,以及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法律要求,无偿保管合同可以保证双方合法权益的有效实现。在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中,人们可以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无偿保管合同,从而更好地保护和管理自己的财物。

保管合同 篇5

一、甲方(寄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仓库):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三、寄存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寄存物品:(具体列出每件物品,包括数量、品牌、规格、外观情况等信息)

五、寄存方式:甲方交由乙方保管。

六、如寄存期届满,甲方未提取存货的,则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乙方有权处置。

七、甲方在提取存货时,应出具有效证件并确认存货完好无损。如存货有破损或变质等情况,应由乙方赔偿损失。

八、若因天气、火灾、水灾、盗窃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存货损失,乙方无需承担损失。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对内容及效力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是商品寄存保管合同范文,寄存物品时需仔细核对每件物品的情况,并保存好此份合同以备查证。对于寄存期限和提货条件均需事先明确,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同时,寄存物品的种类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免违反相关规定招致损失。

保管合同 篇6

存货方: 合同编号:

保管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____%(或____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

并支付实际损失的万分之二点五违约金。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

2、品种规格:

3、数量:

4、质量:

5、货物包装:

第二条 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第三条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条 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第五条 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六条 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元。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5)其它约定责任。

2、存货方的责任

(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或%)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未按规定的方法和期限验收。

储存期间,如发生储存物因潮湿、火灾或相关人为保管原因而出现产品变质、损耗、丢失。

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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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示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5)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元。

保管费用每月人民币______元(含税价),不足一个月按实际保管天数计收。

4.2本合同式叁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条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数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

甲方:学号:年级及专业:本、专科层次:身份证号码:班主任:乙方:根据国家和**市毕业生就业政策及有关管理规定,应甲方自愿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

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7)其它约定责任。

第八条 保管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

第九条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十一条 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执行。

存货方(章): 保管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经 办 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日

至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能对您有所帮助。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保管合同 篇7

环保管家合同模板

委托方:_____(甲方)

受托方:_____(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甲乙双方环保管家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指导下,经进一步充分、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_____环保问题诊断排查、环境影响评估、污染治理等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环保管家服务内容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技术服务的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乙方作为甲方环保管家服务战略合作伙伴,利用其环评政策、环保法规和环保技术等优势,为甲方提供环保问题诊断排查技术服务,尽早和全面发现甲方企业生产存在的环保问题,降低环保违法风险,防范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使企业的生产行为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和监管要求。

二、服务内容、方式及成果

1、环保问题诊断排查服务

服务内容:

对甲方现有企业提供环保问题排查服务,排查内容包括:环保手续合法性;废气收集及治理设施有效性;废水收集及治理设施有效性;固体废物贮存及处理合规性;环境风险防范设施有效性;环保台账管理规范性等。

服务方式:按2月一次对甲方现有企业进行巡检,排查企业存在的`环保问题,填写环保问题排查记录清单,提供排查报告。

服务期间,乙方为甲方提供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咨询服务。

三、服务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四、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企业相关资料以及必要的工作便利。

(2)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3)协助乙方进行现场巡检。

2、乙方责任

(资料和其它商业秘密透露给第三方。

(2)制定严密的工作计划,成立专业的服务团队,确保环保管家服务工作有效顺利实施。

(3)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甲方开具收款发票。

五、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服务费用

项目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_万元整(¥_____元),包含定期巡检工作费用、环保政策咨询费用,不含环境监测费等。

2、支付方式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资料和工作条件,导致乙方无法继续开展工作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不得追回,未支付的费用应当如数支付。

(2)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的,应当如数支付费用,乙方有权暂停开展相关工作。

2、乙方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开展环保管家服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了收取已经开展工作相应的费用外,多余的费用应当返还给甲方。

(2)因不可抗力导致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不属于乙方责任。

七、双方约定

依据甲乙双方签订的环保管家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约定将环保问题诊断排查作为首期合作项目。甲方委托乙方编制环境治理技术方案、设计施工图、承揽总承包业务、提供环境监测等,按照“一事一议”的形式另行签订合同。

八、项目联系人

1、甲方项目联系人

姓名:_____电话:_____邮箱:_____

2、乙方项目联系人

姓名:_____电话:_____邮箱:_____

3、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争议解决办法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应当通过友好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项目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事项

签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全部合同义务后失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保管合同 篇8

鉴于寄托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兹将所属商品寄放于受寄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仓库内,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商品保管有偿寄托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下列商品寄放于乙方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的仓库内,并请乙方代为保管。商品内容:一般家庭电器用品,但限于能装箱者。

第二条前条寄存物以寄放于乙方仓库东南角十平方米面积内可以容纳的数量为限。

第三条甲方对前条寄存物可自由进出搬运,但若因而受损,乙方概不负赔偿责任。

第四条保管费的计算及交付方式如下:不论寄存物品数量多寡,每月寄存保管费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甲方须于每月底之前将保管费送交乙方办公处所。

5。1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5。2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则其他各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并退还乙方托管费。

(1)如果乙方未按本协议支付保管费,则逾期一日按未支付金额日万分之____支付违约金;但无论如何,违约金金额不超过应付迟延价款金额的____%;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一方对因本次商品托管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9。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9。1。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9。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14。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4。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4。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如欲解除本协议,须于一个月前通知对方。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保管合同 篇9

保管人(以下简称甲方):

存货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仓储保管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提供位于 仓库 号仓 平方米的仓位由乙方储存使用。?

第二条 仓储费标准和费用支付方式

2.1乙方按照 元/平方米仓储费价格标准计算每月 元仓储费支付给甲方。

2.2存储期间,因仓储物的存放致使该仓位和附属设施发生的必要费用(以下简称其他费用),如甲方代垫的水、电、维修等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2.3仓储费按 结算,支付时间约定每(月/季/年) 日前,由乙方一次支付给甲方。? 2.4其他费用按月结算, 支付时间约定每月 日前。

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保管方验收后,如果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

第三条 仓储押金 元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乙方第一次交纳仓储费时一次性交纳,如乙方出现违约违规行为扣除时,乙方应及时补足规定的押金数额。本合同期满后,经甲方检查无违约违规行为时,甲方如数退还给乙方。

货物的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检验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或由双方另行议定)。

第四条 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因甲方对乙方仓储物存放的仓库(库位)的周边管理不利,造成乙方仓储物的损毁,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仓储物存放库位周边的第三方库位的仓储物和仓储管理不当造成乙方库位仓储物的损毁。

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保管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1.2在货物存储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而造成仓库损毁,致使乙方的仓储物不能正常存放,甲方应迅速对仓库进行维修。如果仓库损坏严重,确实无法正常存放保管。

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保管费 ‰(或0/000)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提货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 元。

4.1.3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提供服务,造成保管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和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

4.2乙方责任

4.2.1按本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仓储范围内的仓储物的保管责任由乙方负责。

4.2.2未按本合同约定逾期交付仓储费和其他费用的,除应如数补交仓储费和其他费用外,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违约金,同时交纳按逾期天数计算的每天欠费总额的1%滞纳金。

保管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规定交付保管费外。

4.2.3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超过约定储存量储存的,乙方除交纳仓储费外,还应向甲方方偿付合同总额10%违约金。

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

4.2.4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甲方提供必要的保管技术资料和参数要求。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 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 (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4.2.5乙方隐瞒仓储物自身的缺陷,导致存放期间发生损坏或者乙方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

4.2.6 因仓储保管物的性质或瑕疵给甲方造成的损害,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4.2.7本合同期限届满,乙方应在期满之日搬走其所有的仓储物资,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仓储物资不能如期搬出的,乙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仓储费外,并应偿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验收期限: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方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

4.2.8仓储期间,乙方应遵守执行甲方关于仓储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负责仓库或仓位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和门前三包、综合管理(含货物进、出、存)等。

条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数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4.2.9 仓储期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货物自燃等损毁,其责任有乙方自负。

4.2.10 负责存储物的财产保险。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和续签

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5.1.1乙方在仓储物仓库或仓位范围内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仓储物仓位提供给他人使用的。

存货方:合同编号:保管方: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5.1.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累计达30天的。

5.1.3甲方对仓储地块进行整体性的房地产开发、改建、扩建需要拆迁时,甲方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按实际保管日收取仓储保管费。甲方不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条 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1、货物品名:2、品种规格:4、质量:

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5.2.1甲方提供的仓库或仓位因质量问题(合同签订时的现状除外)或因甲方隐瞒部分真实情况而影响乙方仓储物的存放,致使乙方另行寻找仓库或仓位存储货物的。

条 违约责任1、保管方的责任(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应承担赔偿责任。(3)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元。(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5)其它约定责任。2、存货方的责任(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 %(或 %)的违约金。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 元,(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示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5)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 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

5.2.2 因拆迁、马路扩建等政府行为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存放货物,或因其他不可抗力的。

5.3除上述原因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否则,乙方已交付给甲方的押金和未到期的仓储费用转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

条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 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

5.4仓储期满,如乙方要求继续存放仓储物的,可提前60天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30天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需续签仓储保管合同。

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执行。存货方(章):保管方(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编码:编码:

5.5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仓储存放权。

第六条 在仓储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本合同终了后甲方即无继续提供储藏及保管仓储物的义务,在不能续签合同的情况下,甲方可限期要求将仓储的货物搬走,倘乙方拒绝或不能搬走,逾期不搬走的,甲方有权将仓储物付诸拍卖。

条违约责任、保管方的责任(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应承担赔偿责任。(3)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元。(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5)其它约定责任。2、存货方的责任(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或%)的违约金。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元,(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示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5)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甲方依前条规定行使拍卖权,就仓储物拍卖其所得资金,扣去因拍卖所生的费用、仓储费和甲方为仓储管理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迟延搬走仓储物所发生的仓储费用。

条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九条 因仓储物的性质或瑕疵造成甲方损失在未获得赔偿前,甲方对于仓储物可行使留置权,以达清偿的目的。

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仓储期间经双方约定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第十一条 甲方在仓储期间如有第三方就仓储物对甲方提起诉讼,主张仓储物系其所有,而对甲方诉请返还处分的执行时,甲方有即时通知乙方的义务。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引起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库房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存货方(盖章):

12.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北海博深投资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

代表:

二〇一〇年 月 日

保管合同 篇10

第四条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条根据存货方的委托储存计划和保管方的仓储能量,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由双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权的经办人签字、单位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即成立。如法定代表授权本单位经办人员代理签订合同,应事先出具本单位的委托证明。

法人之间代订合同时,必须事先取得委托单位的委托证明,并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才对委托单位直接产生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图表和购销合同副本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当事人一方在接到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后十五日内或合同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

第七条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货物的品名或品类;

2.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

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

4.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5.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6.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

7.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帐号、时间;

8.责任划分和违约处理;

9.合同的有效期限;

10.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第八条与仓储保管有关的货物检验、包装、保险、运输等事项,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或另订合同。

保管合同 篇11


物品保管合同是一种由双方签署的法律协议,旨在确保双方在物品保管过程中的责任和权益得到保障。本文将详细介绍物品保管合同的内容,并对其进行生动的描述。


第一部分:合同背景


物品保管合同通常会在仓库、自助存储设施或物流公司与客户之间签署。合同的首部分将包括合同的标题和目的声明,以确保双方都清楚合同的背景和目的。例如,合同标题可能是“仓库物品保管合同”,说明双方意图在仓库中保管物品。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合同的第二部分将详细列出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其中的关键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物品描述:合同将指定保管的具体物品,并详细描述这些物品的数量、规格、品质等。例如,如果合同是为了保管一批家具,物品描述将包括家具类型、材料、尺寸等详细信息。这有助于确保双方对物品有清晰的了解。


2.保管期限:合同将确定物品保管的时间期限,包括开始和结束日期。这有助于确保物品保管的持续性,并通过时间限制保护双方的利益。


3.保管费用:合同将明确规定保管方需要支付的费用,费用可以根据物品数量、保管期限等因素进行计算。合同还可以规定付款方式和时间。


4.物品的状态:合同将详细描述物品的起始状态,并规定保管方需要采取的措施来保持物品的原样。物品状态的描述可以包括物品外观、损坏情况等细节。这有助于确保保管方在物品保管过程中负有责任。


5.责任限制:合同将限制保管方对物品损失或损坏的责任。例如,如果物品在保管期间被盗或遭受自然灾害破坏,保管方可以通过规定责任的上限来保护自身利益。


第三部分:违约条款


合同的第三部分将包括违约条款,详细规定双方违约行为的后果。例如,如果保管方未能按时归还物品或未能妥善保管物品,合同可能规定违约方需要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诉讼费用。


第四部分:争议解决


最后,合同将包括争议解决条款,用于解决发生争议时的纠纷。这可能包括诉讼管辖权、仲裁程序或调解机制。合同也可以规定是否需要双方进行面对面会议来解决争议。


在签署合同之前,双方应仔细阅读合同的所有条款,并确保自己真正理解合同的内容和含义。如果有需要,双方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法律建议。


总结


物品保管合同是双方在物品保管过程中确保自己权益和责任的重要工具。通过明确定义物品描述、保管期限、保管费用等内容,合同确保了双方在保管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障。违约条款和争议解决条款的存在,也为双方提供了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签署物品保管合同有助于建立双方之间的信任和合作,确保物品的安全保管。

保管合同 篇12

寄存人: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一条 保管物

保管物的名称: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价值:_________

第二条 保管场所:_________

第三条 保管方法:_________

第四条 保管物有瑕疵。

瑕疵是:_________

第五条 保管物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

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_。

第六条 保管物有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

第七条 保管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八条 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时,保管人应当验收,并给付保管凭证。

第九条 保管人允许保管人将保管物转交他人保管。

第十条 保管费_________元。

第十一条 保管费的的'支付方式与时间:_________。

第十二条 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的,保管人可以留置保管物。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时成立。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寄存人: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

保管合同 篇13

甲方(寄存人)

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管人)

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合法、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保管物信息

保管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保管物数量:_________________

保管物瑕疵:_________________

保管物市场价值: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第二条 告知义务

1、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性质特殊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甲方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乙方。

附件一:保管物的整体及瑕疵状况图

【随身法务提示:保管物有瑕疵或应当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并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保管物为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乙方声明,由乙方验收或者封存。

第三条 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第四条 保管费用

当事人约定保管费用总额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包含保管的必要费用。

第五条 保管费用的支付

保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第______种方式:

(1)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2)甲方分_______次支付,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元。

(3)甲方于合同签订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保管费人民币________元;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每_____个月向乙方支付保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

保管费用的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现金支付/银行卡转账】。

乙方的银行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留置权

甲方不能按时交付保管费用时,乙方有权在保管期限届满时对保管物行使留置权,并优先受偿。

第七条 交付

甲方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保管物。

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时,乙方应当验收,确认有无损坏,并当面记录。

甲方在提取保管物时,应当当面检查,是否符合原样。

第八条 转保管

乙方______(可以、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给第三人进行保管。

【随身法务提示: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形外,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保管人擅自将保管物转交给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其他义务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2、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乙方应当履行向甲方返还保管物的义务。第三人对乙方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验收保管物后,应当向甲方出具验收凭证以及保管单或其他保管凭证。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保管期限届满,甲方逾期提取保管物的,应支付乙方因保管而产生的费

用,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要求提取保管物,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保管期间,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2、保管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_____元。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30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日内,通知对方;否

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由该自然人签字后按手印;当事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本合同自乙方接收并验收保管物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M.jk25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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