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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公司规章制度

电力公司规章制度(精选十一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电力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1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电力公司规章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检修工作方针,合理安排检修工作计划,不断提高凌津滩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发电设备的安全性、经济性、可靠性和可调性,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 厂部应每年编制修改三年检修工程滚动规划和下年度检修工程计划,并于10月15日前报送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三条 此制度依据《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和中电投《发电企业业绩评估指南》,明确规定设备检修计划管理工作的要求和工作标准。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电厂检修计划管理工作。

第五条 检修计划管理应遵循统筹安排,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安全生产部为检修计划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七条 安全生产部的主要职责

(一)精心策划、组织编制《设备检修计划》。

(二)组织实施《设备检修计划》,合理安排设备检修,推行标准化工作。

(三)负责设备检修管理工作的布置、指导、督促、检查、考核、评比。

(四)督察设备检修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对机组的检修间隔和检修等级组合方式按a、b级检修制度执行。

第八条 检修维护工区的主要职责

(一) 负责制定、落实工区设备检修计划 。

(二) 负责落实“修必修好”的原则,有效避免“设备失修”。

(三) 总结和分析设备检修计划工作情况,及时收集和反馈信息,编写并上报设备检修计划工作报告。

第三章 检修计划的立项和编制

第九条 检修计划的编制原则

(一)检修计划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电厂相关制度的规定。

1、滚动规划的内容与格式应符合《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dl/t 838-2003)中附录c中的要求,应包含下列内容:项目类别、工程项目名称、上次a/b级检修的时间、重大特殊项目的立项依据和重要技术措施概要、预定检修时间、预定停机天数、需要的主要备件和材料、费用等。

2、按照《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dl/t 838-2003)中附录d的要求,年度检修计划应该明确开工日期、计划工期。应包含下列内容:检修项目(标准项目和特殊项目)、检修级别、存在的主要问题或立项依据、采取的主要技术方案、达到的目标要求、所需要的主要物资、费用等。

3、滚动规划与年度检修计划的编写日期和审批程序规范合理,填报及时。

(二)安排特殊项目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

(三)坚持“应修必修”的原则,有效避免“设备失修”。

(四)适当调整检修周期,有效避免“设备过修”。

(五)明确开工日期和施工工期,落实检修费用,计划的审批、执行与变更应制度化、规范化。

第十条 检修计划的编制

(一)在检修计划编制之前召开检修计划会,由电厂主管生产的领导主持,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并负责记录、整理,管理层的相关人员参加,对滚动规划与年度检修计划的编制、审核、变更等事项提出要求。

(二)三年检修工程滚动规划应对后三年发电设备需要在a/b级检修中安排的重大特殊项目进行预安排。

(三)安全生产部根据设备运行状况、检修间隔和部颁检修规程以及技改和大修三年滚动划,于10月初拟订年度检修计划,经专项工程计划讨论会立项,并报送主管厂长批准,由厂办计划专责10月底前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批后下发。年度检修工程计划编制内容主要应包括:单位工程名称、检修级别、标准项目、特殊项目及立项依据、主要技术措施、检修进度安排、工时和费用等。

(四)检修计划应根据设备的实际状况合理安排,防止设备失修或过度修理。检修计划应明确开工日期、计划工期、检修项目(包括常规项目和特殊项目)、检修质量要求和改善机组性能指标的预期目标等。

(五)主要设备检修工程计划按单台主设备列单位工程。辅助设备按系统分类作为独立项目列入年度检修工程计划之内。生产建筑物大修计划按建筑物名称列单位工程。非生产设施大修计划按其设施名称列单位工程。特殊项目应逐项列入年度工程计划。

第十一条 设备年度检修计划由安全生产部每年10月底前报公司安全生产部、中调。安全生产部按照年度检修计划安排月度检修计划,并于上月25日前下达给检修施工单位以及设备管理部门。主设备月度检修计划由安全生产部于上月20日前通过调度检修申请系统报中调批准。

第十二条 厂部应根据公司安全生产部提出的年度检修重点要求,编制下年度检修工期计划。年度检修工期计划主要应包括检修级别、距上次检修的时间、检修工期、检修进度安排及其说明等。

第四章 检修计划的项目和工期

第十三条 检修项目编制依据

(一)《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dl/t 838-2003)中规定的标准项目和特殊项目。

(二)运行、检修诊断以及修前试验结论中提出的问题

(三)设备检修滚动规划中本年度的任务。

(四)业绩评估结论中,需通过检修解决的设备问题。

(五)根据《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查出的且必须通过检修解决的设备问题。

(六)企业安、技反措计划中,必须通过检修解决的设备问题。

(七)技术监督、可靠性管理所提出的且必须通过检修解决的设备问题。

(八)安全大检查遗留的设备问题。

(九)上级颁发的事故通报中与企业相关的设备问题。

第十四条 确定检修开工日期的依据

(一) 电网对负荷的需求特点。

(二)水电厂的丰、枯水期。

(三)设备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四)检修物资到货期。

(五)企业同时承揽多项检修任务时的协调工作。

第十五条 检修工期的确定依据

(一)参照《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dl/t 838-2003)关于检修工期有关要求,并结合本次检修实际确定检修工期。

(二)检修工期一般不得延长,如果需要延长应说明原因并经主管部门批准。

第五章 计划的审批、执行与变更

第十六条 检修计划审批应按程序进行,严格遵守检修计划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检修项目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八条 电网调度机构批复检修开工日期、检修工期后,安全生产部将有关情况汇报主管厂长。

第十九条 经过批复的年度检修计划在实际执行前,由于某些情况的变化需调整时,特别是对检修项目、开工日期、检修工期等内容需要调整时,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第二十条 特殊项目由各工区根据设备的运行情况或缺陷上报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审核后报厂部批准下达。检修工期的延长,应在机组计划停用时间过半前向公司安全生产部和中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 根据设备的运行状况和检修情况,需对检修周期进行调整的,应履行审批程序。完善化后的设备以及改造后的机组、设备,应有新的检修周期规定并得到批准。

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部检修管理专责负责主设备检修申请,并在开工前至少4个工作日前向调度提出检修申请。并在申请批复后及时通知运行、检修、安全生产部,并向厂领导汇报。

第六章 监督检查和奖惩

第二十三条 对检修计划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将根据厂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检修计划管理工作严重失职造成后果的个人,将根据厂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 每月厂部根据安全生产部上报的有关情况,结合实际对检修、维护及运行工区及个人进行检查、评价、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五条 认真及时填报设备检修工作计划和总结,以便厂部和安全生产部负责人检查、评价和总结。

第二十六条 每年应认真填报年终工作总结和来年的工作计划。及时搜集和反馈信息,提出改进意见。

第七章 反 馈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应根据执行情况和反馈意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一般一年审查一次,三年全面修订一次。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电厂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他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电力公司规章制度 篇2

一、服务态度

1、服务时做到礼貌、谦和、热情,来有迎声、去有送声。提倡讲普通话,做到语气诚恳、语音清晰、有问必答、百问不厌。

2、耐心听取客户意见,工作有过失应及时更正并主动向客户道歉;遇有客户提出不合理要求时,应向客户委婉说明,不可与客户发生争执。主动为行动不便的客户提供照顾和帮助。

二、服务作风

1、不准违规停电、无故拖延送电。

2、不准违反政府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客户收费。

3、不准为客户指定设计、施工、供货单位。

4、不准违反业务办理告知要求,造成客户重复往返。

5、不准违反首问负责制,推诿、搪塞、怠慢客户。

6、不准对外泄露客户个人信息及商业秘密。

7、不准工作时间饮酒及酒后上岗。

8、不准营业窗口擅自离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9、不准接受客户吃请和收受客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10、不准利用岗位与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服务效能

1、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2、装表接电期限:受电工程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后,居民客户3个工作日内送电,非居民客户5个工作日内送电。

3、办理居民客户收费业务时间一般每件不超过5分钟;办理业务时间一般每件不超过20分钟。

4、受理客户计费电能表校验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结果。客户提出抄表数据异常后,7个工作日内核实并答复。

5、受理客户投诉后,1个工作日内联系客户,7个工作日内答复处理意见。

6、向客户提供多种可供选择的缴纳电费方式。

7、为客户提供用电申请办理进程、电费账单、科学用电等信息咨询服务;提供电力法规、供用电业务等政策及技术咨询服务。

四、服务评价

1、设置评价器或意见簿,聘请社会行风监督员,广泛征集和认真听取客户意见建议。

2、对客户的故障报修、高压业扩报装、投诉、举报等做到100%跟踪回访,开展满意度调查。

3、设立“95598”供电客户服务热线、供电服务网站,24小时受理客户咨询查询、故障报修、投诉举报等服务需求。

4、接受电话、传真、信函等投诉举报。

电力公司规章制度 篇3

为加强单位燃气和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消防工作职能部门每月召集电工对燃气和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二、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1、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异常现象;

2、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5、检查避雷器锈蚀程度、有无裂纹,引线是否完全,触点是否松动;

6、检查设备静电连接是否齐全、可靠。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关部门应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四、每半年应找专业部门对建筑物、设备的防雷、防静电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测试,并做好检查记录,出具测试报告。

电力公司规章制度 篇4

一 、通用规定

1、必须严格按照电、气焊相关安全作业规程进行操作。

2、使用电气焊修理机电设备时,必须注意机电设备外壳有无良好接地,以防操作者触电;带电的设备禁止进行焊割作业。

3、焊、割储存过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容器,必须先彻底清洗,将盖打开,否则不准进行焊、割。

4、在焊接储存过有毒物品的容器内及一般金属容器内作业,必须加强通风措施,必要时可佩戴防毒面具,并有人监护方能作业。

5、不准焊、割密闭的和内有压力(液体和气体)的容器。

6、不准在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场地附近和储有易燃、易爆物品室内进行焊割作业。

7、高空作业要扎好安全带或设脚手架。

二、电焊安全管理规定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

2、电焊机设单独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潮湿地点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4、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

5、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6、更换场地移动把线、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高攀登。

7、焊接的容器内或作业地点较潮湿时,作业前应采取必要的绝缘防护措施和专人监护方能作业。

8、打火前必须戴好电焊帽,并要告诉辅助人员躲避孤光。在清除铁锈或熔渣时应戴好防护眼镜。

9、雷雨时,不得进行露天焊接作业。

10、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1、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三、气焊、割安全管理规定

1、操作前,必须确认作业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气瓶、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可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每月利用肥皂水检查一次漏气,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2、氧气瓶、乙炔气瓶必须配备防震圈(2个/瓶)且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严禁乱搬气瓶;氧气瓶、乙炔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至少为10米。

3、严禁将氧气瓶、乙炔发生器靠近热源和电源箱;并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切勿在强阳光下爆晒;应放在操作工点的'上风处,以免引起爆炸。氧气瓶、乙炔气瓶与焊、割炬(也称焊、割枪)的间距应在10m 以上。

4、氧气瓶应直立放置,设支架稳固,防止倾倒。

5、乙炔瓶必须立放,严禁横、躺、卧以免丙酮流出,引起燃烧爆炸。

6、乙炔气软管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将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们,停止供气,严禁用弯折软管的方法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着火点供气端一段胶管的方法将火熄灭。

7、开启气瓶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对减压阀,但要仔细观察压力表的指针是否灵敏正常,减压后的压力应该在压力表的绿色指示范围内。

8、气瓶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或管道应用40℃温水溶化。

9、使用前,应检查割炬的射吸能力、各连接处密封情况。

10、点火时,先微开预热氧阀,再开乙炔气阀,迅速用电子枪点火,调整火焰,待工件预热至燃点,再开高压切割氧进行切割。开启时不应过猛,以防喷射出熔融铁水。

11、当割炬由于强烈加热而发出爆鸣声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气阀门,并将割炬放入水中冷却。注意最好不要关氧气阀。

12、熄灭火焰时,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气和预热氧气阀门。操作中如发生回火,应立即关切割氧气阀,再关乙炔气阀和预热氧,待割炬冷却后,方可继续使用。

13、割件表面切割前应先清除氧化皮及油污等,以防氧化皮剥落分离时伤害眼睛和阻塞割嘴,产生回火。

14、氧气瓶中的氧气乙炔普气瓶中的乙炔气严禁全部用完,氧气瓶至少应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压力,而乙炔气瓶中剩余压力不应小于0.1Mpa。

15、不要在水泥地上焊、割,必要时工作物下垫铁板,以防水泥飞溅伤人。

16、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后,必须关闭割炬并放好,且必须立即关闭氧气、乙炔气瓶,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整理好橡胶皮管,灭绝火种,并清扫工作现场。

电力公司规章制度 篇5

一、总则

(一)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及要求,全面加强机电设备管理,确保设备的四率,即防爆率100%,待修率5%,完好率90%以上,事故率1%以下,以及对设备从购置到闲置报废全过程的综合管理。

(二)建立建全的设备台帐,加强现场监察管理,及时调剂设备的使用、变更设备流动帐,做到账、物相符,防止公司资产流失。

(三)机电部作为机电设备的综合管理部门,在公司机电副总的领导下,对公司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及小型低值和不纳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全部纳入机电设备管理范围,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台帐,并建立设备软件管理系统。

(四)机电部在设备管理调剂和使用上,有权对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设备使用单位必须设有专人(可兼职)对设备管理负责,对单位的设备使用情况,做到底数清、账物符,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

(五)在设备管理上做到减少闲置、积压、浪费,杜绝设备的重复购置,确保设备验收质量、设备档案齐全。

(六)对增置新设备,机电部会同财务部门制定年度维简计划,由机电副总召集财务、技术、使用部门进行经济技术论证,本着结合实践、发展生产、产业升级等要求,制定、下达设备年度购置计划,并组织设备到货验收、入账、发放等工作。

(七)机电部应制定公司设备包机管理体系,年度检修计划,大型设备周期测试安排,季节性测试安排,并负责检查监督和考核。

二、设备前期管理规定

(一)设备选型与购置

1、为防止设备的重复购置,造成新的闲置、积压,各单位的设备需求或维简计划申请,报机电部,机电部根据各单位上报计划负责平衡,能调剂的进行调剂。

2、大、中型设备的选型、招、评标,购置及改造工艺,由机电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加,必须选型的通用性、标准化和符合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必须杜绝选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淘汰设备。

3、公司所需购置的设备材料计划,由各单位在每月25日前将设备购置计划及购置范围分别报机电部和供应部,机电部和供应部根据设备及材料购置计划及时按时按质的完成购置计划,不得擅自更改计划内容,如不能按计划内容完成,按责任进行考核。

4、为确保公司的设备质量管理,避免资产流失造成经济损失,规定所有设备购置的结账,必须由机电部出具验收合格单,加盖机电部公章,并经机电部部长签字,以证明设备已验收合格。

(二)、设备到货验收

1、设备到货后,设备验收人员由机电部、供应部、使用单位三方共同验收。验收主要内容:产品规格型号、质量、台数及技术数据是否符合要求,资料、工具、设备部件是否齐全,有无损坏,填写设备到货验收单,验收人员签字,验收单一式四联,参加验收部门存档一份备查。

2、设备验收合格后,机电部及时编好设备号,同时建台账、汇总账、流动账、库存账、设备卡片,做到填写数据准确、齐全、字迹工整。

3、凡新到货设备的图纸、产品说明书、装箱单、合格证等技术资料一式三份,由机电部验收登记后存档一份,使用单位一份,机电部一份。存档资料由机电部统一登记保管,其他单位需要时,可向主管人员借用,并按时归还,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准私自扣留和发放。

(三)设备出入库管理

1、供应部设备库要设专人管理,未经机电部许可,其他部门不准私自查看、提取设备,设备做到账、物相符。

2、各队需要设备时,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设备申请单,写清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机电部组织主管审批后开出库手续一式三份。

3、设备出库后及时更改设备库存账和设备移动账,使用单位及时建立账卡管理,无设备编号的设备不准下井安装使用,一经发现给予单位和相关人员200元以上罚款。

(四)设备技术档案管理

1、机电部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所有机电设备的台账、流动账、汇总账及产品说明书、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等资料。

2、机电部要设专人管理好设备技术档案,单位因生产需要技术档案时,必须经组管领导批准,并打借条。借用设备技术档案的单位,要精心保管,用完及时送回机电部,不得损坏、丢失、涂改。

三、设备审批、调拨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设备审批调拨管理,保证设备合理化利用,杜绝浪费,降低成本,做到设备的日清月结,加大设备使用的透明度,以便更好地为生产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单位要根据设备需求的实际情况到机电部办理调拨单,调拨单一式三份要标明品名、规格、数量。调入单位、调出单位必须有各生产单位负责人签字。调出单位一份,调入单位一份,机电部一份。未经机电部办理调拨手续,私自调拨设备的处以500元罚款。

(二)机电部负责对各单位的设备进行核查、清点,对积压不用的设备进行调配,各个单位要积极配合机电部对设备的调配工作,单位逾期不予配合者,每超一天罚款300元。

(三)各单位要认真保管,合理使用设备,防止人为的损坏和不合理的使用,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四)各单位备用设备要码放整齐,不得随处乱放。如有掩埋或不按规定码放的,由机电部出具整改通知单。逾期不整改的,由机电部出具罚款单。设备配件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厉行节约。

(五)各单位所用的设备、配件要正确合理使用,检修或更换部件后,不用的配件要及时交给保管员。如乱扔乱放造成埋没丢失按原价的两倍赔偿。

(六)对于16mm2以上的电缆回收不准断有齐口,未经机电部或值班领导批准,严禁私自截断。回收后要及时交出,发现一个齐口或不及时交出,给予责任单位200~1000元罚款。

(七)使用的钢丝绳,不准打弯或背绳损坏,发现一次按损坏的长度根据单价对使用单位进行罚款。要做好日常保养维护,机电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八)实行交旧领新的物料,各单位要根据地面物料保管员出具的验收单到调度室审批材料,否则不予支领。

三、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一)机电设备及备件的发放管理

1、各生产单位必须凭据机电部开出的设备、备件供应支领单到指定地点提取设备、备件,并且将该设备、备件通知单由支领人签字后回机电部,由机电部及时入账。

2、紧缺设备、备件一律在井上指定地点备用,为避免发生机电事故而影响生产,机电部要落实设备使用周期制管理,由单位进行落实,规定设备、备件使用的时间期限,定期更换检修,避免因设备损坏事故而造成停产。

3、如特殊情况,井下使用单位必须报请公司调度室,调度室请示有关领导后可以支领,第二天使用单位必须将设备使用申请单补办手续交机电部。

(二)设备备件上井验收、存放管理

1、基层单位拆除机电设备,上井后填报设备明细送交机电部,由设备验收人员指定地点组织验收,设备接收单位和原设备使用单位参加。

2、验收标准,所有带号设备及主要零配件(包括各种型号联轴节、各种规格机尾轴、盲轴、链轮、各种型号的皮带滚筒、各种规格的机头箱、溜槽、齿条、连接筒、皮带机头机尾构件、液压支架、侧护板、皮带纵梁、托辊架)不允许丢失。

3、电气设备验收标准:用螺丝(栓)坚固的.防爆部件,螺丝(栓)必须齐全紧固,止口结构的防爆部件,必须将转盖合好,并上好闭锁栓,不允许敞盖上井。

4、设备验收后,接收单位开设备接收交机电部。对设备、备件丢失由机电部开据丢失、损坏通知单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如有分歧,由机电部平衡解决。

5、各单位应积极配合机电部搞好设备验收工作,凡接到机电部通知后,不及时参加验收工作的,按单方验收结果为准,并对单位予以考核。

(三)设备现场管理

1、为了掌握设备动态,机电部要做到账、物、牌相符,底数清(井上移动设备需绘制安装使用分布图,随设备移动变更图纸),设备管理人员对所分管的设备要经常巡查使用情况。

2、设备管理员对移动设备做到每周一次循环检查,固定设备最少每月一次循环检查,机电部对使用单位每月查账一次,全公司设备半年一次清查,并做好清查标记。

3、机电部要严格执行设备积压,回收,丢失损坏奖罚制度,发生设备损坏、丢失填写分析报告单位,由机电部组织分析追究责任者,按制度考核,情节严重者报上级有关领导处理。

4、设备使用过程中严禁拆套,拆件使用。如遇特殊情况,对临时性拆套需经机电副总批准,并限期指定专人负责恢复,日常使用维修按设备管理奖惩办法给予考核。

5、井下设备存放必须集中上架码放,挂牌管理,对须上井设备必须集中存放上井标志,运输过程必须要保护设备,不许野蛮运输,避免设备的丢失损坏。

6、在生产过程中,拆除、更换下来的设备、备件要及时上井,否则视为设备、备件积压,进行考核处理。

7、如有特殊情况,设备、备件使用单位不能及时将设备、备件回收上井时,由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及需要宽限的时间,报机电部备案,在批准的宽限时间内可以不按积压处理。

8、不能及时回收上井设备、备件,使用单位必须妥善保管,不允许出现丢失、损坏、水淹、埋压、挂好回收牌。

(四)、设备移交验收管理

1、井下设备移交、验收,由机电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移交。

2、使用单位按设备账,清点好设备,移交过程中,使用单位、承接单位和设备管理人员,认真核对设备的数量、配件及设备完好情况,全部验收并填写设备移交单及时过账。

3、对设备、配件移交过程中丢失、损坏的,根据《设备回收损坏、丢失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对于移交顺利、无丢失损坏并及时交付机电部,认真填写移交单。

4、对于组装和解体移动的设备,要在未解体前将各部件清点齐全,使用单位、接收单位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过账要求名称一致。如未经领导同意,私自解体出现丢失,由原使用单位负责。如需上井检修由使用单位护送上井移交。

五、设备回收损坏、丢失管理规定

(一)、凡井下停用设备(特殊情况经公司机电副总批准的除外),一律按回收上井,回收上井设备按以下几种情况进行考核:

1、整个工作面设备回收上井考核。因这种情况设备数量大,涉及面广,因此回收期限按有关规定部门的规定日期考核,对不能按期完成回收任务的,由公司调度室和机电部提出考核办法。

2、对零星更换设备的考核。其考核期限为设备下井之日起四日内将更换下来的设备回收上井交库,否则,每延长一天每台罚款50元,每个组件罚款10元。

(二)、回收上井的设备,零部件要齐全,交库时回收单位、机电部、接收单位三方验收,对所丢失的部件、损坏部件,按《丢失、损坏设备零部件考核款明细》考核。

(三)、杜绝设备零部件回收过程中“无主”现象的发生。设备零部件散落在运输巷、坡头、斜巷等处的区域,谁主管谁负责回收,或者由调度室指定负责单位,并追踪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四)皮带机纵梁、h架、运输机溜槽在回收上井前,回收单位要认真清点检查分类,然后按设备组指定地点回收交库。

(五)整体皮带机回收上井,由调度室、机电部、使用单位三方验收,无问题后设备组予以消账,丢失零部件的按规定考核。

六、设备的维修、保管规定

(一)设备井上移交由机电部组织,移交单位双方签字生效。

(二)加强设备检修质量管理,如出现设备检修质量问题,按设备原值或事故影响程度,分析考核单位和责任人。

(三)供应部应对地面接收后的设备,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需入库或厂房保存的设备,必须按要求保存好,否则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分别给予处罚。

(四)各单位需地面存放的闲置、报废、待修等设备,必须按设备存放要求保管好,并报机电部备案,否则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予以处罚。

七、防爆设备入井前的管理规定

(一)、新购进的防爆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必须具有有效的“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产品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否则不准入井使用。

(二)、新设备入井前,必须由机电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设备进行防爆性能及电气性能的验收。合格后,由机电部签发入井合格证方可发放入井使用。

(三)、非防爆电气设备严禁入井使用(井下中央变电室、泵房、主要架线机车运输巷道除外),因特殊工程需要非防爆设备入井使用时,必须由单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上报机电部,并报机电副总审批,获准审批后方可入井使用。

八、机电设备井下使用的管理规定

各单位井下机电设备管理要求:

1、电缆吊挂完好率、小型电器完好率要达到95%。

2、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3、井下所有的机电设备都要实行包机责任制管理,做到责任到人,挂牌管理。

4、在用机电设备要保持完好状态运行,设备配件要符合要求,不得随意用它物取代,同时要搞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5、井下各单位未经机电部批准,严禁私自用电。

6、井下设备的调拨、回收应到机电部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私自进行。

电力公司规章制度 篇6

第一章、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

第三条: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1、根据供电局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毫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秒〉。

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第四条:在停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发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A 停电 B 验电 C挂接地线

即“三措”,如没有招待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一、停电:

线路停电工作须拉开以下断路设备:

1、与已停电工作的线路交叉的线路,如:停电施工的线路;在此线路上面且需栓线或挂线时,则该线路的.断路设备应拉开停电;

2、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和同杆并架线路的开关和刀闸;

3、断开有可能反回低压电源的开关和刀闸;

4、与停电工作的线路同杆的路灯线和非电源的低压线也应停电,确实不能停电的,应采取防止触电措施;

5、注意防止误停、漏停电源拉开刀闸,就检查刀闸,开变位装置、拉开开关、油闸应检查,“切”、“入”或“通”、“送”,标志位置并采取防止误动措施,如加锁、栓单位把把等,跌落保险管应拉下,断合重复保险器,应将正负管完全断开;

6、在线路施工人员自行断开的开关或刀闸跌落保险器的上处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上有人工作的标志牌,操作完后应将标志牌取下,电缆头杆挂有“电缆在试验中,禁止攀登”标志牌时不许在本杆上作业;

二、验电:

1、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要先验电,验明线路确已无电压方可接地线。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专用的验电器,验电使用前应有自行检验;

2、同杆架设的多层线路验电时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3、联络开关、刀闸、自动空气开关检修时,应在两侧验电在同一停电工作范围无邻近的平行交叉的带电线路时,经验电挂好第一组地线后,其它地线挂接时可不再验电;

4、验电时发现有电或其它疑问应查明原因。

三、挂接地线:

1、线路验明无电信后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熟练工人挂第一组地线,拆除最后一组地线也应在工作负责人监护下由熟练工人进行;

2、挂拆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绝缘绳,地线不许碰触人体,在电缆及电容器上挂地线时应放电;

3、挂地线程序应先接接地线端,后接导线端,多层线路挂地线时,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地”后挂“头”,先挂下层后挂上层,拆地线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四、辅助保安线:

1、辅助保安线由卡子及短路线组成,用吞防止小发电,低压反电源及感应电,辅助保安线应由多股软铜线组成截面不小于10平方毫米;

2、当工作线路上有感应电压时,应在工作地点加挂辅助保安线;

3、配电线路停电工作在主地线附近本杆或想念杆无地线时,应加挂辅助保安线,防上返电源;

4、高压停电工作穿越本杆的低压线时,应先将辅助保安线封挂在低压线上,高压可不另挂,下杆时拆除;

5、挂辅助保安线程序,先挂地、后挂头,用于防止感应电时应接好地端后接导线端,拆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6、严禁用辅助保安线或其它导线代替25平方毫米的主地线。(零思考方案网 ZHE135.coM)

7、辅助保安线由个人保管,工作中随挂随拆。

第二章 安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管理

第五条 设备运行检修人员用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第六条 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

第七条 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

第三章、高空作业的一般规定

第八条:高空作业时不许无关人员在工作地点下面停留或通过。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上下层交叉作业时工作应错开,或设不影响下层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九条:在屋顶、杆塔架设、导线或无防护栏的脚手架上等高处作业是必须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

第十条:高空作业应使用工具袋或绳索传递工具,传递材料或设备时不得用上下抛掷方法。

电力公司规章制度 篇7

1工程概况

紧水滩水电厂位于浙江云和瓯江上游大溪支流龙泉溪上,下辖紧水滩和石塘两座水电站。紧水滩水电站装机6台共300mw,1981年动工兴建,1986年6月下闸蓄水,1988年6台机组全部并网发电。枢纽由拦河坝、引水系统、发电厂房、泄洪建筑物、过坝设施、开关站等组成;拦河坝采用混凝土三心双曲变厚拱坝,最大坝高102m,坝顶宽度5m,坝顶弧长350.6m,坝顶高程194m,共分20个坝段。坝址岩性为花岗斑岩,两岸坡度为40°~60°;水库正常蓄水位184m,▽184m以下库容10.4×10.8m3,属不完全年调节。石塘水电站距上游的紧水滩水电站25km,装机3台共78mw,1985年7月正式开工,1988年底导流底孔下闸蓄水,1990年5月3台机组全部并网发电,为河床式布置,枢纽由拦河坝、溢流坝、厂房、过坝建筑物及开关站等组成;拦河坝为混凝土实体重力坝,坝顶全长252.5m,坝顶高程▽104.9m,最大坝高38.9m,共分13个坝段,坝址岩性为凝灰岩;水库正常蓄水位102.5m,▽102.5m以下库容0.74×10.8m3,属径流式、日调节水库。

2首轮大坝安全定检情况

1995年2月~1996年11月,紧水滩水电厂下属的紧水滩、石塘两座大坝同时进行了首次安全定期检查,定检工作按照《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水电站大坝安全检查施行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浙江省电力局主持了此项工作,聘请的专家组对本次定检结果负责,紧水滩水电厂及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参加了定检的全过程工作,共召开了3次专家组会议,分别确定和审查了紧水滩大坝13项、石塘大坝12项专题报告,内容包括设计、施工、运行复查和评价,最后通过了两座水电站大坝安全首次定期检查报告。

2.1紧水滩大坝

电站自1986年蓄水发电以来,大坝经历了186.66m最高水位及20年一遇泄洪流量的考验。经本次安全定检复核认为:工程等级和大坝设计洪水标准符合现行规范,目前近坝库岸稳定,大坝变形规律符合拱坝自身结构和坝基工程地质条件,运行性态正常,坝肩稳定安全系数满足规范要求,泄洪建筑物流态正常,消能效果良好,冲刷坑较浅且远离坝址,坝体应力在部分工况下局部超标,主要是放空水位工况时超标较多,坝体裂缝按实测封拱温度计算,除放空水位工况外,其它各种工况都是稳定的;考虑到混凝土实际强度较设计要求高,在坝体底部做了混凝土回填及混凝土贴角的有利因素,以及放空水位工况出现机会极少,上述超标应力和坝体裂缝情况不会危及大坝安全。综上所述,依照《水电站大坝安全检查施行细则》第42条评价条件,本次定检专家组成员一致同意将紧水滩电站大坝定为正常坝。

2.2石塘大坝

电站自1988年蓄水、19发电以来,大坝经历了高洪水位102.72m和接近20年一遇泄洪流量的考验。本次大坝安全定检复核认为:工程等级和大坝设计洪水标准符合现行规范,近坝库岸未发现滑坡和危及大坝安全的地质问题,库岸稳定、坝体稳定及应力复核满足规范要求,大坝变形规律符合大坝本身结构性态,坝基工程地质条件良好,运行性态正常,溢洪道水流平稳,经消力池消能后,出流流态良好,下游河床未见有明显冲刷。鉴于大坝目前状况,依照《水电站大坝安全检查施行细则》第42条评价条件,本次定检专家组成员一致同意将石塘电站大坝定为正常坝。

3大坝安全监测工作

3.1大坝监测项目

紧水滩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项目包括:变形监测有坝区高程控制网和平面控制网,坝顶194m高程、坝体153m高程廊道和坝基廊道的沉陷观测,位于5、7、11、13、17号坝段的5组正倒垂观测,与正倒垂分布坝段相对应的'坝顶5个前方交会点观测,两坝肩和坝基的基岩变位观测(杆式多点变位计和测斜仪),坝基基岩变位观测(测缝计改装),坝体横缝、接缝观测;应力应变及温度监测有混凝土应力、应变及温度观测,钢筋应力和钢管应变观测,坝基温度观测,库水温度观测;渗流监测有坝基扬压力、混凝土渗压、排水量、两岸绕坝渗漏和排水及库、坝区的水质观测等。

石塘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项目包括:变形监测有坝区高程控制网,坝顶沉陷观测,坝顶视准线和激光准直观测,9号坝段正倒垂线和两岸坝肩倒垂线观测;应力应变及温度监测有7号坝段和10号坝段两个断面上的混凝土应力、应变及温度观测和压力钢管应变观测;渗流监测有两岸绕坝渗漏观测,灌浆廊道、消力池部位排水廊道、装配场排水廊道内的排水量、扬压力观测及库、坝区水质观测等。

3.2大坝监测全过程安全管理

为掌握大坝的全面情况,电厂在施工期就配合设计、施工部门检查工程质量,参与大坝监测设备的埋设、安装调试及观测工作,取得了大量宝贵观测资料,培养和提高了水工观测人员的外业操作能力和技术水平。特别是对观测资料的分析和一些缺陷的分析处理能力的提高,使电厂水工人员能独立全面地承担大坝安全监测管理工作。施工期电厂先后开展的主要工作有:

(1)蓄水前。了解施工过程工程特性,参与基础工程、混凝土工程的质量检查,参加坝内仪器的率定、埋设、观测和资料的分析计算,蓄水前的坝区平面和高程控制网的施工和观测,地下水、多点变位计和测斜仪的现场安装、调试、观测等工作;

(2)蓄水施工期。派专业技术人员和水工观测工全面参与变形观测、坝内仪器观测和地下水观测3个专业的工作,对蓄水期的观测资料,采用做“副本”或借阅的方式进行初步分析和简单的整理,每年按上述3个专业面编写年度观测报告,且在汛前召开一次水工会议,讨论、评价水工监测成果;

(3)蓄水运行期。建立和制订必要的规章制度试行本,全面深入地参加施工单位的现场观测,参与观测工作的全过程,成为电站观测工作的主力军,全面系统地掌握检查施工单位的观测资料,通过对观测资料的分析,评价工程质量,提交施工期大坝观测资料分析初步成果报告。

工程正式移交后,电厂为了开展正常的监测工作,保证观测成果的连续性、可靠性,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管理工作:

(1)进行水工观测资料的整理和整编工作。开发简易数据管理软件,将施工期的观测资料和原始参数全部输入微机,组织人工点绘过程线,于1993年底完成了自施工期起的所有观测资料的整理和整编,此后,逐月将观测资料输入微机进行统计计算与整理工作,且在每年的1月份完成上一年度的水工观测资料整编工作;

(2)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根据《混凝土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编制和完善了电厂《水工建筑物观测标准》、《水工建筑物观测工作手册》等5种有关大坝安全监测管理的规章制度;以水工技术监督为核心,确保大坝安全监测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成立了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水工技术监督小组,在生技科和水工室设立水工专职工程师,负责日常工作,建立了月度报表和年度报告制度,使大坝观测工作有序地进行;每年汛前召开一次水工监督专门会议,对上一年度的观测成果和水工建筑物运行情况进行较全面的分析,对大坝的工作性态进行评价,再对照部颁《水工建筑物评级标准》,对水工建筑物进行评级;

(3)观测设施的更新改造。工程移交时,很多监测设施由于管理不善,不能满足安全监测要求。为此,电厂先后对紧水滩电站的垂线测站、内观仪器测站、扬压力观测孔、平面监测控制网点测墩底板和石塘电站的绕渗孔、排水孔、扬压力观测孔进行改造和完善;在拱坝两岸坝肩增设了一组水准工作基点,提高了沉陷观测的可靠性,采取一系列技术措施进行了垂线和内观仪器测站的防潮工作,并获得成功;将所有坝内仪器电缆线装入集线箱,用数字比例电桥取代水工比例电桥进行集中观测,实现坝内仪器监测“半自动化”;用na3003电子水准仪代替存在缺陷、已老化的ni004水准仪,从而提高了观测速度与精度。另外,大坝监测自动化的规划开始起步,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省电力局指示,已进行方案征集工作。

4水工维护工作

电厂水工建筑物的维护工作包括日常水工维护和水工缺陷处理两方面的内容。日常水工维护结合日常巡查进行,对于常规维护不能解决的较大水工缺陷,由水工室和厂属有关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到现场查清缺陷产生的原因,提出处理方案和施工计划,报厂部批准后组织施工。施工期间派专人负责施工安全监护和施工质量检查,施工结束后严格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验收,建厂至今已完成以下几方面的水工建筑物维护工作。

4.1紧水滩水电站水工维护工作

(1)尾水门槽二期混凝土缺陷处理。尾水门槽因施工原因,致使其二期混凝土局部疏松,蜂窝孔洞较多,每次机组检修时均要进行潜水堵漏,有时因漏水量较大,尾水管内的水抽不掉,还影响机组检修计划。电厂在综合考虑确保安全施工、减少投资、缩短工期、保证质量等因素后,最终确定在尾水下游修筑围堰的全停处理方案。修复工程于1994年11月4日至23日进行,比计划工期缩短了10d,实际处理的混凝土总长度为68m,占二期混凝土总长度的28.4%,处理效果良好;

(2)左岸桥头滑坡体处理。该滑坡体位于紧水滩水电站坝后600m、进厂公路内侧,为一突出的风化基岩山嘴,坡顶多处开裂、下坐,排水沟拉断错开,坡底进厂公路挡墙倒塌,严重影响进厂公路的交通安全。电厂于1995年6月至1996年7月对滑坡体进行削坡处理,共开挖方量55350m3,处理后滑坡体再未发现有滑动迹象,工程处理取得较好的效果;

(3)14号坝段基础廊道上游侧排水沟集中漏水处理。1988年7月,随着基础廊道的逐步清理,发现在14号坝段基础廊道上游侧排水沟内有两个集中漏水点,漏水流量达1000ml/s,为同期整个坝基排水量的2倍。经分析,集中漏水是从上游坝面经坝体混凝土,再在基础廊道上游排水沟出水,其通道为一较大的混凝土“空隙”。1910月用纯水泥进行封灌,耗用水泥3600kg,运行至今,情况良好。

4.2石塘水电站水工维护工作

石塘水电站从事的水工维护工作主要是大坝横缝止水处理。大坝3~8号横缝存在不同程度的漏水,尤其以主厂房坝段4~6号横缝漏水影响为甚,直接威胁着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文明生产,电厂对此先后进行了如下处理:①基础廊道横缝的化学灌浆封堵处理、主厂房上游墙出露横缝的引排水处理;②扩大排水空腔、通畅排水通道;③挖槽回填柔性止水材料、白铁皮内藏式盖缝;④沥青井通电融化止水;⑤在止水铜片和沥青井之间骑横缝处打直径为110mm的钻孔,自104.9~67.0m高程范围内分3段进行化学灌浆,各段灌浆压力不小于相应位置的库水压力。运行几年后的情况表明,对上述漏水的处理达到了预期效果。

5防洪渡汛工作.1泄洪闸门管理

5.1.1泄洪闸门概况

紧水滩水电站泄洪系统在拱坝两侧各设1个中孔和1个浅孔,泄洪道的工作闸门均为双支臂圆柱铰弧形钢闸门,启闭设备布置在泄洪道的上方,各设2×1000kn双摇摆式液压启闭机和单独启闭机房,实现闸门的动水启闭;各泄洪道在工作闸门前方设平板滑动检修闸门,浅孔检修闸门由2×1250kn卷扬式启闭机操作,中孔检修闸门由2×2500kn卷扬式启闭机操作,操作机房设在坝顶。

石塘水电站泄洪系统共设5孔表孔泄洪道,每孔设1扇弧形工作闸门,闸门为斜支臂圆锥铰结构,由后拉式双缸液压启闭机操作,启闭机的容量为2×1300kn,安装在弧形闸门支铰上方的闸墩上;泄洪检修闸门采用浮动舱检修门,5孔泄水孔共用1扇浮动闸门。

5.1.2泄洪闸门运行管理

自两个电站发电以来,1987~1991年间防汛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协调指挥,实施小流量泄洪。1992年开始,正式由电厂负责指挥协调防汛工作,两站的全部泄洪设施都投入了防汛泄洪运行,其中紧水滩中孔泄洪设施在1995年首次投入运行,浅孔泄洪道单孔最大泄量达1010m3/s,中孔泄洪道单孔最大泄量达650m3/s,石塘表孔泄洪道单孔最大泄量为800m3/s。电厂每年汛前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健全了《紧水滩、石塘电站泄洪闸门启闭制度》,明确除防汛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外,其他人员无权发布泄洪闸门启闭命令;公布了闸门操作人员和监护人员名单;规定汛期操作人员、监护人员的职责,且对闸门的运行方式和开启程序提出了具体要求。另外,在汛前还对泄洪设施进行维护检查和试验操作工作;两站泄洪设施都增设了厂外备用电源,且建立了石塘电站弧形闸门高度智能化的监护系统。几年来,防汛泄洪设备运行基本正常,操作灵活,防汛值班人员接到防汛指挥部命令后能迅速操作闸门开启泄洪,保证了防汛工作的安全进行,泄洪运行中未发现闸门有振动现象。初期因液压启闭机聚氨酯密封圈材料老化失效,1992年石塘泄洪时发生1号弧门提不起,2号弧门在泄洪时自行下落的不安全现象,当年即由施工单位负责整治,更换为耐油橡胶材料的蕾式密封圈,1993年后未再发生闸门提不起和自动下落现象,但仍偶尔发生油路不畅造成闸门关闭时受阻现象和因阀组漏油使弧形闸门产生下滑现象。紧水滩电站1号浅孔活塞杆在交接验收前就已有严重弯曲现象,泄洪运行时又因阀组单向阀有渗漏现象造成下缸保压时间短,需经常启动油泵打压维持开度不变。紧水滩电站4扇泄洪闸门漏水部位主要是上部角水封处有喷射现象;石塘电站的5扇弧形闸门水封虽然安装不良,使水封根部和固定部分磨擦接触,基本不漏水。两电站泄洪设施的检修闸门运行次数很少,紧水滩电站检修闸门的启闭机运行正常,石塘电站浮动闸门在液压启闭机检修时运行也正常。

5.2防洪渡汛管理

5.2.1防洪渡汛调度

紧水滩水电厂管辖的紧水滩、石塘两电站水库实行联合调度,在确保紧水滩~石塘梯级电站水工建筑物及水库上下游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前提下,充分发挥紧水滩水库的有效库容进行调洪,争取少弃水或不弃水,多发电、多过木(竹)。由于该流域洪水属典型山地洪水,汇流迅速,历时短,传播快,猛涨猛落,雨峰与洪峰出现间隔仅3~9h,因而两库的防汛任务十分艰巨。为了确保安全渡汛,电厂根据流域汛期水情情况,认真贯彻部颁《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防汛组织,成立了以电厂厂长为组长、副厂长及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的厂防汛领导小组,统一听从地区防汛指挥部及省电力局领导部门的指挥调度,小组下设防汛办公室(设在水工室),负责防洪渡汛的日常事务,各职能部门成立相应的防汛组织和抢险组织,上述机构当紧水滩水库水位高于183m且有泄洪趋势以及石塘电站准备泄洪时,由组长或副组长安排专人实行24h值班制。在主汛期,由防汛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每月组织召开不少于1次的防汛工作会议,贯彻上级防汛工作精神,解决防汛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布置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协调各部门的关系。紧水滩水库的防洪限制水位为184m,库水位低于184m时,洪水调度权属电厂,库水位高于184m时,由丽水地区防汛指挥部调度指挥;石塘水库水位控制在101.1~102.5m之间,紧水滩~石塘区间发生洪水,在紧水滩水工建筑物安全和电力系统负荷允许的前提下,紧水滩电站应停机错峰,减少石塘水库弃水,开闸泄洪时应经厂防汛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并通知地区防汛指挥部。加强了防汛规章制度建设,及时建立和修订了防汛办公室工作制度、梯级电站防汛值班工作制度、防汛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洪水调度标准、水情预报标准等规章制度。另外,还认真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设施标准内洪水不垮坝、不漫坝、不淹厂房,对遭遇超标准洪水有应急措施,使损失减到最小程度的规定,编制了电厂《遇设计标准内洪水防止水淹厂房措施》和《遇大洪水及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措施》,且规定每年汛前实行1次防汛预演。

5.2.2建立水情自动测报系统

为了及时掌握水库流域的雨情水情,增长洪水预报的预见期和提高预报精度,合理利用水资源和安全渡汛,电厂与南京水利水文自动化研究所合作,研制了紧水滩水电厂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并于1994年10月投入运行。该系统由2个并行中心站、2个中继站和14个遥测站组成。考核运行表明,系统可靠性和实用性均较好,在防洪渡汛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运行期间经受了建厂以来泄洪次数最多、降雨总量最大的1995年汛期考验,成功地与下游洪水错峰并削减洪峰。它报汛及时,弥补了人工报汛的缺陷,为电厂实现安全渡汛提供了可靠资料。

6结语

紧水滩水电厂在水工建筑物安全管理中,始终坚持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有明确的主管大坝安全的厂长、总工程师和一支有较高素质且保持相对稳定的专业队伍,较好地做到了有章必依、执章必严,扎扎实实地开展防洪渡汛、水工建筑物及监测系统检查维护和改造工作,从而保证了水工建筑物安全、可靠地运行,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电力公司规章制度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搞好我厂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全厂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单位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各级领导必须根据厂下达的年度安全目标,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章安全目标

第五条厂安全目标

㈠死亡事故为零;

㈡重伤事故为零;

㈢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㈣轻伤事故不超过5‰;

㈤经济损失人均不超过50元;

㈥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记录三个。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负全面责任。

第七条各级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总工程师对全厂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

第八条安全监察科对全厂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督和管理责任。

第九条生产技术计划科对全厂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十条工会对全厂规程制度执行、劳动保护等情况负监督责任。

第四章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水利、电力行业、海河水利委员会、引滦工程管理局与电力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定。规范各单位的生产行为,使安全生产工作实现规范化、标准化。

第十二条执行厂下发的规程制度如下:

《运行规程》、《运行工作制度》、《检修规程》、《消防规程》、《习惯性违章处罚办法》、《潘家口水电厂二类障碍、异常、未遂调查统计若干规定》、《潘家口水电厂安全生产责任制》、《潘家口水电厂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等。

第十三条“两票三制”(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定期试验转换制度)和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等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制度,在执行上必须严肃、认真,做到标准化、规范化执行。

第五章安全培训

第十四条新入厂的职工、临时工、实习人员须经厂、分场、班(值)三级安全教育,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方能进入现场。

第十五条每年对全厂安全员进行一次培训;每年厂、分场、班(值)分别对全厂所属人员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消防规程》考试,考试不合格不准上岗。

第十六条新任值长和生产领导干部,须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培训和考试,并持证上岗。

第六章安全活动

第十八条班前会和班后会

㈠班前会:接班(开工)前,结合当班运行方式、工作任务,做好事故预想,布置安全措施,讲解安全注意事项。

㈡班后会:总结讲评当班工作和安全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并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安全月与安全日

㈠每年6月与国家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8月份根据水电厂实际开展不同主题内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㈡生产单位各班、值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检查本周安全情况,学习有关规程、规定,研究下周安全注意事项,做好记录,分场(科室)领导应参加并检查活动情况。

第二十条安全分析会

㈠每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下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㈡每月的生产会议在总结生产、布置生产的同时,分析、总结本月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

㈢分场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讨论布置安全工作。

第二十一条安全检查

㈠每年开展春、秋季安全大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暑、防洪度汛为主;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冻、防火为主)。安全生产月期间,根据生产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活动。

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消除,责成专人限期解决。

第二十二条安全简报

厂安全简报,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全厂安全生产情况,总结经验和事故教训,及时反馈事故信息和落实防范措施情况。

第七章反事故措施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第二十三条反事故措施计划,每年9月份前由生产技术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主管副厂长和总工审定,经厂长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每年9月份前由安监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提出,主管生产副厂长和总工审定,并征求工会意见,经厂长批准后执行。

第八章安全监察

第二十五条安全监察机构

㈠厂设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安全生产领导工作。

㈡安全监察科代表厂行使安全监察职能。

㈢厂安全监察人员应经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的资职审查,取得《安全监察证》,做到持证上岗。安监负责人的任免,在提请决定前,应经上级安全监察部门认同。

㈣厂安全监察人员、分场和班组安全员组成厂三级安全网。

第二十六条安全监察部门的职责

㈠监督厂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反事故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进行监察。安监人员经常深入现场查阅有关生产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调查,按规程规定认真做出处理。

㈡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监督安全工器具、起重机具、登高工具的定期试验工作。

㈢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㈣组织事故调查,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分析、处理和统计报告工作。

㈤组织编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监督执行。

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隐患,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下达《安全监察通知书》,限期解决。

㈦监察现场培训计划的执行,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学习、考试和反事故演习。

㈧对厂属各单位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㈨监督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工器具的购置、发放与使用。

第二十七条安全监察人员职权

㈠参加新建、改建、扩建、更改工程和技术革新项目的设计审查、施工和竣工验收。

㈡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㈢发生事故后,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调查和了解事故有关情况,向有关单位和人员索取原始资料,并拍照(录)事故现场。

㈣对事故的认定、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理有不同意见时,有权提出并向上级直接反映。对隐瞒事故或阻挠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越级反映。

㈤有权提出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给予表扬或奖励;有权对事故过失人员根据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章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厂所有发包工程,都必须由我厂和承包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签订书面的工程合同,合同中必须具体规定发包和承包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并明确双方安全责任人。

第二十九条发包方(厂)安全责任

㈠对承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符合各项安全要求。

㈡开工前对承包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和资料。

㈢在危险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在可能造成爆炸、触电、机械伤害、烧烫伤等事故或可能引起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时,发包方(厂)应事先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厂)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设监护人。

㈣落实合同中规定的由发包方承担的有关安全措施、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第三十条承包方安全责任

㈠开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其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㈡复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制定单独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发包方审查合格后贯彻落实。

㈢现场施工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发包方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的规定。

㈣开工前对施工设备、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

㈤承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㈥承包单位负责人对发包单位安监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㈦承包单位对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及时报告我厂安监部门。

第三十一条我厂的安监部门发现承包单位施工中的不安全情况,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工作。

第三十二条招用的特种作业人员(电工、司炉工等)必须经地方劳动部门或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三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安全管理和劳保发放上应与我厂正式职工同等对待。

第三十四条分场、班组严禁对外发包或承包工程。职工严禁私自承包工程。

第三十五条凡列入我厂的单项工程、大修、更改、基建项目,在施工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安全监察部门审核后,认真贯彻执行。开工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保证安全。

第十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六条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对在工作中严重失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造成事故者应给予处罚。

第三十七条厂设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和发现设备重大缺陷奖。

第三十八条对弄虚作假、隐瞒事故者,除扣除已发奖金外,还必须严肃处理。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由安全监察科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电力公司规章制度 篇9

1、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用电方案,并向电工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2、项目经理部应有专人管理暂设电气工程,线路、设备安装后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

3、安装、维护暂设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市政施工暂设电气用电管理规定》。

4、对施工用电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各种检查应记录健全。

5、现场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及移动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6、施工现场和车间的电闸,必须有箱、有门、有锁,一闸一机,通过道路的电源线,必须穿管套,埋入土内,铁电闸箱要接零。

7、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经有关部门发给合格证才能上岗作业,非电工严禁拆改电气设备。

8、任何人不得强行指令电工违章作业。

9、施工用电实行五线制,保证首端有漏电保护器。

10、分包使用电气设施必须编写用电计划和制定用电管理责任,同时签订总分包责任合同,划分用电责任,遵守总包用电规定。

电力公司规章制度 篇10

1.目的

1.1保证设备完好率,使生产正常运行;

1.2改进设备性能以满足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的要求,设备管理程序公司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的设备管理,包括设备部和人资行政部门的办公设备(以下通称设备管理部门)所管辖的所有设备。

3.职责

3.1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3.1.1跟踪和了解本行业装备发展的信息,选择先进适用的技术设备,定期向总经理递交引入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动态情况报告。

3.1.2对现有设备施行全面管理

a.整理设备资料(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单、随机备件及工具清单等)归档;

b.建立设备使用和维修档案;

c.编制设备操作规程、岗位维护保养规程,并对生产部门的骨干进行培训,属于专业机械的还要对操作者进行培训;

d.编制《设备年度检修计划》、《设备检修程序》;

e.直接领导机修动力车间对动力设备和公用设备进行管理;

f.编制委外修理设备项目清单,签订修理合同,实施修后验收,必要时派员跟踪拆装修理现场;

g.编制易损件的合理库存量;

h.主持第五级设备检查,督导、验证和评价下级的设备管理;

i.每月一次将整机、零配件供应商和修理情况资料报财务部门汇总存储,管理制度《设备管理程序公司管理制度》。

3.1.3接受总经理的指示,搜集汇总设备使用意见,记录设备缺陷,编制设备技术改造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2设备使用部门负责:

3.2.1正确操作使用设备;

3.2.2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3.2.3设备的现场保管;

3.2.4设备缺陷的及时如实汇报。

4.工作内容及要求

4.1设备购置和更新

4.1.1设备管理部门根据公司规划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每半年或总经理有指示时向总经理递交“设备购置的技术经济分析报告”,并附报“设备购置计划”。

4.1.2总经理对下述资料组织论证:

a.召集设备管理部门及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讨论;

b.组织对两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询问报价;

c.必要时聘请专业人士征询意见。

通过论证要对设备的先进性、适用性、维修性、安全性、售后服务等项目作出评价并记录,按择优选定的原则,对“设备购置计划”进行审批。

4.1.3设备管理部门依批准的“设备购置计划”,跟多家供应商洽谈,货比三家后,起草合同,按《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报批;

4.1.4由采购部或总经理指定的人员按照《采购控制程序》执行采购。

4.1.5设备到厂后,由供应商安装试机或由我司人员安装试机,达到预期的技术参数后,由使用部门、采购部门和设备部代表共同验收,并填写“设备入厂验收表”及“重点设备安装、调试记录表”。

4.1.6设备管理部门对已购置的设备:

收集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并填写“机器设备一览表”;

b.在设备上进行标识;

c.填写“设备移交清单”移交给使用部门,并按《设备使用前培训考试规定》,对设备使用部门的负责人和操作工进行培训和考试。

d.对设备运行和完好检查进行记录统计。

4.2设备的保养与维修

4.2.1设备管理部门

电力公司规章制度 篇11

第一条因工作需要,各单位可申请领用集团标配的办公机器及办公设备。为了保证办公设备的正常运转,提高办公设备的工作效率和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办公设备申领流程

一、新员工经入职培训后,凭单位人事部门签发的《人员录用审批表》(见“集团人事招聘制度”),到单位办公室申领相应的办公设备。

二、单位办公室信息技术员负责检查办公设备库存,充足可直接发放;如不足,设备管理员则做好登记,对外进行采购。

三、设备到库后,单位办公室的信息技术人员应认真验收设备后,登记《办公设备初始表》(附表1)、《办公设备状态变更表》(附表2)、《办公设备状态表》(附表3)。

四、设备发放时,信息技术员与或领用人共同检查设备状态是否完好与配件是否齐全。若无异常,领用人需填写《办公设备领用单》(附表4),以明确保管责任。设备管理员需填写《办公设备状态变更表》、《办公设备状态表》。

第三条办理设备归还流程

一、离岗员工持单位人事部门签发的《员工离岗/职通知函》到单位办公室办理办公设备归还手续。信息技术员核对《办公设备状态表》,查找离岗人员的全部领用情况,收回设备。

二、领用人和信息技术员在共同检查所归还设备,在无损坏、无缺少配件、无欠费情况下,领用人需在《办公设备归还单》上签字确认。如有损坏、缺少配件、欠费的,应按价格赔偿、支付所缺的配件价格(配件价格由供应商提供)、还清欠费后,设备管理员才可签字确认,并经由单位办公室负责人盖章审核后,方可继续办理离岗手续。

三、领用人和信息技术员当场将电子设备做返厂设置,如返厂设置失败,信息技术员不得在《离岗通知函》上签字。

四、办公设备归还人、信息技术员需填写《办公设备状态变更表》、《办公设备状态表》。

第四条办公设备采购流程

一、各单位办公室负责设备的采购、登记、发放与运维工作。各单位根据自身需要向集团指定供应商处进行采购。

二、设备发放时,信息技术员与领用人共同检查设备状态是否完好与配件是否齐全。若无异常,领用人需填写《办公设备领用单》,以明确保管责任。设备管理员需填写《办公设备状态变更表》、《办公设备状态表》。

第五条机器设备管理流程

一、办公设备台账与盘点

1、《办公设备初始表》:当设备购入并出库后,管理责任即移交至使用单位,就开始登记此表。表格反映了固定资产在最初移交到信息中心时的状态,表格中的数据一旦生成则不允许修改。

2、《办公设备状态变更表》:记录每一次固定资产相关状态属性变化情况,是记录设备资产变化的流水账,从而触发《办公设备状态表》的修改。由各单位办公室的信息技术员填写。

3、《办公设备状态表》:表格反映了固定资产的最新状态,表格中的数据不得随意修改,修改的唯一依据是《办公设备状态变更表》。由各单位的信息技术员填写。

4、《办公设备领用表》:表格记录了各经营性单位领用办公设备的实际情况。由各单位信息技术员填写。

5、《办公设备初始表》、《办公设备状态变更表》、《办公设备状态表》、《办公设备领用表》的原件各单位进行存档。

二、盘点

1、根据各单位的发放及统计台账,各单位办公室应当于每季度末对办公设备进行局部盘点,集团行政管理中心每年年终对各单位办公设备进行全局盘点。

2、盘点内容:核对机器设备使用情况是否正常,是否有损坏或缺配件,及所使用的设备跟领用时是否一致,是否有丢失。

3、在规定的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丢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

4、信息技术员根据盘点情况,对于毁损、丢失、及配少配件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经集团行政管理中心最终确认,再交由单位财务部门划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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