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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案化解工作计划

积案化解工作计划实用十一篇。

积案化解工作计划 篇1

20xx年,政府法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全局,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 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以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和田地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为重点,全面加强皮山县政府法制工作,切实发挥好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为实现皮山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贡献。

一、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完善报备程序,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继续做好梳理执法依据的工作;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二、创新机制,继续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工作。

继续推进行政复议工作的制度创新和工作机制创新;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层级监督和救济功能;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培训与工作交流;及时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涉法事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强化层级监督。

使我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呈现出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和指导力度,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送审、审查、发布、实施过程中及实施后监督都作了明确要求,所有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核把关,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合法规范。明确规定县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由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未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安排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从而确保文件的合法、科学、统一。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文件的管理规定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营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作出积极的贡献。

四、继续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和田地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宣传和培训;指导、督促各级行政机关进一步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宣传;根据县政府法制工作要求,加强对各执法单位(部门)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五、强化政府法制宣传培训。

加强法制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强对政府部门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政府法制网站建设,及时发布重大依法行政信息;办好固定栏目,切实发挥政府法制宣传窗口的作用。

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资料网上查询系统,加强社会监督。加大对申报资格考试和领取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的审查力度,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水平。

七、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和机构建设。一是要在科学设置岗位上下功夫;二是深入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机关,鼓励工作人员在职进修,适时安排参加政府法制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法制办工作人员素质,增强业务能力,确保全年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八、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依法行政考核。

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暂行办法》及《依法行政考核评分标准》(新政发[20xx]86号),建立建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和监督机制以及行政执法的错案追究制度。做好依法行政的考核工作,着重对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等工作进行考核,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将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积案化解工作计划 篇2

XX年年,我院将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要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突出司法能力建设的主线;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以司法改革为动力,努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积极提升法院自身依法服务大局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公正司法的能力,有效解决纠纷的能力,改革创新的能力,持续协调发展的能力,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具体将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服务大局,全面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

今年,我院将继续以司法公正为目标,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1、严惩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一是要继续贯彻“严打”方针不动摇,坚持严打的经常性、长期性,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和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确保我县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二是在刑事审判中,注重调查研究,对多发性犯罪要及时总结、分析,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和可行性的预防措施。三是加大人性化执法的力度,对青少年犯罪要坚持惩教结合的原则;对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要注重感化和挽救工作,注重法律、社会效果的统一。

2、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妥善处理各种民商事案件,促进社会和谐。一是审理好“三农”案件,加强对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二是树立平等保护理念,依法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三是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尽量通过诉讼调解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减少和降低民事纠纷的对抗性。四是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障力度,对涉及拖欠工程款、民工劳动报酬、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要给予充分及时的保护,用法律手段平衡矛盾利益冲突。

3、稳妥处理行政诉讼案件。通过依法维护合法的行政行为,纠正违法的行政行为,协调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增进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相互信任,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同时,要在行政执法诉前服务上进一步加大力度。

4、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全面落实执行机构改革,做到分工负责,协调工作,促进执行。二是进一步改革执行权运行机制,明确职责,分权制衡,强化监督。三是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始终坚持程序公正、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四是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思路,灵活运用强制执行措施,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5.完善信访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包保责任制,继续实行院长接待制度,努力改善接访条件。同时,注重与有关部门做好沟通,妥善处理群众的上访问题。

6.加强人大监督工作。采取多种形式使人大监督工作更直接,坚持经常汇报制度,做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及时做好人在代表意见和建议的督办和答复工作。

二、继续深化法院改革,提高司法管理水平

1、推行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扩大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范围,争取大幅度缩短办案周期,特别是基层人民法庭要充分利用便利群众诉讼的优势,多方开拓案源,争取多收案、多办案,快办案。

2、财务制度改革。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制度,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实现部门负责人的责、权、利的有机统一,达到收入有积极性,支出有合理性,以改善法院经费紧张的现状。

3、案件质量跟踪考核制度改革。案件评查工作由过去的阶段性改为日常性工作,案件审结后办案人及时形成卷宗交监察室评查,全面评查后方能归档。同时,落实评查工作人员职责,评查人不负责任,对有明显的失误和问题题不予提出纠正,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原案件责任人和评查人共同承担责任。

三、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是法院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是提高司法能力的前提和基础。XX年年,我院将采取得力措施,狠抓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素质全面的法官队伍。

1、抓好司法能力建设,增强法官“七种”能力。一是要增强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能力;二是要增强学习政治,钻研业务,掌握应用信息化的能力;三是要增强驾驭庭审、查明案情、明辩是非的能力;四是要增强公正高效依法调解、判决案件,止纷息争,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的能力;五是增强辩法析理,讲求质量,制作法律文书能力;六是增强文明司法,安全司法,预防矛盾激化,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七是增强艰苦奋斗,以俭养廉,拒腐防变能力;从而努力做一名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2、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查找与形势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分析其原因和解决的办法,把增强司法能力贯彻落实到审判、执行和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等工作的全过程。二是要把这次教育活动和工作作风整顿结合起来,要从思想上纠正各种问题和不良作风,在全院形成一种树正气,压歪风的良好氛围。三是要把这次教育活动同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结合起来。通过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真正做到思想观念上“司法亲民”、工作措施上“司法便民”、实际效果上“司法利民”。要深入开展向蒋庆、宋鱼水、李增亮学习,推动广大法官干警时刻注意恪守职业道德,崇尚司法诚信,确保司法廉洁,弘扬司法文化,为增强司法能力、提高思想水平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积案化解工作计划 篇3

各党支部,各村(居)民委会,驻镇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20xx年,我镇信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拓宽思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确保全镇社会稳定。结合本镇实际,特作如下计划。

一、强化信访责任意识

各单位、各部门、各村要把信访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要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的高度来加强对信访工作的认识,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强化管理,做到“爱民、为民、安民”。党政一把手要亲自过问信访工作,亲自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分管领导和从事信访工作人员要深入调查,主动上门服务,做好政治思想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为群众服好务。

二、认真做好基层信访工作,努力减少越级上访

充分发挥各基层民调组织的作用,各村、社和各单位、居委会都要建立和完善民调组织,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尽力化解矛盾。今年将继续实行信访工作“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决不能相互推诿,更不能把矛盾上交。把工作做到基层,减少越级信访。

三、努力做好集体上访的排查预测、疏导和化解工作,确保全镇社会稳定

群众集体上访,从性质上说是人民内部矛盾,是一个时期、一个地区社会矛盾和问题的客观反映。因此要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方针,坚持“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原则,处理好群众集体上访。抓好信访苗头的预测,坚持各级调解、形成意见、逐级上报的原则,把问题解决在初发阶段;加大信息反馈力度;认真处理来信来访;控制事态发展;加强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联系和配合,做到上下一致,通力协作;同时加强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把思想教育工作做深做细,使群众自觉维护好安定团结。

四、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做好工作

解决好群众的问题,做好群众信访工作,领导是关键。各村各单位要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措施落实到位。要坚持和完善领导信访值班接待制度,不能回避矛盾,避重就轻,更不能敷衍拖延,而要主动地面对群众做好工作,镇党委政府并将信访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希落实好专人负责处理信访问题,并严格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稳定,为全镇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积案化解工作计划 篇4

20xx年的总体工作思路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一系列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已经深入开展起来并且取得了显著成效的“大接访、大化解、大宣传”活动,力争再通过一个时期的努力在我市建设起“以民生为主题,以规范为途径,以建设为基础,以办案为核心,以创新为特色的,管理科学、规范运作,重点突出、履职全面的,能够切实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信访工作新格局。”

20xx年的具体工作目标是:把来访总量控制在3.2万人次以内,特别是要降低进京赴省的越级访,减少集体访和重复法访;初信初访办结率要达到98%以上;市以上交转信、案的办结率要达到100%,信、访综合“案结事了率”要达到95%,从而把年内新发生案件的重信重访率控制在0.5‰以内;持续深入开展包案化解“老户”的活动,老户化解息访率要达到85%以上;要建立党政领导公开接访长效机制,市委、县委公开接访率要达到100%。围绕这一目标的实现,主要采取以下九个方面的措施:

一、建立接访新规范和来访新秩序。

接访工作要从接待、转交、办理、督查、归档等五个环节建立规范严密的操作程序,要做到访必接、接必办、办必果。要在年内建立起电子办访系统,实现接访工作的全面电子化,以提高办访效率。要通过法制教育、主动下访、公开接访、信访代理、联合接访、排查包案、预测防范和制裁违规访等八项活动来规范上访秩序。办访工作的五个环节要通过制度建设、人员培训和严肃执行来落实。规范秩序的八项活动要统一部署、分步实施、单项突破、全面落实。

二、突破办信老套路实现信访结合。

我市因同一事由而信访并行的信访案件约占信访总量的1/4,因而抓好访转信意义重大。要抓住群众来信和来访的“同源性”规律,谨防信转访,把办信、信转访作为减访的突破口。要从加大信访合办力度、加大转信督办力度、加大来信下访力度、加大办信考核力度等“四个加大”入手提高办信效率和效益。要通过在信访集中的行业、部门、地区建立“来信下访制度”和相应的督查机制,促成多层次多部门的“大下访格局”。

三、依法规范信访复查复核办理程序。

自xx年年开展信访复查复核工作以来,我市信访部门在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并逐步规范了其程序,受理办结了大量复查复核案件,走在了全省先进行列。也遇到了一些困难,特别突出的是复查复核入口前的程序难规范、复查复核结论难兑现、与相关法律和执法部门难衔接等“三难”。20xx年要通过调查研究、健全制度、加大协调等多方面的工作来解决这“三难”问题,不断提高信访复查复核案件的办理水平。

四、加强联席会议的调度和管理职能。

集中处理信访突出事项及群体事件联席会议成立以来在紧急调度、专项整治、联合办案、合力维稳等方面发挥了其他职能机构难以替代的作用。因为没有专人负责、人员经常调整、权责不十分明确导致其职能渐渐模糊,个别县市甚至成了名存实亡的虚设机构。今年要从机构设置、人员调配、职能设置、机制建设、管理规范、办公设施等六个方面强化管理,使联席会议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五、进一步探索完善特护期维稳机制。

要在“三线防控”的基础上探索每个环节的工作规律,把每个环节的工作落到实处,要强化基层化解、途中信息、现场警戒,力争把非正常上访人员控制在基层,劝返于途中,减少赴省进京和可能影响重大会议、活动的上访人员。要研究和出台驻京劝访维稳工作新机制,使驻京劝访维稳工作组的责、权、利更加清晰明确,效能得到进一步提高。各县(市、区)要着重解决好特护期力度不够、经费不足、信息不灵、效果不佳的问题。

六、完善督查和考核机制并严肃追责。

市委、政府要结合《信访条例》确定的人事、决策、奖惩“三项建议权”来强化信访部门的督查职能,使其能严督实查。信访部门则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督查,确保效果。今年,要把督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信访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要进一步深化细化信访目标责任制考评体系,使其更具可操作性和效能性,要把考核结果作为行使“三项建议权”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明确办信办访的责任,对违反信访纪律和法律的工作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积案化解工作计划 篇5

以来,我委及政法各部门认真落实“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活动,不断创新举措,完善制度,积极开展政法干警业务和思想素质教育活动,我区政法干警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活动进一步规范,执法问题明显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量有了明显下降,但由于历史遗留等多种因素,执法工作仍不尽完善,尚有许多应当改进之处,现将我区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从对我区实际的情形分析来看,目前我区在整体执法活动中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个别政法干警执法办案不规范,存在保而不侦的问题。如:8月22日,原分局派出所民警张某、吕某办理的陈某涉嫌诈骗一案,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后对陈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但陈某被取保候审后未继续开展侦查工作。

2、个别政法干警对工作要求不高,疲于应付,办案质量较差。如:执法执纪民警在对派出所民警牛某、李某6月6日办理的宋涉嫌盗窃一案评查时,发现该案存在告知笔录未填写告知人、记录人姓名,复印材料未注明出处,笔录末页未签署办案民警姓名等问题。

3、个别政法部门监督力量薄弱,工作疲于应付,存在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例如:2019年11月15日警务机制改革后,各派出所不再单设法制、纪检、督察、审计等部门,而是由市局派驻各派出所2名负责法制、纪检、督察、审计等工作的执法执纪监督民警,由于人员少,多头管理,导致执法执纪工作疲于应付,难免出现监督“盲区”。

4、部分政法部门立案、采取强制措施不及时等不作为情况仍然存在。例如:法院在办理马怀军故意伤害一案,应当逮捕而未逮捕;在办理的王智勇一案,由于犯罪嫌疑人没有羁押,导致案件无法起诉。

5、政法委对政法各部门的的执法监督效果不理想。政法委执法监督方式一贯来主要是被动式地处理来信来访、督办案件和执法检查等,启动监督少;协调案件多,指导督办少;事后监督多,过程监督少;根据领导批示监督多,根据既定规则主动启动监督少等现象。经常疲于应付处理涉法上访个案,普遍担当“消防员”的角色。

(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

1、执法主体方面。

(1)部分干警执法素质不高,执法队伍中有一定数量的执法干警不学法、不懂法、凭感觉执法办案,头脑中缺乏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人权意识、从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信访案件,一部分案件在办理初始,就由于违反程序不及时收集证据,导致案件事实不清,甚至办成难案死案,造成群众不断上访。例如派出所民警张某办理的故意伤害一案,由于办案民警工作不认真,未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导致9月1日该案终审判决后,的胞姐多次进京赴省上访。9月经省委政法委对该案评查后认定,派出所民警张某等办案人员存在现场勘查不认真,未制作勘查笔录和对现场进行拍照、录像,未对现场血迹进行提取等问题。

(2)是执法为民态度不端正。主要是对工作不负责,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采取等、拖、哄的做法不及时处理。

2、涉法涉诉上访人方面。

(1)上访人对法律和道德的认识存在偏差。一些上访人对法律道德区别认识模糊,认为有些事情合情不合法,合法不合情,把一些道德范畴的问题弄成法律范畴的问题。

(2)上访人员的心理因素。部分上访人心里偏执,以自我为中心,难以交流。上访人称其儿子因受到环境污染而导致脑瘫,而又找不到相关切实的证据证明,而政法系统本着帮扶就弱的原则对进行救助了4万元,并写出了息诉罢访保证书。后又反悔再次提出赔偿要求,多次进行缠访、闹访,政法系统为此举行了多次调解,多次做工作,王仍不满意。

(3)个别信访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不愿通过正当法律渠道解决问题,无理缠访闹访。如:4月28日,在其经营的游乐场与发生纠纷,被打伤(经鉴定为轻伤)。因有病无法羁押,检察院不接卷,案件无法进行,便开始上访。3月17日,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自愿停访息诉。5月28日,之子与发生纠纷,将打伤(经鉴定为轻伤)。的伤情经两次鉴定均为轻伤,派出所遂将刑事拘留。案件进入法院审理环节后,不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又多次到市局、区委区政府和派出所无理缠访闹访,要求公安机关释放并旧事重提追究的刑事责任

二、整改措施

(一)执法工作整改措施

以上存在的执法问题和问题形成的原因,说明了我区执法质量不高不是偶然的,反映了我区执法队伍素质、执法理念和执法机制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的必要性。要彻底改变我局执法质量落后的面貌,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制度,积极推进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培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政法委政治部拟定于今年9至10月份对全区领导干部进行一次轮训,轮训覆盖面达到100%。此外,还将定期 举办小规模的执法知识培训班或执法座谈会,邀请法律专家来举办讲座,集中培训执法水平落后的政法干警等等具体措施。

2、健全和完善个案质量评判机制,完善每月案件质量评比、通报、分析制度,每月定期对办案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执法评判。确定执法单位一把手为本单位执法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执法监督责任。

3、加强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电子化执法档案,及时将政法部门案件办理、审核、审批的情况、执法存在问题的情况、导致投诉、诉讼、国家赔偿的情况在网上予以公示,直接反映执法单位和执法民警的执法素质、执法水平,作为年终绩效考评的依据。

4、完善外部监督。区政法纪工委拟定于今年10月前制定完善政法系统的外部监督工作,包括人大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领导监督、群众监督、网络监督等方面,制定规范执法行为的硬性规定,针对政法干警违反法律规定、法定程序、法定时限、违背办案基本要求等执法不规范行为,订立明确的惩罚措施,为民警执法划定禁区。

5、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加强自身法律素养的提高,成为依法办事、公正执法的表率。廉政档案建设工作拟定于今年10月前完成。同时,对执法过错情况开展清理整顿,责任倒查,视情况进行组织处理。

(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整改措施

1、通过广泛宣传、普法教育,教育党员和人民群众遵纪守法,依法信访。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媒体及各方面的宣传阵地,大力《信访条例》等依法信访的知识。

2、更新信访理念,牢固树立“立法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建立信访工作应“增强忧患意识,确立社会危机感”的意识,引导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到信访工作的核心问题。

3、加大队伍建设,严防因队伍问题引起上访。将案件责任与信访责任对接,谁承办的案件引起的问题谁负责,让每位干警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力争把正在办理的案件办成“铁案”,并且主动做好当事人的息诉罢访工作。

4、集中精力,强力攻坚,严格按照“两查一访一满意”的工作目标,精细排查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狠抓源头治理,严控信访案件增量。

5、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从制度上严格落实信访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解决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三、几点体会

(一)开展全员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是搞好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基础。在全区政法部门开展以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的全员培训和“大练兵”活动,组织全体干警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各项工作规范,是提高政法干警的法制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维权意识,搞好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基础。

(二)解决对群众的感情问题,兑现接访承诺,是搞好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工作的关键。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以人为本,增强群众观念,增进党群感情,对大接访中群众提出的合理求诉,做到问题查不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信访人不停访息诉不放过,依法妥善解决各类信访问题,是搞好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工作的关键。

(三)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是搞好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保证。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按分工包干负责,政法干警对自身执法过错负责的原则,把规范执法行为的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岗位和个人,是搞好规范执法,促进执法公正的保证。

四、整改时限

(一)执法工作整改时限

1、业务技能、执法理念及职业道德培训1个月。(6月)

2、作风整顿1个月。(6月)

3、建章立制,巩固成果1个月。(7月)

(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整改时限

1、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接访人员素质1个月。(6月)

2、化解积案,消化处理1个月。(6月)

3、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1个月。(7月)

五、工作目标

(一)执法工作整改目标

通过开展执法检查活动,解决执法中出现的不作为和乱作为、违法违规办案、执法不作为、把关不严、监督不力、有章不循、有规不依等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使政法干警的的公正执法意识得到增强。宗旨意识得到提升,执法突出问题得到解决,执法能力得到建设,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对排查出的问题六月底全部整改到位。

(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整改目标

建党90周年是我党的一件大事,确保建党90周年期间不来自我区的干扰,是政法部门责无旁贷的使命。根据省、市政法委的进度要求,省、市政法委共交办我区起信访案件,根据我区实际,全力推进,坚决要在6月15日前全部办结

积案化解工作计划 篇6

为了贯彻省法院7月31日执行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续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通知》及《活动方案》,结合我市法院执行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原定20xx年6月底结束,现延长至9月底结束。10月按上级法院要求检查验收,总结评比。

二、全市清理积案原领导小组,除个别领导、其他成员有调整外,继续发挥职能作用。

盘锦市清理解决执行积案专项领导小组副组长更换为现任党组书记、代院长邴志凯同志。

三、工作目标

(一)20xx年12月31日前受理的无财产案件按照法发(20xx)15号文件要求,在9月30日前全部执结。

8月15日前,中院将两级法院未结案数量报省院,县、区法院具体报中院时间,由中院执行局电话通知。

8月30日、9月15日、9月30日,每半月中院向省院报结案情况一次,县、区法院依次提前报中院。

(二)本市尚有一件最高法院督办案件,按要求结案。

(三)进一步做好执行信访工作,巩固上半年成果。

(四)按省院统一部署,搞好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制定和完善工作。

四、结案方式及标准

中政委、最高法院法发(20xx)15号文件《关于规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结案标准通知》和中政委、最高法院《关于继续开展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通知》,是结案的要求和标准。

(一)加大执行力度。按“工作方案”文件“四、活动要求”中的“(三)分类制定措施”的要求,将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分为七种情况,分别处理。尽最大可能,对于查找到有财产案,优先清理。

(二)依照法发(20xx)15号文件第三条1-4的要求结案。这种结案是永久性结案,不要扩大解释。

(三)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按法发(20xx)15号文件第三条8的要求,列举七种情况结案;第三条9两点要求,即:裁定书要写明具体内容,要告知申请执行人。

(四)重新立案执行。按法发(20xx)15号文件第三条10的要求,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如发现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或法院依职权可以恢复执行,但要重新立案,列入当年案号。

五、几点要求

(一)领导重视,组织到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部署,立即开展工作。

(二)严格按照文件的标准、规格、要求,对无财产执行案件进行清理,登记造册,该执行的执行,该结案的结案,确保在九月底前全部结案。

(三)全市法院执行部门及执行干警要听从指挥,克服厌战情绪,埋头苦干,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认真落实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责任制,市中院将对工作开展的情况检查通报。

积案化解工作计划 篇7

近期,经与西宁市司法局协商,西宁市检察院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试点检察院,先行先试,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今后引导律师参与处理涉法涉诉接访处访工作,发挥律师在接访处访工作中的参谋、宣传、服务、疏导等作用,维护社会稳定。

据了解,律师参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能发挥律师知法明理、客观中立的独特优势,实现律师与检察机关的优势互补、良性互动,有助于提高检察机关依法办案的自觉性和执法公信力,促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此次试点工作对适用范围、工作模式、律师工作任务、工作纪律、工作保障提出具体要求。工作模式为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协商,由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确定律师名录,建立律师人才库,定期选派律师到检察机关信访接待场所接谈信访人,了解信访人诉求,疏导情绪,解疑释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纪律方面,要求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职业道德、工作原则。对违反执业纪律的律师,取消其参与相关案件的资格,并视情况由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做出相应处理。

积案化解工作计划 篇8

20xx年全乡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各项会议精神,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谋划和推动信访工作。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着力构建信访工作格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 和谐中木拉做出新的贡献。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努力推进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渠道和窗口,要以讲政治、讲宗旨、讲稳定的高度来认识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亲自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工作体系,进一步调整和充实各村的信访工作组织,在全乡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访工作网络,达到领导整体重视到位,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继续深化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

二、进一步强化信访排查预测,努力掌握信访工作主动权

高度重视初信、初访的处理,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始发阶段和萌芽状态,坚决杜绝矛盾上交和推诿、拖延、扯皮现象,切实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充分发挥司法信访联动服务中心作用,实行信访与司法调解、综合治理“三位一体”,力量统一调配使用,发挥整体合力。力求做到小事不出村、一般事不出乡,大事不出县,形成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加大对不安定因素的分析和预测,及时掌握信访动态,灵通信息主动超前解决问题,发现信访苗头和重要情况,特别是群体性集体上访苗头,要及时报告并积极研究对策及采取措施,防止矛盾的扩大和激化,做到就地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进一步完善矛盾排查调处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常规排查每半个月一次报,预警排查随查随报、应急排查即查即报、专项排查专查专报,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全力做好解释劝导。

三、进一步强化信访办理工作,努力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

切实加大调处力度,提高调处率,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领导包案调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每件信访案件,做到本职范围内对符合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规定的,及时处理,尽快解决,对条件暂不具备,一时解决有困难的,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或不切合实际的要求,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向群众解释清楚,坚持说服疏导,争取群众的理解配合,对群众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要依据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尽力办的要求,做到一不推,二不拖,三不上交矛盾,合力采取各种办法和措施,及时妥善加以处置,努力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

四、进一步强化基层工作,努力在控源治本上出实效 村基层单位是信访问题的发源地,也是化解矛盾的主阵地,充分发挥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完善村信访领导组织,正确处理信访领导小组与调解组织的关系,做到相互促进,良性运行。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考核办法,明确和分解工作职责,责任到人,将信访工作列入干部岗位考核内容。加强民主监督,实行政务、财务公开,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必须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要适时抓住信访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开展重点治理活动。对倾向性、苗头性、普遍性的问题,认真开展调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和完善政策,寻求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法和解决途径。对一些可能越级上访的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处理、集中化解和跟踪督查。

五、进一步强化信访队伍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要加强信访工作组织网络建设,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

向到边的信访工作组织网络,通过加强学习培

训、开展活动等途径提高信访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继续强化乡、村信访工作,发挥基层组织协调、化解矛盾的功能。树立良好的信访干部窗口形象,维护党和政府的威信,密切党群关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自觉实践“三个代表”,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坚持与时俱进,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为维护稳定作贡献。

积案化解工作计划 篇9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诉讼积案的基本情况,找准案件久拖不决的主要症结,促进积案化解,增进社会和谐,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要求,按照省、市两级法院的安排,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从20xx年5月16日到10月15日开展清理诉讼积案专项活动,为使专项活动有序开展,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清理诉讼积案专项活动,是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司法公正、廉洁、为民总目标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依法及时结案对落实司法为民、构造和谐社会、树立人民法院公正、高效、权威良好司法形象的重要意义,要高度重视审判效率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确保清理工作有序进行。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清理诉讼积案专项活动,了解和掌握全院诉讼积案的基本情况,查明案件久拖未决的原因,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限期审结,建立健全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工作制度,从根本上减少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发生。通过此次清理活动,要达到全院无一件违法超法定审理期限案件。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清理诉讼积案专项活动取得实效,成立清理诉讼积案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范登峰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办公室成员由民一庭、民二庭、审监庭、各法庭、立案庭、审管办、纪检监察室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主任由审管办主任担任。

四、工作方法和措施

1、查清积案底子。(时间段为5月16日至5月23日)各审判业务庭要迅速开展工作,对所有至20xx年4月30日超法定审限未结的刑事、民事、行政、重审、再审诉讼案件,按照超过三年以上未结、十八个月以上未结、六个月以上未结三种类型逐一登记造册,注明案号、案由、当事人、承办庭和承办人等审判信息,并按延期或超期时间长短排序,全面澄清诉讼积案底数。

2、找准未决原因。(时间段为5月23日至5月27日)各审判业务庭要及时阅卷、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每一宗案件未结的原因,找准症结,按照委托鉴定、审计、评估、公告等符合法定情形延期未结和不符合法定情形超期未结进行分类,一个案件对应制定一个工作方案,同时要注重分析制约诉讼效率的主客观因素。

3、强化工作措施。(时间段为5月16日至9月15日)要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加强审判力量,加大清理力度,院、庭领导要率先垂范,亲自办案,加强指导协调。要求逐案做到“四定”,即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审理方案、定督办领导,在清理积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保证长期未结积案结得了、办得好,确保诉讼积案按期结案和办案质量。要求三年以上无法定事由未结诉讼案件到6月底必须审结,其他无法定事由超审限未结诉讼案件到9月15日审结,如未按期审结,承办人须制作清积期间所作工作以及不能审结原因的书面报告,报经庭长、主管院长签署意见后,交审管办汇总上报中院。

4、落实审限管理。(时间段为5月16日至10月15日)要针对诉讼积案清理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认真反思,寻求对策,查漏补缺,整章建制。要通过此项专项活动认真整理提炼办理案件质效高的法官的办案经验,大力进行表扬推介;对办案责任心不强、效率低下以及不恰当中止案件的典型事例进行通报追责,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要抓好根本,打好基础,防止边“清”边“积”。要建立健全审限警示、督办、催办制度,要明确界定扣除审限、延长审限的情形,实行严格的延期审批制度,要建立健全审限分析通报制度及责任倒查制度。同时要加强对审判工作运行态势的分析,正确研判审判工作形势,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努力实现收结案良性循环。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审判庭和承办法官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清理活动是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树立“公正、廉洁、为民”司法形象的客观需要。

2、客观真实,务求实效。各审判业务庭在排查阶段要认真进行摸底排查,不瞒报、漏报;在查找症结阶段,应按照案件的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分析和报告;在清理积案过程中,应由各庭明确案件的承办法官,如原来的承办人已调离该庭的,应由各庭重新确定承办人,原承办人有义务向现承办人及时如实地介绍案情;确定承办法官后,承办人须立即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在活动指定时限内结案。

3、强化责任,确保效果。各审判业务庭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领导小组要及时对活动的开展进行督促检查,全面掌握活动开展情况,通过听取工作汇报、通报进展情况、检查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开展本次清积专项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进展缓慢、成效不大的审判业务部门,及时督促限期改变落后状况。对拖延审结、怠于办案的,将严肃追责。

积案化解工作计划 篇10

一是提高工作质效,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

负责全院年度绩效考核的相关部门按月督促各部门认真对照全院年度绩效考核办法,查摆了本部门的工作“短板”,加快办案进度,缩短审理周期,有效提高结案率,严格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工作目标,确保全院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任务,年度综合考评进入全市法院先进行列,年度绩效考核评估进入全县先进行列。

二是继续强化队伍管理,确保司法廉洁。坚持抓好干警

廉政建设,全面提升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确保在队伍建设上不出任何问题的基础上取得新成绩。

三是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审判执行工作深入开展

认真贯彻上级法院决策部署,落实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扎实有序推进各项改革,确保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取得实效。向改革要公正、要效率、要公信。尊重法官主体地位,强化职业保障,充分调动法官办案的积极性、主动性;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司法公正。

四是全力做好中心工作,有效推进综治民调和精准扶贫工作

继续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综治民调宣传任务。积极准备综治民调和平安创建宣传资料,扎实开展进社区下乡村大走访和夜间治安巡逻活动;进一步发挥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的影响力,及时发布法院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等信息,主动回应群众关切。严格按照县委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部署安排,认真领会和吃透扶贫政策,充分发挥联系村村支委两委的战斗堡垒作用,发动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和支持各项扶贫项目的推进,力争如期完成精准扶贫工作任务。

积案化解工作计划 篇11

为了深入贯彻《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问题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局围绕全国“两会”安保和敏感节点社会稳控局面等中心工作,以全面贯彻落实xx大精神为指导,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目标;扎实有效地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查处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现将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重视,从严要求

《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问题的实施意见》颁布以来,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临一线调研,多次发文件指导开展工作,积极落实县级领导包案制。区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充分发挥协调作用,推行各责任单位联动机制,把信访群众接待、案件办理、重要节庆和敏感时段的重点信访人员稳控等措施落到实处,实现社会稳定。我局作为区信访问题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席成员单位,分局党委高度重视,党委成员认真传阅,组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学习并贯彻实施,分局多次召开局务会研究部署公安机关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落实措施,责成分局信访部门积极做好宣传普及教育引导工作,并指导全局公安机关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按照《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问题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实施,使公安分局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走上健康、法治、规范的轨道。

二、科学部署,缜密安排

分局按照各级政府部门和上级公安机关对信访工作的安排,认真研究部署并贯彻执行,成立专门机构,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及实施意见。及时发现和改进执法、办案、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预防新的有责涉法上访问题的发生。在具体工作中,严格落实“四定”、“四包”措施,即“定领导、定专人、定方案、定时限”和 “包复查,包处理,包息诉,包稳控”责任制。通过细化量化工作,明确了分工,靠实了责任,为信访案件的查处和信访积案的清理化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从而使《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问题的实施意见》落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上下齐努力,访诉分离初显成效

20xx年,共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6人次。其中:接待群众来访30人次,登记受理各级转交办理的群众来信16件次,(上年转来6起,今年初访10起)办结息诉13起,息诉率82%。其中引导进入诉讼程序两起。按期办结息诉上级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3起。已上报为 、 、 、 、

等五位符合条件的重点信访人员申请困难救助金20万元。今年截至目前共接待上访群众32人次均给予了及时答复。接到上级转办信访案件15件,其中省级转来信访案件2 件,市级转来信访件11件,区信访联会议室转来信访件2件,以上各级批转的15件信访件均按照信访案件办理程序审查受理后转至各办案单位,正在依法予以办理。

四、因时而动,做好稳控工作

为了确保春节期间的社会秩序稳定及全国、全省“两会”的顺利进行,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我局于元月2日制定下发了“关开展突出社会矛盾和信访问题集中排查化解活动方案”,针对2019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公安信访工作做了具体和缜密的安排。一是要求全局对重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排摸梳理,按照分工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做了分解交办,重新确定了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办理要求,部署了信访案件和历年信访积案的清理化解工作。二是对区历年来需要重点稳控的包括非涉法涉诉信访在内的65人逐一落实了稳控措施。对个别涉法涉诉重点信访人员,除落实了详细的稳控措施外,积极上报市局请求 警方利用公安综合信息网络临时布控,实现了涉及我局的涉法涉诉信访人员全部稳控在当地,未发生越级上访及进京访事件。三是根据节会期间公安信访工作安排意见,在全局范围内,对可能引发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各类在办案件和各种苗头性、倾向性的不安定因素进行了彻底排查。共排摸出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和社会矛盾纠纷及不安定因素十余条,并及时进行了清理化解,同时,强化了重点信访人员的稳控措施。

五、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安信访工作,减少信访问题

基层公安部门是公安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公安机关树立执法为民良好形象的窗口和平台。加强新形势下的基层公安信访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强化基层公安信访理念。

1、强化执法为民理念。“执法为民”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对基层公安工作的必然要求,基层公安民警必须强化执法为民意识,甘当公仆,为群众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文明接访,妥善化解矛盾,增强群众对公安机关的公信力。

2、强化“依法导访”法制意识。基层公安民警必须坚持法治观念,强化依法治访意识,严格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和《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认真落实《公安机关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完善信访程序,教育引导信访群众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

3、强化“透明降访”公开意识。公开和透明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基层公安信访工作最普遍、最本质的要求,是保证执法公正的重要前提。在保证程序公开公正的前提下兼顾信访效率,实现信访工作效益的最大化。通过公开信访程序,体现群众的“知情权”,加深对公安信访工作的理解,畅通表达诉求的渠道,有效降低信访率。

(二)改善基层公安信访环境。

1、建立集体访预防处置机制。加强对新形势下集体访的研究和分析,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及时消除诱发信访问题的各种因素,从源头上防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信访问题的发生。坚持预防为主,防范于未然,做到问题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化解得了、处置得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要明确责任、具体到人,不能把本应由自己解决的问题推给上级,更不能将应由本单位本部门解决的问题推向社会。对合理诉求,尽量满足。对不合理不合法诉求,坚持原则,不乱表态、不乱开政策口子、坚决防止因工作方法简单处理不当而激化矛盾,做到扎实群众工作不失控。对个别制造事端、煽动闹事的违法人员,要积极搜集固定证据,坚决依法处置。

2、健全群体性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建立以预警信息为龙头、基础信息为支撑、指挥调度为保障的应急体系,形成指挥统一、功能齐全的应急机制,制定统一调度方案,囊括各种可能性,明确一旦发生危急,相关警种部门能立即获取信息资源,准确界定警戒级别,进行先行处置,坚决制止,尽快平息。

3、落实协调联动整体推进机制。解决信访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对一些疑难棘手信访案件,仅靠公安信访部门的力量远远不够,必须穷尽全社会力量,形成合力,运用政策、法律、经济等手段,妥善处置。加强各级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信访信息资源共享,实现协调联动。建立信息沟通研判制度,建立信息汇集分析研判机制,把握涉法涉诉公安信访工作的动向,在落实公安信访工作改革的基础上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努力降低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同时寻求最佳方案,提升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三)减轻基层公安信访压力。

1、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是源头治理信访问题的根本和关键。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信访问题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对因工作失职,引发信访问题或对信访案件处理不力,敷衍塞责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根据其过错责任的性质、程度及造成的后果,追究其责任,以严密的制度和纪律,确保不出冤假错案。要转变工作作风,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针对信访人对法律知识了解不深不透、有涉法问题又找不准反映对象、有合理诉求找不到解决途径等现实问题,做到关口前移、超前防范、提前预警。

2、明晰职责促化解。无论是接访人员,还是办案人员都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强化责任意识。首先,要提高对初访的处置能力。提高初信初访办事效率,减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周期,保证“一访”问题就能解决。其次,要认真落实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公安机关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坚持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和公安机关领导联动接访的二级联动和三级联动机制。一般案件由分管领导接访,问题复杂、涉及面广、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主要领导亲自接访,重大疑难问题,专题研究,在规定时间内接访、拿出解决方案、督办落实、反馈处理意见,提升工作效率。接访和处置过程中,做到公正、公开、公平,确保案件不反复,坚决防止因信访环节责任不落实,而引发“民转刑”或其它有碍社会政治稳定的事件的发生。

3、瞄准难点求突破。当前,结案不息访和非正常访案件仍是困扰公安信访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分局基层各单位应集中精力确保“案结事了”。对非正常访案,逐人逐案研究分析,有针对性地解决;对处理不当的,限期予以纠正;对情况复杂的,分局每月定期召开局务会分析研判问题的症结所在、集思广议、一事一案、一案一议、依法、慎重、周密的指导安排,在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依靠社会合力妥善解决;对精神异常的,及时落实治疗和管控措施,防止信访回流;对确属经济困难的,帮助上访者寻求政府救助,解决化解问题,全力推动基层公安信访工作取得新突破、新发展。

六、今后工作打算

公安分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协调指导下,认真贯彻好国家、省、市对信访工作的新规定,进一步贯彻省市领导机关关于公安信访工作的要求,精心部署,合理安排,进一步做好公安信访工作。一是继续抓好信访案件的办理工作,严格按照信访案件办理程序,办理好每一起信访案件,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结果;做好上访群众的接待工作,给每一位来访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二是继续做好稳控工作,进一步完善分片包干、责任单位、协管单位和党委委员包案制。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对排摸出有上访苗头的人员,尤其是对有进京、赴省上访苗头人员更进一步落实稳控措施,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做好信访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近期国家及部委陆续出台了一些新的有关信访工作条例和规定,急需向社会各界,尤其是上访群众做好宣传工作;四是结合新的信访规定做好访诉分离的引导工作,对于一些应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严格按照“访诉分离”的规定依法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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