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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中心工作计划

时间:2024-07-23

最新疾控中心工作计划。

为您整理以下最新的有关“疾控中心工作计划”的资料。为了实现工作计划,此时应该根据工作进度尽早去制定工作计划。一个目标可以有多种不同的工作计划每种都有其优点和缺点。希望我的建议能够帮助您更好地解决问题!

疾控中心工作计划 篇1

下镇中学2017--2018学年结核病预防控制

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和卫生局和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学校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领导小组 组 长:刘鹏

副组长:柳伍飞 毛海波 占丰忠 罗来俊 徐林树 陈云龙 成 员:占益军 徐辉忠 周正光 吴益荣 徐光杰 各班班主任

二、结核病主要通过近距离呼吸道传播。在群体环境下如果存在结核病传染源就特别容易发生结核菌的传播。学校是典型的群体环境存在发生结核病聚集性病例疫情的高风险需要给予重点关注。

三、建立卫生、教育两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完善并落实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切实做到对结核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预防控制学校结核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四、工作安排

(一)政教处

1、负责学校结核病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的督促与检查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

2、会同卫生院制定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学校有关人员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

3、加强与卫生院的沟通及时了解本地区学校结核病疫情等相关信息。

4按规定配备兼职人员负责本校内结核病疫情。

(二)班主任

1、建立健全本班结核病疫情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2、做好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主动配合学校做好传染性病人的隔离、密切接触者筛查、环境消毒、宣传教育等疫情处置措施的落实,接受上级部门结核病疫情的督促、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学生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班主任是本班结核病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

五、监测报告

1、学校要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指定兼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2、学校一旦发现肺结核报告病例,应详细记录病人的年级、班级、住址和联系方式,立即通知并报当地教育局,要求其采取相关防控措施,防止传播扩散并积极进行救治。

六、预防控制 

(一)日常预防

1、学校要积极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板报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增进广大师生对结核病的了解,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要尽可能地减轻学生的心理压力和学习负担增加营养、加强锻炼注意个人卫生。

2、各功能室负责人负责各室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3、对确诊的传染性肺结核病人要实行休学、在家或住院隔离治疗待疾控中心诊断无传染性后方可复学,非传染性病人根据病情严重程度等因素实施休学或在校治疗,在校治疗就学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结核病人全程督导联合化疗管理规定,在当地医生或校医的督导下,实施全程督导化疗确保规则用药。

4、及时发现咳嗽、咯痰二周以上或有发热、盗汗及咯血等可疑肺结核病症状的学生按规定时限及时报告乡卫生院和县疾控中心,并由学校督促其尽快到县疾控中心诊治。

(二)疫情控制:在学校群体中发现3例以上含3例有流行病学关联的肺结核病人时即可认定为学校发生肺结核病聚集性病例疫情需采取以下措施:

1、当发生肺结核病疫情时应立即向县教育体育局或县疾控中心书面报告。接到学校疫情报告后要及时核实疫情一旦确认应立即组织结核病防治专业人员进入学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进行疫源追踪、密切接触者筛查制定控制方案指导学校落实各项防治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2、学校对发生肺结核疫情的联合县疾控中心指导学校师生和学生家长认真讲解结核病防治有关知识消除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恐惧心理最大限度地消除结核病疫情对学生学习的影响。

3、对发现的肺结核病人要及时进行治疗管理防止结核病疫情在校内传播蔓延,学校在查验疾控中心出具的准予复学证明书后方可允许患结核病的学生复学。

下镇初级中学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日

疾控中心工作计划 篇2

景泰县中泉初级中学

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和卫生局和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学校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刘生学

副组长:张启志 王君化 罗崇毅 车发安 组员:王宏 牟玢 郝国桂 王永强 李元乾

常玉琴 万应天

二、结核病主要通过近距离呼吸道传播。在群体环境下如果存在结核病传染源就特别容易发生结核菌的传播。学校是典型的群体环境存在发生结核病聚集性病例疫情的高风险需要给予重点关注。

三、建立卫生、教育两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完善并落实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切实做到对结核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预防控制学校结核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四、工作安排

(一)政教处

1、负责学校结核病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的督促与检查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

2、会同卫生院制定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学校有关人员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

3、加强与卫生院的沟通及时了解本地区学校结核病疫情等相关信息。

4按规定配备兼职人员负责本校内结核病疫情。

(二)班主任

1、建立健全本班结核病疫情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2、做好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主动配合学校做好传染性病人的隔离、密切接触者筛查、环境消毒、宣传教育等疫情处置措施的落实,接受上级部门结核病疫情的督促、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学生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班主任是本班结核病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

五、监测报告

1、学校要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指定兼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2、学校一旦发现肺结核报告病例,应详细记录病人的年级、班级、住址和联系方式,立即通知并报当地教育局,要求其采取相关防控措施,防止传播扩散并积极进行救治。

六、预防控制 

(一)日常预防

1、学校要积极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板报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增进广大师生对结核病的了解,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要尽可能地减轻学生的心理压力和学习负担增加营养、加强锻炼注意个人卫生。

2、各功能室负责人负责各室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3、对确诊的传染性肺结核病人要实行休学、在家或住院隔离治疗待疾控中心诊断无传染性后方可复学,非传染性病人根据病情严重程度等因素实施休学或在校治疗,在校治疗就学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结核病人全程督导联合化疗管理规定,在当地医生或校医的督导下,实施全程督导化疗确保规则用药。

4、及时发现咳嗽、咯痰二周以上或有发热、盗汗及咯血等可疑肺结核病症状的学生按规定时限及时报告乡卫生院和县疾控中心,并由学校督促其尽快到县疾控中心诊治。

(二)疫情控制:在学校群体中发现3例以上含3例有流行病学关联的肺结核病人时即可认定为学校发生肺结核病聚集性病例疫情需采取以下措施:

1、当发生肺结核病疫情时应立即向县教育局或县疾控中心书面报告。接到学校疫情报告后要及时核实疫情一旦确认应立即组织结核病防治专业人员进入学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进行疫源追踪、密切接触者筛查制定控制方案指导学校落实各项防治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2、学校对发生肺结核疫情的联合县疾控中心指导学校师生和学生家长认真讲解结核病防治有关知识消除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恐惧心理最大限度地消除结核病疫情对学生学习的影响。

3、对发现的肺结核病人要及时进行治疗管理防止结核病疫情在校内传播蔓延,学校在查验疾控中心出具的准予复学证明书后方可允许患结核病的学生复学。

景泰县中泉初级中学

二〇一四年三月

疾控中心工作计划 篇3

疾病控制中心一词来自美国主管国家疾病预防控制的业务机构。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疾控中心岗位设置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疾控中心岗位设置工作方案

一、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推进落实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编制要求,开展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岗位设置与管理、薪酬分配与绩效考核体系与标准的研究。加强城市公共卫生安全风险防范,聚焦有效应对新发、输入、不明原因传染病疫情,强化“平战结合”机制,优化市、区两级重点传染病诊治网络布局,加强综合性医疗机构传染病诊治能力建设。聚焦市、区精神卫生服务资源整合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和管理创新,开展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专题调研。推进区域卫生规划实施,落实精神卫生专科床位设置目标与要求。积极参与国家医学中心、研究中心建设;建立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养制度,健全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师资团队、课程体系和考评认证等配套政策。完成第四轮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总结、评估和验收。编制第五轮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完善疾病预防控制重点工作督导、考核与通报制度。

二、规范实施健康服务与管理

完善本市公共卫生分级分类服务与管理政策。继续组织制订《上海市社区健康管理工作规范》的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结核病防治、艾滋病防治和精神卫生等分册,规范社区健康服务管理工作流程和要求,规范实施国家和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的实施与管理。继续组织实施本市“60岁以上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和“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等项目。聚焦“全程服务与管理”,结合推进落实分级诊疗、医联体建设、家庭医生制度和社区签约服务、长期护理保险等改革举措,深化慢性病、结核病、精神卫生等“医防融合”综合防治工作机制与服务模式,落实社区筛查、干预、转诊、规范诊疗、服务管理和康复等各环节工作要求,提高患者诊治/救治质量,提高全程健康服务管理效率与效果。

三、加强传染病监测、分析、预警和处置

贯彻实施《上海市传染病防治管理办法》。建立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学校等重点传染病防控信息交换制度,建立传染病流行病学责任调查员制度。加强传染病监测体系建设,完善重点肠道传染病和呼吸道传染病综合监测,推进国家致病菌识别网建设,巩固完善学校因病缺勤缺课监测与报告。强化疾控、医疗机构等相关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培训,提高及时、规范、有效调查、处置各类疫情和相关事件苗子的能力。巩固与教育、农业、林业、旅游、民政和出入境检疫等部门以及周边省份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登革热、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和寨卡病毒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力度。落实《上海市维持消除疟疾状态工作方案(2017-2020年)》要求,继续巩固本市消除疟疾成果。

四、加强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

继续维持本市免疫规划疫苗高接种率水平。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的通知》。将水痘疫苗纳入本市免疫规划。全面推进完成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强化预防接种门诊的分类指导与管理,优化本市成人预防接种门诊设置和布局,加强医院产科接种室和特需接种门诊管理。继续开展以维持本市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和消除麻疹为目标的补充免疫和查漏补种工作。完善异常反应补偿与处置,落实保险保障机制。

五、加强艾滋病和结核病等防控

贯彻实施艾滋病、结核病防治“十三五”行动计划/防治规划,编制实施病毒性肝炎防治“十三五”规划。继续推进落实艾滋病综合防治策略,扩大艾滋病检测服务覆盖面,强化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治疗管理。继续落实艾滋病“一地一策”综合防治策略,规范艾滋病检测和治疗。推进“第三轮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落实“控制艾滋病经性传播”有效措施,深化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和管理工作模式和机制,探索高危人群“互联网+”防治模式,提升综合干预实效。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引导和规范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组织修订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工作规范,修订实施结核病治疗减免政策,巩固深化结核病防治“三位一体”工作内涵。健全和优化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和管理模式,开展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试点工作的评估和总结。制订结核病高流行地区来沪学生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策略,完善本市学生健康体检项目与管理办法,落实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要求。加强学生、老年人、流动人口和结核病/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者等重点人群的结核病防控工作。积极探索慢性病毒性肝炎的分级诊疗服务模式,规范病毒性肝炎患者的社区管理。

六、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治

编制实施本市预防与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中长期规划。巩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按照国家要求组织开展第二批示范区复审工作。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市建设,全面深化“体卫结合”、“医教结合”,探索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和相关健康体检管理制度,推进完善多部门合作机制与政策,推进健康策略融入部门公共政策。督导落实《上海市心脑血管急性事件登记报告办法》、《上海市肿瘤登记管理办法》和《上海市社区健康管理工作规范——慢性病综合防治(2017年版)》要求。完善市-区-社区转/会诊制度,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与机制,加强脑卒中和糖尿病市、区级救治/诊治中心建设。研究制订脑卒中康复规范,逐步完善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标准和随访管理规范。将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筛查纳入社区常规工作。进一步规范开展慢性病综合监测。启动慢阻肺防治工作调研。

七、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与管理

总结和推广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经验,开展全国社会心理健康试点工作。加强包括社会心理服务在内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符合本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要求和心理卫生服务需求的精神卫生工作模式和管理机制。提升严重精神障碍治疗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分级分类服务管理,完善信息管理与交换工作制度,制定并落实本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治疗费用减免政策,提升患者信息服务、随访管理、应急处置等环节服务质量,防止发生有社会面影响的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进一步发挥心理卫生服务行业协会作用,规范心理咨询机构和人员的服务。完成精神卫生对口支援任务。

八、加强学校卫生、眼牙病防治、营养卫生、环境卫生等

深化“医教结合”内涵,制定学校卫生综合监测方案,编制儿童青少年健康监测与管理工作规范,加强学生常见病、健康危险因素监测、干预和管理。试点推行医防融合模式下老年人重点眼病干预和糖尿病眼病随访干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儿童屈光发育档案应用和儿童近视综合干预。研究推进口腔公共卫生三级网络建设,研究儿童涂氟防龋等口腔病预防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开展规范化口腔健康教育。开展贯彻落实《“十三五”全国地方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中期评估,继续开展人群碘营养状况监测和干预。开展基于居民膳食与健康状况监测结果的人群健康干预。实施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职业与放射卫生监测和饮用水卫生监测等监测项目。

九、加强信息化建设与应用

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推进“基于市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卫生信息化工程”中的“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精神卫生管理信息系统”以及眼病防治和口腔公共卫生信息化的建设与应用。在全市推进“基于医院电子病历直推的传染病疫情报告与管理”系统的应用。推进本市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开发疫苗综合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信息系统,实现“受种者、疫苗、接种服务”信息统一对应、数据实时共享、功能全面覆盖的综合应用。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的安全管理,强化数据分析以及在政策制定、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在糖尿病、脑卒中、眼病防治基础上,增加结核病等慢性传染病、预防接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等内容,深化“上海市健康管理云平台”建设、应用与管理。

疾控中心岗位设置工作方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实施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设置管理是贯彻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推行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前提与重要基础,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做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结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工作特点,提出以下意见。

一、岗位设置适用范围

(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建立岗位管理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公务员法》实施管理。

(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有在编人员都应当纳入岗位管理(国家政策性安排、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和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二、岗位设置要求

(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根据职责要求和辖区工作需要,参照《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职责(2015版)》(见附件)设置工作岗位。各岗位应当具有明确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并执行相应类别的岗位等级规定。

(五)管理岗位指承担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其设置应当满足增强机构运转效能、提升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水平的要求,数量和结构比例按照批复数额确定,其主要业务负责人应当具备医学专业教育背景或者具有五年以上的医疗卫生从业经历。 

(六)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其设置应当满足履行疾病预防控制职责任务要求,不得聘用非专业技术人员。新聘用的卫生技术人员应当具有所需岗位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边远、贫困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分岗位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七)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辅助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其设置应当满足保障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提升服务水平的需要。

(八)按照核定的编制设置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85%。管理、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按照核定的编制,合理设置岗位。鼓励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减少工勤技能岗位。

(九)按照《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职责(2015版)》,各地可结合管理和业务工作需要,合理调整岗位职责类别,根据在编制内设岗、一人一岗的原则,合并或拆分岗位职责,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辖区内已有同级专病防治机构承担相关任务的,不再重复设置相关岗位。! 

三、岗位管理

(十)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任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素质;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十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编制内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以岗定酬,科学考核,合同管理。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设置进行审核,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是聘用人员、确定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十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岗位设置及聘用要求,实施竞聘上岗、择优聘用。岗位空缺时,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对岗位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聘用。

(

(十三)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培养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执业人员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全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新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安排上岗培训和相关业务岗位轮岗实习,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卫生防病专业技术人员在满一个岗位聘用期内在基层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分。

(十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根据各岗位的职责要求,通过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人员岗位、工资与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十五)岗位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卫生防疫津贴;工作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传染源,在污染和危险等环境下工作以及参加应急处置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个人防护和临时性工作补助等有关政策待遇。

(十六)对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2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及督查工作。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切实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疾控中心岗位设置工作方案

一、中心办公室

1.协助中心领导对全中心进行综合目标化管理的组织实施、督查、总结、考核与评比;组织拟定中心规章制度并督察落实;负责对上级有关指示、中心办公会行政决议和工作计划的督办落实与反馈,中心重大活动、行政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总结及综合性对外正式文件的起草或审核,来文登记、拟办、分发、督办与印鉴保管等文秘工作;机要保密、文件打印、卫生防病信息编发、对外宣传、对外联系协调、外事接待等工作。

2.开展日常党务工作,负责党的组织、宣传、统战等具体工作;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组织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等文稿材料起草、督促、落实,会议记录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共青团、妇、工会的日常工作。

3.负责中心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用工及编制、岗位、职责;负责组织中层干部的考察、推荐、任前公示工作及任免、聘用手续;工作人员的招收、调配、考核、奖惩、转正定级工作;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工资管理;人事档案管理;职工的学习、出国、考试、流动;科室考勤监督管理工作;离退休手续办理,行政监察工作。

4.负责经费预算、决算和财务报表;财务制度的拟订、实施和监督检查;成本核算与效益分析;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收入、支出管理、收费、票据管理及专项资金管理;参与固定资产管理和重大设备项目招标。

5.负责全中心的防火、防盗、防泄漏、防爆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易燃品、易爆品、剧毒品及危险品的规范化管理,值班管理,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配置、检查与维护管理,治安、安全事故的处理。

6.负责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水、电、暖、气、通讯、实验室仪器设备等后勤服务管理和维护工作。

二、威海市预防医学会办公室(学会挂靠单位办公室)

负责威海市预防医学会日常工作事务管理工作。

三、业务机构

1、结核病(艾滋病)防制科

(1)拟定结核病控制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结核病暴发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制定控制策略;开展结核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的健康教育,咨询服务,技术培训,业务指导,行为干预;负责结核病疫情分析及预测预报;负责结核病防治药品组织供应。

(2)拟订艾滋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艾滋病综合监测、哨点监测、行为监测及基本资料的收集、整理与报告;开展艾滋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的健康教育、咨询服务、技术培训、业务指导、行为干预、工作试点、调查研究、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开展艾滋病疫情分析及预测预报;负责参与艾滋病重大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和对艾滋病病人与感染者的管理、咨询与服务;参与经血液传播疾病疫情的调查处理。 

2、传染病防制科

拟订全市传染病特别是肠道、呼吸道和自然疫源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规划、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传染病病原学、动物宿主密度、季节消长、病原体携带率和疫情监测、新发现传染病监测及有关基本资料的收集、汇总与分析;开展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的综合管理,进行技术指导、工作督查、业务培训、宣传教育、调查研究及对策建议;依据有关规定,对散发疫情、暴发和重大疫情、灾区疫情及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负责制定预案、技术指导、现场调查处理或质量抽查等。

3、慢性病与地方病防制科 

(1)拟定和落实全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规划、计划、方案等。

(2)开展慢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监测和网络直报工作,收集、分析、评价监测信息,及时报告反馈监测结果,提出预防控制措施。

(3)组织、指导全市开展慢性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干预及其效果评价。

(4)开展慢性病、寄生虫病、地方病专业工作的技术指导、培训、督导、考核和评价。

(5)协助开展本专业领域的经常性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实施、评价效果。

(6)负责开展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应用性研究,推广适宜技术,提供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

4、免疫规划科

拟订免疫预防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疫苗质量、冷链系统温度、接种率、免疫成功率和人群抗体水平监测、预防接种副反应监测及其分析评价;按照有关《规程》要求,收集、统计和报告相关基本资料;制定全市计划免疫与扩大免疫所需的生物制品使用计划,加强疫苗使用管理、预防接种卡(册)、证、表管理、安全接种管理和冷链管理工作;承担免疫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免疫针对疾病疫情报告、疫情分析、个案及暴发疫情调查和处理;组织开展免疫预防工作的综合考核与评价;承担计划免疫与扩大免疫所需生物制品的采购、质量监测管理、保管与发放工作。

5、环境卫生科

(1)拟订环境卫生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对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化妆品、日用化学品、保健用品、装修装饰材料、空气净化器、消毒等产品、公共场所和室内环境等危害因素的基础调查、卫生监测、动态观察、卫生措施实施与效果评价;承担公害病调查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协助对环境污染与中毒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拟订放射防护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放射性本底、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等监测及放射工作基础资料的收集、分析与上报;加强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开展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和防护知识培训、技术指导;强化放射卫生档案管理、放射病诊断管理,承担放射病诊断鉴定组织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对放射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6、食品卫生科:

(1)组织开展辖区内食源性疾病和食品污染物的监测和报告;

(2)对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技术处理;

(3)开展食品卫生与营养调查研究,进行营养卫生指导。

7、消毒与有害生物防制科

(1)拟订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规划、计划和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基本资料的收集、分析和应用;开展病媒生物的种群密度与消长、侵害状况、对杀虫灭鼠药剂的抗性监测、杀虫、灭鼠相关产品及其相关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对疫源地、灾区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与服务、效果评价及专项调查与研究等。

(2)拟订各类消毒监测、感染控制工作规划、计划和技术措施,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和托幼机构等重点行业的预防性消毒质量与感染监测、消毒相关产品效果及其相关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及有关基本资料的收集、分析与应用等。加强医源性感染预防与控制、重点行业预防性消毒与感染控制及疫源地、灾区随时与终未消毒工作,进行消毒技术培训、业务指导、效果评价、专项调查与研究。

8、检验科 

(1)负责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饮用水及涉水产品等的理化检验及专项抽检、委托检验工作。

(2)按照国家实验室等有关规定、要求,负责制定仪器、设备、药品、试剂购置供应计划;承担仪器、设备维修保养工作,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负责仪器设备(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制定仪器设备周期检定计划(包括自校仪器设备),并按计划实施;做好仪器设备状态标识管理;负责仪器设备的期间核查;负责仪器档案管理工作。

(3)负责送检样品的收受、标识、前处理、传递、存储、保留和(或)清理;检验报告的编制、审核、打印、登记、签章与发放;与客户加强联系、沟通,听取建议,受理抱怨,协助中心领导对质量纠纷进行调查处理;负责检测项目收费等;协助检验检测中心领导做好中心内部的协调工作;不断拓宽业务工作范围,开拓卫生检测检验的服务领域。

(4)负责中心的质量管理,质量体系文件编写、修订,检测技术文件的有效性确认、受控与管理,监督质量体系的运行,组织管理评审和内审,提交审核报告,执行管理评审会议决议;中心检测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评价;组织实验比对试验和能力验证,并进行评价;标准物质的监督使用;审核检测设备自检方法;对选择的分包方进行评审、控制;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有关评审、管理记录资料的整理、归档与保管。

9、质量管理办公室

(1)负责管理体系文件和检测技术文件的编审报批,受控文件的确认管理;

(2)协助质量负责人组织管理体系内审和管理评审及相关资料等的整理、归档;

(3)组织实施实验室比对试验和能力验证及有效性的评审;

(4)负责检测报告的编制、审核、批准及对外发放检测报告书;

(5)负责检测报告检验专章的管理和使用,作好检测报告书存根的保管和归档工作;

(6)负责与检测工作相关技术标准的收集与控制;

(7)负责非标检测方法等申请确认的受理;

(8)负责对外支持服务和供应商情况进行调查,建立供应商名录和档案,负责试剂等物品的采购;

(9)负责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管理;

(10)对新上岗人员岗前管理体系有关知识的培训、考核。

10、健康促进中心

拟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经常性健康教育及自然灾害、事故、疾病暴发流行时的应急性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对城市社区、农村、医院及学校等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工作,提供健康咨询服务;协助做好戒除成瘾行为(吸烟、酗酒、吸毒)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承担健康教育人员技术培训、业务指导;紧紧围绕市疾控中心卫生防病业务工作任务与重大活动,开展健康教育与社会宣传活动;负责健康教育图文、声像作品的制作、编辑、出版与发放工作;开展本底调查研究与课题研究工作。

11、疫情与信息管理科

负责全市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相关信息的监测、报告和质量控制;负责对突发事件及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负责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测、预报和风险评估;负责对全市疾病监测信息系统网络平台的维护和技术指导工作。

12、综合科

1、负责中心网站与信息管理工作。

2、协助办公室完成相关文字及材料的起草工作。

3、按上级要求,及时完成每年度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评估工作。

4、协助卫生局疾控科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管理工作,包括预防接种、健康教育、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等内容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效果评估、督导考核及信息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及上报等工作。

13、应急办公室

负责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中心各部门、全市疾控系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和重大安全事件协同处置;组织编制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负责组织开展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相关信息监测工作;对突发事件及其处置实施全过程监控和评估;组织预案演练和评估、应急培训、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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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中心工作计划 篇4

“疾控中心个人工作计划”是每个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的指引和任务书,指导着个人工作的目标和方向。合理的工作计划可以帮助疾控中心工作人员更加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并提高工作效率。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介绍一下“疾控中心个人工作计划”是如何制定和实施的。

一、制定"疾控中心个人工作计划"的目的

“疾控中心个人工作计划”是在疾控中心整体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制定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现疾控中心的工作目标,规范个人的工作以及提高个人和整体工作效率。这个计划既涵盖了个人的工作目标,也包括了具体的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二、"疾控中心个人工作计划"的制定方法

具体而言,制定“疾控中心个人工作计划”需要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确定自己的具体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地安排工作时间和分配工作量,以保证个人工作任务的完成。

1.制定工作目标。

疾控中心的工作任务是保障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适当的疾病预防计划,控制和治疗疾病,以及对公众提供有效的健康服务。因此,在制定个人工作计划时,需要明确自己的工作目标。

例如:根据疾病的流行情况,制定并组织相关的防疫方案,推广健康知识,及时掌握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等等。

2.确定工作任务。

根据工作目标,需要确定具体的工作任务,既要满足疾控中心的整体需求,也要符合个人的实际情况,确保工作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例如:拟定防控疾病的预防措施,对疫情的专业分析和评估,及时上报病例信息或数据统计等等。

3.安排工作时间和分配工作量。

针对具体的工作任务,需要合理地进行时间安排和工作量分配。在时间预算上,应将工作的难易程度和时效性考虑进去。在分配工作量时,应根据个人的工作能力和经验来确定任务的优先级。

例如:在疫情爆发后,依据情况在时间上设置阶段性目标,并分配病例的调查和隔离工作,分别由团队中专业成员负责。

4.目标的可测性和达成性。

制定个人工作计划时,需要考虑目标的可测性和达成性。目标的可测性要求目标是可以被量化的,并且具有明确的达成标准。目标的达成性应考虑实际情况,不能过低或过高,应该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情况来制定目标。

例如:疫情调查应位居优先,在一周内完成调查和隔离工作,达成核实病例和控制病情的目标是切实可行的。

三、“疾控中心个人工作计划”的实施方式和措施

除了制定个人工作计划外,还需要有相应的实施方式和措施,来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制定个人工作计划后,需要及时与上级领导或团队成员进行沟通和协调,明确工作任务要求和时间分配等,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此外,在实施个人工作计划时,还需要:

1.在工作的不同阶段,经常跟进工作进展情况,尤其在完成重要任务的时候,要在预定的时间之前提交或完成目标。

2.根据工作进展的实际情况,及时校正和调整个人工作计划,使其更加符合实际情况和工作要求并提高效率。

3.需要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对问题进行总结,衡量工作成果,并结合经验,不断完善工作计划,提高自己和团队的工作水平和能力。

总之,“疾控中心个人工作计划”是一个互相衔接的平台,它与疾控中心整体计划和个人的工作表现密切相关。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应根据本局的实际情况,明确自己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有效地分配时间和工作量,另外,不断强化沟通和反馈机制,对工作进行不断的调整和优化,以达到更好的效果,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

疾控中心工作计划 篇5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卫生健康问题,这些问题威胁着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这种情况,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称“疾控中心”)成为了防治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重要组成部分,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然而,要保证疾控中心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必须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每年,疾控中心都要进行一次年检。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疾控中心年检工作计划应运而生。

疾控中心年检工作计划是对年检工作进行细致规划和管理的重要手段。该计划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年检组织机构的建立

在进行年检工作前,首先要建立年检组织机构。该机构由主检组、次检组和指导组组成。主检组由主检人员和助理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年检的顶层组织和管理工作;次检组由次检人员和助理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具体检查事项的执行和工作评估;指导组由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在年检过程中提供指导和技术支持。

二、主要检查内容的确定

针对疾控中心的特定工作内容和任务,年检工作计划要确定主要的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设备工具、标准操作规程、案例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内容。

三、工作进展的跟踪和监督

年检工作不是一次性的,并不只是完成上述两个任务,还需要进行每个环节的跟踪和监督。这些操作都需要有详尽的计划和执行方案,确保验收、评估和批准阶段的顺利进行。此外,还应遵循严格的措施和编写合理的文件、记录。

四、年检报告的编制

在年检工作完成后,疾控中心需要编制年检报告,对年检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报告应详细叙述工作进展和检查结果,并分析疾控中心在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便于提供建议和改进措施。

总体来说,疾控中心年检工作计划是疾控中心进行工作评估和规范管理的重要手段。立足于年检工作计划,严格的工作流程能够充分评估疾控中心的工作质量、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针对问题提供解决方案,使疾控中心能够具备更好的服务标准和更好的响应速度,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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