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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实施方案

时间:2024-02-13

试点实施方案6篇。

我们在进行任何事情时都需要有相应的规划和布局安排,以确保工作的有效开展。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们需要制定一系列具体可行的方案,避免内容过于理论化而无法具体应用。那么,究竟如何写好这些方案呢?本文将为您介绍“试点实施方案”,这是教师范文大全小编从网络上精挑细选的文章,阅读后您将能够获得一些全新的见解!

试点实施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等部委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建设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各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围绕文明武汉、健康武汉、平安武汉的总体战略布局,着力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的平台、机制、队伍、能力、重心和综合治理等方面建设,到2021年底,初步建成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社会治理主体心理疏导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全人群心理健康意识普遍提高,市民文明素养跃上新台阶,重点(特殊)人群心理健康问题得到有效干预,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的极端案(事)件呈明显下降趋势。

(二)具体指标

1.全面建设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普遍设立社区(村)社会工作服务站(心理咨询室),2020年底之前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心理咨询室)建成率达到50%以上,2021年底之前达到80%以上。城市、农村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50%以上。

2.市属高等院校普遍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按照师生比不少于1:4000的比例,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中小学校建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教师,2020年底之前配备率达到70%以上,2021年底之前达到90%以上。

3.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者以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单位职工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2020年底之前配备率达到50%以上,2021年底之前达到80%以上。

4.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开设心理门诊实现100%全覆盖;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心理门诊,2020年底之前开设率达到20%以上,2021年底之前达到40%以上。

5.依托武汉市委党校(武汉行政学院)、武汉社区干部学院建设武汉市党政干部、社区(村)干部心智拓展实训室和心理健康研究中心。

6.起引领作用的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和社会化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发展培养5000名掌握基本心理咨询技能的社会工作者(师)队伍。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线上线下社会心理服务平台

1.组建四级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建立市、区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区(村)社会工作服务站(心理咨询室)的四级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区(村)社会工作服务站、综治中心、职工之家、老年活动中心、妇女之家、青年之家、儿童之家、残疾人康复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作用,为职工、老人、妇女、青年、儿童、残疾人等重点(特殊)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2.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平台。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德育工作计划,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面向师生开展心理筛查、辅导与咨询,为遭受欺凌、校园暴力的学生提供心理创伤干预。市属高校要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配备专职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支持在汉高校联合相关医疗机构建立校内精神(心理)科门诊。中小学普遍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积极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示范学校和合格学校,在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机构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区人民政府)

3.建立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平台。公安等重点行业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设立心理服务场所,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和危机干预等服务,每年至少为职工及其服务对象举办1次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并根据需求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其他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者购买服务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场人际关系、情绪调节等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武汉社区干部学院要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育培训内容。(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市残联,市委党校〈武汉行政学院〉,各区人民政府)

4.规范发展线上心理援助服务平台。通过网站、APP、公众号等建立提供公益服务的心理援助平台。招募一批心理咨询专业人才,充实我市心理援助公益热线工作力量,常态化开展7×24小时服务,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系统性培训。建设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服务站)相互对接的远程心理会诊机制,试点推动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基层心理咨询室加入远程会诊体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区人民政府)

(二)建立社会心理服务长效机制

1.建立社会心态监测预警机制。按照智慧城市顶层规划,依托武汉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大数据信息库,增加心理体检、心理课程、在线咨询等心理健康服务模块,实现心理预警功能。定期组织有关医疗机构、心理服务行业协会、各部门服务热线等对市民心态开展分析研判;发挥市、区综治信息系统平台作用,定期对特殊人群重点人员开展风险评估。(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团市委,各区人民政府)

2.建立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组建市心理危机干预专家队伍,建立卫生健康等重点行业部门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队伍,每年至少开展2次培训和演练,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后心理应激障碍。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戒毒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和问题青少年等特殊人群中的高风险对象持续开展心理援助服务,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发生。(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团市委)

3.建立心理服务行业监管机制。成立市社会心理服务行业组织,有序规范行业从业行为、人员管理、收费标准、信息保护、督导考评、检查申诉等具体内容,促进行业组织规范发展,提升行业组织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培育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

1.培养职业化队伍。加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心理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进力度,着力培养行业领军人才;增加心理健康服务专业从业人员数量,建立专业化督导机制。继续实施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等,提升精神科医师数量和服务水平。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设置医务社工部,通过招聘或者购买服务等形式,培育医务社会工作者队伍。(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人民政府)

2.发展专业化队伍。委托在汉高校为公安、司法、教育、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订制化培养一批心理服务专业人才,壮大专业化队伍。组建市级社会心理服务专家组,为试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质量控制。鼓励引进心理学、社会工作专业高端人才,并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在职称、薪酬待遇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建立完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办法,体现公立医疗机构心理治疗师的技术劳务价值。(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培育社会化队伍。依托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心理医院)、心理行业协会等,分级分类对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等心理健康服务人员开展培训,遴选培训考核合格人员进入市级人才信息库。广泛招募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加大志愿者培训力度,健全奖励激励机制,规范管理志愿队伍。(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

(四)提升社会心理服务能力

1.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加强综合性医疗机构与精神卫生专科的合作,构建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的心理联络会诊机制。妇幼保健机构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孕前检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工作中,加强对孕产妇、哺乳期妇女抑郁症知识的普及和筛查。加强非精神科临床医师心理健康服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早期识别能力。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发展在线问诊、互联网医院,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和特殊场所心理服务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与精神卫生机构的合作,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科普宣传,对辖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评估等。切实做好特殊场所被监管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心理健康辅导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区人民政府)

3.增强广大市民的心理健康意识。加强心理健康宣传平台建设,在地铁等公共场所设立心理健康公益广告,积极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活动,广泛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和最大受益人”“心身同健康”等健康意识和健康理念。(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

(五)加强重点(特殊)人群心理援助服务

1.构建重点人群心理援助体系。建立市、区、街道(乡镇)上下联动的三级心理援助服务体系,市级成立心理援助技术指导专班,各区设置区级心理援助服务专员,街道(乡镇)设置心理援助服务心理专干,统筹指导同级卫生健康、民政、教育等部门开展心理疏导社会工作服务,构建心理需求人群筛查发现、心理支持、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闭环式心理援助的服务机制。(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2.开展重点人群日常评估及干预。对新冠肺炎病亡者家属、康复患者及其家庭、医疗卫生机构一线医务人员等重点群体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逐一形成心理健康状况评估档案;引导有需要的重点人群,通过心理援助平台获取心理测评、心理咨询等自助式专业服务。对存在明显心理问题的个体,及时转介至医疗机构接受专业援助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3.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在街道(乡镇)一级成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加大病情不稳定患者的个案管理力度,建立社区康复机构与精神卫生机构快速转介工作机制,确保居家患者社区康复参与率达到6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居家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疏导服务率达到50%以上。(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底之前)。制订武汉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区、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适时召开启动会议,积极推动开展培训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8月—2021年9月)。各区、各相关部门采取以点带面、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工作方法,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三)评估验收阶段(2021年10月—2021年12月)。对照标准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及时提交验收申请,做好相关现场和资料准备工作,接受国家、省级评估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成立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负责统筹协调、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各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措施,统筹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加大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投入力度,所需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公益性服务的筹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

(三)强化督导评估。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纳入平安武汉、健康武汉、文明城市建设的考评内容,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细化分解到各区、各相关部门。建立工作信息报送机制和工作评估机制,市领导小组对各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联合调研评估,及时了解各区、各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陈邂馨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涛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红辉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卫生健康委党委第一书记

罗平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严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李辉 市信访局副局长

陈辉 市委党校秘书长

夏春胤 市教育局副局长

夏俊 市公安局副局长

彭莉莉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诗高 市普法办主任

袁运强 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冬先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贺敏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郑云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喻思源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新兴 市市场监管局总经济师

李宗华 市政务服务与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盖松梅 市总工会副**

隋鹏 团市委副书记

杜小彩 市妇联副**

黄丽琴 市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郑云兼任。

试点实施方案 篇2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进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增加,垃圾围城之困日显突出。为打造生态宜居幸福新东郭,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和文明意识,依据《XX市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XX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XX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XX循环经济促进法》等XX及XX市有关垃圾分类回收政策指引,环绕建设生态宜居东郭的目标,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建立生活垃圾综合治理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促进XX镇精神文明与生态环境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协调治理。坚持统一领导,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强化属地治理、综合协调和分工协作运行机制,加强宣传引导。

(二)科学易行。各村社区结合分类收运和处置方式,按照先粗后细、先易后难原则,制定科学分类办法,方便居民操作。

(三)示范推进。各村社区通过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四)统一规划。各村社区系统考虑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各环节之间的衔接,配置配套的环卫收运设施设备。

三、推行区域

XXXX街道5个村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区域。

四、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村(社区)建立垃圾分类收运体系,配套相关设施设备;在全XX街道范围内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逐步建立长效监督治理机制提供经验借鉴和基础保障。

五、生活垃圾分类操作办法

(一)垃圾种类。原则上,将农村生活垃圾分为可落解垃圾、不可落解垃圾、有毒有害垃圾三种类型。

1.可落解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叶果皮、炉灶灰等厨余垃圾,以及庭院作物秸秆、枯枝烂叶等可腐烂的垃圾。

2.不可落解垃圾。具体可细分为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两类。其中: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报纸、书刊、纸壳、饮料瓶、废铜烂铁等;不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陶瓷碎片、卫生间厕纸、塑料包装物、塑料袋等难以回收的垃圾。

3.有毒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的农药包装、医疗用品、灯管灯泡、电瓶电池、电子设备以及过期的药品、化妆品等垃圾。

(二)垃圾分拣。主要采取“农户源头分类+村保洁员上门收集”的模式。

1.农户源头分类。农户要依据垃圾种类,将垃圾分别投放到自家相应的垃圾存储器具中。

2.村保洁员上门收集。村保洁员要每天上门收集、分装可落解垃圾和不可落解垃圾,定期上门收集有毒有害垃圾。

(三)垃圾处理。依据垃圾分类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1.可落解垃圾处理。由村保洁员负责统一收集,运送到村可落解垃圾填埋池,实施统一处理;鼓舞农户自行处理厨余垃圾,尽量做到“不出院”。

2.不可落解垃圾处理。由村保洁员负责统一收集、指定地点存放,京环集团负责每日集中转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其中,可回收垃圾由京环集团定期有偿回收。

3.有毒有害垃圾处理。由村保洁员收集后,暂存于垃圾桶装站保管,京环集团负责定期集中转运处理。

(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设施配置

1、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设置垃圾收集固定点,并按照分类标准,配备不同颜色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对收集的垃圾类型标识清晰,容器设定位置应相对固定,并符合方便居民、不影响市容观瞻、不阻碍交通、利于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机械化收运作业等要求。另外,对有害垃圾收集桶要做好防渗入等处理,幸免造成二次污染。

2、垃圾收运设施配置

生活垃圾的分类收运设施要与前端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投放设施相配套,并统一外观和标识,实行密闭运输。

六、实施步骤

1、召开工作动员会: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召开一次工作动员会,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布置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

2、前期预备工作:协调村社区完成试点小区垃圾产生情况、垃圾成分调查;购置垃圾分类收集桶,做到合理布点、标识清楚,按要求配备专用手推车、运输车辆;确定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和有资质的废物处置单位。

3、开展宣传培训:通过标语、广播、会议等开展舆论宣传,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对保洁队伍举行组织培训,此项工作与前期预备工作同步举行。

4、启动工作:在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袋、收集桶及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等专门设施配置到位的情况下,启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

5、总结经验:年底对我XX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举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重点提炼试点经验;按照市、区工作安排,制订下一步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计划,积极扩大分类收运处置覆盖范围。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推进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指定专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工作的降实;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检查指导,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降实资金保障。工作开展期间,宣传教育活动经费和生活垃圾分类区域内分类垃圾袋、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收运设施及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配置所需经费等由XX街道村两级财政予以解决。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广播、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积极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教育与知识普及活动。

(四)总结完善推广。工作开展期间,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以垃圾分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全程依法监督和特许经营,深化环卫体制改革,建立长效治理机制。

试点实施方案 篇3

       威宁自治县加快扶贫开发步伐改革试验试点 实 施 方 案

       为扎实推进威宁自治县喀斯特地区扶贫开发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加快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进程,率先闯出一条喀斯特石漠化地区扶贫开发综合治理的成功路子,使扶贫开发的体制机制和创新模式在全省乃至全国喀斯特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争先进、创模式、树典型,全面实现“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人口控制”三大主题,现结合威宁试点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三农”及“威宁试点”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农民增收作为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出“一个转变”、“两个抓手”、“三个结合”、“四个同步”,即:调整扶贫开发工作思路,从扶贫战略、方针、对象、目标方面推动扶贫方式转变;把增强产业发展能力和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作为重要抓手;坚持开发式扶贫与参与式扶贫相结合,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结合,短期脱贫与长远发展相结合;促使产业帮扶、政策帮扶、社会帮扶、智力

       帮扶四项措施同步推进,把“四到村四进户”(扶贫规划到村、项目安排到村、扶贫资金到村、跟踪管理到村,政策扶持进户、技术服务进户、产业培植进户、扶贫效益进户)作为扶贫工作的一个载体来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完善喀斯特地区扶贫开发综合治理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新阶段扶贫开发新机制,努力打造喀斯特贫困山区扶贫开发新模式,在有效解决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问题上闯出一条新路子。

       二、基本目标

       在“十二五”期间,努力实现“三个确保”:确保全 县26个扶贫开发重点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幅明显高于全县平均水平;确保全县贫困人口脱贫速度明显快于全区平均水平;确保2022年全县基本脱贫,2022年基本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现象。

       三、改革内容

       充分利用“威宁试点”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积极发挥各级各部门支持威宁发展的有利优势,在“十二五”期间大力构建“三大机制”、创新“五种模式”,强力实施扶贫脱贫攻坚战略,加快威宁扶贫开发的前进步伐。

       (一)大力构建改革试验“三大机制”

       1、大力构建扶贫开发整县推进改革试验机制。以强 化基础、发展产业、农民增收和“减贫摘帽”为重点,总结威宁县“喀斯特地区扶贫开发综合治理试点”经验,整合各方资源,以打造迤那、海拉等特殊困难地区作为主攻方向,推进区域性连片开发扶贫。制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工作方案,多种方式加快脱贫攻坚步伐,力争提前脱贫、减贫“摘帽”。

       2、大力构建集团帮扶改革试验机制。完善威宁试点县“集团帮扶、整村推进、项目助推、社会力量参与”的大扶贫工作格局,以26个贫困乡(镇)为重点,以规划为龙头,整合引导资金、项目、技术、人才、管理要素向贫困乡村聚集。完善扶贫协作机制,深入抓好结对帮扶、党建“1+1”帮扶、党员创业带富工程和“四帮四促”活动,组织实施好“春晖行动”,动员在外威宁籍人士参与威宁扶贫开发,开展“一企带一村”、“村企共建”试点,明确集团帮扶目标,落实帮扶责任制,确保不脱贫不脱钩。

       3、大力构建扶贫开发投融资改革试验机制。建立财 政扶贫资金放大机制,搭建扶贫开发融资平台。以财政扶

       贫资金为资本金,鼓励按产业发展规划向金融部门贷款提 前实施项目,促进贫困户提前脱贫,待项目资金到位后归 还扶贫贷款。积极发展乡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制 定更加灵活的扶贫贷款贴息政策和信用评估机制,完善信 用乡村、诚信农户评定办法。积极发展村级扶贫互助资金 组织,建立小额信贷扶贫和风险担保基金,促进信贷资金 与扶贫贴息资金的有效结合,降低和避免农户发展产业的 风险,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以上改革内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如下:

       实施单位:中共威宁县委、威宁县人民政府。县牵头 领导:陈波、王大洋。县牵头落实单位:县扶贫办。县配合落实单位:县区划办、县危改办、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计生局、县交通局、县工能局、县城建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社保局。

       主要试点单位:各乡镇。

       业务指导单位:地区“威宁试点办”、地区扶贫办、地委组织部、地委统战部、地区发改局、地区农委、地区人口计生局、地区财政局、地区民政局、地区科技局、地

       区住建局、地区水利局、地区交通局、地区国土资源局、地区教育局、地区卫生局、地区文化局、地区人社局、地区银监局。

       (二)全力创新扶贫开发“五种模式”

       1、创新产业化推进扶贫开发模式。建立农民脱贫的 收入倍增机制,围绕全县十大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蔬菜、中药材、生态畜牧业、优质核桃、特色精品果业、特色烟叶、优质马铃薯、油菜、高山生态有机茶、特色杂粮),完善以“市场调节、龙头带动、基地示范、科技投入、农民主体”五位一体的产业化经营开发模式,按长、中、短产业相结合选定和培育35个贫困乡(镇)主导产业,努力构建“一乡一特、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产业格局。大力培育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培育和提升扶贫龙头企业,建立“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机制。巩固完善财政扶贫资金滚动发展机制,推行“政府引导产业、企业申报贷款、专家银行评估、扶贫部门贷款贴息、企业承贷承还”的政银企合作模式。建立扶贫开发基金和贫困农民产业发展基金,吸引各类资金参与扶贫开发。开展贫困农民创业试点和贫困返乡农民工创业扶持、贫困户互助金扶持、贫

       困户创业贷款贴息扶持和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扶持工作。

       2、创新劳务经济推进扶贫开发模式。完善“三位一 体”培训、扶贫培训基地“送教上门”和中华职教社“1 +1+1”培训模式,稳定增加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人数。以职业教育和创业培训为手段,加大技术含量高工种的培 训力度,努力提升贫困群众素质,增加高收入群体。加大 劳务输出工作力度,适时掌握农村劳动力数量、需求、层 次和就业意向,建立区内外劳动力供需对接平台,注重本 地劳动密集型产业劳动力转移的同时,密切与深圳等经济 发达地区和沿海开放城市的联系,不断拓宽劳动力转移渠 道。积极鼓励和支持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增加创业性收 入,使之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新生力量和农村产业发展的致 富带头人。

       3、创新非农产业助推扶贫开发模式。大力推进五里岗、金钟、二塘等新型工业园区进程,重点加快大项目建设,立足资源优势,抓住承接东中部产业转移有利时机,延长产业链条,促进特色产业、优势项目向产业园区聚集,增加农村人口转移就业。大力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加速推进迤那等重点小城镇的规划和建设,形成具有黔西北风

       格的特色城镇群和村落,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加快农民变市民进程。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促进农副产品流通,实现规模化生产、区域化布局和产业化经营。大力培育乡村旅游,打造草海、马摆大山、石门坎、百草坪等独具特色的生态旅游、文化旅游、休闲旅游景区建设和旅游产品加工,努力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4、创新农村能人带动扶贫开发模式。加大对致富能 手、能工巧匠的培育扶持力度,发展农村新型经济利益体,开展“以一带十”农村能人带动脱贫工程。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把小生产与大市场对接起来,引导农民走集约化、专业化生产路子,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和贫困户脱贫致富有机结合。预计到2022年,力争县域内每个乡(镇)培育致富能手400人以上,每个致富能手带动农民10人以上,使14000个能手带动140000万农民致富。

       5、创新社会保障扶贫开发模式。对全县农村贫困人 口实行建档立卡,实行分类扶持,因户施策。对生存环境 恶劣,居住在高寒山区、深山区、石山区等贫困程度深的 贫困群众,实行易地扶贫搬迁。对无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 人口(五保户和纯低保户)实行制度兜底,确保低保保障

       标准不低于国家贫困标准。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五园新村”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救灾救济、养老保险等,解决住有所居、病有所医、食有所给和老有所养的问题。

       以上改革内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如下:

       实施单位:中共威宁县委、威宁县人民政府。县牵头 领导:陈波、王大洋。县牵头落实单位:县扶贫办。县配合落实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发改局、县工能委局、县农委、县人口计生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科技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文体广播电视旅游局、县人劳社保局。

       主要试点单位:各乡镇

       业务指导单位:地区扶贫办、地委组织部、地委统战部、地区发改局、地区农委、地区人口计生局、地区财政局、地区民政局、地区科技局、地区住建局、地区水利局、地区交通运输局、地区国土资源局、地区教育局、地区卫生局、地区文化局、地区人社局、地区银监局、地区旅游局。

       四、实施步骤

       按照“一年试点,二年全面推开,三年取得明显成效”的总体步骤,分三个阶段推进扶贫开发改革试验工作。

       (一)广泛动员、全面部署阶段(2022年6月)

       召开大会进行广泛动员,安排部署威宁自治县喀斯特扶贫开发综合治理试点改革试验任务。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参与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掀起威宁试点扶贫开发工作新一轮改革发展的热潮。

       (二)开展试点、重点突破阶段(2022年7月—2022年12月)

       结合威宁自治县试点工作实际,明确迤那镇作为试点乡镇,全面开展改革试验。其他各乡镇在选择一至二个村(东凤镇元木村、幺站镇新飞村、炉山镇新庄村)全面开展试点的基础上,还要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改革试验,率先突破。试点乡镇和试点村要抓紧制定扶贫开发改革试验试点工作方案,于2022年6月30日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县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审批实施。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试点乡镇和村全面开展改革试验。威宁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各乡镇要制定试点工作考核验收办法,组织人员对试点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确保真正起到试

       点示范的作用。

       (三)全面推开、扩大成果阶段(2022年1月—2022年12月)

       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指导面上开展工作,全面推进威宁自治县喀斯特扶贫开发改革试验工作,在加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问题上闯出一条新路子。2022年,全县有16个贫困乡镇减贫“摘帽”,到2022年,迤那、海拉等19个乡镇基本脱贫,全县35个乡镇力争实现提速发展、提前脱贫的目标,真正减贫“摘帽”,基本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现象。

       五、配套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始终把扶贫开发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以扶贫开发统揽全局,各项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扶贫开发这个中心,全力落实“三个重中之重”的要求。党政“一把手”要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用主要精力具体抓,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全力配合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

       局。请地直业务指导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做好对口衔接,力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早到位、早落地、早出成效。

       (二)建立机制,合力推进

       建立鼓励脱贫摘帽机制,对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的扶贫 开发工作重点乡镇和重点村,继续保留原有扶持政策不变,并给予奖励。要建立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参加 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扶贫开发改革试验有关工作。要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围绕重点难点问题和重要工作环节 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 效。要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实行地、县、乡、村四级联动 和协调沟通,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要建立信息反馈 机制,确保信息及时、畅通。要实行月调度和季度通报制 度,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 决。要加强调查研究,抓紧出台配套政策,结合实际搞好 分类指导,切实解决制约扶贫开发改革试验工作开展的问 题和困难。

       (三)加大投入,整合资源

       县、乡镇及各工作部门要以《毕节试验区“十二五”扶

       贫开发规划》和威宁试点总规为依据,在制定规划、安排项目、增加资金时切实向贫困乡镇倾斜,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向贫困乡镇聚集。县级财政部门将扶贫开发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8%以上的增长幅度加大对扶贫开发的投入,乡镇财政安排扶贫开发的资金不得低于上级当年下达资金总额的30%,按不低于上年到乡镇扶贫资金总额3%的比例安排工作经费。

       (四)督促检查,严格考核

       县、乡镇都要建立合理的考核评估体系,科学设臵考核内容、标准和权重,将各项改革试验任务纳入对县、乡镇年度目标考核。县级目标管理部门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改革试验工作督查,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把扶贫开发改革试验纳入县、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动态跟踪考核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在扶贫开发中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长期滞后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实行乡(镇)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把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工作述职、政绩考核、职务升降的重要内容,对未如期实现脱贫的乡(镇)、村主要领导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试点实施方案 篇4

山东省职业院校

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精神,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推进产教融合、适应需求、提高质量为目标,以学生技术技能培养为核心,以校企深度合作和教师、师傅联合传授为支撑,全面提升学生的技术技能和职业素养,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招生制度、管理制度、教学模式、人才培养模式和评价制度改革,特别是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由学校主导向校企双主体育人过渡,建立具有山东特色的现代学徒制度,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服务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能力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从2015年起,确定一批职业院校作为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经过3年实践,探索建立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完善学徒培养的教学文件、管理制度及相关标准,推进专兼结合、校企互聘互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学校、企业、行业和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的评价机制,切实提升学生岗位技能,提高学生就业的专业对口率。健全现代学徒制的支持政策,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合理报酬,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双主体育人的现代学徒制。

三、工作原则

——坚持试点先行,注重实效。各市要统筹利用好行业、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方面的资源,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因地制宜,科学论证,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先试点再推行,由点到面,逐步推进。要指导试点院校制定试点专业实施细则,以内涵建设为重点,实行岗位达标制度和岗位群轮训制度,注重学生岗位技术技能提升,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坚持合作共赢,职责共担。坚持校企双主体育人、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教学,明确学徒的职业院校学生和企业员工双重身份,形成学校和企业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生产、服务一线劳动者的综合素质和人才培养的针对性,为合作企业培养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坚持系统设计,重点突破。明确试点工作的目标和重点,系统设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管理、考试评价、学生教育管理、招生与招工,以及师资配备、保障措施等工作。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力争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

四、主要任务

(一)探索校企协同育人机制。职业院校与企业签订实施现代学徒制合作协议,明确校企双方职责、分工,推进校企紧密合作、协同育人。完善校企联合招生、分段育人、多方参与评价的双主体育人机制。引导和鼓励行业、企业与试点院校通过组建职教集团等形式,整合资源,为现代学徒制试点搭建平台,并以此为契机,完善现有职教集团的治理结构、发展机制,逐步扩大各类职业院校参与率,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探索人才培养成本分担机制,统筹利用好校内实训场所、公共实训中心和企业实习岗位等教学资源,形成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的长效机制。

(二)推进招生招工一体化。完善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一体化的招生招工制度,推进校企共同研制、实施招生招工方案,组建现代学徒制试点班级。规范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程序,明确学徒的职业院校学生和企业员工双重身份,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学徒、学校和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对于年满16周岁未达到18周岁的学徒,须由学徒、监护人、学校和企业四方签订协议,确定各方权益及学徒在岗培养的具体岗位、教学内容、权益保障等。鼓励试点院校采用现代学徒制形式与合作企业联合开展企业员工岗前培训和转岗培训。

(三)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制订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岗位标准、企业师傅标准、质量监控标准及相应实施方案。校企共同建设基于工作内容的专业课程和基于典型工作过程的专业课程体系,开发基于岗位工作内容、融入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专业教学内容和教材。根据不同生源特点,待学生学完第1学年的文化课和专业基础课、掌握专业所需各项基本技能后,第2-3学年可以采取半工半读、工学交替等多种形式的学徒培养模式。学制为三年的专业,学徒总的实习时间(含顶岗实习)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实施企业班组化管理模式,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1个师傅可带2-5个徒弟,组成学习小组,确保学生熟练掌握每个轮训岗位所需的技能。学生实习时间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合作企业原则上不得安排学生加班,不得安排学生从事夜班劳动。

(四)建设校企互聘共用的师资队伍。完善双导师制,建立健全双导师的选拔、培养、考核、激励制度,形成校企互聘共用的管理机制。合作企业要选拔优秀技术技能人才担任师傅,明确师傅的责任和待遇,师傅承担的教学任务应纳入考核,并可享受相应的带徒津贴。试点院校要将指导教师的企业实践和技术服务纳入教师考核并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建立灵活的人才流动机制,校企双方共同制订双向挂职锻炼、横向联合技术研发的激励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

(五)完善体现现代学徒制特点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制订学分制管理办法和弹性学制管理办法。试点院校与合作企业可采取1+N模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种形式:某一家企业独立承担、某几家企业联合承担、校企联合承担)对学徒进行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制订学徒管理办法,根据教学需要,科学安排学徒岗位、分配工作任务,保证学徒合理报酬。落实学徒的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确保人身安全。学生实习前应参加学校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健康体检。建立学校、企业和学生家长经常性的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

(六)建立多方参与的考核评价机制。创新考核评价制度,制订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标准,将学生自我评价、教师评价、师傅评价、企业评价、社会评价相结合,积极构建第三方评价机制,由行业、企业和中介机构对学徒轮训岗位群进行技能达标考核。建立定期检查、反馈等形式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

五、工作安排

(一)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前期准备(2015年5月-2015年8月)(1)印发《山东省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确定第一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明确试点专业、试点人数和合作企业;

(3)制订试点院校招生录取和合作企业用工一体化的招生招工工作方案;

(4)试点院校与合作企业共同制定《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内容包括: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岗位标准、质量监控标准,学分制管理办法、弹性学制管理办法,校内实训基地教学实践计划、企业轮训岗位群实习计划等。

2.第二阶段:初步实施(2015年9月-2016年8月)(1)组建现代学徒制试点班级,签订学徒、学校和企业三方协议,或签订学徒、监护人、学校和企业四方协议,落实学徒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等;

(2)试点院校与合作企业共同组建教学团队,制定企业师傅标准,编写基于岗位工作内容的实训教材,共同制订双向挂职锻炼、横向联合技术研发的激励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

(3)聘请合作企业优秀技术技能人才授课,邀请企业高管进行专题讲座或宣讲企业文化;

(4)确定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明确试点专业、试点人数和合作企业(部分第一批试点院校可以新增一个专业进行申报);

(5)建立报告制度,由试点院校总结试点专业第1学年工作开展情况,经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职业学校汇总提炼,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报告相关工作。

3.第三阶段:持续推进(2016年9月-2018年8月)(1)合作企业选拔优秀技术技能人才担任师傅,师傅承担的教学任务纳入考核,并可享受相应的带徒津贴;

(2)试点院校与合作企业共同制订每个轮训岗位的实习考核标准,合理设计学生评价、教师评价、师傅评价、企业评价等表格,通过行业、企业或第三方机构等对实习学生轮训岗位群进行技能达标考核,并组织学生考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建立学生实习管理档案,安排专人定期检查实习情况,全程跟踪指导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4)建立学校、企业和学生家长经常性的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

(5)落实合作企业免税等优惠政策,探索校企双方人才培养成本分担机制;

(6)建立试点院校定期检查、合作企业及时反馈等形式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

(7)第一批、第二批试点院校每年总结试点专业工作开展情况,经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职业院校汇总提炼,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报告相关工作。

4.第四阶段:总结推广(2018年9月-2018年12月)(1)总结全省试点工作的经验与不足,加强现代学徒制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2)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现代学徒制的运行机制、办学模式、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等;

(3)交流推广试点院校成熟的工作经验和做法。

(二)申报条件

1.试点院校应具备以下条件:列入国家示范性(含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技能型特色名校建设单位、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项目建设单位,管理水平较高,办学特色鲜明,近3年未发生任何学生(含实习期)重大伤亡事故。

2.试点专业应具备以下条件:连续招生4年以上,每年招生超过120人;专业实训装备先进,基本对接合作企业目前实际使用的生产设备;拥有教学水平较高的专业教师团队;专业特色鲜明,社会需求量大。优先选择近三年在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专业,国家示范(含骨干)院校、山东省技能型特色名校建设单位重点建设的专业,省级特色、品牌专业群涵盖的专业。

3.合作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每年均有一定数量的用工需求,年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合法经营、管理规范、技术先进、实习设备和安全防护完备,工作环境较好;能提供试点专业实习轮训的所有岗位,选派足够数量的优秀技术人员担任学生的师傅;未发生过环保、生产安全或其它违法事件。

(三)立项程序

1.申报。申报学校根据本校实际,选择一个试点专业和若干个合作企业,初步确定试点年级、班级、学生数及合作企业提供的岗位数、师傅数等,每个试点专业的学生数为50人。中等职业学校经主管部门同意,填写申报书,在规定时间内由各市教育局报送省教育厅职教处;高等职业院校直接报送省教育厅职教处。国家示范性(含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技能型特色名校建设单位、各市教育局每次限报一项。2.审核。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行业代表组成专家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各申报学校项目进行评审,优先选择目标明确、方案完善、支持力度大、示范性强的申报学校。

3.立项。审核结束后,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布试点院校和试点专业名单,并提供一定的补助资金。

六、保障措施

各市要加强对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指导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建立跨部门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制,定期会商和解决有关试点工作重大问题。支持有条件、基础好的设区市制定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扶持政策,通过财政资助、政府购买服务、表彰奖励先进、落实合作企业免税政策等,引导企业和职业院校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

(二)科学制订试点方案。各试点学校要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发挥现代学徒制多元主体作用,把试点工作细化、具体化,明确试点目标、试点措施、进度安排、保障条件、风险分析和应对措施、预期成果及推广价值等内容,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试点项目实施细则。聘请知名专家学者,成立试点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对改革试点工作提供咨询评估。

(三)提供经费保障。省财政安排经费支持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要公开购买实习岗位,按照学徒岗位数量、性质向承担学徒培养的企业进行补助。合作企业每接受1名学徒并经考核达到学徒培养标准,按5000元标准补助企业,其中:3000元用于带学徒师傅的奖励,2000元用于补偿企业的水电、耗材等。有条件的市、县也要支持职业院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

(四)加强科学研究工作。各试点院校要坚持边试点边研究,及时总结提炼,把试点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上升成为理论,形成推动现代学徒制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理论与实践同步发展。积极开展国际比较研究,系统总结相关国家(地区)开展学徒制的经验,完善现代学徒制运行机制、办学模式、管理体制和条件保障等。

试点实施方案 篇5

       开展“半工半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半工半读”试点工作,探索 “半工半读”人才培养机制,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我校根据市教委《关于在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半工半读试点工作的通知》(津教委职 [2022]15号)文件之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本市经济特点、行业需求等因素,制定《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开展“半工半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半工半读”试点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半工半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魏贺平

       副组长:冯克岭、于忠武

       成员:张俊库、张玉芳、周润萍、曹福国、孙屹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管理监督试点工作执行情况。

       (二)“半工半读”试点工作小组 组长:冯克岭 副组长:孙屹

       成员:张俊库、张玉芳、周润萍、曹福国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前期宣传、发动,试点成果宣传等。

       2、负责企业联系工作,联络实习企业,协调与企业关系。

       3、负责常规管理,管理学籍、重新编班、安排带队教师、管理顶岗实习学生、日常教学管理、考试考核。

       4、负责制度建设,制定教学计划,制定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制度等。

       二、加强开展“半工半读”学习制度宣传,营造“半工半读”的1 良好氛围

       “半工半读”是现代职业教育的一种有效学习形式,是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其基本形式是学校与企业合作培养学生,学生通过工学交替的方式来完成学业。实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符合职业教育发展的内在规律,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是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是帮助学生特别是贫困家庭学生成才就业的一条有效途径;也是实现学校、企业、学生“三赢”的人才培养模式。

       我校的宣传工作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在学校新入学教育过程中添加“半工半读”学习制度的宣传介绍内容,使学生及家长对“半工半读”等相关制度的认识和了解;其次,利用学校的网站、学校招生宣传对外开展“半工半读”制度的号召和宣传,扩大宣传力;第三,在校园内利用学校广播、电视以及宣传标语、宣传栏等对学生进行“半工半读”政策的宣传;最后,以召开学生家长会为契机,学校领导、班主任教师可以就“半工半读”的概念、特点、好处等,逐一向家长、学生介绍,让他们充分了解到“半工半读”学习方式的优点。

       三、实施“半工半读”试点工作的模式

       我校通过以下两种模式开展“半工半读”试点工作。

       (一)“2+1”学制“半工半读”模式

       “2+1”学制即学生入学后,在学校学习2年时间,第3学年到企业进行顶岗实习。学生在校期间主要是进行文化课、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的学习,在企业实习期间则主要是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职业能力,当顶岗实习结束考核合格后,学生本着“双向选择”的原则,可以与企业签订工作劳动合同,继续在该企业工作,从而走上工作岗位,完成学校向企业的过渡。这种形式的“半工半读”模式在2 我校已开展4年,目前已在全校所有专业、面向所有在校生推广,比较成熟,其优点是学生便于管理、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已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完成“从学校到企业”的过渡比较顺利。学校为各专业主要岗位制定了顶岗实习教学计划,并针对不同岗位,结合不同的能力要求,制定了不同的实训教学方案,积累了一定的教学经验。

       (二)多次“工学交替、半工半读”模式

       多次“工学交替、半工半读”模式就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和到企业顶岗实习交替进行。学生轮流安排到企业进行实践技能训练,顶岗为企业生产产品,并获得一定的报酬。实行此模式后,学生的专业基础学习和专业技能训练可以交替地进行,让学生在学校提前体验到了企业(工厂)里工作、生活氛围,为学生今后真正进入企业作好铺垫。

       我校充分利用校内外实训基地,实现“工学交替、半工半读”教学模式:一方面,学校计划利用天津津泊轴瓦厂,作为校内机电技术与应用专业实训基地,实现多次工学交替;另一方面,学校利用地处西青区汽车工业基地的优势,计划利用先达汽车工贸公司、建塑管道公司数控加工车间和模具车间,作为我校数控技术应用专业校外“生产/训练”基地,实现课堂进车间的培养模式。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在车间内上课、车间内实训、车间内劳动,理论学习与实践技能训练时间分配大体上各占50%。

       为配合“半工半读”试点工作的开展,我校计划扩大学分制试点工作范围,计划在2022级机电技术与应用专业实行学分制试点工作。

       四、开展“半工半读”工作试点的具体步骤

       目前我校已在全校所有专业范围内实行“2+1”学制式“半工半读”模式。我校计划在今年内组织开展多次“工学交替、半工半读”模式的试点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第一阶段:2022年7—9月,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联系相关

       3 企业。

       2、第二阶段:2022年9—10月,组织、发动、宣传和方案制定,确定专业、班级、学生人数以及企业单位。

       3、第三阶段:2022年10—12月,开始实施试点方案。

       4、第四阶段:2022年12月—2022年1月,阶段总结开展“半工半读”试点工作以来的经验,根据试点工作经验修订相应的管理制度,进一步确立学校“半工半读”的最佳模式。

       五、做好“半工半读”试点工作的关键环节

       (一)企业招工与学校招生相协调

       “半工半读”模式与 “定单式培养”相结合,在招生时结合企业招工标准,实现招工招生一体化。

       (二)企业的用人标准与学校的培养目标相结合学校根据企业提出的不同工种、不同岗位的用人标准,确定专业培养目标,确定毕业生应具备知识及相应的能力,并确定课程体系。

       (三)学校专业设置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学校在实行“半工半读”教学模式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区域经济、产业结构等因素,努力适应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适时调整学校专业设置结构。

       (四)实习、实训设备与企业生产实践相一致

       学校制定的实习、实训教学内容,购置实验、实习设备,充分考虑到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际需求,注重行业技术水平变动趋势,科学预测,强调前瞻,与社会整体技术进步水平保持一致。

       (五)实习管理与企业管理相结合学校制定的实习管理制度,充分考虑企业的管理需求,兼顾企业的生产要求和学校的教学要求。

       4 “半工半读”试点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相信,在市教委和学校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下,通过企业和学校的合作,不断开拓创新,“半工半读”试点工作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实现职业教育的新跨越。

       二○○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试点实施方案 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办好网络教育,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强国建设,依据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内蒙古教育厅《内蒙古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信息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我校申请并获批准,成为内蒙古自治区教育信息化试点学校,现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试点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础设施及学校概况

我校位于东胜区鄂尔多斯东街育才巷内,目前有两个校区,69个教学班,3000多名学生,近200名教职员工。学校所有办公室、教室、功能教室、专用教室都接入了教育城域网并实现了无线覆盖,学校现有电子书包教室、机器人教室、创客教室、计算机教室、动漫教室等设施,并有4个电子书包的实验班级。

一直以来,我校都非常重视教育信息化工作,学校先后被授予确定为“自治区现代教育优秀学校”、“鄂尔多斯市教育信息化试点学校”、“东胜区教育信息化试点学校”。

二、学校信息化建设现状分析和主要解决问题

(一)信息化基础设施

硬件设施:

学校通过积极努力,建立了电子书包、机器人教室、创客教室等专用教室,但多数班级和教师的计算机配置较老,硬件设备的老旧,在很大程度制约着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发展。

软件设施:

建立了微信公众平台,企微云、简道云、企业微信、校园云等多个平台搭配使用的管理平台。

(二)数字资源应用情况

建立了自己的校本资源库、也在逐年完善国家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但质量和使用率都不高。

(三)师资水平

我校目前有3名信息技术教师,专任教师大都具备一定的信息技术能力,并能充分利用学校多媒体教室的优势,进行形象生动,富有活力的多媒体教学,但随着近年来教育信息化软、硬件的快速更新,老师们对新技术的掌握和利用还不是很好,只有少数老师能做到。

三、试点选题:利用平台应用实现学校智慧管理

选题理由:学校校区、师生、家长众多,时间和空间上的距离给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为节省人力、物力,让信息化为教育教育工作服务,方便学校管理。

四、制度建设及保障措施

1.建立由分管校长直接领导,信息技术组长专人负责,各教研组具体分工的的学校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

2.在每年的年度预算中,确保信息化建设的经费投入,信息技术的软件和硬件投入逐年增加。

五、打造智慧校园推进进度及目标

(一)建立学校管理平台。

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企微云、简道云、企业微信、校园云等平台,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探索高效、实用的管理功能同,逐步实现无纸办公,提高办公效率。

(二)以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培训为切入点。

成立专门的打造“智慧校园”宣传、培训团队,通过培训来提高老师们的信息素养和理论认识水平,为打造智慧校园做好服务工作。

(三)做好多个平台的融合工作。

管理方式的转变,多个平台的加入,老师们在接受和思想转变过程中肯定会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我们在推进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将多个平台高度融合,尽量不要安装APP,新的管理系统使用起来也要贴合老师们的操作习惯,以达到快速、高效推进打造智慧校园的目的。

(四)做好新平台在使用过程中的问题记录及后期改进工作。

作为一个新的平台,在使用过程中肯定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我们在新平台的推广过程中要做好问题的记录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进而对平台进行改进,使其能高度与学校的管理工作贴合,更好的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

六、阶段目标

(一)准备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3月)

1.做好试点申报工作,准备相关材料,申报成为内蒙古自治区教育信息化试点学校。

2.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完善试点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20xx年3月至20xx年3月)

1.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分管校总体负责,各教研组长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确保试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2.做好前期的需求调查工作,形成应用试点前期基础数据,为试点中期和结束时的成果测评提供基础对比数据,提升试点成果的信度和效度。从哪些方面开展打造智慧校园工作,如何开展,做到心中有数。

3.做好各平台的前期建设和基础数据采集工作,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对各个平台进行开发、融合,设计出适合本校使用的管理功能,并进行测试,做好教师信息和学生信息采集工作。

4.分权限做好培训工作,针对管理者和使用者分权限进行培训,培训可以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确保平台能够顺利使用起来。

(三)改进总结阶段:(20xx.1—20xx.6)

1.做好数据和问题的收集整理,针对平台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

2.全面梳理总结在开展试点工作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总结报告。

3.成果推广阶段,通过现场会等方式对成果进行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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