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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时间:2024-07-13

卫生监督工作总结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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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工作总结【篇1】

县农牧局:

一年来,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引下,我所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三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创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为抓手,紧紧围绕畜产品安全生产这条主线,不断加强动物检疫和畜牧投入品监管,确保全县无一例畜产品安全事件发生,圆满完成了20xx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学习型单位建设,努力提高全所干部职工服务效能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是公共卫生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丰富业务理论知识,提升服务能力,树立良好执法形象,今年我所结合“三为”主题实践活动和执法整治工作,充分利用报刊、网络、例会、培训等各种平台深入学习中、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和《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共开辟学习园地2期,写心得体会38份,自查报告19份,人均记学习笔记一万余字。同时,以“省市培训活动”、“检疫大比武”和“县域交流”为契机,不断汲取新的业务理论知识和兄弟县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努力提高干部队伍为民服务本领。通过各方面的学习提高,我所的工作作风更加务实,大家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有很大提高,事务办理更加高效,树立起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爱岗敬业、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得到广大养殖户和经营户的一致好评。

二、狠抓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面对当前畜产品市场交易活跃,牲畜流通频繁、动物疫情频发的现状,我所及时成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就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全方位专项整治,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奠定坚实基础。

(一) 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市场专项整顿,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今年,我所建立了日常巡查制度,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全县6个交易市场、xx个肉品经营市场、2个定点屠宰场、2个肉品加工厂、超市及肉品经营店等场所,对动物及动物产品来源、供货渠道、数量、检疫票证、验讫印章以及购销台账进行仔细检查,严防未经检疫和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流通。在“五一”、“端午节”、“十一”黄金周等节日期间,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安排专人每天上市场巡回检查,填补节日监管空白。同时保障通讯畅通,积极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今年全年共开展巡查96次,出动检查人员480余人次,查处白条肉50公斤,病害猪肉1头,违法案件2起,结案2起,并及时对没收的病害生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二)切实加强检疫及检疫监督工作,全面提升检疫水平

1、产地检疫。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工作的基础,是防止疫病蔓延、传播的基本措施,是百姓餐桌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今年,我所根据《动物防疫法》和省市文件精神要求,重点做了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根据我县地域情况,在全县12个镇设立了36个检疫报检点,实行24小时报检制度,接到群众报检,即刻派检疫员到场到户实施检疫,方便群众报检的同时也提高了他们报检的自觉性。同时经过对我县实际情况的调查研究,我所提出了未来三年在全县建设48个报检点的长远规划。二是延续“签约式”管理,即以农牧局名义与各镇兽医站签订《产地检疫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努力把疫病控制在源头,消灭在源头。三是制定了《基层兽医站(报检点)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为各报检点及规模养殖场(户)建立完善了消毒、报检、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并上墙公示。四是与规模养殖场(户)签订《无“瘦肉精”承诺书》,树立其规范用药用料意识,并对规模场(户)的动物防疫、用药用料、养殖档案以及饲料存放间进行突击检查,杜绝了违禁药物和添加剂的使用行为,确保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一年来,共开展猪、牛、羊产地检疫20000余头,禽产地检疫30000余羽。

2、屠宰检疫。屠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关键环节,也是百姓餐桌安全的第二道防线。为了抓好此项工作,不让问题肉品流入市场,我所强化过程管理,完善推行进场动物屠宰申报制度和准入追溯制度。驻场检疫人员坚守工作岗位,严把畜禽进场关,严格 “瘦肉精”抽检及登记工作,认真检疫,有宰必检,有检必严,有疫必报,做到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全力确保上市肉品安全放心。今年全年共屠宰检疫生猪8000余头,检出病害猪1头,已作无害化处理,屠宰检疫率、票证出具率、检疫合格证持有率、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

(三)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保障全县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1.加强防疫监督工作,全面完成防疫监督各项工作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口蹄疫、禽流感、猪蓝耳病等人畜共患病和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监督,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在春秋两季,我们对各镇区动物免疫耳标的佩挂、疫苗保存及使用、免疫工作是否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防疫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定期对全县的规模养殖场(户)、屠宰场等场所的防疫条件进行全面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督促其整改,有效防范了动物疫病的发生,保障了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肉食品质量安全。

2.深入开展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兽医诊疗行业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兽药、饲料及添加剂是畜牧生产的源头投入品,为进一步促进市场向规范使用化、经营合法化转变,今年,我所按照省市有关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专项整治要求,精心安排部署,制定新的实施方案,重点对经营人员的从业资格、制度上墙、台账设立、产品质量、进货发票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兽药饲料违法行为,并要求各经营门店要严把兽药饲料进货关,及时建立购进、销售及过期产品处理台账。同时,根据《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的要求,凡向我县推销兽用生物制品的企业,经销商必须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及代理合同等原件。20xx年,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出动车辆45台次,开展兽药经营企业的摸底调查2次,兽药专项监督检查4次,突击抽查3次,共查获过期兽药21个品种,xx2包、13盒,货值xx99元。

为进一步做好兽药GSP认证宣传工作,我所通过组装宣传车辆、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使广大兽药经营企业充分认识到实施兽药GSP认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督察指导他们严格按照GSP的标准实施改造。

5月份,为进一步加强兽医诊疗行为的监督管理,我所对我县执业兽医人员进行了摸底排查,对那些无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及时敦促他们参加执业资格报名考试。

3.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点)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生鲜乳收购站监管责任人落实,我所与6个奶站分别签订了《生鲜乳收购质量保证合同》,并要求各站缴纳2000元保证金,年终如无安全违规事件发生,则全额退回。二是严格资格审核,按照《生鲜乳收购站标准管理技术规范》条件,从环境卫生、检测。

卫生监督工作总结【篇2】

20xx年古交市卫生监督工作在市政府和市卫生局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大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机构的保障职责,创造卫生安全的公共卫生环境.在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状况总结如下:

一、档案管理:

对我市的公共场所单位建立档案,建档率到达了100%。对辖区内所有的公共场所(住宿、洗浴、美容美发、歌厅、游泳馆等)经营单位建立台帐,同时建立了公共场所电子档案。纸张档案与电子档案相结合,充分保障我市公共场所(各行业)经营单位资料完善性、安全性。同时做好档案日常更新,及时增减。有效做到档案资料最新化。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1、监督覆盖率、体检率和培训率:对所辖区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共监督户数161户,其中文化娱乐场所6家(舞厅),公共浴室12家,美容美发126家,旅店业9家,浴池12家,足浴8家。监督覆盖率到达了100%。其中已有证单位71家,今年应发证单位90家,实发85家,发证率到达95%,监督检查(644)户次,监督频率为4户次,体检人数856人,从业人员的体检率到达了100%以上。培训率到达了100%以上。

2、卫生培训:

根据市卫生监督所的具体要求,对我市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卫生培训。并于疾控中心六楼会议室举办了服务行业单位人员培训讲座。

3、公共场所量化分级:

今年下半年我们对所管辖区域公共场所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进行了全面的监督,现场审查,初步评分工作。各单位按照监督意见进行了硬软件设施增补、改善工作。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两个游泳馆到达B级,两家酒店由C级升为B级,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理。

4、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自9月份起,在本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专项整治,发现主要存在问题是普通旅店、招待所无洗衣房和消毒间;采用空调的单位未落实空调系统清洗消毒制度,部分场所工作人员无健康证上岗,极少数单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即进行营业,针对上述问题,我所进行了反复监督检查,责令整改,到10月底为止,己对相关经营单位责令整改。同时事后进行了巡回检查,直至整改合格。透过此次专项整治,我市的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已得到进一步规范,为社会各界创造了良好的卫生安全环境,促进了我市的发展,保障了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三、自身学习:

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在认真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全国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等规定的同时,建立严格的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执法职责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提高执法办案潜力。

四、存在问题:

1、一些单位负责人对硬件设施改造要求还存在“看、等、拖”的消极思想,无证经营,无证上岗,不贴合卫生要求的经营单位依然存在,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

2、执法人员专业技术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3、继续对全市住宿业、美容美发业等公共场所实行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卫生监督工作总结【篇3】

县农牧局:

一年来,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引下,我所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三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创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为抓手,紧紧围绕畜产品安全生产这条主线,不断加强动物检疫和畜牧投入品监管,确保全县无一例畜产品安全事件发生,圆满完成了20xx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学习型单位建设,努力提高全所干部职工服务效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是公共卫生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丰富业务理论知识,提升服务能力,树立良好执法形象,今年我所结合“三为”

主题实践活动和执法整治工作,充分利用报刊、网络、例会、培训等各种平台深入学习中、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和《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共开辟学习园地2期,写心得体会38份,自查报告19份,人均记学习笔记一万余字。同时,以“省市培训活动”、“检疫大比武”和“县域交流”为契机,不断汲取新的业务理论知识和兄弟县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努力提高干部队伍为民服务本领。通过各方面的学习提高,我所的工作作风更加务实,大家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有很大提高,事务办理更加高效,树立起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爱岗敬业、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得到广大养殖户和经营户的一致好评。

面对当前畜产品市场交易活跃,牲畜流通频繁、动物疫情频发的现状,我所及时成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就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全方位专项整治,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奠定坚实基础。

(一)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市场专项整顿,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切实加强检疫及检疫监督工作,全面提升检疫水平。

1、产地检疫。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工作的基础,是防止疫病蔓延、传播的基本措施,是百姓餐桌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今年,我所根据《动物防疫法》和省市文件精神要求,重点做了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根据我县地域情况,在全县12个镇设立了36个检疫报检点,实行24小时报检制度,接到群众报检,即刻派检疫员到场到户实施检疫,方便群众报检的同时也提高了他们报检的自觉性。同时经过对我县实际情况的调查研究,我所提出了未来三年在全县建设48个报检点的长远规划。二是延续“签约式”管理,即以农牧局名义与各镇兽医站签订《产地检疫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努力把疫病控制在源头,消灭在源头。三是制定了《基层兽医站(报检点)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为各报检点及规模养殖场(户)建立完善了消毒、报检、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并上墙公示。四是与规模养殖场(户)签订《无“瘦肉精”承诺书》,树立其规范用药用料意识,并对规模场(户)的动物防疫、用药用料、养殖档案以及饲料存放间进行突击检查,杜绝了违禁药物和添加剂的使用行为,确保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一年来,共开展猪、牛、羊产地检疫20000余头,禽产地检疫30000余羽。

2、屠宰检疫。屠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关键环节,也是百姓餐。

桌安全的第二道防线。为了抓好此项工作,不让问题肉品流入市场,我所强化过程管理,完善推行进场动物屠宰申报制度和准入追溯制度。驻场检疫人员坚守工作岗位,严把畜禽进场关,严格“瘦肉精”抽检及登记工作,认真检疫,有宰必检,有检必严,有疫必报,做到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全力确保上市肉品安全放心。今年全年共屠宰检疫生猪8000余头,检出病害猪1头,已作无害化处理,屠宰检疫率、票证出具率、检疫合格证持有率、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

(三)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保障全县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1.加强防疫监督工作,全面完成防疫监督各项工作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口蹄疫、禽流感、猪蓝耳病等人畜共患病和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监督,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在春秋两季,我们对各镇区动物免疫耳标的佩挂、疫苗保存及使用、免疫工作是否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防疫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定期对全县的规模养殖场(户)、屠宰场等场所的防疫条件进行全面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督促其整改,有效防范了动物疫病的发生,保障了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肉食品质量安全。

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专项整治要求,精心安排部署,制定新的实施方案,重点对经营人员的从业资格、制度上墙、台账设立、产品质量、进货发票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兽药饲料违法行为,并要求各经营门店要严把兽药饲料进货关,及时建立购进、销售及过期产品处理台账。同时,根据《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的要求,凡向我县推销兽用生物制品的企业,经销商必须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及代理合同等原件。20xx年,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出动车辆45台次,开展兽药经营企业的摸底调查2次,兽药专项监督检查4次,突击抽查3次,共查获过期兽药21个品种,xx2包、13盒,货值xx99元。

为进一步做好兽药gsp认证宣传工作,我所通过组装宣传车辆、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使广大兽药经营企业充分认识到实施兽药gsp认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督察指导他们严格按照gsp的标准实施改造。

5月份,为进一步加强兽医诊疗行为的监督管理,我所对我县执业兽医人员进行了摸底排查,对那些无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及时敦促他们参加执业资格报名考试。

3.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点)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卫生监督工作总结【篇4】

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认真贯彻了20xx年全县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大公共卫生监督力度,加强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机构的保障职责,在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状况总结如下:

一、档案管理:

对我区的公共场所单位建立档案,建档率到达了100%。同时建立了公共场所电子档案。纸张档案与电子档案相结合,充分保障我区公共场所(各行业)经营单位资料完善性、安全性。同时做好档案日常更新,及时增减。有效做到档案资料最新化。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1、监督覆盖率、体检率和培训率。

2、结合我区的具体实际状况,对所辖区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共监督户数10户,公共浴室1家,理发店美发5家,旅店业4家。监督覆盖率到达了100%。今年新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家,发证率到达100%,监督检查10户次,体检人数15人,从业人员的体检率到达了100%。培训率到达了100%。

3、专项整治工作。自3月份起,在本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多次专项整治,发现主要存在问题是普通旅店、招待所无洗衣房和消毒间;采用空调的单位未落实空调系统清洗消毒制度,部分场所工作人员无健康证上岗,极少数单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即进行营业,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反复监督检查,责令整改。

三、自身学习。

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在认真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全国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等规定的同时,建立严格的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执法职责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提高执法办案潜力。

四、存在问题

1、执法力度需进一步提高。

2、执法人员专业技术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卫生监督工作总结【篇5】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乡镇,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关于印发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黑卫监督规发〔2020〕17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

通过在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场医院建立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开展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协助调查违法行为,开展防病知识、卫生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疾病防控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二、工作目标

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充分利用三级公共卫生网络,通过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前哨作用,建立权责明确、任务清晰、工作规范、上下联动、高效运转、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解决基层卫生监督相对薄弱的问题,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同时,通过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城乡基层群众健康知识和卫生法律政策的知晓率,增强人民群众疾病防控意识,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卫生健康保障,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目标。

三、协管机构设置

(一)按照划片设置、垂直管理的原则,依托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场医院设置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在其工作地点,按照“XX乡(镇)卫生监督站、XX社区卫生监督站、XX医院卫生监督站”命名原则,悬挂卫生监督协管机构牌子。

卫生监督站可以在村卫生所(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农垦森工经营所等机构聘任卫生监督信息员。

(二)卫生监督站是县(市)区级卫生监督机构的派出机构,其卫生监督业务工作由县(市)区级卫生监督机构直接管理,统一考核。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场医院负责。

四、协管机构职责

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公共场所卫生巡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巡查协查和信息报告、完成上级卫生监督机构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协管人员配置

根据辖区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科学规划,合理配置。

(一)卫生监督站设站长1人,设副站长1人。

站长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场医院负责人担任。工作职责是全面掌握辖区日常协管工作的基本情况,组织力量落实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解决和反馈日常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辖区的日常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副站长由县级(市)区级卫生监督机构业务人员兼任,工作职责是对卫生监督站协管业务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每个卫生监督站设置2名以上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其中专职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至少1人。

(三)卫生监督协管人员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垦医院现有在编专业技术人员中选聘,对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相关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可优先聘用,如防保医生、妇幼医生和业务骨干等。

(四)卫生监督信息员由村卫生所(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农垦森工经营所负责人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六、协管人员与信息员职责

(一)协管人员职责

1.建立健全协管范围内管理相对人的本底资料档案,收集、核实和上报卫生监督信息,并做好日常监督巡查、巡访记录。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公共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

3.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卫生监督检查。

4.对管理相对人不符合卫生规范的行为及时提醒其纠正,并及时报告辖区卫生监督机构。协助卫生监督机构调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

5.完成辖区内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行业领域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隐患,协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查处违法行为。

6.完成辖区和上级卫生监督机构指定或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信息员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学校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向所在地卫生监督站报告,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

3.完成辖区和上级卫生监督机构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协管人员聘免与管理

(一)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实行聘任制,聘用工作应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

2.具备卫生相关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

3.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

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场医院正式在岗在编人员。

5.从事临床医疗或公共卫生工作1年以上,具有医疗、卫生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医(技)士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乡村医生应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三)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聘任程序。

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应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农垦森工经营所在编人员中选拔,所在单位推荐,县(市)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参加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上岗前集中培训,并通过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获得《卫生监督协管员聘任证》,方可由县以上(包括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聘为卫生监督协管人员。

(四)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聘任期限为五年,聘任期满重新进行资格确认,方可继续聘任。

(五)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聘任、解聘实行逐级备案制,县以上(包括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聘免的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应当向市级卫生健康委备案。

(六)卫生监督协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县以上(包括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解聘,收回《卫生监督协管员聘任证》,并予以公告。

1.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卫生监督协管任务的。

2.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调离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岗位的。

3.利用工作之便,对被监督单位索、拿、卡、要,造成影响的。

4.实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中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行政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6.在岗培训考试或工作考核不合格的。

7.其他不宜从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人员。

八、协管人员证件与服装管理

(一)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应持《卫生监督协管员聘任证》上岗,证件由市卫生健康委发放,证件格式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务职称、协管范围、工作单位、证件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时间、有效期限等内容。

(二)卫生监督协管人员上岗工作应配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服,统一着装上岗。

九、协管机构房屋及设备配置

(一)办公用房。有独立办公用房,使用面积≥20平方米,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农场医院在现有房屋中调剂解决。

(二)交通工具。根据辖区管理面积、工作量配备交通工具(电动车、自行车)。

(三)设备配备。电脑1台(含打印机)、照相机、摄像机各1台、电话1部,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桌、椅及文件档案柜,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快速检测设备(如:pH试纸、比色盒等)。

十、协管工作经费

卫生监督站工作经费,按照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9〕113号)和黑龙江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四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审〔2020〕6号)有关规定执行。涉及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协管员的补助资金发放要根据其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和质量并结合成本补偿标准予以合理补偿。

十一、协管机构工作制度

卫生监督站应建立健全以下工作制度:

(一)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工作制度

(二)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三)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廉洁自律制度

(四)卫生监督协管投诉接待制度

(五)卫生监督协管案件交接制度

(六)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七)卫生监督协管学习培训制度

(八)卫生监督协管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九)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制度

(十)卫生监督协管人员例会制度

(十一)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轮岗、转岗制度

十二、协管档案管理

(一)卫生监督站应对协管管理相对人本底资料、监督巡查、巡访情况、群众投诉举报记录、工作记录和相关文件等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实行档案化管理。

(二)卫生监督协管档案资料包括上级文件、会议记录、计划、总结、宣传、培训、管理相对人本底资料(名册)、管理相对人监督档案、投诉举报、转交案件、年度报表等项目,应按时整理并分类装订成册,具体内容包括:

1.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工作文件、工作计划、检查安排等。

2.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会议、计划、总结、汇报、宣传、培训资料(培训档案、协管服务规范相关政策及文件资料等)、各项工作制度、岗位责任制、日常巡查文书及其他相关工作小结、图片资料等。

3.管理相对人基础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内容应包含单位的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许可持有及人员资质等基础信息情况。

4.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协管工作督导、单位内部检查等考核相关资料等。

5.上级卫生监督机构转交的案件、文字性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6.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记录及处理结果。

十三、协管人员培训与奖惩

(一)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和年度在职培训制度。培训内容主要是监督协管工作有关的卫生法律法规及标准等基础知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具体内容、工作方式方法、信息报告形式等。

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参加岗前集中培训,教学时间不得少于20个学时,其中卫生监督现场实践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年度在职培训不得少于16个学时。

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在县以上(含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参加岗前集中培训、在职培训及现场实践培训情况应及时存入个人培训档案。

(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表彰或奖励。

(三)对违法违纪的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处理,由所在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协管工作主要任务

(一)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

发现或怀疑有食源性疾病或疑似病例,经初步核实后,指导就医并及时报告属地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报告率达到100%。

(二)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学校供水情况,建立分户档案和摸底登记簿,做到基本信息全面,资料完整,随时更新。

2.每年开展2次巡查(上、下半年各一次),并协助开展饮用水质抽检服务。要制作《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记录》,将巡查情况和检测结果填写在《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及时报告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率100%。                       

3.督促供水单位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完成率100%。

(三)学校卫生服务

1.建立辖区内《学校基础信息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协管员存档、一份学校存档,一份交卫生监督机构存档),每年秋季开学及时填报,更新学校基本信息。

2.对辖区内中、小学校每年开展2次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巡查(参照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一般在春季、秋季开学第一个月内完成。巡查时,要制作《学校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记录》(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记录》,巡查后将巡查情况填写《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及时报告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率100%。

3.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

4.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四)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1.建立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摸底登记簿。

2.结合群众举报、卫生监督信息员提供的线索以及卫生监督部门通报的情况,对协管范围内无证行医、无执业资格人员从事临床工作(含中医临床)等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行为每月开展1次巡访,要制作《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协管巡查记录》,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报告率100%。

3.要及时做好查处效果监测信息报告工作。卫生监督机构收到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报告信息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个案受理、查处进展等情况通报给卫生监督站。协管员应按要求对被查处的非法行医地点和人员进行查处效果监测,发现再次非法行医的,按要求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报告率100%;未发现非法行医的,按照要求填写《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

(五)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

1.建立辖区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的分户档案和摸底登记簿,掌握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基本情况,做到基本信息全面,资料完整,随时更新。

2.每季度开展1次巡查,对辖区内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及人员依法执业情况、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简称“两非”)政策落实、执行情况等进行巡查。

3.巡查时,要制作《计划生育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巡查记录》,将巡查情况填写《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对发现的问题,要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及时报告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率100%;

4.协助监督执法人员对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违法案件进行现场调查。

5.定期向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上报工作总结,每季度最后一周内上报工作小结,次年第一周内上报上一年度内工作总结,并将各项记录进行统计汇总一并上报。

6.要及时做好查处效果监测信息报告工作。卫生监督机构收到“两非”报告信息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将个案受理、查处进展等情况通报给卫生监督站。协管员应按要求对被查处的“两非”行医地点和人员进行查处效果监测,发现再次违法的,按要求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报告率100%。;未发现违法行为的,按照要求填写《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

(六)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

1.建立辖区内各类公共场所分户档案和摸底登记簿,做到分类清楚,基本信息全面,资料完整,随时更新。

2.对各类公共场所每半年开展1次巡查。巡查时,制作《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记录》,将巡查情况填写《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对发现的问题,要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及时报告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率100%。

(七)职业卫生相关信息报告

1.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开展辖区内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行业领域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巡查,辖区内没有上述行业领域的可根据辖区情况自定行业领域开展巡查。巡查主要内容如下:

(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

(2)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完成情况;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情况;

(4)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情况;

(5)工作场所异常情况(粉尘、噪声等);

(6)群众投诉举报情况;

上述第(1)-(4)项巡查方式为检查资料有无(非建设项目第(2)项可为合理缺项),第(5)-(6)项为发现线索。

2.协查。协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辖区内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的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信息报告。协管员定期进行巡查,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填写相关工作表(见附表),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农场医院的初诊医师在接诊患者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应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教育、咨询、指导。发现可疑职业病患者后要做好登记,及时报告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同时,告知患者到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和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规范的体检和诊断,报告率100%。

4.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农场医院开展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并认真填写《职业卫生服务宣传、咨询、指导记录表》。

5.完成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布置的其他工作。

(八)其他

1.根据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制定本乡镇、社区和医院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2.在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指导下,定期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培训工作,每半年不少于1次专项宣传活动,年度专项宣传资料不少于1种,应在显著位置设立监督协管固定宣传栏,开展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更新内容并有记录;

3.及时完成所在地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卫生监督协管相关工作。

4.健全卫生监督协管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职责、人员分工和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工作守则公示上墙。

5.在机构显著位置公示协管投诉举报电话,建立投诉举报登记报告制度,作好记录。

十五、协管工作职责分工

(一)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省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工作实施方案。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对全省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查和考核;组织制定全省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技术考核标准;统一制定全省卫生监督协管文书、档案等格式文本;组织对全省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协调、督办、查处涉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的违法案件。

(二)市级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本地区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人员上岗前集中培训、协助做好年度在职培训;制定本地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技术考核细则。

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协助市卫生健康委完成全市监督协管员上岗前集中培训,负责辖区内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监督协管工作的技术培训与指导、稽查、绩效考核与评估,协助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各项协管督导、考核、信息汇总等专项工作任务,将培训、督导和考核结果向市卫生健康委报告。

(三)县(市)、区级卫生健康局应当加强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场医院卫生监督站的领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和对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聘任、奖惩时,要结合当地卫生监督机构的考核意见。

县(市)、区级卫生监督机构派出监督人员进驻各卫生监督站,对卫生监督协管业务进行指导和管理,协助卫生监督站建立基础档案等;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在职培训和实习,查处涉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的违法案件;依据协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卫生监督站和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规范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卫生监督行为,并定期将考核结果和考核情况向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上级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四)各卫生监督站,要健全组织机构,健全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工作流程;配备专(兼)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分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提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五)信息上报。卫生监督站要每季度最后一周向对应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总结和工作信息统计。于次年第一周内上报上一年度全年工作总结和工作信息统计。县(市)、区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辖区全年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汇总工作,按要求于次年第二周内逐级及时上报。

十六、协管工作的考核与评估

(一)工作指标

1.协管范围内学校、供水单位、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及公共场所基本情况的建档率,建档率100%。

2.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00%。

注:报告的事件或线索包括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

3.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实地巡查次数。

4.职业病信息危害报告率、开展巡查次数、记录及报告情况。

    (1)职业病危害信息报告率=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00%。报告的事件或线索包括以下内容:辖区内用人单位的违法相关信息、工作场所异常情况等。

(2)开展巡查次数: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巡查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巡查次数。

(3)记录及报告:开展巡查工作应当填写相关工作表,做到及时、真实、准确;需要报告的信息要及时上报。

(二)考核方法

1.卫生监督站对协管工作开展情况实施内部考核,每季度开展一次,考核结果单位内公示,留档备查。

2.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卫生监督站开展监督协管工作情况,每半年进行1次考核,考核结果定期报告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上一级卫生监督机构。

3.市卫生监督所对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站协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每年进行1-2次考核,抽查结果本地区通报。考核结果定期报告市卫生健康委。

4.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各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站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每年进行1次考核,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全省通报。

卫生监督工作总结【篇6】

我院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认真细致地完成着相关工作任务,在卫生执法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还存在许多不足,现总结如下:

1、我院工作人员根据平武县卫生执法监督意见书相关内容,严格按照核准的诊疗项目开展诊疗活动,门诊日志登记规范详细。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做好传染病、疑似传染病的登记报告,特别在今年甲型H1N1流行期间,我院在相关防控工作方面认真负责,每日定时到学校、工地对学生和工人例行检查,工作受到了上级部门表扬和肯定。

2、20xx年期间,我院工作人员在做好医院内部相关卫生工作的同时,经常到本辖区范围内的学校、政府、餐馆及食品个体例行卫生检查,同时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健康证进行核实,让广大学生和百姓能够得到安全的服务。同时督导学校在食品安全管理和饮水安全所做的工作。

3、同时为了提高我院的服务质量,我院工作人员加强了对本院的自查工作,对本院相关工作人员逐一考核,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也发现了许多不足,如本院在医垃圾处理方

面还存在问题。就此情况,我院正在努力改善。本年度我院在卫生执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不会放松,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努力,把工作搞得更好。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为了切实做好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县卫生局制定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召开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动员会,成立了领导小组,与各乡镇卫生院签订了《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目标责任书》,印发了年度考核评分标准,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卫生局制定下发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指南》,《指南》除涵盖基本服务内容外,还对卫生监督协管室具体职责、卫生监督协管员及卫生监督信息员职责、规范化管理(包括制度规范化、档案规范化、工作规范化)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人员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水平。

为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卫生监督所均举办了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重点就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从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卫生监督协管被监督单位基本信息汇总、现场检查记录、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巡查登记、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卫生现场检查记录、医疗机构现场检查记录、学校托幼机构现场检查记录、农村家宴集体聚餐申报及现场卫生检查、食物中毒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了集中培训,通过培训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还制定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九项制度等涵盖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一览表,实行统一制作,上墙到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卫生监督协管室。重新聘任了乡村级卫生监督协管员,目前全县共有乡级卫生监督协管员54人,村级卫生监督协管员228人。

(三)强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一是开展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各协管机构在辖区开展了卫生监督巡查。

二是开展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各协管机构在辖区开展卫生监督巡查和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做好相关记录,并对辖区32家职业病危害单位开展了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

三是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各协管机构协助卫生监督所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单位及学校饮用水卫生进行巡查,协助对辖区8家饮用水单位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

四是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各协管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等学校卫生监工作进行了巡查,对发现问题隐患的2所学校进行了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五是开展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各协管机构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工作开展巡查,对发现的3起非法行医摊点及时监督机构报告向我所进行了报告,并协助依法进行了查处。

(四)强化督导,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初显成效。

按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要求,县卫生监督所均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督导,通过半年来的工作,全县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配备了专(兼)人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档案,摸清底数,做到一户一档、各项协管工作已步入规范化。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卫生监督协管人员严重不足,加之监督范筹片大面广,监督协管力量分散,不可避免出现监督协管不到位,监管不力现象,特别是偏远乡镇的卫生监督力不从心。

二是卫生监督协管能力亟待提高;

三是卫生监督协管制度不健全,如缺少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督导制度、农村集体聚餐监控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

四是巡查督导不到位,工作计划流于形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工作水平。

二是按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各单位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为切实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和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_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法律法规,围绕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海兴县卫生监督所于20xx年7月-10月对我县内10家中学、33家小学、35家幼儿园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情况汇总如下:

一、检查重点

1、学校饮用水卫生:主要是检查学校是否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饮用水是否有专人管理,是否有卫生防护措施,学校是否对校园饮用水卫生定期检查,是否定期清洗消毒。

2、学校传染病防控:主要检查了学校、幼儿园办理入学手续时,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漏种儿童补种情况,是否按要求开展晨检、传染病登记、病好复课查验等工作,是否有专(兼)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并按要求报送疫情情况,在校学生健康档案建立情况及学生学习生活场所空气流通状况。

二、检查结果

1、学校饮用水卫生:6所学校使用市政供水或乡镇供水,余氯检测符合标准,农村学校无消毒设施;13所学校未建立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部分学校没有指定人员专职(或兼职)管理校园饮水卫生。

2、传染病防控:大部分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不高,没有专(兼)职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员,没有坚持开展晨检、传染病登记、病愈复课查验等相关工作。由于涉及收费问题,在此次检查中学校都没有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三、建议

1、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各学校应因地制宜,制定完善学校传染病的监测与预警制度;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和完善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制度。

2、进一步加强_门与教育部门的密切协作。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与指导,加强信息交流,密切与教育部门的协作,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形成合力。增强监管实效,促进学校卫生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3、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建全学校卫生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强化学校法人是学校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把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日常工作日程。普及卫生安全知识,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

总结上半年工作,X冲刺全年目标。

会上,该所所长张子平在总结上半年工作时说,XX年不知不觉已过去了半年时间,在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全所上下围绕市卫生局下达的全年目标,扎实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主要有以下特色工作:

二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较以前有进步,分所建设稳步推进;

三是成功推行了中层干部及卫生监督员易岗交流,卫生监督业务水平建设总体较高,表现在监督员的智商情商逆商较高,沟通管理创新能力较强,行政执法能力增强;

四是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坚决杜绝生冷硬推现象;

五是内部执法稽查有特色,强化稽查科对各职能科室履职执行力、目标任务完成率等方面的稽查,并将稽查情况通报全所;

六是在继续履行卫生行政执法职能的基础上,拓展了部分现场快速检测项目,为快速正确处置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提供了可能。

在谈到下半年工作时,张子平所长说:

第一,下一步我们要紧紧围绕市卫生局下达的全年工作目标,负重奋进,满负荷运转;

二是继续巩固特色工作成果,争取有一个新起色;

三是将分所建设推进一步,强化卫生监督协管的作用;

四是创新和改版《每周卫生监督报告》,举全所之力,改版《每周卫生监督报告》,不断提高拍摄、撰稿、制作、剪辑质量,给广大市民一个新的视觉享受。

为贯彻执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确保我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质量,根据年初动物防疫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特制定本次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考核范围

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主要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动物防疫责任体系建设情况(8分)

签订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状X(8分)(2分×4项,即乡镇政府同村委会、乡镇多服中心同乡镇防疫员、乡镇多服中心同村级防疫员、乡镇多服中心同畜禽规模饲养场)且落实防控措施和责任的得8分。每少一项扣2分,以检查档案资料为准。

(二)动物防疫密度情况(24分)

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12分×2项,即牲畜口蹄疫和禽流感)。以免疫标识、农户免疫记录为准,检查免疫密度达100%的得满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三)免疫档案情况(26分)

1、畜禽规模饲养场监管情况(10分)。畜禽规模饲养场(大户)有监管牌子、养殖档案和防疫监控登记表填写规范齐全,且大户和中心保存完整的得10分。一户无牌子扣2分;一户养殖档案未填写的扣5分,填写不规范的,一户扣2分;防疫监控登记表填写不规范的,有一次扣1分,大户或中心保存不全的.每缺一月扣2分,扣完为止。

2、防疫物资领用发放台帐情况(6分)。牲畜口蹄疫疫苗和免疫耳标、禽流感、猪瘟、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等疫苗分类登记,进行阶段汇总并保证帐、苗数量相符的得6分,未分类建立专账、登记不全、填写不规范、未进行阶段汇总及帐物不符的,有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3、免疫记录情况(10分)。兽医免疫记录、农户动物免疫证发放到位、填写规范,并且两种记录内容相吻合的得10分。农户免疫证发放每缺一户扣1分,漏填或填写不规范的,有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四)免疫抗体检测情况(32分)。牲畜口蹄疫和禽流感、猪瘟、鸡新城疫等样本抗体检测效价达80%以上的各得8分,有一抽检血样不达标扣8分,扣完为止。

(五)信息、报表报送情况(10分)。根据报送的时效性和填报质量等情况,由县级打分。

四、考核范围

(一)每个乡镇随机抽查村数量为该乡镇村级动物防疫员数的50%,每村查养猪户、养禽户各6户及村动物防疫员疫苗保存情况。

(二)每个乡镇随机抽查规模饲养场(大户)数量为乡镇防疫员人数。

(三)每个乡镇的抽样数为乡镇防疫员数×(猪2份、鸡2份、水禽2份、牛或羊2份)。其样本为规模饲养场(大户)所饲养的畜禽。

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并按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制定了我县的宣传月工作计划。食品安全宣传月期间在县广场设立了食品咨询投诉台,将宣传重点放在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卫生安全热点问题上,制定本地宣传月工作方案,创造性地开展符合本地实际的宣传活动,认真普及有关食品卫生知识和法律常识。

邀请新闻单位参加“宣传月”的每一项活动,并向他们提供宣传报道的素材,对食品卫生监督执法进行广泛地、有深度的报道。大力宣传“食品卫生法关系你我他”,实施食品安全行动计划,此次活动,电视专题报道3次,悬挂宣传横幅6条,张贴宣传标语及散发宣传资料420张,出动卫生监督执法宣传车数20台次,通过开展食品卫生法专项执法广泛宣传等形式,从而形成《食品卫生法》宣传的良好氛围。

凤台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宣传月活动中,进一步加大了执法力度,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保护合法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利益。据统计,宣传月活动中,我县共组织专项执法检查3次,出动卫生监督员30人次,对68家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有力的规范了食品生产经营领域的秩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我县今年《食品卫生法》宣传月取得了明显的实效。即宣传了《食品卫生法》颁布十二年来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的成果,又宣传了当前消费者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普及了有关食品卫生知识,增加了群众的食品消费信心。

精神,全面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大公共卫生监督力度,加强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机构的保障职责,在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档案管理:

对我区的公共场所单位建立档案,建档率达到了100%。同时建立了公共场所电子档案。纸张档案与电子档案相结合,充分保障我区公共场所(各行业)经营单位资料完善性、安全性。同时做好档案日常更新,及时增减。有效做到档案资料最新化。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1、监督覆盖率、体检率和培训率:

2、结合我区的具体实际情况,对所辖区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共监督户数10户,公共浴室1家,理发店美发5家,旅店业4家。监督覆盖率达到了100%。今年新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家,发证率达到100%,监督检查10户次,体检人数15人,从业人员的体检率达到了100%。培训率达到了100%。

2、专项整治工作

自3月份起,在本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多次专项整治,发现主要存在问题是普通旅店、招待所无洗衣房和消毒间;采用空调的单位未落实空调系统清洗消毒制度,部分场所工作人员无健康证上岗,极少数单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即进行营业,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反复监督检查,责令整改。

三、自身学习。

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在认真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全国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等规定的同时,建立严格的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四、存在问题

1、执法力度需进一步提高。

2、执法人员专业技术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卫生监督工作总结【篇7】

我校卫生监督工作在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年度校园卫生工作中心任务,以加强管理与指导,提高监管执法水平,保障师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落实校园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全面部署,重在落实,有效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基本状况

我校有师生员工499人,其中在岗教师24人,代课教师1人,工勤人员6人,学生468人。

二、业务工作开展状况

(一)用心开展校园卫生综合监督检查。为加强校园卫生监督检查力度,根据教育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开展校园幼儿园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对校园卫生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透过开展督查活动,并建立了校园卫生工作档案。从检查结果来看,目前校园对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均高度重视,制订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按照要求采取晨、午检等有效可行的传染病防控措施,并督促各班级认真学习贯彻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建立校长为第一职责人的职责追究制。透过此次检查,加大了校园领导对校园卫生日常监督的重视,切实保障了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

(二)建立健全校园卫生监督建档。为规范校园卫生管理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对校园实行了档案管理模式,为校园建立了纸质和电子双份的校园卫生监督档案。

(三)大力开展校园卫生安全检查工作。开展安全大检查,进一步摸清了校园卫生监督职能状况,为今后校园卫生监督工作的全面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四)加强村街校园卫生监管工作的指导。为全面加强村街校园卫生监管工作,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站协管潜力,我校以镇卫生监督所为指导中心,全面加强了村街校园卫生监管指导。

三、20xx年工作打算

(一)联合镇教育部门,在年初召开校园卫生工作会议,以总结工作,表彰先进班级,安排全年的校园卫生工作任务。做好校园春夏秋冬季四次校园卫生专题检查,并将校园卫生工作纳入对班主任考核评比。

(二)加强校园卫生培训。采取灵活方式,分层次对校园卫生分管校长、主管科室负责人、疫情报告员开展卫生知识培训。

(三)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全面开展校园综合卫生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校园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健全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力争校园卫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有所突破。

卫生监督工作总结【篇8】

20xx年,在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局的领导下,我所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依据

(一)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监督发〔20xx〕82号)

(二)国家和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三)《20xx年全省卫生监督工作考核标准》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根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服务规范、协管人员管理及职责、档案管理、考核办法,修订协管工作考核内容和指标。

(二)加强指导团队建设,规范业务指导。根据单位实际,充实调整了卫生监督协管指导团队,明确各团队的责任片区。全所设两个指导团队,每个团队共有四名队员,通过加强指导团队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

(三)充实、调整卫生监督协管队伍。由于人事变动、内部岗位调整等原因,现在从事卫生监督协管的部分人员未经过协管业务的系统培训。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队伍建设,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了卫生监督协管员的选拔、培训、聘任工作,我所具体承办了一期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共有37人参加培训和考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卫生监督协管队伍不稳定,人员变动过快,部分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二)卫生监督协管取证、交通设备欠缺。

(三)卫生监督协管激励机制不够完善,部分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完善工作制度。积极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争取政策,完善激励机制、考核机制和其他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调动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规范基层卫生监督协管行为,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督协管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强自身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业务指导团队的自身建设,认真学习卫生法规知识和卫生监督业务知识,提升自身的业务整体素质,为全面推进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卫生监督工作总结【篇9】

【前言】

卫生监督外勤工作,是卫生监督部门的基础和核心工作,该项工作是为了保护公民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卫生计生等领域的监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卫生监督员们时常下沉到基层,深入到农村、企业、学校等各类单位,认真负责地开展外勤工作,使监管工作更加精准有效,成为了科学卫生监督的重要力量。

【卫生监督外勤宣传工作】

卫生监督员在外勤工作中,起到的宣传作用十分重要。其宣传面向的是广大公众,宣传内容以卫生监督相关法律制度、卫生常识、食品安全、健康教育等居多,以提高人们的健康意识和法律意识为己任。卫生监督员的宣传形式多种多样,如座谈会、宣传册、张贴海报,还可以采取走访、调查等实地活动的方式,通过实实在在的行动,真正赢得了公众的信任和支持。

【卫生监督外勤检查工作】

卫生监督员通过对各类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发现并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是卫生监督外勤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单位的经营者,应按照规定的卫生标准和法规,加强单位内部卫生管理,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卫生监督员在检查工作中不仅要大力弘扬卫生文明,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更要善于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加强后续跟踪管理,提高人们的卫生生活水平和健康的保障。

【卫生监督外勤执法工作】

针对存在的违法行为,卫生监督员有权进行执法取证、行政处罚等处置措施。在日常监督中,要主动发现和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确保卫生监督工作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卫生监督员应做到依法执法,行使执法权力时应注重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服务执法,最大限度地维护法律权益和人民利益。

【卫生监督外勤工作总结】

卫生监督外勤工作是卫生监管部门的重要任务,在各级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下,卫生监督员们充满责任、感恩奋斗,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卫生监督员们也不断学习充实自己,提升工作水平,始终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责任为前提,实践中增进人民幸福,成为一名合格的卫生监督员是工作总结的着重点。

卫生监督工作总结【篇10】

为进一步做好中医服务卫生监督工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发挥中医药作用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甘卫中发〔20xx〕116号)和《关于在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机构成立中医防病科、服务监督科的通知》(甘卫法监督函〔20xx〕123号)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为依据,对我县中医服务市场由分管领导带队,集中人力,集中时间进行专项检查,现将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监督检查共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38家,其中县直医疗机构2家,妇幼保健机构1家,乡(镇)卫生院14家,个体医疗机构11家。执业医生43名,注册护士24名。

二、建立并健全相关管理机构和职责

(一)卫生监督机构

我所于20xx年成立了中医服务监督管理股,分管领导1名,卫生监督人员6名(兼职),主要职责是:监督指导中医服务机构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关于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事业方针、政策和法律;监督全县中医医、教、研的全部工作;组织查处全县中医医疗事故,严格执行全县中医不良执业行为积分制;倡导全县中医人才交流、信息共享,大力提倡送出去、请进来中医人才培养机制;监督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科、中药房的配置,检查医疗机构的中西医人员比例、中西药比例、门诊中医接诊人次比例、中医床位比例等。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

(二)综合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个体医疗机构

由熟悉中医药政策和知识的副院长分管中医药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医院中医药发展的措施与办法,协调解决中医药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中医临床科室将由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背景的人员担任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中医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本科室中医药发展计划,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组织开展中医药特色技术与方法,开发中医服务项目与特色中药制剂;在医院统一安排下,负责组织全院中医药业务指导和培训,参与医院中药用药规范的制定工作等。

三、监督检查情况

(一)综合医疗机构

1、基础建设

(1)中医临床科室应作为医院的一级临床科室。

(2)设立中医病床,床位数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的5%。中医医院集中独立设置中医病床。

(3)设立中医门诊,二级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2个。开设中医专业为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针灸科、推拿科、骨伤科、皮肤科等任选专业。

(4)常用中药饮片品种应在400种左右,至少设有中药饮片库房、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库房、中药煎药室。

通过检查,我县综合医院中医病房、中医门诊、中药房设置均符合相关标准。

2、机构准入

我县综合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与核准登记的名称、地址相一致,临床科室名称符合《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3、人员准入

从事中医诊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类别、范围大多与实际情况相一致,部分医务人员的《医师执业证书》类别与实际不符。

4、技术准入

我县综合医疗机构均未开展中医医疗美容,所有组织的与中医相关的“义诊”活动均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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