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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记读后感

时间:2024-02-23

金锁记读后感。

阅读,可以帮助我们追寻和探索想要知道的真理,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我们会产生很多思考和感悟。 记录下主要思想是梳理书籍知识、写出有价值读后感的基础,你有没有关于写作品读后感方面的疑惑呢?在网络上看到了一篇非常好的文章介绍了“金锁记读后感”,读完这篇文章后您的观念可能会有所更新!

金锁记读后感 篇1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屹立在时间汪洋大海中的灯塔。书籍乃储积智慧之不灭明灯。书--人类发出的最美妙的声音!

趁着暑假还未结束,我在新华书店挑选了好几本书,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么一本书——《金锁记》(《怨女》)。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七巧做过残疾人的妻子,欲爱而不能爱,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财欲与情欲的压迫下,她的性格终于被扭曲,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后作者又将《金锁记》做了修改,重命名为《怨女》。

这本书 讲述了一个女人的悲惨一生。这个女人就是曹七巧,原是麻油店老板的女儿,后来却被她一心想要攀附大户人家的大哥卖给了姜家,做了二少爷的姨太太。可她的丈夫却有软骨症,根本满足不了一个正常女人该有的被爱需要。再加上旁人对她的冷嘲热讽,老太太对她的利诱,季泽对她的欺骗,妯娌对她的轻蔑和下人对她的冷漠都硬生生地将她了一个自私、刻薄、乖戾的“疯子”。至此伤害到了所有人,所有人都成了牺牲者。

曹七巧给我了极大的震撼:一个原本活泼辣妹的人随着身边的环境变化成了一个自私、刻薄、乖戾的人。可怜的七巧,做了一个怨女!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身边的环境可以改变人性,和原本不属于自己的一切!

金锁记读后感 篇2

《金锁记》是张爱玲的代表作品之一,不一样于《倾城之恋》的幸福结局《金锁记》则是一个杯具,一个彻头彻尾的杯具。故事从一开始就不是给人以明艳,欢快的节奏,而是给人以忧伤和悲哀的感觉。

故事是从两个小丫环的谈话开始的,两个小丫环躺在床上聊起主人家的事,说起姜家的大爷,大奶奶及刚进门不久的三奶奶,最终提及二奶奶曹七巧,却是一个让人头疼的人物。我便起了好奇,究竟是怎样一个女人?看完整篇文章,我只觉得震惊,震惊于曹七巧做的事与她的疯狂与变态。再看第二遍,便觉出了七巧的可怜与无奈,她何尝不想好好生活,可是她却没这个机会。

她是被兄嫂因金钱而嫁于姜家的,其实说嫁倒不如说卖字准确。她所嫁的人为姜家二爷,可这个二爷却是一个得软骨病的残疾人。她的大家庭中婆婆妯娌因她出身不好也或多或少有点瞧不起她。她的丈夫无能,她的兄嫂来也只是为了她的钱。试问,在这样的环境中日复一日的生活怎样能不疯?在这样环境下能正常生活的人才不正常!一个女人,嫁到一个新的家庭,都会有期盼,都有完美的愿望,谁愿意变成一个疯子?七巧也不想,可是这是她的命,逃不掉,就只能忍,直到最终忍受不了,变成一个疯子。她被金钱剥夺了幸福,便以疯狂报复心理去剥夺更多人的幸福,甚至自我儿女的幸福。她的精神已陷入了疯狂的状态中去了,她疯狂的想要报复所有人。可是在报复他人的同时,自我何尝不痛,报复别人的同时也伤害了自我,自虐式的复仇。

可能仅有这样她的心里才会好过一点。她看不得别人幸福,因为不合理的社会剥夺了他自我的幸福,她嫉妒,愁视,便这样毁掉了儿子的幸福,毁了女儿的幸福。她没有爱,或者她以前有爱,只是这爱在生活的苦痛中完全消失了。最初她爱姜家三爷姜季泽,但姜季泽只是一味的敷衍她,甚至最终为了钱财欺骗她。也许最初她爱她的兄嫂,只是当兄嫂将她卖于姜家时她便不爱了。

也许最初她爱她的儿女,只是当她心中仅有金钱还有强烈的占有欲时,她渐渐迷失了心中的爱。因为他对这个世界没有爱,所有她看到的一切都是丑的,恶的。她没有感受过爱,便也失去了爱他人的本事。从来没有爱的人都是可悲又可怜的。她几乎毁掉了与她有关的所有人的幸福,同时也招来了他们的恨,她不明白吗?他明白,她不想改变,也改变不了。故事的最终写到:“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

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明白,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人恨他,她娘家人恨她。”最终的最终,七巧想起在北京麻油铺还为出嫁时的自我,当时的自我欢乐而又自由。想起喜欢自我的朝禄,丁玉根,张少泉,如果能和其中一个结婚生子,也许结局就会不一样。但这只是也许,也许真的该信命,该信“万般皆是命,

半点不由人”。七巧的生活也由不得自我挑选与安排,人所受的苦也不是自我求来的。谁都想幸福的过完一生,可是哪有那么容易。

《倾城之恋》中范柳原说“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首诗这样讲:“我看那是最悲哀的一首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自我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齐,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我做得了主似的。”是的,我们做不了主,人各有命。

自我的命运从来都是自我做不了主的。七巧也主宰不了自我的命运,所以她只能这么活着,也只能这么活着。可怜的七巧,她的心中没有爱;可悲的七巧,她主宰不了自我的命运;可恨的七巧,毁了如此多人的幸福。

七巧,愿你来生幸福。别再这么悲哀,这么疯狂的活一辈子了,愿你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愿你平平安安过完来生。

金锁记读后感 篇3

毫无疑问,张爱玲是中国近代以来最有才华的女作家之一,13岁时便在校刊发表小说,但真正使她崭露头角的作品,是在1943年在上海发表的《沉香屑第一炉香》。此后,她的诸多重要的作品相继发表,使她成为沦陷区最走红的作家。张爱玲出生于世家,深受传统文化的熏陶,这使她的创作迥异于当时锋芒凌厉的左派作家,而近于古典式的冷静沉着的特征,语言也更加纯粹。同时,大量近乎精致的心理描写,打破了传统小说的局限,将人物的特征从里到外得以的彻底呈现,加之她创作主题的悲情色彩,因此评论者也常说她“不动声色地揭开人物血淋淋的.伤口”。

在选择推荐她的作品时,我一直在《金锁记》和《秧歌》之间犹豫。前者是她在沦陷区时的作品,写法结合了中西方小说各自的特长,在叙事方法和风格上承袭中国旧小说路子,而心理方面则有明显西洋小说的特征。著名文学评论家夏志清教授,在他的《中国现代小说史》中,将其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

《秧歌》的创作则在张爱玲离开大陆以后,这部用英文创作的小说,放弃了以往中国古典小说创作的叙事方式,风格和题材也都发生了改变,不再局限于布尔乔亚生活的上海,而延伸到了乡村。这显然与共产主义席卷中国大陆有关,而评论者也乐于解读其中的政治远见,并给予高度的评价。然而,尽管《秧歌》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作品,但就创作风格和中文语言的应用,《金锁记》无疑更具有代表意义。

金锁记读后感 篇4

知道张爱玲是因为她的那一句名句:于千万人之中,于亿万光年之间,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正好遇上。只轻轻的问一句:原来你也在这。

长这么大也没读过张爱玲的作品,《金锁记》是我看的她的第一部作品。我简单的谈谈我对这部小说的感想,谈不上读后感,只是个人的一点想法。

故事是发生在旧上海,主人公是一个叫七巧的女人,整部小说贯穿了她的一生。

七巧嫁到姜家是为了钱,她是不幸福的.,丈夫常年吃药卧床,用她自己的话来说,两个孩子都不知道怎么生下来的。(教师范文大全 M.jk251.COM)

七巧是女人,有七情六欲,她爱上了她的小叔子,小叔子也喜欢她。但是在那封建社会里他们只能把那团欲火深深埋葬在心里

多年以后婆婆和丈夫都死了,家业也分了,当她再次面对小叔子时七巧的心也泛起过涟漪,但最终七巧认为这个男人是为了她的钱来的,她赶走了他。埋葬了她一生中最后的感情。

七巧有一儿一女,慢慢的女儿长大了,为了钱她让女儿辍学,并去学校吵了一架,让女儿无法在同学面前抬起头来

女儿一天天大了,活脱脱一个小七巧,七巧总是怕别的男人想她那点钱,于是一晃女儿成老姑娘了。

当亲戚帮忙最终为安找了个留学回来的男孩后,七巧还是不同意,女儿的这段姻缘还是葬送在了七巧的手里。

许多年以后七巧临死时发现套在她手上的那个金镯一直往上都能套到她的手臂了。

*

《金锁记》我只看了一遍,我是个不爱看书的人。

我觉得张爱玲是想对我们说,女人不要为了钱而把自己活生生的埋葬了。女人的一生中,爱她的人和她爱的人才是最重要的,爱人的意义远远要大过财富。

金锁记读后感 篇5

张爱玲出生于没落的贵族阶层,以它独特的社会经历和心理感受,描写了没落阶级的老少。她意识到了这个阶级不可避免的悲剧命运,并对此进行了无情的分析。《金锁记》是她前期的成功之作,也是40年代影响较大的一部中篇**。

《金锁记》写于1943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七巧一直是残疾人的妻子。她想爱却不能爱。她几乎像个疯子一样在姜家呆了30年。在财欲与情欲的压迫下,她的性格终于被扭曲,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

"30年来她戴着**的枷。她用沉重的脚镣杀死了好几个人,那些没死的人献出了一半的生命。"

张爱玲在这本书中,以前所未有的深刻程度展示了现代社会性别心理学的基本内涵。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主人公曾被作者称为世界上惟一的引语;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精明和机智“为了报复她的社会,她用了最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载自亿库网本文由亿库网收集整理。

)施展着淫威。

作者将现代中国心理分析**推向了极致,细微地镂刻着人物**的心理,那利刃一般毒辣的话语产生了令人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金锁记》在叙述体貌上还借鉴了民族旧**的经验,明显反映了类似《红楼梦》之类的**手法已被作者用来表现她所要表现的华洋杂处的现代都市生活。

傅雷在《论张爱铃的**》中也指出:“爱情在一个人身上得不到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偿”。曹七巧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手”。

曹七巧自己没有得到幸福,就去破坏孩子们的幸福。没有悲壮,只有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苍凉是一种启迪。启蒙对这个家庭有什么用?

家本来是心灵的港湾,而在曹七巧做主的家里,没有一丝的温暖的气息,不仅是给不了最亲近的人心灵上的安慰,反而是一张恐怖的大黑网,使在这个家里的人窒息,每一个家人都是她宣泄这么多年来在姜家受的委屈的对象。

转型中的洪流中,被吞没的又何止是一个曹七巧,虽已成过去,可我们的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点曹七巧的影子,也许只是我们不再是以被**锁住,用金锁劈人的形式表现出来罢了。

金锁记读后感 篇6

他救了流落异地的穷女子金翠莲,救了赵员外的女儿,为了朋友林冲妻子受辱,他又要打不可一世的高衙内三百禅杖。全不要报答,也压根儿不想报答,甚至不计较生命的得失,只管"遇酒便吃,遇事便做,遇弱便扶,遇硬便打"(金圣叹语)。他对待林冲的情义,尤其让人铭怀。野猪林里,从薛霸风声飒飒的水火棍下救起林冲之后,鲁达有一段向林冲叫着说出的话,话中有几个字,催人泪下--"兄弟,俺自从和你买刀那日相别之后,洒家忧得你苦……见酒保来请两个公人……以此洒家疑心,放你不下……洒家见这厮们不怀好心,越放你不下";及至林冲问他今投何处,鲁达又是:"洒家放你不下,直送兄弟到沧州。"一个"忧得你苦",连着三个"放你不下",其情如瀑,凿石裂空。

书中的三位主人公都经受过大大小小的磨难,但他们坚持过来了,所以他们是伟人,是值得我们崇拜的人。想想看,我们能否经受得起这些磨难呢。恐怕不能。

读完了《阿伯拉罕·林肯传》,对林肯的一生的成长经历有了一定的认识。伟人之所以为伟人有他的不同于凡人之处,但他首先是一个凡人。林肯是以凡人入场,以卑微之身份,从一片洪荒中走来,走过飘泊的年代,走过战争的年代,成长为一代杰出的总统,一个伟大的人物,一个走在时代前列的人。以下是由J.L为您整理推荐的《《林肯传》读后感1000字》正文,欢迎参考阅读。

阿伯拉罕·林肯的出生是低微的,甚至是不光彩的——这个总统是一个私生女的儿子。他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出生低微而没有任何追求,相反,他不以能有一份体面的律师职业而满足,而以主持正义、保护被压迫者为己任并为之奋斗终身。

很多生命也如他一样如此卑微的出生,可惜并不是都如他那样顽强地生长。

虽然出生卑微,林肯却没有放弃人生的追求。虽然只有12个月的受教育经历,但他没有放弃对知识的渴求。只要找得到的书他都拿来仔细地阅读。他很少有无所事事的时候,每当那样他就会向别人问一些问题,关于奴隶制、关于邦制、关于宗教等,这些知识,为他伟大思想的产生无疑是有巨大作用的。

雕塑家米开朗基罗似乎幸运地多,但他六岁就失去了母亲,被寄在石匠家。长大后,成绩优秀。却长遭嫉妒与陷害。一生都受宗教的约束,似乎命运注定他只能在无休止的干涉中替别人干活。几次地陷入了革命的漩涡,使他更加的坚毅,坚定地追求自己的理想。“愈受苦愈受我喜欢,”这一至理名言坚定了他的意志,让他实现期盼已久的理想。

从相对弱势的群体中走出来的林肯,对底层人民的生活有切身的体会,这种体验成为他的动力,成为他从事职业的价值取向。在他以自己的诚实、正直、勤劳和才干赢得周围的人,赢得全国的民众时,这些体验最终成为他的从政目标和一生的追求,他一生都在为此而奋斗。在南北分裂的压力下,他没有妥协,坚定地拿起正义之剑,为了这种追求,不惜发起南北之战,这是人类的正义之战。正义最终战胜邪恶,黑人被当作财产的时代已经一去不返。

不是每一个平民都能赢得人们的信赖,不是每一个律师都可能当上总统,不是每一位总统能得到人们的爱戴,不是每一个伟大的人物都能有这样的荣耀。

金锁记读后感 篇7

我钟爱的一本书

在我的房间里所有的书都会把你引进知识的海洋,那些画着精美的图案和写得生动的故事书都不如我意,而我最钟爱的是《皮皮鲁和舒克贝塔》

这本书大概的资料是:一只小老鼠叫舒克,它生长在一个名声不好的家庭里,驾驶玩具飞机离开了家。贝塔也是一只小老鼠,它正因经常吃不到饭,只好开着玩具坦克出走。舒克贝塔经过一场战斗,才彼此成为好兄弟姐妹。它们经常做好事,得到了动物们的欢迎,之后,舒克贝塔又和一个热心的男孩---皮皮鲁成为好兄弟姐妹。两只老鼠的做法曾让猫感动,曾让猫改变了对老鼠的看法。……最终,舒克贝塔成立了飞行公司,并有一只叫海盗的坏老鼠给它们捣乱,舒克贝塔始终与海盗战斗着……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好退缩,要勇于去应对。两只渺小的老鼠竟然成立了飞行公司,并不断向成功走去。这说明了任何弱小的事物只要发奋,就会成功。咱们不能从一个家族的名声而看待对方。要与他此刻做的事情看待。舒克贝塔虽然只是两只小小的老鼠,但它们做的事情却令人感动。动物们没有知道它是老鼠而躲它,而是用关爱的心态看待它们,某些方面咱们要向动物们领悟,见到需要帮忙的人要去帮忙他,做个助人为乐的孩子。

这本书资料精彩,使我回味无穷。我钟爱这本书。

金锁记读后感 篇8

这个夏天卧榻两周。为了打发时间,找来书看,其中有张爱玲的《金锁记》。这应该是中篇小说吧,我是一口气读完的。中间没有停顿的惊骇充满了整个阅读过程,当读到曹七巧为了守护用青春和一生幸福换来的家产,骂走心上人,而后泪涟涟地透过窗户目送渐走渐远的人,我还是理解她的,在生存面前,面包和爱情是不等值的。尤其是像出身于社会底层的曹七巧,她被无情的哥哥卖到深宅豪门当一个瘫痪少爷的少奶奶。在深宅大院里,她依然受尽嘲讽和奚落。像她这样的命运,唯有地契、房产和银子才是尊严和活下去的保证。随着寡居日子的推进,她逐渐扭曲,走进心理的深穴,把一切美好的事物有意无意地毁灭,以此来祭奠或者陪衬她自身心底的荒芜。她把一对儿女也带进深穴,一步一步把他们推进绝望人生,那种撕破美好的悲凉和痛直抵我的心,不觉吸了一口又一口的凉气。

惊骇不止在阅读过程,掩卷之后,曹七巧式的女性形象,竟然让我在现实生活中依稀看到她的影子,这同样让我惊骇。

我不由地想起我周围的两个女人。这两个女人五十开外,都是善良的好女人。这几年,一个由温婉大方走向歇斯底里,另一个由歇斯底里走向偏执、病态的静默。她们有相同点:心理上都受到过婚姻的摧残;极强的控制欲。之前我也常常想起这两个女人的生存状态,当时我对她们的变化是不解的,而她们的状态也让我对我的下一段岁月噤若寒蝉,我常常担心我会不会在更年期过后,也逐渐走向偏执和病态?现在看了《金锁记》之后我便放心了。

第一个女人,认识她的时候我大概__岁的样子,而她正是豆蔻年华。那时的她真是面如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目若秋波。我喊她姐姐,经常颠颠地跟在她身后,我喜欢跟温柔的她在一起。不久之后,她在家族和宗教势力的安排下结婚了。听说,她婚后并不幸福。她是公职人员,而她嫁的人是手工业者,错层的婚姻让她在同事面前抬不起头,而手工业者也没有让她享有更富裕的生活,这也让她耿耿于怀。但她在朋友面前依然温婉大气,周围的人都喜欢她敬重她。三十多年的婚姻生活到底让她经历了什么,我不清楚,因为我后来上学了就很少与她见面,偶尔见面,她大方得体,淡淡的微笑,体贴地说话,看不出有什么异样。

一直到了她女儿大学毕业,一切都发生了变化。我料想她是要把自己错失的生活让爱女来实现。她给爱女规划的人生路线是:坐办公室,看看文件喝喝茶读读报纸,生活没有一丝压力。在应该结婚的年龄嫁给一个有家底的同阶层男孩。但遗憾的是爱女的工作和择偶与她的设想不一致,而她又左右不了,这让她焦躁。她要参与要控制爱女的生活,要为爱女排除一切不稳定的因素和潜在的问题,可是女儿有自己的想法,不听从她,于是纤细温婉的她变得歇斯底里,在家里开始闹,遇到人便哭诉,祥林嫂般地诉说;遇到前同事会远远地避开;天天失眠,于是天天喝中草药,浑身上下散发着中草药的味道。

让她歇斯底里的都是些什么呢?是女儿单位没有晚餐,女儿经常到外边小吃店吃晚餐;是单位的午餐不够丰富,有时是凉的;是单位周边空气质量差;是女儿办公室楼上有变电压,不利于健康;是女儿要接触市场,需要业绩和创收,而不是坐着办公室里喝喝茶看看报;是女儿脸上的痘痘和斑点,她说是被工作累着了。工作条件、场所和工作性质她左右不了,她开始郁结于心,开始埋怨当初介绍工作的人,自责是自己毁了女儿的一生。她说女儿的工作一天不变,她自己就没法活下去。

而女儿的择偶也同样让她狂躁,找对象必须是公职人员,私人公司上班、做生意的坚决不行。她为女儿物色好家底丰厚的名牌大学毕业生,只要女儿中途愿意跟男孩约会就行。为了稳住男孩的耐心,她一次次与男孩聊,给他打气。为此母女发生冲突,为此家庭鸡犬不宁。

于是100斤的苗条身材变成70多斤的瘦骨如柴。她经常挂在嘴里的是:家破了,家破了。我与她见面就想逃,因为她身上的绝望之气让人想跳楼,想马上结束自己的性命。跟她聊几句就让你怀疑人生,觉得人活着是一件很悲怆的抉择。

第二个女人,拥有传说中的旺夫相:鼻子大,鼻翼肥厚;圆脸有肉,下巴丰满。传说成了现实,她丈夫确实事业发达。也许是因为她的旺夫相,丈夫并没有与她离婚,虽然他们形同陌路,多年分居。女人经历了二十多年打打闹闹,孩子夭折的惨烈婚姻,现在终于不再期盼夫妻感情了,把所有的心思和精力花在女儿身上。15岁的大姑娘了,她当5岁娃娃来带,早上起床,衣服都是她来穿。今年刚开始和女儿分床睡,有一日发现女儿梦中在哭,从此她便躺在女儿房门外的沙发上睡,一旦女儿睡梦中有哭泣,她好起来抚慰,让她安睡。24小时没有自我只是一个母亲的身份守候在女儿身边,一般的母亲真的.难以做到。

但她毕竟带着好胜心。感情没有了,事业没有了,她唯一有的是对女儿的养育,她一定要有成效。所以女儿从小学开始便没有周末与节假日,到了初中更是变本加厉,晚上要学到一点钟,早上六点起床。每个月的课外辅导费达到一两万。这导致女儿小小年纪身上毛病不断,冷风稍微一吹就感冒。有时向学校请假去一趟医院看病,都成了女儿特别开心的事。她平日脑海里只装两件事:做什么有营养的饭给女儿吃,哪家辅导班怎么样。逢人也是必谈这两件事。丈夫心疼孩子,觉得这样是在毁孩子,托多人去相劝。但她只有一个执念:这是最正确的养孩子方式,我甘心为孩子付出一切。

看着身边我熟悉的人,我既为她们难受也同情她们。她们都是《金锁记》里“曹七巧”式的女人,受婚姻的影响,在无爱或者不如意的婚姻里颤栗、痛苦而蜕变,到五十多岁的时候突然性情大变,或者歇斯底里,或者病态地偏执。

这不是“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的问题了,婚姻里没有绝对的蚊子血和饭黏子,如果有的话,那都是可以一笑置之的,可婚姻里这种摧残心性的一面要是释放出来,对于女人那是太可怕了。好的婚姻推进人,而不好的婚姻让女人异化,带着缺憾和伤痛的烙印生活,对自己和周围的人也都会变成一种伤害和无端的折磨。

金锁记读后感 篇9

读书之《金锁记》读后感2000字:

罗曼·罗兰曾经说过: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看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我们决定不了出身,但可以决定自己要走的路。成长的过程就生活中出现各种状况,然后一一解决,化茧成蝶。如果放任自己向命运低头,或者被命运黑化走向深渊,将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三毛说:我来不及认真地年轻,待明白过来时,只能选择认真地老去。张爱玲的中篇小说《金锁记》中的主人公曹七巧,在人生暮年也未明白过来自己为什么会变了这个样子。

《金锁记》写的是国民时期,在封建制度压迫下,一家麻油店的女儿被卖进姜家(封建家族)的二少爷为妻。因为她的出身低微,府中的婆婆、妯娌、丫鬟都对她不尊重。她从一个思想正常的少女,变为一个尖酸刻薄、私欲极强的女人,她的可悲不仅自己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又是封建社会的施害者。

她的丈夫是一个得了软骨症站不起来的废人,本想娶她为妾,后因决定不在娶,将她改为妻。

嫁入府中后,她心中思慕府中的三少爷季泽,但是季泽确是个浪荡公子。来府中看望她的哥嫂,表面上对她百依百顺,不过是想向她索要财物,其实内心是瞧不起她,恨极了她。她经不住生活的磨难变得疯疯癫癫,口无遮拦,尖酸刻薄。

十几年后,她成为了寡妇,财产分家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向着她,她又破口大骂,分家后,季泽向她表白,她思来想去认为季泽的表白是为了贪图她的财产,心中暗恋的季泽让她失望透顶,痛哭流涕、破口大骂。

正是因为她没有从丈夫及季泽那里得到爱,忍受着情欲的折磨,形成了极强的嫉妒心理,见不得别人的恩爱,产生了扭曲的病态心理,逼死了进门不久的儿媳。拆散了本应有好姻缘的女儿女婿,到最后弄的儿子每天逛窑子,女儿吸大烟,家不像家。

女儿长安24岁的时候得了痢疾,七巧不给她找医生,便让她抽大烟,抽着抽着也就上了瘾了。未出阁的小姐天天抽烟,有人劝阻,七巧道:“怕什么!莫说我们姜家还吃得起,就是我今天卖了两顷地给他们姐儿俩抽烟,又有谁敢放半个屁?姑娘赶明儿聘了人家,少不得有她这一份嫁妆。她吃自己的,喝自己的,姑爷就是舍不得,也只好干望着她罢了!”

长安近30岁,还未嫁出去,七巧注定女儿要做老姑娘,又换了一种腔调:“自己长得不好,嫁不掉,还怨我做娘的耽搁了她!读后感·成天挂搭着个脸,倒像我该她二百钱似的。我留她在家里吃一碗闲茶闲饭,可没打算留她在家里给我气受!”后来经人介绍,长安认识了漂洋回来的童世舫,俩人已经定了亲,七巧又从中破坏,将女儿说的人不是人,女儿无奈与他分手。“这些年来,多多怠慢了姑娘,不怪姑娘难得开个笑脸。这下子跳出了姜家的门,趁了心愿了,再快活些,可也别这么摆在脸上呀——叫人寒心!”这个女儿也不反驳,也不反抗,声声的被母亲拆散了自己的幸福。

“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的人恨她,她娘家的人恨她。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

“她自己也不能相信她年轻的时候有过滚圆的胳膊。就连出了嫁之后几年,镯子里也只塞得进一条洋绉手帕。十八九岁做姑娘的时候,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店里的朝禄,她哥哥的结拜弟兄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喜欢她,也许只是喜欢跟她开开玩笑,然而如果她挑中了他们之中的一个,往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七巧挪了挪头底下的荷叶边小洋枕,凑上脸去揉擦了一下,那一面的一滴眼泪她就懒怠去揩拭,由它挂在腮上,渐渐自己干了。”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小说的结尾七巧死了,但是又一个七巧(七巧的儿女)诞生了,悲凉的命运被锁住了,沉浸在这苦闷的岁月之中。

金锁记读后感 篇10

七巧戴着金钱的枷锁。她用沉重的脚镣杀死了几个人。那些没有死的人也献出了一半的生命。岁月从她可以直接推入腋窝的手镯慢慢溜走,她的生命早已是一种空壳。出身寒门的女子,违背自己的意愿,投身于上流社会的礼仪和罪恶之中,最终成为上流社会最腐败的典型人物。

七巧是一个悲剧,她导演了几部悲剧,形成了主题层面的反讽。

她空虚的幸福不能用金钱来填补,所以她不能容忍别人的幸福。对于长白来说,当他发现长白开始变坏(和三叔姜季泽一起去窑里参观)时,他赶紧娶了媳妇。她又见不得媳妇和儿子好,百般折磨媳妇,离间他们的感情。

在她的领导下,两个媳妇相继去世。她的儿子终于属于她自己了,但他不是半个男人。对于长安,七巧先是教育她:

“男人都是混账,是碰不得的,谁不想你的钱?”有替长安做媒的,家境推板点的就疑心别人贪她的钱。高不成低不就,一年年的耽搁下来了。

后来,长安认识了童世舫。为了长安可能的幸福,她不得不尽全力去摧毁它。终于使女儿也断了结婚的念头。曹七巧的人生就在这劈杀亲人的日子里一天天过完了。

七巧,极端且性格扭曲,她教她的子女吸食鸦片,她教她的子女淡漠爱情,丧送着他们的终身,并因儿女的痛苦而快乐着,以至于她们恨她,怨她,却在不知不觉中学她,在她死后,延着她的路走将下去。"30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30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30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这是这篇**中最令人感觉痛的地方。

毕竟,张爱玲为读者设定了一个最完整、最悲剧性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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