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按内容进行分类,演讲大体分为娱乐性演讲、传授性演讲、说服性演讲和鼓动性演讲四大类。
娱乐性演讲,主要是给人以轻松愉快之感。中心议题往往由一连串幽默组成,偶尔也涉及一些真实的消息。节日前夕的茶话会上,或在联欢会上,演讲者要显得轻松愉快,怡然自得,幽默诙谐。
传授性演讲,也叫讲解性演说,它用于传授知识,传递信息。如科学普及讲座,介绍经验等等。
说服性演讲,是为了说服一些持有反对意见或者态度冷淡的听众赞同演讲者的某种观点。因此,感情感染力和逻辑感染力都要运用,以使听众同意演讲者的观点。如律师为当事人辩护、辩论会、研讨会等等,都属于这一类演讲。
鼓动性演讲,是要激励人们行动起来,或为信仰而采取行动。这类演讲的见解,往往听众与演讲者基本上是一致的,要充分运用感情的感染力和非常激动人心的语言。
另外,还可以把演讲划分为政治演讲、军事演讲、经济演讲、学术演讲、法律演讲、道德演讲、礼仪演讲和宗教演讲等类别。
(一)有这样一位女孩,小的时候,常常望着星空发呆:长大后干什么呢?做一个英姿飒爽的女兵,当一个风风光光的明星,还是成为一名事业有成的女企业家?可她长大后,偏偏考到了一所师范院校——这,就是我。开始,我的心里有些空落落的,以为自己壮志难酬。
直至真正站到了神圣的讲台前,我才发现“区区三尺,学问非凡”,短暂的三年教学使我懂得了许多,也改变了许多。我看见教师们像辛勤的农夫,“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为同一块土地精心耕作、无私奉献着。
青年教师们把青春年华扎根于三尺讲台而无怨无悔;中年教师们将家庭搁置一旁而全身心地扑在教学工作上;老教师如老黄牛一般埋头苦干而不知疲倦。尤其是校长——一名优秀的老党员、有着杰出贡献的老教师,她创办了这所环境幽雅、设备一流、现代化高品位的新型学校,开辟了教育改革新路子,领着我们意气风发地走向新世纪!“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
”校长如是说,老师也跟着她这样做。教学实践使我懂得了“累”字的内涵,懂得了“爱”字的结构,懂得了该怎样去教我的学生。
慢慢地,这首“新世纪的奉献之歌”在我心底诞生了。我着魔般地爱上了它,不善歌唱的我每天默默地用行动诠释着这首歌的真谛。
我成了38名孩子生活的朋友、学习的导师,不再把梦想寄托给星星,而是把更多的精力倾注在孩子们的身上。我用真诚换取孩子们的信任,用爱心呵护他们的成长。
“润物细无声”,孩子们一天天地进步了,一天天地长大了。听着他们从幼稚的“牙牙学语”到朗诵一首首美妙的诗歌,我深切地感悟到了当教师的光荣和自豪。
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是我最大的人生快乐。这群生龙活虎的孩子,正是我心灵的寄托、追求的欢欣!我将用我真诚的奉献,奏响这首“爱之歌”最美的旋律!(宋鹏圣)
(二)光阴荏苒,转瞬间在教育战线上我已快度过四个春秋。回首这一千多个日日夜夜,酸甜苦辣各显其间,摸打滚爬中我渐渐熟悉了教师这个行业,默默耕耘中也渐渐有了一些收获。
曾经怀着对远方神圣的热切向往,我毅然选择了教师;曾经抱着对民办教育的无限憧憬,我决定踏进了新世纪这方热土。为了朝拜远方那心目中的圣地,我日夜兼程却无怨无悔。
无数个白天黑夜,我远离了喧嚣人群,告别了灯红酒绿,拥向那灯火阑珊处。我自与那清风白云作伴,在知识的海洋中赢取那心灵的海阔天空。
教师,这个神圣的称呼,它如磁石吸引我游离的目光,安抚我躁动的心河。多少个宁静的夜晚,我安于寂寞,笔耕不辍。
有时,为了备好一堂课,我认真钻研教材好几遍;有时,为了准备一篇材料,我翻阅大量书籍,不断学习新知,提升教育理念;有时,为了写好一则报道,对简单的几十个字我反复琢磨,细细推敲;有时,为了完成学校交给的紧急任务,我放弃休息天加班加点直到雄鸡报晓。“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在辛勤耕耘的同时,自然会有收获和回报。
几年来我认真完成学校总结、论文和申报材料的写作,另有数十篇文章被各级报刊采用,同时在省、市级媒体对学校的先进事迹宣传报道了近20次。一灯如豆,四壁清辉,在漫漫的求索与执着的进取中,我逐渐感悟到人生的哲理:甘于寂寞是成熟的标志。
因而我感觉自己在前进,在成长。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培根说的一句话,我们不应该像蚂蚁单是收集,不应该像蜘蛛只从肚里抽丝,我们应该像蜜峰,既采集又整理,这样才能酿出香甜的蜂蜜。
我们总会向往辉煌灿烂的明天,但明天是由每一个今天垒成,有向往有行动有坚持,方会使刹那变成永恒,使梦想变成现实。昨夜微霜初渡河,今晨秋风凋青发。
每一项新的工作,对我来说都是一项挑战,我告诫自己只要大胆去做,生命便会实实在在,只要放手去干,事业便会充满阳光。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就让自己在充实中完善自我,在宁静中储积生命的动力。
还是魏书生说得好:把自己平凡的工作当作宏伟的世界去研究,你就会发现无穷的乐趣。(张国良)
(三)有一件事深深地触动了我。有一天我感冒了,很严重。
我嘶哑着嗓子去给学生上课,那天恰巧我穿了件新衣。刚走进教室,幼儿园的孩子们就围了上来大呼小叫地说:“misszhubeautifulbeautiful的misszhu!”我刚张开嘴让他们安静下来,突然有个声音大声地说:“不要吵了!老师的嗓子哑了!老师的嗓子都哑了!”顿时整个教室安静了下来,孩子们都在自己的座位上端正地坐好,安静地看着我。
当我张开嘴让他们跟着我念单词时又有同学举手提议:“老师,我们今天学唱英文歌吧!我们能自己跟着磁带学,那样你的嗓子会好得快些,妈妈说嗓子哑了要少说话!”多懂事的孩子,只知他们平时爱惹我生气,不知他们竟也知道关心我!下课了,孩子们硬要把剥好的橘子塞进我的嘴里,说:“老师吃了它吧!吃了你的嗓子就会好了!”在那一刻我感受到了三十多颗幼小的心灵对我的抚慰,感受到了他们对我的理解和支持,作为一名幼儿教师我心甘情愿了!去年十二月,我要教四个班的英语、要忙于迎接期末考试、要为教师文艺汇演紧张地排练、要为圣诞节英语晚会准备幼儿园和一年级的英语节目。孩子们都还小,他们懂的英语实在是太少太少,我没法将台词写下来让他们自己去背,只能嘴对嘴的一字一词地教。
紧张的排练和不定时的加班几乎压垮了我,我真想甩手不干了。有一天几遍排练下来后孩子们已经练得气喘吁吁了,我说:“你们累了,就早点休息吧!”可是没有一个孩子离开我,他们围在我身边仰着小脸恳切地说:“老师,咱们再练一会儿吧!我们不累!真的,我们不怕累!”看着孩子们汗津津的小脸,我突然感到自己是那么的软弱。
我说,你们不怕,老师也不怕,咱们一起练。排练结束后,我和孩子们一起笑着闹着,心里感受到一种从未有过的轻松,我知道是孩子们帮助了我,鼓舞了我。
当我在台下看着他们成功的表演时,泪水再也忍不住地流了下来,作为一名人民教师爱的奉献是无尽的。(朱晨燕)
(四)记得刚接任四(4)班班主任时,我发现班里有一位女孩,平时沉默寡言,经常望着窗外发呆,于是我马上展开调查。从同学中我得知她的父母在不久前离异了,多么可怜的孩子啊!我思索着,究竟该怎样帮助她?有一天课外活动时,我发现她又独自趴在窗口发呆,于是我走了过去,轻轻地拍着她的肩膀问道:“你有什么心事说给老师听听,老师会帮你的。
”他转过身来,脸上挂着晶莹的泪珠,猛地扑到我的怀里,哇的哭了起来:“爸爸妈妈不要我了,他们真的不要我了……”我本已不太平静的内心此刻更是汹涌澎湃,犹如刀绞一般疼痛,激动地对她说:“哭吧,把心里所有的委屈都哭出来吧!别怕,有老师在!”她哭得更伤心了,把头深深地埋进我的怀里,我紧紧抱住她,抚摸着她的头,两人沉默了许久。从那以后,我便有意识地经常和她一起活动,让她感受家庭所不能给予的母爱和亲情,慢慢地我发现笑容重回到了她那可爱的脸颊,我知道她把校园当作了她的家,老师和同学已成了她最亲近的人。
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感受到了作为教师的伟大与神圣,因为这些稚气未脱的孩子需要我的引路,这些年幼弱小的孩子需要我给予勇气和力量。(王宇燕)
(五)在我所教的班级中有一位小朋友,他很聪明,但也很调皮。在他的眼里,同学不喜欢他,老师不喜欢他,爸爸、妈妈也不喜欢他,因此他想方设法想引起大家的注意。
对于这样的小朋友,一味地说教并起不了什么作用。当他朗读课文比较流利时,我说:“你今天读得简直比金梦佳还好,不仅发音准确,而且还有感情,给你加一颗朗读星。
”当他吃饭时,我都会去看看他吃得怎么样。午睡时,看他睡不着想起来找同学讲话时,我会默默地注视他,直到他入睡才离开。
有一次,我差点错怪了他。那是在做完早操后,他突然从队伍中跑了出去,我以为他又去摘花了。
同学们忙为他解释:“不,老师,他刚才把花坛边的一盆花给扶起来了。”我马上向他道了歉,并表扬了他。
孩子身上的闪光点深深地吸引了我。终于,在一节语文课下课后,他跑到我身边说:“老师,我跟你说句悄悄话,你知道我最喜欢哪位老师吗?”我说:“是我吗?”他微笑着点了点头。
还有一位小朋友,刚入学时他的年龄比其他同学小,学习成绩赶不上人家。因此,他渐渐地对学习失去了信心,上课注意力不集中,作业也不能及时上交。
有一次,大家正在吃饭。突然,我闻到周围有一股异味,忙问:“是不是有小朋友拉尿了?”只见他怯生生地说:“老师,是我拉大便了。
”我刚想责备他,可一看到他的眼神,嘴边的话又收了回去。等我帮他擦好身子,换上干净的衣服时,他转过身,对我说:“老师,我以后要好好学习,作业再也不拖拉了。
”还有什么能比学生的点滴进步更可贵呢?我的心灵一次又一次地受到了震撼。(朱晶)
(六)晨曦初露,月光披着冰冷的青晖,操场上匆匆走过的是谁的身影?那是我们的校长。因为放心不下“新世纪”九百多位孩子,从家里匆匆赶来了。
6年了,记不清有多少个清晨,您伴着第一缕阳光疾步在校园;记不清有多少个夜晚,您又总是牵挂在孩子的梦乡。跋涉了两千多个白天和黑夜,您总是执着而坚韧地努力着。
正是您的这种精神,吸引着一批批莘莘学子,招来了一位位铺路人。有退休后放弃在家享受安逸生活来为我们年轻教师领路的老教师,语文教研组“扎实,活泼”的教学特色,数学教研组“实践,创新”的探索追求,就是最好的见证。
有为了追求教学真理,千里迢迢只身来金的教师,难道他们没有亲人朋友,不懂儿女情长?有刚师范毕业,就毅然投向于“新世纪”滚滚浪潮中的年轻教师,因为赶上了这充满机遇与挑战的知识时代,民办学校成为了有抱负的人所向往的地方。还有刚放下手中嗷嗷待哺的婴儿,转身回到学生中间的年轻妈妈,她们知道,教室里有更多属于她们的孩子。
可是,在转身的刹那,你们是否看见,印在她们孩子眼角的泪花。然而,我们选择了教师,我们无怨无悔。
(朱芳)
(七)在“新世纪”这个大家庭里,充满爱心的老师又有多少啊!你看那几位专家顾问,虽然头发已经花白,但是为了教师的成长,为了学校的发展,他们像老黄牛一般,不知疲倦地忙碌着、奉献着。你看那些老教师,虽然已年过半百,却从未掉过一节课,他们精心地在学生的心灵中播撒着知识的种子。
每上一节课,即使是上了十几遍,几十遍的旧课,他们都从头到尾,一笔一划,认真地写出教案,汇集和补充大量的新知识、新信息。他们没有惊人的壮举,没有耀眼的光环,只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用爱心谱写着一曲曲动人的乐章,将学生引向知识的彼岸。
每每看到学生们一双双如饥似渴的眼晴时,我们会伏案工作直至深夜。不论多么劳累,多么疲倦,一站上讲台,我们又思维敏捷,精神抖擞。
看到有的学生上课开小差,不完成作业时,我们会不厌其烦地给他们讲时间的宝贵、知识的重要……为了学生们,我们甘为春蚕,愿化红烛,呕心沥血!听到学生们的一声“老师,您辛苦了”,我们浑身的劳累顿然消失。学生们的一篇优秀作文,会让我们欣喜不已。
学生们的点滴进步是报答我们最好的礼物。
教师师德演讲稿
论依法治校依法治校不是一部分人“治”另一部分人,而是全体教职员工依据法律和校规自己约束自己。如果校规的制定没有师生员工的广泛参与,如果校规的内容得不到广大师生员工的认同和自觉遵守,就不可能真正实现依法治校。
某高校有一位法学教授当了院长,一方面大讲依法治校,另一方面又大讲恶法亦法。他明确要求教师和学生遵守学校有关机关制定的全部规章,而不管这些规章是人事处制定的还是房管科制定的,是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
至于有关机关是否对所有的人一律平等地执行这些规章,那他是管不了也不愿管的。显然,在他看来,校规不过是学校有关机关整治师生的工具。
这样的依法治校,只能让师生们更加寒心,只能搞坏依法治校的名声。任何法律都具有预先公布、同样情况同样处理和强制实施的技术特征,否则就不是法律。
商鞅变法的时候曾贴出告示:谁把一根木头从都城的甲处搬到乙处,就可以从政府领得若干黄金。一般人都不相信,但有一个人按告示去做了,商鞅果然给了他告示上所说的黄金。
可见法的强制性决不仅仅意味着政府执法时不许百姓反抗,而且意味着政府及其官员必须守法和执法。如果高兴就执法不高兴就不执法,法律就没有权威,人民就不会守法,法律从而也就达不到它的目的。
国家的法律是这样,校规也是这样。从这个角度看,这位院长治下的某些“校规”是不配称之为校规的。
例如学校房管科制定的集体宿舍分配方案规定:博士一人一间,硕士二人一间,本科及本科以下学历者三人一间。而实际所做的是:博士即使是刚毕业的都分给两居室,本科及本科以下者都分给二人一间,理由是学校规定的集体宿舍分配标准是下限;而硕士即使教了
七、八年书也还是两人一间,这时学校规定的集体宿舍分配方案又成了上限。我想,除非在这个学校里硕士被明确规定为贱民或私生子,否则即使根据恶法亦法的原则,这样的校规也不配叫做校规。
恶法可以在法律的内容上不平等,但在实施上仍然必须是平等的;否则只能是人治。现在讲依法治校,首先当然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但是依法治校并不是要在学校里实行商鞅式的严刑峻法统治,而是要适应依法治国的需要,建设民主法治的学校。如果这样来理解依法治校,那么下面几个问题就是不能回避的。
首先,依谁的法治校?学校不能超然于国家法律之外,它必须执行国家的法律,校规只能规定国家法律没有规定或规定不详的问题。那么这些校规应当由什么人或什么机关来制定呢?根据民主原则,我认为只能由民主选举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来制定。
学校各行政部门只能享有提案权,而不能享有规章制定权。涉及学生利益的校规,还必须让学生代表列席并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
(我并不主张赋予学生代表以表决权,除了学生年轻幼稚外,更重要的是学生在学校里是过客,容易产生短期行为。)只有这样制定的校规,才能具有最大的合理性和权威性,才能得到广大师生员工的自觉遵守。
校规只有这样制定,广大师生员工才能感觉到自己是学校的主人,才不至成为被动服从而又心怀不满的无所作为的被治者。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在目前的情况下不能按人口比例从各部门产生,而应当按国家关于后勤社会化和精简行政机构的要求,根据国家规定的教学人员和非教学人员比例(这一比例必须保证专职教师在数量上的绝对优势)分别从教师和非教师中产生。
教职工代表大会除了规章制定权外,还必须拥有学校自筹资金的预算决定权和决算通过权。法律的权威必须由立法机关控制钱袋来保障,校规的权威也必须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控制钱袋来维护。
这样一来,学校行政部门的权力将受到极大的限制,但是他们同样可以从依法治校中获益,他们将不再有“听哪个领导的”这样的烦恼。其次,依什么样的法治校?简单地讲恶法亦法显然是不对的,否则就不会有“多数人的暴政”这个概念了,当年的德国和日本的法西斯也就可以凭依法行暴的理由而不受惩罚了。
法律必须公平,必须保障被治者的权利;校规也一样。最起码,校规不得与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相冲突,不得以多数人的意志剥夺少数人的平等权利。
像“男三十五,女三十二”这样的分房条件,就明显与宪法规定的男女平等原则相冲突。就校规讲恶法亦法,只有满足了以民主程序制定、不与国家法律(包括宪法)相冲突、不歧视这三个条件,才能说得通。
但是一项校规如果满足了这三个条件,即使需要修改,我们也只能说它是不合理的校规,而不宜叫它“恶法”。对于符合这三个条件的不合理的校规,在正式废除或修改以前,我们仍必须遵守。
再次,依法治校是谁治谁?现在讲恶法亦法的人心中,依法治校似乎指的是由行政部门来代表学校治教师和学生,依法治校就是要加强领导和行政部门的权威。这种观念必须改变;因为它一方面助长了领导和行政部门的特权思想,另一方面又打击了广大师生依法治校的积极性。
依法治校不是一部分人治另一部分人,而是全体教职员工依据法律和校规自己约束自己。如果校规的制定没有师生员工的广泛参与,如果校规的内容得不到广大师生员工的认同和自觉遵守,就不可能真正实现依法治校。
我并不主张废除一切强制,但是一项法律或校规如果不是把极少数人而是把大多数人假定为需要强制的对象,它是注定要大打折扣并且要短命的。最后,依法治校怎么治?跟法律一样,校规也不能只有实体性的规定,还应当有合理和可操作的程序性规定,代表学校执行这些校规的机构必须按规定程序执行校规。
如果没有程序性规定,则必须符合正当程序原则。正当程序的有些内容已经由法律或法院的判决予以明确,例如对某一个或某几个人不利的决定应当在作出决定前听取当事人的申辩、应当给申辩者以必要的准备时间、应当在作出决定后及时送达。
起码,正当程序原则要求执法者在无具体程序规定时凭良心操作,不得滥用权力。
依法治校演讲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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