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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我,为什么日子一去不复返?
翻开崭新的语文书,看到朱自清爷爷写的《匆匆》,勾起了我无限遐想。他的“时间匆匆,一去不复返”极细腻的刻画出时间流逝的踪迹,然后写出了这篇对时光流逝感叹的文章。
感叹时间的踪迹,不只是朱自清爷爷的感叹,还有我们。
古人云: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每一秒钟都很重要,正如你发呆时,就白白失去了一寸又一村的光阴。有时候,我上课在打瞌睡,每一下的鼾声时间又飞逝了,每次忽睡忽醒时,时间又溜走。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珍惜每一分每一秒。做事情时,我们要高效率,又快又准,尽量做到最好,以使“留”住了时节省。望着时钟发呆,滴答滴答,一秒有一秒,一份有一份,可我们有没有想到过:如果把它节省下来,发呆的时间,一点一滴的积累起来,那能做些什么?慢慢地看完一本书?还是……例如大发明家——爱迪生,他平均每三天就有一项的发明,正是这样捉住分分秒秒,进行了仔细又仔细的研究,光是寻找作电灯的材料就做了一千多个试验;“哪里是天才,我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工作上。”伟大的鲁迅先生正是这样的缘故,为我们留下了六百多万字的精神财富。
莎士比亚曾说过,放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放弃他。正是这样,时间又匆匆地闪过。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时间。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匆匆。这篇文章出自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之手。文章意义深厚。
本文主要围绕着“匆匆”二字,细腻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揭示了旧时代的年轻人已有觉醒,但又为前途不明而感到彷徨的复杂心情。
现实中也的确是这样。一晃眼,十二年过去了,从一个无知的小男孩变成现在一个六年级的学生了。四千三百八十多的日子里,除了吃喝玩乐,读背学算又干过些什么?短暂的人生中,十二年,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啊!列宁先生生前曾这样说道:“浪费时间就等于慢性自杀。”仔细想想,又是的。时间是公平的,它只会给每一个到世界上的人一次机会。如果你不珍惜,过了,就没能再回头的了。正所谓: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金钱虽说是万能的,但是它怎样也买不到过去。
虽说是这样,但只要你抓紧它——时间,你还是会得到你想要的东西的。又如鲁迅先生生前的一句话:“时间就像海绵,只要你愿抓,还是有的。”没错,我们都要抓紧生命中的每分每秒。好比如晚上做作业。只要你不放过任何一秒,保质量,保速度地去做,你就会很快地完成任务,然后你就可以读多一点课外书,扩宽知识量。假如你感觉到时间就像命运一样在你掌握之中,你将会度过一个不平凡的一生。
除了抓紧时间之外,还不能虚度一生。为我们的将来定一个目标,奋力向目标前进。我们还要为社会多作贡献,因此我们就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做事力求完美,不能马虎。多学点东西,长大为祖国增光。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要珍惜时间,不得虚度一生。
在我们的《读物》课本上,有一篇题目叫《匆匆》的短文。这篇文章虽然不到150字,但我读起来却很亲切,每读一次我都有新的感受。
这是一篇描写时间的文章,形容时间每时每刻都在从我们身边走过。不论我们洗手也好,吃饭也好,还是学习或睡觉,时间都滴嗒滴嗒地从我们身边走过去了。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进一步认识到时间是公正无私的,它对什么人都一样,不会多给这个几秒,也不会少给那个几秒。谁想让时间过得快点,谁想让时间过得慢点,也是不可能的,问题在于如何做时间的主人。
学习中,我体会到只有珍惜分分秒秒的时间,才能成为时间的主人,而不做时间的奴隶。我想,上课时认真听讲,这样我就充分利用了每节40分钟的时间;放学后,我认真完成作业,然后挤出点时间来多读书、参加有益的活动,如画画、写诗、剪纸这样,课外的时间,就被我充分利用起来了,我就成了时间的主人。
这两年来,我除了学好各门功课以外,还在全国各地的报刊上,发表了画、诗和作文等55件。这些都是我不断学会利用分分秒秒的时间,取得的一点收获。去年暑假,爸爸出差了,妈妈要上班,我天天一个人在家里,做完了每天的作业后,就练习画画儿。窗外,小朋友们玩得好热闹呀,我真想马上跑出去玩。可我看到自己当天要练习的画还没有画完,就又坐下来了,直到画完我才出门去玩。我想,如果自己平时上课不认真听讲,放学后只知道玩,这样时间就被白白浪费掉了,也就成了时间的奴隶了。
学习中,我进一步加深了对《匆匆》这篇课文的理解:珍惜时间的人,哪怕只给他几分几秒,也会觉得有所收获,过得很充实;浪费时间的人,就是给他几十年,也会觉得一无所获,过得很空虚。
读了朱自清的散文《匆匆》,让我深受感悟,思绪万千。《匆匆》使我真正明白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道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的确是的,露珠儿干了,有再晶莹夺目的时候;太阳落山了,有再从东方升起的时候;天空被乌云遮蔽
了,有重现光明的时候……可我们手中的日子呢,却如江河入海,一去不复返!
“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回想一下,我又何曾不是这样每天都快速地把作业在学校写好,放学把书包一扔,不是看电视,就是玩耍。父母看见了多次批评,可我却说写好了,书上的内容也记得。可当试卷发下来,却是处处挂“红灯”。我也就像朱自清先生写的那样“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珍惜时间的人,哪怕给他几分几秒,他也会过得充实;;浪费时间的人,哪怕给他几十年,甚至几百年的光阴,他也会一无所获,过得空虚。上天对任何人都是公平的,给每个人都是一天24个小时,主要看你怎样掌握,怎样分配。鲁迅先生说得好:“时间就像海洋里的水,只要你能挤,总能挤出。”
时间,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玩耍的人们啊!快睁开你的双眼,不然,时间将在你身边消逝。
1,文章开门见山,直接抒发了自己读《匆匆》这篇散文后的感受,通过这篇散文明白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个道理。文章引用原文,加以自己的理解并结合自己的学习生
活展开深刻论述,中心明确,结构完整,层次分明。
2,小作者对时间的“珍惜”和“浪费”进行了一番彻悟,并借用鲁迅先生的名言表明了自己的观点。结尾发出真挚的呼唤,感情充沛饱满。
读《匆匆》有感
时间过得真快,一下子我们就上六年级了,马上就要小学毕业了,真是感叹时间的稍纵即逝。刚开学的第一个星期,我们就学习了一篇关于时间的散文《匆匆》。散文《匆匆》是作者朱自清感叹时间去的匆匆,抱着惋惜以及对时间的无奈来记叙的。作者在课文中紧紧围绕“匆匆”二字,写出了时光去得匆匆,人们无法挽留,最后得出:我们不能白白走一遭的结论。
学完这篇课文,我也感触很深,是啊,时光去得是如此的匆匆,昨天接着今天,今天接着明天,明天接着后天……我经常听我的外婆说:”乐莹好像没几天前才上幼儿园,现在怎么马上就要小学毕业了啊!“时光飞逝,简直让人无法适应。我们应该去珍惜它,但是有些人并不懂得珍惜,虚度光阴,到了老年时才后悔。”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话谁都会说,但是真正懂得其中的意思与珍惜时间的人又有多少呢?前一秒与后一秒虽然只有一秒之差,但是前一秒过去就过去了,是不会再回来的'了,随着前一秒,后一秒也在逐渐消失,接着又是一秒……,人的一生只有那么多的时间,多一秒都没有,别以为我们的日子还有许多,或许一眨眼,我们的日子就到头了。苹果手机的创始人乔布斯曾经说过:“你的时间是有限的,所以不要浪费时间,活在别人的世界里。”这样看来,我们更要珍惜时间,在我们生命有限的时间里,去为我们的世界做出奉献。就像文中朱自清说的一样:“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这使我不禁想到了鲁迅先生,鲁迅先生一生十分珍惜时间,在逝世前几天还在坚持工作,他除了珍惜自己的时间外,还珍惜别人的时间,开会从不迟到,他还为后人留下了许多文学作品,他的名字永远被后人牢牢地记在心中。
记得我曾在《儿童文学》上看到儿童作家汤汤写给她儿子的一篇文章《世界上为什么会有分别这件事情》,讲述的是作者与儿子暂时分别后,所引发对时间流逝的感叹。其中“”我想世界之所以安排了‘分别’这件事情,一定是为了我们用力珍惜所有在一起的日子,好好活着,好好地爱。“她的整篇文章流露出母亲对儿子的不舍之情以及对时光、光阴蹉跎的概惜,提醒我们珍惜时间,珍惜我们在一起的时间。
学完这篇课文后,我静静地思索着,以前的我也不知道珍惜时间,认为时间还有许多的,不懂得珍惜。可自从学了这篇课文之后,我才知道时间一去不复返,过去就过去了,不会再回来了,时间如金子般宝贵,但金子却买不回来一秒钟的时间,时间过去是无法再回头的。
时间匆匆流过,我们能做些什么呢?把握好每一秒,珍惜眼前的时光,让生活变得充实,让生命充盈着意义,就让我们共同努力吧!
蜻蜓飞了,有再来的时候;荷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柳条枯了,有再绿的时候。但是,时间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在我的手中,已不知不觉的溜走了4000多日子,就像是指尖上的细流瞬间滑过;就像是针尖上的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时间无声无息的融入时间的流里,没有一点儿痕迹。
以前的我,总是一点儿也不在乎每一分钟,任时间快速的流逝。因此,吃饭的时候时间在饭碗里过去;跑步时,时间在脚步声中过去;画画的时候,时间便在手中溜去了……我感觉到时间过得匆匆了,于是,挽着面叹息,但新来的一天,又在叹息中闪过了。
时间非常的宝贵。在医生手中,争分夺秒便可以挽救一个人的生命;在商家手中,每一分钟都是财富;在战场上,每一分、每一秒都是战斗,胜利的保证……
从前,我对时间毫不在意。妈妈总是告诫我要珍惜每一分钟,可我总是不以为然,认为时间多得是,不必紧扣每一分、每一秒。因此,上课的时候,我的眼睛盯着窗外;吃饭的时候不紧不慢,还一边看着电视;写作业时,同学来找我玩游戏,我便放下手中的书去狂欢了……
现在,我懂得了一分钟的宝贵,一分钟的重要。因此,不断的在海绵中挤出时间,合理的安排我的每一分钟,不让每一秒流失:一、早睡早起;二、每天保证一小时博览群书;三、每天写一篇日记或作文;四、课间做有意义的活动。
时间是宝贵的,它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它并没有优待哪个人。时间来去匆匆,我们要珍惜每一分钟,让有限的生命更加辉煌灿烂!
《匆匆》是篇关于要珍惜时间的散文,真实题如其文。《匆匆》这篇文章的寓意和“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的含义是一样的。
《匆匆》诞生于朱自清的笔下,朱自清,原名自华,字佩弦,现代著名诗人、散文家、学者、民主战士,他的散文成就很高,写景抒情,意境清新优雅,语言质朴有风采。他的散文是中国现代散文的典范。《背影》、《荷塘月色》、《桨声灯影历来秦淮河》邓散文名篇,均以诗意盎然著称于世。有诗集《雪朝》(与人合著),诗文集《踪迹》,散文集《背影》、《欧洲杂记》、《你我》等。
《匆匆》主要是描写了日子一去不复返的特点,以及作者对八千多日子来去匆匆和稍纵即逝的叹息。全文紧紧围绕着“匆匆”儿子细腻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最后作者感悟而发愤,并流露出对时间流逝的无奈何惋惜。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描写大自然的荣枯是时间流逝的痕迹。最后一句表达了作者对时光逝去而无法挽留的无奈何对已逝的日子的深深留念。“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作者把自己八千多日子的流逝作了高度的概括,日子就是“吹散了”、“蒸融了”般消纵即逝。体现了作者用全身心去感受时光去感受时光的流逝。“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了,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这是全文的点睛之笔,隐含的,是作者不敢虚掷光阴、力求上进的精神。
时间真是匆匆一去不复返啊!我们转眼间就将要毕业了,就将要离开我们的母校,就将步入初中的生活,然而自己好像没有学过什么,知识坐在教室里听课,脑袋并没有什么反应。小学即将毕业,在之前学过的东西,如雾般,摸不着,如幕布后的人,看不着。可我还是像以前一样,慢慢地吃饭,慢慢地步伐,慢慢地笔速,一切都是慢慢地,只想用慢慢来充实内心的空虚,让自己不再为什么考试的但系。
就是因为即将来临的考试,让我想到以前,在那时我一定要努力学习,免了我现在的麻烦,课室,时间不会倒流。
但读了《匆匆》后,我已经懂得了时间的珍贵,要充分利用时间才能和时间并肩而行的道理。
学习过《匆匆》这一课后,让我感受到了很多。
这一课主要讲了,作者对逝去的时间感到无奈和惋惜并对自己以前的无所作为感到自责。
燕子去了,有在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在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在开的时候。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里让我感受到了时间是抓不住的,不是像动物或植物,还能回来、还能重生。
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的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影子。作者把自己过去的八千多日子比喻极小的针尖上的水滴,把时间的流里比作浩瀚的大海。日子显的多么的渺小,消逝的那么快,无声无息、无影无踪。
表现出作者十分无奈的情绪。我感受到日子稍纵即逝,过的很快。
过去的日子如青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感受到了,作者对自己以前的无所作为感到自责。
岳飞说过: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鲁迅也说过:哪有天才,我只不过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了工作上。
学习了这篇课文后,让我感受到了时间的重要性!我一定要珍惜时间!
人生是一场单程旅行,时间就是人生的旅票。人们只有在时间已经白白浪费后,才回过头叹息,埋怨着时间的流逝,却从来没有审视自己。
当我们在看肥皂剧时,时间已匆匆离去,带领我们赴往下一段旅程。虽然时间是不会停止的,但是为什么人们不能充实做些有意义的事呢?不要让人生之旅这么虚无呀。我们可以去游历祖国的大好河山,可以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可以去培养自己的一技之长……有这么多事可以做,人们为什么会无聊呢?
朱自清感叹着过去的时间渺小,我却不然。一个人对于地球46亿年的长河的确像是沧海一粟,可对一个人来说,一分钟也是宝贵的。在区区的一分钟里,可能在汶川大地震中生还的人会多一个;可能在有难题想不通时,有了思路……时间对于人来说,就是无价之宝。虽然它去得匆匆,但是,人们也能和时间去赛跑。
在每时每刻,时间都在流逝,朱自清也在《匆匆》道出了人与时间的平衡。难道人们不能打破这些,去和时间比赛?只有和时间一起赛跑,人在一生也将十分充实,旅程也是幸福快乐的。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我们一定要珍惜时间,去努力向前,让一张单程票没有被匆匆的日子击败。
匆匆,匆匆忙忙,时间去得匆匆,溜得忙忙,不给人以丝毫喘息的机会。一日就匆匆地溜走了;有没有声息,一日又匆匆赶来,在没有任何预兆是情况下,又一日从我们眼皮下溜走了。时间来得匆匆,去的匆匆。给浪费时间的人以遗憾,给抓紧时间的人以机会。
时间,多么令人费解的名词,多么令人难以捉摸的性格,时缓时慢,时喜时忧,时好时坏,时顺时逆。时间最公平,他给任何人的都是二十四小时,但给任何人的又都不是二十四小时,关键在于你是不是把握好了时间。对我而言,我对于时间的忠告只有一句话:钟表可以回到起点,却已不是昨天。
时间是那么的匆匆,一天一天就这么过去了,等到又溜走一日时,留给我们的只有叹息。这时钟表又回到了起点,但已经不再是昨天,不再是过去了。时间匆匆忙忙的溜走了,我们能抓住的只有现在,但现在又是那么容易抓住的吗?
时间点滴点滴的从指间流逝,从手边悄无声息地溜去,它过得如此匆匆,我们能抓住的有什么呢?只有现在,努力抓住现在,才能不留下遗憾。我们能留下什么呢?只要抓住现在,我们就能留下美好的回忆。记住:钟表可以回到起点,却已不是昨天。,别让钟表回到了起点,而你却把遗憾留在昨天,把回忆留到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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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公平的是时间,她不慷慨地多给人一分,也不吝啬地少给人一秒。题记
人是怎么老的?早上洗脸,是一天的开始;晚上洗脸,是一天的结束。洗着洗着,人就老了。是啊,时光如流水,眨眼间,就在指缝中流逝了。
前几天,我在杂志上看到了一篇令我感受深刻的文章《流浪汉和时光老人》。这篇文章写的是一个老流浪汉,十分后悔以前虚度光阴,请求时光老人让他重返幼年。可他又重蹈覆辙,不珍惜时间,最后依然一事无成。这两天,这篇文章一直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提醒我珍惜每一分,每一秒,像一口大警钟似的。
从古代开始,人们就非常珍惜时间。古书《淮南子》有云:圣人不贵尺之璧而重寸之阴;汉府诗集《长歌行》更是有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少壮不努力,老大徒悲伤》的名句;晋朝的陶渊明也有惜时诗: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唐末王贞白的《白鹿诗》中更有一寸光阴一寸金妙喻。不光中国,外国亦是如此:法国的作家巴尔扎克把时间比作自己的资本;德国诗人歌德将时间比作自己的财产;76岁的科学家爱因斯坦病重时,一位好友问他现在最想得到什么?他说:若干小时。因为他想用剩下一点时间来整理零乱的稿子
我们在出生时,上天就给了我们最好的礼物时间,不分穷人、富人,它是公平的,每人一天都有24小时,1440分钟,86400秒。我们用时间来经营我们的一生。有的人善于经营,一分钟变成两分钟,一小时变成两小时,一天变成两天他们用上天赐予的时间做了很多事情。其实,世界上的为人、首相、科学家,他们都在于运用时间的成功,听他们都是高效运用时间高手。可偏偏有些人,是那么不珍惜时间。早上起床还要在被子里赖个五、十分钟;明明要学习了,还要和同学聊十几分钟;对毫无意义的电视剧一看就是几十分钟不知道有多少时间就这样白白溜走了,没有任何生产效益,多可惜!
翻开相册,拿出照片:照片上乳臭未干的小毛孩怎么就眨眼成了翩翩少年?爸妈的结婚照还未发黄,怎么就鬓发已白?你那满脸皱纹的爷爷奶奶呢?问起这些问题,他们呢准会喃喃地说:时间过得真快!一辈子不知不觉就过去了!
岁月无情啊,亲爱的同学们,不要觉得你们还小,离老还很遥远,可以有大量的时间花费如果这样想,这样做,就会像许多人一样,满头白发时问自己,我怎么就老了呢?我怎么还仅仅在学海的中心,距离理想的时间还那么遥远呢?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让我们珍惜时间,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从现在做起。
人们常说,世界上最公平的是时间。时间对任何人 都一视同仁,它既不慷慨地多施舍给哪个人一秒,也不 吝啬地少给予哪个人一分。每人每天拥有的都是 86400秒。然而在同样的时间里,有的人能学到丰富的 知识,有所收获;有的人学到的东西却少得可怜,甚至 到老仍一事无成。这其中的重要原因就是人们对时间 的态度不同,有的珍惜,有的浪费。
四年级时,我在报上读到一篇文章—《时光老人 和流浪汉》。文章主要讲了 一位流浪汉,十分后悔小时 候虛度了光阴。于是时光老人就把他变回了小孩。可流 浪汉重蹈覆辙,最后依然一事无成。两年来,这篇文章时常浮现在我的脑海,它像一个警钟,提醒我要抓紧每 一天、每一分、每一秒。
古往今来,一切有所作为的人都很珍惜时间:宋代 诗人陆游能做到“待饭未来还读书”。虽然“待饭未来” 的时间是十分短暂的,但是只要积少成多,就能读不少 书。陆游正是凭着这种不浪费一分一秒的精神,一生读 了许多书,写下了近万首诗。鲁迅先生也是把别人喝咖 啡的时间用在了学习、工作上。革命导师列宁、毛泽东、 周恩来等领袖人物都是珍惜时间的楷模。
而我们同学们当中有不少人整天沉湎于玩游戏, 或者干脆无聊地闲逛,大好时光在不知不觉中被浪费 掉了。这是最要不得的,因为人生短暂,是不会有多余 时间供人消遣的。只有抓紧时间做一些有益的事,积少 成多,才能有所成就,才不会像文中的流浪汉那样再次 追悔莫及。
人的一生中,青少年时期的时间特别宝贵。这个阶 段生命力最旺盛,精力最充沛,记忆力最强。我们要充 分抓住这一大好时机,认真学习文化知识和各种技能, 做好迎接挑战的准备。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让我们一起珍惜时间吧! 努力,请从今天开始,从现在做起。
今天,我读了一篇名叫《流浪汉与时光老人》的文章,看完之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一直在思考,流浪汉比别人多了一次返老还童的机会,为什么还不好好珍惜呢?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流浪汉在哭,后悔当时不好好读书,败光家产。时光老人给多了他一次返老还童的机会,可他仍然按照老样子生活。到了老年,他又哀求时光老人给多他一次机会……
如果你不懂得珍惜时光,即使给你再多的时光,你也不会获得成功。事实上,时光老人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他给每个人的时间都是一样的,谁也别想多一分一秒。但在有限的生命中,有的人事业有成,成了大学问家,有的人却一事无成,只能当流浪汉,为什么呢?答案是你并没好好的珍惜光阴.如果你想成为一个有用的人,珍惜时间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为何不好好珍惜时间,好好读书呢?现在的同学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还不懂得好好读书,整天沉迷于网络游戏,或是无聊瞎逛。乡村里的同学想读书都没得读。同学们难道你们还要一天天的虚度光阴吗?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个道理我想我们应该都懂。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应该要珍惜每一分,每一秒,每一刻。
时间是很宝贵的,正如人们所说:浪费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我们必须得和时间赛跑,珍惜我们的童年,珍惜我们的青春。我们要留住今天的太阳!
四年级时,我在报上读到一篇文章——《流浪汉和时光老人》。主要讲了一位流浪汉因为读到了颜真卿写的“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的诗句,十分后悔小时候虚度了光阴,于是时光老人就把他变回了小孩。可流浪汉依然一事无成。两年来这篇文章时常浮现在我的脑海里,它像一个警钟,提醒我要珍惜时间。
古往今来,有所作为的人都很珍惜时间。宋代诗人陆游能够做到“待饭未来还读书”。虽然“待饭未来”的时间很短暂,但是积少成多,就能读不少书。陆游正是凭借这种不浪费一分一秒的精神,一生写下了近万诗词。革命导师列宁、毛泽东、周恩来等领袖人物都是珍惜时间的楷模。抓紧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才不会像流浪汉一样,追悔莫及。
人的一生中青少年的时期最为宝贵。这段时间生命力最充沛,我们要认真珍惜这短暂的美好时光。惜时如金,“莫等闲,白了少年头”,让我们一起珍惜时间,不要虚度年华。
“叮铃铃、叮铃铃……”我的小闹钟放大它的嗓门又在催我起床了,“哎呀,再睡一会儿,就一会儿吧。”接着,我又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突然,我猛地想起了几天前看到的一篇短文《时光老人和流浪汉》,就赶紧起床了。
那篇文章讲的是:有一个流浪汉在路边伤心地哭泣,时光老人见他哭得那么伤心,就问他:“你为什么哭啊?”流浪汉回答说:“我少年打玻璃球,青年玩纸牌,中年打麻将,浪费了我的青春,如今我一无所有,家产也败光了。”说完,流浪汉又伤心地哭了起来。时光老人试探地问:“假如你可以返老还童?”青年坚定地说:“如果我可以返老还童,我一定努力学习、工作,干出一番大事业来。”时光老人一边挥魔杖,一边说:“真正的生命,由你自己争取。”那个流浪汉变成了一个十来岁的孩子,可是他还是没有珍惜时间,转眼间,又变成了流浪汉,一无所有……
我想,我自己不是跟那个流浪汉一样在浪费我的时间吗?
那一回,我到爸爸妈妈的房间玩耍,不小心把爸爸最心爱的手表弄坏了,我一点儿也不担心,觉得能躲一时就躲一时,反正我才读一年级,还小呢,过几天再说吧。“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一转眼,我已是五年级的学生了。在这五年中,除了上学时间,我甚至没看过一本书;在这五年中,我只懂得玩,从没好好珍惜过时间。爸爸的手表早已经生锈了,而我还没有把事实的真象告诉爸爸。时间比金钱还宝贵,可我那时却不懂。
从现在开始,我一定要好好学习、珍惜时间。我再也不能贪玩了,再也不能睡懒觉了。我要活出真正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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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春读了本书《朱自清散文集》,最喜欢的要属《背影》,老生常谈的名篇了,但读后我仍然眼眶发酸。就是因为《背影》“像”,朱先生的父亲,像极了我的父亲……
《背影》主要写了作者回家奔丧后返京,父亲送他到车站,仔细叮嘱并翻上月台为作者买橘子,作者望着他的背影不禁泪下的事。
印象深刻的是那一段朱自清先生的父亲很小心地捧着橘子下月台又上月台,但最令我动容的是那句“我心里暗笑他的迂”和“我当时真是聪明的过分”这种相处方式很像我和我的父亲。
父亲在武汉工作,没有什么大事,半年见不着他是常态,他回家,我多半也持不耐烦态度。某次他离家返汉,我去送他,将上车时,他很是仔细地叮嘱了一番,无非是些老掉牙的,住校要和同学处好关系,学习要认真,回家了要多帮忙做下家务,不要和弟弟吵架……听得
我耳朵都快生茧了,心中颇不耐,一时竟说了出来“哎呀,我都多大的人了,我又不是不知道,烦死人了!”言毕,低下头去继续玩手机。竟就这么忽略了父亲脸上的无措和伤心。
如今回想起,实在是太不应该了,就算再啰嗦,也是父亲的一腔好意,当时的父亲得有多难过?此时我或能理解朱先生的后悔了吧。
近武汉疫情颇严重,受周边环境影响,父亲常常整夜整夜的睡不着,望着手机中日渐憔悴的他,一股难以言说的感觉便弥漫开来,胸口闷闷的。朱先生看到他父亲背影时约莫也是这种感觉,一种很难受,直催人泪下的感觉。
但无论父亲多难受,在我面前,他似乎总笑眯眯的,我问起他的情况,他却总说—很好,没事的。我知他只不过是想让我放心罢了,我的父亲对我,就像朱自清先生的父亲买橘子一般,即使自己再如何艰难辛苦,也小心翼翼地呵护着。
父亲对我,就像朱自清先生的父亲买橘子一般,即使自己再如何艰难辛苦,也小心翼翼地呵护着。(赵健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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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是大名鼎鼎并受儿童爱戴的曹文轩写的,主要写一个小女孩葵花与爸爸相依为靠,后来葵花住在青铜家,发生了许多具有不屈不挠品质的故事。
其中一个是这样的:第七章的三月蝗:今年三月发生一场损失惨重的蝗虫灾,大家都在全力抵抗,但这成千上万的蝗虫铺天盖地的飞向田地,青铜家的田地也一样被袭击了,但他们家却是顽强地抵抗虫灾,青铜、葵花去芦苇荡采集芦苇根,虽然苦了一点,但他们依然坚强快乐的生活着。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这两个主人公何尝不是面对痛苦,如果他们不正视痛苦他们又如何能快乐的生活下来呢?
记得有一次,我在踢足球时腿被擦掉了一块皮,回到家时,妈妈和蔼可亲地说:“宝贝,你的腿擦掉了一块皮,我来帮你涂一下酒精吧!”可我怕痛,就阻止了妈妈。过了几天,我把《青铜葵花》看完了,就让妈妈帮我涂一下酒精,妈妈说:“前几天,你还不让我涂呢?今天怎么就乖乖涂酒精啦”!我说:“因为你给我买的《青铜葵花》这本书中的青铜、葵花面对蝗虫灾难后,依然坚强的生活着。”妈妈微笑着点了点头。
是啊,我们真应该面对因难向它们致敬,是它们在挫折中磨练我们!
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并不都是美好。就像我读的这本《青铜葵花》一样。这是一个关于男孩与女孩的感人故事,每每回想起书里的点点滴滴,我不由潸然泪下。
男孩青铜在一场大火中失去了说话的能力,像一只失去翅膀的小鸟,非常孤独。而葵花的到来让青铜倍感亲切。他们亲如兄妹,一起生活,一起游戏,当然,也一起经历了许多困难:他们一贫如洗,为了让葵花上学,青铜放弃了上学的机会,自己走街串巷卖芦花鞋;他们饥寒交迫,蝗虫把所有的麦子吃光得精光,他们忍饥挨饿,互相鼓励。虽然是个孩子,虽然苦难正磨砺着他们的内心,但他们却用微笑和坚守给以回应。
读到这儿,我想起了我国著名的文学家鲁迅先生。寒假里,我有幸参观了他的故居,了解了先生不为人知的童年经历:13岁,家道中落,他受尽世人冷眼,却坚强地同母亲一起承担起家庭的重担。学习上,先生发奋图强,励精图治,最终收获成功。瞧,鲁迅先生和书中的主人公一样,能笑对生活中的不美好。正如曹文轩先生所说: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一个时代的痛苦,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成为一个强者。
当时阳光如泻,一望无际的葵花田里,成千上万株葵花,花盘又大又圆,正齐刷刷地朝着正在空中的那轮金色的天体在那个午后,葵花依依不舍地离开了青铜,离开了大麦地。我明白,生活并不美好,但若笑着面对,心间便能开出郁郁的小花。笑对苦难,芳香自来
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的书是《青铜葵花》。
刚看到《青铜葵花》的封面时,我原本以为这是一本写景的书。可是,仅仅翻开第一页,我就知道这不是写景的。优美笔触里,葵花从大自然景致中一出现就占据了我的心灵。这是一个怎样的小女孩?会发生什么事呢?疑问催着我饶有兴致地看了下去。
我的眼睛被里面的文字吸引了!写得多美呀!我发出感叹。“七岁女孩葵花走向大河边时,雨季已经结束,多日不见的阳光,正像清澈的流水一样,哗啦啦漫泻于天空……”我反复读着这一段文字,而且每读一次,就有不同的感受。后来慢慢地读彻了读透了这文字背后的文字:孤独。正如书里面写的:“葵花很孤独,是那种一只鸟拥有万里天空却看不见另外任何一只鸟的孤独。这只鸟在空阔的天空下飞翔着,只见翅膀划过气流时发出的寂寞声……”葵花会这样一直孤独下去吗?
书回答我:当然不是。
葵花遇到了哑巴男孩——青铜。葵花远离了自己的家,只能在别人家住,可没有谁想收养她,因为这意味着一大笔开销——钱。除了青铜一家和嘎鱼一家,最终葵花选择了青铜一家。青铜的家人对她很好。
看到这里,我体会到了爱!爱,让孤独黑暗的一角有了一束阳光。每个大麦地的人都对葵花很好。多么淳朴的乡村生活呀!对葵花最好的是青铜——她的哥哥。青铜恨不得将所有东西都给她。看马戏,青铜让葵花坐在他的肩上,即使再累也会让葵花看完;遇到臭小子,青铜第一个冲上去保护葵花……
可这样安详的日子并没有过太久——蝗灾来了!可恶的蝗虫将粮食全部吃完了。大麦地的所有人都饿得面黄肌瘦。然而,即便就是在这种时候,青铜也将“救命粮”——芦根,先给了葵花。他一定在想:我可以饿着,但妹妹可不能饿着,她可是我的妹妹呀!于是他将甜滋滋的芦根给了妹妹。他当时一定也很想吃,但还是给了妹妹。当发现自己的妹妹不见了,青铜发了疯一样地去找她,也不顾脚上被芦苇划破的伤口。当他找到妹妹葵花时,着实松了口气,这时才发现自己的伤口火辣辣地疼,晕了过去。如果换作妈妈也会这样找我吧。我笑了也哭了,笑青铜对葵花的好,哭世间多少人找自己的孩子找不到而痛苦。
蝗灾对大麦地一场灾难,祸不单行,此时又有一件坏事降临到了青铜家——青铜的奶奶病了。这位身体扎实很爱干净的老人病了。葵花知道奶奶是因为操心自己的学费而生病的,便天真地以为自己不上学奶奶的病就好了——于是她故意考差了。奶奶和家人气急了,痛打了葵花一顿,可青铜却将葵花护着,知道了真相以后,向老师求情。可葵花依然没有放弃,她出去打工赚钱。泪水再次滑过我的脸颊,我笑葵花的幼稚,脸上却有泪痕。我哭青铜护着妹妹那种倔强劲儿,脸上却笑着。看完了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复。
这就是爱呀!爱的价值是什么呢?可以是一个微笑,可以是一封信,可以是一个眼神,这些也许都是微不足道的,但其中所蕴含的爱的意义却是无限大的,也许可以让孤独的人拥有人们的关怀;可以让悲伤的人快乐起来;也可以让充满仇恨的人变成充满关爱的人。
爱的价值无限大!不管是青铜还是葵花,只要每个人心中充满爱,这个世界就是美好的!
一个城市女孩;一个乡村男孩;一个父母双亡,无依无靠;一个家境贫寒,意外失声,青铜、葵花,我想,这就是书名的来源吧。
七岁的葵花和她的爸爸与众多知识青年迫不得已离开城市,来到大麦地,而葵花的爸爸却意外溺水,使葵花寄养在青铜家,一家人过的虽然清贫却十分快乐,可正当他们享受着天伦之乐时,命运又将葵花召回了城市,当葵花再一次来到大麦田时,不能说话的青铜居然喊出了葵花的名字……
我怎么也想象不到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家庭竟过得比任何人还要快乐、还要幸福,尽管他们并不富裕;我怎么也忘不了青铜背着葵花看马戏的样子,为了妹妹,他拼命告诉自己:不能倒下,不能倒下……仿佛他的背上承担的不仅仅是妹妹的重量;一幕幕感人的情景浮现在我脑海,我好像亲眼看到了青铜哈着热气,细心的为葵花做着冰项链;青铜光着脚丫在芦苇荡中耐心的抓着萤火虫为葵花做灯;青铜牵着牛儿护送葵花上学。又好像看到了葵花认真的青铜认着那些在青铜眼里异常复杂的汉字;葵花不想让家人操心,没有和任何人提起拍照的事;葵花故意不好好考试,希望能把学费给奶奶治病。他们是多么懂事啊!面对困难毫不退缩,有着不属于他们这个年纪的懂事、成熟,对所有人都充满热情。
看完书,想想我们自己,与大麦地的人相比,我们的条件要比那里好很多,可我们有青铜、葵花那么懂事、那么勇敢吗?有时,我们的懂事可以表现在为父母敲一敲背、递一杯水。有时,我们的懂事可以表现在认真学习,每次考试都能考到一个理想的成绩。虽说现在大都是独身子女,可我们也能像青铜一样热情的对待每一个人、每一样东西,许多事都乐观的面对,遇到困难和危险,对自己说:我能,我行!
青铜、葵花身上值得我们学习的实在是太多、太多,“青铜葵花”,读完这本书,这四个大字似乎代表的不仅仅是名字,而是一份心酸、一种快乐……
我,是葵花,自小母亲便与世长辞,父亲不知所踪,独自守望着葵花田的我幸而遇到了那个男孩,他给予了我人间的幸福,他就是我哥哥——青铜。
我们虽不是亲生兄妹,但胜似兄妹,哥更是为我付出了许多,就从那一次说起。刘瘸子来照相,非常难得的机会,有张自己的照片,是一件多么令人渴望的事!可是要付钱,费用很高,我们家供我上学后日常揭锅盖都成了难题,即使我再渴望,也只能垂下眼皮,敛起眼中的光芒。可是哥哥他心思缜密,对我百般呵护,不喜欢拍照这样的借口根本不堪一击,哥哥唯恐委屈了我,可是“家里总得有些钱呀。”于是哥哥就采集起了芦花。他把芦花编成鞋子,在寒风刺骨的冬天到雪地上卖着芦花鞋……从一百零一双到十一双,再到哥哥脚下唯一的一双,直到一双芦花鞋也不剩,哥哥才踏着雪屑,赤足回了家,把手里紧紧攥着得、皱巴巴的钞票交给我,让我去照相,我望着哥哥那双被雪擦得干干净净,但却被冻得通红通红的脚,心里不禁起了一阵寒酸……
我哥哥是那样得令人自豪而心疼,家里没灯,他去做,却差点溺水;我滚下了坡,他温柔地拂去我身上的土,一步一步背着我上坡……
哥哥他后天失语,可他快乐、坚强,并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从我踏进哥哥家门槛的那一刻起,哥哥、爷爷奶奶、爸爸妈妈都视我如己出,给了我无微不至的关爱。最后,我回到了江南,回到了我的城市,冬去夏至,大草垛顶上的哥哥泪如涌出,无声无息地倒下,用尽平生力气喊出了:“葵——花!”用青铜铸成的葵花……
我爱我的哥哥,是他给了我无私的爱,在这儿,我向时时刻刻关爱我的哥哥道声谢,谢谢你,哥哥!
读《青铜葵花》有感四(12)班 陈欣这些日子,我读了不少书。但最令我喜爱的,还是老师推荐的《青铜葵花》这本书。书中说到的青铜、葵花以及他(她)们的奶奶都令我惊讶、令我感动。你们一定想问我为什么呢?那就听听我讲述吧!这本书写得十分美,形象的突出了每个人的性格。青铜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儿,但他的性格比较内向。在大麦地这个村庄里,很少有人与他玩。因为他的嘴不能说话,是个哑巴。只有奶奶与他的牛很了解他,懂他的心思,进入他的世界。葵花是一个很文静、优雅、活泼开朗的女孩儿。因为她的爸爸去世了,所以不久便到了青铜家,成了青铜的妹妹。青铜他十分喜欢葵花,他为了让葵花上学,放弃了他自己上学,他为了让葵花照张相,在寒冷的冬天,卖掉了自己的芦花鞋,他为了让葵花去看马戏,都让葵花站在他的肩上,他为了让葵花吃到最鲜嫩的芦苇,自己差点昏倒一位多么懂事的男孩儿,接下来的葵花与奶奶不用我讲述你们可能就知道了。可能有些难孩子发现青铜并看到他为了葵花的付出时,都会感到吃惊,也想与青铜学。有些女孩子呢,肯定也想有一个像青铜这样的哥哥。因为青铜他为了妹妹,他愿意付出一切。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他(她)们了吧!我想,如果我们全班同学都像青铜这样,那么一定很棒!
《青铜葵花》是一本很感人的书,主人公是一个名叫葵花的城里女孩和一个名叫青铜的哑巴男孩。这本书主要的内容就是葵花到了大麦地,被青铜一家收养,过着艰苦的生活。后来几位阿姨把葵花又接进了城市 青铜和葵花都很懂事,一次蝗灾,大家都饿得瘦了一大圈,他们也没有喊饿。我觉得我太浪费了,应该好好向他们学习,学的懂事些。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冰项链》,它写出了青铜葵花两兄妹之间深厚的感情和他们在一起克服困难的故事。我想我们现在生活的太好了,没有经历过什么苦难,所以当我们遇到困难时,就没有了去克服困难的勇气。 我之所以把这本书用来和爸爸共读,就是想告诉爸爸,大人们经历过的许多苦难,我会去了解和体会,更加珍惜今天美好的生活,当困难来临时,我会去正视它并勇于面对。 有一首歌这样唱:不经风雨,怎么见彩虹?虽然现在我们不会再经历青铜和葵花那样的苦难,但还会有另样的苦难或困难等待着我们,我们一定要用坚强和从容的态度去面对。
经过几周的转变我终于回到了以前,三天不看书,上房要揭瓦的日子,三天来,我看我了著名作家曹文轩的小说《青铜葵花》。
这是一个痛苦而美丽的故事。故事里讲的是哑巴男孩青铜和女孩葵花,一个特别的机缘,让七岁的女孩葵花和同村男孩青铜成为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一起度过了火灾,水灾和蝗灾。但是在葵花十二岁的那年,她被命运召回了城市,一个故事就这样过去了。在清贫的家里及便钱少青铜一家也让葵花去读书,她努力学习,从不厌烦。而对我们来说,我们的生活是那样吗?有时我们上学是不得不去的,有一点被动,但其实上学是幸福的,在学校我们可以学习很多知识,从而增长见识,开拓视野,知识还是可以把你变成一个文明的公民。在学校,你还可以交到很多朋友,从而不会有一条鱼在水里的寂寞,一只鹰在天空的寂寞,一头牛在无垠草原的寂寞。
这本书写进苦难,讲苦难写得深刻,写的又能让人读出美好,讲爱写得充满生机和情谊,想一股温暖的清澈春水。
每个年代都有它的痛苦和磨难,而我们不能逃避,要勇敢面对它,挑战它,要像青铜和葵花一样,像大麦地的群众一样用自己的勇气与机智将它打下去。
她,是一个纯真懂事的女孩——葵花;他,是个性格古怪,却孝顺聪明的男孩——青铜。他们的相遇,擦出了不同寻常的火花……
一次偶然的巧合,是农村的青铜和城市的葵花成了一对兄妹,他们在大麦地生活。他们一起经历过苦难的磨砺;接受过幸运女神的眷顾;接受过微风温暖的抚摸……当送命将葵花召回的城市时,脑袋里不舍的情感是青铜下意识地喊出了:葵——花!整个故事曲折动人,催人泪下。
家里只有供一个人上学时可青铜为了让葵花上学,学习知识,不惜放弃自己的读书梦想;在马戏团,为了让葵花看上一场好马戏,和别人打架;青铜为了让葵花不在别人家里借灯做作业,他去抓荧火虫,做出了一盏大麦地最美丽的灯……
青铜一家,是很多生活在贫困家庭,却能创作自己幸福人生例子之一。他们能“尝”出人生的酸甜苦辣,“看”出人生路上的美丽,“悟”出爱的真谛。灾难,困难,挫折倒成了他们前进的步伐,坚定的毅力,团结的人心。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了我们伟大的母亲——中国。它不也经历着大大小小的磨难吗?
xx年非典;xx年汶川大地震;xx年玉树地震;xx年舟曲泥石流等,还有每年全国各地高温天气,沙尘暴天气,冻灾,雪灾等。对了,还有近期发生的九寨沟地震……中国人民哪一次不是越挫越勇,一次次从灾难中重新站起来,每一次,我们都凝聚了更多的信心和力量,整个民族,在灾难中,在痛苦中,在艰难中,日渐壮大。这个民族,像一个大家庭,家人互帮互助;整个民族,同时又像青铜一家那样的小家庭,虽艰苦,却温暖!
这本书表现了孩子,朋友之间的友谊,家人之间的亲情与人与人之间的爱,还反映了乡村孩子童年的苦难生活,字里行间无不充满感人的肺腑之言,震撼人心的人间真情。使人湿润了眼睛,震撼了心灵。
这个故事将生活之苦、生活之美、亲情之爱写到了极致。要我说,这个故事用三个字就能概括出了,那就是:苦!美!爱!
还记得青铜把萤火虫放在南瓜里,做成了十盏明亮的南瓜花灯,这是大麦地最亮、最美的灯。它胜过任何一盏灯,这是爱的灯,他是青铜用他爱做的一份温馨、最明亮的心灵之灯。为了妹妹,他想方设法让她写上作业,不用再去同学家看她们的脸色了!
我想,在葵花的心中青铜是一堵墙,一座山,一个永远的避风港!而这个哑巴哥哥就是她心中最伟大的人!
为了葵花,青铜将自己上学的机会让给了她;为了葵花,他做了一条独一无二的冰项链;为了葵花,他费尽心思做了一个比任何灯都要明亮的灯;为了葵花,他什么都愿意做;为了葵花,他付出了一切。
爸爸告诉他们何为苦难,何为坎坷,何为美丽;妈妈教会他们不要向困难低头,要在风雨中成长;奶奶让他们懂得苦难的真谛,爱的纯净,爱的伟大;战胜困难的他们,构成了一个美丽的家。
那条纯净的冰项链、明亮的南瓜花灯,不就是他们的心吗?是无比纯洁的心。青桐加只有天,只有地,只有清清的河流,只有一番冲从心到肉的纯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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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是龙应台的“人生三书”之一,它一共收录了龙应台的73篇散文。写了父亲的逝,母亲的老,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同行。写了过去与现在,写了成长与放手。这本书不仅记录着龙应台与家人的人生,也记录了世界万物的一生。读了这本书能体会到时间珍贵、情感珍贵、一切单纯的珍贵。
本书的开篇,先写华安小时候上学,那时他与母亲牵着手,到了学校,他还不停回头望望母亲。后来,他要去美国做一年交换生。在机场,他母亲默默望着他那头也不回的北影,渐行渐远。
读着读着,总是让人感觉有些悲伤。一转眼,孩子已经长大了,母亲默默用目光看着儿子身影,与他道别。还有作者年轻时坐着父亲的小货车去教书,她望着父亲小心地开车从那街角处消失。这一去,又是十几年,她又一次看着父亲那瘦弱、坐着轮椅的背景消失在眼际。这让我不禁想起朱自清的《背影》,书中是儿子目睹父亲蹒跚的背影,这背影里包含的父爱,也让人潸然泪下。
读到这里,我想到了我的外公,他一定是看着我的背影最多的人。每次送我上学时,每次接我回家走在路上时,他一定是紧盯着我的背影。记得有一次,我上补习班,外公说:“孩子,你长大了,该自己上学了,我就把你送到楼梯口,等会自己上去吧。”这个要求对于我完全没有难度,可是走上楼梯,我又不舍地看了一眼外公,他正抽着烟,看我看向他,赶紧冲我挥手示意。我走上第二级楼梯时,我从楼梯与楼梯之间的缝隙,看到外公向我憨厚地笑了笑,把烟头灭了,慢慢转过身去走了。我看着外公那高大的、黑乎乎地背影消失在那个拐角处,突然间,我心头油然而生一种成长的滋味,与离别的不舍……
书中后来几篇散文,让我感觉世界在我面前越来越复杂,人们之间越来越冷漠,大家更看重利益,那种单纯的心已经很少了。记得我新家那个新小区,非常现代漂亮,时代气息深厚,门与门的距离虽然很近,但心与心的距离却很远,你甚至与你的邻居几年都素未谋面。而那种童心,单纯的童心,对世界和其他人抱有善良和美好的心却少了。
人生,就是一个个叉路口,“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景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是啊,缘分就是那一次次目送与离别,全包含在背影里了。有时让不不舍,有时让人心酸。缘分就那么多,要好好珍惜,我们要让他们享受快乐。毕竟,人人都有童心,我们要永远有童心,永远抱有好奇心,要知道,无童心,不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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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周末,我又重读了一遍《雷锋故事》。雷锋,这个名字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已成为我们每个心中永不磨灭的光辉形象。
从这本书里,我了解到雷锋原名雷正兴,出生在湖南望城的一户贫苦农民家庭。痛苦的童年让他有了一颗坚强不屈的心。对待敌人,他无比仇恨,对待同学和战友,他又是那样的热情。雷锋从小就是一个好孩子,9岁就当上了乡里的儿童团长,放学路上奋不顾身地把一个陷在泥塘里的同伴救上岸。长大后在工作中,他又多次被评为先进和红旗手。后来他参军成了一名光荣的解放军战士,在部队里他也总是吃苦在前,从不为自己考虑。22岁那年,他不幸牺牲了。
他的一生虽然这样短,但他却做了很多很多好事,他在日记里写道:“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而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当中去。”多么伟大的思想啊!他这样说了,也这样做了。他曾经在出差的火车上,做了许多好事,帮列车员打扫,帮妇女抱孩子,帮老人找位置……到站了,他还帮一名丢了钱的大嫂用自己的钱买了回家的车票。当别人问他姓名的时候,他只说自己是解放军,住在中国。
他就是这样一个做好事不留名的人。有人说他是个傻子,可是他不是为了得到表扬才去做好事的。在我的眼里,他是一个勤劳朴实乐于助人的“傻子”,是个爱憎分明,不怕吃亏的“傻子”,是一个一心只为他人的“傻子”。雷锋走到哪里,好事就做到哪里。他做的都是很普通很平凡的小事情,但是一件件,一宗宗,都体现了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
“人生总有一死,有的轻如鸿毛,有的却重如泰山。我觉得一个人活着就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做一个对人民有用的人。”雷锋的这句话,深深地感动了我。读了《雷锋日记》,我懂得了他的“奉献精神”,“大无谓牺牲精神”,还有“傻子精神”,我要好好向雷锋叔叔学习!我想,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像雷锋一样做,我们的社会就会更美好,我们的国家才能更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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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是一句非常熟悉又很有道理的时间名言。
现在,我们有太多的人不爱珍惜时间了,时间是非常宝贵的。这不禁让我想起了朱自清写的《匆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
这篇文章让我感触很深。凡事都有后悔的时候,可时间却一去不复返。如果你把时间当做儿戏,感觉时间还很多、不重要的话,那么你就错了,时间会慢慢地从你身边溜走,你想挽回也没有用。如果你合理安排时间,珍惜时间,让时间用得有意义,那么时间会愿意呆在你身边久一点,你的生活将变得丰富多彩。看到这篇文章,我感到极其惭愧。以前,搅药时,搅了来回好几遍,药都快凉了,我还不喝,时间就被搅走了;洗脸时,对着镜子左照右照,时间就被照走了;坐在凳子上,趴在桌子上发呆,时间就从呆滞中流去。
以前的我太不爱珍惜时间了,以后我要好好合理安排时间。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财富,时间就是荣誉。我们要珍惜时间,合理安排时间,用力地挤时间。让你的生命中,时间更多,机会更多,生活更精彩。让你延长生命,拥有更多的财富,让你有更大的荣誉,让你以自己珍惜时间为荣!时间匆匆不复返,好好珍惜时间吧!
拿到朱自清的作品《匆匆》,我就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然而读完之后,又让我陷入了深思。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一派春意盎然的景色,深深地把我吸引住了,再往下看,“时间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读到这里,一下子触动了我平静的心灵。是啊,燕子、杨柳、桃花,他们都可以重现,但为什么我们的时间过了这一秒就要等下一秒,过了今天就要面对明天呢?我努力思考着。
对,因为每一个人所拥有的时间都是有限的,这也是无法改变的事实。那么,我们就要改变自己。你可能会问,怎么改变自己呢?这还不简单,珍惜时间呗!说的珍惜时间,我真惭愧。过去的我总是大手大脚的把时间浪费掉,让时间在看电视时从眼前溜过,闲谈时从嘴边溜过,玩耍时从身边溜过。
读了这篇文章之后,我终于看到了自己的危机。
我已经稀里糊涂的度过了4000多个日日夜夜。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我就要小学毕业了,面临人生的第一个转折点,我要应该怎样做呢?对,要在毕业倒计时中抓紧时间。同时,也要为自己定制一个学习计划,早上早点起儿,晚上睡晚点儿,饭前饭后挤着点儿,行车走路紧着点儿。我要为这来之不易的时间努力拼搏,发奋学习,为小学生涯画上一个圆满句号。“时不我待”,要想做一个合格的毕业生,要想有所作为,我认为最好的方法就是和时间赛跑。
时间就是生命,不懂珍惜时间的人,自然也不会热爱自己的生命。相信亲爱的读者朋友一定不是不热爱生命的人!
读《匆匆》有感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时间匆匆,岁月匆匆,自然界的事物时时刻刻在周而复始,唯有一样东西永远不停留,永远不复返,那就是时间。《匆匆》带给我们的,是一个深刻的道理——珍惜时间,努力向上……
“逝者如斯夫。”的确,时间,它不等人啊!它过去了就过去了,还会有复返的机会么?!当你昨日取得优异的成绩时,就会沉浸在高兴之中,时间便从眉梢中溜走;当你做错事时,便会埋在悲伤之中,日子便从忧郁之中逝去。尽管如此,可社会的很多人却不懂得珍惜时间,用青春的岁月虚度年华,让时间在幻想中白白流失。更有的人,总把事情推到明天。无奈,无奈啊!
反观我们,我们每个人的历史可以分为“昨天”“今天”“明天”。而我们更应该把握住今天。原因很简单。昨天已经过去了,它就好比英语中的“过去时”,你还能把它拉回来吗?而明天,还没到来,就显得有些遥不可及,我们难道总把事情推到明天吗?要知道“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这样只会落得个一事无成。
可今天呢,只要你把握住它,抓住它,就可以弥补昨天,准备明天了。因为今天就在眼前,珍惜时间,把握住今天,就等于控制住明天。
生活中,为了把我们祖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强国,涌现了不少善于把握时间,抓紧今天的人。这些劳动者们,如果不“今天干明天的活,今年干明年的活”的话,何来我们当今现代化的'繁荣社会?他们深知把握住今天的重要,为珍惜时间做出了一个很好的诠释。
时间如水,稍纵即逝。古今中外,有多少人叹息过时间之快。人的生命十分有限,我们必须把握住今天,抓紧今天,努力学习,在有限的时间里创造出辉煌!未来的成绩在与今天的拼搏,明天的理想在于今天的不懈努力。
人生苦短,在历史的长河中,不过是短暂的一眨眼功夫,只有争分夺秒的人,才会成为时代浪潮中的弄潮儿!
珍惜时间,把握今天。
告诉我,为什么日子一去不复返?
翻开崭新的语文书,看到朱自清爷爷写的《匆匆》,勾起了我无限遐想。他的“时间匆匆,一去不复返”极细腻的刻画出时间流逝的踪迹,然后写出了这篇对时光流逝感叹的文章。
感叹时间的踪迹,不只是朱自清爷爷的感叹,还有我们。
古人云: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每一秒钟都很重要,正如你发呆时,就白白失去了一寸又一村的光阴。有时候,我上课在打瞌睡,每一下的鼾声时间又飞逝了,每次忽睡忽醒时,时间又溜走。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珍惜每一分每一秒。做事情时,我们要高效率,又快又准,尽量做到最好,以使“留”住了时节省。望着时钟发呆,滴答滴答,一秒有一秒,一份有一份,可我们有没有想到过:如果把它节省下来,发呆的时间,一点一滴的积累起来,那能做些什么?慢慢地看完一本书?还是……例如大发明家——爱迪生,他平均每三天就有一项的发明,正是这样捉住分分秒秒,进行了仔细又仔细的研究,光是寻找作电灯的材料就做了一千多个试验;“哪里是天才,我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工作上。”伟大的鲁迅先生正是这样的缘故,为我们留下了六百多万字的精神财富。
莎士比亚曾说过,放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放弃他。正是这样,时间又匆匆地闪过。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时间。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读了朱自清的《匆匆》,让我受益匪浅。
在过去的十个春秋里,我不知道虚度了多少小时、多少分钟、多少秒。当我后悔时,时间早已经溜走。
三年级那次的期中考试,我看了一下题目,认为很简单,就做得很慢很慢,时不时还发呆,等老师说交试卷的时候,我才做到最后一个大题的第五小题,最后,只考了七十六分。我后悔及了,时间就这样在我发呆时悄然流逝,可它不是燕子,不是杨柳,更不是桃花,不可能再重来,所以,我回家就被爸爸挨了一顿“如来神掌。”
时间是什么?时间,就像一滴水,当它滴入大海时,你就再也无法把它捞出来;时间,就像一粒沙,当它落入沙漠中,你永远不会再见到它;时间,就像一粒白沙糖,当它掉进盐里时,你就别想再找回它。是啊,时间去而无返,所以我们不能浪费一分一秒。从不虚度光阴的人将会走上成功的道路,整天游手好闲的人将会陷入失败的深渊。放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放弃他,因此,我们更要珍惜时间。
时间会从我们做的所有事里流过,从脸盆里流过,从手上流过,从笔上流过……当你反应过来时,它已经走了,要它停留得更久,你就要做一些有意义的事。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无价的,就算你腰缠万贯,也不可能再换来一秒的时间,所以我们要珍惜眼前的一分一秒,让自己走向成功之路。
悄悄地翻开书籍,柔声诵起了朱自清的《匆忙》:燕子去了,有再来时;杨柳枯了,有再青时;桃花谢了,有再开时。不过,聪慧的,你告知我,我们的日子为何一去不复返呢?如许幽美,如许富于哲理的话语,我一遍又一各处读着、读着
朱自清真不愧为二十世纪驰名的散文家,他写这篇《匆忙》时,才二十三岁,可他已经是清华大学大名鼎鼎的佳人了,恰巧风华正茂。然而他依然感觉本人在白白地滥用光阴,没有为国家、为社会作出啥奉献,深感可惜。他笔下的《匆忙》即是二心灵的可靠透露。
是啊,光阴在悄悄地,没有声音的从我们身旁溜走了,我们究竟又干了些啥呢?又有啥收获呢?当我们回顾这所有时,也难免感概绝顶。与朱自清比起来,真是感觉到羞愧。我们不也是在白白地滥用光阴吗?课堂上,当你与同学讲小话时,光阴便从你那双灵便地小嘴边溜走;当你上课开小差时,光阴便从你发楞的且自闪过;当你和朋友们猖獗地踢着球,而忘却做功课时,光阴便从你奔走着的脚边左躲右闪地闪过了;当你坐在电脑旁津津乐道地玩着游戏时,光阴便从你那摇动的鼠标下流失
年月不饶人,再有实力的人也没办法把光阴留下,所以,要想使本人的人生变得更精粹,那我们只有从此刻起捉住分分秒秒,勤奋学习,撑握过硬的本事,未来为国家,为社会多做一些有意旨的事。或许惟有这样,当我们老了时,才不会懊悔本人是在这世上白白走了一遭。
 一年级
夜深人静,我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睡。回想早晨学的课文《匆匆》,不禁若有所思。
从我呱呱坠地到现在,已经经历了4076天。在这四千多天里,我如作者一般浑浑噩噩:一般人做事只需半个时辰,而我则不然,一有风吹草动就东张西望。这就是浪费时间,一天一小时,一年就浪费三百六十五小时。上帝是公平的。但时间有的时候却见风使舵:你浪费时间,时间会加快脚步;你珍惜时间,时间或许能在你身边徘徊许久。我才十一岁,照理说,我还剩不少时间,但也许我没多少时间了,因为我不知道上帝给了我多少时间。
在过去的日子里,我几乎没做什么有价值的事。于是,当我发呆时,时间叹息一声,从我茫然的双眼前飘然而过;等我玩电脑时,时间便从强烈的辐射中艰难地走了;当我与伙伴玩耍时,时间便从我们响彻云霄的笑声中过去了。
忽然,我朦朦胧胧地想起几年前的一件事:我们家曾有个小闹钟,隔45秒播一次时间。一次,表弟到我家,听了听小闹钟播出的时间,问我:为什么有时几只鸟,有时几十只鸟?我感到很奇怪,仔细听了几遍,才明白,原来表弟把十五时五分一秒,听成了十五时五分一鸟。
是啊!时间就如这飞来飞去的鸟,一飞走就再也不会回来了。我们要珍惜时间,不能让它白白流失!
朱自清写得好,“月亮归了,有再挂起来得时候;蜡烛灭了,还有再次点亮的时候;但我们得时光却是一去不返。”时间是永远无法回来的。
时间只会匆匆而过,不会在你停歇的时候跟你一起停下。“浪费自己的时间就是慢性自杀。”每个人停歇时都会让时间从指缝中匆匆流走,以至于事后又追悔莫及。时间过得非常快,以后我们要珍惜时间,不要让时间和我们一闪而过。
如果时间能够倒流,我要回到三年前的暑假。由于时间太多,我开始学电脑,但发现了电脑游戏,三年中电脑游戏控制了我。有一次我竟然在网吧里玩了一天,就这样我的成绩直线下滑,我开始后悔,但失去的时间却再也回不来了!
如果时间真的能够倒流,我会让自己回到三天以前。三天前的那个下午我去同学家玩,在我和小伙伴的玩乐声中,四个小时一晃而过,时间在我的笑声中匆匆而过。
时间只会匆匆而过,我们不能浪费自己得时间,不要在失去时间后才知道珍惜,不要在失去时间后才追悔莫及。要记住失去的时间是永远无法挽回的!
日子的匆匆,岁月的匆匆,在这篇抒情的文章中尽显其意。面对时间的匆匆逝去,却又永远都不会有回头的伤感,作者无不感到惋惜和留恋之情,但又束手无策。朱自清温文尔雅的写作手法,给这篇文章添加了一份特别的情感。本文紧扣“匆匆”二字,细腻的刻画了时间流逝的痕迹,作者通过对时间流逝、生命短暂的叹惋和思考,为我们揭示了既然来到这个世界就不能白白走过这一遭这一个主题,激励我们应该要热爱生命,努力向上!
面对时间无谓的流逝,我们只能急匆匆地追赶,因为怕时间再度从我们身边狠狠地溜走。时间确实是宝贵的,那我们该如何好好地利用时间呢?这个问题就要问大家了,在日常生活中,同学们可都要学会如何珍惜时间,合理去利用时间。毕竟,时间从不等人。
六年已匆匆过去,想起以前的日子,一切都恍如梦境,那么地不切实际,却又都是事实。大海捞针般,我终于在从前的记忆中,摸索出了一件能让时间感到挫败的事。
那是一个充满诗意的寒假。
北风呼啸,再加上银白色的雪花飘落,将我这个寂落的背影映衬得更加的孤寂了,只是没哭出来罢了。是啊,考试失败了,谁不伤心难过?“叮铃铃......”一阵熟悉的电话铃声又在耳边响起,看看电话屏幕,又是这个小洪庆,我苦笑一声,轻巧地接起电话,脑子里却在思索一会儿对话的内容会是什么。“喂,兰天,你知道这个寒假具体有哪些作业呢?我想知道自己有没有写完整?”即使自己早已想到她一定会这么问,可一时竟语塞而无法回答,思索了好一阵才予以答案,似乎是因为考试没考好才如此的吧!后来,无意中从这个电话得知自己竟然还有一项浑然不知的作业,而且量居然这么大,我全身颤抖了一下,完全没有注意到后面说了些什么,就这样恍恍惚惚的挂下了电话。话毕,我不禁反思自己前一次考试的失败,不就是因为自己不好好珍惜时间而造成的嘛!从前的我总是对自己说,还有很多时间,不急不急!可谁知,时间毫不留情地从我的戏谑声中而溜走。现在给我一个补过的机会,怎能不好好珍惜呢?说完,便开始了又一轮的“工作”。我,的确是在补作业,但我觉得,在临近开学再补并不可耻,因为至少我已经改过了,时间再也不会从我手中无谓的溜走了。“好了,大功告成!”我停下笔,喜滋滋地看着自己在仓促下但又不失认真完成的作业,开心、高兴、快乐集满于一身,那一刻,我终于有了战胜时间喜悦感!
时间是要靠自己把握的,假如有一段时间,你荒废了日子,只要还没有到亡羊补牢、为时已晚的地步,你的人生还是有救的。不要觉得我说的话厉害,事实就是如此。
时间抓得住就是黄金,抓不住就是流水,你想变成一个腰缠万贯的富翁,还是 “竹篮打水一场空”的篮子呢?
每当我打开一本新书阅读一篇好文章时,就好象眼前展开了一个新的世界。朱自清的《匆匆》就是这样,它给我启迪,给我力量,催我奋发上进。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春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是啊,作者看到的一切都是有始有终的,有去有回的,可他却感谢慨道:“但是,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它深深地吸引了我仔细看下去,作者原来不是为了描写明媚的春光,而是用去而复返的燕子、枯而复青的杨柳、谢而复开的桃花来反衬时光老人“一去不复返”,要告诉我们珍惜时间,要奋发向上,有所作为。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古往今来,人人都知道时间是宝贵的,时间老人给予了我们时间,我们应可以学习和工作、可以增长知识,创造财富,有所成就。工人叔叔造机器需要时间,农民伯伯种粮食需要时间,科学家创造发明需要时间,社会的进步、祖国的富强都需要时间,时间就是财富,时间就是成就。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宝贵的时光是容易流逝的,就像文章里所描述的那样,稍不留神,时光从水盆里、从饭碗里、从凝视的双眼前过去了,从身上跨过、从脚边飞去了,像轻烟、像薄雾那样飘走了,留下的只有叹息与徘徊。只有争朝夕、争分夺秒的人才能有所作为,不枉此生。
我刚过完11周岁的生日,屈指一算,有4000多个日日夜夜从我身边擦肩而过,还有10天就要小学毕业了,再有将近4000多个昼夜将大学毕业跨入社会,用自己所学的知识为建设祖国贡献力量。怎样才能做一名合格的小学毕业生呢?将来怎样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建设者呢?什么都需要时间。有时候我十分急,恨不得一把拖住时间,让它慢些跑。爸爸说:时间是拖不住的;妈妈说,要珍惜时间就要会利用时间。我体会着爸爸妈妈的话,反省自己,不再让自己上课听讲走神,不再放学贪玩,不再让时光悄悄地从我身边溜走了。
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想有所作为的就要像老师说的那样抓紧眼前的分分秒秒去学习、去努力、去奋发向上!
这两天,和学生一起学习了六年级下册的第一组课文,那富含人生哲理的抒情、叙事散文,一次又一次打动这我们的心。在课上,我留了多次练笔的时间,让学生抒写自己的感悟,从他们的作业中,摘录几则,留作纪念。
踢毽子的时候,日子从脚边过去;做作业的时候,日子从笔尖上流逝;发呆时,日子从空白的脑海里闪过……
发呆的时候,日子从空白的记忆中闪过;聊天的时候,日子从;看书时,便从翻动的书页上过去。我觉察它去的匆匆了,伸出手挽留时,他又从挽留的手边过去。黄昏,我和伙伴们一起玩耍,他便伶伶俐俐、轻轻松松地离去。等我发觉天黑时,这算又溜走了一个下午。我后悔万分,但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后悔中闪过了。
听音乐时,日子从耳边悄悄掠过;看书的时候,日子在翻过的书页里吹过。
走路的时候,日子从脚步中滑过;观景的时候,日子从双眼中消失。
发呆的时候,日子从你眼前晃过;玩耍的时候,日子从玩具上跳过;玩电脑时,日子又从屏幕上飘过。
时间是可贵的,人生只是一章短促的乐谱,要想在这短促的舞台上上演自己的一幕,就得努力学习,而不能浪费时间。我也曾听说过一个商人,小时候不努力学习,辍学经商,虽然赚了钱,还是到老不识一字,成天在家唉声叹气,盼着回到小时候。可以说,这个商人是个失败的成功者。人生最可悲的是不能重来,但最可喜的是不用重来。
时间不等人,它不会按照你的意愿发生“倒流”,只能让我们去配合时间,节约时间的一分一毫,节约一切可以节约的时间,因为它无时无刻不在流逝。节约时间便是延长自己的生命,一个人延长了生命,才会有更辉煌的成就。
我们要好好读书,时间匆匆地过去,在流逝。过去的已经过去了。今天和将来将由我们掌控,要把握现在,不让时间浪费在日后的后悔中。
古人说得好,“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的人生又有多少个明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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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漫游奇境》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叫爱丽丝小女孩做了一个荒诞无礼的梦。读完后,我仿佛也沉浸在这个稀奇古怪的梦中了。
这个梦里的人物不仅很多,而且非常古怪。有会说话的兔子,有会打冰球的扑克牌,有读音不准的老甲鱼,有叫比尔的壁虎,有动不动就砍人头的皇后,有滑稽可笑的龙虾四对舞,还有许多带着魔法的各种食品。故事中的种种曲折的画面表写的淋漓尽致,会使人仿佛身临其境。读着读着,我会被这个梦的情节逗笑,最使我难忘的是令人捧腹大笑的三月兔的怀表,这个表啊!走的一点也不准,打开一看,原这表的电池是用奶油做的,还掉下了一些面包屑呢!梦中,爱丽丝一会儿变得像巨人那么大,一会儿后变成了只有3公分高的小不点。
还遇到了许多不可思议的故事……读完这本书,我也慢慢进入了幻想的世界:我幻想着可以有一个多功能的教室,课文学到哪里,多功能教室就带我们到哪里,让我们更加喜欢学习;我幻想着这个世界是个充满幻想、充满快乐的、稀奇古怪的。雨是金灿灿的,天空是粉红色的,打雷时的声音是轻柔的、细细的;我还幻想着能够有一对可以在天空中自由翱翔的翅膀,带着我到任何的地方……
我多么盼望也能像爱丽丝那样,走进我的那个奇妙世界啊!从爱丽丝的梦里走出来,我觉得有趣极了!爱丽丝是一个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的孩子。爱丽的教会了我做事要持之以恒,我也要想爱丽丝一样,遇到困难不低头、不退缩,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能成功!
“咚,咚!”有脚步声传来,是一只兔子,更令人惊奇的是它身后还跟着个小女孩,她就是爱丽丝。故事发生在一个有着明媚太阳的下午。爱丽丝和她的姐姐正坐在河边,姐姐在看书,而爱丽丝却是十分无聊。此时,她看见了一只粉红眼的兔子,这没什么惊奇的。而这只兔子居然会说话而且从怀里掏出一只手表,这可真令人惊奇的。于是爱丽丝便紧跟着它。接着她来到了一个疯狂的世界:一个荒唐的会议赛跑和毛毛虫聊天,与帽匠和三月兔喝茶……一切都是没头没脑,而我却被深深吸引住了。
每个人都有梦,在夜晚入睡后,在白天无聊时,我们总爱幻想,用幻想来承载自己的想象,又或是发泄自己的不满,这些梦有好有坏,却能令我们在梦中获得刺激、欢乐。
我也曾做过一个梦。在梦中,我似是在短短几天中便体验完了自己的一生,幼时与一群年龄相仿的孩子玩沙,我是里面的孩子王,大家都跟着我。我们正打算把一堆沙子从两旁往中间掏空,而上面却依旧有沙子,也不会塌下。再稍大些,便是在教室走廊外与同学一起跳皮筋。或许是眼红我们有皮筋,而他们却没有,所以总是有几个男生来捣乱,被惹火的我便舍弃皮筋追着打他们,他们也逃,绕了一圈又一圈,直到上课铃响才恨慨地瞪了他们一眼。毕业了,找工作了,忙碌、平淡,有什么惊奇也只是转眼便忘。春夏秋冬,就这样过去。高跟鞋蹬蹬地踩在锃亮的大理石板上,朝九晚五,这就是我小时期盼的长大吗?退休了,我的孩子也出去打拼了,曾经被无数人赞美的黑发也白了。我在一个有着明媚阳光的下午出去散步,转过街角,便看见有三个满头白发的老奶奶正围坐在一起。
我想,这些梦正恰恰代表了一些我们内心的潜意识,或许是我们对某样东西渴望的,是我们所缺少的。因此我们才会在夜里也会梦到,而许多梦在醒后却是不留痕迹,或只留下一点残影,无论你怎么回想,都想不起昨晚的梦。这应该是令我们展望未来。
梦承载了许多,有了梦,生活便多了份色彩。
每一天,就像一个标点,标记在生活中。梦,似有若无,谁也找不回它的存在,因为梦,并不遥远,它就在每个人的心中。
题记
天,还是那个天。随着梦的开始,生命也在扬帆起航。生命,何尝不是一种梦呢?斑驳的树影映照在书页上,抬头,用手去触碰那已经揉皱的书页,闭眼,与爱丽丝同行,开始梦的旅程。一切的一切,曾经的曾经,都在梦中度过,变幻莫测的未来,需要自己掌控。
徘徊在梦之中。
一只兔子,一只穿着衣服,提着雨伞的兔子!真是奇怪!竟有些稀奇古怪的事儿!而且,它还跳入洞中。它想干嘛?猛地甩甩头,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匆忙的跟上前。深不见底的大洞,泪水做的池塘,脾气暴躁的皇后,偷了馅饼的小偷,唯唯诺诺的国王还有,会唱歌的素甲鱼!不断冒险,直至醒来。
梦,是自己追逐的;梦,是自己寻找的;梦,是自己创造的。
转身,梦不知在何处,努力回想,只有隐约的记忆,烈日的强光刺痛了我的眼,追逐着梦想之风,扬帆起航。
最近,我读了一本好书,书的名字叫《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作者是英国人刘易斯。卡洛尔。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一个无聊的午后,一只揣着怀表的兔子带着一个名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开始了她的奇幻之旅。爱丽丝的故事充满了各种奇特的幻想:能变大变小的身体、组成王国的扑克牌、鹰头狮身的鹰狮、会跳舞的龙虾四舞组……
故事中,我最喜欢的部分是第八篇——《红心皇后与冰球》。它讲述了红心皇后爱打冰球,但是这种冰球与众不同:要拿一只活红鹤的脚当球棒,球是一只活生生的刺猬,并且场地不是在冰上,而是在坑坑洼洼的土地上。一开始,爱丽丝很难下手,又试了好多次,终于能把红鹤舒舒服服地夹在胳膊下,可红鹤对爱丽丝做了一个鬼脸,逗得爱丽丝哈哈大笑。现场一片混乱,皇后只要看见谁违反她的命令,就尖叫起来:“把他(她)的头砍掉!”
这是一个多么神奇的故事,作者多么富有想象力啊!主人公爱丽丝心地善良、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富有同情心,懂得明辨是非,这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让我们像爱丽丝一样,做一个纯真善良的好孩子吧!(
爱丽丝和姐姐在河边坐着,姐姐在看一本厚厚的书,爱丽丝坐在旁边看着天空发呆。忽然,一只戴着大礼帽、身着小西装、脚蹬闪闪发光皮鞋的大兔子从她身旁蹦过去。
爱丽丝便跟在后面想捉住它,兔子却突然消失了。然而这时,爱丽丝感觉自己在下降,她朝下一看,自己真的在下降,不过不是飞快地下降,而是缓缓地下降。这样的速度足以让自己看清周围的东西。她一看惊呆了,周围的墙上都是些雕塑、相片什么的。原来她掉进了兔子洞……
我一直在想她掉下来会发生什么事呢,会不会遇到什么怪兽啊,魔鬼什么的,怀着恐惧与好奇的心情继续往下读。
爱丽丝继续下降,落到了一个四面都是门的大房子里,但是所有的门都上了锁,她没找到一个人。在这里她发生了不可思议的事,因为她在吃了面包后,竟然可以变小变大了,变成巨人以后,她以为自己再也变不回来了,所以伤心地哭了起来,她的眼泪汇成了一个池塘,却没想到会让变小后的自己掉入自己的眼泪池塘里。
故事没有我想得那么恐怖,竟充满着神奇与期待,我甚至羡慕起爱丽丝来,没想到她的梦如此精彩。其实在我也会做类似的梦。我就曾经梦见自己掉入满是僵尸的坑里,与豌豆射手他们一起大战僵尸。
爱丽丝在追兔子的过程中,遇到了爱说教的伯爵夫人、神秘莫测的柴郡猫、神话中的格里芬和假海龟、总是叫喊着要砍别人头的扑克牌女王和一群扑克士兵,参加了一个疯狂茶会、一场古怪的槌球赛和一场审判。在与红桃女王的辩论中,爱丽丝显得出奇地勇敢,她善良、充满正义感,并且充满好奇心,敢于探索。她是一个爱哭、爱听故事、又爱打抱不平的可爱女孩。
读完故事后,虽然这只是爱丽丝在梦境中的表现,但这却代表着爱丽丝现实中的想法。与她相比,觉得自己拥有像她一样的善良和好奇心,但好像却没她那样的勇敢。
在遇到各种困难的时候,爱丽丝没有退缩,反而勇敢面对,积极想办法去解决。而我呢,却常常逃避。就像前几天在写调查报告的时候,因为不知道如何去写,就向妈妈说了一句“老师又没教我,我不会!”的话后就走开了。后来想起妈妈说的“遇到事情不能逃避,自己的事必须自己想办法解决”,只能自己查阅资料,才将报告完成。
爱丽丝的梦是精彩的,奇妙的,我希望我们大家都可以拥有自己五彩斑斓的梦。
有一个美丽可爱的女孩,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同情心和求知欲。她,就是这本书的主角——爱丽丝。
她拥有各种奇特的幻想:通往奇幻王国兔子洞、能变大变小的身子、组成王国卫队的扑克牌、随意现身的切舍猫、永远停在午茶时分的老怀表、会唱歌的假海龟……这一切就像一个五彩的梦,美妙而神奇,充满了童趣和幻想。爱丽丝身上有很多优点,如:乐于助人等。当然,她也有缺点就是她总会惹事。我也从她身上学到了许多东西,如:怎样与别人交谈、怎样与别人相处等等。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第一集,掉进兔子洞。这集讲述了爱丽丝在大树下看见一只身穿礼服,戴着手套的大白兔。她很好奇,便跟了过去。
走着走着,爱丽丝踩了个空,掉进了兔子洞。奇怪的是,降落的速度非常慢,过了好长时间才落地。这集很有趣,建议大家去看一看。总之,我喜欢《爱丽丝漫游奇境》这本书。
看完这本书,让我谈谈感触最深的二点:
一是我自身,我是一个比较胆小害羞的女孩,在生活中、在学习中,经常会碰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在困难面前,我常常会不知所措,现在想想其实困难并不可怕,只要自己勇敢去面对,坚持不懈的去完成,挑战自我,克服自己的缺点,没有过不去的坎,没有走不通的路,胜利一定会向我招手。
二我想对爸爸妈妈说几句心里话,我好向往爱丽丝的这段快乐的童年回忆,我现在的童年生活一点都不快乐,在结束了紧张的学期生活后,好不容易盼来了暑假,本以为可以好好的休息二个月,没想到迎接我的是各种各种的补习班,再加上学校的暑假作业,我简直应接不暇,连休息的时间都没有。爸爸妈妈,你们知不知道我很想在这个暑假去外面看看美丽的大自然,去海边感受一下冲浪的快感┄┄希望你们能抽空多陪陪我,好吗?
《爱丽丝漫游奇境》这本书,我觉得很有趣。《爱丽丝漫游奇境》是英国作家刘易斯·卡罗尔写的。描写的是小姑娘爱丽丝追赶一只会说话的小白兔,钻进兔洞,坠落到一个奇妙的地下世界。在这里,喝一口水可以使人变成巨人,再喝一口水又可以变得非常矮小。她还遇到了一群希奇古怪的人和动物:三月兔、柴群猫、疯帽商、渡渡鸟、大海龟,还有神气活现的扑克牌老K与红桃皇后。。
在这个疯疯癫癫的世界里,爱丽丝是唯一保持理性头脑的人。历尽艰险之后,爱丽丝猛然苏醒,原来自己躺在草地上睡着了,一切奇遇都不过是梦而已。我一边读,一边沉浸在奇境的世界中,尽情地享受爱丽丝美妙的梦。这个故事由于其大胆离奇的想象,深深地吸引了孩子们。而字里行间散发的幽默感、逻辑性,别出心裁的荒诞,对成年人也同样富于魅力,被誉为“才华横溢的胡说八道”,连当时的英国女王对这本小说也看得津津有味。
作者万万没有想到,区区一则哄小孩子的故事,一个女孩子的怪梦,竟然会如此这般大红大紫。这本书里的一切,都是那么有趣、好玩,那里的人说话让人捉摸不透,还有那些爱丽丝吃了或喝了能变大变小的水、小蛋糕和大蘑菇。文中奇幻的历险,可爱的人物,生动的语言,把我们带到了幻想的美丽世界,与爱丽丝一起冒险。从爱丽丝的梦里走出来,我觉得有趣极了!爱丽丝是一个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的孩子,也是一个爱学习,有同情心,懂得是非的孩子。她的童年一定很快乐!我要多读这样有趣的书,让我的童年也过得幸福、快乐!
前几天,我把《爱丽丝漫游奇境》再次阅读了一遍。这是一本有趣、充满想象力的好书,文中离奇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着我。
《爱丽丝漫游奇境》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天,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姑娘和姐姐在河边看书。她突然看见了一只会说话的兔子,就追着兔子掉进了兔子洞。兔子洞里是个神奇的童话世界,在这个有趣的世界里,爱丽丝时而变大,时而变小。她还遇到了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人和动物:渡渡鸟、柴郡猫、帽匠、三月兔、丑陋的公爵夫人、爱砍别人头的红桃王后他们之间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情。不论在哪件事上,都展现出了爱丽丝优秀的品质乐于助人、善良、勇敢最后,在法庭上和王后发生冲突时,爱丽丝突然醒来,才发现这一切原来是一场梦。
啊,如果我也能在这神奇的梦境中尽情遨游一番该多好呀!爱丽丝是一个可爱的小姑娘,她的很多品质都值得我学习。这也正是我喜欢读《爱丽丝漫游奇境》的原因。在生活上,我以爱丽丝为做人做事的榜样。在学校,当同学有困难时,我总是会出手相助;在家里,我会适当的帮助妈妈做力所能及的家务记得有一次坐公交车,一个阿姨忘记带钱无法购买车票,当时她感觉很窘迫。我想到了爱丽丝,如果是她遇到这种情况,一定会出手相助的。于是,我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元钱。当车上的人都向我投来赞许的目光时,我从内心深处感到愉快。
《爱丽丝漫游奇境》这本书我已经读了两遍了,每次读完,作者那丰富的想象力总是带给我不一样的体验,总是让我百看不厌。
一本好书可以教会我们许多知识和做人的道理,《爱丽丝漫游奇境》就是这样的好书。同学们,希望你们和我一样,做一个热爱读书的孩子吧!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读了《爱丽丝漫游奇境》这本书,这本书没有华丽的语言,没有惊天动地的情节,但是就是用平淡的语言叙述的一个个有趣的故事却深深地吸引了我。
《爱丽丝漫游奇境》这本书主要分为《爱丽丝漫游奇境》和《爱丽丝镜中奇遇》两个部分。第一部分《爱丽丝漫游奇境》,讲述了主人公爱丽丝在兔子洞里的所见所闻,在那个与现实差异很大的另类空间里,爱丽丝遇到了一群稀奇古怪的人和动物:三月兔、柴郡猫、渡渡鸟、素甲鱼,还有掌握着生杀大权而又脾气恶劣的红心皇后,等等。在这个疯疯癫癫的世界里,爱丽丝是唯一保持理性头脑的人,一反现实中那个单纯而又幼稚的小孩子形象,体现了我们渴望独立自由的性格。
在《爱丽丝镜中奇遇》中,爱丽丝在睡梦中走进了镜子中的王国,在这个王国里,有奇特的房子,会说话的花,倒着过日子的王后,最后连爱丽丝自己也变成了王后……故事情节非常地离奇,和其他作品相比较,有一种与众不同的感觉。
看完这部名著,我感触很深,虽然爱丽丝是作者虚幻出来的人物,她的那些有趣的经历也是作者想象出来的,但是我却非常地羡慕爱丽丝,羡慕她能无拘无束地自己体验生活,虽然她那只是梦境中的事。
《爱丽丝漫游奇境》的主人公爱丽丝教会了我在生活中要做一个勇敢的人,一个乐于助人的人,一个永不服输、乐观向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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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看书皮才发现自己是去年即20--的12月中下旬买的,在过年回家之前才开始断断续续的看,一般都要到后半夜3点左右,持续2个小时。全书400多页,共20章节,阅读从一个夜晚一个章节到两个章节,中间花了大概30个夜晚,间断性的。
从整本书来看,时间跨度是作者从湖南调到央视开始的,最后到进行筹划节目结束。全书内容也是作者挑选出来的工作内容,包含事实记叙与个人情感的起伏,其中大部分都是全国闻名的“事件”,这也算是主人公的一个成长过程,现在看来,其成长还在继续。
通过书中记叙的内容,我自己在阅读中也把这些相关的记忆梳理深化了一些,毕竟很多细节是无法在大众媒体中或许到的,也算有了新的体会与感悟。这样就感觉这个本书一来是个人经历成长的总结,而来也算是一定程度的剖析了,看完这本书,也算对自己“人性”的一点洗练。对,就是“人性”。
这几天天,我闲着在家无聊,突然我收到了一条信息,信息是关于读一本好书的。正好,这几天我看上了一本书,名字叫《昆虫记》。抱着好奇心,我买了。打开书的第一眼,是作者享利.法布尔的介绍。他热爱大自然,热爱昆虫的精神使我敬佩的一个人。看着厚厚的一本书,我不经感叹道。可以这么有毅力。享利.法布尔将自己一生奉献给了写《昆虫记》。文中有许多关于昆虫的描写,如大头黑布甲,凶狠的螳螂,等等...作者还介绍了许多的昆虫生活习性。描写的十分详细语音充满诗情画意。
翻开书的第一眼,我就被这本书给吸引了。我能清楚的看出来这是一本关于昆虫的书。
其中我最喜欢看到环节是有关于蝉的,开头先引用蝉和蚂蚁的寓言。引出下文后又写蝉是如何挖洞的,蝉的蜕变,蝉幼虫是如何吃食物的。其中我觉得最精彩的是蝉的蜕变,和幼虫是如何吃食物的。幼虫需要制作一座货真价实的小城堡。然后需要长期居住在里面。墙壁进行了加工粉刷,只要钻好之后不久就要丢弃简单的简单出口的话,就不用这么费事。充分说明了蝉的机智。蝉要在地下待四年经过慢长的等待终于变成了蝉也说明了蝉有足够的耐心。还有法布尔做实验这一节,他先找来五只蝉,再逐次分析、实验。语言充满了科学性
除了蝉,作者还写了许多昆虫。但是在这么多的昆虫里,作者享利.法布尔都是一视同仁。从不偏向于如何昆虫,不管是凶狠的杀人机器螳螂,还是凶狠的黑布甲,作者都十分和蔼的去面对它们。
读完这本书,给我带来了许多的启示,如像蝉一样要跟着情况的变化而变化,要有耐心个。或者像享利.法布尔一样坚持不懈,
都说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读整本书,我认为昆虫记就是好书,因为他在给你带来快乐的同时给我们带来启示。所以我认为大家也应该多读像昆虫记这样的好书。
《昆虫记》是法国着名的昆虫学家、作家让亨利法布尔毕生的着作。法布尔的《昆虫记》有十卷,直到19xx年才出齐。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云云,他们都是科学,都是我们身边的触手可及的事物。
法布尔用他的《昆虫记》,让我们知道其实科学离我们一点也不远,科学就在我们的身边。
法布尔是伟大的,《昆虫记》是成功的。他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着《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情趣。在法布尔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此时,一个个昆虫的故事就像活的一样浮现在我的眼前。
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第一次带我走进了一个真实的昆虫世界,喜欢上这个真实的昆虫世界,让我迷上了去仔细观察那些小昆虫们。
他,把一只只不起眼的昆虫,写成了拥有了人一样性格的灵性动物;他,告诉我们,其实科学就是身边的一只蝴蝶,一只蚂蚁,他,就是法布尔。他的《昆虫记》被誉为“昆虫的史诗”。
没读《昆虫记》之前,我对昆虫可谓是一问三不知。我不知道屎壳郎如何滚屎球,不知道蟋蟀是如何捕食,更不知道松毛虫的“家”在哪儿。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才知道了那些鲜为人知的昆虫知识和生活习惯。原来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蚂蚁是如何团结互助,又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等。萤火虫、蝉、蚂蚁、蟋蟀、蜘蛛等许多文人赞美过它们,但始终只有法布尔会为它们的弱小生命感到惋惜。在这本书里,种种奇妙的现象都展现在我的眼前,让我足不出户也能感到昆虫世界的奇妙。
这本书使我认识到一位有着非凡耐心,细致观察力,刻苦钻研的法布尔。我们与他相比真是相差十万八千里。有句名言说得好:“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就是描写像法布尔这样的人。明知昆虫学十分艰难,全得靠实践来证明,可他还是坚持不懈,为昆虫学做出了伟大的贡献。我今后一定要学习法布尔认真严谨的态度和努力探索的学习精神。
《昆虫记》这本书给了我无穷的乐趣和无尽的启发,是一本值得所有人阅读的一本书。只要仔细、认真地阅读,就能读出滋味,读出精彩。
这个寒假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是法国杰出的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是一部不朽的世界名著。著名作家巴金说:“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以人性观察虫性,将昆虫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
这本书深深的吸引了我,这本书里提到了很多我没有学过,见过的昆虫,比如有:萤火虫,蚂蚁,蜜蜂和蟑螂等等。我印象比较深的是萤火虫。因为我以前并不了解萤火虫,法布尔的观察很仔细。例如萤火虫的身上有斑斓的色彩,胸部呈红色,身上的
花纹是环形状,边缘还点缀着几颗小红点,尾上还有着小光点,如同穿了一条美丽的裙子。还有让我想想不到的是萤火虫竟然是肉食主义者,猎物竟是如樱桃般大的蜗牛。一只如此小巧的萤火虫竟然会以比它大好多的蜗牛下手,让我想到了“弱肉强食”的道理。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是受动物启发发明的东西,如:通过蝙蝠发明了雷达,通过蜻蜓的翅膀发明了飞机等。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了解到了更多有关昆虫的知识。当然,我们还要保护昆虫不伤害它们,它们也是大自然的一员,我们也要爱护大自然。
小的时候,我和爸爸妈妈一起逛公园时,总是被草坪中的一些小昆虫吸引,于是,有一天,妈妈便送给了我一本书,我好奇着拿着这一本叫《昆虫记》的书,读着读着发现了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如何进行脱壳的;屎壳郎是如何滚粪球的;而这一切都是一个名叫法布尔告诉我的,谈到法布尔他是法国文学昆虫学家、文学家,他还是一个博物学家。被世人誉为科学界的诗人、昆虫界的维吉尔。
法布尔在很小的时候就对昆虫充满兴趣,经常会忘我的观察。在观察昆虫的时候,会用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方法,有时还有可能持续好几天。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受有趣至极,你们有听过大头黑步甲吗?有一次,法布尔发现,大头黑步甲在遇到危险的时候,会发生装死现象,最长时间可以持续一个多小时!他还用粪金龟做过实验,可是粪金龟却只能坚持几分钟。他还用了很多昆虫做实验,最后他得出了一个结论:越小的昆虫越想着逃跑,而力大无穷的昆虫却想着躲藏,因为这些昆虫们都有自己的想法。法布尔观察昆虫虽然花费了他无数的时间和精力,但这一切都是有价值的!我们也应该有这种坚持自己想法的品质,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法布尔的仔细耐心的观察和细致的描写。
上了三年级,我喜欢上了乒乓球,刚开始接触它的时候练的非常认真。但是过了几天后,我的新鲜感过去了,练球就会觉得非常枯燥。接下来的练习就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最后的结果就是导致我啥都会点,又啥都不精!所以,每每读完昆虫记我都特别佩服法布尔在一件事情可以坚持做下去!
《昆虫记》让我明白了坚持不懈的力量,法布尔为了观察昆虫经常几个小时不动,有的为了观察昆虫一生的变化可能要观察好几年,可以说,没有持之以恒耐心细致的观察,世界上也就不可能有这本《昆虫记》,看完这本书之后,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即使在未来的道路上遇到很多的困难,只要我们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就一定会成功。
这个暑假我重温了《昆虫记》这本书,颇有感触。
《昆虫记》是法国文学家法布尔的一部不住著作,他用了人生大部分时间观察昆虫,写出了十几卷观察后的感言,在当时掀起了一片腥风血雨。他不仅仅是一篇文学巨作,还是一篇昆虫科学百科,法布尔用他一生大量的时间观察千奇百怪的昆虫,收获颇丰。他观察昆虫们的习性并不断思考,必要时,法布尔还将他们带回家里饲养,以便观察。法布尔不怕困难,不论是炎炎夏日,还是寒冷冬天,他都要抓住活的昆虫进入细致入微的观察,这点让我深受启发:我们应该有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坚持不懈做好每一件事。这篇文章主要赞颂了一种生命的宏伟,而昆虫,它们是生物圈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对于我们来说十分重要,他们的生命理应得到尊重。整本书运用了很多拟人句,使这些可爱的生物变得更加的生动、鲜活,本书介绍了不同昆虫的不同习性与各自捕捉猎物的方法,辛勤的蜜蜂、愚笨的毛虫、美丽的蛾、可怖的蜘蛛,它们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
其中我对狼蛛很感兴趣,每个动物都有自己的杀手锏,而狼蛛的杀手锏则是它的两颗毒牙,可以立即使它的猎物死去。狼蛛的腹部长着黑色的绒毛与褐色的条纹,脚部有一圈圈灰与白的条纹,长着四只可怕的眼睛,常住在长着白里香的干燥沙土上,每天吃新鲜的食物,它将敌人扑在沙土上,毒牙刺入敌人的致命点,于是便成为了自己丰盛的午餐。整本书的昆虫都令我感到有趣之极,如:为首的那只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的歪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还有,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个更规范的网来。这些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引人入胜,一次又一次将人们带入昆虫世界。昆虫记是一个奇迹,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平凡的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首生命乐章,是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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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是一本有生命、有感染力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终。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最终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最终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杯具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
又一个结婚的喜讯,又一个幸福的开始,我怅然若失,每个人都在幸福的道路上跌跌撞撞,含着多少辛酸泪水却又坚持不懈的寻找着终点,我却依旧在胡闹着自己的人生,依旧,茫然不知所措...... 日记
暂且抛开自己的心情。
最近偶然读了一篇中篇小说《最慢的是活着》,是以奶奶和“我”,两个女人从“水火不容”到相容,再到相依,进而相亲相爱的祖孙关系发展为线索,“我”经历了人生的风雨后,才慢慢理解奶奶的智慧哲学,潜意识里也不自觉的传承了奶奶的人生观。人生就是如此,代代相传传。
“不用想,也忘不掉。”她说,“钉子进了墙,锈也锈到里头了。”
“真正的委屈是笑在脸上哭在心里的。无处诉,无人诉,不能诉,不敢诉,得生生闷熟在日子里。”
“她让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人不喜欢你,你会成为别人不愉快的理由。你从来就没有资本那么自负,自大,自傲。从而让我怀着无法言喻的隐忍、谦卑和自省,以最快的速度长大成人。”
“你守寡太多年了。”我犹豫片刻,一句话终于破口而出,“男女之间的事情,你早就不懂了。”
静了片刻,我听见她轻轻地笑了一声。
“没男人,是守寡。”她语调清凉,“有了不能指靠的男人,也是守寡。”
“怎么寡?”我坐起来。
“心寡。”她说。
我怔住。
“每个人都有不安分的毒,这毒的总量是恒定的,不过是发作的时机不同而已。这事不发那事发,此处不发彼处发,迟不发早发,早不发迟发,早早迟迟总要发作出来才好。”
“我的祖母已经远去。可我越来越清楚地知道:我和她的真正间距从来就不是太宽。无论年龄,还是生死。如一条河,我在此,她在彼。我们构成了河的两岸。当她堤石坍塌顺流而下的时候,我也已经泅到对岸,自觉地站在了她的旧址上。我的新貌,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她的陈颜。我必须在她的根里成长,她必须在我的身体里复现,如同我和我的孩子,我的孩子和我孩子的孩子,所有人的孩子和所有人孩子的孩子。
“活着这件原本最快的事,也因此,变成了最慢。生命将因此而更加简约,博大,丰美,深邃和慈悲。这多么好。”
读《活着》
文章作者是以第一人的笔触在记述的,仿佛一个叫福贵的老人在向我诉说着他的坎坷波折的一生,没有抱怨,也没有悔恨,而是一种平淡的诉说,很平淡。就像一位哲人一样,洞察了生活,超脱地看待着这世界。
福贵的一生带给我们很多的思考。在艰辛的生命历程中,福贵没有流露出丝毫胆怯和放弃,而是在不断挖掘着活着的乐趣,他买下将死的不中用的老牛,孩童般的和老牛开着玩笑,用粗哑的嗓音放声唱着歌谣,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怨天尤人,他坚信着活着总是好的,活着就有希望!他那种对待生活的乐观态度,无论面对多么沉重的打击都活下去的勇气就是生命的真谛吧。是的,生活有时候是很无奈的,甚至是很现实、很残忍的,但关键是我们对待生活的态度。生老病死是自然现象,这些我们无法左右,有时候也会有一些无法预测的突发灾难,但活着就是希望,希望就是活着的力量,无论遇到什么艰难困苦,只要心中信念的灯亮着,所有的绝境和困苦都算不了什么,逆境和磨难不是憾事,相反,只有经历磨难的洗礼,人才会懂得成长,懂得珍惜,去珍爱生命,去感受生活,就像文中的福贵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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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洛的网》是我四年级时买的。本书介绍的是一个蜘蛛和一个小猪的故事。我一口气读完了它。
本书讲的是: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快乐的生活着一群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然而,一个最丑恶的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宁静:威尔伯的命运竟然是熏肉火腿。它并不想死,但它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了。在这时,蜘蛛夏洛却说:“我救你。”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网上的文字,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使它有一个安享天命的未来。但这是,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一只渺小的蜘蛛,却能改变一只猪的命运?如果夏洛袖手旁观,那威尔伯就会被宰杀,但是夏洛却没有袖手旁观,而是力尽所能的去帮助威尔伯。读罢此书,我深刻感受到,动物与动物之间的友谊都那么好,那我们人与人之间的友谊就应该更好啊。如果,这个世界没有友谊,那么我们将恒孤单,世界更孤单,有意来之不易啊。我们要毕业了,就更应该珍惜这份最难忘,最真挚的友谊。
我们不要动不动就与朋友发脾气,闹变扭。如果朋友有困难,我们因该尽自己所能去帮助朋友,而不是袖手旁观。珍惜友谊吧,朋友,也许当你失去友谊时,才懂得珍惜。。。。。。
我读过许多的书,其中有一本书对我的印象很深,那就是《夏洛的网》,它使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主要讲一只落脚猪叫威尔伯,当它将要被杀变成烤乳猪的时候,一只能在网上织出字的蜘蛛夏洛﹙它的好朋友﹚救了它,因此他们处得更好了,夏洛几乎每天都在它的网上织一些字来赞扬威尔伯,后来,夏洛死了,它的儿女们又开始接下这个任务……
一只蜘蛛能救一只小猪,真有些太不可思议了,它勇敢地接近一只比它大几百倍的小猪,竟毫无害怕的意思,我很羡慕它;它能为朋友两肋插刀,还会在一个个早晨织出精美的字和画面,我很敬佩它。
另外,一只小猪能在朋友的鼓励下变得很有见识,而且能够交到很多朋友,如:老鼠、山羊、小鹅等,能在夏洛的影响下变得坚强勇敢,在人们的称赞下,卑谦地夺得了“天下第一名猪”的称号,我很喜欢它。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要勇敢、坚强,不能遇到一些小问题就退缩,要迎难而上,要乐于助人,善于交朋友,不要骄傲自大,我以后一定会努力做好每一点的。
读夏洛的网有感五年级作文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夏洛的网》。读的过程中,我被深深的感动了!
这个故事主要描述了: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生活着一群快乐的小动物,他们每天在一起无忧无虑地玩耍、聊天,开心极了。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但突然一天,一个坏消息打破了谷仓里的平静:小猪威尔伯的未来将会变成熏肉火腿。威尔伯听到后,非常伤心和绝望,大家也都非常难过。夏洛看到好朋友那么伤心,就下定决心要救救威尔伯,并安慰它不要哭了。夏洛让小老鼠坦普尔顿帮忙去垃圾场带一些“字眼(对照的字)”回来,自己不辞辛劳连夜地织出了不可思议的网上文字,骗过了人们,从而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并使威尔伯得到了集市的特别奖和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但夏洛也为此几乎用尽了它的`丝。
因为岁月的流逝,夏洛的生命几乎走到了尽头,它用仅剩的丝织出了卵袋,艰难地生下了孩子,但它却让威尔伯把它的孩子们都带走,把自己留下,因为它不想让自己的孩子看到自己的去世而伤心。
夏洛真是太伟大了!威尔伯只好难过不舍地离开了,不久夏洛就默默地去世了。被威尔伯带走的五百一十四个孩子从卵袋里爬出来,都成了小猪的朋友,但威尔伯永远也忘不了它的好朋友——夏洛。
看完这个故事,我非常感动而且深有感触:我们要学习夏洛、威尔伯以及它们的朋友之间的那种互帮互助、团结友爱的精神,这样我们才能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上共渡难关;也要学习夏洛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品质。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叫《夏洛的网》,它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
小猪威尔伯是一直落脚猪,费思的爸爸想杀了它,但费思说:我要养它!于是把它送到了朱克曼先生家,一天,老羊告诉威尔伯,他们让你长胖是因为他们要杀掉你。小猪威尔伯悲痛不已,但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于是它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络文字,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终于让它在大集市的大赛中赢得特别奖,和一个安享天年作文的未来,夏洛却牺牲了自己。
在这个故事里,我最欣赏的是夏洛,因为它乐于助人,为小猪威尔伯奉献爱心,但它的一生却走到了尽头。
这是一部反映威尔伯生活在朱克曼家的仓谷里,但它的命运是成为熏肉火脚,但夏洛说:我救你。于是夏洛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络文字,让威尔伯在大集市的大赛中赢得特别奖,但却在无人的角落在死去主题的书,我收获了人生来总要干一些有用的事,这句话在我人生的道路上刻下了深深的痕迹。
前几天我终于把《夏洛的网》这本书看完了,看完后我又重新翻了翻,真是觉得意犹未尽,这是一本关于友情的书,我被感动了,所以我写了这篇读后感的日记,推荐给大家看。
威尔伯生出来后是一只落脚猪,在小主人弗恩的帮助下在谷仓里快乐的生活着,谷仓里还有生活着很多小动物,一切都很和祥。
夏洛是一只聪明而且能帮助别人的蜘蛛,威尔伯和夏洛建立了很深厚的友谊。可是大家是不是都知道猪的命运是如何的呢?猪长大后本来就是任人宰割的,威尔伯非常担心。但是弱小的蜘蛛却帮助了它,夏洛在网上织出了被人类看做奇迹的网上文字,并给威尔伯赢得了“王牌猪”的称号,这样,威尔伯就可以不被人类杀掉了,得到一个可以颐养天年的命运,可以一直活下去。可是蜘蛛的寿命却到了尽头,它留下了500多个卵,其中有三个小蜘蛛跟威尔伯成了好朋友,就这样,威尔伯一直跟夏洛的后代交朋友,照顾好朋友夏洛的后代。。。。。。
好感动啊,我也多么希望有一个好朋友啊,我也要学夏洛帮助别人,这样才会获得一份真挚的友谊。妈妈说:我们在一生中离不开三种感情,那就是亲情、友情、爱情。
惠贞书院201班孙佩丽老师
“你将活下来欣赏冰天雪地的美景……噢,这个美好的世界,这些珍贵的日子……”我读着这本枕边书《夏洛的网》,用心地去感受这个爱和付出的凄美童话故事。
它是美国大作家E。B怀特的一部著作。讲述了在朱克曼的谷仓里,生活着一群小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威尔伯的生命有危险时,看似渺小的夏洛用自己的力量救了威尔伯,但这时,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现实里,我们都想有一个夏洛这样忠诚的朋友,拥有一份最真挚的友谊。
这不禁让我想起和小宇之间深厚的友谊。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一起上幼儿园,一起玩耍。今年暑假,我和他第一次离开温馨的家,离开深爱我们的爸爸妈妈,去参加苏州太湖一号的房车夏令营。白天还有同伴们的欢声笑语,但当夜幕降临,月儿高挂,星星呢喃的时候,我开始想念家里的爸爸妈妈了。两行泪珠“唰唰唰”地从眼眶里跑出来,顺着脸颊滴到衣领上,我怕被别人发现我的小情绪,马上抡起手背抹掉泪珠。这一幕被心思细腻的好伙伴小宇洞察了,他轻轻地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柔声地说:“翰,今天晚上我陪你一起睡吧。”听了小宇的话,我马上破涕为笑。那天晚上,我们并肩而睡一起谈论属于我们两个人的小秘密,度过了一个难忘的夜晚。我们之间的友谊像严冬里的炭火、像酷热里的绿茵、像急流里的踏脚石、更像雾海里的航海灯。我会一直珍藏这瓶友情的佳酿,希望多年后开启溢出更浓烈的香味!
《夏洛的网》,不但有真挚的友谊,还有着寻找生命价值感的精神。
夏洛说:“生命到底是什么啊?我们出生,我们活上一阵子,我们死去。谁都知道人活着该做一点有意义的事情。”今年暑假的8月16日,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安吉中队中队长吕挺,为救落水群众而牺牲。他们在有限的岁月里,用自己的生命实现了自己至高无上的人生价值,这和夏洛为了让威尔伯能够活下来牺牲自己如出一辙啊!古有司马迁的“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如鸿毛。”现有千千万万的烈士为民牺牲。在他们短暂的生命中谱写了一首首伉俪的歌曲,值得我们永远歌颂!
读完《夏洛的网》,我也想让自己成为像夏洛这样的人,虽然我们很平凡很普通,但是我们都可以拥有最真挚的友谊。我也想在这个纷扰多变的世界里,镌刻属于自己的美好人生,实现小生命里的大价值!
夏洛为不让自己的好朋友威尔伯死去,不惜牺牲自己,协助威尔伯活了下来。夏洛的网,网住了朋友的生命,网住了友谊,而咱们的“网”,也应该网住了许多的东西……
落日下的蝉鸣声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小草的生命力是如此的刚强,树上的知了也相同。这年夏天,咱们的街坊王老伯单独一人坐在门前的石凳上,正好我也是闲着没事可干。所以,我便来到了王老伯的身边坐下,和他聊了起来。周围的树上停满了知了,在上面响作一团。这时,王老伯说话了:“小朋友,吃过饭啦?”我嗯了一声也问道:“你呢?”老伯点了允许,之后就没再说话。所以我随口问道:“老伯,你本年多大了呀?”老伯坐着说:“呵呵,我本年89岁啦!”我一听惊奇极了“哇!老伯你凶猛噢,这么大岁数了,还那么健旺!”我说道。只见老伯抬起了头,看白树上的知了慨叹道:“你看这知了,它们为了等候今日,现已在土里呆了两年,仅仅想比及下一个夏天到来后,破土而出,飞到树上。开端“知了,知了”地叫个不停,这也仅仅为了寻觅一个伴侣,产卵后死去。之后,它们的子孙,又要在土里呆两年,等候另一个夏天的到来……就这样不停地循环往复,为的是什么?是生计。小朋友,你看,知了都那么女了地维持着生命,咱们哪有理由不刚强地活下去呢?”……之后不久,老伯却因一场事故而逝世了,丧礼当天,老伯尽管不是亲人,但是我也在一旁低低的啜泣。黄昏,我单独坐在门前的石凳上,老伯的话环绕在我的耳边。我抬起头,看向那被红霞盖了的天空,伴着一片蝉鸣,陷入了沉思……
一同去看秋海棠
春天,总是会带许多的疾病。这天,我因肺炎而住进了医院。一连六七天没有回校的我正用板滞的目光望着窗外,却没有想到我的几个同学现已商议好要来看我了。第二天一早,我睁开眼就看见了我的几位同学现已围在我的病床边看着我。我心奋地问他们:“你们怎样来了?”我的一个同学拎着一个水果篮走了过来对我说:“祝你早日康复!”其他的同学也照样逐个向我问好,我感动极了最终,他们每人手中遽然都拿出了一支秋海棠,对我说:“快点好起来,等你好了,咱们一同去看海棠花。”这下我再也压抑不住心中的感谢与感动,泪水充满了眼眶,我抓住他们的手,应道:“嗯,等我好了,一同去看海棠花。”
日盼夜盼,半个月后,我总算出院了,在走出医院后,刚预备给同学打电话时,只见他们都在医院出口处等候,本来我母亲已将我出院的音讯告知了他们。最终咱们总算来到了一座山的山顶,往下仰望是一大片一大片的秋海棠……
回忆槐树下
“喵~”地一声惨叫,小猫飞快地蹿出了我的房间。这天,我与母亲产生了对立,心境有点差,所以便拉起了小猫的耳朵,向一旁用力的扔去。往后几天,我心境稍好了一些。这下我才遽然发现,我现已好几天没有看到小猫的影子了。我心想:该不会是前次被我摔了一下之后,不敢进我房间了吧。所以我便在家中寻觅小猫,但是找了两个小时,都把家给翻遍了,却还没看见小猫。这下,我感到了一阵史无前例的内疚感,心中充满了对自己的诉苦。我开端向街坊探问小猫的音讯,开端在周围的建筑物旁寻觅,可又过了两周,仍是一点音讯都没有。我悲伤极了,心想:不是说猫有九条命吗,小猫,千万不要死啊。可不幸的事毕竟仍是发生了。这天,我怀着悲伤的心境来到公园里,由于心里对小猫的内疚,使我抬不起头来。我抑郁地坐在秋千上。遽然听见“喵~”的一声,我猛地回过头去看,但却仅仅一只大白猫——这不是我家的猫。我又绝望的回过头去,当我刚想低下头去时,登时看到了躺在公园中心大槐树下的那只有着一身灰毛的肥猫。看着它发僵的身子,我流下了泪。这只小猫生世那么惨,没想到结局也会那么惨。最初便是奶奶在这棵大槐树下捡到它,其时它就缩在这棵大槐树下,我用我的手拨开一层一层的泥土,我每拨一下就掉一滴泪啊!十分困难,总算把小猫埋在这棵大槐树下,我仍是不愿宽恕自己,蹲在槐树下流泪……
模糊中,白叟的言语又在我耳边环绕,同学带我去看秋海棠的场景又浮现在我的眼前,最终,我把小猫的死,与我对它的内疚,一同埋进了心里。因而,我开端愈加英勇地面临困难,真诚地面临朋友,愈加爱惜别人的生命……
没错!我的网,网住的是情,是英勇,是生命!
这一段时间,我仔细的读了《夏洛的网》。这本书主要写了:在春天,弗恩家的猪生了一窝小猪,其中有一只是落脚猪,弗恩的爸爸原先想把它杀了,但弗恩阻止了他,并给小猪取名为“威尔伯”。威尔伯五个星期大的时候,弗恩把它卖给了她的霍默舅舅。从此,威尔伯在谷仓里生活了,在谷仓,威尔伯认识了一位蜘蛛朋友——夏洛。在危险关头,夏洛在网上织的几个字令威尔伯转危为安,并成为了一只世界瞩目的猪,但最后威尔伯忠实的朋友却因疲劳而去世了……
一开始,威尔伯和夏洛只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朋友,但因为威尔伯悲惨的命运,夏洛承诺:“我救你。”于是,便在网上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等赞美的文字,这些字使威尔伯得命运彻底逆转。夏洛为威尔伯付出,却不求回报,只求朋友能走出困境,只求一生能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夏洛是威尔伯忠实的朋友,它助人为乐,不求回报。它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张充满真挚的友谊与爱的大网,给予了威尔伯安享天年的未来,却给予了自己走到尽头的生命,我是多么羡慕威尔伯啊!它得到的真挚的友谊和一位忠实的朋友,在现实生活中,谁会有那么一位“夏洛”朋友呢?谁会有那么一位忠实的朋友呢?
在寒假这段期间,我读了《夏洛的网》这本书。在这书里我领会了许多的道理。
弗恩养了一只名字叫做威尔伯的小猪。弗恩每天带着威尔伯在草丛中、湖边上玩耍,渐渐的,小猪威尔伯长大了,弗恩爸爸把小猪送给了弗恩的舅舅朱克曼。小猪威尔伯在那里结识了许多朋友,从中认识了夏洛一只蜘蛛。
夏洛为了救自己的好朋友小猪威尔伯,在自己的蜘蛛网上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谦卑这几个大字。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作者对文中几个重要人物的描写非常精彩,故事情节引人入胜。弗恩是一个活泼可爱、心地善良的小姑娘;夏洛是一只一心为朋友着想的蜘蛛,他为了朋友威尔伯,牺牲了生命;威尔伯是一只聪明、可爱、善良的小猪,它非常珍惜与夏洛之间的友谊,当夏洛去世后,它把夏洛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对它们无微不至的呵护;而夏洛的孩子也把威尔伯当成了自己的母亲。
当把整本书都读完后,我悟出了一个道理:朋友之间要互相帮助,千万不要像有些人一样,常常与朋友吵架,朋友之间就是要和和睦睦、快快乐乐的,让这道友谊之桥上没有磕磕绊绊,这才是真正的朋友。
《夏洛的网》一部感人肺腑的长篇童话,道出了人世间最纯真的情谊友谊;也道出了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爱!
小猪威尔伯的一生都不平凡。出生时,由于是一头落脚猪,本应被阿拉布尔先生杀掉,可正因为有了爱,才促使弗恩不顾一切地把它从死亡的边缘上拉了回去。
而仅仅这一点,就足以震撼人心。这不仅仅是单纯的人与人之间的爱,也不是跨越国界的爱,而是人对动物的不分彼此的爱。这种爱,已经跨越了种族,它更应该是人对动物生命的呵护,也代表了人对动物生的权力的一种尊重。
书中倾诉的友谊与爱还远远不止这些。在经历过死里逃生之后,威尔伯已不必再担惊受怕地生活了,与其截然不同的是,它竟过上了以前想也不敢想的有保姆照顾的幸福时光。弗恩每天都会为它热牛奶喝,并把它放在婴儿车里推出去散步。而即使是一个人,也不过如此。
即使是威尔伯长大后无法在屋子里居住的时候,弗恩对它的呵护也丝毫没有改变,对它依然无微不至。她在院子里一棵野苹果树下为它用木板搭了一间结实的屋子,还特意铺了厚厚的一层干草,生怕它晚上睡觉时受凉。
看到这儿,我顿时感到惭愧万分一个十来岁的孩子,竟拥有如此博大的爱心,甚至比一个成年人做的都要好,无论是谁,也都会自叹不如。更令人无法现象的是,她竟然是对一只小猪关怀备至,仅仅是一只小猪!而别人,即使是对一个人,应该也不过如此。
而想到我的所作所为时,我不得不承认,她的爱心,并不是常人所能拥有的。我曾经买过一只乌龟,刚买来的几天还挺新鲜,一个劲地喂龟粮、换水,可没过多长时间,我便一点也不上心了。要不是我爸天天帮我喂它的话,也许那只乌龟早就命丧黄泉了。
与之相比,我做的事简直不不值一提,由此可见,弗恩对威尔伯的爱是有多么深厚,对它是多么一往情深。她对威尔伯的爱,绝对能让所有人为之动容。
也许有人会说,她做的没什么,因为一句老生常谈的话人之初,性本善。可我想说的是,她能做到这一步实属不易,因为她做到了一点一心向善。
但是,这种爱还不算是最伟大的。
在威尔伯被卖到朱克曼舅舅家后,它将面临死亡的命运它将在圣诞节那天被杀掉。这一次,连弗恩都爱莫能助,它似乎真的要在圣诞节那天殒命了。就在一个它觉得恨意绵绵而又万念俱灰的夜晚,一个上帝般的声音响起你不会死的那是蜘蛛夏洛的声音。
自此以后,她经常通宵达旦地工作,尽自己的全力拯救小猪威尔伯的生命。而第二天清晨,在谷仓门口的蜘蛛网上便会出现各种夺人眼目的字眼:王牌猪(SOMEPIG)、了不起(TERRIFIC)、光彩照人(RADIANT)
最后,威尔伯又凭借夏洛舍命织出来的谦卑(HUMBLE)一词,安然无恙地活了下来,成了万众瞩目的名猪朱克曼的名猪。而幕后的英雄伟大的夏洛却永远地逝去了
也许夏洛的死是凄惨的,没有一个人陪伴在她身边,死后也没人知道她的尸体身处何方。但可以肯定的是,她的死是值得的,她是为了朋友而死。而且,她还给威尔伯留下了一样弥足珍贵的礼物谦卑二字。
我想,她织这两个字,一定有它的含义,这也许是对威尔伯最后的告诫。
她的死,一定不留遗憾,她是在用自己的命去换朋友的命,她是心甘情愿去死的。无论是谁,也都会因此潸然泪下的。
有几个人能像夏洛一样以失去生命的代价去帮助自己的朋友?而谁又不想拥有一个像夏洛一样忠实的朋友?从这就能看出问题的所在----自私。可为什么会这样呢?我想,我们正应该像夏洛所织的那两个字一样谦卑。
《夏洛的网》这本书给我带来了了心灵上的洗礼,使我感悟到了人生的真谛。也许,这本书我时隔数十年也不会忘记,我会永远珍藏着书中那份最纯真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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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动物的关系是密切的,因此有无数的作者、诗人描写过。《珍珠鸟》就是这样一篇文章。
《珍珠鸟》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作者精心饲养珍珠鸟,与它们建立了深厚的友谊。这篇文章字里行间都流露着作者对珍珠鸟的喜爱之情。人和动物是好朋友,早在千百年前就有了,这感情是无比深厚的。
我最记得这一片段:作者让珍珠鸟栖息在幽林似的环境中,活得舒心,并不去打扰它们。作者不像其他养鸟者那样,只是为了欣赏鸟儿那色彩斑斓的羽毛,那美妙动听的歌喉,就让鸟儿成天生活在惊恐中。这个情景大家一定熟悉:某些家长把鸟儿买回来,困在笼子里,然后对孩子们说:“这是给你们玩的!”孩子们便对着那鸟笼又踢又打,把木棍伸进笼子里挑弄、刺伤鸟儿,让鸟儿惊惶失措地飞来飞去,家长在旁毫不加以阻止,还拍手叫好。现在,人们也追求“生活高品质”,鸟儿本来是自由的,只不过为了满足人类的欲望,便被迫戴上枷锁。如果让那些养鸟人为鸟儿设身处地地想一想,也许他们就知道怎样做了。
还有一个令我记忆犹新的片段:珍珠鸟雏儿在作者伏案写作时,扒在作者的肩上轻轻地进入甜美的梦乡。“还砸咂嘴,难道在做梦?”每个字里都充满情趣。我读着,仿佛正亲眼看见这珍珠鸟雏儿正甜美入睡的情景,眯着眼睛,多么可爱!名字”,这都是信任和关怀的“功劳”。相比之下,现在,许多猎人为牟取暴利,去捕杀人类的好朋友,大熊猫、孟加拉虎、非洲象……濒临绝种的原因,就因为它们拥有了人们渴望拥有的美丽的皮毛、洁白坚硬的象牙!在一场场模特表演上,模特儿们披着貂皮大衣,穿着鳄鱼皮鞋,戴着松鼠毛领巾,一转身,迎风摆动的不但是动物的生命,还有血腥!捕杀动物!这是多么丧绝人性的行为!
千百年前,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我希望从今以后,动物和人类永远和平共处,世世代代,永远是最好的朋友!
翻书的时候,一片银杏叶悄然滑落。 我弯腰,拾起,惊觉这是小学毕业时同桌送给我的,背面上写着“珍重,朋友!”不记得当时是否有种想哭的冲动,只是现在,枯黄的叶片上早已是滴滴泪痕。想起,这世上还有一种心情叫感动。 很长一段时间,我似乎已经忘了感动的滋味,是我心已冷漠,还是我的心被一些无关紧要的东西充斥得没有了空间? 曾有朋友写给我这样一句话:“我们之所以会擦肩而过,不是因为无缘,而是我们的生活中少了两个字——感动。”的确,我们的心因此不再敏感,我们不再用心收藏起身边的一丝一毫感动,只有当我们错过它,再回首时,才发现原来我们真的失去了很多。 总有人抱怨这世上可感动的事情越来越少。可是,只要我们静下心来想一想,你就会发现,其实感动无时不在,无处不在。 读书累了,父母为我们削个苹果,是感动;口渴了,朋友帮你打回一杯水,是感动;沮丧时,得到一句宽慰的话,是感动;高兴时,有朋友与你一起分享快乐,是感动;平凡的日子,收到一份小小的祝福,哪怕只是一片花瓣,一片树叶,也是感动?? 人啊,每天被多少平凡的事情感动着!或许,有时正是由于它们的平凡才让我们视而不见。有这样一句话:“人之所以会感动,是因为他生活在爱之中。”红尘有爱,人间有情,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要让庸碌蒙住我们的眼睛而无法感受感动的滋味呢? 感动是什么?一千个人有一千种答案。但,无论是谁,都无法对一个毫无感情的人说出感动究竟是什么。因为感动不是用嘴说出来的,而是用心品出来的。 感动,如沁人心脾的甘泉。畅饮甘泉,我们的内心变得澄澈而又明亮。 感动,如熏人欲醉的海风。感受海风,我们的内心变得纯净而又宽敞。 感动,如令人心折的白雪。领略白雪,我们的内心变得安静而又平和。 当这个世上已无感动的足迹的时候,那它也就随之成了一个冰封的天地。冷酷,亦无情。 朋友,请把心从泥淖中拔出来吧!请腾出一点小小的空间来承载这足以让我们回味一生的感动吧! 感动的作文800字(三) 有人说,母爱是那“临行密密缝”的关切;有人说,母爱是那“润物细无声”的叮嘱;我却要说,母爱是那“牛奶暖人心”的感动。 夜深屋明时,一个“临时抱佛脚”的学生正在孜孜不倦的复习。眼睛像天边星星般,眨呀眨呀,好几次闭上又睁开。
信念告诉她:不能闭眼,不能闭眼! 这个人正是我。 这时,门轻轻的被推开了。我并不想浪费一点力气回过头去看看。只是??一股比花香更浓,比奶茶更醇的香气飘了过来,我的鼻子不争气的嗅嗅。 “宝贝,学习累吧,喝杯牛奶吧!暖暖身子。”我抬头一看,妈妈端着牛奶正看着我。我的心里打起了鼓,妈妈应该不会批评我吧!平时不用功,现在才复习。我胆怯的接过牛奶,放在书桌一旁。妈妈担心地说:“牛奶热着呢,快喝吧,复习别太晚了,冷静考试一定没问题的。”我轻轻“嗯”了一声,又钻进书里。妈妈没有再说什么,很快就离开了房间。 妈妈走后,我的心放了下来。端起那杯热腾腾的充满诱惑力的牛奶,送到嘴边舔了舔:“复习完,就来收拾你,小样儿。”我对着牛奶自言自语,随后把它放回原处。 已经十一点了。我伸一伸懒腰,抚摸了一下牛奶杯,眉头不禁皱成了倒八字,牛奶已经凉了!“哎!”我叹息了一下,继续复习。心里抱怨道:早知道,就该把它喝掉的。 又过了半小时,我终于结束了复习。视察四周,似乎少了什么。牛奶不见了!我大吃一惊,神鬼之说涌到脑海。我大叫一声:“妈!”也巧,妈妈小心翼翼地端着一杯牛奶来到我身边,笑着说:“宝贝,复习完啦,来,把这杯热好的牛奶喝了,早点睡吧!”我疑惑地问:“妈,你什么时候把牛奶端出去的?”妈妈一边摸着我的头一边说,“看你太认真,不想打扰你,就轻轻的走,所以你没注意。”我的眼眶慢慢溢出了泪水,一股暖流迅速蹿满全身。我抱住了妈妈,依偎在她怀里,那一刻,我明白了什么是感动?? 那一杯牛奶的感动,让我在这个冬天感受不到寒风的呼啸,而只觉整个人洋溢在爱的春天里。
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平凡的人,平凡的事,拼成我平凡的人生。
人只有活的平凡,才能体会到生活的真实。所有的权力,金钱,都是过眼云烟,拼命追逐这些,人们的生活将变得不再真实。只有平凡的人,什么都是平平淡淡,这样才会体会真实的生活,感受生活的快乐。
平凡,这是上天赐给我的福气,我庆幸我是一个平凡的人,这样我能真正享受我生命中的每一分,每一秒。
一想到拥有平凡的快乐,不禁会为那些不平凡的人而感到一丝悲哀。
与平凡人相对应的,也许应叫天才吧。天才要想凡人想不到的,要做凡人做不到的,他们也拥有凡人得不到的,正因这些,我才觉得,天才拥有无限烦恼,所以我更庆幸我平凡。也许你说我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那可是笑话。我说的是事实,要不世界上为什么没有自杀的白痴,只有自杀的天才呢?
我喜欢平凡的生活,尽管每天只是家到学校,学校到家这两点一线,但我从不会感到这是一种单调的事。清早,我可以悠闲地骑车上学,沐浴着和煦的阳光,感受轻风拂面的温柔。夜晚,我可以在星星的陪伴下,在月光的照耀下,体会晚风的凉爽。春天,我更可以在细雨中体会春雨的缠绵。秋天,我可以体验秋风的狂暴。冬天,可以欣赏雪花飘落的美景,我能享受这些,是因我平凡。
我的一切都是平凡的,注定我的学习,平平凡凡,每一次的第一不是我,幸好倒数第一也不是我,这样我才能心安理得享受我每一天平凡生活,既不须担心成绩不保,也无须担心别人异样的眼光,也是不亦乐乎!
不是说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就会有什么样的朋友吗?我的朋友也像我一样平凡。但大家聚在一起谈平凡的每一天,却一样开心。注定着,这一生我是个平凡的人。
拥有平凡,做一个平凡的人,这是一种幸福,一种快乐,我平凡,所以我幸福、快乐。
我读了《亡羊补牢》这则寓言,感触很深。故事说从前有个人,养了几只羊。一天早上,他去放羊,发现少了一只,原来羊圈破了个窟窿,夜里狼从窟窿钻进去,把那只羊叼走了。他很后悔,不该不接受街坊的劝告,心想现在修还来不晚。他赶快堵上那个窟窿,把羊圈修得结结实实的。从此,他的羊再也没丢过。
这则寓言讽刺那些有错不改的人,同时也告诉我们有了错话要及时改正补过,否则就会损失越大。应当虚心听到别人的批评及时改正错误,若坚持不改,后果将不堪设想,我自己也犯过同样的事。
有一天,我把妈妈喝茶的玻璃杯打碎了,我怕妈妈知道就捡起来丢下窗户。过了一会儿,有人敲门,我在猫眼一看,原来是妈妈。我把门打开,坐在那里看电视,就当没有发生这个事情一样。我心里很着急,怕在妈妈面前说漏嘴,妈妈就会生气。一天,妈妈要喝水,找不到杯子。妈妈问:“艳玲,你有没有看见。”我说:“没有,没有,我没看见。”突然,有人敲门,我开门一看,原来是楼下的阿姨。阿姨说:“你们家谁前天把玻璃块扔到楼下。”妈妈想了想说:“应该没有啊,对不起。”阿姨说:“没关系,下次不要这样,不然你们就要被人骂,知道吗?”妈妈连忙说:“知道了,知道了,下次不会这样了。”这回,我心里很难过,我把妈妈的面子全丢了。妈妈说:“这到底是什么回事?是你做的,对吗?”我说:“妈妈,不是我,不是我,我没有把玻璃丢下去,真的,你要相信我。”说完,妈妈就把我拉到房间,叫我承认错误,就会原谅我。我没有向妈妈承认错误,如果我承认了错话,将会变得没有面子,同学们也不喜欢跟我一起玩了。这一次,我损失很大,失去了别人对我的信用,我内心很难受。
过了一星期,我体验到了,我是那么自私自利,只想自己的感受,而没想到别人的感受。我跟妈妈一直保持沉默,谁也不愿意先开尊口。又过了四个星期,我终于先说话向妈妈承认错误。妈妈说:“孩子,你永远是妈妈的好孩子。”我扑到妈妈怀里哭了,我体验到了家的温暖,懂得了一个道理:母亲对我们的爱是无私的。这次吸取了教训,我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妈妈,我一定会做一个懂事的孩子。妈妈,我爱你。
我想对您说:“妈妈,您辛苦了,等我长大了,有钱,一定会孝顺您,我永远是您的乖女儿。那些犯了错误的人,一定要及时改正错误,听别人的批评,不要向我一样,知道了错误还不改正,不然后悔就晚了。
感受自然为主题的作文及简评
山川之美,古来共谈。自然孕育了天地万物,并赋予她们美貌。可惜我不是谢灵运,面对青山绿水却无法用诗篇吟颂。我只能用我心灵的相机照下这绚丽奇葩,来感受自然的妩媚。
镜头一:在泥泞的小径上,那树坚固稳定地立在那里。它俯下身,以根须拥抱泥土。昂起头,用枝叶抚摸蓝天。一生的追求,在叶脉里血般流淌。暖风的喧闹里有喜悦的朗笑,狂雨的倾述中有感伤的哭泣。快乐与痛苦是它丰润的养分,它默默生长,叶为事业,花是情感,秋果就是它对世界的'微笑了。
镜头二:那是棵普通的植物,但它的根却开出了玫瑰;丑陋的躯体拥有美丽的灵魂;平凡的民众创造了伟大的奇迹,这,就是对美的追求。它创造了美而甘愿丑陋,它的美是“丑的美”,是一切美的根源。
镜头三:它是沧海中的一族,。它从高处发源,慢慢形成了一脉永不回顾的流泉。它曾遇到过山岩的阻挡,但它起伏推逼,奋勇向前。它曾遇到过心魂惊骇的暴风雨,但它用它博大的胸怀包容了,在阳光普照下欢快的奔流,你说那是一种匆忙的奔赴---沿着生命必经的里程,奔向返朴归真的海。
镜头四:云的美是一种变幻莫测的美。白云千载空悠悠,它俯视历历晴川,不为世俗所羁绊。这种与孤鹜比肩齐飞,拥有以天为盖以地为庐的洒脱的自由,难到不美吗?
自然是位能工巧匠,它创造了山,水……也创造了人类。在感受自然的同时,或许能从中得到生命的解答,人生的诠释。
人生的路很长,总有太多的回忆和憧憬。面对现实,我们发现自己删除了不愉快的回忆,明天会更好!
当我们到处碰壁,但又不想放弃某些机会时,我们只想这样继续战斗。其实这就是坚持。当我们面对这些事情时,避开并启动它并不是一个坏主意。有句话说得好,马可以丢了,我们不走运!这句话不就是告诉那些痴迷的人吗??也许放弃需要很大的勇气,但只要你能振作起来,重新开始只需要一步。平凡的,浮华的,默默地努力选择幸福,其实就是你的真实生活。
人生就像一张白纸,永远不知道如何走前面的路;生活就像五彩缤纷的灯光,很容易让我们迷失方向;生活就像夜晚的一盏灯,照亮了美好的未来生活是怎样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就好像一千人读了哈姆雷特,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对于生活,我有时会很失落。对于这个世界,我有时抱着怀疑的态度,觉得人生就是这么无奈,总是活在自己虚幻的时空里。曾经,忧郁和叹息成了我生活的调味品。下雨的时候,我总是忧伤地望着天空,无论我的生活是否像阴天一样黑暗。天晴了,我还是觉得,我怕时间像水一样流逝,当我学会了珍惜,但一切都是空的。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很长时间。恐惧和恐惧占据了我的整个生命,腐蚀着我热情的心。那个时候,我就像落花,漂到哪儿,就在哪儿生根发芽,从来没有为自己的人生寻找方向。生活变成了简单的重复,活着就是为了活着。
所以当你在人生迷茫的时候,不要怀疑,不要犹豫,人生的决定只是你必须走的一条路,人生是一段旅程,难免会遇到荆棘和坎坷,但当你走到最后,你会发现,原来中途的“颠簸”,只是你旅途中的一个场景。
机会是生活的一部分。有时别人会为你创造,有时你需要自己创造。面对机会,你必须果断,不要犹豫。有些事情有很多机会去做,却一天天推迟。只有这样你才会意识到没有机会。社会是你创造机会的便利条件。要想有机会,就必须适应社会。所谓适应社会其实就是你。身边的朋友,不要为了一点利益而被身边的人冷落,这样你就永远不会幸福。其实,人生的起起落落,就像你遇到的毒草。突然间它会非常茂盛,你需要做的就是不要惊慌。 ,将它们一一删除。
生活总会给我们带来一些惊喜和惊喜。当我们惊讶时,我们总是忘记惊喜,当我们惊讶时,我们忘记了惊喜。事实上,它们是一样的。你只需要记住生活的起起落落。开心的时候不要晕倒,因为幸福和悲伤的距离很近,开心的时候不要忘记艰辛,难过的时候想想自己期待的未来。
人生其实就是一场表演。中间总会有那么多人在看你的表演。有人会欣赏你,有人会鄙视你,有人会支持你。太多的人和太多的想法,你不可能征服所有人,但你需要做的是把每一场表演都做好。你必须保持自己周围的气氛,这样才能实现和谐。
你会永远羡慕那些有才华的人和他们的生活。你总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简单。其实,在自己的路上遇到过什么,只有他自己知道,就像路边的一块普通棋子。 “石头”当它变成一块华丽的金子时,大家都觉得它弥足珍贵,但谁知道有多少人从石头上踩到了金子呢?所以当你遇到起起落落时,不要抱怨生活对你不公平。华丽的人没有平凡的生活。
我们总想做一个平凡的人,过平凡的生活,但平凡真的那么容易吗?我想没有人会去做,因为有欲望的人不是一般人。欲望是每个人的天性,所以人生真的是平凡的,坎坷的,荆棘的,快乐的,快乐的!简直就是人生的一道风景!
希望你们都是平凡的,你们都可以笑着看生活!来吧!
上世纪80年代,重型肝炎肆虐,病死率高达80%。李兰娟一心想要救人,苦于治疗方法有限,只能看着一个个鲜活的生命逝去。“李兰娟说,“当初,我们工作的314重病室似乎是被施了魔咒一样,进去的人很少能活着出来。”经过10余年的反复探索、实验,1996年,李兰娟及其团队终于创建了“李氏人工肝支持系统(Li-ALS)”,使急性、亚急性重型肝炎治愈好转率从11.9%上升到78.9%,开辟了重型肝炎肝衰竭治疗新途径。成为我国人工肝技术的开拓者。从2001年起,李兰娟每年举办一次人工肝的推广班,将自己的科研成果、治疗方法无偿教授给更多医生。“全国有那么多病患,不可能都跑到浙江来就医,在当地得到及时的治疗,才是的结果。”如今,人工肝技术已推广至全国31个省市,她还多次举办全国暨国际人工肝会议,被誉为“国际上的人工肝组织的领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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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大巴来到了天目山路上,看见了西溪湿地的大门,听见了流水声。我们的大巴靠边停了下来,一大早起来,从学校赶到这里,目的地可不是西溪湿地,而是在它对面的军校。
我们下了车,站在大门口,刚拿好行李,就听见一只仿被打了臀部的狮子似的吼声:“都给我站好了!快!”我听见这声音,差点耳朵给震坏了。吓死人啦!我整个人都不好了。
“下面是开营仪式。”
“坐!”一个样子很老了的男人说。
听到坐这个指令,大家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有的还是站在那,一动不动;有的瞪着眼睛不知道该怎么坐;还有的坐在那里两脚伸直……什么样的坐姿都有。最后,我们的结果是站着开营了。
但这些对于后面训练实在是太美妙了。
早上,我们领了军服,吃完饭就回宿舍休息去了。到了下午,魔鬼训练开始了。
一声哨响,所有的人,就像蚂蚁似的从宿舍涌了出来。结果,我们班是最后一个到齐的,被罚了一百个深蹲和一百个仰卧起坐……
当然,也有开心的时候。比如说那个头头拍拍,还有兔子舞等等。
学军,使我们品味了酸甜苦辣,也知道了军人的苦楚。
夜晚,静悄悄,几点星光照到了房间的阳台上。此时,我正在沉思中,沉思什么呢?那就是使我思绪万千的一篇课文——
《窃读记》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作者每天放学后急匆匆赶到书店偷偷读书的情景,描绘了“窃读”的独特感受与复杂滋味,表现了“我”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作者林海音是多么爱读书,由于那个时代没钱买书,只好去书店窃读。而窃读的滋味不好受,但不窃读又看不到自己最喜欢的书。想想她万一被老板发现,老板很可能把她赶出去,可能骂她一通……,种种可能。而我们不用窃读,自己想看什么书都可以买,可我还不是很认真地去阅读每一本书,真可以用一句俗语来形容:生在福中不知福
读好书,好读书,读书好!”我就读过这么一些好文章,有感人至深的《藏羚羊的跪拜》,有妙趣横生的《巨人的花园》……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这学期学过的课文《窃读记》,刚读完,我的心就像平静的湖面有风拂过一样,激起了一圈圈彩色的涟漪。
作者这种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是那么强烈呀!当我读到文章最后一个自然段——这时,我总会想起国文老师鼓励我们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的时候,我浮想联翩,为什么说我们是读书长大的呢?后来,我翻看了资料,终于知道了这句话的意思:吃饭是为了长身体,读书是为了长见识,我们不但需要吃饭,更需要读书,这样才能成为一个身心健康的人。
读好书,好读书,读书好!”我就读过这么一些好文章,有感人至深的《藏羚羊的跪拜》,有妙趣横生的《巨人的花园》……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这学期学过的课文《窃读记》,刚读完,我的心就像平静的湖面有风拂过一样,激起了一圈圈彩色的涟漪。
作者结尾处作了精辟地回答:“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每逢读书,难道没有一种汲取智慧的愉悦吗?难怪她“脚站得有些麻木,却浑身有轻松之感。”
仔细地品尝完《窃读记》,脑中浮现出了写自古勤读书的程度的词儿:“手不释卷,如饥似渴,孜孜不倦……”这些词儿,仿佛在鼓励我,嗯,我想,从今以后,我一定要勤读书,积累更多的词汇,让我的“优势”如虎添翼,“足不出门能知天下事”从书中了解世界,我正陶醉其中。
《窃读记》让我知道了:好书会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们的心田,像朋友一样陪伴我的人生,像钥匙一样为我们打开知识的宝库,给我们力量,勇气和智慧,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和好书相伴呢?让我们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读了《窃读记》一文,我颇有感触。
文中的主人公林海音很喜欢看书,但又因为家庭生活拮据,只好每天偷偷摸摸,小心翼翼地去书店窃读,她读得很快乐,但我知道她是多么害怕和恐惧啊!万一被书店老板发现就糟了,这种窃读的滋味真不好受!与她相比,起码我们就幸福多了,我们随时随地都可以去书店看书,不用偷偷摸摸的去,而是神奇十足,大大方方地进去。选上一本好看的书,找个空位子,就可以坐下来安安静静地看书,不管你看多久,都不会有人来打扰你,赶你走。但我们现在的孩子都不太爱读书,与林海音相比,差了好远。刚刚买好书后,觉得很新鲜,可没看多久,就把书放在一旁,置之不理了,还有些人甚至买了书不看,让书在桌子安静地躺着。我就是这样的人。我买了书后,兴致勃勃地回家里,打开书匆匆的看了一遍,随后,便把书放在一边,不再看也不在翻了,我看得很快,囫囵吞枣,大有“不求甚解”的味道,对比,我非常惭愧。
老师经常教育我们要多读书,这样既可以增长我们的阅读知识,还可以提高写作水平。我听了,不以为然,没有多大在意,然而,读了这一文,我真正领悟到了看书的重要性与我们要怎么看书。我们不能只求大概,不去深刻理解地看书,不能只看过遍后就置之不理了,如果你看再看一遍,也许会发现一些新东西,不能……
亲爱的朋友们,想想林海音是怎么看书的,想想我们又是怎样看书的,我想,聪明的你应该知道要怎么对待看书了吧!
转眼之间,我就上五年级了,开学第一篇课文就是窃读记,我想窃读记不就是作者林海音小时候偷着看书的事吗?但是我错了,全文体现了林海音在那时候读书是?那么困难,她又是多么付出。
开学第一篇课文就是这篇课文主要写了作者林海音小时候到书店偷偷的读书,晴天她挤在大人的里边偷偷看书,阴天她一边看书一边皱着眉头望着街心,好像这雨害得她会回不到家,可是心里却盼望着雨下的再大些他就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呆着,想起作者林海音比我,我感到无比惭愧,我不爱读书但是我要什么书。妈妈可以不睡觉的给我去买,可我一买回来就是图个新鲜,不到一天就乱扔,有时在妈妈的捶打下才极不情愿的去读,用不了多长时间这儿吃一个苹果,哪儿喝一杯水,自己给自己开小差。
文章中令我感受最深的句子是国文老师说的那句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仔细一想,这句话有着深深的含义,老师告诉我们,粮食哺育到我们的身体,知识哺育的是我们的精神食粮。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这句话说得太对了,以后我一定要好好读书。
读书的乐趣作者下午放学后,一般都去一家饭店隔壁的书店,在书店偷偷地读书,她害怕书店的老板把她赶出去,但她很喜欢读书,于是一快被发现时,她就走出去,去其它的书店看书,有时看一本书就要去好几家书店,在书店里,作者又开心又害怕,作者喜欢人多时和下雨天时,人多时是因为不容易发现。
下雨天时,下这么大的雨,你总不能不让我躲雨吧。但是一到饭店里传出饭菜的香味时,作者总是幻想自己能去吃一碗面条,回来再舒舒服服地看。看完后,作者才把书放回书架,然后再慢慢地离开。
我想,作者读书时,一定又害怕又快乐,我觉得作者的想法是:书是很有趣的,没有了书,自己就会感到很寂寞,我也很喜欢看书,但是我没亲身感到“窃读”的滋味。然后作者看着看着,饭店里飘出了香味,自己觉得饿了。
如果是我的话读着书时,传来了一阵香味,我也想去吃一点东西,回来再舒服地看。最后作者会感到满足和依依不舍。我应该也会感到的。所以,作者是很喜欢读书的。
开学了,我已经是五年级的学生了。语文书的第一课就是由林海音写的《窃读记》。窃,是偷,把不属于自己的占为己有的意思,窃读,难道读书也能偷吗?读了《窃读记》这篇课文后,我终于明白窃读原来是指偷偷读书的意思。
我是一个很爱看书的人,但和作者比起来还差十万八千里。从低年级开始,妈妈每个礼拜都带我去书城看书,我们不用像作者一样偷偷地看,而是光明正大地搬张凳子坐着慢慢看,比起作者,我是多么幸运!家里有十几个大书柜,我却很少看书,不是没时间看,是因为我有点贪玩。有时我写完作业多余的时间,我就会玩耍,比起作者,我是多么地幸福。可是我却不好好珍惜,我要向作者学习,改正贪玩的坏习惯,养成多看书的好习惯,看书不仅能增长知识,而且能提高作文水平。我一定要多看书,多学习,将来为祖国出一份力!
读了《窃读记》后,我觉得作者在小时候非常酷爱读书,对读书充满了快乐。
里面的内容是:放学后“我”奔向书店,藏身于众多顾客之中,既快乐又惧怕的窃读,有时候,以雨天为借口,可以在书店里长时间看书。
当我读到他放学后,急匆匆的奔向书店时,我就感受到了,她对读书的渴望,可是和我们比起来,就差远了,放学的时候,我们只想着快点放学,然后打开电脑玩游戏。
有一天,爸爸带我去书城买书,我本来是不想去的,可是,爸爸一定要带我去。老是对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医愚,读书对我们有很大的用处”。一去到书店,爸爸一口气给我买了四本书,有:《爱的教育》、《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老人与海》、《时光老人的礼物》这些,爸爸都让我看完去,当时我答应的很爽快。可是,回到家后,看到那些书我就不愿意看了。写完作业后,我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笔转来转去。妈妈看见了就生气的说:“去把那些买回来的书看完”。“我不想看”。我头也不抬的说。“这些书不是你和爸爸去买的吗?”于是,我就不情愿的把书拿了起来,可是我看书一点也不专心,一会说肚子痛,一会说上厕所,很明显我没有在看书。
当我想起这件事时,就很惭愧,这也让我明白了:看书时应该认真还要向作者学习,学习她那种酷爱看书的精神和品质。
明亮的灯光下,我随意翻开我的新课本。一个醒目的课题映入我的眼帘——《窃读记》。读书也要“窃”?我带着这个大大的问号迫不及待地往下读。原来文章记录的是“我”因家里穷,没钱买书,所以只好到书店去读书的经历。
读完课文,小作者如饥似渴地读书的情景紧紧扣住我的心。我望着自己书架上整齐摆放的各类书籍,像正待检阅的士兵,只可惜我很少检阅它们。偶尔读读也是走马观花,不能持之以恒地读,更说不上细细品味了。多么鲜明的对比呀!我真的很惭愧,我应该像小作者那样多读书,读好书。丰富知识,开拓视野。这样才能享受到读书的快乐。
“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国语老师的话激发了小作者的读书热情,也震撼了我,让我感受到了读书的重要。我一定要发奋读书,让书成为我的良师益友。
今天,我学了一篇课文,叫【窃读记】,读完了以后,我十分敬佩那位小女孩!
这篇课文讲了:作者小时候非常酷爱读书,可因为自己家里经济状况不好,只好到书店偷偷的去看,为了不被老板发现,还得躲到几个大人的身边,假装是他的小女儿。当书店的日光的忽的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的把书放回书架。
这个小女孩在这样子的情况下,都可以津津有味的品味书的乐趣。现在社会发展的更加富有了,我也是一个爱看书的人,每天都要看一些书。
有一次,我在家里看书,妈妈要出门,以为我出去玩了,便把家里都反锁了。我在家里全神贯注的看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了,不知不觉中,我的肚子咕咕的叫着,似乎在与我抱怨,我依依不舍的把书放了下来。把门锁一转,呀!怎么反锁了,我只好在房里多看些书了。
还记得上次,姐姐在我生日的时候,送了我一套阳光姐姐的书,我一看,眼睛亮亮的,立马捧起书到房里,一本一本地,认认真真的,专心致志地看了起来。晚上了,妈妈叫我去吃饭,我把它当成了耳边风,继续遨游在书的世界里,直到妈妈上来拖我下去,我才留恋不舍的把书放下,去吃饭。
我们应该学习林-海音那种爱读书的样子,不应该不读书。就像是文章中最后一句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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