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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培训心得

时间:2024-07-05

法律培训心得。

我们会从生活的经历中产生一些别的思考,这时就可以把我们的思考写下来。记录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自己探索自己的内在世界,如果您想读一篇好文章不妨尝试“法律培训心得”,本文的内容可以给您带来不同寻常的思考和收获!

法律培训心得(篇1)

近年来,企业的日常经营中财务法律问题越来越复杂,管理人员对财务法律知识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因此,财务法律知识培训成为了企业重要的内部培训内容之一。财务法律知识培训主要包括财务法律基础知识、税务政策、国际贸易法等内容。通过财务法律知识培训,企业管理人员可以更好地把握财务管理和税务筹划的方向,提高企业法律合规水平,减少企业的经营风险。

参加过财务法律知识培训的我深刻感受到了其重要性和实用性。通过一些法律案例的分析和讨论,我们学习到了企业在财务管理中可能会遭遇的法律问题,并了解了如何合法、合规地处理这些问题。在学习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对一些法律概念的理解有偏差,需要更加深入地学习和掌握。因此,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更注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第三段:谈谈财务法律知识的应用场景和意义。

财务法律知识在企业日常经营中的应用非常广泛。例如,在资本市场上,企业需要遵守证券法、公司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税务管理上,企业需要了解和遵守税法、财税条例、企业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在跨境贸易中,企业还需要熟悉国际贸易法等国际法律法规。这些财务法律知识的掌握不仅有助于企业避免经营风险和法律纠纷,还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优势,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第四段:谈谈如何提高财务法律知识的学习效果。

财务法律知识的学习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以下几点是提高财务法律知识学习效果的建议:

1.及时复盘,强化记忆。培训后,应该及时对所学知识进行复盘和总结,强化记忆。

2.多角度学习,全面掌握。在学习过程中,应该从多个角度出发,多角度学习,全面掌握所学知识。

3.实践运用,掌握技能。财务法律知识的学习要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不断实践运用,才能掌握应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财务法律问题的技能。

财务法律知识培训对于企业管理者的个人发展和企业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于个人而言,财务法律知识的学习可以提高个人素质,提高企业管理者的法律合规意识,增强对风险的识别能力和应对能力;对于企业而言,财务法律知识的掌握可以降低企业的运营风险,提高企业整体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因此,我们应该持续加强财务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应用,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法律培训心得(篇2)

   XX年五月十六日下午,由08级毕业生现就职于安徽省睿正律师事务所的杨阳为春晖家园计划的两支队伍进行了法律培训,在培训讲座上,杨阳学长分别从留守儿童普法教育、志愿者支教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问题以及其他法律知识交流——以婚姻法为例三个方面为大家对支教过程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清晰的讲解。大家认真地学习法律知识,并在培训后写出了此次法律培训的心得,一下是春晖分队筛选出来的三篇较有代表性的培训心得:

春晖家园计划法律培训心得《一》

副队长李文秋影

周日下午14:30,睿正律师事务所杨阳先生为帮助我们更好得完成“春晖家园计划”对我们进行了法律培训。通过对留守儿童普法教育、志愿者支教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问题、其他法律知识(以婚姻法为例)这三个方面细致深入的讲解,我收获颇丰,对一些法律的知识有了更深的了解,并从中了解了一些法律专业术语。现对以下几个问题简单谈一下自己的想法。

一、为三、四、五、六年级制定普法的课程

课程题目:法律小讲堂

教学方式:老师授课+情景剧+视频+讲解

课程设置:(1)在课程进行前,学生们自愿报名,进行情景剧的排演。情景剧的内容与学生的人格权、受教育权、通信自由与通信秘密等权利有关,密切联系学生的日常生活。

(2)在课堂上,学生们表演情景剧,之后由老师询问相关的法律常识,如整个事件过程中,当事人的哪些权利受到了侵犯并给出对策。通过活动,希望能让同学们更加深刻理解与学会运用这些武器保护自己,在脑海留下深刻印象。

(3)由情景剧和问答引出本堂课的内容,传授学生与他们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知识。讲述的过程中,先抛出相关的法律条例,然后列举与该条例相关的事例,采用案例教学法,让孩子们对法律课堂产生兴趣。

(4)课程内容包括a.人格权。每个人都是有独立人格的,自身人格不容许他人侵犯但同时也不允许去侵犯他人人格,不随意谩骂他人,尊重别人。b.通信自由与通信秘密权。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这也是不可侵犯的。c.权利的对等。在自己享有很多权利的同时,自身也不能去侵犯他人的权利。权利是对等的。当自己的行为触犯法律时,我们就会面临惩罚的威胁。14岁为分界点,14--16岁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d.侵权救济。告诉孩子们,在面对罪犯时,要学会沉着、冷静应对,不做无谓反抗,积极自救,及时报警或告诉家长、学校。e.面临的风险与防范。教育孩子们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等。f.未成年人保护类法律法规。传授孩子们可以保护自我的相关法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以简单易懂的形式教授。

(5)最后,播放一些典型案例的视频,在观看视频的同时复习并掌握法律知识。

二、如何规避班级团体现象

在学校、班级中,我们经常能发现“三人一团”,“无人一群”的小团队现象,个人认为应对学校的小团体现象有一下几种方法:

(1)营造良好的氛围,以情动人,那些被轻视、被遗忘的弱势群体,志愿者应该设法把他们吸引到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去,产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需求,另外,班级的宠儿也应积极引导,不能让他们过娇。

(2)多组织活动,加强群体交流与合作。

(3)充分调动组员的积极性,转化核心人物,让每个人都自信起来。在非正式群体中总有一些公认的代笔、领袖,可以将任务分配给这些领袖,并给与适当的奖励。1/4

法律培训心得(篇3)

法律知识对一个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它关系到我们的生活和权益。近日,我参加了一次关于法律知识的培训,经过三百个小时的学习,我对法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这个过程中,我收获了很多,也有很多心得体会,以下是我对这次培训经历的五段式总结。

在三百个小时的学习中,我最深刻的体会就是法律的普及教育的重要性。法律知识不仅仅属于法律从业人员,每个人都应该了解法律,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这次培训中,我们不仅学习了法律的基本知识,还学习了一些常见的法律案例和争议,这些知识对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法律纠纷解决非常有帮助。通过普及法律知识,可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减少法律矛盾,构建和谐社会。

除了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我还深刻体会到法律精神的重要性。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法律精神是法律的灵魂。法律精神包括公正、平等、公平、诚信等价值观念,它们是我们社会共同追求的目标。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们不仅仅是为了知道法律的具体条文,更重要的是理解法律的精神和意义。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工具,只有遵守法律精神,我们才能使法律发挥最大的效应。

在这次培训中,我也深深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和严肃性。法律是治国之本,是国家权力的象征,是社会秩序的保障。在学习过程中,我们不仅仅是听讲,更要将所学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中。法律是实践的,只有在实践中不断强化对法律的认知,才能真正理解和掌握法律。我们要明白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重要性,对法律必须保持敬畏和敬重的态度。

此外,在这次培训中,我也进一步认识到法律职业的高尚和责任。法律职业者不仅仅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更重要的是他们肩负着维护社会公正和法治的重任。在我们学习的过程中,我们不仅仅是向老师学习法律知识,更多的是学习法律职业者们的专业素养和精神风貌。法律职业是一个崇高的职业,需要具备高度的道德和责任感。只有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我们才能成为真正的法律人。

最后,在这次培训中,我也意识到法律知识是永无止境的。法律是一个不断发展和进步的领域,我们应该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遇到许多法律问题和纠纷,只有不断学习和更新法律知识,我们才能更好地应对和解决这些问题。通过参加这次培训,我意识到我还有很多需要学习的地方,我将继续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

通过这次培训,我对法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且收获了很多心得体会。法律的普及教育、法律精神的重要性、法律的权威性、法律职业的高尚和责任感,以及法律知识的无限延伸,这些都是我在学习中的主要收获。我会将这些收获转化为行动,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会成为一名具有法律素养和责任感的公民,并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法律培训心得(篇4)

法律全球化是正在进行的世界经济、政治、文化全球化过程的法律表现,不存在脱离这一社会内容的独立的法律全球化。以下本站小编为你带来法律知识。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4月23日星期六,县领导干部对我校所有教师开展了法律法规宣讲培训,通过培训,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培训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对照笔记,联系交通系统执法工作实际,觉得在法制建设方面,交通系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仍较普遍存在,乱扣滥罚、重费轻管、以权谋私等问题也时有发生。在现在社会有许多人的法律意识淡薄,不把法律当回事,说只要我不触犯法律就行了,因此我认为我国应该树立法律的绝对权威性。如何树立我认为要从以下几点做起:

1)法律本身应当是值得崇尚的良好的法律。这是树立法律权威的基础要件。良好的法律必须能够充分表达民意。只有当法律充分反映了社会成员的意志,社会成员才会对法律产生高度的认同,认识到法律并不是约束自己行为的羁绊,而是保护公民各种权利的手段,是自己生活中须臾不可分离的必需物。正因为法律是自己的,社会公众才会从内心尊重法律,法律也才真正具有权威性。

2)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观念。良法为树立法律权威奠定了基础,而公众的法律观念则是树立法律权威的内在支撑力。因为真正的法律权威只能来自于人们自觉自愿的认同和推崇。当公众将法律规则和制度内化为一种内心的观念时,公众对法的认识就注入了理性的角色和力量,积极肯定法的意义,自觉认同和尊重法律的权威。

3)公正执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公正执法是树立法律权威观念的重要手段,但在当前这个社会不排除还存在官官相护的现象,这也是存在腐败的原因,国家严厉打击,抓出腐败分子。

法律和每个公民都是息息相关的.学习法律基础对大学生有重大意义和实际用途:第一,学法有利于我们的健康成长。有的人因为不懂法,不知道哪些行为可以自由选择做与不做,哪些行为不能做,哪些行为必需做,遇上事情不能正确处理,稀里糊涂就违了法,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第二,学法有利于我们维护合法权益。教师亦是公民,拥有公民的合法权益,一旦遇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学法有利于我们今后的工作和生活。通过学习经济法规,我深刻的理解到了我们的权利和义务,使我们能够在日后的学习工作生活过程中正确的行使我们的权利,正确的履行我们应尽的义务。在学习工作过程中,更能正确地遵守法律规定,使我们更能够在工作生活中免受困扰,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法律知识是教师必备素质之一,我们必须通过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和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确的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问题。公平交易,平等……,在生活过程中,遵守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义务。同时我们还学到了国与国之间的法律,这些法律所规范的范围不仅仅在国内,而是规范国际关系。了解了如何处理国际关系。

我们教师在学校学习时要严格遵守学校的。

规章制度。

做个良好公民。所以我们应该好好的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法律基础我们能更好的去理解相关法律的条款从这一点我认为学习法律基础确实受益菲浅。虽然这门课结束了但是我还是会好好的学习其他的相关法律我个人认为学习法律基础有以下几点必要性和重要性:

1)学习法律基础可以培养我们遵纪守法的观念,维护社会稳定,从而为我们的学习营造良好的氛围。并且在我们的权益受的侵害时,能更好的运用法律武器来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2)学习法律基础课是使我们正确理解和支持实行依法治教方略,为培养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的接班人做好准备。

3)学习法律基础可以完善和优化教师的知识结构以及文化素质,是我们能更好的立足在未来竞争激烈的社会。

总之,教师学习法律基础既是时代的要求也是自身健康成长、成才和全面发展所必须的,所以我们学习法律基础是很重要的,在以后的学习岁月里我们还应该继续的学习有关的法律,通过学习,在我们心中重新建立法的概念,全面认识法的功能,懂得法律是整个社会的调解器的功能,从而更好的保护我们自己。

前一段时间,市委聘请法学专家教授,对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培训,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培训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对照笔记,联系交通系统执法工作实际,觉得在法制建设方面,交通系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仍较普遍存在,乱扣滥罚、重费轻管、以权谋私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交通行政机关的形象,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就这个问题谈谈我的一点体会。

行政执法是我们交通行政机关最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它关系到交通管理活动是否能有秩序的正常运转,关系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经济的发展。因此,交通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交通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准确、高效。

合法。合法要求我们交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第二,我们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合法,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第三,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不能随意给被管理者设置障碍;第四,行政执法活动的依据必须合法,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须事先公布;第五,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不能随心所欲。

合理。合理性是交通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首先,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不能忽松忽严,畸轻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

准确。准确是确保案件正确的关键。首先是适用法律必须准确,不能张冠李戴;第二,认定事实必须准确,证据必须确凿,不能有任何脱节、含糊之处;第三,行政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必须能真实地表述交通行政机关的意图,要明确易懂,不能产生歧义。

高效。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首先,国家交通有关实体法和执法程序法都对时间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这些必须严格遵守;第二,采取行政强制检查、取证、扣押物品的时间必须紧紧围绕实际执法需要进行,不能无限制地滥用强制扣车和扣证措施权;第三,作出的行政执法(处罚)决定生效后,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的,必须即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所以,交通行政机关必须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保证反应灵敏,决策果断,指挥权威,处事迅速。

在加强和完善交通行政立法,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还必须健全以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为核心的监督检查体系。没有健全的监督检查制度作保证,交通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则难以实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相对人采取具体的直接影响其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行为。这种行政行为的对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是行政机关对自身内部。为了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准则,好坏有奖惩,在严格执法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两个方面起到保障作用,必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的交通行政机关各项执法职责,建立起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交通行政机关内部各执法单位各层级和各个执法人员岗位,明确责任范围、职责、权限、执法目标,制定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将考核的结果与执法人员的任用结合起来的一种制度。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行政机关内部对执法活动的直接监督检查,是关系行政执法责任制能否得到全面实施的重要保障措施。鉴于行政执法包括了内外部两个方面入手。那么,交通行政机关如何开展好有效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呢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六种方式。

一是由上级交通行政机关组织检查组,对本级和下一级交通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定期检查就是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根据需要每年确定一批重点的法律、法规、规章,有计划、有步骤地根据预定的时间进行检查。不定期检查是为了了解某个法规的执法情况,临时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一定要深入调查了解,不能走过场、严防流入形式,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及时纠正。

二是建立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下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其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以书面形式报告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实施中的问题要组织深入调查,解决存在的问题。这样,有利于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实施,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进行。

三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主要是从交通局机关选出几名监督员,监督行政执法活动,这样可以督促交通行政机关及时纠正违法失职的具体行政行为。

四是深入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完善“执法公示”、“执法错案追究”和“评议考核”三大制度,交通各行政执法机构都要将依法行使的登记、发证、收费、处罚等职责有关的具体规定,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并在办公场所公布上墙,做到办事权限公示、办事程序公示、工作时限公示、工作标准和质量公示、违法责任追究公示、监督渠道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这样可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促进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五是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各级交通行政机关对所属的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议和考查,对严格执法的单位和人员要予以表扬奖励,对有法不依、执法犯法、以权谋私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查处。

六是认真搞好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既是一种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也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的一种活动。这种活动能够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纠正和防止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补救作用,使行政机关能够更好地行使职权。因此,交通行政机关必须对行政复议工作有一个清醒的认识,采取得力措施,搞好行政复议工作,将交通行政机关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解决在萌芽之中,保证依法行政。

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建立健全交通法制工作网络。建立健全交通法制工作网络,实质上是交通法制机构和队伍的建设问题。这是搞好交通法制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这几年,在市政府和上级交通部门的重视下,交通法制工作机构得到明显加强。交通行政执法形象有了极大改善。但由于这些机构成立时间比较短,还存在法制人员法律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仍适应不了交通依法行政的需要。

首先,应建立健全交通法制工作机构体系。交通是个大行业,执法门类众多,法律关系复杂,管理对象流动分散,行政执法面广量大,因此,设置负责交通法制工作的专职机构,并由这些专职机构组成一个既有纵向联系,又有横向关系的法制机构网络。所谓纵向联系,既指交通行政机关内各级主管部门和各个执法单位的法制机构之间,上级对下级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下级对上级的执行、反馈关系;所谓横向关系,则是指交通行政机关的法制机构,应接受同一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业务指导的关系。通过上述一个联系,一个关系,使交通法制工作做到条块结合,发挥各自特长。

其次,应尽快建立健全交通法制工作专职队伍,与交通法制工作机构相适应。有了专门法制工作机构,还必须有一支素质较高的专职队伍,这支队伍要有较高的政治、文化、法律、经济、管理以及交通行业技术等素质。从三河市交通行业法制工作队伍的现状来看,大多数法制人员不是科班出身,都是半路改行,还有不少人没有大专文化程度,虽然这两年我们加大了法制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但仍有不少人不能适应。这就要求我们要有计划地通过合理调配和加大人才培训,逐步提高其素质,使其能胜任法制工作。这样才能为交通行业法制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适应交通行业管理的需要,推进依法行政。

综上所述,交通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必须大力加强交通法制建设,完善交通立法工作,加强和改善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强执法队伍和法制人员队伍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使交通行政机关更好地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行使管理职权,推进依法行政。

在中国的劳动关系中,不签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者随意离岗,劳资双方冲突不断加剧,劳动争议数量近十几年间上升20倍以上,群体行争议、上访、信访案件每年多达六千万至八千万以上,贫富差距大,社会安定程度呈下降趋势,农民工的权益受剥夺、受侵犯。而《劳动合同法》恰恰是在总结了我国的立法经验,借鉴国外的成熟做法,根据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开门立法,所以,它是一部切合实际的好法。《劳动合同法》的主要亮点:

一是强化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强资本,弱劳工是最最典型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保护的正是劳动者、弱者的权益,但也绝对不是但方面的保护和过度保护,而是通过恰当、适度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在劳动关系双方面都保护的同时,倾斜保护劳动者。

二是扩大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将民办非企业纳入,对事业单位做了灵活处理,规范了劳动合同的形式,强化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定立中的责任,对事实劳动关系作了明确的处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遏制了劳动合同的短期化,进而解决了因劳动合同不稳定,造成劳动者心态不稳、素质低、质量低、用人单位不愿培训等弊端,从根本上解决了劳资双方的矛盾关系,对于推动企业以及社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的深远的历史意义。

以上就是我通过学习《劳动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然后,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道德是由一系列法律和细节技术保证的。如果一个国家更依赖法律和专业机构来保护普通人,好心人才会越来越多。事实上轻易指责一个社会的道德滑坡过于武断,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在我们的社会每天都会发生,因为救助他人而牺牲的人更是不胜枚举。尤其当时的心态,他们都会说这没什么,换了谁都会这样做,这就是人类的一种天性。我们的法律规则中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行为有着明确的褒奖条例,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人员也有着详细的保护措施,只有这样,才会使得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迹越来越多地延续下去。

法律培训心得(篇5)

为了培养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防范徇私舞弊、以权谋私、严重渎职等行为,提醒我们的管理干部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并警惕和监督不法行为,我们选择了部分与企业有一定关联性的案例来与大家一起学习和分享。

合肥市庐阳工业区“09·10·4”安全事故导致4死1伤事件。

该案例也警醒我们,施工安全无小事,重要环节没有经过严格的中间验收,是一定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的。

备注:借这个案件,我们想要强调的是:上述案件中受到刑事处罚的虽然为监理单位的现场负责人,但此罪的主体,是包含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的,且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刑事处罚。因此,我们需要强调施工安全无小事,希望我们现场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工作中要非常严谨,严格要求自己、严格要求监理单位、严格要求施工单位,不因小事、习以为常的.事(如经常提到的高空、临边、用电、防火等安全问题)而放松要求,或仅进行不痛不痒的处罚,应严格按合同要求,加强监督,通过不断的批评、约谈和处罚去落实。(目前我们合同中均有约定,施工单位承担一切责任,但甲方责任人是不能根据合同约定完全免责,仅可以在作为量刑参考依据。)

同时,对于未达到该罪名程度的重大事故,如:施工单位造成的质量问题,我们也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我们日常工作中,偶尔也会因某些问题产生较大的争执、纠纷,或面对较大压力情绪过激,或受了批评委屈激动等,都要注意自己的行为方式,不要见什么摔什么,或对着身边的办公设备发泄情绪啊,否则,砸了别人的什么苹果电脑、相机等贵重物品,价值都不菲的。

备注:我们应该爱惜公司各项财物,如存在故意损坏的情况,数额较大的即构成犯罪,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不因任何客观因素影响而免除。且《员工手册》第三章明确规定:要“爱惜公司财物”,因此,提请大家在处理纠纷的时候注意控制情绪和行为方式。

备注:上述案例与生产型企业关联性更强些,但我们也可了解和警惕,同时,也可向我们施工单位人员宣讲。

备注:因此,无论企业内/外人员或我们的业主,如通过网络论坛等渠道散布与公司有关的不实言论,对公司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产生不利影响,一旦造成严重后果,我们将采取报警立案追究其相关刑事责任。

如其行为未构成上述罪名,我们也可按《侵权责任法》规定向法院起诉,追究其侵权责任,主张赔偿损失。

备注:我们应防止在合同/协议、推广宣传资料等正式资料上出现“还本付息”、“保证年收益”等敏感字眼,同时,我们也应在介绍、销售说辞等内容中不要提及相关内容,避免法律风险。

备注:

1、企业中尤其是负责采购、招商、业务审核及现场管理部门及人员,另外也包括一些涉及外联部门等需保持高度警惕和自律。

2、同时,公司已经制定和实施《礼品收受监管制度》,明确要求如因工作往来,难以推脱而接受的礼物,应及时上缴审计中心,报集团审批统一处理。而对于业务明确提及的回扣等,应主动、明确的告知业务单位将其折入供货折扣中,并强调良好的合作关系与服务质量才是长远合作的基础,我们愿与这样的优质单位长期合作。

备注:

1、数额在五千元以下的,主要是民事责任中的侵权责任,侵犯的对象为公司财产。

2、企业里面主要又以侵占公司的材料设备、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现象为较为主要风险点,另外,各类现场收款人员等截留现金,并据为己有等行为也属于此类犯罪。

3、《员工手册》第三章中明确规定:“不得损公肥私、中饱私囊、侵吞公司财产或权益。”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员工法律知识培训。

法律培训心得(篇6)

作为一名企业财务人员,不仅需要关注财务核算,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以保证企业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近日,本人参加了一场关于财务法律知识培训,获得了不少收获和体会,分享一下心得。

第二段:对于法律知识的重视。

在培训中,我深刻意识到财务人员需要具备的法律知识和技能。比如企业合同的签订、经济犯罪的防范等,都需要财务人员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才能做好工作。同时,法律的改变也会直接影响到企业财务活动,因此财务人员要始终关注法律市场变化,避免因法律问题而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第三段:对于税务管理的重视。

税务管理是企业财务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因此,学习税务法律知识,了解税收政策及其变化,做好企业纳税申报、避税等工作成为财务人员必不可少的职责。培训中,我了解到了税务的各种政策和政策的实施,了解了企业的纳税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这对我今后的工作将非常有帮助。

第四段:对于合规风险防范的重视。

随着财经风险的增加,企业要想保持健康、稳定的发展,就需要合规经营,防范经济风险。培训中,专家讲解了国家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以及如果企业操作不当会导致惨重的后果。财务人员应该将合规经营作为企业的基石,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税务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掌握和风险预测。

第五段:总结。

财务人员不断增长法律知识,对企业财务管理非常重要。在培训中,我认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避免了错误的操作和风险,使企业的财务工作更加规范和有机。因此,我们应该持续学习和研究财务法律,锻炼能力和增强竞争力,为企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法律培训心得(篇7)

随着我对法律知识的深入学习,我对法律的理解和认识已经得到了一个显著的提升。我不仅学到了许多具体的法律知识,而且对于法律体系、法律原则和法律实践也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以下是我学习法律知识的一些心得和体会。

首先,法律不仅是规定行为的准则,也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力量。我意识到,法律不仅是人们行为的指南,也是社会公正的保障。学习法律知识使我更加清楚地认识到,法律不仅存在于书本中,而且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它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其次,法律体系是复杂的,需要我们全面、系统地学习和理解。我学习了许多法律知识,包括宪法、刑法、民法等,这些知识让我对法律体系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同时,我也明白了每个法律条文的背后,都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和立法目的。

最后,法律实践是复杂的,需要我们不断地实践和探索。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明白了法律原则和法律实践之间的关系。我积极参与课堂讨论,阅读法律案例,深入理解法律原则在实践中的应用。

总的来说,学习法律知识是一次非常有意义的经历。我不仅学到了许多具体的法律知识,而且对于法律体系、法律原则和法律实践也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我深刻地认识到,法律是社会公正的保障,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力量。未来,我将继续深入学习和理解法律知识,以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法律培训心得(篇8)

为了提高全体学生的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创设了文明、有序、安全、稳定的育人环境,为我校的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通过学校组织的法律培训,我的心得体会如下:

一、普法学x常抓不懈、努力实现法律素质的新提高

1、加强学生的法律知识学x

利用例会,主题班会学x时间,主要学x《交通法》、《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安全教育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2、加大法制宣传与整治力度

组织学x《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法规,加强道德德教育,进一步规范学生的言行。加强对未成年人预防犯罪与青少年保护条例的宣传;开设法制讲座,请派出所指导员来校讲课,题目是《加强学生的自我保护》。

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陈出新,积极探索普法教育新途径

1、大力开展传统形式法制宣传教育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利用学校广播、橱窗宣传栏、黑板报等阵地开展普法宣传。通过观看录像、开座谈会、讨论、培训、讲座、写心得体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教师法制学x。通过黑板报评比、主题班会、文艺表演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学生的守法、用法意识,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格局。

2、积极开展法制教育主题活动

以“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采取出宣传板报等多种形式,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特别是加强《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安全教育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为学校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3、探索普法宣传教育的新形式

结合本校特点,制定相应的法制教育计划和学法内容,使学校的普法工作深入、有效地开展起来。利用学校多媒体设备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加强指导,做好典型经验的推广总结工作,通过大力宣传典型,提高辐射作用,形成一种学x典型、争创先进的良好局面。

三、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抓实抓好,切实促进办学水平新提高

1、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坚持实行执法责任制,制订了各条线、各部门岗位职责和制度,加大执法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控制乱收费、乱办班等违法行为,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及教代会的监督机制。

2、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

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使我校的青少年犯罪率始终为零。

3、坚持做好行为偏差生的帮教工作,把德育教育,法制教育和转化帮教集合起来。采取结对等一系列有效措施,有针对性的做好转化工作,切实控制在校学生案发率,力争青少年学生刑事案发率为零。

我将继续根据上级普法工作的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更加认真履行我的义务和责任,及时学习和总结好的经验,不断完善学校的规章制度,坚持“依法治校、以德立校”,抓紧、抓细、抓实、抓好每一项工作,不断开创普法工作新局面努力争创依法治校先进校。

法律培训心得(篇9)

摘要:《会计法》颁布和修订后,为会计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广泛而重要的作用奠定了法律基础。

该文从会计的执业现状出发,探讨了会计法律责任的特征和类型,提出了规避会计法律责任的几项措施,以便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增强他们的防腐拒变能力。

研究会计法律责任与审计法律责任,两者是不能相互替代,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是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法律责任。

这里研究的会计法律责任主要是指编造和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或称会计造假的责任。

由于会计法律对会计行为的各个方面都做出了规定,因而违反会计法律的行为也有多种,面对会计法律的实质价值还是要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一、会计法律责任的概念及其表现。

会计法律责任,是法律责任的一个具体方面,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违反会计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不利后果。

它是会计行为主体必须严守的底线,是法制与道德规范内在联系性的统一体。

从法律的视角看,会计法律责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会计法律责任不仅包括《会计法》及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中的会计行为规范,而且还包括其他经济法律规范中有关会计事项的规定;狭义的会计法律责任仅指《会计法》所规定的法律责任形式。

1.对各种违法行为作了明确具体的界定,便于在实际执行时认定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及时加以惩处。

2.扩大了惩治对象的范围,主要是对一些新的规定增加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使相关规定更加严密,更加完善。

3.加重了所规定的各种违法行为的责任,特别是加大了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以及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等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突出,有利于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4.加重了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他们不管是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还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都需要受到相应的制裁。

1.违反会计制度规定的法律责任。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违反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不依法设置会计涨簿;私设会计账簿;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薄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

未按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而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未按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等等。

凡有上述行为之一的,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些法律责任主要包括:责令限期改正;罚款;给予行政处分;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法律对违反会计制度规定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应当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在对前述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接照该法律的规定办理。

2.伪造、变造或者编制虚假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编制虚假会计资料,主要是指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违法行为。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应当承担刑事和行政责任。

我国《刑法》未将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作为单独犯罪加以规定,而只是在其已造成严重后果后,作为犯罪情节。

分别以偷税罪、公司提供虚假会计报告罪、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及其他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应当承担相应行政责任,如通报、罚款、行政处分、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

3.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

根据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的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财务会计报告,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根据《会计法》规定处以通报、罚款、行政处分、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

根据《刑法》和《会计法》规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应当作为共同犯罪,根据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定罪处罚。

对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视情节轻重,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会计信息失真目前非常普遍和严重。

这里所研究的会计法律责任主要是指编造和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或称会计造假的责任。

由于会计法律对会计行为的各个方面都做出了规定,因而违反会计法律的行为也有多种。

例如,毁坏会计凭证、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等,但这些只是为实现会计法律的形式价值,即规范会计行为而设定的责任。

会计法律的实质价值还是要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因此,这里对其他形式的违反会计法律行为的责任不做讨论。

这里只将符合法律要求的会计信息称为‘真实的’,将不符合法律要求的会计信息称为虚假的,它应包括误导性或有重大遗漏的情况。

(一)会计假帐概念。

合意契约的会计本质要求构造以权利义务为中心的会计职业机制,通过生产供给真实完整会计信息的综合效应,努力达到以客观真实为核心、以法治文明为追求的会计价值目标。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会计假帐即虚假会计信息造成的损失和危害已严重波及了我国社会经济生活每一个角落,直接或间接地损害了人们的利益,成为一大社会公害,其预防和治理成为会计学界、实务界探讨的焦点问题。

会计学界对会计假帐普遍采用“会计信息失真”或“财务造假”等概念表述。

会计信息失真说明了会计核算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相吻合的客观现象,财务造假只强调主体主观因素的作用,只有会计假帐才真正体现了主观因素与客观环境综合效应所致的会计真实与虚假之间存在较长距离的主客观内容。

会计假帐是指财务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违反会计契约义务造成会计信息出现经济业务与原始凭证不符、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不合、记账凭证与会计账簿脱节、会计账薄与会计报告无关、会计帐表与实物资产脱离的不符合会计契约真实完整义务规定的法律状态。

(二)会计信息造假的表现。

1.编造虚假会计凭证。

主要表现是通过编造虚假经营业务如编制劳务费、装卸费凭证等;或以非法手段取得原始凭证;或在原会计事项基础上夸大或缩小等等;这些虚假凭证进入记账程序,致使会计信息从源头上失真。

2.非法设立账簿。

私设“小金库”,建立账外账,一套对内,一套对外专门应付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掩饰企业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达到偷逃税款、侵占国有资产的非法目的。

3.会计核算不真实,形成虚假报表。

主要表现一是控制利润。

如采取虚构或减少经济业务;增加或减少成本计入;或在集团下属企业之间随意转移成本,达到人为调节利润和随意计算盈亏的目的。

二是进行违规税金核算。

为了偷漏税金,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虚拟购销业务购买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发票入账,或编造发票摘要的内容,或将全部为营运收入的发票变造为营运收入和其他款项,以少纳营业税。

或虚列职工名册,偷逃个人所得税等等。

三、有效规避会计法律责任的对策。

在当今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信息失真已成为一大社会问题。

少数上市公司为了圈钱、国有企业为了完成上级主管部门的经济指标、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为了偷逃税款、转移利润,都在不同程度地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提供不实会计信息;由于市场竞争秩序不规范,个别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出于自身的经济利益、或屈从于政府部门、企业的压力,未能保持应有的谨慎和遵循职业操守,而向社会出具虚假审计报告。

(一)强化企业管理人员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意识,加强政府有关部门的执法力度。

我个人认为,无论是对于企业的管理人员、会计人员、还是监督稽查的工作人员,在处理这方面的问题时,首先必须具备的是强烈的法律意识,明白什么是违法之事。

不过这要依靠国家在这方面的法律建设,只有在国家制定了一套客观的、完整的法律制度后,才能有法可依,在这个前提下,一方面,要开展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意识培训;另一方面,工作人员要在工作中坚决依法行事,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政府部门要起到引导和督促单位逐步建立行之有效的内控制度,通过加强执法力度来促使单位认真执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对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执行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结构松散或拒绝依法设置内控制度的单位要进行处罚,向社会公布,以达到严肃法纪的目的。

财政部门作为会计工作的法定管理部门,要利用接触面广、便于组织等优势,主动指导,组织经验交流,帮助各单位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设。

会计处于一个动态的经济、政治及法律外部环境中,完善的外部环境建设,有助于会计信息的真实反映。

1.建立和完善会计准则体系;2.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提高注册会计师队伍素质,增强其独立性;3.实行会计委派制和稽查特派员制度;4.企业的主管部门、各级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审计部门等应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和督促企业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5.发挥新闻媒体的力量,揭露假账行为,以降低企业整体形象使之不敢造假。

6.发动社会各界力量,监督、抵制、检举违法会计事项;7.加大力量依法查处会计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国家应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确保市场竞争的规范有序。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保护各经济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我国现行的会计方面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有的制度不够细,所以要不断完善以《会计法》为中心的会计法规体系,制订各项会计法规的实施细则及相应的配套措施,使会计法规具有可操作性。

1.制定完善对会计信息真实性具体认定的法律法规;2.加大对会计造假惩罚力度,罚款要大到能够在事前遏制萌发造假的动机;3.增加对会计人员进行保护的机制和环境,摆脱受制于领导局面;4.提高执法效果,权责分清,惩罚对象和标准准确。

(四)进一步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给财会工作增添了新的情况和问题,财会人员素质愈发重要。

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加大对会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本领,提高贯彻执行政策的水平,可以采取定期培训考核制度,职称晋级与待遇挂钩制度等等,使他们不断更新知识,适应会计核算要求。

其次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培训。

建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诚信原则、诚信品质,从而建立起防范虚假财务信息的第一道防线。

总之,在我国的财会领域确有不少优秀的“内当家”,他们忠于职守,遵纪守法,默默奉献;但也有相当部分“中间者”在“大气候”的影响下,法律意识浅薄,随波逐流,最终走向了拜金主义歧途,成为社会的败类。

究其原因,主要是从众心理和个体素质与社会义务相分离的社会认同感在从中作祟,政治素质低下,导致以身试法,所以我们必须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增强他们防腐拒变的能力。

参考文献:。

[1]陈素花.会计法律责任制度研究[d].华侨大学,2007.

[2]肖小飞.我国会计信息失真法律责任分析[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4,(12).

[3][美]波斯纳.超越法律[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

法律培训心得(篇10)

学校组织《信访条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学习,通过学习我了解到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平常教育工作中,我常遇到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这些学生都属于未成年,我们应当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不对他们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更不能侮辱他们的人格。我认为应该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方式对其进行教育。

像我们学校是小学生,我班是中餐生,学生未按时到校及旷课的,我们带班老师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遵循保障其合法权益,尊重其人格,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和其他腐朽思想的侵蚀。

所以,我们教师的职责、责任是要求我们对未成年人做好保护工作,为他们的健康成长付出努力。

小学生学习法律心得(2):

关于思想道德法律修养之类的书籍,我从小学便开始接触的.那时这门课程叫做思想品德教育,它结合了小学生理解能力不足以及对感性知识敏感的特点,通过形象生动地描绘一些典型历史人物故事,对学生产生教化作用.到了中学,这门课程改成了思想政治教育,主要

关于思想道德法律修养之类的书籍,我从小学便开始接触的.那时这门课程叫做思想品德教育,它结合了小学生理解能力不足以及对感性知识敏感的特点,通过形象生动地描绘一些典型历史人物故事,对学生产生教化作用.到了中学,这门课程改成了思想政治教育,主要向学生介绍一些关于法律,政治,道德,哲学方面的常识,并借助一些典例分析来帮助学生加以理解掌握以及运用.上到大学,这门课程又改成了”两课”,而我们最先接触的两课教科书便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法律心得体会谈关于《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心得体会,记得当初发到这本书时,我的眼睛顿时为之一亮.真没想到大专院校也开设这门公共课,并且和本科院校的课本没有什么层次之分.这使我找回了久违的兴奋感,毕竟它是一门我感兴趣的并曾经试图在这个领域有所作为的科目.

然而我的热情到底还是没有持续太久.担任班长一职的压力以及自上了大学以来慢慢形成的散漫使我对学习提不起半点兴趣.更不要说对理论性很强的枯燥无味的两课了.一个学期下来,由于没有认真听过一节课,再加上自己那点好舞弄文字的情怀,我随性写了一篇题为《面对经济危机,我们该如何应对?》的文章作为期末考试论文,并胸有成竹地交了上去......

没过几天,成绩便出来了.我得了零分.试想,倘若有一个既自负又自恋的人正自鸣得意地边唱着歌边在街道上行走时,突然不知从哪儿向他泼来了一身冷水。你说他的第一反应什么?是像泼妇骂街一样愤愤然还是晓有风度皱皱眉头,然后坦然继续前行呢?我自知自己那点德性,当然无法像风雅之士这般若无其事。

可事后静下心来仔细想想,我才渐渐接受了这个事实。它是在情理之中的。毕竟对于一个从来就没有以一个端正的心态学习的人而言,得到这样的结果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于是我开始后悔,同时也看到了机会:还有补考,补考不过还有重修!

寒假期间,我给自己制定自学计划,就是把上学期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沽名础〉重读一遍。我也这样做了,而且读完后感触颇深。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顾名思义,是阐述关于思想,道德,法律基础知识的理论性极强的书。通过对本书的学习,使我对思想,道德,法律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关于它们的概念,我在课本上翻了翻,在字典和网上查了查,竟是众说纷纭啊!其中还找到了几个我认为有说服力的理解!思想,“是客观存在反映在人的意识中经过思维活动而产生的结果。”(摘自百度搜索结果)“道德属于上层建促的范畴,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们内心信念来维系,是对人们行为进行善恶评价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摘自《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p78)法律,“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法律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是阶级专政的工具之一。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摘自《现代词典》)综合上述的阐述,就不难发现它们的概念都有人们的主观意识的成分在里面。究其原因就是他们本来就属于意识范畴,是源于客观存在,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反映。

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映物质,并对物质产生反作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书中的理论知识可以说是人类几千年来发展的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长期发展实践经验的总结。他们源于实践,同时也经过了我们的先辈们实践的检验,还必将成为我们新世纪一代作为自身发展以及投身祖国建设的理论武器。这是它们的历史使命。学习它们也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历史使命!

该书包括绪论、结束语在内总共有十章。它在内容学习的设置上安排合理,适应了当代大学生的阅读习惯和接受能力,例如它在每个章节都有导言,以方便学生自学;而且布局合理,全书的布局安排是先从绪论中阐述的大学生的自我认识讲起,到第一、二、三章中对当代大学生在思想层面上对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新确立的阐述,到第四、五、六章对当代大学生在道德层面上对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全新认识的阐述,到第七、八章中大学生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的重要意义以及对我国当前法律体系的阐述,最后便是结束语中提出的对当代大学生的希望以及具体要求!全书由浅入深,层层递进,而后又深入浅出;由此可见,编者们在编写本书过程中花了多么大的心血,寄了多么大的期望!

通过对本书的学习,我认识到了自己以前的许多不足,对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了全新的定位!那就是:立志做一个有文化、有纪律、有理想、有道德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和建设者,并为此而努力奋斗终生!

法律心得体会当前,我还是一名学生,主要任务是学习,掌握知识和技能,培养素质和能力,力求在这三年的大学生活中不断发展自我,完善自我,为将来走出校园,走进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此,我要脚踏实干,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和问题都务必做到不骄不躁,勇敢向前.........

关于思想道德法律修养之类的书籍,我从小学便开始接触的.那时这门课程叫做思想品德教育,它结合了小学生理解能力不足以及对感性知识敏感的特点,通过形象生动地描绘一些典型历史人物故事,对学生产生教化作用.到了中学,这门课程改成了思想政治教育,主要向学生介绍一些关于法律,政治,道德,哲学方面的常识,并借助一些典例分析来帮助学生加以理解掌握以及运用.上到大学,这门课程又改成了”两课”,而我们最先接触的两课教科书便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法律培训心得(篇11)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我们的法治意识也日渐增强。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每个公民都有权利也有责任了解和学习法律知识。为此,各种教育培训机构和活动也不断涌现,以提高人们的法律素养。在参加教育培训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对社会的重要性,并形成了自己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学习法律知识让我们更加了解社会法律制度的构建和运行机制。在接受法律知识的学习过程中,我清楚地认识到法律是一种有序和公正的规范,是社会秩序的保障。只有遵守法律规定,社会才能更加安全和稳定。而逆之,如果违法乱纪,必将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因此,学习法律知识不仅让我认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也让我更加珍惜社会稳定和秩序的可贵。

其次,通过教育培训法律知识的学习,我对自己的法律权益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了解到了我作为一名公民和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包括知情权、自由选择权、合法权益等。学习法律知识使我明白了法律的保护和支持是对我个人自由和权益的最大保障。因此,我更加愿意主动维护自己的法律权益,如果遇到侵权行为,我会毫不犹豫地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维权,让自己不再受到侵害。

再次,教育培训法律知识让我认识到法律的公正和平等原则在社会中的重要性。法律的公正和平等原则是法治社会的基石,是保障社会正义的根本保证。学习法律知识使我对法律的公正性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让我明白了法律对每一个人都是平等适用的。无论社会地位、财富身份,每个人在法律面前都应该受到平等对待,都享有平等的权益。只有这样,社会才能更加和谐进步。因此,我会在日常生活中积极倡导法律公正和平等原则,为构建一个更加公正和谐的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最后,通过参加教育培训法律知识的学习,我更加深刻地理解到法律是保障人们幸福生活的重要力量。法律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推动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只有履行法律的职责和义务,才能为自己和他人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幸福的生活环境。学习法律知识让我更加重视法律,深知法律的重要性。在日常生活中,我会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发挥自己的作用,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总之,通过教育培训法律知识的学习,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在社会中的巨大作用,并形成了自己的一些心得体会。我明白了学习法律知识对于每个人的重要性,了解了自己的法律权益,认识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平等原则,同时也更加珍惜和尊重法律的重要性。我相信,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建设一个更加法治、公正和和谐的社会,共享法治带来的幸福和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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