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依法治校依法治校不是一部分人“治”另一部分人,而是全体教职员工依据法律和校规自己约束自己。如果校规的制定没有师生员工的广泛参与,如果校规的内容得不到广大师生员工的认同和自觉遵守,就不可能真正实现依法治校。
某高校有一位法学教授当了院长,一方面大讲依法治校,另一方面又大讲恶法亦法。他明确要求教师和学生遵守学校有关机关制定的全部规章,而不管这些规章是人事处制定的还是房管科制定的,是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
至于有关机关是否对所有的人一律平等地执行这些规章,那他是管不了也不愿管的。显然,在他看来,校规不过是学校有关机关整治师生的工具。
这样的依法治校,只能让师生们更加寒心,只能搞坏依法治校的名声。任何法律都具有预先公布、同样情况同样处理和强制实施的技术特征,否则就不是法律。
商鞅变法的时候曾贴出告示:谁把一根木头从都城的甲处搬到乙处,就可以从政府领得若干黄金。一般人都不相信,但有一个人按告示去做了,商鞅果然给了他告示上所说的黄金。
可见法的强制性决不仅仅意味着政府执法时不许百姓反抗,而且意味着政府及其官员必须守法和执法。如果高兴就执法不高兴就不执法,法律就没有权威,人民就不会守法,法律从而也就达不到它的目的。
国家的法律是这样,校规也是这样。从这个角度看,这位院长治下的某些“校规”是不配称之为校规的。
例如学校房管科制定的集体宿舍分配方案规定:博士一人一间,硕士二人一间,本科及本科以下学历者三人一间。而实际所做的是:博士即使是刚毕业的都分给两居室,本科及本科以下者都分给二人一间,理由是学校规定的集体宿舍分配标准是下限;而硕士即使教了
七、八年书也还是两人一间,这时学校规定的集体宿舍分配方案又成了上限。我想,除非在这个学校里硕士被明确规定为贱民或私生子,否则即使根据恶法亦法的原则,这样的校规也不配叫做校规。
恶法可以在法律的内容上不平等,但在实施上仍然必须是平等的;否则只能是人治。现在讲依法治校,首先当然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但是依法治校并不是要在学校里实行商鞅式的严刑峻法统治,而是要适应依法治国的需要,建设民主法治的学校。如果这样来理解依法治校,那么下面几个问题就是不能回避的。
首先,依谁的法治校?学校不能超然于国家法律之外,它必须执行国家的法律,校规只能规定国家法律没有规定或规定不详的问题。那么这些校规应当由什么人或什么机关来制定呢?根据民主原则,我认为只能由民主选举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来制定。
学校各行政部门只能享有提案权,而不能享有规章制定权。涉及学生利益的校规,还必须让学生代表列席并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
(我并不主张赋予学生代表以表决权,除了学生年轻幼稚外,更重要的是学生在学校里是过客,容易产生短期行为。)只有这样制定的校规,才能具有最大的合理性和权威性,才能得到广大师生员工的自觉遵守。
校规只有这样制定,广大师生员工才能感觉到自己是学校的主人,才不至成为被动服从而又心怀不满的无所作为的被治者。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在目前的情况下不能按人口比例从各部门产生,而应当按国家关于后勤社会化和精简行政机构的要求,根据国家规定的教学人员和非教学人员比例(这一比例必须保证专职教师在数量上的绝对优势)分别从教师和非教师中产生。
教职工代表大会除了规章制定权外,还必须拥有学校自筹资金的预算决定权和决算通过权。法律的权威必须由立法机关控制钱袋来保障,校规的权威也必须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控制钱袋来维护。
这样一来,学校行政部门的权力将受到极大的限制,但是他们同样可以从依法治校中获益,他们将不再有“听哪个领导的”这样的烦恼。其次,依什么样的法治校?简单地讲恶法亦法显然是不对的,否则就不会有“多数人的暴政”这个概念了,当年的德国和日本的法西斯也就可以凭依法行暴的理由而不受惩罚了。
法律必须公平,必须保障被治者的权利;校规也一样。最起码,校规不得与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相冲突,不得以多数人的意志剥夺少数人的平等权利。
像“男三十五,女三十二”这样的分房条件,就明显与宪法规定的男女平等原则相冲突。就校规讲恶法亦法,只有满足了以民主程序制定、不与国家法律(包括宪法)相冲突、不歧视这三个条件,才能说得通。
但是一项校规如果满足了这三个条件,即使需要修改,我们也只能说它是不合理的校规,而不宜叫它“恶法”。对于符合这三个条件的不合理的校规,在正式废除或修改以前,我们仍必须遵守。
再次,依法治校是谁治谁?现在讲恶法亦法的人心中,依法治校似乎指的是由行政部门来代表学校治教师和学生,依法治校就是要加强领导和行政部门的权威。这种观念必须改变;因为它一方面助长了领导和行政部门的特权思想,另一方面又打击了广大师生依法治校的积极性。
依法治校不是一部分人治另一部分人,而是全体教职员工依据法律和校规自己约束自己。如果校规的制定没有师生员工的广泛参与,如果校规的内容得不到广大师生员工的认同和自觉遵守,就不可能真正实现依法治校。
我并不主张废除一切强制,但是一项法律或校规如果不是把极少数人而是把大多数人假定为需要强制的对象,它是注定要大打折扣并且要短命的。最后,依法治校怎么治?跟法律一样,校规也不能只有实体性的规定,还应当有合理和可操作的程序性规定,代表学校执行这些校规的机构必须按规定程序执行校规。
如果没有程序性规定,则必须符合正当程序原则。正当程序的有些内容已经由法律或法院的判决予以明确,例如对某一个或某几个人不利的决定应当在作出决定前听取当事人的申辩、应当给申辩者以必要的准备时间、应当在作出决定后及时送达。
起码,正当程序原则要求执法者在无具体程序规定时凭良心操作,不得滥用权力。
依法治校演讲致辞
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再过几天,我们将迎来第19个教师节。在今天的升旗
仪式上,让我们代表全体同学向辛勤培育我们的老师致以最崇高的少
先队的敬礼,并献上一首颂歌寄上我们最诚挚的祝福。
九月,金色的季节;
九月,温馨的季节;
九月,鲜花盛开的季节;
九月,天真烂漫的季节。
迎着九月的和风,
我们来到大自然,
采一束鲜花送给老师
采一缕欢笑送给老师
今天是您的节日,
全体少先队员们共同祝愿
愿您幸福快乐到永远
忘不了,讲台上您那怡人的风采;
忘不了,夜灯下您那辛勤的身影;
忘不了,您那和蔼可亲的笑容;
忘不了,您那认真负责的精神。
是您把我们引上知识的航船;
是您,教我们如何畅游知识的海洋。
我们成功了,
您是我们的老师;
我们成名了。
您还是我们的老师;
无论我们有如何惊人的业绩,
您永远是我们的老师。
面对我们这些新时代的红领巾。
您只有微笑,
烦恼与忧愁永远留给独处的日子,
您以为我们什么都不知道?
亲爱的老师,
您辛苦了!
您的付出,
您的辛苦
我们看得见。
看!鲜艳的红领巾红似火啊!
飘荡在祖国的每一个角落。
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
每一条红领巾都是一个跳动的音符,
让我们唱吧!
让我们跳吧!
庆祝伟大的9月10日
庆祝光荣的9月10日
听!那是一首多么美妙的歌。
那是一首献给全天下老师的歌。
记住吧!9月10日。
记住吧!九月,
那首献给老师的歌。
教师节演讲
(作者:杨圆圆、周孟哲)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们在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中秋情思
在这金秋送爽的九月,我们又将迎来一年一度的中秋佳节,又将欣赏到皓月当空的美景,当我们仰望苍穹时,脑海中定会浮现起那优美的诗句:“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
是啊,人生有诸多事情难以两全,现今我们在三中虚心求学,不能陪伴父母身旁和他们一起赏月,每逢佳节倍思亲呀!特此,我们写了一首小诗,遥寄给远方的父母,并祝大家节日快乐!
当我背上行禳
离开了养育我十几年的家乡
在挥泪作别母亲的那一刹
我读懂了母亲眼里的希冀和忧伤
高中的生活,充实而繁忙
却总不忘,给家里打个电话,问短问长
电话的那端,母亲的每个字都洋溢着按捺不住的喜悦
因为能听到我的声音就是母亲最大的愿望
仍记得第一次回家
母亲笑着跑出来迎接
眼睛里闪烁着慈爱的光芒
那光芒比太阳更亮
母亲微笑的脸庞再次浮现眼前
母亲叮咛的话语又在耳畔回响
现在我们沐浴着阳光
在庄严的五星红旗下有千言万语要讲
感谢我们的母亲
思念我的家乡
如果是那样
就让它化作学习的动力
努力拼搏
一切都向着自己的理想
如果是那样
就让它化成切实的行动
别畏惧暴雨和风霜
去攀登科学的高峰,去畅游知识的海洋
别忘了
远处的母亲在等待着我们
等待着我们胜利的消息
别忘了
远处的母亲在期待着我们
期待着我们凯旋归航
拼搏吧
别让母亲失望
对母亲最好的报答
就是三年后创造辉煌
同学们,让我们在中国传统节日中秋节即将来临之际,真诚的告诉远方的爸爸妈妈,你们的孩子已经长大,在三中老师的辛勤哺育下正逐步走向成熟,走向自己的理想彼岸。
最后祝老师们合家幸福,中秋快乐!
中秋节演讲
企业安全生产征文演讲
朋友,当您迎着朝阳开始忙碌的时候,当您卸去一身的疲惫和家人团聚的时候;当您伴着晚霞和爱人在街边漫步的时候……你是否体会到这是一种幸福呢?也许你会问我:“这怎么称得上是幸福?这很平常呀!”那我可以告诉你:“这就是幸福。因为你的工作和生活有‘安全’为您保驾护航。”请你想想那些因工作失误而致伤、致残、有些甚至失去宝贵生命的人。和他们比起来我们是多么的幸福!没有了安全,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又怎能谈得上幸福?没有了安全,你的生命就像是失去风帆的船。
从我们呱呱坠地的那一刻开始,安全这个词就时刻萦绕在耳边。每次出门的时候,父母总要叮嘱我们要注意安全,年轻的我那时候总认为他们太过唠叨,从来没把父母的话放在心上。现在自己也成为一母亲,整天对孩子重复着父母那时候的话,我才渐渐地体会到了父母的良苦用心。每当和孩子同行的时候,我常会这样告诫孩子:“小心,别走井盖。”虽然井盖很牢固,但我还是忍不住这样去提醒她,因为安全重于泰山。安全这个词在任何场合、任何时候都不过时。在我们工程单位,安全尤为重要。
记得,那是一个乍暖还寒的初春,在工地上忙碌了一天的丈夫到家已是晚上十点多了。我看着他那疲惫的身影,就随口问了一句:“今天工地上怎么样,干的顺利吗?”他沮丧地说:“晚上在施工现场,我的手机被一根甩出的钢筋打烂了!”“到底怎么回事,伤到你没有?”“还好,因为当时手机装在我的裤兜里,钢筋刚好打在了手机上,要不然我的腿就惨了!”真是谢天谢地!看了看他的腿,上面有巴掌大的一块黑紫青。我若无其事地开玩笑说:“多亏了这手机,要不然你今天就残废了!”他笑着骂我乌鸦嘴。虽然这是一句玩笑话,但这种情况也不是不可能发生。我们整天接触的是钢筋、水泥、混凝土,只要施工需要,不管什么样的施工条件我们都要去面对,在保证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我们还要保证自身的安全,因为这不仅仅是你一个人的责任。你的生命不只属于你一个人的,从出生开始,我们都不再是一个孤独的个体,而是与这个社会发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的亲人、朋友、同事等等,这些元素早已形成一个稳固的堡垒。我们的安危会影响着周围的人,所以确保自身的安全,就是对周围的人负责任的体现。
任何事故和隐患都发生在不经意间,任何的疏忽大意都可能造成终身遗憾,甚至带来灭顶之灾。当灾难降临到我们的亲人、朋友,还有我们所熟悉的人的身上时,我们常常会发出这样的疑问:“怎么会这样的突然?”
那还是在工地上,花儿似往日鲜艳,阳光似往日灿烂。然而,就在前一天晚上,我们一位前辈的妻子从自家的楼上掉了下来,当场死亡。噩耗传来的时候我正在厨房做饭,我不知道怎么去回应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只觉得浑身都瘫软了下来,脑子一片空白。据说在事发的当天,这位阿姨因为把钥匙落在了家里,到家已是晚上十点多,屋里又没有别的人。因为她家的卧室窗户和楼道上的窗户只有一墙之隔,于是就做出了一个冒险的决定,从楼道的窗户上翻到自家的卧室,谁知一失足跌落了下来,一头栽到了水泥地板上,一条生命就消逝了!分开不过几天时间,前不久大家还在一起吃饭、谈笑风生,她曾跟我说起她家中的事情和对未来的向往,转眼之间已化为虚无!死者已已,生者又该怎么去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打击,想想那哭成泪人的亲人,又当怎么度过这撕心裂肺的一幕。转瞬之间已是天地两相隔!对安全一时的疏忽,就在一个不经意间,给自己的生命划上了句号!
安全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如此的重要:它是通往成功的独木桥,只有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你才能抵达成功的彼岸,去享受成功的喜悦。安全是培育幸福的乐土,只有在安全这片沃土的培育下,幸福之花才能随时绽放在你生命的旅程。对于我们而言,多一份自律,就多了一份安全的筹码;多一份警醒,就拥有了一张通往幸福的绿卡。人类生存的几大要素莫过于此:健康是前提,物质是基础,精神是源泉,而安全,则是堡垒。一个让我们生命的状态时刻保持安全与平衡,让我们生存的环境时刻充满宁静与和谐的堡垒。它好比国旗护卫队的骁勇旗手,守护着一面神圣的敬仰。没有了安全,再健康的躯体也在劫难逃,再丰厚的物质也会变得一文不值,再丰沛的精神源泉也如无本之木。
安全,她就是企业的生命、是家庭的幸福、是工作的快乐、是单位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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