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书
旅游合同书(范例七篇)。
随着当代社会全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书面合同的签订,必须建立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何去写好一份优秀的合同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篇涉及“旅游合同书”的文章供大家参考,我们感谢您的阅读和收藏也希望您能将这篇文章分享给您的朋友圈!
旅游合同书 篇1
旅游车承包合同模板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方将门窗制作安装项目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的方式承包给乙方。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神木县新村
(三)工程内容:断桥铝门窗制作、安装工程。
第二条承包方式
甲方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的方式将该工程发包给乙方,乙方自负盈亏、不得将该工程门窗制作、安装工程转包,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经济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承包内容
按照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及图纸变更、建设单位指定主材、五金件厂家及品牌确定以下承包内容
(一)负责门窗工程安装设计方案的优化,但需要经过甲方、原设计单位确认后方有效;
(二)负责本工程所有相关材料采购,门窗工程的制作安装;(建设单位指定主材、五金件厂家及品牌)
(三)乙方负责包工、包料、包安装、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第四条主材料
建设单位及施工图纸指定主材、五金件厂家及品牌,具体要求见建设单位文件及图纸施工。
第五条工程量计算及承包单价
(一)本项目断桥铝门窗制作安装单价为340元/㎡(大写:叁佰肆拾元每平方米;窗纱单价:以建设单位审定预算价格下浮20%,(大写:下浮百分之贰拾);地下室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单价为120元/㎡,(大写:壹佰贰拾元每平方米)。此承包价格包含门窗的制作、安装、五金配件、玻璃、安装费、运杂费、管理费、门窗框边塞缝费、卫生清理费、材质检测费、试验费及成品保护费等。不包含各种税票。
(二)结算工程量计算按实际制作安装面积计算。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前期施工任何费用均由乙方自行垫资;
2.施工过程中甲方向乙方分期分批付款,依据乙方的工程进度和甲方的实际资金来源情况协商决定;
3.乙方将门窗制作安装全部完成,待竣工验收合格以后,甲方总计支付承包合同价95%(包含施工过程支付工程款);剩余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中保修期满后全部付清余款。
第七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按断桥铝门窗标准图集施工,符合铝合金施工验收标准要求,经质监站、建设单位、监理、甲方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返工。
(二)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为贰年。
(三)凡本合同工程范围内的相关保修工作均由乙方负责。
(四)凡是乙方未按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或因乙方的设备材料、构件、配件等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保修并承担全部费用。
(五)按乙方所提供的样板窗标准验收。
第八条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窗框于9月份末全部安装完成,10月份末全部具备交工验收条件;
自甲方下达全面施工指令单起60天内完成全部门窗安装施工,如若拖延工期则采取罚款措施,乙方无条件服从。
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甲方签证认可后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第九条双方责任
甲方:
(一)甲方全面负责现场的指导工作,安排生产计划和施工前的图纸会审。
(二)甲方给乙方提供水源、电源,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协调处理各施工单位的配合工作,并督促施工单位配合乙方施工,负责解决乙方人员的现场住宿及材料堆放、加工场地。
(四)因甲方或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无法施工天数,甲方应记录后,工期按耽误天数顺延。
(五)甲方向乙方按签订合同付款方式及时支付工程款。
乙方: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前,把实际门窗洞口尺寸进行现场测量计算,各种尺寸的窗绘图给甲方,经甲方总工程师认可签字后,按图施工。
(二)乙方要密切和施工单位配合,要有预见性的提出要求施工单位配合的事项,否则,因此造成的质量问题及返工,乙方负责。
(三)甲方在付款前,必须对工程总造价作出预算经工程部核实后交公司财务作计划及付款依据。
(四)乙方负责在交房前对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做到交给甲方时清洁(如若验收前门窗污染严重,乙方自行清洁),没有破损、同时做好铝窗补缝和防漏处理等。
(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自己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否则,推迟一天,罚款300元。
(七)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施工,每天下班前清理垃圾倒运至甲方指定地方。
(八)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验收时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关于工程变更(返工)的约定
工程在施工中,由于双方的原因造成工程的变更(返工)具体规定为:
(一)因甲方主动提出的变更,其费用甲方按实际情况在工期或费用上予以签证并按实结算。
(二)由于乙方的原因对某一部分作业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或由于这部分质量原因影响到另一部分必须处理的,则由乙方全部负责修整或返工,直至完全满足合同要求为止,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工期延误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补偿的责任。
第十一条工期顺延
施工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一)不按期交出施工场地、接通水、电源;非乙方原因造成影响工程施工的,任何一天有连续四小时以上的停水、停电。
(二)因图纸变更未及时送达乙方。
(三)逾期组织验收。
(四)因工程设计变更,使已完成的工程拆改。
(五)不可抗力因素,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对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及安排不周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
(六)其他甲方原因造成的。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在未违约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除需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15%的违约金,还需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二)乙方按所约定的时间完成本合同,否则每延期一天,应罚款每日叁佰元,按日累计。
(三)乙方所供的门窗在进场后,如经质监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技术人员及工程师检查出有重大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并由乙方立即组织重新进货,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约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一)双方在工程开工前均须向对方书面递交本方主要管理人员及其在本工程中分管工作及权限的名单。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在履约过程中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
(四)双方结清工程余款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旅游合同书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广州市旅游局制定、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广州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己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旅行团名
报名人数
初定出团日期
旅游线路与天数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
用餐标准
导游服务
购物娱乐安排
预付款数额
应交纳团费总额
双方其他约定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广州申请_____;若不同意通过广州_____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广州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报名表。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合同书 篇3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达车包车协议如下:
1、甲方仅作为中介,为乙方提供市场上可供包车的车辆服务(并非甲方车辆),同时仅承担相应的中介责任。
2、甲方本着为游客的健康状况着想的`目的,乙方及随行人员有特殊病史(如各种慢性病等)、年纪较大(60岁以上)或健康状况不适宜乘车外出旅行的须如实书面说明,如有隐瞒的,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同意按双方商定的价格_______元/天,租用甲方提供的车辆,共计 __天,总费用为_____元人民币。
4、本次用车中的过路费由____方承担,油费由____承担。
5、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为其提供相应的车型为___________(_____旅游牌照),此车允许载人数为____人(不包括司机),乙方上车人数不应超过此规定之人数。
6、车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方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车方法人______________车方地址______________.
8、司机姓名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9、双方商定,此次包车所行驶的线路为
若无特殊情况,双方不能随意改变线路;若确实需要改变,由双方协商后才能改变,如由此增加费用,由乙方支付。
旅游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旅行社与旅游车队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就全年租用旅游车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 甲方租用车辆时应当正式向乙方发出通知,明确租用车辆的车型、数量及租用时间、目的地。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就接团时间、行程、路线、报价等通过书面或口头加以确认。为防止出现纰漏,甲乙双方都应当保存传真或记录备查。如果临时改变租用合同,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更改。
2、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在车辆配备和服务上要达到旅游团标准和要求。甲方应注意保持车内整洁,不得破坏车上设施,否则负赔偿责任。
3、 甲方有义务按照一月一结算的原则付清车费。结算日为每月20—25号,如乙方没有在规定日期内结款,当月车费累计到下月结算,依次类推。
4、 甲方原则上不另付司机小费,游客自愿支付小费的除外。不提供景区门票和其他收费项目的费用(景点景区对司机有免费规定的除外),但提供合理的食宿费用。
5、 甲方不得要求司机故意违规、违章操作。
二、 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合理调度车辆,并保作好相应的出车准备,保证准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2、 乙方所派车辆要符合甲方要求,保证车辆性能完好,安全可靠,无故障运行,车辆内外清洁、卫生。
3、 乙方派出车辆必须手续齐全,有营运证等,并保证参加车辆保险。如因车辆原因、人为技术原因发生人身、财产事故及违章而出现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并直接对游客负责。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乙方及游客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紧急情况时,甲方有权利代替乙方做紧急处置,事后及时通知乙方,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4、 乙方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驾驶证,有职业道德。在用车服务过程中与甲方导游密切合作形成共同体,但不干涉甲方业务。乙方服务人员不得向导游及游客明示或暗示索要小费。如因车队和驾驶人员的原因与游客发生纠纷造成旅游团队投诉、扣款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5、 出车过程中,乙方司机有权拒绝甲方的违规、违章要求。
6、 车辆因故障不能完成行程,预计在一个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时,乙方应及时另派车辆接
送游客,必要时由旅行社自行安排,费用由乙方承担。
7、 乙方因故不能履行租用合同,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妥善作好由此产生的问题,如因此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8、 乙方结款时,所持车费结算单上,无辽宁凤凰旅行社旅游接待中心团队确认章、计调签字、导游签字,视为无效!结款方式为现金和支票两种。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发票!
三、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个保留一份。
五、 本合同有效期从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甲 方: 乙 方: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年 月 日
旅游合同书 篇4
(一)甲方
1、甲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应按合同要求及时将乙方所需土地交付给乙方经营使用。
2、甲方保证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负责乙方享受有关招商引资和旅游开发的一切优惠政策,并帮助协调乙方与当地各有关部门的关系。
3、甲方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为乙方适当优惠安装程控电话、有线电视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开发区内的有关资料,在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开发时,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的未履行部分(不可抗力因素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直至废除合同,收回土地、林地、水面的使用权。
(二)乙方
1、乙方全权负责项目开发及生产经营管理。乙方一切经营管理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_____县旅游开发管理若干规定》,并受其制约和保护。依法自主地开展业务,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干涉。
2、为加快项目开发进度,确保项目开发的科学性、合理性,乙方开发的项目必须符合____县旅游总体规划,建设项目须得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正式批复后方可实施。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二个月内拿出项目可行性报告、开发总体规划和平面效果设计图,按规定程序上报市计委委批准立项后方可动工兴建,一期工程必须在2年内全部完成投资,并建成对外开放。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一年内未动工建设,甲方将收取乙方10元/m2的闲置费,2年内未动工或开工建设未达到合同投资总额1/4以上或未达开发面积的1/3,甲方将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4、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一次性向_____县旅游局交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履约金为投资总额的1%),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自动失效。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规定程序完成规划设计和基础设施动工后返还50%,在一期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再返还50%。
5、乙方注册登记费缴纳期限和标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武发(___)3号文件有关招商引资的旅游开发优惠政策办理。乙方按国家税法规定在甲方指定地点依法纳税,税收优惠按国家税法和武发(___)3号文件的有关税款优惠政策办理。
6、乙方与土地、山林、水面权属单位签订好出让(租赁)协议后,应及时交付征地补偿费、土地出让金和报批规费或租赁费。出让(租赁)的土地费用必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部付清。
7、乙方必须有效保护开发区域内的林木风景资源和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水质污染,未经批准不得破坏开发区域原有植被,对所排放的废水要进行处理,达到国家标准后方可排放。乙方在开发期间按国家环保标准对生活、建筑垃圾进行处理或配合县有关部门对废水、废气、生活、建筑等垃圾进行处理。对开发范围内的文物、各类古树、各类珍稀动植物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给予保护。
8、乙方所需员工,应优先聘用所在地居民,也可由乙方根据国家有关劳动用工规定进行招收。须按国家规定办理员工的各项保险。
旅游合同书 篇5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按照《旅行社条例》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接待旅游团队、商务会议、散客等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接团业务往来的《行程确认书》及接待标准说明和往来业务传真、电子邮件等为协议的附件;附件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委托确认及接待:
1、甲方必须在每批团队或散客在有意识出行前先让乙方预留机位或船位、车位、住房等,确定出行后向乙方提供接待计划书及详细接待内容。应包括:团号、人数、日期、名单、标准、行程、结算费用及结算方式等。乙方应在收到计划后由双方委托授权的计调部门签署及盖章确认,经乙方确认后的计划所产生的违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接待计划书一旦确认,乙方不可放弃团队或散客计划。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接待的团队或散客交出第三方接待。
3、乙方作为接待社,必须履行甲方在计划书中要求承诺的义务,按双方确认的接待项目、标准提供相应的优质服务,如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变更,需要调整接待计划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向游客解释说明。
4、为提高乙方的服务质量,甲方有义务将团队(含散客)的接待意见、建议及时书面反映给乙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客人意见做出相应的调整。如因甲方与客人签订旅游合同的服务内容与甲方给乙方的计划书不同,而造成客人的投诉或索赔,乙方只负责协助处理,不承担相关责任。
5、甲方在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时,应明确在合同中注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为:肇庆山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甲方有义务向游客宣传介绍乙方。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团队或(散客)的预报情况,及时安排落实团队的行程,将酒店名称、用餐标准、行程具体内容、接待价格等书面确认给甲方,团队到达前两天,乙方将接待导游的姓名及联系电话通知甲方。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完成游客的接待任务,保证接待质量。具体接待标准:
(1) 导游服务标准:
a、乙方所派导游员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资格证,应佩戴有效的导游证上岗。具有责任心、素质高、专业知识精湛,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为游客提供满意贴心的导游服务。
b、导游员接团后应主动与甲方领队或全陪核对行程、计划安排。
c、导游员应提前15分钟抵达接站地点,举乙方接站牌接团,游览过程中举社旗,严格按照《导游员管理条例》提供服务,不得擅自中止接待服务,不得私自安排他人参加团队活动,不得擅自增加计划外景点,不得超计划安排购物,不得欺骗或歧视甲方全陪及客人。
d、团队抵达酒店,客人取得钥匙进入房间后,导游员须留待酒店前台半小时,如客人房间存在问题,应及时与酒店方协调解决。
e、导游员必须在团队返回前两天对游客的返程机、车、船的班次、车次及船次的起航时间及地点进行再确认,如发现问题,立即通知公司计调,并协助甲方做好补救工作。
f、导游员送团时,须按民航、铁路或相关的规定提前抵达站点时间,将游客送至火车站或机场。飞机团要协助游客、全陪办理登机手续,等游客通过安检方可离开。火车团将游客送至等候返程车次的候车位方可离开。
(2)车辆标准:
a、乙方安排的车辆须具有当地交通及行业管理部门核发的正式牌照及旅游运营证件,旅游车为空调车(特殊情况按注明的计划执行,特种旅游团除外),车况符合机动车使用安全标准。若乙方安排证照不齐全的车辆而导致团队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b、乙方保证按旅游者人数安排相应座位的车辆,不得安排客人坐副座、加座,对无行李箱的车辆,要留有适当位置存放客人的行李物件。
c、甲方要求乙方车辆挂组团社标准牌的,乙方应提供相应服务。
d、司机要熟悉路况,保证空调运转正常。
e、旅游车的右前方,应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内容贴车头牌,便于游客认找车辆。
(3)用餐标准:
a、早餐原则上安排在下榻的酒店内用餐,不能安排的,则在同级或以上的餐厅用餐,并事前通知甲方计调。正餐安排在旅游定点餐厅(特殊情况除外),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b、正餐及早餐都要保证按合同(附件)约定标准向客人提供,保证正餐8菜1汤(4个主菜,4个副菜),特殊情况除外,风味餐及特殊约定团队的用餐标准按甲方接待计划执行。
c、每次正餐期间,导游应前往客人餐桌巡视,随时留意客人用餐情况。注意饭菜的质量和份量,如有问题,要及时协助解决。
(4)住宿标准:
a、按双方确定的标准,提供相应星级、标准、位置的酒店。酒店房间设施必须具备独立卫生间、空调、彩电、电话,如遇地区差异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甲方计调。
b、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介绍、说明酒店的真实情况。
c、节假日或是旅游旺季,乙方不得降低双方已确认的用房标准。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安排入住。
(5)旅游行程、购物和计划外增加游览项目:
a、游客参观游览期间,必须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行程游览。乙方不得擅自增、减游览项目,杜绝压缩正常游览行程向客人兜售计划外项目。特殊情况,乙方需调整(含增减游览项目)旅游计划安排,须取得甲方全陪、领队和全体客人签字同意的书面证明书后方可调整行程。
b、购物点只能按照双方确认行程上所列的安排,导游不得擅自增加或更换其他购物店,且进店时间不超过1小时/店(点)。不安排团队到非旅游定点商店购物(自由活动除外)。甲方领队(全陪)对乙方安排的购物、加点或导游讲解工作如有劝阻,乙方导游应积极配合。
(6)交通及保险:
a、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旅游团队机、车、船票,乙方应保证双方确认的接待计划中的票务供应。因故改变时(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应征得客人及甲方同意,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b、因乙方原因不能解决团队机(车、船)票,团队滞留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拒力原因造成团队滞留(天气、塌方、堵车、机械故障、航班延误、政策性景点关闭等)。乙方应积极协助解决,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乙方收集并保留各种证据,以备日后查证之需。
c、遇不可抗拒力原因改变团队行程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乙方保留各种证据备案。
d、旅行社责任保险由甲乙双方按国家旅游局的规定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建议由旅游者自行购买。发生意外事故,乙方应积极协助处理,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通知甲方,如需垫付费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特殊情况可灵活运用,以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为原则,并保留各种有效证据。
四、投诉的处理及其它:
1、甲方改变行程或其他变化,须及时书面征得乙方同意,因甲方原因变更行程或因甲方原因提给客人的行程、标准与乙方所确认的不一致,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与乙方签订委托合同书后,因乙方原因报错信息而令行程或价格更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服务缺陷造成以下投诉,由乙方承担责任:
a、甲乙双方已经确认酒店,团队抵达时发生变化,一切价格差异及赔偿由乙方负责。
b、乙方安排餐饮严重不符合标准,或质价明显不符合引起客人强烈反应的,由乙方负责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c、乙方安排车辆与双方确认的不同,甲方全陪有权拒绝并要求乙方及时调整,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d、团队抵达时,景点门票或其他接待价格变动,应由乙方承担,不得另行向客人加收费用(相关部门的突然性政策调整除外)。
3、乙方服务过程中,接待质量未达到承诺标准造成客人投诉,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依《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规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4、双方为维护企业发展及信誉,需有专职质量监督人员处理接待工作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并提供负责人联系电话。
5、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应在事发后尽量采取补救措施,使损失减轻到最低程度。
五、团款结算:
1、甲方如能成功独立成团的结算方式:甲方在游客出团前汇给或者现付乙方所有接待综费(在核对好金额后乙方应立即开具相应的团费发票寄予或给予甲方,大交通使用原始发票)。
2、甲方的散客计划结算方式:为了方便财务的核算,所有费用出发前付清。
3、团款原则上一次一清,行程结束客人离开的前一天,甲方必须向乙方付清所有团款(双方另行约订结算方式的除外)。如因甲方未及时付清团款而造成团队计划不能顺利执行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甲乙双方须向对方提交以下有效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旅行社责任保险单》复印件
4、《委托接待协议书》一份(须加盖双方公章)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须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进行业务合作,并约定以下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按照上述约定履行各自义务所造成的损失,按国家颁布的《旅行社条例》、《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及其他由国家颁布的行业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违约及赔偿责任。
2、因游客投诉造成的赔偿损失,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行程及接待标准进行处理,由违约方承担。意外事故(如游客被盗、车祸等)造成的游客人身及财产损失,以公安、交通等行政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报告为处理事故的依据。由责任一方承担相应损失。甲方不得以旅游者投诉、旅游质量问题或者其他旅游事故未处理为由不支付旅游费用。
3、甲方未按约定团费结算时间与乙方进行结算,造成事实拖欠款行为,甲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诉讼费和乙方为法律诉讼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八、其他补充条款可作为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如有效期届满双方未签订新协议并继续有业务往来的,本协议继续有效)。协议中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解决,或补签协议,其效力与本协议相等。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甲方的计调确认章: 乙方的计调确认章:
签约日期:__年__月__日 签约日期:__年__月__日
旅游合同书 篇6
旅游营销合作协议书
一、合作背景
为了推动旅游行业的发展,提高旅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以及提供更好的旅游服务,甲方(旅游企业)与乙方(市场推广公司)决定共同合作,制定本合作协议书,共同开展旅游营销活动。
二、合作目的
1. 甲方希望通过与乙方合作,推广和销售旅游产品,扩大市场份额。
2. 乙方将充分利用自身的市场推广能力和资源,为甲方提供专业的营销策划和推广服务,帮助甲方提高品牌知名度和销售额。
三、合作内容
1. 市场调研:乙方将对旅游市场进行深入调研,分析目标客户群体和竞争对手情况,并向甲方提供专业建议和指导。
2. 营销策划:乙方将根据甲方的产品特点和市场需求,制定针对性的营销策略,并提供相应的营销方案。
3. 推广渠道开拓:乙方将开拓多样化的推广渠道,包括线上和线下渠道,以扩大产品的曝光度和销售机会。
4. 品牌塑造:乙方将以甲方的品牌形象为核心,设计品牌标识、宣传物料等,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5. 销售及服务支持:乙方将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方式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咨询和服务支持,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四、合作期限
本合作协议书的合作期限为两年,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合作期满后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续签或解除合作关系。
五、合作权益
1. 甲方享有乙方提供的专业营销策划、市场调研和推广支持等相关权益。
2. 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旅游产品资源和市场推广费用等相关权益。
六、合作费用
双方约定合作费用为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推广费用的10%,具体费用根据推广活动的范围和力度进行协商并确定。
七、合作责任
1. 甲方负责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产品信息,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达到合作协议中约定的标准。
2. 乙方负责按照合作协议书的要求和约定,进行市场推广和服务支持,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合作终止
1. 双方在签署本合作协议书后,如出现重大违约行为或严重不合作情况,任一方有权提前终止合作关系。
2. 如双方同意终止合作关系,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以确保合作工作的平稳过渡。
九、合作保密
双方在合作期间应保守商业秘密,并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合作活动中的商业信息和营销策划等内容。
十、争议解决
合作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 本合作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作协议书的修改、补充或终止,应经双方书面协议,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3. 本合作协议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双方就旅游营销合作的协议内容,希望通过合作能够取得共赢的结果,共同推动旅游业的发展。合作双方应积极履行各自责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提升旅游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而共同努力。
旅游合同书 篇7
旅游消费合同
李雪丽 郝连忠
内容提要:我国旅游业近年来发展十分迅速,它是我国的新型经济产业,但我国旅游立法远远滞后于旅游业的发展,从而导致旅游市场出现许多不规范的现象,不仅游客维权的空间很小,旅游企业的利益也很难得到保障,其根本原因就是缺乏一部全国性的旅游大法,从而缺乏法律的有利保障。在此,我们仅着重谈一下旅游消费合同所维系的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及其法律责任,借以说明我国制定一部统一的旅游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关键词:合同 旅游消费合同 债 仲裁 违约责任
引言市场经济同时也是法制经济,一个行业的发展、繁荣和稳定都离不开法律的保障。而自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我国大力发展旅游业以来,始终没有一个统一的旅游法加以保障。各地虽然都制定了自己的地方旅游法律法规,但由于旅游的异地性以及各地旅游法律法规的不统一性,游客在跨地域旅游时权益并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也使旅游纠纷层出不穷。在对旅游纠纷进行综合分析时,我们发现大多的旅游纠纷发生在旅游者和旅游经营商之间,可见旅游消费合同的制定越来越有其必要性。
一、旅游消费合同的概述要谈旅游消费合同,我们先看一下合同。关于合同的概念有各种学说,大陆法系通常认为合同是基于一种双方法律行为而达成的协议;而在英美法系,采取“合同是一种允诺”的学说。从现行民事立法来看,我国采用的是协议说。我国《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我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原《合同法》直接规定了十五种有名合同,《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增加到三十种。其中就包括了餐饮合同、住宿合同、旅游合同,在这几种合同中都隐含了旅游消费的内容。而鉴于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在旅游业中的重要地位,单独将旅游消费合同列出来进行研究有其必要性和重要的意义。《德国民法典》第651条规定“根据旅游合同,旅游举办人负有向游客提供全部给付(旅游)的义务。游客负有向旅游举办人支付约定的旅游费的义务。”旅游消费合同的概念适用合同的有关规定,同时旅游消费合同的概念又要考虑旅游的特殊性,应强调对旅游者利益的保护。因此,我们可以这样定义旅游消费合同:它是指旅游经营者提供旅游服务给旅游者,旅游者按约定支付报酬,旅游经营者应对游客的人身和财产损害承担严格责任的合同。旅游消费合同规定了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旅游消费合同的内容合同,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其内容就是合同条款(意思表示的表现形式);作为债的关系,其内容为合同权利义务,它们也由合同条款固定。①对于债的概念,我国《民法通则》第84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 在此,我们就从债的角度谈一下旅游消费合同的内容,也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1、债权是一种请求权、相对权,它具有相容性、平等性,债权具有四项权能,即给付请求权、给付受领权、债权保护请求权和处分权能。我们从债权的这四项权能来浅析一下旅游消费合同的债权权能:(1)给付请求权。在旅游消费合同上表现为:旅游者有权利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旅游服务,如要求旅行社提供导游服务、订票服务等,要求旅游交通部门提供交通服务、饭店经营商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等;而旅游经营者则有要求游客在旅游活动开始前支约定金以及服务提供后支付旅游费用的权利。同时由于旅游的综合性,在服务过程中也存在种种其他复杂的约定义务或旅游规则,双方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对这些方面提出请求,达成协议,尽量保证旅游消费合同的完备性。请求权为合同债权的第一权能,如果从效力角度着眼,为其请求力。(2)给付受领权。旅游经营者或是旅游者在履行其义务时,另一方(即债权人)有权予以接受,并永久保持因债务人的履行所得的利益。有效的受领该给付,乃为旅游消费合同债权的本质所在,也是债权人(即本质上的受领人)所追求的最终结果。给付受领权体现在债的效力上,构成保持力。(3)债权保护请求权。我国旅游发展采取的是超前型的发展战略,旅游立法各方面都不完备,导致旅游侵权行为时有发生。随着旅游者的成熟,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在旅游消费合同制定后,如果旅游经营者不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其义务时,旅游者就可依据该项债权权能请求国家机关如旅游质量监督部门给予保护,强制旅游经营者履行,它表现在债权的效力上就是强制执行力。当然合同纠纷的另一个很重要的途径就是寻求仲裁。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并作出对当事人均有拘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或方式。①旅游消费合同中的双方可以就其存在的纠纷向仲裁结构提起。同样,如果旅游者不能按照旅游消费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旅游经营者同样可以寻求相同的解决途径。(4)处分权能。在旅游消费合同中,处分权能是指旅游经营者或是旅游者可以撤销、免除、让与债权等。旅游业是一个相对比较敏感的行业,很容易受到政治因素如战争、经济因素如汇率、社会因素如去年的非典还有天气因素的影响。当不可控因素发生时,旅游经营者或旅游者都可以协商重新界定自己的权能。2、在旅游消费合同中,债务是指旅游服务经营者或是旅游者依其约定应该给付的义务,其内容包括实施积极的特定行为(如旅游经营者提供服务,旅游者支付费用),也包括不实施特定的行为(如旅游经营者擅自修改服务承诺,旅游者任意要求增加服务内容)。债务履行的结果不外乎两种:一是使债权人的利益得以实现;二是使债务人失去其既有的利益而处于一种不利益的状态之中。债务包括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在旅游消费合同中,给付义务就是旅游经营者或是旅游者约定的基本义务,具体而言就是旅游经营者要满足旅游者吃、住、行、游、购、娱等方面的基本需要,同时为了提高自己的竞争力,也会承诺自己独特的服务和给予旅游者特定的优惠;旅游者要支付服务费用。合同的附随义务是法律对合同约定义务的扩张,属法定义务,也是合同义务,表现在旅游消费合同上,就是旅游经营者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必要时应该向旅游者公开整个旅游费用的构成;以及其他的通知、协助和保密等义务;旅游者也要按时交纳定金和服务费用,遵循诚信原则。权利和义务是旅游消费合同的核心内容,要处理好此中特殊合同债的关系,就必须协调好经营者和游客之权利、义务关系。鉴于旅游是一综合性产业,涉及到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交通、旅游景区等多个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的关系,每个旅游经营者的经营特点都各有不同,我们必须慎重对待旅游消费合同中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权利和义务内容的规定,即维护旅游者的权益,同时也要考虑旅游经营者的权益,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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