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栏

×
范文大全 > 教师范文

人员调整方案

时间:2024-08-18

人员调整方案收藏。

在校园里,我们阅读过许多范文,这些优秀的范文能我们学到很多的东西,通过阅读范文可以把我们心中的想法表达出来。阅读范文对我们的学习有着重要的意义,你有没有看过的优秀范文的参考范文呢?为满足您的需求,教师范文网(jk251.com)小编特地编辑了“人员调整方案收藏”,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人员调整方案 篇1

青海省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2017

杨颐介绍,2017年,青海省调整提高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人均140元,较国家标准提高70元,列全国第六位,西部第一位。

“我们连续13年调整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并首次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两项加权平均增幅5.5%左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月人均3255元,列西部12省区第二位、西北五省区第一位。”杨颐说,这些惠民措施的出台,社会反映良好。

杨颐表示,为了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调整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从深入研究、掌握全国调整动态、做好监控督办、加强舆情监测、总结经验六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养老金调整办法,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青海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青海2017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于批准,决定从2017年元月开始,给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根据两部《通知》精神和省政府的要求,青海结合实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研究拟定了青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实施方案。

经省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今年青海调整的政策内容与人、财两部的要求完全一致,主要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同时考虑艰苦地区因素进行调整。

国家批复,青海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加权平均后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246元,调整幅度为6.6%。其中: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215元,调整幅度为7.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340元,调整幅度为5.9%。此次,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调整的比例是指全省总体的平均增加水平,不是每一位退休人员必须提高的水平。

青海省人社厅副厅长苏全仁介绍,此次调整范围为参加青海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在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及规定纳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此次调整后青海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在西部省份依然处于较高水平。

进行定额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考虑青海自然条件艰苦等因素,对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此次调整,

一是向企业建国前老工人进行了倾斜,企业退休人员中,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再增加170元。

二是向高龄人员倾斜。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按照年龄阶段进行倾斜,年龄越大的标准越高,分别为10元、30元50元、70元不等。

三是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调整。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原省人事厅、原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步同比例调整解困补助标准。

人员调整方案 篇2

2016山东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再上新台阶”。山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今年养老金的总体调整水平为养老保障水平、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按照略高于国家调整标准执行。这将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我省广大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也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据了解,这是我省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十二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后第一次与企业同步调整退休人员待遇。目前,我省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正稳步有序开展,增发的养老金将及时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调整范围】

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

【调整标准】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1 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和制度统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养老金。

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A、按2015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8%确定月增加额。

B、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执行下述挂钩调整办法:

(1)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根据缴费年限长短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按不同的缴费年限确定月增加额。(注: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15年及以下 25

16年-20年 41

21年-25年 52

26年-30年 63

31年-35年 74

36年-40年 85

41年-45年 96

46年及以上107

(技术等级)挂钩调整。根据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57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各职务层级的具体调整系数,遵循衔接平衡原则,另行确定。

3 适当倾斜(主要考虑向高龄人员倾斜)

年满40元和80元养老金。

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人员以往年度倾斜的累计标准,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分别按下述办法增加养老金:

一、40元和80元。

二、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75周岁和80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60元和40元。

【资金列支渠道】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人员调整方案 篇3

2016年苏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2016年苏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2016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苏州企退人员养老金上调198元。2016年苏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公布:

对于参加苏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退职或按月领取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16年1月1日开始正式调整相关养老金,同时对于市区的26万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的养老金也是正式开始调整和补发到位。

普调仍与个人缴费年限挂钩

根据调整方案,普调分为三步,第一步对退休、退职(含市区退养,下同)及按月领取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第二步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第三步按照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下同)乘以3.5%计算增加额。

例如:苏州市某企业退休人员王某,65周岁,缴费年限2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元,此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60(253)(18003.5%)=1998元,增加198元。

增发高龄退休人员养老金

此外,对于退职、按月领取生活费人员给予倾斜增发,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发40元,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的增发60元,满80周岁及以上的增发80元。

例如:苏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孙某,70周岁,缴费年限3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元,此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60(353)(24003.5%)40=2689元,增加289元。

苏州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养老金 普调与个人缴费年限关联

根据方案,普调分为三步,第一步对退休、退职及按月领取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第二步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计算,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第三步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乘以4%计算增加额。

苏州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养老金,例如苏州市某企业女退休人员宋某,去年底53岁,缴费年限28年,基本养老金1680元,其普调第一部分为40元,第二部分为84元,第三部分为67.2元,三块合计为191.2元。

苏州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养老金 控制不同水平人员增发额

为了拉近不同水平退休人员养老金增发额的差距,今年,苏州市将对养老金水平较低的人员给予倾斜。按规定,当上述三步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40元的,在按上述三步增加后再按本人调整前养老金3%适当增发,增发额不足40元的补足到40元,此项增资和按上述3项增加额合计不高于240元。上述案例中的宋某前三项合计每月不超过240元,可按调整前养老金3%增发50.4元,前三项加这项合计为241.6元,超出了240元,所以增发养老金3%部分为48.8元(50.4-1.6),最终此次宋某增加养老金240元。

同时,当前四项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一定水平的,可予以补足。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5001元以上部分按2%计算的数额。

此外,对退职、按月领取生活费人员给予倾斜增发,满70不足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发40元,满75不足80周岁的为60元,满80周岁及以上的增发80元。

苏州养老金计算: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意:(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①年龄不到法定退休年龄,其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的计发月数要比正常退休的多。

②病退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上年省市职工平均工资*20%+95年底前推算存储额本息/120+调节金)*(1-提前年限*2%)

③正常退休的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全国是一样的,但病退各省、市、区有一定区别,要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以当地政策为准。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最低限为0.6,最高限为3。

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

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而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人员调整方案 篇4

自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发布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通知后,广大企业退休人员高度关注我省实施方案进展情况。经过认真研究,我们初步确定了养老金调整方案,力求既符合国家精神,又体现湖北省情

一是在调整时间和水平方面,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为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为各地20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国家要求各地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对自行提高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的地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二是在调整办法方面,实行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普遍调整具体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实行定额标准,一部分与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情况等因素挂钩。在此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军转干部予以适当倾斜。对企业退休高工,经国务院同意,本次调整不再继续对企业退休高工统一实行专门的倾斜政策。

国家政策出台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迅速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政策研究,并进行反复测算,分析情况。政策制定过程中还听取了部分企业退休老同志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我省的调待方案。目前方案正在履行最后程序,发布在即。

今年的调整方案设计主要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国家政策,在调整总体水平,调整办法等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文件规定落实到位;二是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在兼顾基金承受能力的情况下,努力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尽量让380万企业退休人员多得实惠。三是针对近年退休人员反映退休早、年龄大人员待遇偏低的问题,打算采取系列措施,在定额调整部分按退休时间分梯次调整,并加大70周岁以上高龄人员的倾斜力度。

目前全省正在调配资金,调试信息系统,预计在2014年5月份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人员调整方案 篇5

一、调整时间和对象(幼儿教师教育网 M.yJs21.coM)

自2016年1月1日起,对本市2015年底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约415.8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其中:企业约365.8万人,机关事业单位约50万人。

二、调整水平

根据国家关于总体调整水平按6.5%左右确定的原则,本市2016年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水平拟按照人均每月约251元确定,增幅约6.9%,其中:企业人均约240元,增幅7.2%;机关事业单位人均约347元。增幅6.2%。

三、调整养老金的具体办法

2016年调整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统一增加80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一是与本人缴费年限(含连续工龄)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5元;二是与本人养老金挂钩,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2.5%增加。社保频道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与机关、事业单位各职务(职级)平均养老金挂钩,按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对应的2015年12月同职务(职级)人员平均养老金的'4.5%增加。

(三)倾斜调整

1、高龄人员。一是对2015年女年满60周岁、男年满65周岁至69周岁,以及70--74周岁,75--79周岁,8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统一增加20元; 二是按照到龄进档补差的原则,对企业2015年内到龄人员,补贴养老金累计低于80元、100元、120元、140元的,按统一标准补差增加养老金。

2、特殊群体。一是对企业2015年当年退休和年满70周岁的高级专家和高级技师、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局级干部“专加”养老金,其中:2015年当年退休的正高和局级干部每人每月1500元、副高每人每月900元、高级技师和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每人每月600元;2015年当年内年满70周岁的正高和局级干部每人每月500元、副高每人每月300元、高级技师和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每人每月200元。二是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两航起义人员和原国民党招商局驾船起义船员每人每月“专加”养老金200元。

人员调整方案 篇6

我市68.15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上调。我们的工作人员昨天从市人社局获悉,调整后的标准从201月1日起执行,1―4月份补发的养老金将争取在4月底前发放到位。

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489元,增幅11.76%。

调整对象是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此次调整,在上年末的基础上人均增加262元,调整后我市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489元,增幅11.76%。

每人至少增加85元,调控不同水平人员增发额差距。

今年养老金调整方案有新变化,主要由普遍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增发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每人至少增加85元。其中,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定期生活费)乘以4%计算增加额,计算额见分进角;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上述3项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40元的,再按照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但增加总额不超过240元。

部分退休人员按上述4项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以下水平的,可予以补足: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3000元以下的,为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0%;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3000元以上的,为3000元以下部分按10%、3001元至4000元部分按6%、4001元至5000元部分按4%;5001元以上部分按2%计算的数额。

“往年我们都是按照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0%增加养老金,养老金1000元的按10%上调增加100元,养老金4000元的可增加400元,两者增加的绝对额相差较大,如果继续按照普遍增加10%的做法,养老金水平差距只会越来越大。”市人社局相关人士分析,按照今年的调整办法,养老金水平较低人员增幅将确保达到10%以上,养老金水平较高人员增幅将会低于10%,但其增加的绝对额总体上仍然较高,通过这样的完善,使不同水平人员增发额的差距不至于拉得过大。

对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80元;上述年龄段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70元。

另据悉,对年1月1日至6月30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从2014年7月1日起,参照上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在此期间到达70、75、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比照本文高龄人员增发养老金的相关规定,从2014年7月1日起补差。

人员调整方案 篇7

当前北京人社局向公众发布了关于北京市的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的具体调整的方案,对于这次的调整方案挂钩调整、定额调整与适当倾斜配合调整的方法,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待遇水平。据-中国养老保险行业发展前景分析及发展策略研究报告了解,在调整之后每人平均每个月增加了305元整,每个月平均水平已经达到了3355元。

对于一月份和二月份增加的养老金将在三月的时候,发放到位。这也是北京市连续二十三次调整企业退休养老金的基本养老基金,在北京市228万人将为此收益。

那么养老金调整的挂钩方案是怎么样的?

北京市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将继续坚持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根据规定,缴费年限满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保障多缴多得原则的落实。同时对于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35元;对于缴费年限不满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52.5元。

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如何计算?

相信这是很多企退人员关心的问题。据了解,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主要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

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至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5、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什么类型的保险产品适合养老?

在众多的保险产品中,年金保险特别适合进行退休养老规划。

所谓年金保险,指的是在约定的期限内,保险公司定期,可以是每年、也可以是每月,付给被保险人约定的金额。投保年金保险的消费者都是希望通过这项理财安排,以后每年能有稳定的源源不断的财务收入。

很多人认为养老是老年人的问题,退休更是二三十年后的事情,可以不必着急在年轻时开始投保,这恰是养老规划最大的误区。买保险一定是越早越好,比如从儿童时期就开始设置“养老金账户”,并且随年龄增长逐渐增加保额。毕竟投保年龄越低,保费越便宜,而且保险的意义还在于专款专用、强制储蓄,还能防骗防盗。

以契约的形式约定按月(或年)领取形式,就像发工资,是养老期间稳定的经济依靠。

“交多少、领多少、何时开始领”全都以保险合同的形式约定,受到法律保护,不因外界环境的变化受影响。

(1)选择B款提前退休,最早40岁就可以“退休”了。

(2)交费灵活:趸交、5年、10年、15年、20年、交至领取年龄6种交费方式供选择。不同交费期可变更(交费期变更不能由短变长)

(3)领取灵活:乐享福可通过变更领取方式(年/月领)及保证给付期限(20/30年),与其他养老方式(如社保)完美搭配。

重疾有钱治:提供45种重疾呵护,独立给付不影响养老,未发生重疾身故,给付附加险所交保费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养病有补贴:专为“乐享福”开发,重疾确诊提供5年护理费,契合“5年存活率”人性设计。护理保险金领取期间身故,一次性给付尚未领取的护理金。

平安“乐享福”养老保险投保须知:

怎么保:一次性交、5、10、15、20年交、交至领取年龄;支持年交、半年交、季交、月交

人员调整方案 篇8

长春2016年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法 2016退休养老金调整表:近日,按照吉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吉人社联字〔2016〕65号文件精神,长春市已经全面启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普调工作,此次调待将惠及全市近60万企业退休人员。

由于调待工作涉及人数众多、金额巨大,长春市社保局正积极组织人员调试程序,调整后的1-8月养老金补发部分与9月份养老金预计将于28日同步发放到位。届时,享受本次调待的退休人员及相关企业劳资人员即可登录“长春社会保险网”查询待遇调整情况。

按照文件规定,本次养老金调整仍然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特殊调整”的方式。

挂钩调整:采取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的方式。

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在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 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36年(含)以上的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 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注: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调整)

与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增加额为2015年底本人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的1%。

特殊调整: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为限,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此外,2016年去世的企业退休人员丧葬抚恤金结算业务也将全面启动。为了节省群众办事时间、提升工作效率,长春市社保局决定采取分流办理的方式。办事人员可在指定时间内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原件到市社保局三楼待遇核定窗口进行结算。

中国吉林网讯记者 丁隽近日,按照吉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吉人社联字〔2016〕65号文件精神,长春市已经全面启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普调工作,此次调待将惠及全市近60万企业退休人员。

由于调待工作涉及人数众多、金额巨大,长春市社保局正积极组织人员调试程序,调整后的1-8月养老金补发部分与9月份养老金预计将于28日同步发放到位。届时,享受本次调待的退休人员及相关企业劳资人员即可登录“长春社会保险网”查询待遇调整情况。

按照文件规定,本次养老金调整仍然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特殊调整”的方式。

挂钩调整:采取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的方式。

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在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36年(含)以上的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注: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调整)

与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增加额为2015年底本人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的1%。

特殊调整: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为限,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此外,2016年去世的企业退休人员丧葬抚恤金结算业务也将全面启动。为了节省群众办事时间、提升工作效率,长春市社保局决定采取分流办理的方式。办事人员可在指定时间内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原件到市社保局三楼待遇核定窗口进行结算。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表:

[2016长春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人员调整方案 篇9

青岛市人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十二五”期间,青岛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14.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在4%以下,全市第三产业从业人数首次超过第二产业,形成了服务业占主导的就业结构,建成各类孵化基地89个,政策性扶持创业10.6万人,形成了大众创业热潮。2012年,青岛市被国务院评为全国首批创业先进城市。

退休人员养老金上涨

在全省率先出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制度,在全国率先实施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大病救助制度,社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到“十二五”末,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参保人数分别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分别比“十一五”末增长64.9%和236%,其他社会保险待遇也实现大幅提升。

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2016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提出,青岛市今年将建立社会保险清欠工作联动机制,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现社保的全覆盖。今年青岛市还将实现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00亿元以上,其中征缴企业五项社会保险费330亿元以上。

此外,养老保险方面,将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开展非营利性民办院校教师同等待遇改革试点。另外,今年青岛市将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

青岛市今年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定点医院医疗费结算办法,实行门诊大病医疗费总额控制,完善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出台社会医疗保险先行支付办法,提高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并拓展医保个人账户功能,探索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要推进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行社保卡就医功能,推行网上经办、掌上社保、自助终端等便民服务。

退休金是企业给予劳动者因为年龄大或其他因素从工作岗位退出来的酬劳,其主要是为了保障退休职员的基本生活。根据现行我国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企业职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满足最低年限即可办理退休手续申领退休金。

对低收入群体的倾斜

对补缴参保人员在同步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基础上,再对其中70岁以上的高龄人员进行适当倾斜。

年满20元和40元。

人员调整方案 篇10

缴费满15年及以上的人员前两部分累计计算增加后,养老金仍低于2295元的标准,按照以下方式再增加养老金。

缴费年限满15年不满16年的在前两部分增加的基础上再增加2.5元,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再增加2.5元,缴费年满16年的再 增加5元,以此类推。

第三部分再增加后最终养老金超过2295元的,只增加到2295元,超出部分不再增加。

例:以某国有企业退休女职工,退休时年龄54岁,共缴纳了30年的养老金,但当前退休金每月只有2090元。 第一部分增加养老金172.5元,第二部分不增加,前两部分增加后共计2262.5元,不足2295元的情况继续再增加第三部分,第三部分本应增加37.5元,但合计为2300元超出2295元,因此第三部分只能增加到2295元。

人员调整方案 篇11

调整时间和范围

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调整办法和标准

按国家要求,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标准如下: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2元。

(二)挂钩调整。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增加额为2016年底本人月基本养老金数额的3%。

(三)倾斜调整。截至2016年12月31日

年龄每月增加额年满70-74周岁40元年满75-79周岁5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60元

(四)其他事宜。按照《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2014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退休人员,在养老保险经办业务移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前,暂按审批部门临时核定的基本养老金数额为基数计算挂钩调整金额,待基本养老金标准正式核定确认后,重新计算调整数额,已领取的`待遇多退少补。

资金来源

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业务工作完成移交和衔接前,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暂按原资金渠道列支。之后,涉及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和支出的渠道和金额,依照政策由各级财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参保单位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结算。

在坚持省、市、县三级独立核算原则的前提下,省财政将在中央补助框架内,根据资金支付能力和实际情况对市县给予适当补助。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资金,不得发生拖欠。

审核发放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组织实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审核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所需资金的拨付工作;各单位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相关基础性工作。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积极采取措施,与当地财政、人社部门做好协同配合,将具备社保发放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转入社保发放。

本文网址:http://m.jk251.com/jiaoshifanwen/177183.html

相关文章
最新更新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