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栏

×
范文大全 > 教师范文

供销合同

时间:2024-05-06

供销合同15篇。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日益扩展的今天,合约的存在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进行工作。你还在苦恼不会拟定一份优质的合同吗?这篇网络文章尝试从各个角度来解读“供销合同”,只有不断进步才能实现更大的梦想!

供销合同 篇1

随着现代化建筑业的不断发展,挤塑板作为一种新型的建筑材料已经逐渐被业界广泛接受,并在建筑保温、防水等方面得到了广泛应用。为了保证挤塑板的供应质量和客户利益,供销双方需要签订一份挤塑板供销合同,以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一、合同基本信息

挤塑板供销合同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需要明确合同双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等基本信息。具体来说,供应方需要提供公司名称、地址、营业执照号码、税务登记证号码等信息,购买方需要提供公司名称、地址、营业执照号码等基本信息,以便于供应方在后续工作中了解购买方的情况,为双方之间的合作打下基础。

二、产品信息

在挤塑板供销合同中,供应方需要明确产品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具体来说,供应方需要清晰地规定挤塑板的生产厂家、产品名称、型号、密度、厚度、长度等具体规格,提供方案、用量、环境温度、气压等。购买方需要根据具体工程情况和需要,确定挤塑板的种类、数量、价格和货期,以及组织验货、签收和付款等事宜,并做好后续的材料管理和使用。

三、交货条件

在供销合同中,供应方需要明确交货条件,即挤塑板的交货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发票等具体内容。购买方需要在合同中规定货款付款方式、付款期限,以及安排验货、收货、退换货等具体事宜。有时为了保证质量和安全,还需要特别说明货运方式和要求包装方式,以便于后续使用。

四、质量保证

在挤塑板供销合同中,商品质量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条款。供应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生产挤塑板,保证产品的质量,共同承担产品质量造成的经济损失。购买方有权对采购到的挤塑板质量进行检验,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通报供应方协商处理。双方应当保持密切的沟通关系,及时解决各种可能的问题,确保建设工程的进展和顺利进行。

五、其他事项

挤塑板供销合同中还需要明确其他一些重要的事项,如合同的生效日期、签订地点、签字盖章、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和合同的解除等。供销双方需要协商和签署涉及合同的所有附属文件和协议,确保双方按照协议执行并确认其有效性。在合同生效期间,供销双方需要密切关注各项事宜,如有争议及时提出并协商解决。

在现代化建筑业中,挤塑板已成为越来越重要的保温、防水材料。为确保购买方利益和挤塑板生产方的稳定生产,挤塑板供销合同成为买卖双方必不可少的关键文件。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加强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建筑行业的发展进步。

供销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经过使用乙方提供的platedsp车牌识别组件v2,对该软件有了认可并愿意购买,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软件相关条款

1、乙方提供自有知识产权的platedsp车牌识别组件v2。软件包含1张光盘、1个软件狗及1份说明书。

2、甲方应按platedsp车牌识别组件v2的授权条款使用,不得以解密、逆向工程等任何方式侵权。

3、乙方在识别软件升级时,甲方享受免费升级的权利;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合理建议对软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4、乙方应为甲方的应用开发人员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

5、甲方应尽量按乙方建议的模式设计应用软件,以提高软件的识别率。

二、定价及付款方式

1、软件定价为元rmb/套(普通发票)。

2、本次采购套,总价元。

3、甲方按乙方指定的帐户付款后,乙方确认收到款项后,在1个工作日内以快递的方式尽快按甲方指定的地址邮寄购买的识别软件。

三、责任

1、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以双方签的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_______

五、生效及废止

以双方签的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在10天内付款,否则视为本合同的废止。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供销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的发展农业产业化生产,促进罗非鱼的高效养殖和加工业的健康发展,大力发展订单渔业,达到养殖业和加工工业共赢的目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友好、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市场价格为乙方统一购鱼苗、饲料、鱼药。免费进行技术服务、技术培训。

2、确保所组织的罗非鱼苗种为吉富罗非鱼或吉奥罗非鱼。雄性率为98%以上,并先垫付苗种定金款。供种时间必须在5月20日之前供种。如到期不能及时提供罗非鱼苗种,造成养殖户空塘,由神鹭水产公司每亩承担1500元损失费。

3、所供的罗非鱼苗种规格要求在1.5公分以上,并根据当地市场价格由甲方与养殖户代表共同参与苗种订购,苗种款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收其他费用。后期集中培育苗种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保证后期培育的苗种达到3-5公分/尾交给乙方,价格不超过0.2元/尾,乙方负责后期苗种的运费。

4、甲方负责垫付40%的饲料款(养殖户的鱼达到350克/尾开始垫付),所提供的饲料必须由养殖户认可的品牌饲料,并保证价格不高于市场价格,如养殖户前期未使用指定的饲料,甲方不垫付饲料款。

5、确保定价收购养殖户生产的罗非鱼:规格350~500克/尾,3.40元/市斤;500克/尾以上,3.50元/市斤;必须活鲜鱼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输途中死亡未变质的死鱼和350克/尾以下的,2元/市斤。甲方不得以市场变化拒收和压价收购,如到时间甲方不能收购,由甲方按每亩6000元计算赔偿养殖户损失。

6、确保11月底前收购完成,交货地点(湖北神鹭水产品有限公司)。如在规定的收购期限内,因气候原因造成死亡,甲方按活鱼价格收购。付款方法:养殖户将罗非鱼鲜活运到神鹭水产公司交货后,扣出先期垫付的饲料等款后,15日内付清货款,不得拖欠。

7、甲方负责产品的检测检验和费用。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按合同面积在签订合同时预交苗种定金100元/亩,其余苗种款在购苗种时一次性付清。

2、乙方必须负责将甲方依据乙方合同数量统一购回的罗非鱼苗种及时入塘,时间不得超出4个小时,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保证所养殖的罗非鱼必须全部销售给甲方。按合同面积不低于20xx斤/亩,保证按甲方生产计划分期出售成鱼,如未能按甲方下达的计划捕捞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4、在市场价格相同的前提下,乙方要按甲方统一要求使用饲料、鱼药和进行饲养管理,接受甲方的指导。

5、乙方保证所确定的养殖鱼塘的面积为到1.5米以上,且进排水方便,在4月底前必须做好鱼塘的清塘消毒及一切准备工作,如因管理不善和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泛塘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并偿还甲方所垫付的所有资金。

6、乙方不按甲方统一要求进行饲养管理导致产品质量不达标,或者乙方擅自将产品外销,甲方除收回所垫付的所有资金外,并按垫付资金等额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三、其他条款:

1、乙方按照甲方的操作规程进行饲养管理,若70%的养殖面积达不到预期的产量和效益,由甲方负责,70%的养殖面积能达到预期的产量和效益,少数面积达不到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单方终止合同,违约方将偿还对方所有投资外,另按投资额50%作为违约金赔偿对方。09年优先为乙方订单。

3、为避免养殖风险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要求乙方对养殖水面进行投保。

4、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6、本合同由策湖养殖场或镇水产中心监督执行。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督机关一份,签字(章)生效。

甲方: 乙方: 监督机关:

二0xx年月日

供销合同 篇4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品种、数量及价格:按上一星期存档甲方报价及乙方的定单为准。

第二条质量要求:蔬菜的产品质量按无公害标准执行。

第三条交付和货款支付

(一)交付的方式:甲方应按定单合同约定的时间段送至乙方指定的武汉市内地点。

(二)货款的支付:乙方应于蔬菜交付之日起_______日内支付货款。

第四条验收

(一)乙方应在蔬菜交付当日对蔬菜进行验收(农药残留的检测除外)并将验收结果书面通知甲方。

(二)乙方对蔬菜农药残留进行抽检,检测结果不合格,且甲方无异议的,乙方可予以销毁。甲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以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为准。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

(一)当市场价格高于或低于合同约定价格的5%时,双方可对蔬菜价格进行重新协商。

(二)因气候等因素造成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的,双方可另行协商。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交付的蔬菜品种、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调换,交付蔬菜的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齐,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二)甲方迟延交货的`,每迟延一日,应支付乙方约定批次价款额_______%的违约金。

(三)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迟延一日,应支付甲方迟延货款额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也可提交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为壹年,如壹年后无异议可顺延,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销合同 篇5

甲方(需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自愿签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甲方可以任意选择订单、电话、传真订购等方式,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二、价格条款

1、乙方应根据报价单价格提供产品给甲方。

2、每个季度底前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产品价格调整浮动时即可进行更新(包括误报的错误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将计为下一个月(个别产品除外)。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4、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三、支付方式

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每个月月底前五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甲方本月所需产品对帐清单及等额有效发票,经甲方核实后,按实际货款付清。

2、甲方可选择用现金、支票或转帐的方式来支付乙方的货款。

四、交货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货时间为两个工作日或以订单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以最短时间针对甲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特殊商品除外)。

2、货到甲方后,甲方按送货单内容收货,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为报价单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要符合报价单中规定的标准,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六、合同附则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暂定为4年,到期后若双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则合同顺延,继续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争议,应由双方自愿提交法律仲裁委员会给予解决。

甲方:

委托代理人:

乙方:

委托代理人:

银行账号:

开户行:

签订日期:

供销合同 篇6

蔬菜供销合同是农业生产和市场经营的重要文件之一,它规定了蔬菜种植者和经销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供应商要供应的蔬菜名称、品种、产地、数量和价格,双方在合同生效期内应遵守合同条款。这篇文章将更详细地介绍蔬菜供销合同的内容。

一、合同范围

蔬菜供销合同包括卖方和买方的基本信息、供应和接收的产品细节、价格协商、商品质量方面的保证、双方的义务和责任以及合同的生效时间和终止等方面。双方应该在签订合同之前,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商谈,确定蔬菜的品种、产地、数量、价格、交货期和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二、合同签署

蔬菜供销合同应由买卖双方向对方提供书面文件,双方应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进行商议。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的条款进行签署和加盖公章,并确保合同书在双方授权代表的见证下有效。

三、合同的有效期与数量承诺

蔬菜供销合同的有效期应当明确,一般为一年。在这个时期内,供应商和买方应该遵守合同条款,按照协议履行合同。对于数量承诺,供应商应该向买方承诺合同规定的蔬菜的数量,并且满足数量的要求。如果在有效期限内供应商无法按照合同的规定供应所承诺的数量,应当提前告知买方,并让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方法。

四、价格的约定

蔬菜供销合同中对价格的约定十分重要,它必须明确需要提供蔬菜的价格及其支付方式。在合同签订之后,如果产品价格发生变动,供应商和买方需要及时协商并进行价格调整。一般情况下,价格约定是一次性约定,根据质量和供需关系等多方面因素共同考虑,价格也会出现波动。

五、产品的质量标准

蔬菜供销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蔬菜的质量标准。蔬菜的质量标准明确了蔬菜的包装要求、存储条件、运输时的环境要求、蔬菜农药检测标准等,以确保所供给产品的质量。

六、交货方式、付款方式

交货方式与付款方式在蔬菜供销合同中也是关键性内容。交货方式有多种,主要包括: 到岸交货、提货,买方自提等方式,因地区、使用的物流、货物质量等因素进行具体协商。付款方式一般是到货收款,也可以按照约定的时间周期进行付款,量大客户应该可以从银行获得额度贷款或资金信托等融资服务。

七、违约责任

蔬菜供销合同中对于违约责任也应作出明确规定,双方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供方因为产品质量问题引起主要责任,买方对于不履行支付责任负主要责任,如因双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应由双方承担,买方违反需要赔偿的,则应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具体赔偿。

总之,蔬菜供销合同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买卖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约都将造成严重后果。签订蔬菜供销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供应商和买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双方的合同权利。 在上述七个方面的规定中,双方要谨慎审慎地考虑,并在签订合同前进行详细的谈判。这样才能够更好的保护双方权益,使双方的合作更加顺畅和稳定。

供销合同 篇7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双方在互信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鱼批网相关水产品买卖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名称、品种和数量

第二条 等级、质量和检疫方法 (本条可根据卖方实际情况选择使用或不用)

1.等级和质量:

(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按规定标准确定的等级和数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检疫办法: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第三条 货款结算方式

鱼批网货款结算方式采用支付宝支付方式。如买方选择其他付款方式需提前告知客服,并在补充条款中注明。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及交货方式

1、 期限:

2、 地点:(地点由双方协商或买方指定)

3、 交货方式:货物的运输由鱼批网承担(运费由买方承担),依照合同所列地点交货买方需在交货地点接收并验收合格后,签订收货单,如买方未在约定时间、地点收货,卖方有权提存货物,并要求买方承担相应的损失及违约金。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买方享有作为消费者的各项权利,对验收不合格或与鱼批网承诺不符的货物,有权拒绝收货。

2、 买方有义务对收到货物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签订收货单,并依照合同约定及时付款。

3、 卖方有义务向买方提供与鱼批网所描述产品一致的货物。

4、 卖方有义务依照合同约定及时发货并保证运送到约定地点。

5、 买方未按时收货,卖方有权提存货物,并要求买方付款。

第六条 买方的违约责任

1.买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合同期限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5%—25%),向卖方偿付违约金。

2.买方如需提前收购,并取得卖方同意变更合同的,买方应给卖方提前收购货款总值的 %(5%—25%)向卖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卖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3.卖方按合同规定交货,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 %(5%—25%的幅度)向卖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卖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七条 卖方的违约责任

1.卖方逾期交货,如买方仍然需要,卖方应如数交货,并应向买方偿付货物总值的 %(由买卖双方商定)的违约金;如买方不需要,卖方应按未交货款的 %(由买卖双方商定)偿付违约金。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买方仍然需要,卖方应如数补齐,并应向买方偿付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 %(由买卖双方商定)的违约金;如买方不需要,卖方应按逾期应交部分货款总值的 %(由买卖双方商定)偿付违约金。

2.卖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买方有权拒收。如买方同意接受,不按违约处理。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卖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卖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与仲裁地均可)

第十条 其他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一方,应在七天之内作出答复(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条款:(由买卖双方依照实际情况填写)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交卖方所在地工商管理分局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销合同 篇8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定以下办公耗材供应协议:

一、服务项目:乙方为甲方提供办公设备实际消耗产品的服务

二、办公耗材提供细则

1.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的某一办公地点。

2.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耗材为原装正品(甲方指定需通用耗材除外)。

3.如果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可提供安装服务。

4.乙方承诺为甲方正在使用的乙方耗材的设备提供必要的维护。

5.乙方承诺向甲方以最具市场竞争力的价格提供耗材产品。

6.送货时间

6.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送货要求24小时内将货送到

6.2节假日期间,甲方如需送货则在乙方工作时间内事先预定。

三、协议生效及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期限为20xx年2月16日至20xx年2月15日。

四、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进行统计在下月月初5日内结算并支付全部耗材费用的80%剩余20%按半年度结算。

五、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销合同 篇9

出卖方(乙方):

买受方(甲方):

经出卖方与买受方协商同意,订立合同如下:签订地点:

一、产品规格及验收标准

1、验收方法:买受方应在初次检验结果报出24小时内通知出卖方,出卖方对初次检验结果有异议,应在七日内到达现场,对该批产品作出确认,双方对原产品共同取样,交双方认可的第三方仲裁机构仲裁,复验费用由出卖方承担,复验结果作为最终裁定结果。出卖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不作答复的,视同默认买受方处置意见。

2、其他约定验收要求:_______

3、数量以买受方实际开具的磅单或入库验收单等计量结果为准。

二、交货数量、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

2、交货时间为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1日止;

3、交货地点为:谷城火车站;

4、运输方式为:铁路运输。

三、价格、结算方式及期限

2、乙方装车发货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的80%及运输款,待乙方确认后3日内完成装车;

3、余下货款在甲方验收完成并入库后30日内,由乙方提供增值税票及铁路运输费用票据后进行结算;

4、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违约责任及其他事项

,否则违约方必须按合同约定供应硅石总数量乘以单价的总金额计算,按总金额6%计算赔偿受损方经济损失。

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供销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材料名称、规格、厂家、数量、金额双方协定甲方向乙方订购以下商品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供应材料,且需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

2、乙方应随每批产品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材料发票和其他相关技术质量资料。

三、包装标准及包装方式

四、交货时间、地点及交货方式

1、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2、产品的交货地点:甲方施工现场

3、交货方式:□供方送货□需方自提□乙方代运□其他

五、货款结算方式

乙方将产品生产完毕送到甲方指定施工现场后,甲方将全部货款(若有质保金,扣除质保金额)支付给乙方。

六、质保期及质保方式:__________

七、合同期限:质保期结束

八、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尝经济损失。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补充条款

本合同自签订日期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供需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未尽事宜,须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同等效力。本合同一试份,供需双方各执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供销合同 篇11

供销合同是指供应商与销售商之间达成的一种协议,以明确双方在商品交易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交易的公平和顺利进行。本文将从供销合同的定义、内容及特点、签订过程、合同履行和终止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便更好地了解供销合同的重要性和作用。


供销合同是指供应商与销售商之间关于商品供应和销售的协议。供应商可以是生产商、批发商或进口商,销售商可以是零售商或经销商。该合同在商品的采购、销售和分配过程中起着关键的纽带作用,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保护,并为双方提供法律依据。


供销合同的内容和特点十分具体。一般而言,供销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交货时间与地点,质量标准,支付方式和期限,包装和运输方式,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这些内容的明确规定有助于双方在交易过程中互相理解和遵守,减少交易风险和纠纷的发生。


供销合同的签订过程需要一定的程序和要求。供应商和销售商在商务谈判的基础上达成初步协议后,通常会进一步商定具体合同条款并进行商务合同的起草。双方需对合同条款进行认真审阅,并在确认无误后正式签订合同。为了确保合同的有效性,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应注意合同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双方需要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达成一致。


供销合同的履行是合同有效性的重要保证。供应商和销售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按时交货、提供合格的商品、确保商品的质量和数量等。双方有责任保证交易的公正、公平和顺利进行,并按照合同条款约定做好相关的文件和记录。


供销合同的终止是合同周期的自然结束或由特定原因导致的。当供销合同期满或实现合同目的后,合同自动终止。供销合同也可能因违约、解除、赔偿或协商等原因提前终止。双方在终止合同时应根据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进行协商和处理,避免产生纠纷和损失。


供销合同作为一种重要的商业契约,对于商品供应和销售具有重要的约束力和保障作用。只有通过详细、具体和生动的合同条款,能够保证交易双方的权益,促进商业活动的健康发展。因此,在商业活动中,供销双方应充分重视供销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以确保双方的商业合作能够在良好的基础上进行,为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供销合同 篇12

甲方(需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自愿签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甲方可以任意选择订单、电话、传真订购等方式,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二、价格条款

1、乙方应根据报价单价格提供产品给甲方。

2、每个季度底前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产品价格调整浮动时即可进行更新(包括误报的错误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将计为下一个月(个别产品除外)。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4、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三、支付方式

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每个月月底前五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甲方本月所需产品对帐清单及等额有效发票,经甲方核实后,按实际货款付清。

2、甲方可选择用现金、支票或转帐的方式来支付乙方的货款。

四、交货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货时间为两个工作日或以订单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以最短时间针对甲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特殊商品除外)。

2、货到甲方后,甲方按送货单内容收货,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为报价单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要符合报价单中规定的标准,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六、合同附则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暂定为4年,到期后若双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则合同顺延,继续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争议,应由双方自愿提交法律仲裁委员会给予解决。

附件:甲方所供产品清单

1、文具档案管理

包括:文件夹、资料册、文件套、快劳夹、档案盒、文件袋、事物包、名片册、CD保护册、证件卡套、板夹、拉杆夹、按扣袋、文件柜

2、办公文具类

包括:计算器、订书机、打孔机、订书钉、回形针、大头针、工字钉、别针、文件框、文件盘、文件柜、剪刀、美工刀、切纸刀、笔筒、书立、号码机、仪尺、票夹、固体胶、液体胶、复写纸、胶带、胶带座、回形针盒、名片盒

3、办公用笔

包括:圆珠笔、中性笔、中性笔芯、荧光笔、白板笔、记号笔、油漆笔、闪光笔、橡皮、铅笔、活动铅笔、铅芯、签字笔

4、办公电器设备

包括:电脑、打印机、考勤机、传真机、会议室音响设备、扩音器、投影仪等。

5、办公用纸

包括:普通A4复印纸、彩色复印纸、打印纸、热敏纸、复写纸、封皮纸、便条纸、软面抄、皮面抄、告示贴、记事本、稿纸、信纸等

6、办公金融用品

包括:印章、发票(银行)、点钞机、支票打印机等

7、办公家具用品

包括:办工桌、椅子、会议桌、高低床,床上用品等

8、生活用品

包括:垃圾桶、扫把、垃圾斗、拖把、烟灰缸、洗手液、抹布等

9、广告:

写真,户外广告牌、警示牌、灯箱设计制作等

10、其他用品

包括:灭火器、急救箱(包括急救药品)、灭火器、备用发电机(有条件的可配备)、雨伞、雨衣等

甲方:

委托代理人:

乙方:

委托代理人:

银行账号:

开户行:

签订日期:

供销合同 篇13

粮食供销合同是指农田主与粮食经销商之间达成的一种合作协议,用于规范农田主种植粮食并将其销售给经销商的过程。该合同的签订对于保障粮食市场的稳定与安全,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将从合同的内容、签订过程以及合同履行过程等方面详细介绍粮食供销合同。


一、合同内容


粮食供销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农田主和经销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2. 合同的期限,即合作双方预计的合作时间长度;


3. 交付数量与品种,即农田主预计可以提供的粮食数量和品种;


4. 价格与付款方式,即经销商给予农田主的购买价格以及具体的付款方式;


5. 交付地点与方式,即农田主将粮食交付给经销商的地点和方式;


6. 质量要求与验收标准,即农田主种植的粮食需要满足的质量要求和经销商的验收标准;


7.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即合同双方在违反合同约定时应承担的责任和如何解决争议的方式。


二、签订过程


粮食供销合同的签订通常经过以下步骤:


1. 意向确认:经销商与农田主进行初步接触,确定双方是否有意愿进行合作;


2. 条款商议:双方深入沟通,就合同中的各项内容进行商议与协商,确定合同的具体条款;


3. 合同起草:双方委托专业人员起草合同,确保条款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同时,双方还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进行修改与调整;


4. 合同签署:双方确认合同内容无误后,正式签署合同;


5. 合同备案:将签署的合同备案,并存档以备查阅。


三、合同履行过程


粮食供销合同的履行通常分为以下阶段:


1. 农田主准备种植材料:根据合同约定,农田主开始准备种植粮食所需的农业材料,如种子、化肥、农药等;


2. 实施种植:农田主按照合同约定开始实施粮食的种植工作,确保粮食品质达到合同要求;


3. 确认交付时间:农田主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在收获后将粮食交付给经销商;


4. 交付验收:经销商按照合同要求对农田主交付的粮食进行验收,确保粮食品质符合合同要求;


5. 结算付款:经销商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向农田主支付粮食购买费用;


6. 质量追溯:在整个供销过程中,保留所有与粮食质量有关的证据,以便在争议解决时提供依据;


7. 合同解除:合同期满后,双方根据合同约定选择是否继续合作。


粮食供销合同是确保粮食市场稳定和农业发展的重要保障。通过明确双方权责,规范交易流程以及约定违约责任,粮食供销合同有效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增强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农业持续发展。

供销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第一章合同标的

本合同所定设备将用_________项目。

第一条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_________。

第二条凡供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第三条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条供方详细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二。

第五条供方供应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三。

第六条本合同包括为保证所供应的设备安全可靠、高效正常运行与维护所必须的专用工具与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其中也包括技术配合和现场技术服务)及技术资料(其中包括图纸、资料、说明书等等)

第二章供货范围

第七条合同供货范围详见附件二。

第八条本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一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第三章合同价格

第九条供方按本合同供应的_________套合同设备总价格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价格为______元、第二套合同设备价格为_________元。

该价格还包括供方所应纳的税、技术资料(含邮递费用)和技术配合、技术服务费、从制造厂到始发站/码头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

第十条按合同供货范围(分部套及技术服务费)的分项价格见附件六。

第十一条本价格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若因需方原因推迟交货期,其价格变动按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第四章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第十二条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第十三条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或票汇。

第十四条合同价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供方在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预付款。

(1)金额为合同总价款_________%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金额为合同总价款100%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合同开始日期起1个月内,且供方在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款_________%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作为预付款。若合同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超过2个月,则合同交货期开始顺延,顺延时间为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减去2个月;顺延时间每超过6个月,则合同价增加_________%,顺延时间不到六个月则合同价不变。(注:第十四条1和第十四条2付款之和为合同总价款的10%)

3.货款的支付:供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批设备(部组件)交给指定的运输部门,在办理好全部运输手续后,应将全套的该批设备的商业发票(金额为该批设备价格的80%,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货运提单提供给需方,需方在30天内验明上述文件无误后,支付该批货物货款的80%。

4.每套合同设备经168小时试运行通过并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8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需方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的80%。

5.剩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待每套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在供方提交下列单据经需方审核无误后,需方应在一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

(1)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影印件一式五份。

第十五条付款时间以需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一百条计算迟交款违约金的依据。

第五章交货

第十六条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具体分部套交货时间详见附件四。

第十七条交货地点:凡供方制造的部套为供方厂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凡供方分包给其它单位制造的部套(除必须返供方厂的部套外),其交货地点为分包单位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若供方(包括分包部分)没有铁路专用线/码头,则供方的交货地点为附近的铁路货运站(车上)/码头(船上)。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供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四的规定向需方提供预计每批货物名称、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在每批货物预计启运(60)天前及(10)天前,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第二十一条中的各项内容通知需方。

第十九条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货物始发铁路部门/水运部门发货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九十五条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

第二十条需方可委托供方负责代办设备运输,运杂费、保险费等均由需方承担。供方需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

第二十一条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火车车辆/船发出(24)小时内,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该批货物的如下内容通知需方:

(1)合同号;

(2)机组号;

(3)货物备妥发运日;

(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货物总毛重;

(6)货物总体积;

(7)总包装件数;

(8)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超过9米3米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第二十二条发货计划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进行交货。

第二十三条在保证期内和在保证期满后至第一次大修时止由于供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应设备(或部件)经双方确认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需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则供方应负责免费在(6)个月内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交,运到指定目的车站/码间,并且通知需方。

第二十四条供方应按附件一和附件三规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满足作电厂设计所需的厂家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按附件一和附件三的规定提供全部安装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每套合同设备(10)套。应分别列出上述图纸技术文件的清单及符合附件三规定的交付进度。

第二十五条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供方应在(24)小时内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或电报通知需方。

第二十六条技术资料以交邮印截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将作为按合同第九十六条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技术资料经需方或需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需方原因,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14)天内(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的部分。如因需方原因发生缺少、丢失或损坏,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14)天内(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部分,费用由需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供方应提前(15)天通知需方交运日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时参加检验时,供方有权发货。上述需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供方应负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迟设备发货时,由需方负担仓储费及必要时的保养费。并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该批设备的款项。

第二十九条到货站(整车)/码间(整船):_________,(零担)/(散货):_________。

第三十条收货单位:_________。

第六章包装与标记

第三十一条供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GB191-73“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79)机电联字第1029号文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和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供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第三十二条供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第三十三条供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收货单位名称;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第三十四条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第三十五条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的话)各一份。另邮寄装箱清单各2份。

第三十六条附件二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每台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发货。

第三十七条备品备件及工具应分别包装并按第三十二条注明上述内容。

第三十八条各种设备及松散零星的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第三十九条栅格式箱子及/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它物品或雨水造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第四十条所有带坡口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

第四十一条供方及/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

要复印存档,供方应提供方便。

4.向需方驻厂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第六十四条需方的监造检验一般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应尽量结合供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若需方厂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供方工厂的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需方代表有权事后了解和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

第六十五条需方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需方代表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签字,供方须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交务主动及时地向需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供方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十六条不论需方人员是否参加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需方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第十章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第六十七条由供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应有供方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对附件五列出的某些主要设备,还应有全套需方代表签字的监造与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第六十八条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需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供方责任后,由供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需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范和质量。需方应在开箱检查前(14)天通知供方开箱检验日期,供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需方应为供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检验时,供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需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开箱或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3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

第六十九条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供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非供方原因或由于需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需方自负。

第七十条供方对上述索赔如有异议,应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14)天内提出复议,否则索赔即告成立。如有异议,双方需进行协商,如果供方认为有必要,需方可同意供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个月)内,自费派代表赴检验现场同需方代表共同复验。

第七十一条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中国商品检验局进行商检。请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二条供方接到需方按本合同第六十八条至第七十一条规定提出的索赔后,应按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尽快修理、换货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均应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三条供方修理或换货的时间,以不影响电厂建设进度为原则,但不迟于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3个月,对于关键部件重新供应的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七十四条需方对到货检验的货物提出索赔的时间,不迟于货物抵达电厂工程设备储放场之日起的6个月。

第七十五条本章以上条款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发现问题或供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供方按合同第十章及附件一的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第九章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第七十六条本合同设备由需方根据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双方应充分合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尽快建成投产。

第七十七条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附件一、附件五的要求进行。

第七十八条合同设备的安装完毕后,供方应派人参加调试,并应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其所需时间应不超过3个月。在此期间,如合同设备都能安全稳定运行,即可由双方选择适当时间进行性能验收试验,这项验收试验由需方负责,供方参加。

第七十九条性能验收试验应在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转稳定,达到额定出力下连续稳定运行168小时完毕后,应在6个月内进行。

当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行稳定,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指标,则考核认为合格。此后10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按第八十一条和第九十二条办理。

第八十条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由供方免费修理上述微小的缺陷的条件下,需方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第八十一条如果在第一次性能验收试验时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证值时,则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在第一次验收试验结束后(2)个月内进行第二次验收试验。

第八十二条在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经双方确认:

如属供方原因,则应按本合同第十章执行。

如属需方原因,本合同设备应被认为初步验收,此后10天内由需方代表签署并由供方代表会签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供方仍有义务与需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第八十三条每套合同设备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之日起(36)个月内,如因非供方原因该合同设备未能进行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期满后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此后15天内,应由需方签署并由供方会签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在合同设备稳定运行168小时后,如果非从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验收试验的延误超过(6)个月,则此后15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第八十四条不管合同设备性能验收试验进行一次或两次,需方将于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至一年并完成索赔后止15天内按照第九十条规定签发最终验收证明书。

第八十五条按第七十九条及第八十二条出具的初步验收证书只是证明供方所提供的设备性能和参数截至出具初步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供方对设备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同样,最终验收证书也不能被视为供方对设备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除的证据。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陷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供方对纠正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其时间应保证到一年保证期终止后到第一次大修(通常为一年)。

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供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条及第八十九条1的规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第八十六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由于供方责任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调换,在供方提出请求时,需方应作好安排以便进行上述工作。供方应负担修理或调换及基人员的费用。如果供方委托需方施工人员进行加工和/或修理、调换设备或由于供方设计图纸错误或供方技术服务人员的错误造成返工,供方应按下列公式向需方支付费用(所用费用按发生时的费率水平计费):P=ah+M+cm。

第十章保证与索赔

第八十七条保证期一般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终验收证书)或供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36)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该保证期的具体内容按第九章和第十章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十八条供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的成套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供方保证根据本合同附件三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是清晰、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合同设备在投产后的第一年内,年可利用小时数要求大于(6500)小时;第二年及以后年可运行小时数要求大于(7500)时,年强迫停机率小于(2%),供方为“合同设备”承担的保证期应到需方出具最终验收证书为止。

第八十九条本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供方技术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返工、报废,供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和修理。如需换货,供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换货的一切费用,换货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供方责任之日起的(2)个月内,对于那些在(2)个月内不可能修理或调换的货物,可经需方特殊允许另行商定期限。供方可委托需方在现场进行损坏设备的修理,所有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于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及非供方技术人员的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需方负责修理、更换,但供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需方要求的紧急部件,供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第九十条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由需方在15天内出具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交给供方。条件是:在此期间供方应完成需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但供方对非正常维修和误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损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第九十一条在保证期间,如发现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供方责任,则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如供方对此索赔有异议按第七十条办理。否则供方在接到需方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换货、赔款或委托需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由供方负担。

第九十二条如由于供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换货所延误的时间作相应的延长。

第九十三条由于供方责任,在第九章规定的性能验收试验后,如经第二次验收试验(由于供方原因)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供方应承担违约金,其计算方法如下:锅炉:_________;汽轮机:_________;发电机:_________。

第九十四条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内发现了双方共同确认的系供方责任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要求等),则其保证期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一年。

第九十五条如果不是由于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迟交货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期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计算,需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违约金:迟交1~4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0.5%);迟交5~8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1%);迟交9周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1.5%);不满1周按1周计算。

由于铁路运输的责任而导致1个月以内的迟交,供方出具有关的设备入库单及车皮发运单,经需方代表确认后,需方可以考虑免于迟交违约金。每套合同设备迟交货物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迟交超过6个月时,需方应保留与供方协商的权力,共同商定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赔偿金的数额,如协商不能达到协议时,需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九十六条如由于确属供方责任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三的规定按时交付,经双方确认属严重影响施工的关键技术文件时,则每迟交1周,需方将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迟交时间的计算以第二十六条规定为准。

第九十七条如果由于供方服务的疏忽和/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双方一致承认的延误,每延误工期1周供方将向需方支付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0.05%)违约赔偿金,每套合同设备这部分赔偿金最多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0.5%)。且供方需支付由于供方技术服务错误或违约造成需方的直接损失。

第九十八条供方对于根据本合同承担的每套合同设备索赔责任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10%)。

第九十九条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按合同附件四继续交货的义务,对安装试验有重大影响的部套,迟交超过(6个月)时,需方保留与供方共同商定供方向需方支付赔款额的权力。

第一百条如果由于需方原因,迟付货款,需方须按下列方式支付违约金:迟交1~4周,每周罚迟付金额的(_________);迟交5~8周,每周罚迟付金额的(_________);迟交9周以上,每周罚迟付金额的(_________);不满1周按1周计算。

需方除支付以上违约金外,还应支付迟交款的相应利息,每套合同设备以上违约金款总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

第十一章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终止

第一百零一条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被充的建议。该项建议由一方以顺序编号的修改通知书向对方签发,修改通知书副本经对方签署人会签后退还给修改通知书签发一方。如果双方共同认为该项修改会对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有重大影响时,供方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14)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生效。将修改后的有关部分抄送原合同有关单位。

第一百零二条如果供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需方将用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15)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人作为修正,如果认为在(15)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需方将保留暂停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分权利。对于这种暂停,需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供方负担。

第一百零三条根据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如果需方行使暂停权利后,需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方支付暂停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由预付给供方的暂停部分款项索回。

第一百零四条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因需方原因要求对合同设备进行重大的变更和/或要求增加超出附件二以外的范围,需方应考虑供方的设计和生产周期及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变化;供方接到需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充分考虑需方意见,与需方一起尽早完成合同修改。

第一百零五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供方和/或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暂停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第一百零六条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需方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30%)并赔偿供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七条因供方原因而不能交货,供方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30%)并赔偿需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八条如果供方破产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需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供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按其给出的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执行经过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第一百零九条若第一百零八条中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需方有权从供方手中将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作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内从供方的现场房屋中迁出所有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已属需方,供方应给需方提供全权处理并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需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对供方的任何索赔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第一百一十条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破坏、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第一百一十一条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3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第一百一十二条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第十三章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一百一十三条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一百一十四条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到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如仍不能解决,可提交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一百一十五条仲裁则地点为_________。

第一百一十六条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一百一十七条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仲裁截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一百一十八条在进行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项

第一百一十九条本合同生效需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

(2)本合同取得审查单位(电力工业部成套设备局)审查(加盖合同审查章);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之日并货款两清止。

第一百二十条本合同一式正本6份,副本40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2份,副本18份。审查单位正本2份,副本4份。

第一百二十一条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二条供方须将本合同供货范围中主要设备分包商的名单提交需方予以确认,供方应从被需方确认的名单中选定最后分包商并通知需方。分包商一旦选定,供方不得擅自改变。供方应对分包商的过失、疏忽和/或其它任何违反合同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一百二十三条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合同设备”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四条合同双方应指定2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双方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生效后的2周内通知对方。

第一百二十五条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百二十六条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作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第一百二十七条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第一百二十八条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或电传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供销合同 篇15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乙方必须在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__月____旬内),向甲方交售____(农副产品)____斤(担)。

2.甲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向乙方计付货款。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地区标准执行;

(4)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____(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门规定的办法执行;

(2)由甲、乙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包装物由乙(甲)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项办理:

(1)送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提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甲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代运,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第四条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

(实行乙方送货或乙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甲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

第五条验收办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期限;(2)验收手续;(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5)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第六条货款结算办法

乙方交售的____(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乙方支付货款。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甲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乙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1%~20%)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向甲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_%(1%~20%)的违约金。

2.乙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甲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乙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国家财政。

3.乙方在交售____(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同时应向甲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乙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疾病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乙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乙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乙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甲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乙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乙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他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

9.乙方在接到甲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15天内做出处理,如乙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甲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乙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_%(5%~25%)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乙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乙方交货日期得顺延,甲方并应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甲方如向乙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甲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甲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

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他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甲方应按期向乙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

第九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

本文网址:http://m.jk251.com/jiaoshifanwen/160935.html

相关文章
最新更新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